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二章
看見莎拉.韓明絲當然讓我有些意外,不過我相信我臉上沒有露出異色。我裝出被打擾的表情,我猜想那也是她所見到的,因為她開口就說:
「其實,有時候等案子發生一陣子再來調查也有好處。」
我記得就在這一刻,室內靜了下來。事實上,我的印象是所有的大人都往後退去,全靠到牆邊做壁上觀。安德森先生最後給了我鼓勵的一笑,接著也往後退去。到了這個時候,我才首度看見張伯倫上校。他向我緩緩走來,俯身望著我,接著伸出手。我覺得我該站起來與他握手;不過他手伸得極快,而我又一時又站不起來,便坐著握住他的手。我記得他接著說:
「還好吧,小伙子?」上校的聲音就在耳邊。「你覺得你會再回來嗎?」
我仔細看她的表情,沒有找到譏諷的痕跡。儘管如此,我盡量冷淡地回答:「韓明絲小姐,我可是怎麼也沒料到會是您。」
儘管他眼中含淚,舉止卻依舊尷尬,彷彿怕我聽到他提起過去會心生不悅。我盡力表達再次看到他的欣喜之情,此時外頭下起滂沱大雨,我們便在擁擠的書店裡站著聊了起來。我發現他還住在渥賽斯特郡,還有他來倫敦是為了參加一場葬禮,順便「放幾天假」。我問他住什麼地方,他支吾其詞,我推測恐怕是某家便宜旅社。分手前,我邀他隔天晚上與我吃個晚飯,他欣然接受,不過聽我提議去鐸契斯特飯店,他似乎嚇了一跳——「你以前待我那麼好,這也是應該的。」我央求再三——求到他不得不點頭答應。
「您讓我感到意外。我一直以為您嚮往都市生活。」
如今回想起來,選擇鐸契斯特飯店真是極不體貼。畢竟我已經猜到上校經濟拮据;我也該想到,若不讓他至少付他自己那份帳單,豈不太傷他自尊了?不過在那段日子裡,我哪有這麼細心;我想,我只是太急著要讓這位老先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從他上次見過我以後,我早已不是昔日吳下阿蒙了。
我必須承認,最後這句話吊起我的胃口,因此,我遲疑了一會兒,還是禁不住問了她一句:「容我多問,我有什麼事情好讓人家這樣談呢?說真的。」
「在下已經說過,這是您的事,韓明絲小姐。現在請容在下告退。」
「以您的年紀能受邀,可真不簡單。聽說今年的主客是希索.梅赫斯。」
我記得這時候,兩人都沒再說話,氣氛有點尷尬,等我們兩人齊誇那湯味道鮮美,僵局就冰消煙散了。隔壁桌,有位珠光寶氣的胖夫人開懷大笑,上校不太客氣地看了她一眼。然後他似乎做了什麼決定。
她此時以熱烈的目光盯著我。我花了一會兒才想出對策,不過我開口時,語氣如井水無波。
我淺笑一聲。「看來您滿熟悉這個小鎮的嘛,韓明絲小姐。我還以為您從不離開倫敦呢。」
上校點點頭。「我確定有關當局會盡全力偵辦。」
「可憐的孩子,先是你父親,現在是你母親,你一定覺得周遭的世界就在你身邊崩潰了。還好我們明天就回英國去。你姑媽正等著你,所以打起勇氣吧,不久你就會恢復正常了。」
「可是您知道嗎,先生,恕我多嘴。您知道嗎,偵探們都在找我父母,他們可都是最頂尖的偵探。」
「我知道一切細節,班克斯先生。地點是克萊瑞吉飯店,時間是下星期三晚上。我決心要去,我期盼當晚的盛會,我會在大廳等您。」
那天早晨陰霾漫天,四周的水域混濁。我站在輪船甲板上回望港口,回望雜亂的港邊景物,船隻、步橋、泥屋、暗色的木製船塢、遠處上海灘頭的高樓,一切都在此時淡去,化成一抹灰影。
