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超脫時間的男人
吃人或是被吃
「好啊。」他在冰箱裡找了找,遞給我一瓶布列特茲啤酒。我把瓶蓋打開,灌了一大口。廚房看起來就像是爆炸過後的品食樂冷凍麵糰工廠。克萊兒朝我的視線望過去。我突然想到,她根本就不會做飯啊。
「亨利,我看起來或許像個呆頭鵝,可是你戈梅茲叔叔不是一點蛛絲馬跡都沒察覺。我已經注意到好幾次了,事實上,就在我們的小克萊兒帶你回家前,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但你在某些圈子裡有點惡名昭彰。我認識一些知道你的人,嗯,女人。」眼前瀰漫著戈梅茲噴出來的煙霧,他斜著眼看我,「她們跟我說了些相當奇怪的事。」蘭斯端著我的咖啡和戈梅茲的牛奶過來,我們開始點菜:戈梅茲點了起司漢堡和薯條,我點了青豆湯、鮭魚、番薯以及水果盤。我覺得如果我不趕快補充熱量的話,一分鐘內就會倒下。蘭斯一下子就退場了,說真的,我實在不怎麼關心年輕時的罪行,更不想與戈梅茲辯解。不管怎麼說,這不關他的事,可是他在等我回答。我把加進咖啡裡的牛奶攪開,看著少許白色泡沫在漩渦裡消散。我抛開戒慎恐懼,反正沒什麼大不了的。
「佩蒂.史密斯會復出巡迴演唱的。」我說。
玄關很冷。我伸手把克萊兒摟住,她靠在我身上。「戈梅茲怎麼了?」我看得出她有心事,但她只是聳聳肩,「沒事的。」而我就這樣把她的話當真。親吻後,我打開外門時,克萊兒也打開了內門。我走到人行道上,回頭一看,克萊兒還站在半掩的門口望著我。我停住腳步,想回去抱她,我想跟她上樓。她轉身上樓,我就這樣一直看著她,直到她從我的視線裡消失。
我一點都不想知道,但我忍不住要問:「妳在說什麼?」
「我真好奇人肉料理到底長什麼樣子?」我也加入他們,「有人肉料理的食譜嗎?」
戈梅茲轉了轉眼珠子,扮了個鬼臉,但一句話也沒說。
戈梅茲說,「那真是太可惜了,我敢保證克萊兒一定很好吃。」
「我們在二〇〇〇年的時候還有往來嗎?」
亨利:我正在狠狠修理一個喝醉酒的大塊頭,他是個住在郊區的中產階級,這傢伙膽子挺大的竟然敢罵我玻璃,還想揍我好證明他說的是對的。我們人在維克戲院旁的小巷裡,在我慢條斯理、有條不紊地痛扁這白痴的鼻子,並開始往他肋骨進攻時,可以聽到「抽菸教皇」的貝斯聲從戲院側門飄出來。我今天晚上已經衰事連連了,這笨蛋還敢在太歲爺頭上動土。
「亨利很關心你,他不會告訴你的。」
「我實在不想打擾你,不過你在肢解的傢伙是我的朋友,對對,就是他。」
「沒錯。」
「好吧,你聽好囉。時空旅行。」
「這你就不用管了,只要在這些公司第一次公開發行的時候買就是了。」我對他微笑,「如果你相信有仙子的話,拍拍手。」
應該不會變成那邊那個呼吸緩慢深沉,從脖子到背部到脊椎到肋骨都起起伏伏的傢伙吧。他的皮膚很光滑,沒什麼毛髮,緊緊地依附著肌肉和骨頭。他筋疲力竭地睡著,好像隨時會跳起來跑掉。我有他這麼緊繃嗎?我想有吧。克萊兒就抱怨說,除非我真的累到爆,要不然是不會放鬆下來的;但其實我跟她在一起時,通常都很放鬆。這個比較老的我看起來比較精瘦、比較疲倦、比較穩定、比較放心,要跟我炫耀實在綽綽有餘:他實在太了解我了。為了我自己好,我還是默默跟隨他的腳步好了。
