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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當大佬

作者:浙東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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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3章 三年不鳴一鳴驚人

第883章 三年不鳴一鳴驚人

顧驁撂下這最後一句話之後,就離開了王安公司回家了。
明天,他就準備去天鯤的電子商務業務部轉轉,看看那邊的準備情況。
什麼樣的電商通訊標準才是安全的?達到什麼程度,就應該被各國法律保護?這些問題,你只有參与了,才有資格置喙。這對於未來整個電商領域的江湖地位和威望,是極為重要的。
但這些至少都是在互聯網還遠沒有誕生之前,就有專業的公司在經營了。
所以,「電子簽名」、「數字認證」這些細分領域的技術,早在85年之後的那幾年,在美國就已經有人在摸索著從RSA移植到區域網上做了。只是因為業務的載體本身太小,測試樣本不多,所以發展很慢。
「對了,這個瀏覽器,目前可以支持未來基於TCP IP傳輸協議架構下的電子簽名和數字認證的加密、驗證了么?這一點也要重視起來,到時候上市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功能可用、沒有安全風險。」這是顧驁臨走的時候,對錢伯斯的諄諄囑咐。
歷史上到了2006年,威瑞信曾經的母公司RSA,也不過是2億多美元被EMC收購了,後來又被戴爾收購。(威瑞信當時已經被拆分出來了,所以收購RSA不包含威瑞信。否則那麼點錢肯定是搞不定的)
(RSA加密法是一種大數不可逆模運算公秘鑰加密法,命名是按照三位發明它的科學家姓名的首字母縮寫的。1977年被理論上發明出來、79年在美國註https://www•hetubook.com.com冊了專利,80年代投入商用。具體原理能水上萬字,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去看《卓克的密碼學課》,是我覺得講得最通俗易懂的。
但其實這事兒還真不能這麼理解。
電子簽名加密和數字認證這些業務,從賺錢的角度來說是不賺錢的。
要知道另一個時空的歷史上,中國可是從頭到尾一台根伺服器都沒有,哪怕後來互聯網產業發展到那麼大規模,也只是有4台「鏡像根伺服器」。
後世特區那些電子產業鏈,也是靠著從外國人的實驗室階段、落地到中國人的工廠化階段,才得到的江湖地位。
因為真正站在美國人的視角上觀察,「電子商務」這個概念和模式,是比互聯網誕生更早的。
別以為區域網上的商務就是傳傳文件那麼簡單,那也是會涉及到開放式的新用戶加入、身份驗證等等環節,才能確保交易安全的。
換句話說,最極端情況下,顧驁哪怕不賺錢,就是奔著賠錢去的,那也值得在這個領域砸上幾億美金——哪怕別的什麼好處都沒有,要是將來能把全世界13台互聯網根伺服器中的兩台挪到中國,這幾億美金就血賺了。
當然了,站在90年代中前期,互聯網剛誕生之初的時候,這玩意兒還不重要,當時對根伺服器架設權的爭奪也不是很激烈。
審查完瀏覽器項目的大部分功能開發進度后,顧驁離開前最後關注的一個點,是和*圖*書瀏覽器的遠程數字認證和電子簽名功能植入情況。
RSA加密法誕生的時候,顧驁還沒穿越過來呢,早年他也沒機會布局。
顧驁從80年代末就開始布局電子商務,不是太扯淡了么?
既然如此,顧驁很樂意為全世界人民做慈善,做貢獻,第一個跳出來承擔這種虧錢的義務。
多的他也不敢要,太顯眼招仇恨,就要兩台好了,畢竟如今中國還太弱小。
所以在密碼學領域很多真正最初發現的科學家都無法得到自己的榮譽,因為他們大多受雇於大國的情報科研部門,保密期很長。這是一個「民科」比較容易出頭的領域。)
歷史上中國的電子商務,怎麼也得在互聯網誕生后三四年,才開始進入摸索期吧?而且摸索的前五年,就沒有能跑通商業模式找到盈利路徑的,都是瞎混。
到時候再配合一定的資金和資源投資,就能交換到很多利益。
這倒不是說,美國人把通過電子傳真、遠程談判達成的商務交易,都叫做電子商務。
「那就最好,我只是希望你們把這事兒也重視起來。不要以為目前電子商務業務規模很小,就覺得這事兒可以馬虎。路都是要在有生意之前鋪好的,要想富,先修路。」
顧驁這幾年裡,用天鯤和王安憋的那個大招,當然就更有殺傷力了。
