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馬克.吐溫自傳

作者:馬克.吐溫
馬克.吐溫自傳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五章

「你就看一看我的勒姆大叔吧,——這事你說什麼呀?我要求你的,無非是——你看看我的勒姆大叔,跟我談談意外的事!事情是這樣的:一天,我的勒姆大叔和他的那條狗上街去,他靠在鷹架上——病了,或者是醉了,或者是別的怎麼的——這時有一個愛爾蘭人,正在三層樓梯子上,手裡拿著搬運泥灰磚瓦的泥桶。他腳一滑,就往下掉,連同磚頭什麼的,不偏不斜,掉在一個陌生人頭上,馬上斷送了他的命。只有兩分鐘,就得請驗屍官到場。人們就說,這是一場意外。
所謂「朗誦會」,作為公眾的一種娛樂形式,據我看是查爾斯.狄更斯首創的。他在一八六七年把這個念頭從英國帶到這裡來。他在本國把這個搞得很流行,又在美國搞得被大家所接受,所歡迎,他在哪裡講,哪裡便擠得滿滿的。單單一個季節,他便賺了二十萬塊錢。在那一季裡,我聽過他一回。那是十二月,在斯坦韋大廈,這是我一生中最走運的一次——不是說錢,我並沒有想到錢。這次是我一生中真正的走運,它使我一輩子得到了幸福。在這一天,我到聖尼古拉斯旅館去看望我「教友會市號」之行的夥伴查理.蘭登,我經介紹認識了他的妹妹,一個靦腆、甜蜜、可愛的姑娘。他們全家去參加狄更斯的朗誦會,我陪著他們。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從這一天起,他妹妹從沒有離開過我的心靈。
把上面這段故事和《苦行記》中原來的本子一對,我還是說不清為什麼一個能在聽眾面前背誦得很有效果,而另一個卻不行。其中是有原因的,但是道理很深,非粗陋的語言所能說得清。我感覺到了,但是表達不出來。它難於捉摸,就像一股氣味,它刺人,它無所不在,但又難於分析清楚。我放棄了分析清楚的嘗試。我只知道一個本子能背誦,另一個本子卻不行。
我參加演講界前後共三個季節——為時相當久,足以學會這一行了。然後在半生顛沛流離以後,為我的新婚生活,隨後在家住了十四五年。與此同時,投機商和孜孜求利的人撿起了雇傭演講人這個行當,企圖發發財。短短五年,他們便把這個行業扼殺了。一八八四年,我重回演講臺一個季節。在這以前那愉快而莊嚴的沉默已達十年之久。已經出現了一代新人,他們對演講與朗誦一無所知,既不懂得該怎麼對待,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這些沒有受過訓練的新兵,他們是些難以對付的聽眾。凱布爾和我跟他們打過交道,感到很棘手。
「你看看瑪麗亞.惠特克吧——多好的姑娘!小麼?不錯,她是小一點,那又怎麼樣呢?可得看看她的心胸——心胸像公牛大——又善良,又甜蜜,又可愛,又慷慨,這是明明白白的。她要是有個什麼東西,你要的話,你總能得到——能拿到,而且還是歡歡喜喜給你的。是啊,瑪麗亞.惠特克要是有一樣什麼東西,別人需要的話,他沒有得不到的——總是拿得到,而且是歡歡喜喜給的。她有一隻玻璃製假眼,她總是借給弗洛拉.安.巴克斯特,她沒有給她配上。嗯,她大了些,假眼不合適。那是七號的,她的眼眶該配十四號的。這樣,假眼放不穩。她眼睛眨一下,它就翻一下。這玻璃假眼好漂亮,配她太好了,因為前面是淡藍色的www.hetubook.com.com——就是向外看的那一面——很好看。後面是鍍了金的,這和另一隻眼睛不相配,那是褐黃色的,顯得文文靜靜的。你知道吧,眼睛都是這個樣子。不過,這不礙事——它們配在一起,還挺像一回事。只要弗洛拉.安一眨眼,那隻藍色鍍金的眼睛就會轉動,而另一隻眼睛停著不動。只要她一興奮,那個假眼睛便會轉動,轉呀轉,越轉越快,一會兒藍,一會兒黃,一會兒藍,一會兒黃,這樣滴溜溜地一閃一閃地轉,就是世界上年紀最大的人也跟不上。看不清她那邊臉上的表情。弗洛拉.安.巴克斯特嫁給了霍加多恩家。我想,這樣你就明白了,她是什麼樣的血統——是馬里蘭東岸世家的血統。在美國,沒有哪一家比霍加多恩家更高貴的了。