「可是我爸爸就是律師啊,」我告訴他,「所以你們再怎麼樣也不能把我們吃掉。」
過沒多久,我走進女廁,看見英格麗坐在洗手檯上哭泣。有個嬌小的黑人站在她面前,這女人留著一頭長長的蛇髮魔女頭,輕聲細語地摸著英格麗的頭髮、對她說話。英格麗抽噎的聲音從潮濕的黃磁磚傳來,我往後退,想離開女廁,但我的動作引起她們注意。她們望著我,英格麗像個白痴一樣,德國人的冷靜自持蕩然無存,她的臉又紅又腫,妝都花了。她瞪著我,眼神冰冷消沉。那女人朝我走過來,她看起還不錯,很有氣質,也很黑,一樣很難過的樣子。她靠我靠得很近,輕聲地對我說話。
「那這些東西應該要變成什麼?」我的下巴朝流理檯那一團亂指了指。克萊兒遞給我一張從雜誌上剪下來的食譜。這是一張拌上冬南瓜和松子的雞肉椎茸飯食譜,是克萊兒從《美食家》上剪下來的,這道菜大概需要二十種食材。
「亨利!」她在後面追他,然後他們兩個看到我一動也不動地站在過道中間。亨利咧了咧嘴,抓起我的手臂,快步往樓上走。我爬了三階樓梯後回頭看,發現她還站在那裡看著我們,手垂在身體兩側,看起來激動又無助。亨利也回頭看了一眼,然後我們轉身繼續上樓。
「大概吧。不過我不會這樣做,而且我也不會這樣想。」
「你想知道什麼,同志?」
「安.莎德斯餐廳?我還等著你開口說要搶銀行,或至少宰個倒楣鬼呢,大哥,你現在手氣正可別這樣半途而廢啊!」
「他實在他媽的太不激動了。我知道他絕對認識我,一定對我瞭如指掌。他很清楚我在想什麼卻一點也不在乎。然後他就……憑空消失了。我就站在那裡,所以我……不得不相信他。」
戈梅茲看著我吃,把他的菜晾在那裡。我見識過戈梅茲在法庭上如何對待惡意證人:就像現在這樣,運用意志力逼他們把不該說的話說出來。我並不在乎一五一十地告訴他,只是想先填飽肚子再說。事實上,我也必須讓戈梅茲知道真相,因為他在往後的日子裡還得不停地掩護我。
「你說的是網站嗎?」
我看了看他們三個,然後我們全都笑成一團。「你們有誰會做飯嗎?」
「我得先暫停勞動、補充一下體力才行,走吧。」我們從小巷走到安.莎德斯餐廳的停車場。停車場管理員默不作聲,看著我們穿過停車場。我們抄近路來到貝爾蒙特大道,才九點而已,街道和往常一樣,充斥著待不住的傢伙、無家可歸的精神病患、泡夜店的男男女女,還有住在郊區出來找樂子的人。安.莎德斯餐廳就像是刺青店和情|趣|用|品店之間,一座正常極了的島嶼,如此絕世而獨立。我們走進餐廳,站在麵包房旁等人帶位,我的肚子咕嚕咕嚕地叫。餐廳內部是瑞典式的裝潢,全都是木頭嵌板和紅色漩渦狀的大理石條紋,非常舒適。我們脫掉外套,坐在壁爐正前方的吸菸區,環境看起來挺不賴的。雖然我們兩個都是老芝加哥人,搞不好免看菜單就可以用卡農的方式,把想點的菜餚二部合唱唱出來,不過還是煞有其事地看了看菜單。戈梅茲把他抽菸用的全副道具拿出來,擺在他的銀製餐具旁。
