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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雜說

作者:南懷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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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與教育功能

刑法與教育功能

蒙卦一推到人文文化上來,變成了這樣,這個爻辭是文王作的,在當時和現在廟裡的籤詩一樣。這個現象是一個人在中間,上下都是困難,都是陰,到了二爻上去是震發、開發的現象,再往前,處處都是坷坷坎坎,不順利,因此爻辭是這樣一個說法。如詳細研究,要看焦贛作的《易林》。後來假借邵康節作的河洛理數的卦辭,他所講的這一爻,不用這個東西,所以古人很高明,推翻了《m.hetubook.com.com周易》,自己獨創一格。據我的研究,他們早有發現,這個卦的爻辭,欲作什麼解釋,都有理由,但是古人對於聖人,一輩子很恭敬,不敢說一句反對的話,因此只有自己創作,但也是根據《周易》的系統來,可是解釋不同。大家拚命在講易學,其中有沒有改革的創作,沒有注意到。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www.hetubook•com•com
唐宋以後,將犯人拿去殺頭,執行死刑叫作「正法」,這個名詞是《易經》這裡來的,但是這裡的「正法」並不是指殺頭處死刑。正是正,法是法,當人有不對的地方,犯了錯的時候,應該處罰的則處罰,以法來糾正人的錯誤,是教育的意思,同蒙卦的本身原理並沒有錯。這卦的現象,用來站在教育的立場,來講刑法為所謂「和_圖_書利用刑人」,是使人得正的方法。這是蒙卦第一爻,來得那麼凶,等於以刑法治世,主張法治的精神。如果斷章取義說蒙卦初爻主張以法治天下,沒有錯,但整個卦說起來,問題就大了,到第二爻說法又變了,系統不同了。
就是刑教、刑法。「發蒙」這兩個字很有道理,因為山下有水,凡有水就有水蒸氣,接下來「利用刑人」,不知扯到哪裡去了?這個現象是拿來講政治法律的道理。人犯的錯,沒hetubook.com.com有辦法教化,只好用刑。這個「利用刑人」的「利用」一詞,不是現代觀念的「利用」,現在說「利用某人」是一句很壞的話,至少在道德上犯了罪。在《易經》上常有「利用」這兩個字,並不是壞意,這兩個字要分開。《易經》上的「利用」,意思是用得對人有利。如「利用刑人」,是說用刑法不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有利。因為人類中有些人不聽好的教化,打他一頓就聽了,但是與第一爻的發蒙有什麼關和*圖*書係呢?當然古人的解釋,拚命設法拉關係,我們不去管古人的註解,先看原文:「用說桎梏」。「說」也是《論語》「不亦說乎」一樣「悅」的意思,人受了桎梏,還有什麼快活?因為這是教化,就是蒙以養正,犯了罪受懲罰後。因此教化過來,就是很高興的事,「以往吝」卜到這個卦,是倒楣的,不必去做了。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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