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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講義

作者:江妙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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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三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義

大乘佛法,塵說剎說,橫說豎說,面面俱圓。最要是破執,一有執即落二邊,不著有,即著空,不是中道。聽法看經,亦須面面觀之。倘著一邊,即不得受用。佛說了義,不說不了義。說得徹底,尚恐聽者不明,說不徹底,如何能令人了解。聽者亦然,否則般若之理,不得了解。故須面面說。又說而不說,留一點讓聽者去想。若將極深道理,一一說盡,則聽者不復用功。故古來禪宗祖師,開示學人時,恆留半句,待人自悟。否則專事抄寫講義,自己不在此中努力,打一個筋斗,有何用處。看本經上文,明明說不住六塵而行布施。蓋以住於境,則心不清淨。須一無所為方可。然此處則說福德不可思量,豈非上下文意義衝突耶?福德非即相乎?何故處處言不住,又處處言福德乎?須知上文教人不住六塵,是教人不執著,並非滅卻六塵。下文有於法不說斷滅相可證。蓋修行即有境界,不是不要境界,託境方能起修。布施而講福德,即指示人以下手方法。故教人學佛,必須託境,方可下手。自己學佛,亦必須託境,方能下手。本經說不住六塵,而彌陀經全寫極樂世界之六塵,看似相反,實則相同,且正可見淨土境界之高。苦惱眾生,起心動念,不離六塵。淨土法門之妙,在改變眾生之心。而觀想極樂世界之六塵,即不住空,由此而脫離五濁之六塵,即不住有。故佛法治心,不重降伏而重轉移。使眾生心轉向佛境之六塵,即脫離五濁之六塵,二邊不著之下手方法,即在此。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般若是譯音,表明性體上發生之正智,與世智辯聰不同。世智辯聰,八難之一也。恐與世間智慧混亂,故不譯智慧而用般若。般若是對治愚癡。
持戒為學佛之基礎,最為重要。如造屋然,非先固基礎不可,否則必崩壞。故本經言,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可見一切佛法,皆建築在戒律上。戒條雖多,不外二門。一止持,一作持。止持,在消極方面用功。作持,在積極方面用功。止持即諸惡莫作。作持即眾善奉行。此二語世俗用濫,實出佛經。學者先在止一方面持,再進而在作一方面持。如不殺固好,然但是止持。再進而勸人亦戒殺,即是作持。不但戒殺,并要放生,更是作持。有人說,我能戒殺、戒盜,此豈易易。如戒殺必對蚊蟲蒼蠅亦不害其生命方可。假如某事不曾對人說明,而以為是我所為,即犯盜戒。又如在公共機關,因私事而濫用公家一信封一信箋,亦犯盜戒。淫戒,佛制在家人但戒邪淫,亦是方便法門,實則必須斷淫,因此是生死根本也。妄語戒,加惡口,兩舌,綺語,開而為四。惡言罵詈為惡口,播弄是非為兩舌,描寫男女情感為綺語,文人最易犯。佛最初制根本大戒,原祗殺盜淫妄四者,後以酒能亂性,復加此戒。前四為性戒,後一為遮戒。故酒戒有時可開,如因病須用酒時,佛亦許用。持戒須明開遮之理,開則不遮,遮則不開,有時許開,開即不犯。故須將開遮辨清,否則持戒不能圓滿。佛定戒律,比世間法更嚴密。如祗受初步戒者,以上戒律,即不許閱看,看則為盜法。以出家人言,沙彌不許看比丘戒,比丘亦不許看菩薩戒。蓋持法有不同,故不受則不許看。出家戒律,在家人不許看者,蓋以出家戒繁重已極,如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有三百八十四戒,何故在家人不許看,此佛之苦心,恐在家人因此造惡業也。蓋眾生總犯一種大病,責人則詳,責己則恕。比丘戒實為難持,動輒犯戒。恐居士閱之,自己並不受,而責備出家人反更甚也。又佛制戒律,不似世間法之僅有條文,如說某戒條,必先將應持之理及事實,詳說在前,方定此條。當時佛門有許多程度已高之弟子,尚不免犯戒,恐學者以為彼尚犯,吾曹可恕,故不許看也。持戒則貪瞋癡均為破除。如分別言之,戒殺治瞋為多,戒盜治貪為多,戒淫治貪癡為多,戒妄語亦治貪癡為多,戒酒則治貪瞋癡是也。最初持戒,重在事實。若受菩薩戒後,則心中一動念,即為犯戒。