我穿著藍色的牛仔褲,一件小孩穿的藍色毛衣,上面佈滿了黃色的小鴨子,螢光紅背心,腳上還穿著粉紅色的網球鞋。說真的,會讓人覺得欠揍也沒什麼好意外的。
戈梅茲又現身,身上的拖油瓶倒是不見了。「我叫川特顧著他哥,川特不大爽。」我們沿著小巷子往東走。「不過親愛的圖書館男孩,我冒昧問一下,你為什麼要穿成這樣?」
「沒什麼,就是闖空門。別看那個站在窗簾後面的男人。」
她回頭看看英格麗,「克萊兒,這名字有智慧的含意,不過妳攪進了一個並不歡迎妳的地方。亨利是個壞男人,但再壞也是英格麗的,妳實在太傻了,竟然跟他搞七捻三的。妳聽到我說的話了嗎?」
「就是那一場。」
「他就是我跟妳警告過的那種男人,亨利,他是那種……」
「呃,不用了,我不想喝,不過還是很謝謝妳。」頭很痛,我把臉探進羅伯托的辦公室,告訴他我覺得很不舒服。他很體諒地點了點頭,用手比了比電話,裡頭傳來光速般的義大利語,拚命地往他耳朵傾倒。我抓起東西閃人。
我對他微笑。「你可以幫我們的,等著瞧吧。」
「天啊,你都認識些怪人。英格麗用什麼方式自殺?」
亨利:戈梅茲點了一根菸,靠在椅子上。這個傢伙有些地方讓我覺得很不舒服,或許是出於他對克萊兒強烈的佔有欲,也或許是因為他對馬克斯主義的理解很半吊子。我很肯定我以前見過他,但到底是在過去還是未來?我來找出答案。「你看起來很面熟。」
「我知道,但這很困難,我並不習慣扮演老師的角色。」
「所有的食材妳都有嗎?」
有這理由就夠了。我脫掉浴袍,回到床上,另一個我強佔了我慣睡的那一邊,我只好到另一邊、克萊兒的那一邊,躺下來。這幾天我一直在想這件事情,在床的這一邊,所有一切都會有點不一樣,就好像你閉上一隻眼睛,很靠近什麼東西看了好一會兒,然後再用另外一隻眼睛觀看那東西。我躺在那裡做實驗,看著扶手椅,衣服散落在上頭,擱在窗檯的一只酒杯杯底有一顆桃核,我看我右手手背,指甲需要剪了,這間公寓可能有資格申請「聯邦災害救濟」,說不定另一個我願意出力幫我整理房子,抵他的生活費。我在腦海裡回憶冰箱和食品儲藏室裡還有什麼東西,做出糧食供應無虞的結論。我打算今天晚上帶克萊兒回來,但我還不確定該如何處理多出來的我。我突然想到,說不定克萊兒比較喜歡跟未來版本的我在一起,他們本來就比較熟。不知道為什麼,這讓我很沮喪。我安慰自己,現在沒有的,日後會得到補償。但我還是很煩躁,希望那個我能夠趕快消失。
「這個笑話爛透了,圖書館男孩。」
「這裡,妳來拿咖啡杯。」我們全都忙著準備杯子、盤子和布朗尼,然後把這堆東西安全地弄到餐桌上。亨利坐在那邊等著,彷彿在等牙醫幫他看牙,他看起來就像一個怕得要命的病人。我忍不住笑了出來,以前我帶食物到牧場給他時,他都是這副表情。可是他什麼都不記得了,他還沒經歷那一切。「輕鬆點,」我說:「不過是布朗尼啊,連我都會做布朗尼的。」大家全都笑了,一個個坐了下來。布朗尼有點沒有烤透的樣子。「布朗尼塔塔醬。」雀兒喜為甜點命名。「沙門氏桿菌軟糕。」戈梅茲接了下去。亨利則說「我一直都很喜歡吃生麵糰」,還舔了舔手指頭。戈梅茲捲了m.hetubook.com•com一根香菸,點燃後,深深地吸了一口。
「什麼怎麼一回事?」
