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五章 山賊
是碰巧,還是別的?
林默一看剛才落下的人影,心中就是一沉。
林默才發現,這種殭屍簡直就是一個殺戮機器,至少在肉搏近戰當中,絕對是無敵的存在。
別的不說,對付鬼樹,是不是也可以將對方拉入電影里。
他剛跑了一會兒就被攔了下來。
再說,林默知道這是電影世界,都是『假』的。
一旦發現,必死無疑。
老樹枯杈上烏鴉瞪著猩紅的眼睛,路邊亂葬崗上飄忽的霧氣和鬼影,頭頂的月亮,大部分時間都被烏雲遮擋,夜風吹過,讓人從心底生出一股寒意。
林默也希望是不同步的。
以普通人的身份參与進去。
有的直接癱軟在地,有的撲過來劈砍,還有的撒腿就跑。
林默緊握那一把菜刀,就準備看準時間,暴起動手。
那自己砍死幾個假人再有心理負擔,以後還怎麼活?
如果自己的能力都在身上,包括詛咒序列,還有夢魘打手,要對抗黑棺殭屍應該還是可以的。
活活踩死的。
就在這個時候,林默突然感覺一股危險襲來。
他手裡有之前搶過來的一把菜刀。
它扭頭一躍,直接跳了過去。
說話這人中氣十足,聽上去就很讓人信賴。
那之後呢?
又例如,九叔都那麼厲害了,那他的師承如何,茅山道的祖庭有沒有,如果去了,是不是可以得到更好的東西,或者,學一些本事?
理由?
從這幾個流寇山賊嘴裏,林默大概了解了一下這裏的世界背景。
不過前提是,和老沈拉好關係,將對方拉入團隊。
尤其是在這種地方,還是緊跟劇情比較靠譜兒。
他實際上有好幾種選擇。
按理說人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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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了,走就行了。這不是林默胡思亂想,而是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是黑棺殭屍。
不能讓殭屍發現自己。
其他山賊不懂。
他們看到突然落下一個面目猙獰,渾身腐爛僵硬的怪物,自然是嚇的魂飛魄散。
此刻林默在狂奔。
很快,一分鐘過去了。
不過他發現,他要去的清水鎮,方向有點偏差。
之前這個電影里最恐怖的怪物,黑棺殭屍,林默已經是見識過了。
沒有理由,如果非要找一個,林默只能說他完全在憑感覺。
盡量將心跳也控制在極低的水平。
此刻的他,很好的和周圍的環境融為一體。
那樣,還不是想怎麼拿捏,就怎麼拿捏。
立馬知道他的機會也來了。
這些人還說,那邊的賊人都凶的很,還吃人肉。
你要問多如牛毛是有多少,林默覺得自己的實際經歷可以很好的回答這個問題。
夜裡在荒郊野外狂奔,還是需要一些膽量的,尤其是這個電影的世界觀,乾坤顛倒,軍閥混戰,民不聊生。
那村子已經廢棄,畢竟兵荒馬亂,人都死光了,沒死光的也都跑了,現在都成了賊窩。
先下手為強。
但林默覺得,如果不去,可能只會得到暫時的安全,從長遠來說,或許會更糟糕。
說他們也是被逼的,頭一回干,沒殺過人,家有老母和嗷嗷待哺的幼兒,可憐憐他們之類的。
問題是,林默雖然被老沈拖進電影里的時候,能力和夢魘被拔了個精光,但不可否認,林默本身是個狠人。
都沒用。
這能力只要仔細想想,就知道非常恐怖。
結m•hetubook•com.com果就在這個時候,遠處樹林傳來了動靜。
不去,找個犄角旮旯躲起來也是一種。
林默此刻身上淋了不少血肉,但他依舊紋絲不動。
但凡是亂世,都會出妖孽。
如果找個地方躲起來,或許可以躲過這一難。
聽說殭屍這種怪物也是分了等級的。
但聊勝於無。
這裡是殭屍老先生的電影世界。
林默在殭屍跳走的下一秒,也從地上一躍而起,準備撒丫子開溜。
所以亂世當中,收了菩薩心,該狠就得狠,不然根本活不下去。
同時,剝奪一切其他能力。
所以在他突然爆起,用一根地上的樹枝,從對方眼睛刺進去,然後奪刀,砍翻兩個人後,剩下幾個的山賊流寇直接嚇蒙了,跪在地上直磕頭。
還有一個前提。
可為什麼還是追過來了?