發心要廣大,非廣大不能化我見。修行則要細密。先發廣大心,方能修細密行。故必先觀一切眾生是緣生,且本寂,且同體;先知自己習氣之重而潛移之,方能修行。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

上文菩薩於法,乃指一切法,此獨舉六塵,有許多妙義在內。於此須用觀照,一步一步作觀,由外而內,由粗入細。(一)佛不說一切法而祇說六塵,實令吾曹知一切法不應住。(二)為何一切法不應住,應知一住即被染污。(三)佛舉六塵,其理至深。何以故?說色有眼根在,說聲有耳根在,乃至說法有意根在,根境相對,舉六塵,即含有六根。淺者見淺,僅不住境。深者見深,即能不住心。(四)根是根,塵是塵,如何起交涉。中間之媒介,是六識。識不生,根境不交涉,所謂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佛意非但境界不可住,即識亦不可住。令學者知住境禍根在識,即分別心,應於起心動念時下手,不住於識也。如此一步進一步,即能消歸自性。
然則修觀究應如何下手耶?鄙人在這裏參過多年,從南嶽大師大乘止觀,悟得其理。古人說不用心意識參,即是不以生滅心為本修因。佛意實不如是。是說學佛者最初發心,不可以生滅心為本修之因。如本經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也。至實際用功,則須用思惟。如本經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即是思惟。最初發無上菩提,是稱性起修。是謂不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至修行必用觀照,即是思惟。禪宗說不可用心意識參,是祖師苦心。其實仍要思惟。不思惟則不能起疑情。至不以凡情卜度,又是一事。何以知唐www.hetubook.com.com以後,餘宗多不知作觀。此可以善導大師十六觀經疏中之說證之。彼云:現在人根鈍,修觀不得成,故祇提倡念佛。此是指觀經之觀法廣大,凡夫心量不能相應。不可因善導大師有此語,遂屏觀法而不道也。唐朝中葉以後,密宗極盛一時,不久消滅。華嚴宗亦然。天台宗亦中衰。經四明、慈雲二位大師之提倡,各經疏又自日本取回,得以中興。然二師之實際用功,亦用淨土,不是止觀。宋以後淨土宗尚有幾位大師,而作觀方法,亦多不講。故惟禪宗尚有觀門也,後世修行人未嘗不多,而得力者少,此於作觀方法之不講,頗有關係。
無上甚深微妙法,即指般若,極深極細。故本經句句如剝蕉,不易了解。說者須攝相觀心,聽者亦須攝相觀心方可。經文處處言不住相,而又處處言福德者,正是不落二邊之義。不住相,非即福德不可思量。必布施而不住相,方是福德不可思量。
(子)次,指釋。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凡夫對一切事,總是放不下。為何放不下,即是有我在。佛祇說布施,一下手即破我。再進一步,在境界上破。更進,在起心動念上破。前科說發大心,處處卻是不住,是潛移默化,化去我見。凡夫為我之念最重,今為眾生,將我拋開。無論卵生之極愚,無想之極高,必悉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此即化除分別心,正對六七識下藥。凡夫所以輪迴六道,不能出離,亦是六七識使然,今轉移之,即成波羅蜜。
上文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下文即言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佛意謂菩薩應當如我所說,二邊不著,於中道行。可見無所住,並非不行。不住相,不是空談。要在實行中間,不著有,不著空方合。全經破相,此處點出。佛意若謂,非教汝不住於法,乃不住法相也。
前文之相字,從我相上說。此文之相字,從法與非法上說。本經往往後文無異為前文作注解。如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即為上文度生作注解。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即為應無所住作注解。不住於相,又為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作注解。有人疑金剛經前後意義重複者,是不善讀金剛經。倘知後文與前文之關係,則不但不重複,且見其脈絡貫通。
