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局成得手!
「大哥知道我跟著你出來撈偏,昨晚罵了我一晚上,都把我罵哭了,你看我這眼睛,哭的都紅黑紅黑的,血絲都有了。」其實那是他昨晚一晚沒睡的結果。
「走,一起去吃早餐吧。」
「毛鼠那冚家鏟,肯定是他使用聲東擊西的計謀,把我的錢給偷了!」
至此,朱光慶甚至已經認定,一定就是毛鼠偷他的錢。
也只有毛鼠那賊老鬼,才有那個手速,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將他引誘下來,瞞過旅館前台小妹,跑到308房間,將他的錢找出來,然後跑路。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走偏門的人就最清楚,放在身上的錢,往往最惹眼,也最容易丟失,只有藏起來的錢,才是最安全的。
要是他追責起旅館那邊,要旅館那邊賠錢,那前台妹子哭都來不及,又怎麼可能會做這麼蠢的事?
楊曉紅按照昨晚我三叔替她設計好的台詞,說道:「先生,有個人找您,他說他叫毛鼠,現在就在前台,你要不要下來一下?」
等待是漫長的,磨人的,就好像是一個老磨石,慢慢轉動,磨著人的神經,讓人心中難受。
等他回到308號房,果然,房間早已被翻了個底朝天,他慌忙翻開席子和床墊,一看,他那三千多塊錢,早已不翼而飛。
最後,朱光慶只能默默無語退了房,和我三叔一起離開旅館。
楊曉紅往車站方向一指,說道:「往車站方向走的,他說他去買水果,我就奇了怪了,車站那邊好像沒水果賣吧?」
楊曉紅聳了聳肩,一臉無語,說道:「他讓我打電話叫你下來之後,就說要去買水果,待會兒再回來,也真是奇了怪了,他去買個水果,至於那麼急嗎?跑得賊快,解放車都沒他那麼快,我看他就不像是去賣水果,倒像是逃命。」
他就料定,朱光慶跑下去的時候,肯定沒有帶上他的錢!
朱光慶立即推辭,「不用了https://m•hetubook•com.com不用了,我自己去,拿點衣服行李,幾分鐘就能回來,你在這裏等我就好。」
三叔一直在307號房間門裡候著,他聽到對面房傳來開門聲,心裏便微微冷笑。
畢竟308號的房門和窗戶,都還完好無損,而他又沒有證據證明自己真的帶了三千多塊錢在身上,要是旅店方死不承認,他確實也很難追責。
朱光慶二話不說,直接追出去。
電話響了好一會兒,楊曉紅接聽了。
我三叔點頭道:「是啊,我覺得這個世界上,就你對我最有義氣。」
但是,三叔還是咬牙熬了下去。
三叔立即打開房門,然後拿出308號房的鑰匙,打開308號房間的門,進去就是亂翻一通。
電話那邊,楊曉紅小姑娘「嗯」了一聲,然後就開始行動。
於是轉身立即往樓上跑去。
只要畫了押,不管楊曉紅借沒借四千塊錢給我三叔,這張借條,都在法律意義上產生了效應。
為什麼不敢開口?
「既然你那麼有誠意,那好吧,我就幫你一把。」
「光慶光慶!這邊!」
三叔帶著錢,悄無聲息回到了307號房間,然後在床上留下五百塊和一張紙條,就從307號房間的窗戶爬了下去。
朱光慶立即一愣,心想,朱玉袁不是說好九點在車站附近見的嗎?
在車站找了一圈,卻沒見到毛鼠的蹤影。
楊曉紅說:「先生,您哪位朋友說,有一件很緊急的事情要對您說,您還是趕緊下來吧,您這位朋友還說,您再不下來,他就要跑路了,不理你了。」
朱光慶對毛鼠真的是咬牙切齒,與此同時,他也想追回自己的損失。
他這個局,並不是現在就動手,而是等到明天早上再動手。
「小妹子,我那位朋友呢?」
朱光慶一聽,立即一愣,很緊急?跑路?什麼鬼!
畢竟,錢是在旅館不www.hetubook.com.com見的,旅館肯定有責任!