「至於安德森本人,」他半晌才開口。「那傢伙總是讓我不
和-圖-書安。他就是有點不對勁。老實告訴你,那件事就是有點不對勁。」
「難說哦。你一旦在英國安定下來,我敢說你很快就會把這裡的一切忘掉。上海是不差,不過,我覺得八年我就受夠了,我猜想,對你,也沒必要再多留戀,再多待些,你就會變成中國佬。」
「我跟安姆利一家是好朋友,您知道嗎?」她繼續說:「這樁兇殺案,真可怕。」
池塘占去這個區域的大半空間。儘管好幾個人跟我說過裡頭養了金魚,但我並沒有看見裡頭有什麼活物;事實上,池水如此陰寒,實在難以想像有什麼生物能在裡頭生存——不過倒是頂適合在裡頭發現屍體就是了。池塘邊上圍了一圈覆滿青苔的方形石板,底部全嵌在泥土裡。我猜想我在那裡勘察了莫約二十分鐘——我趴在地上,用放大鏡細看一塊突出水面的石板——感覺到有人在觀察我。起先我以為是這戶人家的成員,想過來問東問西。由於稍早我已堅持不准有人打擾我,所以決定誰也不理,就算讓他們覺得我無禮也在所不惜。
一說完這句話,他抬頭看著我,身子忽然一震。我還來不及反應,他就趕緊開始談些別的,把話題引到那趟返英之旅,顯然他認為這個部分比較安全。沒多久,他就談起船上同行的旅客、船長及船員、有趣的小事,那些事有些我已經遺忘,有些則根本不曾留意,他說到有趣之處便兀自發笑。他說得愉快,我也在一旁附和,常常假裝我也記得他說的事情,好助他的興。然而隨著他這般漫談往事,我心底卻開始有些不悅。他在一件又一件溫馨的陳年軼事裡,漸漸把我形容得有點不堪。他不斷影射我不管在船上哪裡,都是畏畏縮縮而悶悶不樂,一丁點的小事就能讓我掉眼淚。無疑上校曾經自視為護衛孤兒的英雄,如果事隔這麼多年才要撕破這層幻想,我覺得不但不厚道,也沒有意義。可是,如我所說,我心中的不悅愈來愈強烈。根據我清晰的記憶,我一下子便安然適應了環境的改變。我清楚記得,我在旅途中非但沒有悲傷之情,那海上生活還過得十分興奮,同時也期待上岸以後的未來。我當然有時會想念父母,不過我還記得我告訴自己,總是還有別的大人可以讓我付出愛與信任。事實上,在旅程中就有一干婦人,耳聞我的遭遇,便到我身邊趕著安慰致憐,胡纏了我好一陣子,我還記得她們給我的感受,就像在鐸契斯特飯店那夜對上校的不悅。其實我並非如我周遭大人以為的那麼沮喪,就我記憶所及,在整個漫長的航程裡,獨獨只有一件事,讓我配得上「哭個不停的小鬼」這個頭銜,而那還是發生在啟程當天。
「還記得是誰吧?人家可記得你哦。還說你們幾年前就認識。她老是抱怨怎麼到哪兒都沒你的影子。」
我聳聳肩。「是有些發現罷了。」
接下來幾分鐘,我就隨他回想那天早上在安德森先生的辦公室裡,在場的人之中有多少人是他的舊識。他提到的人名,沒有一個對我有任何意義。後來,上校停了一下,眉頭皺了起來。
「說真的,好孩子,你真該高興才對。畢竟你要返回英國了,要回家了。」
「會的,先生,我覺得我會。」
有個下雨的午後,我站在查令十字路上一家書店裡,細看一本有插畫的《劫後英雄傳》。我感覺有人在我背後徘徊了好一陣子,我以為他想要看我這座書架上的東西,於是我就讓了開來。可是後來,這個人還是在我身旁流連,我忍不住轉身看看。
「我很想從命,韓明絲小姐。只可惜我幾天之前已經回覆過主事者。只怕現在才要通知他們我要攜伴出席,為時已晚……」
