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二章 三叔妙手偷天,取而代之再報復,這一招讓人想不到
土狗做好一盤涼皮,親自端了出來。
任尊拿出鑰匙來,一邊開房間的門,一邊說道:
只見黑暗中,任尊正躺在床上,半張著嘴巴,打著呼嚕,睡得像條死豬。
此時的任尊,早就對他恨得咬牙切齒,任尊就打算,這幾天之內,一定要儘快抓住土狗的痛腳,然後對他進行報復。
「任先生,這是您的早餐。」
他提著空的手提箱,下到四樓,徑直來到任尊住的那個房間,408號房,然後用一根小鐵絲輕輕將房門打開。
而且他的懷疑也是正確的。
「小哥,您的涼皮來嘍!」
於是便準備破門而入。
整個過程,不到十五分鐘。
「我在想,昨天你被朱玉袁那小子捆綁在了509號房間裏面,他會往那條路跑呢?」
林森腫腫的眼角,微微一皺,心想,裏面怎麼沒點動靜?任先生該不會出什麼事了吧?
此時的他,由里到外都像是一個淳樸農民,言行舉止很淳樸,笑起來很淳樸,就連露出的黃牙,也很是淳樸。
任尊被這麼一折騰,就醒了過來,他想要叫喊,可是嘴裏塞了一大團布,根本就叫不出來。
很少人會將他和尋龍堂這個地下勢力聯繫起來。
眨眼睛就將整個涼皮店的桌子、椅子、碗筷、店面,統統都砸得稀巴爛。
林森循聲看去,只見任尊正站在走廊盡頭,樓梯口處。
……
等林森走後,他立即從椅子上「唰」的一下彈了起來,然後火箭炮一般衝進廁所,直接就吐了出來。
他心中疑惑不已,任先生沒什麼事一般不怎麼出門,今天怎麼一大早就出來了?
等一切都弄好,他便拍拍手掌,提著笨hetubook.com.com重的行李箱出門,然後回到七樓703號房間,再將任尊放出來,捆綁在椅子上。
「我給您買了您最愛吃的雞仔蛋。」
這些人之中大多數都是大風涼皮店的忠實食客。
三叔面無表情,可心中卻早已抓狂不已。
「現在想想,昨天條子突然到來,那些土狗派來的蒙面人,恐怕不容易將朱玉袁那小子擄走,也就是說。他們很可能並沒抓住朱玉袁。」
於是問:「那……我們還要去找土狗算賬嗎?」
那些蒙面人見火候差不多了,轉身就跑,出去外面,坐上一輛無牌黑麵包,然後呼嘯而去。
雞仔蛋比較腥,吃了之後再用粥和玉米來掩蓋氣味,是任尊最習慣的做法。
他吃完他娘那最後一口涼皮之後,他娘就因為飢餓而死了。
毛蛋,又稱雞仔蛋,雞蛋胎,就是雞蛋孵化一半,已經成型,但是還沒破殼,然後就拿去加工製作而成的美食。
可敲了好一會兒門,裏面都沒什麼動靜。
任尊拿出玉米,就啃了起來,然後隨手一揮,對林森說:
可就在這時,走廊遠處卻傳來「咳咳」兩聲咳嗽聲。
於是順手就將一個毛蛋拿起來,敲了敲桌子,剝開殼,然後在林森眼皮底下一口吃下,再面無表情地對林森說:
乒鈴乓啷!
第二天,臉上的青腫還沒完全消除的林森,來到408號房間,敲門說道:
任先生向他走了過去,說道:
「嗯,好吃!很正!」
林森聽了這話,覺得也有那麼一點道理。
毛蛋算是一種極品黑暗料理,喜歡吃的人會覺得它很好吃,不喜歡吃的人會覺得它很hetubook.com.com噁心,因為裏面有帶毛的小雞仔,而且有一股腥味,不是一般人能夠吃得下的。
三叔回頭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長一笑:
后廚的店員跑出來一看,整個涼皮店早已面目全非,一片狼藉,立即懵逼駭然。
「任尊,我知道是你!」
眼前這任尊,確實不是真正的任尊,而是我三叔假扮而成的。
林森立即一怔,連忙低頭道歉:「任先生,對不住,小人反應比較遲鈍,小人這就出去,不打擾您用餐了。」
弄乾凈了嘴巴,他這才緩過神來,然後連忙將另外一個毛蛋拿到廁所打掉,只留下雞蛋殼,然後將雞蛋殼放回裝早餐的塑料袋裡面。
「任、任先生,早……」
大風涼皮店。
……
只見林森表情露出一絲疑惑,三叔就迅速反應了過來,知道林森可能因為他沒有吃毛蛋而懷疑他。
「於是就去走了一遍,發現他可能上了樓頂,然後再通過樓頂,跳到了對面寫字樓上,再從寫字樓逃脫。」
三叔從秦朝大賓館出來之後,立即就去化妝店,買了好一些化妝道具,然後再買一個巨大的行李箱,一捆繩子,一些乙醚,等買齊了道具,他便粗略化裝成一個中年男子,然後回到秦朝大賓館,在這邊的七樓開了個房間,703號房,然後住下。
他跟著任先生進了房間,然後將早餐放在桌面上,說道:
要是抓不住土狗的把柄,那他就只能打電話給樓先生了,讓樓先生去和尋龍堂的堂主交涉,只要樓先生開口,那土狗子肯定會乖乖將人交出來。
「你他媽給我等著!」
土狗慘叫出來。
「這土狗欺人太和圖書甚了,咱們必須給他點顏色看看!」
