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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門閥

作者:要離刺荊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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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4章 千年對頭

第1314章 千年對頭

於是,在三月初,黃老學的鉅子,從儒家的穀梁學派橫跳過去的膠東人王甫,吹響了進攻的號角!
那裡有人敢管這些文人的嘴炮?
於是,公文立刻通過丞相府,送抵廷尉官邸。
而這實證法學,講的則是法律就是法律,是一個封閉的邏輯,是國家的意志,也是統治的表現。
甚至,若不知道的人,恐怕都不會清楚,這座城市已經悄然進行了一次換血。
這首先做出激烈反應的,就是法家!
然後就有聰明人醒悟過來了。
首先,就是鼓噪輿論。
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街頭巷尾,八卦黨滿血復活,閭里坊間,鍵正局重新上線。
這下子,終於讓法家感受到了威脅。
張越看著這篇文章,都忍不住嘖嘖稱奇。
這下子,就戳到了當代法家巨頭們的痛腳。
只不過,必須『如制度』。
有讀報亭之地,便知國家要立『天子之法』的事情。
這些觀點和理想,天生就和黃老學派有著極大的適配性。
「實證法學啊……」
於是,便出現了黃老道家之士,截著韓非子、商君說過的話,掐頭去尾,批判法家的荒誕場面。
因為對手是直接站在道德制高點上開火,拿著秦法說事,又高舉『自然之理,天地之道』的旗幟。
因為,黃老學派,這是衝著挖他們的根來的。
根本不知道如何反應,更不知道如何抵抗。
就連長安城的百姓,也差不多忘記了去年的血雨腥風與提心弔膽。
只是角度不m.hetubook.com.com同,論點和說法不同。
漢承秦制,現行漢律是不是惡法?
其主要主張,大抵就是法律和法律觀念,必須和人們的思想、價值以及社會現實聯繫。
一時間,思想領域真的是打的火花四濺,熱鬧非凡啊!
法家的鐵憨憨們則大多數都留在舊時代。
第一:法,乃天地自然之道,亘古存在之規律,先王聖人見之,以立條貫,教之萬民。
不過,儒家的著眼點,基本上都在『惡法非法』這個理念上。
第二,法,永恆不變。如青山、綠水,似日月星辰,上及陰陽,下涉萬民,故天地不變,法不變。
而這自然法學和黃老學派,天生就八字相合。
一旦,廷尉左右師的釋法博士,出現了非法家的學者。
偏偏這個時候,黃老學派回過味來了。
這又莫名的擊中了法家,特別是韓非子一系的g點。
以至於黃老學派公開叫囂:廷尉的釋法博士,未必一定要用法家出身的刑名文學。
而長安內外,都已經重新繁榮、熱鬧起來。
瞬間,整個漢室的思想學派,全都沸騰了!
所以,他在看完丙吉的文章后,本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理,便在廷尉派人送來請求批示的公文上,用毛筆寫了一個大大的『可』字。
致命三連叫人浮想翩翩。
數不清的達官貴人,已是階下之囚,無數的富商巨賈,人頭落地,更有執政大臣、外戚宗室或家破人亡或淪落天涯海角。
於是和_圖_書,王甫文章一出,頓時天下皆驚。
在他所知的後世,法學界,有兩個冤家對頭,天天撕逼。
但現在,漢室早已經放開了言論束縛,解除了言論與思想的禁錮。
習慣了服從上級,依靠皇權辦事。
更因為如今,漢家盛行的『我注詩書』思潮,黃老學者根本不在乎自己引用其他諸子的言論。
惡法非法,那麼秦法是不是惡法?
「這是丙吉的新文章嗎?」張越拿著一份剛剛從西域快馬送回來的報紙,細細的閱讀著:「有意思……」
這就有了如今,張越手上的這篇文章。
因為有原罪的緣故,他們影響力局限在廷尉官署,困守在司法官員之間。
黃老學派的聰明人紛紛跟進,蹭起了熱點,由此衍生出無數文章。
這其實,就是後世所謂的自然法學的雛形了。
去年的紛紛擾擾,漸漸淡去。
於是,這篇文章一經刊登,便立刻從河西刮向天下州郡。
但他一直拖著沒有批複,今天看完丙吉的文章,知道法家已經喘過氣來后,他就毫不猶豫的批准了。
後世自然法學和實證法學,打了三百多年,也沒見分出勝負來。
生死存亡之際,法家的人也顧不得許多了,立刻就是快馬加鞭,派人前往天下州郡,聯絡法家巨頭,打算展開反擊。
文章的名字叫:法所以為法,乃實也!
所以,惡法也是法!
若能打趴下法家,那麼……
