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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清

作者:青玉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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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大王之風 第一八二章 時空交叉線

第十一卷 大王之風

第一八二章 時空交叉線

本時空,馬新貽已經從浙江巡撫的任上,調任陝西巡撫了,「刺馬案」是不會發生的了,即將坐上原時空馬新貽坐的那座火山口的,是趙景賢,那麼,在本時空,會不會出來一個「刺趙案」呢?
一般情形下,大約是這麼個套路:
「老子斬頭瀝血,出生入死,千辛萬苦,將江寧從長毛手中拿了回來——不是老子,你們還不曉得在哪裡做孤魂野鬼呢!你們的好日子,是老子拿命換回來的!怎麼,只不過是借幾兩銀子,就推三阻四了?他娘的,江寧人都是這麼忘恩負義的嗎?」
到了這個時候,基本上沒有人敢不掏錢的了。
可嘆的是,非但時人不辨是非,後人亦津津為之樂道,甚至添油加醋,反覆敷衍,還拍成了電影——拍一部不過癮,過些年,再拍一部!
原時空,同治三年,即一八六四年,湘軍克複江寧;同治七年,即一八六八年,馬新貽履新兩江總督;未足兩年,同治九年,即一八七零年,馬新貽遇刺。
孰料剛剛將暗藍頂子推出江寧府衙大門,還沒有帶到牆根兒呢,那幫子散兵游勇,便呼嘯而至,當著江寧府衙役的面兒,打爛枷鎖,將暗藍頂和圖書子搶了去,呼嘯而去。
趙景賢赴江寧本任之後,不論從哪方面考量,散兵游勇的目無法紀,都是絕對不能再放任下去的了,必定要窮究根治,只是,怎麼個「窮究根治」法兒呢?
折騰一輪,最後也只好忍氣吞聲,破財免災。
畢竟,目下的中國,已不比原時空,掌握壓倒性武力的,是關卓凡和趙景賢的這一邊兒。
問題是——
趙景賢不曉得,曾國藩也不曉得,關卓凡卻是曉得的,原時空,有一個「刺馬案」在那裡擺著。
本時空,由於關卓凡的介入,同治二年,即一八六三年,湘軍克複江寧,較原時空,提前了整整一年;洪緒元年,即一八六八年,趙景賢將赴江寧本任,距江寧克複,將近五年,這個時間點,相當於原時空的同治八年,即一八六九年——正是馬新貽和湘軍集團的矛盾日趨白熱化的時候。
至於坊間關於馬新貽奸占義弟曹二虎之妻、並殺曹二虎滅口的傳說,更是子虛烏有,那根本是有人特意造作了出來,既為混淆視聽,干擾辦案,又為積毀銷骨,敗壞馬新貽的清譽——既殺人、又誅心,用心極深、極險和_圖_書、極惡!
於是,散兵游勇們的氣焰,愈加的囂張了。
看著他的起花珊瑚暗紅頂子,哪個敢真的砸了下去?
狀子遞進江寧府,這一回,沒法子再當看不見了,江寧知府請示過江寧藩司,江寧藩司再和江寧將軍通了氣兒,由江寧府出面,將那個暗藍頂子拘了來,「枷號三日」,同時,準備行文揚州的江督和北京的兵部,革掉他的四品游擊銜。
真有攔不住,給他一路闖到后罩樓的,主人急了,家丁僕人,喝罵著拎著棍棒圍了上來,他便「嘿嘿」一笑,拍拍自己的頂子,低下頭,伸過去,「來,你個哈崽,照大爺這裏砸!」
除了「借錢」,調戲、猥褻婦女的情形,也開始出現了。
……
一眾衙役,目瞪口呆,卻什麼法子也沒有。
江寧城還算好,江寧府屬的溧水縣、江浦縣、六合縣,都先後出現了明火執仗搶劫錢財的事情,雖然劫匪沒有戴「大帽子」,可也沒有蒙面,不少人都認了出來,所謂劫匪,就是湘軍的一班散兵游勇。
報到上憲,江寧藩司、江寧將軍都被嚇到了,生怕激出更大的變故來,都不敢再做進一步的追究,指示www.hetubook.com.com江寧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外,原先準備行達江督和兵部、革除暗藍頂子銜級的公文,也按下來了。