轉眼到了深夜,三叔看看手腕上的手錶,此時已經是凌晨兩點半,任尊應該已經睡著了,於是便開始行動。
小心翼翼進入房間,然後再不急不緩把門關上,反鎖。
不過,我三叔也不是木薯,相反,他的觀察力,比林森更勝一籌,另外,他的臨危應變能力,也極其強悍。
「土狗那死撲街昨晚傷了我們好一些兄弟,而且還讓朱玉袁那小子從我手掌心逃走了,這筆賬我們現在就去算。」
「任先生,不好意思,接下來該輪到我上場表演了,您就在這裏好好看戲吧。」
而此時,我三叔就在秦朝大賓館的樓頂上。
土狗將涼皮放到一個年輕食客桌子面前,那食客嘗了一口,立即豎起大拇指:
「這筆賬,肯定要算。」
乙醚迅速起到效果,任尊只掙扎了一會兒,就昏迷了過去。
任尊低頭看了一眼,發現是一根玉米,一碗白粥,以及兩個毛蛋。
可今天任尊卻先吃玉米,這就讓林森起了懷疑。
林森卻一愣,心中又生疑,他這些天來一直負責買任尊的早餐,對任尊的一些小動作、小細節了如指掌,他知道任尊吃早餐最喜歡吃雞仔蛋,而且是先吃了兩個雞仔蛋,然後再喝粥吃玉米。
再將玉米和粥都吃完。
尋龍堂裏面,幾乎每個人都知道,土狗對涼皮有近乎執拗的感情,每天不吃一點涼皮,他就會覺得渾身不舒服。
陳超立即問:「任先生,怎麼算?」
他從樓頂上往下俯瞰,見任尊回來,就心生一計,然後從樓頂上悄悄下到四樓,躲藏在四樓的一個雜物室裏面,等任尊上到四樓,回自hetubook•com•com己的房間,三叔看清楚了那房間的房號之後,便找個空隙,偷偷離開秦朝大賓館。
三叔嘴角微微一翹,露出得意笑容,他輕輕放下手提箱,走到任尊面前,然後從口袋裡拿出一塊手帕,倒上乙醚,然後迅速用手帕捂住任尊的嘴巴,等任尊察覺到異樣,睜開眼睛,拚命掙扎,卻為時已晚。
林森第一直覺總感覺眼前這個任先生有點怪怪的,可又想不出哪裡怪異,直到看到任尊拿出房間的鑰匙來開門,他就打消了疑慮。
不得不說,土狗這人,名號雖然很俗,但是能耐還是有的,特別是在看人識物方面,特別的准。
三叔意味深長冷笑一下:「呵,當然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啊!」
確定任尊昏死之後,三叔便轉身去將行李箱拿過來,打開行李箱,將裏面的繩子取出,然後用繩子將任尊五花大綁,並且用布團塞住他的嘴巴,再把他塞進行李箱裏面。
吐過之後,連忙用水漱口,只覺得嘴裏一股怪怪的腥臭味,比臭豆腐還要讓人難以忍受。
任尊聽了這話,面露疑惑,嘴裏發出「嗚嗚嗚」的聲音,似乎在質問我三叔:你要做什麼?
因為無意間流露出來的小習慣,最能看透一個人。
「你聾子嗎?」
甚至連不少客人,也被殃及魚池,被揍了一頓,哇哇慘叫著跑出來。
「任先生,吃早餐了。」
三叔沒理會他,而是拿出了他之前買好的化妝道具,對著鏡子,然後照著任尊的模樣給自己上妝。
任尊認為我三叔被土狗抓走,卻不知,土狗根本就沒抓到人。
他雖然是廣東人,但是還就真吃不慣這雞仔蛋,真他媽難吃啊!和*圖*書
他並不是要逃,而是去買一些道具。
土狗要是沒什麼事情做,一般都會來這家涼皮店幫忙製作涼皮。
外面擺著幾張桌子,坐滿了客人。
這是土狗經營的一家涼皮店,之前任尊來接洽土狗,就是在這家涼皮店會面。
此時的土狗,腿已經被打斷,他的額頭上冒冷汗,面色猙獰,嘶聲大喊:
至於土狗,則是被圍攻的重點,他都還沒反應過來,就直接被打趴,還被人用實心鐵棍狠狠錘在了膝蓋上,「砰」的一聲,直接把腿砸廢。
「你出去吧。」
店裡只剩下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躺在地上,痛得咬牙切齒的土狗。
這房間只有一把鑰匙,那把鑰匙就在任先生手裡,所以眼前這個任先生不會有假。
吃過早餐之後,他就去把林森和陳超都叫過來,吩咐道:
而此時,土狗正在涼皮店的后廚裏面,樂呵呵地和店裡的兩個員工一起製作涼皮。
這林森也算是個人才,這些如此細小的細節,他竟然都能注意到。
可就在這時,一群頭戴針織蒙面帽的男子,突然闖了進來,他們手裡都拿著空心鐵棍子,二話不說,直接就打砸。
有人問土狗為什麼對涼皮情有獨鍾,土狗就說,他娘給他吃的最後一口東西,就是涼皮,他始終都忘不了那一口涼皮的味道,那是一小團從垃圾堆裏面翻出來的涼皮,裏面混雜著美味,餿味,以及垃圾的腐臭味,但是那卻是他吃到的最美味的涼皮。
「沒聽見我剛才說的話?」
此時時間已經是晚上八點多。
三叔的化妝易容技術,比不上白老爺,不過給他足夠的化妝道具,再加上一個夜晚充足的時間,他還是能夠做得有模有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