佛教人,所有一切眾生,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此菩薩發心,未自度,先度他。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令人知緣生平等同體等等,此度他,即度自己。直是自他同度。然佛終不說度自己者,因吾人我執重,故不說也。度眾生如何度,要起行。布施即破七識之執我,破六識之分別心,此明明是度自己。故發心要大,度己先要度他,度他即是度己。說到修行,先除自己病根,度他先度自己,度己即是度他。然布施一方面度己,而實際是度他,此佛祇說行於布施之精意也。
發大心,為何依降伏其心而說?起大行,為何依應無所住而說?此即是要降伏,應先知病根所在。知眾生所以成為眾生,即在有欲色識,故發心門說此類語。由此用功,六七識自然能化。說細密修行,切指應無所住。可知修行當然要行不要住。下此功夫,正令六七識無存在餘地,真心自然顯露。此是不住而住,故下文說應如所教住。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
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以飲食衣服醫藥等日用物施人者,必須用金錢,曰財施。為人講經說法。或印贈經典。乃至世間典籍,祇要於人有益,用以布施者,曰法施。無畏施即救苦救難。眾生在災難中,必有驚恐,吾去救他,令之無畏。祇要能救,即捨身命亦不顧,曰無畏施。三即一,一即三。如救人苦難,使之無畏,不外用財施法施。是可見施財時,法施、無畏施,亦在內。又為人說法,是法財。授人經典,使之增長福慧,即無畏施。再開之,有內施、外施,乃至究竟施。如華嚴經中所說,名目至多,合之則一。修布施,是破慳貪心。貪必慳,慳必貪,此能造種種業,長在生死苦海之中,故必破之。
古人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可以貫通全經。實則無論何句,皆可貫通。如不住於相句,兼賅非相,不落二邊,行於中道,何嘗不可貫通全經。大乘佛法之巧妙,可隨人於各方去領會,所以稱圓融。不但見淺見深,因人不同,即見深者,亦復所見不同。
人眾壽皆自我開出。有我相,便有對待之人相。人不止一,為眾生相。執我之見繼續不斷,即壽者相。四相不外一個我相也。今開而說之者,明執我者,便有分別心。使知六識生於末那,有末那便有六識,不相離也。如此執我分別,乃凡夫通病,豈是菩薩,故曰即非。所以警誡發大心者至深切矣。
佛要修行人,從文字起觀照。不用觀照功夫,凡情不能轉,故學人須從此下手。今就此段經文,詳述觀照之方法。古人於觀照,多未詳說。觀是觀察。(最初譯為思,是心中思惟。)禪宗不可用心意識參,是明明教人不用思。然又說不可墮入無思甲裏,復是要用思。所以如此者,以凡夫知見多,必須單刀直入,先將枝葉斬除也。宗下看話頭,要起疑情。如不思,疑情從何起。觀是思惟。然單是思惟不可,故又用照。照即宗下之看。如就文字起觀照,一離文字,歸到心上,然後能照住。照住時,說有思惟,卻無思惟。說無思惟,又非無思惟。此時心中自然開出智慧。如何是開?即是妄想停,而住於本覺也。
又觀此段經文,不說降伏,即是降伏。是要吾人發起此願,堅強其志,則我執我見,一切掃除,降伏即在內,自然受用。每日將此段文放在心中,受用無窮,所以須觀照。
(子)次,喻明。

我相因我見生,我見以我相顯。一表一裏,從來不離。破我相即是破我見也。相有粗細,粗則著境,細則著心。後周亦言我相是約心言,即約識言。蓋八識為真如心www.hetubook•com•com變現之相,故唯識宗亦名相宗。
(壬)次,明不住於相即是正住。分四:(癸)初,正明無住;次,釋顯其故;三,結示正住;四,更明所以。(癸)初,又三:(子)初,標示;次,指釋;三,結成。

又觀皆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眾生既若是之多,而如卵生之愚蠢,定性之難化,有想無想之貢高,如何能悉數滅度?然佛是無緣大慈,祇要與我接近總是要度。如此觀照,則自己忝為人類,上則尚未修到非想非非想天,下則比卵生濕生高明,應當學佛成佛,無上心自然能起,妄心自然能轉。
戒,是戒律。持字與守字不同,拳拳服膺,一刻不放鬆為持。戒有在家,出家之別。在家有三皈:五戒,菩薩戒,密宗之三昧耶戒。出家有三皈:沙彌戒,比丘戒,菩薩戒。五戒雖祇殺、盜、淫、妄、酒五條,而為一切戒之根本。即出家戒,亦依據此五條,惟分析特為詳細耳。出家之菩薩戒,是十重四十八輕。佛為出家者制定。亦許在家人受此戒,不過須自己審量,能受得了方可。否則佛有為優婆塞,優婆夷所制之菩薩戒,比出家者稍簡,是六重二十八輕。故在家者,以受此戒為宜。
