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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古本傷寒雜病論

作者:張仲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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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 傷寒例第四

卷第三

傷寒例第四

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人參三兩 甘草三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劈) 半夏半升
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夕,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如或差遲,病即傳變,雖欲除治,必難為力。服藥不如方法,縱意違師,不須治之。
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五升,溫分三服。
動氣在右,不可下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麻黃湯方
以上皆傳經變病,多不可治,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則榮衛不行,臟腑不通則死矣,所謂兩感於寒,不免於死者,其在斯乎!其在斯乎!
立冬十月,節斗指乾。小雪十月,中斗指亥。
上八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若復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脈五損,一日死。平人二息,病人脈一至,名曰五損。
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虛家亦然。
動氣在下,不可下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利清穀,心下痞。
小承氣湯方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咳而發汗,其咳必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饑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蜷而苦滿,腹中復堅,命將難全。
若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也。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也。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壞病證法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變為溫瘧。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傷於風者,變為風溫。陽脈洪數,陰脈實大,更遇溫熱者,變為溫毒。溫毒,病之最重者也。陽脈濡弱,陰脈弦緊,更遇溫氣者,變為溫疫。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
諸外實者,不可下之。下之則發微熱,若亡脈,厥者,當臍握熱。
脈浮而大,心下反鞭,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屬腑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鞭,汗多則越甚,脈遲者,尚未可攻也。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
桂枝當歸湯方
麻黃六兩(去節)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大棗十枚(劈) 生薑三兩(切)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石膏如雞子大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立春 雨水 驚蟄 春分 清明 穀雨 立夏 小滿 芒種 夏至 小暑 大暑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脈時浮時沉,時數時細,大青龍湯加附子主之。

大黃四兩 石膏一斤 茯苓三兩 白朮四兩 枳實三兩 甘草三兩(炙)

咽中閉塞,不可下之。下之則上和圖書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脈乍弦乍急,乍細乍散,宜當歸附子湯主之。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傳太陰,脈濡而大,發熱,下利,口渴,腹中急痛,宜茯苓白朮厚朴石膏黃芩甘草湯。
調味承氣湯方
傷寒,傳經在太陽,脈浮而急數,發熱,無汗,煩躁,宜麻黃湯。
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 甘草二兩(炙) 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納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粥飲,餘如桂枝湯法將息。桂枝湯見後卷。
傳厥陰,脈沉弦而急,發熱,時悚,心煩,嘔逆,宜桂枝當歸湯。吐蚘者,宜烏梅丸。



尺寸俱沉濡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凡用吐湯,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可發,心中大煩,骨節疼痛,目眩,惡寒,食則吐穀,氣不得前。
驚蟄二月,節斗指甲,春分二月,中斗指卯。
尺寸俱弦微,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此三經受病,已入於腑者,皆可下而已。


大柴胡湯方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四升,去滓,分溫三服。
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決病法。
附子大者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細辛二兩 黃連四兩 黃芩二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每服一升五合餘,日三服。

大黃四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芒硝半升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初服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白露八月,節斗指庚。秋分八月,中斗指酉。
芒種五月,節斗指丙。夏至五月,中斗指午。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也。微弦為咳,咳則吐涎,下之則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則胸中如蟲嚙,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脅拘急,喘息為難,頸背相引,臂則不仁,極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而穀氣多入,此為除中,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小寒十二月,節斗指癸。大寒十二月,中斗指丑。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水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而與之,與之,時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飲一斗,與五升,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也,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凡服湯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
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脈時高時卑,時強時弱,宜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https://m.hetubook.com.com草湯。
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下之不解者,死。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脈至乍疏乍數者,死。脈至如轉索,按之不易者,其日死。譫言妄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矣。此以前是傷寒熱病證候也。
傷寒,脈陰陽俱緊,惡寒發熱,則脈欲厥。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惡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若熱多者,目赤脈多,睛不慧,醫復發之,咽中則傷;若復下之,則兩目閉,寒多便清穀,熱多便膿血;若熏之,則身發黃;若熨之,則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難者,危殆也。
小暑六月,節斗指丁。大暑六月,中斗指未。
清明三月,節斗指乙。穀雨三月,中斗指辰。
又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飧居亦異,是故黃帝興四方之問,岐伯舉四治之能,以訓後賢,開其未悟,臨病之工,宜須兩審也。
動氣在上,不可下之。下之則掌中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洩,欲得水自灌。

凡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十餘行,其脈反濇,寸口脈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則止。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為災,並中髓也。
傳少陽,脈弦而急,口苦,咽乾,頭暈,目眩,往來寒熱,熱多寒少,宜小柴胡湯。不差,與大柴胡湯。
凡發汗,欲令遍身漐漐微似汗,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當重發汗;若汗多者,不得重發汗,亡陽故也。
凡發汗,溫暖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病重者,一日一夜當晬時觀之,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能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四損,經氣絕。五損,腑氣絕。六損,臟氣絕。真氣不行於經,曰經氣絕。不行於腑,曰腑氣絕。不行於臟,曰臟氣絕。經氣絕,則四肢不舉。腑氣絕,則不醒人事。臟氣絕,則一身盡冷。
烏梅丸方
立春正月,節斗指艮。雨水正月,中斗指寅。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自不同,而執迷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裏,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辨,豈可詭哉!世上之士,但務彼翕習之榮,而莫見此傾危之敗。惟明者居,然能護其本,近取諸身,夫何遠焉!
茯苓白朮厚朴石膏黃芩甘草湯方

