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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寫又寫4

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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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寫.港事 十六、這樣的校長

吾寫.港事

十六、這樣的校長

忽然明白這間中學何以會有這樣的學生了。
這件事,本身是小事,並無詳細討論之必要,可是,三月三十日,在學生悔過書發表的同時,少年就讀的學校校長,卻向全香港人說,少年的行為,屬於科學研究,有正面的一面!
而少年人犯事,情形和*圖*書特別,所以,犯事學生寫了悔過書,校方表示希望有關方面可以從輕處理,是對的。來日如果要上法庭,各方人士,包括校方,都可以要求法官從輕發落,給少年悔過的機會。若有人發起向法庭求情簽名,本人一定參加。
https://www.hetubook•com•com樣的校長!
這是甚麼鬼話?學生都知犯錯後悔,校長卻覥顏詭辯,真是奇觀。
玩炸藥這樣愚蠢而犯法的行為,正面一面在哪裏?校長先生在說這種話的時候,有沒有經過大腦?
這種嚴重到可以出人hetubook.com•com命的犯法行為,在校長先生的心目中居然有正面一面,說是一種研究,那還有甚麼不是正面的?學生做甚麼都可以用科學研究為名來肯定,來找出其正面一面了。造偽鈔,有專研印刷術的正面一面;強|奸,有了解異性身體結構的正面一面;打老師,和*圖*書有反抗權威的正面一面;吸毒,有了解大腦受藥物影響的正面一面……可以把所有犯法行為,都說成有正面一面!
中學生玩炸藥事件,可以大說,也可以小說。大說,上線上綱,可以作恐怖份子行為論處;小說,可以說貪玩好奇。但不論如何說,絕對不能否認的是,有關學生和圖書,十分無知、愚蠢,而且故意觸犯法律——若說他們不知道玩炸藥是犯法的,那就不是無知,而是白癡了。
犯了法,和犯了錯不同。犯錯,肯認錯,事情就有揭過去的可能。而犯了法,就算認錯,仍然要接受法律的審判,若是犯法可以用認錯來免罪,就等於沒有法律,不知道是甚麼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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