(子)初,徵釋。
修行不得受用,不外二病。一不得扼要,二道理不明。如能扼要明理,自能受用。不可離修行而說性,否則空談。不能離性而修行,否則盲進。本經處處說性,處處含實行。
又觀行於布施,是令吾人成佛,如不作觀照,如何能成。應如是布施,亦是佛說一句法。如行布施時,心中有應如是布施,亦即是住於法。吾人事事依照佛說去行,心中卻一無其事,方是不住法相。心中雖無其事,依舊精進去行,方是不住非法相。應如是布施,尚在外面。不住於相,即向裏追求。此正用功吃緊處。又觀不住於相,心中雖無其事,然存此心,又是住相。故作觀時,心中一層一層入細。境與心也,法與非法也,二邊不著也,二邊雙照也。心雖入細,仍在對待上,須知對待之見未忘,尚未能出世間。世間一切境界,無非是對待,如生死、老幼、高下、長短、大小等等,無非是分別心。故出世法,必須離開分別心,在絕對上作觀。轉凡夫觀念,至絕對境界,即是證性。證性須要無念。念者分別心也。有分別心,即落於對待。落於對待,即時時刻刻去分別,而為意識所籠罩。必觀至無念方可。然心中尚存無念二字,仍是住相。必并無念之念亦無,密密作觀,庶幾性德圓明,方是真不住相。佛說能觀無念者,即為向佛智。是知觀無念,非一時所能到,但宜向此進修,故曰向佛智。
未能自度先要度他,此學大乘者之恆言,然必先問自己果有此資格否。如果不能切實用功,專作度生之事,即不免向外馳求。故大論云:「若菩薩發心,即去度生,無有是處。」然則如何而可,曰應先發大心,而修行一切法,究竟從何處修起,則先行布施。布施不但居六度之首,亦四攝法之首,所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也。佛之穿衣吃飯,處處與眾生同之,不外四攝。眾生性剛強,不易聽從。故必先就其需要者布施之。又以可愛之語,使之樂聞。又不論世間法,彼要行者,亦利行之。如求子得子,求財得財之類。且又與之共同作事,然後眾生能為我所攝受。故此節正緊接上文度生,而指示下手之方法也。
如是二字,即指上文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而言。不住於相,並非斷滅。不住即捨,然捨能否究竟,絲毫無住,亦非易言。故華嚴分捨為多種。最後說究竟捨。須心中些微不著,不落二邊,方為究竟。此云不住於相,即含二邊。言既不住法相,亦不住非法相也。何以知此相字,可賅非相,可即上文證明之。應無所住,是不住法相。行於布施,是不住非法相。所謂不住色聲香味觸法布施,是不住有。菩薩應如是布施,是不住空。須知不住非斷滅,不住即行。住即不能行,行即不能住。修菩薩道者,六塵固不可住。然若斷滅,即不能度眾生,眾生正住六塵境界,故應從此處度之。
觀照有多種方法,無方法則不能起觀照。方法雖各宗不同,而其指歸則一。如天台宗之空、假、中三觀。華嚴宗之四無礙觀,及法界觀。法相宗之五重唯識觀。密宗之道場觀,阿字觀。禪宗之看話頭。淨土宗之觀無量壽佛皆是。或云念佛不是觀。此語不然。須知即念即觀,若妄想紛歧,散心念佛,不得受用。必須口念佛號,心想彌陀,如在目前。如此念佛,則妄想無從起,即是觀。故用功莫要於修觀。修觀是收掫意根。意根攝住,身口二業,亦攝在一處。故淨宗之心想佛,口唸佛,手持珠。密宗之心作觀,口念咒,手結印。可見無論如何用功,皆非作觀不可。教下之空、假、中三觀,四無礙觀,似乎觀法不同。然其理則一,不可不知。否則於各宗經典,不能融會,而有抵觸矣。
又觀此段文字,其歸結在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一句。此是令吾人除我見,而並不直指我見,偏在對面眾生分上作觀。因凡夫執我,一刻不放鬆。若就我作觀,則不能得力。故從眾生方面觀,觀因緣聚合,當體即空。又眾生同體。如此觀照,則不知不覺,我執自然化去。此乃消歸自性之善巧方法。又觀若卵生以至非有想非無想。可見一切眾生,無不有欲、色、識。此三者不轉移,則永遠輪迴三界之中。因知欲不可不斷,色相不可執著,情識必須轉移。如此觀照,則不知不覺,欲、色、識三者可去。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經中於六度祇舉一布施者,因六度可攝萬行,布施又可攝餘五度也。布施除財施外,如法施可攝精進、禪定、般若。蓋佛法最重定慧,因上為止觀,果上為定慧。說法之人,必有止觀,有精進功夫,方能為人說。如無畏施可攝持戒、忍辱www•hetubook.com•com。持戒者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決不犯人,安忍順受,人不畏之,即無畏施也。
