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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林夕90前後

作者: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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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個人的味 氣短

第一章 一個人的味

氣短

很多人寫罷大小作品必須註明生產年月日,草於何時,改於何日,定於何日。當中大有供日後印證研究之用。當然,大部分文藝嘢由下筆到見人,快則三月和-圖-書,慢則一年半載;屆時,便成為一段歷史的見證,作古的軀殼卻再也不能套回今日的靈魂了。故氣短也不純因功利。
那些宏宏巨著動輒寫和*圖*書上八年十年,真是佩服,我氣短力弱,想起下筆寫的是三四萬字(例如交功課論文)便手軟,常常為自己預設休息時間:路太長,要寫百張m•hetubook.com.com稿紙,一定會累,到時精神思想透支,便不好了(雖然還未寫,只寫了兩張紙)。
要是十年才竟功者,別説筆法眼界有轉化,連人也變了。況且和圖書,等待是世間最酸苦的經歷,最陰毒的刑罰,張愛玲最痛快的説話便是:來得太晚的話,快樂也不那麼痛快……所以越發要催,快,快,遲了來不及了,來不及了!個人即使www•hetubook.com.com等得及,時代是倉促的。
另一個證明我氣短的事實:心急,最好即寫即見。寫報紙就有這個好處,製造的只是短暫的經驗,只屬於那片刻光影聲色的組合,延誤彌久,便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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