寒露九月,節斗指辛。霜降九月,中斗指戌。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像,根本異源。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十二月二十四氣節斗中斗(天干無戊己)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脈四損,三日死。平人一息,病人和圖書脈一至,名曰四損。
小柴胡湯方
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芍藥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五兩(切) 枳實四枚(炙) 大棗十二枚(劈) 大黃二兩
艮 寅 甲 卯 乙 辰 巽 巳 丙 午 丁 未

桂枝二兩 當歸三兩 半夏一升 芍藥三兩 黃柏二兩 甘草二兩(炙)


厥逆脈緊,不可發汗,發汗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尺寸俱沉細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大雪十一月,節斗指壬。冬至十一月,中斗指子。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裏則不消矣。未有溫覆當而不消散者。不在證治,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未解而納不消,必非大滿,猶有寒熱,則不可下。若表已解而納不消,大滿,大實,腹堅,中有燥屎,自可下之,雖四五日,數下之,不能為禍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則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水即吐。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二兩(炙,去皮) 枳實三枚大者(炙)
凡傷於寒,傳經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多死。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夾鼻絡於目,故身熱、汗出、目痛、鼻乾、不得臥。
凡人有疾,不時即治,隱忍冀差,以成痼疾。小兒女子,益以滋甚。時氣不和,便當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患人忍之,數日乃說,邪氣入臟,則難為制。
傳少陰,脈沉細而數,手足時厥時熱,咽中痛,小便難,宜附子細辛黃連黃芩湯。
諸虛者,不可下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傳陽明,脈大而數,發熱,汗出,口渴,舌燥,宜白虎湯,不差與承氣湯。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欲飲水者,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救也。
脈濡而緊,濡則衛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內煩。醫謂有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裡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緊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巔。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閒。嘔變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當歸附子湯
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必死。
附子細辛黃連黃芩湯方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二物至一升,去滓,納芒硝,更上微火一二沸,溫頓服之,以調胃氣。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止於心下。
脈六損,一時死。平人三息,病人脈一至,名曰六損。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二升和-圖-書,日三服。
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而不可下也。
當歸四兩 附子大者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人參三兩 黃連三兩 黃柏三兩
大青龍湯加附子方
大黃石膏茯苓白朮枳實甘草湯方

坤 申 庚 酉 辛 戌 乾 亥 壬 子 癸 丑
立夏四月,節斗指巽。小滿四月,中斗指己。
陰陽大論云: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冰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則名傷寒耳。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病者,以其最盛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復大寒;夏時應大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斗曆占之。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至驚蟄二月節後,氣漸和暖,向夏大熱,至秋便涼。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九月、十月,寒氣尚微,為病則輕。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嚴,為病則重。正月、二月,寒漸將解,為病亦輕。此以冬時不調,適有傷寒之人,即為病也。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溫復有先後,更相重沓,亦有輕重,為治不同,證如後章。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其冬時伏寒,變為溫病。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五月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七月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其病與溫相似,但治有殊耳。十五日得一氣,於四時之中,一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然氣候亦有應至仍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但天地動靜,陰陽鼓擊者,各正一氣耳。是以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是故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也。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也。斯則冬夏二至,陰陽合也。春秋二分,陰陽離也。陰陽交易,人變病焉。此君子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剛柔也。小人觸冒,必嬰暴疹,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必發何病,詳而取之。是以春傷於風,夏必飧洩;夏傷於暑,秋必病瘧;秋傷於濕,冬必咳嗽;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傷寒之病,逐日淺深,以施方治。今世人傷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對病,或日數久淹,困乃告醫,醫人又不依次第而治之,則不中病。皆宜臨時消息制方,無不效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為虛,數生熱。浮為和*圖*書虛,自汗出而惡寒,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數為痛,呼吸之中,痛在於脅,振寒相搏,形如瘧狀,醫反下之,故令脈數,發熱,狂走,見鬼,心下為痞,小便淋漓,小腹甚鞭,小便溺血也。
烏梅三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當歸四兩 人參六兩 附子六兩(炮,去皮) 蜀椒四兩(出汗) 桂枝六兩(去皮) 黃柏六兩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蜷臥,不能自溫。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令冤魂塞於冥路,死屍盈於矌野,仁者鑒此,豈不痛歟!
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此三經受病,未入於腑者,皆可汗而已。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枚(去皮尖)
茯苓四兩 白朮三兩 厚朴四兩 石膏半斤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立秋七月,節斗指坤。處暑七月,中斗指申。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納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納芒硝,更上微火一二沸,分溫再服,得下,餘勿服。
大承氣湯方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凡服下湯,得利便止,不必盡劑。此以前是汗吐下三法之大要也。若能於此例之外,更神而明之,斯道其庶幾乎?

傷寒發熱,口中勃勃氣出,頭痛,目黃,衄不可制,陰陽俱虛,貪水者必嘔,惡水者厥。若下之,則咽中生瘡;假令手足溫者,必下重便膿血。頭痛目黃者,下之則目閉。貪水者,下之則脈厥,其聲嚶嚶,咽喉塞,汗之則戰慄;惡水者,下之則裡冷,不嗜食,大便完穀出,汗之則口中傷,舌上白苔,煩躁,脈反數,不大便,六七日後必便血,小便不利也。
立秋 處暑 白露 秋分 寒露 霜降 立冬 小雪 大雪 冬至 小寒 大寒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炙,去皮) 枳實五枚 芒硝三合
白虎湯方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則筋惕肉瞤。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納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動氣在左,不可下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飲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蜷。
二十四氣,節有十二,中氣有十二,五日為一候,氣亦同,合有七十二候,決病生死,此須洞解之也。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厥發汗,躁不得眠。陽微則不可下,下之則心下痞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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