狄更斯先生朗誦他已出版的作品中的某些場面。從我座位上遠遠看去,他是個細小個子的人,衣著有點兒古怪,相貌不凡。他穿著天鵝絨黑色上衣,鈕扣上別著一朵紅艷艷的大紅花。他站在那裡,上面是紅色的布幔,布幔後邊是一溜強烈的燈光——藝術家們通常是這樣安排,把強烈的光集中在一個目標上。狄更斯的聽眾坐在很舒適的微明的燈光下,而隱蔽著的燈則以強烈的光投射到他身上。他便在這明亮的燈光中表演。他朗誦那些生動的段落,讀得有力,讀得動人,發生了激動人心的效果。要知道,他不光是讀,而且還表演。斯蒂爾福思喪命的暴風雨一場,他讀得那麼活靈活現,他的動作又那麼有力,可以說,全場一片狂熱。
凱布爾單身一人在全國各地朗誦他自己寫的小說,前後已有三年。開頭朗誦很成功,因為他天生有這個才能。不過不幸的是他後來為此而向一位雄辯術教師學習,等到他能登臺演講的時候,他受教育已經受得很好,很徹底,以至他光只是富於戲劇性,會做作,跟早先他無知而光彩的年代相比,受聽眾歡迎的程度,連一半還抵不上。我過去從沒有把朗誦當作行當,很想一試。我雇了龐德少校帶我走向全國,給他以一定的手續費。我還請了凱布爾作為助手,每週六百塊錢。我們就這樣出發,開始我們的冒險行動。
「嗯,史密斯他站在那兒,我爺爺他站在這兒,你知道吧,他正俯著身子,在草叢裡四處找。山羊見他這個姿勢,還以為是叫它過來——它就來了!以每小時三十英哩的速度,從山坡上下來,眼睛盯住他。你知道,我爺爺背對著它,像這樣俯著身子,而他,當然——哎喲真的啊!根本不是圖萊里縣的史密斯,是薩克拉門托的史密斯——哎喲,我怎麼把這些史密斯搞混了——啊,圖萊里縣的史密斯根本不值得一提,可是薩克拉門托的史密斯——啊,薩克拉門托的史密斯卻出自美國南方最高貴的血統。在分界線以南,除了薩克拉門托的史密斯家就沒有更高貴的血統了。要知道,他們有一家跟惠特克家結的親!我看,這樣你就可以知道跟薩克拉門托的史密斯家來往的是什麼人了,再也沒有比惠特克家的血統更高貴的了。我看,肯定沒有人能說誰家比他們家更高貴。
我經常玩停頓這個把戲,如同孩子們玩弄玩具一樣。當我周遊世界作環球演講以償還韋帕斯特先生欠https://m.hetubook.com.com下的債務的時候,我曾有三、四次演講,其中停頓起著重大的作用。我把它拉長,或是縮短,全都根據當時的需要。每當我估量得正確的時候,我從停頓中享受到了很大的快樂,反之,便極為不安。在講黑人的鬼怪故事《金手臂》時,有一次停頓恰好在最後結束以前。只要我把停頓掌握得恰當,在停頓以後說的話肯定會產生驚人的效果。可是,如果掌握錯了五百萬分之一英吋,那麼聽眾從這無限小的時間的間隙中,從傾聽這可怕的故事時的緊張心理狀態中,就能夠清醒過來,從而能夠預見到高潮,並在高潮突然到來以前作好了心理準備——那就平淡無味了。
狄更斯創了先例,別人便跟著來。不過就我記憶所及,別的人至多不過一度有所成就罷了。隔了一陣以後,公開朗誦不時興了,直到狄更斯開創先例二十多年之後,才又恢復過來。在這以後,一度興起,支撐了一個時期。這奇異的、拙劣的行業,稱之為作家朗誦會。這類造孽的事上蒼看夠了以後,作家朗誦會也就不再興風作浪,讓世人太太平平地過日子了。