其實,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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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事情我才懶得去煩,因為那陣子,我手頭上正忙著幾件難解的案子。儘管當時距我建立今日這般的名聲地位,還有好長一段時間,不過那時我已初嘗任何稍有名氣的偵探所承受的甜美負擔。我向來瞭解,要根除那些行跡最隱密的邪惡,而且要在惡行即將逃過法眼之際將之清除,固然是重大而嚴肅的事業,然而我一直要到經歷了「羅傑.派克謀殺案」這類案子之後,才切身體會,能把這類潛伏的壞事清除,對別人有什麼樣的意義——這不只是指那些直接與案情牽連的人,也指一般大眾。於是我變得更加堅決,不讓倫敦生活的浮華瑣事害我分心。我也漸漸瞭解,也許我父母就是靠這點才能擁有他們的名聲。總之,像韓明絲小姐這類人物,在我那個時期的心思裡不會留下什麼痕跡,若非那天在肯辛頓花園遇到喬瑟夫.特納,恐怕我早把她忘得一乾二淨了。她開懷地笑了。「難不成他還會別的?還有湯瑪士.拜倫,這不難料到。」
最後我聽到園子的入口處,有鞋子踏在石板上的聲音。到這個時候,要是我還老是趴在地上不動,就有點不自然了,再說,我用這個姿勢能查到的線索,正好也找得差不多了。此外,我還記得我趴的位置,幾乎就是兇殺案發生的地點,而兇手還在逍遙法外呢。我爬了起來,拍掉身上的塵土,轉身看到來者是誰,一陣寒意襲上我心頭。
「哦,倫敦也不過如此,每當我受夠了,總得跳開來才行。我可要說明白,在我心裡,我可不是個城市女子。」
「是的,先生。」
「才怪!」她冒起火來打斷我的話。「您的大名,誰人不知?何人不曉?您要帶個伴兒,他們答應都來不及了。班克斯先生,您不會讓我失望吧?這可不像您的為人喲。再說,我們這麼熟也不是一兩天了。」
「沒錯,我想是的。」
我幾乎話一說完就轉身走了,不過回到書桌前,我承認聽說韓明絲小姐想見我,讓我有些分神。想了一會兒,我告訴自己,很可能是特納會錯了意;或者,他是誇大其詞,想誘我參加那次聚會。不過從那次以後的幾個月裡,我耳聞好幾件類似的事:有人聽到莎拉.韓明絲向人抱怨,我跟她也曾經朋友一場,怎麼現在她想見我一面卻難如登天。我還從好幾個地方,聽說她揚言非把我「揪出來」不可。直到上個禮拜,我留在牛津郡夏克頓鎮調查「史達利農莊案」,韓明絲小姐終於本尊現身,顯然是刻意安排的。
「真想不到,」他說:「這就是船上在我身邊哭個不停的那個小鬼!」
她停了一下,無疑是等我回答。我並未答腔,她全然不露慍色,反而向我走近。
「沒錯,可怕得很。」
「克萊瑞吉飯店的大廳,就我所知,紳士淑女人人去得。假如您下周三晚上想光臨該地,在下自然無法干涉,韓明絲小姐。」
「近況如何,孩子?我就知道是你。真是!近況如何,孩子?」
我一眼就認出上校,因為他的體態幾乎沒變。只是以成人的眼光看來,他已比我兒時的印象要羞怯而寒酸。他身著雨衣站在那兒,害羞地注視著我,直到我喊了一聲:「是你,上校!」他才露出笑容,伸出手來。
那天晚上,我把對上校的不悅之情,藏得滴水不漏。當然,直到他在南奧利街搭上計程車,我們互道再會,他始終滿懷愉快的心情。一直要等到正好一年之後,他的死訊傳來,我才有些愧疚,後悔那夜在鐸契斯特飯店沒對他好些。他畢竟曾經有恩於我,而且在我看來,他是位正人君子。不過我也只能說,他在我人生裡所扮演的角色——我無法否認他與當時發生的和*圖*書事情密不可分——會永遠在我的記憶裡定型為一個褒貶互見的人物。
