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戰爭的結束,勝利的代價
38.4 列強設計對日和約的陷阱
在一九七八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也完成了另外一份的中日和平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同樣放棄要求日本賠償與道歉,而在台澎的領土主權上,和約第二條載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與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守波茨坦宣言第八條的立場」。因此日本在這份和約上,也正式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樣來自重慶與延安的兩個抗日政府,終於分別在法律上,先後以中華民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義,與日本簽訂和約,而正式結束了中日之間的戰爭狀態。
但是,日本已經非常清楚的知道,它已有「敵人」美國做為靠山,台灣卻要看「盟友」美國的臉色(看起來,做美國的敵人還真好,做美國的盟國可要小心了)。所以在簽訂「中日和約」的談判上,日本人的本性再度暴露無疑,已經擺出一付無賴的嘴臉,事事都要佔了便宜還賣乖。特別是在台灣主權的問題上,日本談判代表河田烈一直拿舊金山和約內容,做為搪塞。同時其交涉態度之惡劣,好像日本是戰勝國的樣子。
因此在舊金山和m.hetubook•com•com約中,所謂的台灣主權未定,在中日雙邊的條約中,已經加以補正。何況以歷史事實而言,台灣由中華民國政府正式合法接收,所有境內外的台灣人民,都依法恢復中華民國公民身分。此外,自日本投降之後,台灣依中華民國法律正當治理,台灣人民依中華民國法律所選出的民意代表,依法在中華民國的首都南京,與中國各省代表一樣行使政治權力——包括一九四六年的南京制憲與行憲,以及一九四七年選舉中華民國的總統——所以台灣的主權自然屬於中國,這是完全沒有疑問的。
問題是,此時中國因為國共內戰,而分裂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幾乎完全控制了中國的疆土與人民,因此它已經成為代表中國的繼承政府,應該可以合法代表中國參加對日和約。否則,曾經與盟國並肩作戰,共同發表聯合國宣言、四強宣言、開羅會議、波茨坦宣言,以及正式與盟國一起在日本降書上簽字的,都是中華民國政府,所以若由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參加對日和約,也說得過去。
事實上,兩岸
https://www.hetubook.com.com的政府既然都沒有參加舊金山對日本和約的簽字,當然不能拿舊金山和約,當成中日兩國之間的法律文件。而在一九五二年,台北與東京完成「中日和約」,這時候敗退到台灣的中華民國,已經沒有任何的實力,要求日本正式的賠償與道歉,但是蔣介石仍然設法在領土與主權的問題上,彌補舊金山和約的漏洞。
但是在「大和民族」自卑感的深處,日本人卻沒有對中國認輸,內心既沒有悔過,更談不上道歉與賠償。日本在國際強權的暗中支持下,日本更是「理直氣壯」地否定侵略中國的真相,所以中日之間的關係,仍然充滿著可以產生衝突的因素。在法律上,中日之間是完成了結束戰爭狀態,但是離達到真正的和平交往,仍然有著很多的問題存在。
開羅宣言的領土主張,又被波茨坦宣言(Potsdam Declaration)所肯和*圖*書定。在波茨坦宣言的第八條中,重申開羅宣言的領土主張,必須實現。日本的投降基礎文件,就是清楚記載它接受波茨坦宣言。所以台灣主權當然歸給中國,原本是沒有任何法理上之問題的,但是此時由於有了兩個中國的政府,所以盟國有意在中國缺席的舊金山和約中,留下了台灣「主權」歸屬不明的模糊空間,給台海分裂的台獨勢力,找到一個否定台澎歸屬中國的藉口。
不過,在蔣介石的力爭之下,日本還是稍為做了一些妥協,在和約的第四條與第五條規定「將中日兩國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專約與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也就是包括割讓台灣的馬關條約在內(其實也包括放棄琉球的天津條約)。另外在中日和約第十條,清楚地記載「台灣、澎湖的人民與法人,全是中華民國的人民與法人」。假如台澎的主權不屬於中國,那麼台澎的人民與法人,如何能夠自動的成為中國的人民與法人,日本又如何能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定中日的和約呢?
當然盟國對於中國出賣的戲碼,並未落幕,由於國共鬥爭出現急轉直下的變化,國民政府在大陸全面失敗而退至台灣。由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新政府,因為支持北韓的南侵作戰,很快地就與美國等西方國家集團,爆發戰況慘烈的韓戰。美國終於知道,自己在雅爾達會議上,所犯下的歷史錯誤,所以美國急迫地需要一個穩定的日本,做為自己控制東北亞戰略地緣的基地,因此立刻提議與日本簽定和約,以結束對日本的佔領。對日本來說,這正是它在戰敗之後復興的歷史契機。hetubook•com•com
但是當時英美法等西方國家,已經感到共產主義陣營擴張的壓力,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在朝鮮半島與英美法等國交戰,所以西方盟國的陣營,不願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簽署對日本和約。同時盟國藉口,只擁有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性不足,因此在英國的策動之下,盟國也排斥中華民國參與對日和約的簽訂。結果盟國進行一項帶有陰謀的政治交易安排,就是兩岸政府,都不能參加對日本的舊金山和約簽字。而結束中日戰爭狀態的條約,改由東京與台北進行雙邊條約的安排。西方盟國的這項舉動,受到蘇聯與東歐集團的反對,所以他們也沒有與日本簽訂和約。和圖書
在一九五一年的舊金山和約上,對於日本領土的規定,出現了可怕的政治陰謀安排。因為在舊金山條約內,趁著中國「缺席」(事實上是不准出席),「故意」明文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南沙與西沙群島的主權。但是卻沒有說明這些領土,在日本放棄之後,應該歸屬於那個國家。這是西方盟國分裂中國的策略伏筆,因為依照開羅宣言,這些領土是明白指出,必須歸還中華民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