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我們直到六月底才回到巴黎,法國國慶已開始一段時間,街上隨時有人唱歌跳舞。天氣炎熱加上街道鬧哄哄,我們幾乎連覺都無法睡。在黑暗中我看見恩斯特疲憊的身影,他舉著一隻臂膀蓋住眼睛。
「現在睡覺吧。」他說。
「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快到了。」我說。
「說了也沒用。」
「不知道。」
他笑了,走向投注亭時仍對我微笑。他喜歡我大膽的時候。
「好。」他曲著雙臂,在我的兩側撐著,免得壓垮我,但我喜歡他稍微壓我。
他起身穿衣。這時肯定已凌晨三點,或者四點。
「牠表現得很棒。」恩斯特說。其他馬匹調整步伐,然而,太遲了,沒一匹追得上金山羊,牠太快了,遙遙領先十個馬身。這場比賽原先公認的「寵兒」加快速度,超越其他幾匹馬,騎師催鞭要牠加速。而我的馬則自有其節奏。
坐火車回家途中我哭了大半車程,望著車窗外的破落景象,曬衣繩、垃圾、衣衫襤褸的孩童,試圖忘掉今天以及我們見到的一切。
牠已經領先二十個馬身,距離終點線只剩二十步,就在此刻,事情發生了。牠之前的表現有多美麗,牠最後一跳的跤就摔得多難看。如果之前牠是白蘭地,現在就成了翻覆的獨輪車。牠成了木棒和線繩,成了摔壞的兒童玩具。太可怕了,可怕到我看不下去,我將臉埋進恩斯特的肩頭,沒看完剩下的比賽。其他馬奔到金山羊倒下的位置就紛紛散開。寵兒果然一舉拿下冠軍。
「我愛你。」我親吻他的手和眼皮,試圖忘掉他剛剛說的話。但我忘不掉,我忘不了他對我說過的任何話。反正就是這樣。
「今天停不了。」她說,呵呵笑。
「我喜歡你這樣慢慢來。」
「可以去哪裡?」
「對不起,跟你無關。」https://m.hetubook.com.com
我聽著他出門,一路步下樓梯。接著我睡了幾個小時,醒來時他還在外頭,這時屋內已變得悶熱。我踢掉被子,套上睡袍,到廚房煮咖啡。前一晚在外頭演奏的樂手仍聚集在街上,光是聽到他們的聲音,我都覺得累了。真不知他們怎麼有辦法演奏那麼久,難道他們在別人家的門口站著睡?他們到底有沒有睡?
事後我們躺在黑暗中,街道仍傳來笑鬧聲,至於音樂(若那種聲音也算的話),則變得更嘈雜。恩斯特再次沉默,我心想,他是否想起史基歐鎮和他沒在那裡找到的東西,以及他一路帶回家的傷感。
我可以感覺到他的心情往下墜得更低,但我天真地以為,如果能讓他開口談,我就幫得上他。我繼續溫柔地敦促他說出心事,最後他說:「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好吧,我在想的是做|愛。每次做完,我就會覺得很空虛,很寂寞。」
「我們可以。」
「無關才有鬼。以後都別做了。我們不必做,我不在乎。」
「我們現在就可以這麼做。」他笑著說。
「很熱,況且關了也沒用。睡吧。」
「你不是認真的吧?」
那天,大家公認最有勝算的「寵兒」是一匹毛色黑亮的馬,反應靈敏,擅長跳躍。牠跳躍的弧線精巧,速度快到你幾乎看不到。但我們沒賭這匹馬,而押了另一匹體型較輕的馬「金山羊」,賠率是一百二十賠一。有時我和恩斯特會先在圍場繞一圈,站在欄杆外,看看每匹馬的舉動,等著直覺出現,一起挑選。有時恩斯特會找到某些內行人,對方會告訴他一、兩匹可能爆冷門的馬。不過那天我聽從直覺,自己挑了金山羊。這種方式有時會為我們帶來好運,以前就曾發生,而那天www.hetubook.com.com我也感覺到好運會降臨。金山羊的速度不快,毛色也不深,但牠移動起來的色澤就像杯子裡的白蘭地。我看著牠勻稱的腿,告訴恩斯特,就是牠了。