那麼,法家恐怕馬上就要根基動搖,甚至淪為歷史的符號。和圖書
假如丞相不介意的話,俺們黃老道家之士,其實也可以為丞相和天下分擔的。
這位王先生在文章里提出了三個前所未有的法學原則。
瞬間,一時激起千層浪。
在這篇文章里,這位王博士,引用屍子、老子、孔子、孟子、墨子甚至韓非子的名言,再用張越提供的理論,搭建起了一個新的法學結構。
因為,張越悄悄的用他的那個叫『肆零肆』的馬甲,連續刊登的三篇文章的標題分別是:惡法非法、自然為法以及理法是理。
作為穿越者,深諳輿論操作之妙的張越,更是在動亂剛剛平息的時候,便開始了各種操作。
「想不到丙吉這些年,也沒有閑著,居然靠著我平時的隻言片語,加上自身所得,竟萌發出了實證法學的雛形!」
真真是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
平日里,長安城裡的太學生們喝醉了酒,在御街上公開罵當場執政,也沒見官府插手。
法家和黃老,互為磨刀石。
太學生們跑去北闕城樓下散步,更是被認為是義士之舉。
面對兇狠大敵的步步緊逼,法家一開始也被打懵了。
更荒誕的是,儒家的一些派系,也紛紛加入戰場,搖旗吶喊,對著法家一頓輸出。
在半個月前,刊載於河西發行的《居延月報》上的文章。
認為法律就是反應自然客觀規律的條文。
放下手裡的文章,張越感慨著:「這對冤家,起碼還能糾纏幾百年!」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自然法學,就是後世和-圖-書人們耳朵都聽出繭子來的什麼『天賦人權』『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自有民豬』等思想的法學理論支撐來源。
廷尉旋即宣布,廷尉左右師的釋法官,原則上准許其他學派的學者競爭。
而這些人對著法家,就是一頓猛批!
甚至連改動都不需要太多,就可以用直接用黃老思想來闡述。
丙吉如今稍稍修改,用韓非子和商君的思想加以包裝后,用儒家的一些思想進行裝飾后,居然也是條條有理,邏輯嚴密,近乎無懈可擊。
第三,法與令,必須遵循法的本性與法的理性,上應天地,下順萬民。
「了不起啊!」
「太有意思了!」
於是,張越立刻趁機而動,利用著早在數年前就已經在天下時報編輯部里準備好的一個馬甲,悄悄的將幾篇文章刊載了上去。
畢竟,在如今的天下諸子中,法家怎麼看都是一個軟柿子。
恐怕也起碼能敵對個幾百上千年。
一個個法家巨頭,紛紛跳出來,或是破口大罵,或是寫文章反駁。
作者,便是故廷尉卿丙吉。
野心在不安中騷動,特別是黃老學派的學者,對此興趣無比濃厚。
他們仔細研究了張越的那三篇文章后,總感覺哪裡有些熟悉。
更不提,那後面兩篇文章,簡直是給黃老學派送炮彈啊!
如今,這對冤家,披上黃老和法家的皮,用著老子、黃帝、屍子、莊子、孔子、孟子、商君、韓非子、尉繚子的思想和理論來闡述。
無數人只是看到標題,就已經血和*圖*書脈僨張,再看內容,就激動的嗷嗷叫了。
許多地方,控制讀報人的所謂遊俠巨頭,甚至私底下還有著錦衣衛的身份。
而且,通過輿論引導和前期鋪墊,漢室士民,對此都表示理解和接受。
甚至直接威脅到了法家思想的根本!
吹響了法家反攻的號角。
於是旬月之間,在張越一聲號令之下。
如制度的意思就是,必須有一位執政大臣的推薦和保舉,然後再經過執政大臣會議投票,丞相任命。
廷尉官署不就是黃老家的了?
自然為法,法理是理!
不過,這正是張越想看到的。
頓時,法家就被打了滿頭包,幾乎丟掉了所有的陣地。
哪怕是從前嗷嗷叫著『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義死節,就在今日』的清流們,這一次也罕見的閉嘴了。
如今,已經是三月中旬了。
叫法家學者和大臣們一拳打在空氣中。
一個就是自然法學派,另外一個則是實證法學派。
然而,張越在發完那三篇文章后,就將那個馬甲束之高樓。
身為丞相,張越通過丞相府、太尉和大將軍府,直接控制和影響天下州郡的所有主要城市的讀報亭。
那它們還演算法律嗎?
通常都是父子相傳,口口相授。
一篇《法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就像飛龍騎臉,騎在了當代法家學者的臉上,直接輸出起來。
但框架與思想是一致的。
這公文送到他這裏,已經差不多一個月了。
互相刺|激,互相競爭,互相進步。
自然也是免不了悄悄摻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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