否則,你怎麼確保用戶的要約是他本人發出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當時付錢還是線下付的,或者刷信用卡、電匯。網上電子支付肯定是沒和圖書有的。)
那麼,動機的問題解決了之後,該如何營造自己的話語權呢?
那些確實太廣義了,只是在定義層面玩文字遊戲佔便宜。
歷史上,「美國在線」靠著「區域網確認加密要約、賣遊戲」這種操作,以及類似的生意,都可以成為最大的電子商務應用公司。
比如舉個最直觀的好處,威瑞信公司,後世就長期執掌全球13台互聯網根伺服器的其中兩台的託管權,美國人的評標理由是「這家公司建立了全世界互聯網信息安全和電子簽名的標準」。
就算是美國,那些比亞馬遜還早一些的先烈,怎麼也得互聯網誕生后大約一年多,才開始搞後世意義上的電子商務。
不過,他也有一個優勢,簡單來說,就是類似於中國人「市場換技術」的思路。
網路信息加密安全,在80年代最大的應用場景,就是電子商務。所以誰在「區域網時代」,成為最大的電子商務應用者,誰就可以在RSA那邊贏得最大的話語權。
你有技術,但是缺乏大規模實踐的應用場景,那也是不能快速發展的。就好像高鐵技術到了工程應用層面,肯定是蓋得多的國家進步快。
美國人倒是一口氣佔了10台,另外日本、布列塔尼亞和北歐國家各有1個。
喬布斯當年提到的「電子商務」,指的是「美國在線」這樣的公司,通過遠程的專用區域網絡、公司內部網路,來實現電子銷售和交付,比如前文提到過的賣遊戲。
有些看官或許會好奇:尼瑪https://www.hetubook.com.com呢?1991年,互聯網都還沒誕生,還只是以幾個「各自為政的跨國區域網爭奪不下」的姿態存在,你哪來的電子商務?
就相當於二戰當中,圖靈研究出了如何破譯德軍的恩尼格碼機,但是不能公開,甚至德軍懷疑密碼被破譯、試探性轟炸考文垂,布列塔尼亞人還不能設防,要假裝讓德國人炸成功。因為公開之後德軍就會升級裝備,就不能裝作不知道、繼續刺探德軍密電了。
換句話說,互聯網下可以有電子商務,區域網時代也能有電子商務,所以真·電子商務的誕生,起碼也比互聯網的誕生早了至少七八年。
不過,在世界上除了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當時都不承認RSA能享有專利,這是因為在1978年2月份的《ACM通訊》的期刊上就已經公布了演算法的核心思想。所以其他國家都認為這個申請是無效的,應該被認定為『申請前就已經是公開的現有技術』。
因為在互聯網誕生之前,大家覺得伺服器運營商是有成本、該收取費用的,就跟中移動中電信一樣該收錢(不是寬頻費,是『根伺服器託管費』),可事實上因為互聯網本身免費,大家都覺得運營根伺服器的單位是在做好人好事、賠本義務勞動。
但是,加入電子簽名加密和數字認證領域的標準制定權競爭,對於提升在互聯網時代全球話語權,有很大的意義。
另外,事實上RSA加密法的思想,在1975年,就被布列塔尼亞政府通訊總部的三和-圖-書位科學家做出來了。但因為他們隸屬於布列塔尼亞|情報部門,所以無法公開自己的成果。一直到25年後保密期滿才解秘,所以榮譽只能歸RSA三人。
那可是從1988年開始,就交代馬風一心一意搞的大新聞,如今賠本了四年,終於可以拉出來遛一遛成果了。
誰讓他是一個大公無私的國際注意者呢,真是太捨己為人了。
約翰·錢伯斯一邊送老闆離開,一邊打保票:「目前都還是按照進度在走,不出意外的話明年年初就能搞定,能夠比瀏覽器和WPS BOOK上市早兩個月。如果過程中有任何意外,我會及時彙報的——不過應該不至於,這畢竟只是一個協議和架構層面的移植,功能本身都是成熟應用過的。」
這事兒說起來有些拗口,也比較難理解,是因為這涉及到此前顧驁閉關種田的那兩年裡,布局的另一門生意。
……
舉一個最直白的例子,後世著名的納斯達克上市公司、電子簽名和數字認證領域的大牛威瑞信,其實就是RSA加密法的發明者們,在1995年拆分出來的。拆分的目的就是經營互聯網上的電子簽名和數字認證業務。
磨礪了三年沒賺錢的生意,終於到了該遛一遛的時候了。
……
後世抖音上就有不少人轉載過一段1985年的時候,喬布斯接受電視媒體採訪時的展望。喬布斯就說,未來十幾年裡,「面向對象的編程技術與電子商務」,是兩大在他看來可發掘潛力最為鵝妹子嚶(amazing)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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