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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美國當大師

作者:慕容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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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莫道此國盡滄桑且看今朝我最狂 第一百五十一章 新舊筆戰震南北,袁鄭鏡破各西東(二十六)

第三卷 莫道此國盡滄桑且看今朝我最狂

第一百五十一章 新舊筆戰震南北,袁鄭鏡破各西東(二十六)

那麼納妾這種行為不是通姦的話,什麼算是通姦呢?
看這個名字就知道了,至少賽里斯政府還有一定審判權的。
「滿分這麼一解釋我就懂了。會審公廨現在是用你們英美法系,有一方通姦那就是過錯方,而且陪審團和法官也會支持另一方的離婚訴求……」
鄭大漢奸把協議書撕得粉碎,怒氣沖沖地咆哮道:「他家不是要打官司嗎?那我家就陪他們打到底!」
本來在清同治七年(1868年),根據上海道台和英美等領事商訂的《洋涇浜設官會審章程》,在英美租界設立了會審公廨(也稱會審公堂,英文名為Mixed Court,即混合法庭的意思)。
約翰·麥考爾,或者麥滿分先生擁有美利堅紐約州的律師執業資格,等於自動取得了公共租界的律師執照,他只要去工部局註冊一下就行了。
袁大師把手一張道:「我妹妹嫁過去五年,一年按照一萬大洋來算,那就……」
等自己妹妹走和-圖-書了之後,袁燕倏壓低聲音道:「滿分,能不能提出民事賠償啊?」
我們的袁大師湊到律師耳邊輕聲說了一句話。
操著一口崇明味道國語的律師先生點頭道:「尼奧說得對。大小姐,更妙的是英國在1882年通過了已婚婦女財產法,因此你的陪嫁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拿回來。」
她自行退了一步道:「那就全憑大哥做主了。那我先走了……」
原因么……他和他們家現在可是高等華人了啊!
麥滿分搖頭道:「估計不行。我看大小姐也沒有受過什麼暴力虐待,沒有理由提出賠償啊。」
袁燕倏轉過頭對著自己大妹道:「阿華,你聽到了嗎,這就沒問題了。你老公可是一直在通姦啊!」
袁燕倏並沒有把事情做絕,在上公共租界的會審公廨起訴離婚之前,送了一份協議書到鄭家。
這對賽里斯來說,肯定是喪權辱國。不過這對我們袁大師和袁二小姐來說倒是一件好事和圖書來著。
他說的話很好理解,英美法系可是沒有什麼「妾室」這種概念的,只有上帝他老人家欽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這年頭又沒有「冷暴力」這種說法,其實在後世,夫妻之間是否有「冷暴力」行為那也是很難證明。
當然啦,最大的好處是……
聽他們兩個一說,放下心來的袁淑華也鬆了一口氣,點頭道:「這就好。不過……」
「儂就放寬了心。就算到了最壞一步田地,這樁離婚官司打輸忒了,那大哥我也會把儂送到花旗國。他們鄭家總不見得還能跑到那裡把儂搶回去的啊。」
她躊躇地道:「能不打官司最好不打官司,畢竟上了法庭,那就傷和氣了……」
我們袁大師在送走了張東蓀之後,就接受了一次「法制教育」。
他的重要客戶一臉坦然地道:「真是的,這種事情我騙你做什麼?」
而且這年頭陪審員和法官可都是洋人啊!
我們袁大師才不想和鄭孝胥這對漢奸父子和-圖-書「和氣」呢,這兩家撕逼得越厲害他才越開森呢。
約翰·麥考爾是一個洋人不假,但是也是二十世紀初的洋人,聽到這句話也難免有點「羞澀」地問道:「大小姐願意提這件事情嗎?」
而且真要說起來這還是因為我們賽里斯人不爭氣的緣故。
蹬鼻子上臉到這種地步,別說鄭孝胥了那連佛都有火啊。
大英帝國再怎麼壞,那也是全世界最早的工業文明國家,因此在婦女保護方面還是走在世界前列的……直到赤俄的出現。
此後,不只是涉外案件,即使是租界內純粹華人案件,亦須由外國領事會審,租界司法權完全被英美兩國所侵奪。
袁燕倏很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用英文說道:「約翰,你還是不是美利堅律師了?你們為了打贏官司不是什麼事情都幹得出來得嘛,還要問我妹妹的意見幹嘛?」
他也覺得自己這個態度好像不太好,於是聲調轉柔地道:「阿華,姆媽年紀大了,阿英阿貞又太小。大哥和圖書我結婚這麼一大攤子事情也只有靠你這個內掌柜張羅了,不要東想西想了……」
條件也不「過分」,除了要求鄭家歸還嫁妝之外,就是這五萬大洋的「青春損失費」。
「My God!你妹妹居然還是……REALLY?」
「放心吧,我有證據。」
「民事賠償?」
想想看,如果這兩點被法官所採納成了判例,那麼魔都租界就成了賽里斯女性的「離婚聖地」。
這次教育讓他深刻體會到了如今的賽里斯什麼叫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嗯哪!」
然而在辛亥革命的時候,中國會審官張辰居然棄職逃匿,外國領事團便乘機接管了公共租界會審公廨。英國、美國駐上海領事宣布由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來管理租界法律訴訟。
還有一樁好處,他們家也不用另外花錢請離婚律師了,有了「皇帝陛下」足矣。
「這個數!」
明白了嗎,這樁並不是「民國第一(起)離婚案」的離婚案之所以成了「民國第一離婚案」和_圖_書,就在於「納妾=通姦」的認定,和已婚婦女的合法財產權力。
袁家大小姐的性子本來就比較綿軟,又吃到了這麼一個定心大湯圓,自然是不會和她大哥爭的了。
即便如此,賽里斯人的合法權益也很難保證,所以就鬧出了1905年的「大鬧公堂案」,又稱「黎黃氏案」。
「Well……」
半殖民地最好的例子就是在1921年這個時間點上,上海公共租界的司法權居然完全掌握在洋人的手裡。
身為美利堅律師一員的麥考爾先生很想為自己所處的職業團體辯護一下,可是他想了那麼一想就自動放棄了:「那好吧。你覺得多少賠償合適呢?」
「好了,好了,好了。阿華,這樁事體儂就不用管了。」她大哥有點不耐煩地插話進來。
「五萬大洋?他們袁家上下都跟著那個袁燕倏發瘋了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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