最偉大的演員,不可能靠了手中一本書就把觀眾迷住了。照書本子上讀,最精采的味道便無法表現出來。我指的是那些經過深思熟慮的巧安排,乍一看,仿佛是即興式的,卻具有強烈的效果的那一類。譬如說,故意為挑選確切的字眼而顯得遲疑不決,故意在無意中感到窘迫,故意在無意中把字眼強調錯了,而實則是具有深意的——這些以及其他各種技巧,能使背誦故事的人具有即興講述的那種純自然的魅力。而在憑書本朗讀的人來說,固然也可以一一效法,卻很容易露出馬腳。儘管聽眾也許會欽佩朗誦者手段高明、靈巧,但這種朗誦只能滿足聽眾的理智,不能滿足聽眾的心靈,即使有所成功,這成功也不是完美的。
在《他祖父的老山羊》中,有個地方該停頓,那是在某一句的後邊。當我們周遊世界的時候,克列門斯夫人和克拉拉總喜歡為我每晚的整個演講擔心。這樣做是沒有必要的。她們想在停頓的時候看一看全場聽眾的反應。她們認為,根據停頓的效果,她們可以精確地判斷出聽眾水準的高低。這我懂得更多些,只是我不便這麼說。只要停頓得恰當,效果就有把握。只要停頓的間歇錯了,哪怕是錯了五百萬分之一英吋,笑聲便平平淡淡,絕不會是哄堂大笑。在《他祖父的老山羊》中,這一段是在提出了那個問題之後,即那個愛爾蘭人栽倒在陌生人身上,究竟是偶然的還是出自天意。如果這是天意,如果唯一的目的只是為了搭救那個愛爾蘭人,那為什麼必須犧牲那個陌生人呢?「那裡還有狗啊。為什麼他不掉在狗身上呢?為什麼不是注定了是那條狗呢?因為那條狗會瞧見他正沖著它掉下來。」這最後一句話,便是我們全家等候著的一句話。在說了這句話以後,對任何聽眾來說,停頓都是絕對必須的,因為對於任何哪一個人,不論他如何聰明,都無法在剎那間就領會一個新的陌生的邏輯,可是隔了一會兒以後,又會覺得那是情理之中的事,那就是承認狗對於虔誠的心理是無動於衷的。狗總是機靈得只關心它自己的利益,一旦發生了緊急的意和_圖_書外,不可能為了別人的利益而作什麼自我犧牲,即使那是上天的旨意也不行。
「喂,我說過了,他是在錫斯基尤縣一個老鄉那裡買來了一隻老山羊,帶到家裡,在草地上放養。第二天,他去看一下山羊,恰巧把一個一角錢的銀幣掉在草叢裡,便俯下身子——在草叢裡四下找。那山羊呢,正站在小山坡上望著。可是我爺爺沒有注意到,因為他背對著山羊,正一心一意想著那塊銀幣。喂,我說過了,他正在小山坡坡腳下俯著身子——就這樣——在草叢裡四處找,而山羊卻在小坡坡上。還有史密斯——史密斯站在那兒——不,不是在那兒,是過去一點兒路——也許有十五步吧——嗯,我爺爺正俯著——就這樣——山羊卻在上邊看著,你知道吧,而史密斯他——(默想了一陣)——山羊它低著腦袋,就是——卡拉維拉斯的史密斯——不,不會是卡拉維拉斯的史密斯——啊,我記起來了,他肯定是圖萊里縣的史密斯——準是的,我現在記得一清二楚了。
有一次朗誦,用的資料是《苦行記》中寫得很誇張的一章中的一段。我給這段文章起了個題目,叫做《他祖父的老山羊》。講的內容,我心裡先記住了,在講臺上又作了一些改變,後來一夜又一夜地繼續修訂。這樣,從開頭害怕在聽眾面前講,到喜歡講,樂於講。這個季節的工作幹完以後,我從沒有想到變化有多大。我一直沒有想到,直到十年、十一年以後,有一晚上,我在紐約一家客廳撿起這本書,讀給提出這要求的十來個男女朋友們聽。可是讀不下去,也就是說,大聲地讀是讀不下去的。我結結巴巴讀了五分鐘,然後終於放棄了。我說,不妨就我記憶所及,把這個故事講一下罷。結果是虧得靠了記憶才算過了這一關。雖然事隔這麼多年,我講的還是非常忠實於講臺上講的那個本子。據我看,這個本子我至今還記得,我願意在這裡再講一遍,好讓讀者如果高興的話和《苦行記》中講的那段故事比較一下,看一看口頭講的本子和書面印出來的本子有多大出入。
