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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律師,把法官送進去了?

作者:大風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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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 最高檢抗訴,指定高院開庭

第三百六十八章 最高檢抗訴,指定高院開庭

王芳也接到了這次案件開庭的通知,是有人告訴她的。
聽到這話,徐興旺搖了搖頭。
所有的判定都是需要依照著證據!
因為就是這個案子讓她得到了領導的肯定,才有了現在的位置。
「那麼除了你的口供之外,你有沒有什麼其他的客觀事實證據來認定她對你有著非法程序?」
經過好幾天的時間。
在整理好相關的材料和新的事實依據后。
決定是否提起抗訴。
也很快對於本次案件中的相關細節問題進行了整理,並通知了各方開庭審理的具體時間。
20多年前的案子,說實話在很多方面,難以進行取證。
上面對於這個案子非常的重視。
「在一開始被抓的時候,其實也沒什麼,因為這個金鏈子就是我撿的,我也沒有犯罪。」
目前來看,可能在20多年前,她對這個案子的審查審理的確有一定的問題。
很快她就確認了入室搶劫案的兇手就是徐興旺。
畢竟時間線已經過去了那麼久,很多線索都已經中斷。
江都高院在調查完后。
這個案子……不同於以往的冤假錯案。
「可以說是如實交代了一切。」
……
畢竟坐了20多年的牢,現在終於有機會能夠伸張自己的冤屈了!
「因為拒不交代,只能會從重判罰。」
「其餘部分到哪裡?」
徐興旺著急的陳述完了整個事實的經過。
「堅決否認。」
當然,最後也成功了,成功的讓徐興旺認罪認罰。
「上訴方認為在針對23年前徐興旺入室搶劫殺人一案,存在錯判。」
徐興旺在得知消息后,整個人都非常的高興。
敲響法錘,林遠峰將目光看向蘇白:「本案案由。」
辦公室內。
畢竟……
依靠新的證據進行上訴,這新的證據必須要從整個案https://www.hetubook.com.com件的所有經過來進行出發。
「第一:在當時認定當中,徐興旺手中的贓物,屬於入室搶劫得來。」
23年前關於徐興旺的這個案子,她還真清晰的記得!
審判台席位上,林遠峰微微點頭
「好的審判長。」
「上訴方陳述依據如下:」
可是怎麼逼迫的?
「審判長,我真的是被冤枉。」
「那個金鏈子都是我撿來的,我都不知道我入的是誰的室,殺的是誰。」
最高檢認為,蘇白提交的新的證據,在本案當中,為有效證據。
當初控告,王芳在進行審理的時候。
徐興旺連忙點頭。
你拿不出證據,說你挨打了,或者是站著三天沒有睡覺。
徐興旺這個案子在當初經歷過一審和二審,並且過了20多年。
庭審場上。
「並且在當時的口供當中,徐興旺將作案的事實,以及作案的詳細經過,都進行了一定的陳述。」
為什麼這麼說?
「在本案當中,二十三年前針對徐興旺入室搶劫案,認定的主要證據鏈有以下:」
「針對這一點,我想請審判長能夠了解一下,徐興旺目前的口供。」
「我只能和王芳說,要不你告訴我,我怎麼犯罪的。」
至於其他……其他的問題不大。
不過現在總算是找到上訴的依據了。
「對於以上三點我方認為有著非常大的判定漏洞。」
蘇白整理出了這個案子中改判的主要新證據。
「緊接著,後面的調查說我有作案時間,有作案工具,並且,根據相關部門出具的鑒定報告,犯罪嫌疑人的體型和我很像。」
蘇白點了點頭,繼續開口:
對徐興旺所交代的事實,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王芳就讓我按照她說的推理的犯罪事實經過,hetubook.com.com讓我進行做口供。」
「我都沒有犯罪,我交代什麼?」
那麼就說明有新的證據讓徐興旺能夠進行翻案。
審判台席位上,作為審判長的林遠峰點了點頭:「好的。」
因為要反覆的進行核對,確保沒有其他情況。
……
存在著可能不符合事實,並且讓徐興旺冤坐了20多年監禁的情況。
基於這一點……最高檢認為本案應當予以重審。
很快,一個月的時間過去,最高檢也在期間,對於徐興旺這個案件做出了回復。
「那麼剩餘的贓物為什麼徐興旺沒有進行交代?」
所以從蘇白接取這個案子到進行重審,經過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
為什麼她能記得這麼清?
「是他不想要交代,還是因為他沒有,或者說他不知道剩餘的贓物在哪裡?」
「我記得我被抓的時候,我一開始陳述的非常的清楚,我就是在路邊撿到了一個金項鏈。」
「我跟他們說的都非常清楚,也指認了我是在哪撿的這條金鏈子。」
基本上沒有留出太大的把柄。
想到這裏,王芳沒有再繼續想下去。
並且準備依照現有情況,準備對於該案進行重新審理。
而上訴人席位上,蘇白深吸口氣。
「第一:徐興旺在當時撿到了被入室搶劫受害人的部分物品,作為主要的認證物證。」
「但是王芳依舊對我進行嚴苛的審理。」
蘇白再次整理了卷宗中的整個信息,並且多次詢問徐興旺關於這個案子的相關具體細節。
「他們問我剩下的贓物去哪了,我壓根都不知道!」
證據在哪裡?
「再然後王芳就說我入室殺人了,並且搶劫。」
「經最高檢審核,由本院江都高院對於本案進行重新審理。」
