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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始部落當村長

作者:老酒里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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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太昊政改

第110章 太昊政改

每一個小族都有一個小型的長老團,以小族族長為首組織議事,凡不涉太昊大局的族內小事可以自決,不用上報宗廟。而跨部族或事關重大的情況,則必須上報宗廟,由太昊族長和長老團商議決定。
飛鳥過後的粟米還能剩下幾何?
一是受害者本人可以直接訴至宗廟;
可幸福和幸福說不定也有碰車的時候,正在我為如何渡過節儉的一年而籌劃時,姜氏族人送來了消息,請太昊族派遣騎兵去運粟米!
「什麼?」
匠作區的大元匠人們早已經有了準備。知道他們遲早要實現獨立,所以早早地就在廣招徒弟,並按大元的方式分割好了地盤,分別為制陶區、木工區、紡織區、製紙區、土工區、兵器區、農具區……等等,不一而足,而且已經開始在各區之間展開了以物易物的交易。但在太昊四年春播以前,還得過人民公社生活。
宗廟的長老由各族按名額多少內部產生,太昊的族長由宗廟長老團決定,目https://m.hetubook.com.com前因為我在位,按以往的經驗,應該是終身制,一旦我「嗝屁」了,應由長老團投票產生,對投票結果不得有任何人提出異議。
族人發生違法行為時有三種情況可以由宗廟處理:
在太昊城,學校和醫療暫時還是免費的,特別是教育工作這一項,不僅免費,還提供學習期間的食宿。
我們是受災了,可姜氏獲得了大豐收!
我大喜過望,連忙跑到過磅的地方,再看看曬場上的粟穗——沒錯,差不多是我們先前估計總收成的一半,還是有接近一千二百噸!
這時宗廟的「法律委員會」又承擔起「終審法院」的角色,對案件進行公開審理。經過宗廟審理的結果必須在宗廟外的「公示欄」上公示,若有人對處理結果有不滿或置疑,可以再向以風余為首的「總長老團」申訴,以推翻「法律委員會」的處理結果。
飛鳥盡,良弓藏,鳥肉烹。
這可是咱和-圖-書們村明年的希望啊!
這就差不多夠支撐到明年的秋收了,加上牲畜和狩獵,應該還能有富餘!
除風氏一族近二十人的長老團得以保留以外,所有一千人以上的大族只能安排五名長老在宗廟參加議事,而兩百人左右的小族只有一個名額,原則上大致按兩百人一名長老代表。
三是本族長老和族長們難以決斷,或者情況比較嚴重——比如可能適用到「斬」刑,就得上訴到宗廟。
小族的族長也是如此產生。但如果小族的族長有危害太昊的行為,則由長老團同意,太昊族長可以要求小族另選族長。
然後是宣布「相對」私有化方案:城外的田地和城內外的牲畜,都按人數多少分配給各部族。小族族長們代表族人認領了本族的土地和牲畜,並按我的要求在地里插上木標,將各族牲畜分別關入小的畜欄內。
罷了,木駝也不過是為我分憂。
後者的處理結果即為最終結果,族長便不得推翻。
長老們在爭和-圖-書論中產生的一條條律法讓我想對這批「立法委員」進行表彰。
滿打滿算,剩下的糧食也不過夠供應四到五個月,難道明年真的要青黃不接?
匠作區的匠人們則佔有了公有的地盤和工具,不再分配土地,明年也不用參加春播。但從春播完成之日起,所有的陶器和農具、紙、布……等都不再免費供應,各族所需就得用牲畜或粟米來換。
這下子,明年的生活基本上不用發愁了。
目前為止,我能夠實現的大概也就這麼多,等將來太昊其他新城建成,還得確定各城之間的相互關係,現在大元各城的關係還是不太清楚,以後得想辦法改進。
至少他們在出台法律時沒有打架。
入冬以後,姜氏那邊傳來消息,姜由率部分族人去向仇敵挑戰了。
居民區的族人最多,往往同一小部族的族人都聚居在一起。相互之間仍略有區分,我乾脆將所有居民造冊,作了一次人口普查。將太小的族相互合併了一下,保證絕大多數部族m•hetubook.com.com人數都不會少於兩百人。
接下來是安心地對太昊的內政進行改革。
第二天開始,守護粟田的達到了上千人,騎兵隊甚至擴大了巡邏範圍,以求能夠發出「鳥災預警」!
「族長!有一半的收成吶!」木駝大叫著衝進來。
我在宗廟內聽騎兵報完消息,扭頭看了看木駝,這小子心中有鬼,老臉通紅——姜由是如何得知我正在為糧食發愁的?
宗廟不僅負責對族中重大事務的處理,還得負責各種原因的祭祀,對外族的外交,新增土地的開墾,族人違法的裁決等一系列工作,為此我將長老團也分成了數個小組,分別針對不同的專業問題,有點類似後世的「專業委員會」。
匠作區有義務提供宗廟所需要的產品。而居民則提供每年所產出的一成作為「農業稅」上繳給宗廟,宗廟除滿足自身所需要以外。還得負責軍隊和文化衛生等公共支出。
我又能構思如何構建太昊的未來了!
糧食也按人口分配給所有的居民和匠人,www.hetubook.com.com糧倉外貼上了各部族和匠作區的標誌。
可是俺的粟米啊!
儘管姜氏族人的收穫跟我們差不多。但由於現在他們的人口只及我們的三分之一,所以糧食比我們要富餘,念及以前得太昊族的恩賜,現在略有餘力,姜由就打算先報答一部分了。
就這樣,在宗廟的長老團也達到了七十多人,這些人跟我一樣,只要在宗廟「上班」,就可以吃皇糧,由宗廟廚房義務供應伙食。
看來跟鳥的這一仗沒有白打啊!
大元律法也在太昊得到了加強和改進,除照原樣實施「笞、役、斬(這一項從來還沒有適用過)」幾種刑以外,更建立了對不同形式的犯法處置的「量化」標準。比如打傷別人但未流血,要「笞」幾板,流了血要挨幾板,甚至明確到斷了手骨「役」幾年,而腿骨又值幾年。
秋收過磅的時候,我都躲在宗廟內,不敢去面對這慘不忍睹的結果。
二是了解到情況的旁人可以代訴至宗廟;
還好,在「慘收」開鐮之前,再沒有鳥類來襲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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