「那趟路上,我一定煩死你了,上校。」
「您剛才是說,」我等了半天才問她:「您希望我幫您一個忙嗎?」
「也許你說得對,孩子,」他最後回答說:「我真心希望你說的是對的。不過為防萬一,你不妨還是跟我回去。反正一旦找到令尊令堂,他們也許會接你回來。誰也說不準的。說不定他們自己也想回英國呢。所以,你覺得如何?咱們倆明天就回英國,然後再看看事情怎麼發展。」
「韓明絲小姐?」
「那就是了,先生,儘管我十分感激您的好意,但我覺得回英國這件事,或許可以作罷。」我記得這時候房內又是一陣交頭接耳。上校則繼續點頭,彷彿仔仔細細地把諸事重新斟酌了一番。
他又笑了幾聲,忽然閉口不語,也許後悔自己不該再把話題引到這個方向。不過我用平靜的笑容對他說:
「我聽說您在這裡。我來磐梅俐拜訪朋友,從那條路走過去就到了。」
「才不呢,」我說:「那天我記得一清二楚。」
「就這樣吧,克里斯多夫。一切都安排好了。這位是張伯倫上校。他願意不辭辛勞,護送你回英國。」
這個企圖,我想是達到了。其實在此之前,因為兩次機緣,別人帶我到過鐸契斯特飯店,因此與張伯倫上校相約的那個晚上,侍者問候我說:「真高興又見到您,先生。」後來他又見識到我跟餐廳總管談笑,等湯上桌以後,他突然笑了起來。
「我也聽說查爾斯.沃夫會出席這場盛會。」
「您也真是的,您可是全英國最傑出的偵探,可不是。去年春天,我們早跟他們力薦您不就沒事了?可是安姆利的家人——就是要這麼久才能開竅。也許遲些也總比沒有好,不過我猜想,這時候線索恐怕都模糊了。」
我找到那座圍牆裡的花園——查爾斯.安姆利的屍體就在花園裡的池塘被人發現——在大宅子下方的草地一帶。走下四層石階,我便進入一處陽光難以觸及的長方形區域,即使是晴朗的早晨,周遭一切依然籠罩在陰影之中。牆上雖爬滿了藤蔓,可是人在其中總覺得像是走進一間沒有天花板的牢房。
「您說得一點都不錯,班克斯先生。」她語氣裡帶有一絲氣憤,彷彿被我將了一軍。「都市確實有吸引我的地方,都市對我有一種……一種吸引力。」她這時候總算把臉轉開,不再面對著我,四處看看牆內的花園。「這讓我想起一件事,」她說:「好吧,我就招認,我才不是現在才想起什麼。我裝什麼裝呢?我們聊了半天,我心裡一直在掛著這件事。我想求您幫我一個忙。」
「正好相反,要找您所謂的蛛絲馬跡,永遠不嫌晚。」
我略停了一下才回答:「沒錯,是有這麼回事。」
華道夫飯店一事過後,有三至四年之久,莎拉.韓明絲與我沒有任何接觸。我記得這段日子裡,有一次我在梅菲爾區的某個雞尾酒會上看到她。那次聚會上人很多,可是我沒認識幾個,所以決定先離開。我朝大門擠過去,發現莎拉.韓明絲正在與別人聊天,就擋在我往大門的路上。我的直覺反應是繞道而行。不過那一陣子,我又因「羅杰.派克案」而名聲大噪,我好奇之心油然而生,心想韓明絲小姐是否還敢像在華道夫飯店一樣目中無人。於是我繼續往人群裡開路,對準方向,想從她面前擠過去。經過她身旁,我看到她的目光轉過來認我的五官。她先是臉上一陣茫然,顯然在回想我這個人到底是誰,後來我看出她認出來了,但她既不笑一下,也不點個頭,又把目光轉回跟她聊天的人身上。
※※※
「你知道嗎,有一件事真奇怪。和圖書」他說:「今天出門以前,我回想我們初次見面的情況,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孩子,我想你大概忘了。畢竟,當時你心頭要煩的事情太多。」