發大願,行大行,方能入佛門。前科降伏,即發大願。此科行於布施,即行大行。必無所住行於布施,方是大行。有願無行,願是虛願,有願及行,願是重要,行更重要。無大願則大行不能起,即行亦是盲行。如何方為大願,如何方為大行,必大悲大智方可。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大悲也。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知眾生同體,無所謂佛,無所謂眾生,大智也。悲智具足,方能發大願,行大行。菩薩於法應無所住,凡夫之病,即處處執著。能不執著,即大智也。行於布施,即大悲也。無悲則大願不能發。無智則大行不能行。悲智願行無不大,方是菩薩摩訶薩。必如此圓滿具足,方是無上菩提。上文於大願,則先說大悲,是不住空。住空即不能發大願。此文於大行,則先說大智,是不住有。住有即不能行大行也。
(癸)次,顯釋其故。分三:(子)初,徵釋;次,喻明;三,法合。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前說布施不外一捨,是橫說。實則下學上達,從豎說,亦不外一捨字。如聽經者、捨世間娛樂而來學佛,天人捨欲界即升色|界,捨色|界即升無色|界,捨我執即證羅漢,捨法執即為菩薩,并捨亦捨即成佛。故從豎說,布施亦是徹底功夫。

又修行者,往往初修時甚得力,後則改變。此亦因不知作觀,枯燥無味,乃至於此。又有讀誦大乘經典,能明瞭其理,結果反生邪見,亦是不知作觀之故。又有讀誦經典甚多,而道理是道理,於身心無干;而貪瞋癡之煩惱,毫不能除,亦是不知作觀之故。觀即思惟。照有二義:一是照住,一是照見。照見者,指功夫修成時言。如心經之照見五蘊皆空是也。大抵照見,由照住而來。照住,由思惟而來。不思惟,即不能照住。不照住,則不能照見。思惟之久,心寄一處,即照住。此時許多妄念,暫時停止,不來打差。若打差即不能停也。人人現前一念,真心本具。祇因妄念打差,所以不覺。妄想一停,本有光明,自然發露,此即智慧。觀照須觀吾人之心性,所謂消歸自性。然凡夫卻觀照不到,完全是黑漆桶,完全是妄心,將如何而可?惟有依照佛說去觀,即先就佛經之文字用功。佛說觀照方法,即不許吾人用凡情卜度。如此段經文,若以凡情卜度,而不用觀,即不能明瞭。世人讀經,專在文字上求之,以為已明其義,實萬萬不可。如應如是降伏其心句,凡情度之,當然有許多解釋。此要不得,應除去之。再想又有別種境界,又要除去之。想而又想,皆要不得。愈想愈進,久久如呆。妙處即在此呆字。古人云:須大死一番。死者,即死此妄心。如此用功,或半年,或一年,忽然開悟,出於意外。要請求善知識,證其合否。如無善知識,則以佛經證明。倘佛經上無此說,仍是凡情卜度。如此則心中妄想,打斷不少。雖不即是消歸自性,而已消歸不少。故須多讀誦大乘經典。本經處處說讀誦受持,受持,即觀照也。
六度之義,應當略知。六度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也。此六度不外戒、定、慧,對治貪、瞋、癡。
忍辱亦譯安忍,忍辱是安忍之一。忍不作忍耐解,乃順受之意。故安忍者,安心順受也。他人侮辱我,最不能忍,辱而能忍,則無事不能忍,故舉忍辱以概其餘也。又忍不但對辱而言,佛經中尚有法忍,無生法忍。如佛說法,吾人能遵照實行,絲毫不參差,為法忍。又如生本無生之理,吾人能明瞭,能實行,絲毫不參差,為無生法忍。忍辱是破除瞋心。
一切大乘經典,說發大乘心之人,未能自度,先要度人,此是大悲。然度人即是自度,此種道理,如觀照得了然,則佛法看似廣大無邊,實則親切有味。看似高深,本是平實。將此段經文,放在心中時時觀照,寄心一處,妄想即漸漸消除。即此數句,成佛已有餘矣。
精進謂前進,有精細精密二義。雖前進而並不盲從,是精細。按步前進而不躐等,是精密。精進是破除懈怠。
徵,舉也。舉上文所言之義而釋明之,曰徵釋。即自問自答之意。

徵者舉也。將前義再舉之而自問自答也。福德即福慧雙修。福慧如車之兩輪,不可稍偏。有人說,佛既教人不住,何以又教人修福,此誤也。若不修福,即成菩薩成佛,去度眾生,而眾生剛強,未必能度,故必先與眾生結緣。本經所以處處說修福,而實行則祇說布施,即令人福慧雙修。思是窺測。量是度量。言不可以心思去窺測,不可以數目去度量也。不住相布施,不住相即不住法,亦即不著有。布施即不住非法,亦即不著空。不住相而布施,布施而不住相,如此二邊不著,乃是佛境界。故福德之大,不可思量。此福德乃指成佛而言。上文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成佛之心,與此句針鋒相對。可見不住相布施,即成佛之法門。

