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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當昏君

作者:殆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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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你別想差了!

第二百八十二章 你別想差了!

雖然的確有報仇的風險,但可以事後用更溫和的手段慢慢處理。
子受揉了揉眼睛,再休息下也好。
伯夷入殿,一眼便見著了無比疲憊的紂王,以及桌案上堆滿的奏疏。
姒家家主已死,接下來就輪到他的家人了。
子受沒在意,誰抄家都是抄,有玄鳥玉佩在,人人都知道抄家是自己下的命令。
但並沒有,今天只有在偏殿里,默默為朝臣解決困難,選拔官員的紂王。
當前的問題,是官員休沐,人手不夠,政務處理緩慢。
「讓陛下以及群臣聽到這件事,認為臣心狠手辣殘酷無情,這是第三條罪行。」
子受琢磨出伯夷是在勸諫之後,想了沒三秒,就答應了:「卿家說的是,朕明白了。」
伯夷是在側面勸諫,只是這個勸諫太有技術含量,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伯夷道:「那家僕當街殺人,十惡不赦,他的家人也有三條罪狀,請讓臣一一列數。」
姒家的確有大罪,而且姒家家主一死,如和*圖*書若放過了姒家,其他姒家人不會尋仇嗎?
只是名聲上依舊不好聽,想了想,伯夷請命道:「陛下,崇應彪與姒家公子有舊,臣雖然信得過,但還是避嫌比較好,懇請陛下,抄家這件事,交由臣來做。」
子受催促道:「有何事要奏?快些奏了回府休沐吧。」
可官員就只休沐一次嗎?
那些活下來的姒家人從雲端跌落,難道能不想著報仇?
到時候不僅紂王名聲不好,朝歌多半也會亂上一陣子。
伯夷絲毫不懷疑紂王的雷霆手段,紂王向來都是該仁的地方仁,該狠的地方狠,畢竟之前就有過下令凡是醫鬧者誅滅三族的詔令,沒人懷疑姒家會因為姒家家主而就此覆滅。
「雖說可以留他們一條性命,但姒家卻是不能留了,朕決定明日遣崇應彪帶玄鳥衛抄家,將田地財物全部收歸朝廷,從此將姒家從貴族之中除名,廢黜為庶民。」
這一手抄家,名聲肯定壞了。
紂王特意https://m.hetubook.com.com在臘祭時設宴,提出休沐,讓群臣得以休息,可人人都知道,一旦休沐,政事必然處理不及時,很容易耽誤事。
至於之前對玄鳥衛說的殺全家……
「他們是家僕的家人,這是第一條罪行。」
終究還是要下頭的臣子來處理。
而現在,紂王卻是廢寢忘食的在處理政務。
「宣。」
伯夷靜靜看著紂王,等待紂王的反應,一壺酒都已經冷了,足以說明紂王內心的掙扎。
打發走伯夷,子受繼續翻閱著奏章。
子受也沒做多想,點頭同意,從一個箱子里取出一塊玄鳥玉佩:「這塊玉佩就交給你了,見佩如見朕,明日持此玉佩抄了姒家,府邸田地,皆收為朕所有。」
伯夷是為了不讓姒家全家被殺,才特意以家僕的例子進行委婉的勸諫,子受估計這傢伙肯定是在編故事,無中生有了一個家僕。
子受發現伯夷可能對自己有什麼誤解,連忙拿起一封奏疏,遞給伯夷和-圖-書:「你也看看。」
伯夷低頭,行大禮。
「這樣吧,不僅老弱婦孺一概不殺,沒有與姒家家主合謀之人,也不殺。」
選拔官員,才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這倒是少見,這種有著高尚節操的人竟然會請命抄家。
但問題很大,即便家僕、奴隸不算,姒家上下幾十口人,也得殺個血流成河。
紂王怎麼在看人才記錄而不是朝政?
子受摸不清伯夷的想法,先查了查群臣休沐日,道:「卿家今日在休沐啊,怎麼突然入了宮?朕要罰你再加十天休沐。」
今天的紂王,本應該是在鬥雞場中鬥雞,球場中踢球,或是看戲聽樂抱著愛妃享受才是。
「噢?說來朕聽聽。」子受頗為感興趣,家僕的地位比奴隸稍高,伯夷這種當世大賢者,竟然隨便殺人?而且一出手就是殺全家?
伯夷鄭重接過玉佩:「臣定不負王命。」
場景雖然很亂,但他卻發自內心的敬仰。
伯夷一愣,隨即恍然大悟。
這次多了條準則,和*圖*書說話彎彎繞繞的也不要,太難懂。
伯夷拱手道:「陛下,臣昨日殺了家僕與其一家老小。」
一邊還有許多被揉成一團扔掉的奏疏。
伯夷愣了愣,平白無故又加了十天休沐?
呃……
等休沐結束,如同以往一樣,的確不會再缺人,甚至會因為有了紙,效率大幅提升。
伯夷抬了抬手,頗有猶豫,抄家,讓堂堂貴族成為平民百姓,比殺了他們更難受。
他的休沐總共二十天,五天前開始的,剛過了五天,結果現在還剩下二十五天?
伯夷輕舒一口氣,拱手道:「陛下聖明,臣雖然也知斬草除根的道理,但此時正是多事之秋,不宜太過急躁。」
「這……」伯夷看著手中的奏疏,竟然是招賢館的人才信息。
畢竟並非所有貴族都站在紂王這邊,一股腦堅持姒家家主想法抵觸新法的貴族,仍舊存在,只是不再上下跳躥了而已。
六部制改革后多了許多屬官,紂王的意思,顯然是想分擔朝臣的壓力,休沐是長期之計和_圖_書
如此一來,選拔官員就變得極為重要了。
不過這些人也因此失去了反抗的力量。
雖然有了紙,處理政務的速度加快了許多,稍稍方便一些,但終究還是缺人。
伯夷是在用家僕代指之前被鬧市斬首的姒家家主。
稍微翻了一下之後,一封奏疏引起了子受的注意。
管他呢,昏君還得說話算話?
畢竟自己當時最開始勒令玄鳥衛調查的時候,就說過查出主使后殺全家。
我可不是在處理政務,你別想差了!
他本來就不是個嗜殺的人,真要殺全家,還真不一定做得下來。
如果只是君王理政,可以應付兩天、三天,可兩年、三年呢?
子受撇撇嘴,別聖明,我話還沒說完。
君王只要把控全局即可,完全不需要做到這種地步。
「臣不得為了一個家僕而殺了五口人,其中有六十歲的老翁老嫗,三十歲的婦女,以及七歲的孩童,這是第二條罪行。」
這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啊!
子受品了半天,酒都涼了,總算是弄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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