「啊,所以您也覺得是他殺。那大概就錯不了。有結論了嗎,班克斯先生?」
「噢,我可沒有偷看您。不過這種機會實在難得。我是說,能看到大人物在工作。」
※※※
我忍著不予置評,僅淡淡地回答:「請代我問候她一聲。」
然而此時,韓明絲小姐眼露心意已決的神色。
「真的嗎?好高深喲。我總以為最好盡早趕到現場,好找些蛛絲馬跡,您懂我的意思吧。」
當時我在諾福克調查一個案子,正好回倫敦幾天,打算研究一下我做過的各類筆記。其中一個陰天的早晨,我正在肯辛頓花園漫步,沉思與受害者失蹤相關的諸多耐人尋味細節。有人從遠處喊住我,我立刻就認出是特納,他是一位社交場合裡的點頭之交。他趕上來問我這陣子怎麼這麼難得見到蹤影,隨即邀我參加當晚他與友人在某家餐廳舉行的晚宴。我禮貌地婉拒,推說我現在手上的案子忙得無法分身,也不容分心,他回答說:
※※※
「哦,沒錯、沒錯。我想請您……我想請您邀我做您的女伴,參加梅瑞迪斯基金會的晚宴。」
「我覺得安姆利的家人也真是不該,四月事情發生的當時就該找您才對。我說真是的,這種事情,怎麼會交給賽溫.杭德森來辦?他們以為那樣能如何?那種貨色,早該叫他回家養老去。您瞧,住在這種鄉下地方,就會變得什麼事都脫節。在倫敦隨便問誰,保證人人都會跟他們談起您的所有事蹟。」
「真可惜。莎拉.韓明絲也要來,人家想跟你聊聊可想死了。」
「我真為你難過,孩子,非常難過。」接著,也許他察覺他誤會了我的用意,湊趣地笑了笑,然後以輕鬆多了的語氣說:「我還記得跟你在港邊等船。我一直說:『跟你說,搭船出海一定很有趣,我們可得要好好玩一玩。』而你只能不停回答我:『沒錯,先生。沒錯,先生。沒錯,先生。』」
我一時之間竟說不出話,後來總算把話吐出來:「您真是太仁慈了,先生。您的協助,我感激不盡,而且我也不希望您以我為不懂事。不過有一點請您諒解,我覺得我不該在這個時候返回英國。」上校一時之間並沒有反應,於是我接著說:
「敢問何事?韓明絲小姐。」
我不太確定上校怎麼回答我這句話,也許他只是繼續點頭。總之,接下來他把身子沉得更靠近我,一隻手搭在我肩上。
「有個可靠的消息來源告訴我,您獲邀參加今年梅瑞迪斯基金會的晚宴。可有此事?」
那個房間有個高挑又富麗堂皇的天花板,牆上有張大地圖,安德森先生書桌後的大窗戶,陽光熠熠,微風徐徐透了進來。我想天花板上應該有電扇在轉動,不過這點我記不清楚了。記得的是,我坐在房間中央的椅子上,置身於嚴肅的關懷與討論的焦點。我四周全是大人,都在討論事情,大半都站著;有時候有幾位會漫步到窗邊,有爭論的時候便把聲音壓低。我記得安德森先生本人對我的舉止讓我詫異,他身材高大,白髮皤皤,嘴上還有一排大鬍子,他待我彷彿多年老友似的——好得讓我有那麼一會兒猜想我更小的時候就認識他,只是我忘了。過了好一陣子我才確定,在那個早晨之前,我們絕不可能見過面。總之,他扮演父執輩的角色,不時對我微笑,拍拍我的肩膀,用肘部碰碰我,眨眨眼。他還問了我一次要不要茶,他說:「哪,克里斯多夫,這個可以讓你舒服一點。」他還彎下身子,盯著我喝茶。後來,房內又是一陣交頭接耳與討論,接著安德森先hetubook•com.com生再度走到我面前,對我說:
「那位小提琴家嗎?」
「您真的這麼認為嗎?那可是有趣得很。」