禪定是梵漢雙舉,梵語禪那,漢語曰定,所以雙舉,令人知是佛門之定,非外道之定也。猶之懺悔,懺是梵語懺摩,悔是漢語,所以雙舉,明佛家之懺悔,有禮拜等種種方法,與普通之悔過不同也。寄心一處,久後得定,得定即稱三昧。禪定是對治散亂、昏沉、掉舉等。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菩薩為眾生而捨命,亦有之。然若住於度生之相,亦不能成佛。故本經下文有恆河沙等身命布施,不如受持四句偈之比較。恆河沙等身命布施,非菩薩不能,凡夫無此許多身命。然尚不如受持四句偈為他人說得福多者,因受持誦說,能成佛也。
凡經中安復次二字,必本文與上文有密切關係。此有二義,https://m.hetubook.com.com一是補足前義,二是申明前義。上文答降伏,此答住。看似另一義,實是一件事。蓋前言降伏,即含住而無住之義。此云無住而住,亦含降伏之意。互相發明。又前發大願,此起大行,願與行不能相離,有願必有行,有行必有願。且不分先後,要見之於行,方不是虛願。故有密切關係。此就補足前文言也。又前發大心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而未言度生方法。此正言度生方法,是進一層之申明也。應無所住,既不著有。行於布施,復不著空。即不落二邊之中道。
說六度實則是戒定慧,餘三度乃補助此三學也。雖說六度,而主腦是般若。故般若不發生,餘五度亦不能稱波羅蜜。是以佛說五度是足,般若是目。布施乃至禪定,世法亦有之。佛法之精微廣大,能普度眾生出一切苦,了二重生死,乃至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皆非般若正智不為功。故般若不明瞭,不能入佛門。
作觀方法,自唐以後,除禪宗外,各宗講此者漸少。如台宗在講教時,於空、假、中之理,發揮頗詳。而用功時則不一定用此法。惟禪宗則自古以來,說向上一著,且不許用心意識參。因此有創為其餘法門尚用思,惟禪宗不用思之說。並引經言不可以生滅心為本修因,以證實之。不知不許用心意識參云者,乃不許用凡情去卜度也。一用意識,即是凡情。以凡夫心情,推測佛說,決無是處。所以不許。古來又有說觀即照,照是照住。而古人對此,又有批評。以為如是照住,即是暗證。既不許用凡情卜度,照又是暗證。而觀之本義,又是思惟。因此學者乃無所適從。
此科本釋上科令發大願之故。何不曰:「何以故?大而化之故,斷惑故,轉識故,乃至度己先當度他,度他即是度己故。」如此豈不令上科之義更顯,而必從反面言之,何耶?蓋斷惑轉識等等,皆法也,皆不可取。取則又成我相,又成分別。故不用表詮,而用遮詮,一齊遣蕩。此世尊之微意,亦般若之正宗也。
四相,即是一個我相。有我,即有對待之人相。對待者不止一人,即眾生相。我相在妄心中,念念繼續不忘,即壽者相。菩薩茍見有眾生得度,自我度之,即有我相,從而四相俱起。有四相,即有分別心。有分別心,是凡夫,不是菩薩。修行者,第一應撇開我字,發心為一切眾生,此即降伏我相。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眾生剛強,令他修行已不易,何況了生死。然皆不問,無論人與非人,皆度之成佛,亦本來是佛,此即降伏人相。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心中不起如何能度盡之念,此即降伏壽者相。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此即降伏眾生相。何以要如是降伏,蓋發無上心者,要行菩薩行,普賢行。倘有四相,如何得稱菩薩。
且布施即一切佛法。佛法自始至終,不外一捨字,布施即捨也。推之,持戒捨貪瞋癡,忍辱捨瞋,精進捨懈怠昏沉掉舉,禪定捨散亂昏沉,般若捨二邊及我執法執,六度無非是捨。是知布施,乃一即一切,修行佛法,徹頭徹尾,一貫到底者也。經文於度生下祇言布施,真是扼要。小乘亦有行捨功夫,言其即行即捨。此文行字下加一於字,即是側重布施。
修行固然要離塵境,然不住六塵,談何容易。故修行本旨是不住,而下手時卻不能滅境。譬如念佛,觀想佛像,色境也。天樂水鳥,聲境也。蓮花香潔,香境也。飯食經行,味境也。但受諸樂,觸境也。憶念彌陀,法境也。故不住二字須認清,決非斷滅。斷滅即空,亦即非法。布施攝一切法相,亦攝非法相。故不住云者,不住法,不住非法也。世人捨命亦是捨,不過住相耳。如盡忠報國,殺身成仁,至多不過成神。倘捨命時,另有利己心,瞋恨心,或至墮落。青年男女,為愛情而捨命,亦易遭墮落;或挾瞋恨而捨身,且至墮地獄。地獄有鐵床銅柱種種慘酷之報,正為慈悲眾生而設也。凡此皆是住相。若存斷滅想而捨命,如消極一流,覺世間無可留戀,自捐生命,此即住於非法相,沈滯於空,不如不捨。斷滅沈空,或亦至墮落。故捨不應住法,亦不應住非法。
