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陞官證道

作者:鮑爾日
陞官證道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355章 蘭燕姿睡不著

第355章 蘭燕姿睡不著

其實她出門之前就洗過澡了,現在,她有種強烈的衝動,想脫得一|絲|不|掛。
下班后,她穿著時髦衣服與工友們一起去吃夜宵,一起去公園玩耍,大家發現原來她是個大美人。
「我比較了解她,因為她老家和我老家是隔鄰村。她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我知道,我只是希望書記與她保持一定的距離,有些人沒有什麼空隙可鑽,就喜歡找你的縫隙,如果來往密切,就會謠言四起。」
她不敢貿然打電話給丁文章,怕他在家。
洗完澡,陸皓明想,之華的提醒是對的,但是,我不管她的私事,只要能真正引來資金,辦起廠子,就是一件好事。
酒店實際上是由她弟弟幫她打理。
有人說她在廣東,有人說她在福建,反正最開始的起點都是一樣的——她是鞋廠流水生產線上的一名打工妹。
「以前不認識,陳縣長帶過來談投資的。」
這店子生意好,女人嘴甜,眼睛特別厲害,劉吉在這裏當書記時,她並不見得與劉和*圖*書吉有多親密,但與邵一純肯定有一腿,與佟娘娘也打得火熱。
故事如下:
這樣想著,她慢慢地進入夢鄉。
當然,絕對不是去他的老家泉州考察,泉州那個廠是她老婆管理,是去東莞的新廠考察。
「好的,感謝你的提醒,來這裏半年,情況不是很熟,以後有什麼就跟我多反饋。」
她的心房就顫抖。
她痛快淋漓盡致地洗了一個澡。然後,她擦乾水滴,穿好內衣內褲,回到寬大的床上。享受著剛才的舒服。
陸皓明點點頭。
她一直沒有結婚。原因很簡單,回到之縣,舉目四顧,沒有人可以入她的法眼。當然,還有一個原因,丁總會每月來一次,她實際上沒有擺脫丁總的控制。
蘭燕姿用那筆錢,加上丁文章對他的資助,就辦起了這家酒家。
李之華說:「書記,這個人……」
而這女孩臉色紅潤、身體健康、活力十足,是一塊純玉,稍稍雕琢便是一塊上等美玉。
丁文章老婆的娘家在https://m.hetubook.com.com當地勢力很大,他老婆看出了眉目,給了她一筆錢,說:從哪裡來,就滾回哪裡去,再敢來這個地方,老子叫人做掉你。
她看不上邵一純那種油膩男人。你有權,老子有錢。除了笑臉相迎,曲意奉承之外,她真的和邵一純沒那回事。
她想,明天一定要打個電話給丁文章,告訴他,她和縣委書記見了面,書記的意思是非常歡迎他來投資。而且準備來廠里考察一下。
陸皓明給了李之華一支煙,自己抽上,聽他慢慢講故事。
水流從她的胸前流過,順著緊緻的小腹,順著潔白的長腿向下流去。
後來,她從陳惠玲口中聽到更多關於陸皓明的故事時,竟然對這位書記產生了某種衝動——希望能和他接觸。
她本來睡了,但睡不著,她要洗澡。
女孩被鞋廠老闆慧眼識珠,從生產流水線上調到辦公室搞接待工作。以後,基本上天天跟著老闆走。
她就站在淋浴頭下,享受著這種強壓力花洒和_圖_書水流的衝擊。
當然,也成了老闆的情人。
在陸皓明上床讀書的時候,蘭燕姿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地除去。
故事繼續:這女孩回來后,就在縣城接手另人的一家賓館,開起了一家集美容、餐飲、吃住一體的酒店。取名「蘭庭賓館」,後來改成「蘭亭酒店」。
一個當縣委書記的官員怎麼這麼英俊?
他平時有空就看幾頁。這種書屬於工具書,看到有用的地方,他喜歡用筆畫杠杠,然後寫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
這個打工妹經半年多城裡生活的熏陶,學會了打扮。本來就底子好,稍稍打扮一下就特別出眾。
很多年前,一個高中都沒讀完的女孩,跟著村上的年輕人一腳闖出山村,去了南方打工。
這種美,不是城裡姑娘可比的,那些城裡白領,漂亮,時尚,但都是副996加班相——慘白的臉,長期加班而形成亞健康狀態。
李之華走了,陸皓明坐了一會兒,才去洗澡。
漸漸,她見慣了世面,學會了談吐,更善和-圖-書於打扮自己。於是,成了老闆的好助手,帶出去不僅光彩照人,而且談吐得體,舉止大方。
「說。」
機會來了,縣裡要招商引資,她就立即打了一個電話給丁文章。丁文章一聽,大喜過望,自己辦個分廠到之縣,不是來去更方便了嗎?便一口答應下來。
然後,他習慣地拿起床頭柜上的常用書——之縣縣誌看起來。
「按她們村上流傳的,就是回村拖了兩口密碼箱,裏面儘是百元大鈔。」
過了幾年,老闆娘發現不正常,把她趕走了。
但是,他第一次見到陸皓明時,雖然當時她還不認識他,但別人指著身材碩健,長相英俊的人向她介紹:那就是陸書記。
陸皓明見李之華好像有密事,便把他引進書房。
李之華站起來:「就這個事,本來就是來坐坐。見到了她,我就折回來說說。」
至於社會上流傳她的故事也與事實有出入。她不是在廣東打工,而是在福建泉州。
強壓水流就是那隻手。
她認識丁文章時,文章不過三十歲,hetubook.com•com只是文章二十四歲就結了婚。他們倆相愛,不是苟且。
她需要有一隻手撫摸她的皮膚。
從認識那天之後,心裏就莫名其妙的惆悵。
門一關,兩人坐下。李之華問:「剛才那女的,你是第一次認識還是以前就熟?」
陸皓明聽完,點頭道:「原來還有這麼一段歷史。你說的應該是事實。她是來引進一個鞋廠的。
一般約定白天打電話。
之華,她的過去我不想追究。至於她與老闆有些風流情事,也不在我管轄的範圍之內。
故事講到這兒,李之華自己泡了一杯茶,吹了幾口熱氣,綴了一小口,說道:
她只是一個有錢,卻沒有名分的富太。
她手握花曬,慢慢往下移。此處省略一千字。
當然,她也樂得別人以訛傳訛,不想讓別人知道她在泉州的那段往事。至於謠傳她與邵一純有一腿,那是扯淡。
丁總叫丁文章,並不是外界流傳的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老頭是丁文章他爹。
她經常這樣欣賞自己。
我就是希望她能真正引進一個企業。」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