恩斯特曾給葛楚看他的所有作品,也拜讀過她的作品。雖然兩人的友誼萌芽之初,恩斯特曾被她的寫作風格嚇到,但慢慢地愈來愈欣賞她的怪異文風,對她做的事情也愈來愈感興趣,甚至開始受她影響,尤其是她的獨特寫作方式:將特定的物品、地方、人物的稱呼固定下來,並以同樣的名稱重複稱之,不尋找其他的變化性說法,以此來揭示任何辭彙經過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後都能具有驚人力量。後來恩斯特在撰寫以尼克.亞當斯為主角的小說的新章節裡,我發現他也這麼做,使用最簡單的語言和物體——湖、鱒魚、圓木、船隻,去探索這樣的語彙如何讓作品呈現出一種非常精煉,而且幾近神秘的感覺。
翌日我們睡到很晚,我感覺軒尼詩的後勁仍在。恩斯特一定也有同感,因為我們還沒起床,他就說:「今天工作也沒用,我就不用費事了。」
「你應該去寫寫看,幾個小時也好。」我說,感覺有些怪,因為我並不真的這麼想。
「我們押在牠身上吧,錢夠嗎?」
「很好。」
「應該夠。」他說。
「多可怕。」我感覺被他的話刺傷。我們才剛那麼親密,至少我這麼以為。
「牠可以的。」我說,興奮得全身發熱,胃糾結緊繃。
一天下午,葛楚和愛麗絲邀我們去她們位於莫城的鄉間宅邸吃午餐。我們坐葛楚那輛福特T款車出遊,帶著兩種蛋、馬鈴薯、烤雞到郊外野餐。除了幾瓶冰涼的葡萄酒,還有軒尼詩三星干邑白蘭地。當地有山谷、橋梁、可愛屋舍、繁花綻放的綠樹,和-圖-書景致非常優美。午餐後我們躺在草地上閒聊,愜意自在。
「就算不夠,也要押。」
「別動。」他說。
「我總覺得國慶日似乎永遠不會結束。」我說。她又呵呵笑。
窗外的單簧管手正吹出一連串低音,等著其他樂器加入,它便要靜默下來。恩斯特側躺,伸手撫摸我的裸肩,帶來一陣愉快的寒顫,接著將我拉向他,不發一語翻身到我身上,以身軀覆蓋我。他又重又溫暖,我可以感覺到他的唇和額頭貼於我的頸項。
「很好,我們未來六個月的生活費都在牠身上了。」
「對。」
「我們還是會做,你知道的,我曉得你知道。」
「你現在還是對牠有信心嗎?」他回來後再問我一次。
我看得出來,恩斯特與葛楚的情誼對他們兩人來說都非常重要。我喜歡我們這樣相處融洽,四人彼此間都輕鬆自在,雖然見面時習慣還是分成兩組。恩斯特和葛楚屬於藝術家,他們交談時會親暱到頭銜在一起,互動舉止就像姊弟。愛麗絲和我則屬於妻子組,即使這裡沒有沙龍的四道牆來定義我們這種身分。愛麗絲對此似乎很滿足,而我呢?恩斯特全心支持我彈琴,並常將鋼琴比喻成我的「工作」,彷彿我也是藝術家。我喜歡彈琴,也覺得它在我生命中占了重要位置,但我從未被認為在這方面是與眾不同的,不像恩斯特。他活在創意圈裡,而我在圈子外。而且我也不知道這是否有改變的可能。愛麗絲似乎對於藝術家妻子的角色感到自在,能全心地隱身在葛楚的遠大抱負背後。不過這可能是因為她在此角色的時間較久,更懂得隱藏她的嫉妒。我凝視手中的白蘭地,看著玻璃杯在某種愛爾蘭羊毛製的灰毯上投射出的萬花筒圖案。我告訴自己,我們都在這裡,一切都那麼美好,我應該只和圖書記住這點,把握當下,開心就是了。我會的,我會努力的。