起心動念,如何留神?就布施言,凡起心動念,不出三種。一為自身,二想人報恩,三想得果報。布施不外財法二施,(無畏施包括於法,)往往自己先覺捨不得,即有一我在。須知財法不外六塵,此不可住。在起念時用功,將自身撇開,庶幾我執可破。布施後希望人家報恩。須知酬報者無非六塵,此不可住。將望報之念撇開。布施,希望得果。果報亦不外六塵,此不可住。將果報之念撇開。(五)頻頻觀照,而我見仍在則如何?是應進觀照三輪體空之道。布施,有施者(能施),受者(所施),及所施之物。我今觀照施者受者,當體即空。何以故?皆因緣所生故。施受既空,所施之物亦空,是謂三輪體空。能於此吃緊用功,破除六七二識,則我見自消,證得自性矣。有人說,布施三面具足,何以名輪,不知此實有深意。一是運行,佛說布施,要令度人,輪有度義。修行者隨時布施,能將煩惱碾碎,輪有碾義。此說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即令吾人明三輪體空之道。財施即六塵,法施即法塵,皆是緣生之法。既知當體即空,又何必住。既觀照三輪體空,當然不住。
佛說法是圓音,面面俱到。行於布施,在表面看,是不取非法。然布施是捨,即不取法。故舉一布施,即二邊不著,本經無論何句皆然。或疑既不取法,又不取非法,學者動輒得咎,如何下手。其實不難,須知吾人去行布施,即可二邊不著。行時先不住空,是行於法。佛說云:寧可著有如須彌山,不可著無如芥子許,故先須堵住空門。專意修法,在法上著力,即無斷滅相。祇要一面行去,一面不放在心裏,即兩邊不著矣。然有所為而布施,即是住,即是著,不過有漏功德。不但非功德,更有因此墮落者。捨字用今之新名詞,即是犧牲。在世為人,倘為社會犧牲,必能公https://www.hetubook•com.com而忘私,國而忘家。可知布施一法,包括一切,故佛法不但出世間者宜學,即在世間做人,亦不可不知。
(子)初,標示。
又觀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一句,在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句下,可見得有一眾生未度,即我願無盡。如此觀佛語,理不離事,事不離理,是為理事雙融。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遣著空。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遣著有。兩邊皆遣,是雙遮。兩邊又同做,是雙照。是為遮照同時。此等修觀,即能證寂照同時之果。一切眾生皆滅度之,是大悲。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是大智。是為悲智雙融,能得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之佛果。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是修福;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是修慧。是為福慧雙修,能證二足尊之果。
所謂者,指從前所已說也。恐人懷疑,究竟如何不住而修一切法耶。佛告以即我從前所說,不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今簡要言之,舉色聲香味觸法之六塵。六塵是修行上境行果之境,舉此可攝一切法也。眼根所見之萬象皆是色。耳根所聽者為聲。鼻根所聞者為香。舌根所嘗者為味。身根所接者為觸。意根起心動念之分別,有對色聲香味觸而起者,亦有對非色非聲非香非味非觸而起者,種類極多,無以名之,名之曰法。六塵之名有二義。一言其無量無邊,如微塵之多。一有染污意,吾人一有沾惹,即為所污。不住即不執著,一有執著,即心不清淨。如就布施言,倘有所為而為,爭自己面子,即住於色。又欲令人知之,即住於聲。又欲人人聞其美名,即住於香。欲人人口中稱道,即住於味。為得後來果報,即住於觸。若有心為之,即住於法。故必心中一無所住,方為波羅蜜。波羅蜜印度語處處用之,猶此方說「到家」二字。