「要是我真那麼貪錢,在車站順到的那六百塊錢,我就不會分五百多給你了。」
三叔聽到雞叫之後,就從床上爬起來,用冷水洗了一把臉,然後用房間裡頭的電話,打給樓下前台的楊曉紅。
再說,他也不知道毛鼠這個人的存在。
「昨晚一晚上我都沒睡好,今早我早早起來,找了個理由,就匆匆離開,不然等吃早餐的時候,我大哥又要罵我了。」
此話一出,朱光慶無話可說了,唯有讓我三叔跟著去。
三叔找了好一會兒,終於,在床底下一個很隱蔽的木板縫隙裡頭,找到了一疊厚厚的錢!
我三叔立即搖頭嘆氣,說道:「我哪敢在我大哥那邊呆太久?」
「我明白了,這個簡單,我會幫你做好。」
莫非給朱玉袁做局的事情敗露了?
朱光慶聽了這話,心裏嘀咕一聲,什麼鬼規矩,竟然不讓上來?隨即很不耐煩道:「那等等!」
朱光慶卻說:「我的衣服和腰包都還在前面那個旅店那邊,我先過去拿了,然後再一起去吃早餐,你在這裏等我,怎樣?」
朱光慶聽了這話,不由一愣,心中疑惑。
「本人朱王袁,佛岡縣高崗鎮禮溪村人氏,身份證號碼XXXXX,今借楊曉紅4000元整(肆仟元整),並約定在1984年2月10之前歸還。」
隨即三叔將自己的計劃詳細地告訴了楊曉紅,楊曉紅仔細聽過之後,點了點頭,說:
我三叔拿了鑰匙,便直接上三樓,然後來到307房門,將307房間打開,進了房間。
因為他有一個習慣,那就是睡覺的時候,不會將錢放在身上,而是會藏在某處角落。
既然毛鼠追不到了,那隻能去追旅館方面的責任了。
朱光慶呵呵乾笑幾下,說:「玉袁,還是你了解我,你說得對,我不可能偷你的錢,你別聽你大哥胡言和_圖_書亂語,我自己就能賺很多錢,又怎麼可能會偷你的?」
我三叔立即說:「一起去吧。」
然後連忙起床,鞋子都沒穿,就跑了下去。
她撥通了308號房的電話,第一次,沒人接,第二次,依舊是沒人接,估計朱光慶睡得很死,第三次,終於有人接了。
終於等到了雞鳴時分。
門外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往樓下跑去。
「你和我客氣什麼!」三叔強說道:「再說了,去吃早飯,也要經過旅店那邊,才有早餐店!」
我三叔的為人,他是知根知底的。這人獃頭獃腦,很老實,就算跟了白老爺,也不曾變得多精明,剛才那個聲東擊西的計謀,就他這木頭腦袋,哪裡想得出來?
這是他多年走偏門形成的警惕習慣。
因為一開口,這不就直接承認了,三叔腰包裡頭的錢,是他偷的?
而此時,朱光慶來到酒店前台,卻發現只有一個小姑娘在這裏坐著,哪裡見毛鼠的人?
然後在左下角,寫上借錢日期,簽名,畫手指膜。
朱光慶睡眼迷濛中,很不耐煩道:「叫他上來啊!」
往車站裡面狂奔而去。
這一晚,三叔一直沒睡,就這樣等著,熬著。
單單308房間的門鎖,就夠他開半個小時,他怎麼可能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偷錢?
三叔說:「開始行動。」
拿出來一數,三千六百多!
三叔陪著朱光慶來到旅館,跟在他身後,寸步不離,他去三樓收拾衣服,也一起去,他下樓收回押金,也跟在後面。
背火(糟糕的意思),中計了!
一想到昨晚上毛鼠厚著臉皮,想要將那四千塊對半分的情形,朱光慶就越發覺得是毛鼠這人動的手腳!