「薩利——是薩利.霍加多恩——薩利嫁給了一個傳教士。他們出了國,到大洋那邊遙遠的島上去,把好消息帶給食人族。他們吃了她,也吃了他。這是不正常的,照例不吃傳教士,只吃他家裡的人。他們一發現自己幹了什麼樣的事,便非常難過。派親屬去取東西的時候,他們就這樣表示過了——說得很清楚——說他們很不安,還道了歉,說下不為例;說這是一次意外。
演講和朗誦是很不相同的事。演講的人不用筆記、手稿或書本,而是憑了記憶發表演講。在冬天四個月這整個演講季節中,日復一日每晚講相同的內容。一八六八年我參加演講行列的時候,演講風已在全國各地流行了好多年了。當時正值極盛時期。每個市鎮都有公民組織在每年閒季為即將來臨的冬季演講作出安排。他們從波士頓演講辦事處的名單上挑選演講人,並且根據市鎮的大小和付費能力來挑選。一組通常要講八或十場,唯一的條件是能付得起費用,並不要求在季節結束時收支平衡。很小的市鎮只能邀請五十塊錢一級男女演講人對付對付,為了吸引聽眾,外加一兩個二流名星,每位一百塊錢。大的市鎮全部是雇傭一百塊錢的https://www•hetubook•com•com男女演講人,外加約翰.勃.高夫,亨利.沃德.比徹,安娜.迪金森,溫德爾.菲利普斯,來吸引聽眾。大城市則全部雇傭這些名牌人物。安娜.迪金森是一晚四百塊錢,亨利.沃德.比徹也是這樣,高夫也是這樣,不索價五、六百,就算不錯了。溫德爾.菲利普斯的價錢我記不得了,總之是高的。
這兒講這件事的目的,是為了表明:記憶力好會有多壞的影響。記憶力太好,什麼都記得住,什麼都忘不掉,失掉了比例感,辨別不了一件重要的事和一件不重要的事之間的區別,一股腦兒都記住了,一股腦兒都講出來,結果情節的開展便延緩了,同時把事情搞得稀裡糊塗的一團糟,聽的人也厭煩得聽不下去。《他祖父的老山羊》的歷史家,他的記憶就屬於這一類。他總想把這段歷史給他的同夥,也就是給別的露天礦工們講一講,可就是怎麼也講不完。因為由於他的那套記憶,害得他不能一直講到底。他記得的一些和這個故事毫不相關的細節,老是打岔。這些毫不相關的細節,會引起他的興趣,把他引到岔道上去。要是遇到一個名字,或是一個家庭,或者其他與故事無關的事,他就會從原來的道上岔開去,講起這個人如何如何,或是這家人家如何如何——結果是他費力地往前走,而和他祖父有關的老山羊的有趣的遭遇卻離得愈來愈遠。終於連故事還沒有講完,他就睡覺去了,他的夥伴也睡覺去了。有一回,他確實快講完了,夥伴們充滿了希望,認為終於能搞清祖父冒險的全部經過,全部情況了。在照例的開場白以後,這位歷史家說:
這是多麼可怕的事!至少開頭是這樣。朗誦的資料我挑得很好,不過沒有認真研究過。我以為只要像狄更斯那樣幹就行了——在講臺上照本宣科。我這麼幹了,搞得笨頭笨腦的。書面的東西不是為了口頭講的;書面的東西是文學形式的,是生硬的、刻板的,不適宜於口頭講——口頭講的目的只是娛樂性的,不是為了教訓。這些文字須得加以調整、拆散、通俗化、日常口語化——不然,全場會厭煩,得不到娛樂。一個星期以後,我乾脆把書本扔在一邊,再也不帶到講臺上去了。不過同時,我把這些東西記熟了,我在講臺上講的時候就變成流利的講話,原來那些拗口的、程式化的東西全都沒有了。
不需要書本子而能背誦的人享有各種優越性。當他碰到故事中一句非常熟悉的話,也就是他一百個晚上每晚都講過的話——在一次停頓以前或以後的那一句話——聽眾的臉會告訴他該停頓多久為最好。對某些聽眾來說,停頓應該短一些;對另一些聽眾來說,停頓應該長一些;對另一些聽眾來說,停頓應該更長一些。表演的人必須根據聽眾的種種差異來決定停頓時間的長短。這些變化非常細微,非常微妙,簡直可以比之於衡量五百萬分之一英吋的普拉特和惠特尼的精密儀器。聽眾是這架儀器的雙胞胎,可以測定停頓到最細微的程度。