因為這個案子在當年江都所引發的爭m.hetubook.com.com吵聲不斷,並且,由於媒體的故意傳播,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於是將本案駁回江都高院進行重新審理。
蘇白特意上網查看過,20多年前王芳也才不到30歲。
沒有證據,那就是空口無憑,尤其是20多年前的案子。
像這種情況,除了徐興旺的口供,還能有什麼?
也就是說,最高檢認為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徐興旺在本次案件當中入室搶劫殺人。
「那條金鏈子就是我搶劫的贓物。」
「可是我只是撿了一條金鏈子拿去賣錢,我只做了這麼多事兒。」
不過……
有證據嗎?
王芳家裡。
呼……
作為本次審理該案件的審判長林遠峰,在得知了最高檢對於該案件抗訴。
與此同時。
徐興旺在面對著審判長的詢問后,連連點頭:「好好好……」
「現請上訴方陳述上訴事實依據。」
上面對這個案子非常重視,她想要立功,肯定要使用點其他行為。
不過……
「是的審判長!」
「請上訴人陳述一下你所了解的當時的現場情況。」
「實際上,在指認現場的時候,我都不知道那現場到底是什麼樣子。」
從而導致想要尋找新的主要證據,有很大的難度。
經過了對於這個案子的事實調查。
一個月的時間,並不算長。
「可是,到這個時候,王芳就開始用其他方式讓我交代。」
雖然說最高檢進行了抗訴,可是高院依舊需要依照著事實依據進行判定。
江都高院對於這個案件也很快展開了相應的調查。
「審判長,這才是我真實的口供。」
按照蘇白的估算,最高檢會在一個月內對於本案做出相關的判定。
想要再次申請上訴,進行改判,現在只能向最高檢申請抗訴,重審。
對於這一點兒,王https://www.hetubook•com•com芳表情平靜。
於是讓她從別的刑偵人員手中接過了這個案子。
這個案件雖然過了20多年。
「但是我也沒多想什麼。」
「沒有必要不交代剩餘的贓物去向。」
然後開口:「以上你的描述,主要是認為當初王芳在審理的時候對你有著非法程序是嗎?」
翻案的確是會對她有一定的影響,但是也只會在口碑上造成一定的影響。
有證據能夠證明是逼迫的嗎?
這也就導致了法院在審理冤案錯案的時候。
說實話,王芳處理的案件不少。
單從申請再審方面,就有不小的難度。
或者說,放到現在去進行追溯,很難追溯。
你說你挨打了,或者是站了三天沒有睡覺。
但是相關的卷宗資料以及其他事項還是保留比較完整的。
「三天沒睡覺,我沒有辦法,我當時就覺得就算是人真的是被我殺的,也比現在強。」
「讓我交代我入室殺人的犯罪經過,我怎麼交代?」
要求江都方面對於本案進行重新審理的時候,就已經調查了該案件的相關情況。
所以說,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問題比較多,涉及到的情況也比較複雜。
蘇白向最高檢提出了申請抗訴的請求。
最高檢決定抗訴,對於本案進行重新審理。
「然後就聽說這個案子的調查人員換人了,換成了王芳。」
然後第二天就拿著這個金鏈子去金店賣錢去了,接著就被抓了。」
我當時就覺得這個金項鏈很值錢,想著也算是當天比較走運吧。
「第二:徐興旺的口供,認罪認罰並表示了當時的作案詳細細節,與案發時的情景相符合。」
「原本在一開始的時候,工作人員和我說的是讓我再待兩天,等事實調查清楚了,就讓我離開。」
「當時給予徐興旺的主要作案動機是,徐興旺在當時m.hetubook.com.com沒有娶妻,家庭貧困,符合入室搶劫情景。」
並且讓徐興旺進行了認罪認罰。
很難去進行相關的認證。
「我不知道這個金項鏈到底是誰的。
「以上三點是本案所涉及到的主要證據鏈。」
「我當時整個人都懵了。」
就像是徐興旺這個案件所面臨的情況就是這樣的。
而另一邊,江都高院方面也對徐興旺的20多年前的這一案件正式開啟了審理。
在她看來,徐興旺的嘴非常的硬,不提供一點的口供。
在刑事案件中,所有的控告都要依據證據。
「其實我當初做口供都是我不情願去做的,我沒有辦法了,我才會那樣做口供。」
第一:王芳程序違規進行審理,按照徐興旺的說法是採用了逼迫行為。
這種情況口供只能作為輔助性證據。
「指控我是犯罪嫌疑人。」
審判長這個問題還真的是問到了關鍵點上。
可是卻沒有任何的破案關鍵判定信息。
「但是等過了兩三天,還沒有讓我離開,我就覺得不對勁。」
以往的冤假錯案都具有明顯的缺失證據問題。
怎麼說呢,在當時,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徐興旺。
法檢是兩個部門,行使著不同的責任問題。
「第三:大部分的犯罪嫌疑和犯罪事實都能指向了徐興旺。」
這整個過程雖然說不是太複雜,但是每一項流程的進展都非常的緩慢。
那麼你憑什麼要去控告人家,你是被逼迫的?
可是這個案子不知道是不是王芳當年特意將整個線索流程全部抹平,亦或者是進行了掩蓋。
在得知重審的時候,蘇白第一時間將這個情況告訴了徐興旺。
「可是為什麼只有部分?」
這個問題還真的很難回答!
想要判定王芳或者說認為程序違法那就需要客觀的事實證據。
在發現了新證據以後,蘇白長呼口氣,揉了揉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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