朱光慶聽了這話,心中一陣哆嗦,埋怨道:「你怎麼能把這些事告訴你大哥,我不是和你說過嗎,不要告訴任何人!」
三叔唯有低頭,解釋道:「昨晚沒把住嘴巴,一不留神就說了,光m.hetubook.com.com慶,你也不用擔心,我大哥是自家人,他知道說出去會丟我的面子,自然不會對別人說。再說了,我也不會相信他說的話,你肯定不可能偷我的錢的,這個我百分之一千敢肯定!」
而旅館的前台小妹子楊曉紅,見三叔和朱光慶離開后,就上去三樓,來到307號房,在房間的床上,美滋滋地收下了我三叔放在這裏的五百塊錢。
隨即將三樓308號房間和對面307號房的鑰匙都交給我三叔。
剛剛好是朱光慶身上所有的錢!
「我大哥還說,我身上那些錢,很有可能是你偷的,你說他荒不荒唐?你的為人我還不知道?我們這麼久朋友,而且是你帶著我走出禮溪村去『撈世界』的,你又怎麼可能會害我?是吧?」
楊曉紅說:「先生很抱歉,他沒入住我們旅館,是不可以隨意上三樓房間的,要您親自下來。」
可就在車站廣場,卻和我三叔撞見。
於是便滿臉沮喪地從車站出來,往旅館走回去。
只能暗暗吞下苦水。
朱光慶聽到聲音,循聲看去,只見我三叔正在遠處,向他招手,小跑著走過來。
而且,恐怕就算向楊曉紅討要說法,楊曉紅也不會承認。
心中的疑慮就少了許多。
三叔將欠條寫好:
他立即一愣,慌忙問道:
就算知道,前台妹子,又怎麼可能和他合夥串通一起來騙他?
於是慌忙追出去,問前台小妹子楊曉紅,「剛才毛鼠往那邊跑了?」
不過迎著我三叔走過去,還是隨口問了一句:
想到這裏,朱光慶突然猛然一震,恍然大悟。
難不成真的出現意外情況了?
我三叔連忙打招呼:
現在才7點多,他就來了?
換作別人,哪有那個能耐?
他只認為,毛鼠肯定早就算計好了時間,偷了錢立即就坐上去往廣州的車,現在恐怕已經離開了。
「屌你姆支別!」(支別:客家話中女人的「鮑魚」的意思)
就算被朱玉袁破了局,他也不用跑這麼快啊,既然都來通知我了,說有緊急的事來找我,現在都還沒見到我,卻又這樣跑掉,真是莫名其妙!
他心中自然有所懷疑,可能是我三叔暗中作梗,可是隨即卻否認了這個想法。
錢裏面還夾著一張紙條:
「玉袁,不是說今天九點鐘才在這裏集合嗎,你怎麼這麼早就過來了?」
心中恨恨想著,過完年去廣州,一定要把毛鼠揪出來,狠狠地揍他一頓!
就算他能想出來,也沒那個技術啊!
越想越不對勁,於是連忙連說:「讓他等著,我現在就下去!」
迷迷糊糊的聲音,對著電話罵道:「這大清早的,打電話過來做什麼?」
朱光慶越想就越覺得我三叔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來。
這賊老鬼,見錢眼開,連兄弟的錢都敢偷,真的喪心病狂!
「小妹子,謝謝你幫我,我遵守承諾了,給你500塊錢,希望你也遵守承諾,將借條撕掉。」
旅館的小姑娘,也就是楊曉紅,接過借條之後,看了一遍,心滿意足,說:
三叔這一步棋,真的走得妙,直接堵死了朱光慶追責旅館的門路。
現在聽到毛鼠有緊急情況要告訴他,他自然會立即就跑下去,他肯定都沒想到,要將錢一起帶上。反正下去一會兒,就會上來收拾東西走人。
不對啊,毛鼠不是昨晚就坐車回廣州了嗎?
他本來想自己回旅館去向楊曉紅討要說法,要她賠償,可現在,我三叔跟著去,他就不敢開口了。
搞得朱光慶一點和楊曉紅說話的機會都沒有。
這是一條純正無比的借條,裏面什麼都沒有摻雜,也沒有寫借錢原因。
楊曉紅拿出借條,看著借條失神許久,卻沒有立即撕掉。
來無影去無蹤!
三千五是他和毛鼠分贓的,一百多是之前他摸到車站扒手團伙的錢和我三叔分贓的。
一般人都會認為,錢放在身上,才是最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