「我快不能呼吸。」
「早安,夫人。」瑪麗.柯柯蒂說,走進臥房,窗簾從昨晚就敞開著。其實我們從不拉上窗簾。
「我是認真的。」他說。我們跟著其他人擠到欄杆邊,兩人都因著賭注的風險亢奮起來。
「不去,反正我已經知道去了也寫不出什麼。」
「我們就喜歡這樣。」她說。
「我們該不該出遊呢?」
我的馬從一開始就領先,在第二次跨欄前將對手狠狠甩在後面。到了第四次跨欄,牠已經領先四個馬身,速度之快只見一團白蘭地色澤的身影掠過。
早餐後我去洗澡,換上衣服,在鋼琴前坐了幾小時,但就是彈不好。天氣很熱而且我仍想著昨晚發生的事。我又躺回床上,接著聽見瑪麗.柯柯蒂在廚房洗碗。我們是透過公寓門房介紹找到她的,現在她每天早上來當我們的打掃女傭,也幫忙煮飯,一小時兩法郎。瑪麗沒孩子,將近中年,嬌小但結實,手腳靈活俐落。她的綽號柯柯蒂(Cocote)在法文俚語裡是「盪|婦」之意,但她得到這個名字其實是來自她經常為我們做的美味鑄鐵鍋燉雞料理(poulet en cocote)。每個星期有幾天的傍晚,她會再回來幫我們準備晚餐。由於她在各方面的表現都很好,我也請她教我煮法國菜,不過現在是盛暑,我根本不想待在廚房,白天寧可只吃水果,等晚上恩斯特工作回來才一起上咖啡館喝開胃酒。那時間天色暗了也涼爽得多,才有胃口也才開始感到餓。
「音樂會停嗎?」我以一口仍很粗糙的法語問她,指指窗戶。
「不必這麼麻煩,我們可以待在家裡,每天喝得爛醉,做|愛。」
「要不要我起來關窗戶?」我說。
我們起床吃早餐,然和-圖-書後決定去奧代伊爾區的賽馬場。遠離市區氣候應該會涼爽一些吧。瑪麗.柯柯蒂幫我們裝了一籃的三明治和酒,我們買了馬報,準備在火車上看。當一切就緒,我們準備出發,我腦袋裡的壓力頓消,彷彿屋裡的鬼一下子被驅趕走了。獨占恩斯特竟帶給我如此大的快樂讓我心生愧疚——愧疚與快樂,同時並存。
「或許寫不下去,不過我想試試看。」
恩斯特和我都很喜歡奧代伊爾區,我們經常一起閱讀馬報,去圍場看準備出賽的馬。我很喜歡馬兒身上的濃厚氣味、賽馬跑道,以及好運觀眾押對寶時的興奮叫聲。賽馬有關的一切都讓恩斯特深深著迷——馬兒美麗的肌肉線條,穿上絲質賽馬服之後看起來矮胖的騎師,站在圍欄旁似乎懂得神秘事物的馴馬師,以及馬廄裡專用的男性俚語和馬尿的氣味。我們從來都沒有太多餘錢可用來賭馬,但多少有一些,況且能一起外出曬太陽就很棒了。恩斯特會將外套鋪在草地上,我們在上面野餐,然後我打個盹,或者看著天上白雲,等待下一場比賽。若贏了,就喝香檳,有時輸了也喝,總之,只要能來這裡,只要我們在一起,就很開心了,金錢有何意義?既然賭金不多,輸了也無所謂。
「你心裡有事,要不要告訴我?」
「德國,或西班牙。」
夏天便如此延續著,感覺像好幾個夏天連在一起,彷彿時間完全靜止。日子愈來愈難打發,我的頭痛毛病又回來了。雖然我知道不該埋怨或試圖阻止恩斯特工作,但若他起床後說今天不寫作,改去看拳擊賽,或者開車到鄉間看自行車賽,就是我最快樂的時光。
他將我摟得更緊。「拜託別擔心。告訴我你愛我。」
「你該不會要去寫作?」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