「意外!這真是愚蠢。哪有這樣意外的。世界上不論發生什麼事,都是一個比我們更智更能的力量安排好了的,並且總是出於善意。有時,我們不明白善意是什麼——就如同他們這兩家少了一個傳教士和他的妻子一樣。不過這沒有什麼,這不是我們該管的事。跟我們有關的是,那是天意,是出自好心。不,先生,根本沒有這樣的意外。凡是發生了一件什麼事,在你看來仿佛是一件意外,你就該斷和圖書定,那根本不是什麼意外——那是天意。
所有背誦,當然是指憑了記憶講。不論哪一個本子,都不能光是照本宣讀。為什麼這樣?理由很多,不過有一個理由也許是最明顯不過的了。照本宣讀,那是在講別人家的故事,是做的第二手的事,你只是在模仿人家,而不是當事人。你是人為地編造出來的,並非是真實的人。反之,離開本子講,你進入了角色,你成了他那個人,這和演員的道理是一樣的。
講到這裡,這位歷史家的嗓子含糊不清了,眼皮直往下耷拉,他睡著了。因此,從這一天起直到今天,我們還是稀裡糊塗。我們弄不清老祖父究竟有沒有從草地裡找到那一角錢。我們一點也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以至究竟有沒有發生過什麼事。
「意外!沒有什麼意外。是天意。它的背後含有神祕的崇高的用意。目的是拯救那個愛爾蘭人。要不是那個陌生人在場。那個愛爾蘭人就得喪命。人們說,是天意——當然是的!那裡還有狗啊——愛爾蘭人為什麼不掉在狗身上呢?為什麼不是注定了是那條狗呢?理由很充分——那條狗會瞧見他沖著它掉下來。你不能靠狗來執行天意啊。愛爾蘭人不能掉到狗身上啊,因為——讓我想一想,這條狗叫什麼來著——(默想了一下)——哦,是的,叫賈斯珀——並且是一條很好的狗。不是普普通通的狗,不是雜種狗。是一條混成狗。一條混成狗是具有狗的種屬中所有優良素質的那種狗——類似一種狗的辛迪加。至於雜種狗,那是雜七雜八的渣滓湊成的。賈斯珀是名種。是勒姆大叔從惠勒家弄來的。你該聽說過惠勒家吧。在分界線以南,沒有比惠勒家的血統更高貴的了。
「嗯,有一天,惠勒正在毯子工廠裡出神地想著心事,突然給機器一把抓了去。要知道,他正在工廠裡到處逛,從頂樓到地下室,到處逛,就是這種步法——啊,簡直連人影還沒有看到,只聽見他走過時噓地一聲。啊,你準知道,以他這樣的步法,要想逃過這一關,太太平平回家,那是辦不到的。惠勒給捲進了三十九碼的三股頭毯子裡去了。寡婦很悲傷,她非常悲傷,她愛他,她想盡辦法給他料理後事,那可真不容易。她拿了整整一段——三十九碼——她要體面地把他安葬。不過她不忍心把他捲起來,就讓他平躺著。還說,別的辦法她是不贊成的。她本想給他買一個坑道,可是沒有賣的。所以她就把他裝在一個好看的盒子裡,直立著放在山坡那邊二十一英呎高的石基上。這樣,既是紀念碑,又是墳墓,兩者兼而有之,又經濟又實惠——六十英呎高——哪裡都望得見——她在上面漆著一行字:『此處埋著三十九碼三股頭毯子,內有米林頓.格.惠勒遺體,安息吧。』」
一個人在講臺上朗誦的時候,很快地便會意識到,在技巧中,有一種最強大的武器,其效果是難以估量的,那就是停頓——這個令人難忘的沉默,這個雄辯的沉默,這個帶有幾何級數性質的沉默,往往能收到預期的效果,為任何即使善於措辭的語言所無法達到的。對於照本宣讀的人來說,停頓的用處不是太大,因為他無法知道該停多久;他無從判斷間歇的長短——這必須是由聽眾來給他決定的。他必須從他們的臉上覺察出停頓是否適度,可是如今他的眼睛不停在聽眾的臉上,而停在書本上。因此,他不能不想當然地來決定其間歇的長短。這樣就不可能猜得很準,而這裡的關鍵卻是必須準確。絕對的準確才行。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