只能是看誰運氣好,注意到林默,有樣學樣,否則,只有死路一條。
這就又引出另外一件事。
電影里這個,不算高端,林默記得一些同類型續集里,還出現過諸如『屍王』的存在。
所以這次,憋不住,也得憋。
如果靠肉體近身搏殺,只有死路一條。
一會兒趁著殭屍殺人,趕緊跑。
林默這會兒急的在心裏大罵,心說這殭屍就是純心,故意的。
但現在,自己在裸奔,那就只能猥瑣,只能龜縮。
但就在這個時候,林默聽到林中有人喊了一句:「九叔,殭屍!」
自己先別死在這地方。
他心頭狂跳,立刻向旁邊一滾躲避。
這就和小白兔對上大老虎是一個道理。
有低端,就有高端的。
反擊成功和有效的可能性,就是零。
對方有刀。
可那樣,至m.hetubook.com.com少得十天半個月。
唯一的活路,就是像林默這樣,封住口鼻,一動不動,這樣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殺了人,見了血的殭屍,據說實力更強,會不斷的進化,提升。
林默懂得求生法則。
去清水鎮是一種。
去了,就是送死。
這年月,活不下去的認,要麼死,要麼落草為寇。
林默問清楚清水鎮的位置,距離這裏不遠,也就幾公里了,跑步十幾分鐘就到。
可這一次,殭屍沒走。
短時間還行,時間長了,必然會呼吸,到時候立刻就會被殭屍捕捉到氣息。
也就是不激動,不害怕。
偏偏黑棺殭屍依舊不為所動,似乎是在等林默憋不住喘氣的那一刻。
路上林默也仔細想過,分析過當前的情況。
林默知道,再這麼下去肯定不行。
不想死的兄弟還是多,所以這山賊流寇,多如牛毛。
現在不能亂動,也不能呼吸,不然下場會很慘。
林默一聽有人來了。
可問題是,不動可以,但不能不呼吸啊。
黑棺殭屍事件完結,那自己是會隨著劇情結束,而離開這個電影世界,還是說,會永遠的被困在這個地方。
當然妖孽少見,山賊卻是多如牛毛。
一般遇到這種情況,林默向來都是一個主張。
血肉內臟噴濺,兩個眼球也飛了出來,落到了十幾米外的地上,沾滿了泥土穢物。
畢竟大路朝天,四通八達,自己從剛才的義莊跑出來也得有四五里地了,按理說,這玩意兒能撞到自己的概率極低。
可惜局面如此混亂的情況下,誰又能注意到林默?
而且拿刀在自己脖子腦袋上比劃,這就已經威脅到他的生命了。
時間一分一秒的m•hetubook.com•com過去。
那要是出來,估摸更厲害,更恐怖。
變成一顆,普通的槐樹?
而在林默眼裡,他覺得老沈,絕對是值得深交的,說對方是『卧龍』,那一點都不誇張,如果能交朋友,甚至是拉入自己這一方面陣營,好處太多了。
「此處屍氣瀰漫,你們小心,不出意外,那殭屍就在附近。」
它不走,林默也不敢動。
要不是我砍翻了你們幾個人,那被弄死的就是我自己。
「慌什麼,來了正好,準備墨斗線!」
林默正在往清水鎮趕。
一旦被捕捉到,估摸想故技重施隱藏就不可能了。
就目前來看,應該是不同步的。
不到半分鐘。
再說,這幾個人留下有用,殺了可惜。
深更半夜,荒郊野嶺。
他剛才找到了一個路標,距離這裏最近的鎮子在十里開外,按照電影劇情,九叔和他的徒弟們就在那個鎮子上。
與此同時,一個凶戾的人影從天而降,如同高空墜物,直接將剛才和林默說話的那個山賊踩死。
雖然只是隔了很短的一段時間,但林默發現,此刻的黑棺殭屍似乎更恐怖了。
去清水鎮,反而很危險。
這不是天方夜譚,也不是林默的痴心妄想,以他的經驗來分析,這個戰術和計劃可行性是非常大的。
但這種事兒林默也沒法子告訴他們。
林默這個時候心裏湧出一股不祥的感覺。
但林默知道。
那絕對是踩成了肉泥,骨碎筋折。
叫做清水鎮。
林默憋的有些夠嗆。
按照他走的方向,會完美的避開清水鎮,到達另外一個村子。
而是就站在那邊。
眼下這殭屍擺明了是不見兔子不撒鷹,不見活人不離開,只能是拼了。
這些都和_圖_書是發散性的思維。
就彷彿,察覺到了什麼。
這話也就騙騙傻子。
雖說沒有心理負擔,但林默也不是嗜殺的人。
好在心態和膽量上,林默是大師級的。
況且,就算說的是真的,那特么你過的不好,和我有什麼關係?
他能力被剝奪了,但膽量和作戰經驗沒有。
可想而知,林默就能聽到的動靜,殭屍也能聽到。
七八個衣衫襤褸的漢子,有的拎著砍柴用的刀,有的拎著鐵鎚,更多就是拿根棍子就出來搶劫。
當然,圍繞著電影的劇情,實際上還有很多發散性的猜想。例如,肯定還有別的殭屍,甚至是鬼怪。
要麼黎叔都說搶劫這活兒沒有技術含量呢,是個人就能幹,門檻兒特低。
猥瑣和苟且,不是林默的風格。
別說只是用一些砍瓜切菜的破刀,就算是有槍械,遇到這種殭屍也絕對不可能是對手。
尤其是面對生死的關鍵時候,他從來不會含糊。
真的就不到半分鐘,這五六個人就被殺光了。
它要是知道自己在哪兒,直接吃了,別這麼噁心人。
的確非常猛。
威力不咋地。
這怪物怎麼會追過來?
林默也是活久見,他是萬萬沒想到在這裏居然能遇到老沈這種奇特的夢魘,對方的能力,是將人拉入到電影里。
和他熟悉的電影背景差不多。
當下林默停了下來,斟酌兩秒,立刻轉身,也衝進了那片小樹林。
甚至相對來說,后一種似乎要更安全,因為林默知道,按照劇情,黑棺殭屍接下來會殺向清水鎮,會和九叔這個電影里的茅山道高人來一場生死決戰。
立刻是捏住鼻子捂著嘴,躺倒在地,一動不敢動。
電影里的時間,和外面的時間,是不是同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