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談判桌上的折衝對抗
13.3 何梅承諾與秦土協定
一、是由外、海、陸三省聯席擬訂的「對支政策」,內容包括了外相廣田的三個主要原則,一、中日親善,也就是中國停止排日,不得與其他國家結盟。二、中日滿經濟合作,要求中國給與日本在中國各種的經濟發展特權。三、是中日共同防共,日本利用防共成爲干涉中國內政與外交的重要藉口。這個「廣田三原則」,就成爲日本對中國外交侵略的方針。
二、就是由陸相川島義一所提出的「鼓勵北支自主案」,下令日本駐華的關東軍與駐屯軍,充分利用何梅協定與秦土協定做爲基礎,全力推動華北五省自治,以徹底消除華北對於南京國民政府的向心力。
這時日軍對於河北的分離,幾乎已經是志在必得,在中央軍領導人何應欽離北平南下,中央軍與東北軍也相繼的依照何梅承諾撤離河北,河北就出現力量真空狀態,日本當然設法抓住這個機會,對剛接任平津衛戍司令的宋哲元,施加壓力,希望宋哲元能夠同意日本人的政治設計,宣佈河北脫離國民政府而獨立。宋哲元面對日方的強大壓力之下,實在是難以應付(當時土肥原m•hetubook.com.com幾乎每天幾次的找宋哲元施壓),宋只有一再急電南京國民政府的蔣介石,要求南京趕快派出軍政大員,北上處理日方的壓力,否則他與二十九軍將難以獨力承擔河北的局面。一時之間,宋哲元可能在日本壓力下,宣佈河北獨立自治的謠言,已經成爲日本每天預報的政治新聞。
日本天津駐屯軍少壯派軍官的這項行動,當然得到日本政府與關東軍的支持,在交涉期間,不但天津的駐屯軍舉行軍事演習的示威,關東軍也動員了三軍的部隊,在渤海與山海關一帶進行演習,一時之間,大有不惜對華北動武的架勢,日本好像完全的忘記了日本政府不對中國施武力威脅的「最新保證」。
一九三五年六月九日,日方提出最後通牒,何應欽在面對如此重大壓力之下,既然了解中央無法在此時與日本進行決裂的作戰對抗,只有建議國民政府對日方壓力進行讓步。六月十日,國民政府召開最高國防會議,商討對策。在這種情形下,中國實在也沒有別的選擇,只有授權何應欽在可能的範圍內https://m•hetubook.com.com,設法滿足日本的各項要求,何應欽在當天下午通知高橋,中國方面對於日本的要求,將完全的照辦。
此時中日在華北的關係,一度陷入高度緊張的狀態,不過由於東京的軍部,以及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對於日本只以軍事威脅的姿態,就能迫使中國在河北做出如此的讓步,感到滿意,因此下令見好就收,不得再借題發揮。梅津於六月二十八日正式發佈聲明,宣稱「河北事件」結束。日方稱中國對日本要求的讓步爲「何梅協定」。不過事實上是沒有這個協定的文件,只有中國接受日本要求的口頭承諾。
接著日本岡田啓介政府在一九三五年十月,利用日本在河北與察哈爾對中國交涉的「成就」,通過了兩個歷史性的對華政策方針:
不過蔣介石指示何應欽,不能以文字協定而留下和圖書記錄(這會產生國內更大的政爭),只能在口頭上,接受日本的要求。因此何應欽在六月十一日以簡短的文字,告知日本天津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華北軍政當局同意日本的各項要求,不料駐屯軍參謀長酒井隆卻擅作主張,竟然自己擬定了文件,加上更多的無理要求,稱之爲「覺書」,由高橋帶給何應欽,要求何簽字蓋章。這個做法當然遭到何應欽的拒絕,何並電告南京,國民政府自然同意他拒簽的立場。何應欽爲了避免受到日本繼續的施壓,於十三日離開北平南下,國民政府則動員部隊在河南與隴海線待命。
日本在一九三五年的六月,利用河北事件與張北事件,對華北發動軍事威脅,一舉的得到了「何梅(口頭承諾)協定」與「秦土協定」。這樣在何梅承諾中,日本強迫中央與東北軍的力量退出河北省,以方便河北與國民政府分離。在秦土協定中,日本等於控制了長城以北內蒙地區,以利製造蒙古國的登場。這時南京的國民政府,所採取的應對措施是,把駐在察哈爾的西北軍調進河北接防東北軍,把晉軍的傅作義部,調往綏遠地區和-圖-書,在內蒙的軍政重鎭百靈廟,進行誘敵深入的戰略佈署。
正當中、日藉著外交管道,開始協商解決兩國間的問題與危機之時,日本政府同時通過了軍部在華北進行軍事恫嚇的政策,並決定同時在河北與察哈爾動手:日本在天津的駐屯軍負責在河北尋釁,關東軍則負責在察哈爾製造事端。一九三五年五月十一日,日本的天津駐屯軍參謀長酒井隆與日本駐天津武官高橋,利用兩名親日的華文報紙社長,於五月三日在天津被刺殺事件,對北平軍分會負責人何應欽,發出嚴厲的通牒,日本稱這個事件爲「河北事件」。日本駐屯軍竟然無理的指出,國民政府與東北軍在河北地區,進行各種反日的不友好行動,才發生這樣的暗殺行動。因此日軍提出了干涉國民政府在河北地區主權的無理要求,包括要撤換河北省長于學忠以及其他反日的地方行政首長的職務、關閉國民黨https://www.hetubook•com•com在河北的黨部以及國民政府的情治機關,同時將中央軍調離河北。日本的目的就是把河北脫離國民政府的軍政管轄,而達成河北的特殊化。
正當日本駐屯軍剛在河北「壓何」得逞之際,關東軍則在六月十一日,藉口在察哈爾張家口地區的中國守軍,檢查日軍人員證件而發生衝突,又採取軍事的高壓的恫嚇,要求駐紮在察哈爾地區的西北軍宋哲元部,向日軍謝罪道歉,同時要求中國軍隊退出察哈爾長城以北地區,日方將此事件稱爲「張北事件」。此時日本突然「又」決定,此一地區的大部分面積「應是」滿洲國的領土,同時日本準備支持蒙古人在這個地區搞獨立,所以急於佔領這個地區。在日本關東軍以軍事威脅的高壓下,國民政府最後也只有採取息事寧人的立場,將察哈爾省長宋哲元調到河北接替東北軍,並且由宋哲元的部屬秦德純出面,與關東軍旅團長的土肥原賢二,在六月二十七日,簽下所謂的「秦土協定」:中國方面同意撤退在察哈爾大部分地區的西北軍,以及關閉國民政府在當地的黨政機構,也就是等於把察哈爾北部讓給日本來導演「蒙古國」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