有人認為,「刺馬案」的幕後主使,就是曾國藩本人,關卓凡以為,以曾國藩的為人和彼時持盈保泰的心氣,再如何對朝廷和馬新貽本人不滿,也絕不至於出此下策的。
大多數的人,回顧歷史之時,看到的,永遠只是他自己想看到的,不想看到的,可以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歷史的真實,永遠不是大眾真正關心的東西。而當政者,也未必樂見大眾看見歷史的真實、關心歷史的真實。
馬新貽對付不法的散兵游勇,就是「抓住了,該枷的枷,該杖的杖,該明正典刑的,明正典型」。然而,他得到的,是透胸一刀;而且,含恨長逝之後,刺馬的幕後主使,逍遙法外,並永遠淹沒在歷史的迷霧之中。
馬新貽雖然是回教徒,卻是自明初以來的山東土著,且十幾代下來,進學、出仕,早就百分百漢化了;而且,他是「老教」,同馬化龍、白彥虎之流的「新教」,真正是水火不容,怎麼可能「通回亂」?
馬新貽為官清廉而有擔當,不但整肅和-圖-書法紀,不惜其身;在改革漕運、減定浮收、整修水利上面,也很有作為,這樣一個好官,不但沉冤難雪,還落得一個任人污衊的下場,真正叫黑白顛倒!
「刺馬案」叫關卓凡有很深的感慨:我們並不是沒有達致歷史真實的能力,但是,如何才能夠將歷史的真實呈現在大眾面前,大眾又如何才能夠被說服接受這份歷史的真實,卻真是叫人無奈。
照曾國藩說的,「抓住了,該枷的枷,該杖的杖,該明正典刑的,明正典型」?
但終於開始見血了。
告到官里,只要沒傷人,不論江寧府還是江寧藩司,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來沒有認真管過——也實在是管不來。
留意一下時間線:
有一次,「借錢」的一邊兒嚷嚷著「大爺我自個兒去掏摸掏摸,也不曉是不是滑不溜手」,一邊兒往內宅闖去,他是個青金石的暗藍頂子,沒能唬住主人,雙方終於動起手來,暗藍頂子吃了虧,不多時,便領了一大幫子散兵游勇,迴轉了來,將這戶人家砸了個稀巴爛,主人家的小兒子出力攔阻,被打的很慘,頭上破了個大洞,幾乎性命不保。
除此之外,張文祥的供詞,來來去去,不過一句「m•hetubook•com.com我為天下除掉了一個通回亂的叛逆」。
再往後,連罵人都懶得罵了,一旦所求未饜,便往內宅闖去:「沒錢?老子不信!必定是藏在你老婆褲襠裡頭了!要不然就是你女兒的褲襠!總不成是你老娘的褲襠?大爺我受累,自個兒去掏摸掏摸!老馬屁!」
扯遠了。
這自然是厚誣。
但是,「刺馬案」一定是有幕後主使的;這個幕後主使,一定是湘軍集團的重要人物——這兩點,卻概無異議。
在這個過程中,未必不會如江寧藩司、江寧將軍顧慮的那樣,「激出更大的變故來」,但是,要說湘軍余部,真會走去扯旗放炮,終究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以自然是可以的,只要殺的人足夠多,散兵游勇的氣焰,終究是壓得下去的。
曾國藩嘴上這麼說,心裏大約也確實是這麼想的,未必是口不對心,可是,真的可以這麼做嗎?
兇手張文祥,刺馬之前,同馬新貽既沒有任何交集,便不存在任何私怨,因此,一定是「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這是他自己說漏嘴的話——就是說,一定是受人指使的。
然後,一邊操著湖南的「鄉罵」:「嬲你媽媽別!」一邊用帶鞘的腰刀,「啪啪」拍打著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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