就是最後這句話,提到我「要回家了」,讓我的情緒一時失控——我記得千真萬確——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即便如此,我的淚水裡也是氣憤多於悲傷,因為我對上校的話厭惡至極。在我看來,我前往的國度,並無一人相識,而漸行漸遠的那座城市卻蘊含了我所知道的一切。最重要的是我父母還在那裡,在港口的另一端,在上海灘高聳的樓影山脈外某處,我對著海岸做最後的凝望,心想,說不定就在此時會看到母親——或甚至父親——衝到港邊,揮手高呼叫我回去。不過即使是當年,我心底也知道,這種願望只不過是幼稚的胡思亂想。眼看著那座曾是家園的城市漸漸淡去,我記得我轉身面向上校,帶著欣喜之色說:「我們應該馬上就要進入大海了,對吧,先生?」
對著桌上的湯,我對他陳述我記憶裡當時他所說的一字一句,我還以為這些往事能逗他笑一下。誰知道他反而嚴肅地回答:
「韓明絲小姐,」我語氣堅決地說:「這個忙,實非在下能力所及。」
「聽我說。我能體會你此刻的心情。全世界都在你眼前崩潰了。不過你得鼓起勇氣。再說,你還有個姑媽在英國,她在等著你,明白嗎?你總不能在這個節骨眼上讓她失望,對不對?」
這並非謊言。即使是現在,只消闔眼片刻,我就可以讓心神回到上海那個晴朗的早晨,還有哈洛德.安德森先生的辦公室,他是家父在英華洋行這家大貿易公司的上司。我正坐在一張覆著皮革的橡木座椅上,椅子打過蠟的氣味依稀可聞,這種椅子通常只會出現在堂皇的大辦公桌後,不過那一次,卻放置在房間中央。我感覺得出這張椅子只保留給最重要的人,不過那次可能因為情況嚴重,或者為了表達慰問之意,那張椅子竟讓給我坐。我還記得,不管我用什麼坐姿,坐相就是不莊重;特別是我找不到任何姿勢,可以讓雙肘同時放在雕工細緻的扶手上。此外,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全新的外套,是用粗糙的灰色布料縫製的——那件衣服怎麼來的,我不知道——還有那排扣子,一路往上扣到下頷,讓我醜得渾身不自在。
※※※
「一點不假,他們會感激不盡,世世代代都會提起您。」
既然我現在想起「曼納寧案」後的那段人生,或許也該順帶談談與張伯倫上校的不期而遇。說來也許讓人感到意外,儘管他在我孩提時代扮演了相當關鍵的角色,後來我們卻鮮少聯絡。不管是為了什麼原因,我們就是沒再聯絡,而我再次遇見他——那是在華道夫飯店遇見韓明絲小姐後的一、兩個月後——則純屬巧合。
她小心翼翼地看著我的臉色,不確定我的用意何在。最後她說:「那麼您下周三肯定會見到我,班克斯先生。」
「可是這件案子,鬧得大家心神不寧,真不是一個慘字能形容。還不只是苦主家屬而已,整個夏克頓鎮都快毀了。以前這裡是個歡樂的市集小鎮,現在您瞧瞧大家,誰也不敢正眼看誰了。這整個事件,讓所有的鎮民彼此猜忌。我向您保證,班克斯先生,破了這個案子,鎮民會永遠記得您。」
最後這句話——讓我想起我們「成為朋友」的歷史——讓我清醒過來。
有那麼一會兒,老先生的臉色凝重。接著他嚴肅地說:「以當時的情況來看,我覺得你實在是極為勇敢,孩子,極為勇敢。」
「是這樣子的,先生,偵探們都盡全力在尋找家父家母,他們全都是上海最厲害的偵探。我想他們應該很快就會找到。」
她興奮之情溢於言表,不過這時候,她又再度轉身注視四周,身子微微一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