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妳是……?
性強暴:鉛筆與茶杯的迷思
受害者的身心在被強|暴後都受到嚴重的摧殘。但在所謂「文明社會」裡,對這種暴行的受害者却抱持著一種非常奇怪的態度。美國有一位為強|暴犯辯護的律師,曾在法庭上做如下的示範表演:他手裡拿著一個杯子,叫另一個人用一支鉛筆插入,他不斷閃躲的杯子中他想要向大家證明:「如果婦女稍加抗拒,非所願的性行為根本m.hetubook.com•com不可能發生。」
若一個暴徒在某條街上搶奪某人的錢財,大家不會問受害者「為什麼你要一個人走在那條街上」、「為什麼你要把錢放在口袋裡」、「為什麼你不用手去抓他手上的刀」。若是一個女人在同一地點被男人強|暴,就會有一大堆「為什麼」,這種差別待遇,我們只能說是男和*圖*書性沙文主義下的偏差觀點。
翻開報紙,幾乎每天都有「性強|暴」的社會新聞。根據統計,國內在民國六九年至七十年間,報案的強|暴案有四〇七件,輪|暴案有七〇件,總共四七七件。七〇年至七一年中強|暴案有三九七件,輪|暴案有六四件,總共四六一件。美國聯邦調查局在一九七四年獲報的強|暴案有五五、〇〇〇件,https://m.hetubook.com.com據估計,真正的發生率可能為此數目的三到四倍。
法庭和大街都充滿了這種「男性觀點」。但事實上,沒有任何客觀的調查能證明,受害者是因為穿著暴露、不夠端莊、沒有反抗才被對方強|暴。她們唯一的共通點是「無助」——譬如單獨一個人在家、荒野或無人的路上。
既然如此,為什麼社會上還是有如上述不顧事和-圖-書實的、偏頗的「男性觀點」呢?這亦需從文化上加以考察。在男性至上的社會裡,女性被塑造成順服而壓抑的一羣,男人認為女人有性的渴望,但不會公開表示出來,只能用間接的方式如衣著、單獨與你走暗巷來「暗示」或「邀請」,反抗只是形式,只是在「假裝矜持」而已。這種可憐的「女人形象」普遍存在於男人心目中,因此,當女人說「根本和圖書不是這回事」時,男人惱羞成怒,會逼問一大堆「為什麼妳……」無聊的問題。
「婦女為什麼不頑強抗拒?」很多人這樣問,這個問題的潛在含意是「暴徒之所以得逞,正表示女方多少是願意的。」在法院裡,受害者受到百般盤詰,問她為什麼獨自一個人走暗路,為什麼穿得那麼暴露,為什麼不大聲呼叫,為什麼不用手去抓他的刀,這無異在暗指她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