般若有文字般若,觀照般若,實相般若。文字指經文言。實相指人人本具之性言。佛說般若,即希望學人證此本具之性。如何能證,即應就文字起觀照。若不觀照,則文字自文字,不能消歸自性,不得受用。吾人讀誦金剛經,原期消歸自性。佛說是經亦為此。然則觀照之道理,觀照之方法,不可不知。不但般若要觀照,一切佛法,說到修持上,千萬法門,亦不外觀照。學佛之三條件,曰戒、定、慧。無戒,則身口意三業,不得清淨,故戒是修學基礎,是獨立的。定慧二字,互相生起。就果上言,是定慧。就因上言,是止觀。止者止息妄念。觀者即觀照真心。因止能生定,因觀能生慧。此是分配言之。其實止觀功夫,祇有一個觀字,此兩者係一件事。止者,初下手時,要攝心一處,即古人所說之定。其實初下手者,夠不上說定,然定卻由此而生。久久則由定生慧。何則,蓋觀一種法門成就以後,智慧即發生,妄想即脫落。故有慧方能成就此定。又初下手攝心一處,必十分作意,方能攝得,可見此中有觀。故說來說去,祇有一觀字。所以般若不說止而說觀照也。
又觀所有一切眾生至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上文說降伏,此段何以不提降伏,是何意義。此是令吾人將心量擴至無量無邊之大。因眾生之大病根,即是心量狹小。因狹小,即執我。故佛令將此心放大,潛移默化,所謂大而化之。倘在尋常日用之間,時時如此觀照。將佛說心量放大,移到自己分上,即是除我見,去煩惱之妙法。
念即是觀,觀即是念,能觀無念者,轉言之,即令吾曹念無念。念無念,必用思惟,思惟則能轉分別心。分別心是向外馳求,思惟則向內尋求勝妙境界。當起心動念時,除去分別心,再依佛之方法,向內思惟,此為念無念。如念佛亦然,久久相應,即能無念。
古德解此段經文,均言布施,可攝六度萬行,故佛祗說布施,賅攝一切法。然說布施即一切法,亦可。譬如法施,使人知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即是餘五度。無畏施,使人了生死,可以無畏,而了生死亦必行餘五度。不特此也,任舉一度,亦可遍各度。如持戒必須實行布施等餘五度,忍辱、精進、禪定亦然,皆可攝一切法。又五度若離開般若,皆不能見諸實行。可見般若乃至深至高,而為各度之本。然佛何以不舉般若,獨舉布施者。大智度論云:「一切法不生由般若生。」是知實行一切法之功夫,能不著相,即是般若,故非舉布施不可。布施是實行,可見修佛法者,不但明理而止,必須實行方可。惟其實行,故祇有布施能攝一切法。不修行一切法,如何能度眾生,修行一切法而著相者,亦不能度眾生也。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
(子)三,結成。
讀此段經文,又須在觀照上用功。佛法處處不離觀照,必時時刻刻去思惟方可。須知不住於相是徹底的。自初下手至成佛為止,皆是不住於相。倘在布施之時,存一些見好之心,則不知不覺,住於六塵矣。故非作觀不可。如不存見好之心,而但覺有此布施,即住於法。故不作觀,即住亦不自覺矣。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

復,又也。次,次第也。法字包羅萬象,一切事事物物,不論眼見耳聞,即不能見,不能聞,而為心所想及者,亦稱為法。凡世間法,出世間法,均包括在內,故稱一切法。應無所住,正答應云何住。住者,執著也。眾生處處執著,不是著東,就是著西。世尊此答,正是當頭一棒。布施六度之一也,亦名六波羅蜜。大般若經將六波羅蜜,一一舉出。此經單說布施。就文字言,是避繁就簡。布施可賅一切法,佛法要行不要住。此二句,猶云應當無所住,而行一切法也。
金剛二字即斷惑。惑不外見思,見思即我相。此經斷我相,正有極大作用。化除我見,即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皆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不起分別,即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即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所以下文有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之語。豈不是成佛即在此一段經文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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