這倒可以,有何不可?二〇〇〇年股市很瘋狂,可以賺上令人難以想像的財富,而戈梅茲會是其中一個幸運兒。「你聽過網際網路嗎?」
「你不抽菸嗎?有什麼嗜好嗎?」
「誰叫他蠢。」服務生來了,簡短介紹了一下:他的名字叫蘭斯,今天的特餐是鮭魚和奶油豌豆。我們先點了飲料,蘭斯收走了飲料單後離去,我把玩著牛奶罐,「他看到我的穿著就斷定我好欺負,看我不爽想扁我一頓。他不接受『不要』這種答案,就踢到鐵板了。我這個人只會自掃門前雪,我真的是這種人。」
「對啊,這是我拿手的戲法之一,你可以形影不離地黏著我,但我早晚都會消失得無影無蹤的,可能要等幾分鐘,或是幾小時,甚至幾天,但我一定會消失的,這點可以相信我。」
「妳當然想吃囉,我的可人兒。」他們站起來,蹦蹦跳跳地走進廚房。沒多久雀兒喜就爆出高八度的咯咯笑聲,戈梅茲正在拿《時代雜誌》打她的屁股。我嘆了一口氣,走回房裡。陽光依然燦爛。我走進浴室,在巨大的老浴缸裡注入燙人的熱水,脫掉昨晚的衣服。爬進浴缸時,我瞄了一眼鏡中的自己,看起來胖嘟嘟的。真高興,我整個人浸到水裡,感覺像是安格爾畫中的宮女。「亨利愛我。亨利終於在此時此地了。我也愛他。」我伸手在胸前遊走,水面上激起一些細小的泡沫,然後又消散了。「為什麼所有的事情都這麼錯綜複雜呢?錯綜複雜的部分是不是都過去了?」我把頭髮浸到水裡,看著頭髮漂在四周,黑色網狀一片。「我從來都沒有選擇過亨利,他也從來都沒有選擇過我。既然如此,這怎麼會是一場錯誤呢?」我再次意識到,我們根本無從得知這是不是一場錯誤。躺在浴缸裡,盯著腳上方的磁磚,一直到水漸漸變涼為止。雀兒喜敲了敲門,問我是不是死在裡面了?她能不能進來刷個牙?我用毛巾包住頭髮,看到鏡中的自己因為蒸氣模糊成一片,而時間似乎摺疊起來了,我看到自己好像多層次地混搭在一起,我過去所有年月和未來的所有時光都混雜在一起,突然間我覺得自己好像消失了。這種感覺來得快,去得也快,靜靜地站了快一分鐘後,我穿上浴袍,打開門出去。
「他會做飯!晚餐有著落了!再喝一瓶啤酒吧!」戈梅茲大叫。雀兒喜看起來如釋重負,她對我溫暖地笑了笑。克萊兒畏縮不前、一副怕到不行的樣子,她悄悄走到我身邊,對我耳語:「你是不是瘋了啊?」我親了她一下,雖然在外人面前,但我還是親得比一般禮貌性的還要更久一點。我挺起身子,脫掉外套,捲起袖子。「給我一條圍裙,」我要求道:「至於你們幾個,戈梅茲開酒。克萊兒,妳來把這些濺出來的東西清乾淨,這些東西都快乾結了。雀兒喜,能不能麻煩妳去擺餐具?」 一個小時又四十三分鐘之後,我們坐在飯廳裡大啖雞肉燉飯和冬南瓜濃湯,每一道菜都加了很多奶油。最後,我們全都喝到酩酊大醉。
亨利看著我,對我微微一笑,「克萊兒,妳別擔心,革命發生時,我會把妳藏在紐伯瑞圖書館裡。妳可以住在書庫,我會從員工餐廳帶士力架巧克力棒和多力多滋餅乾給妳吃,他們永遠都找不到妳的。」
「介意,不過你盡管抽吧。」讓戈梅茲作陪的代價,就是得一直沉浸在從他鼻孔噴出來的煙霧裡。他把鼓牌菸草捲成粗厚的圓柱,用深赭色的手指優雅地拍打薄紙,舔舔紙,把菸捲緊,插在雙唇間點火。「呼?」對戈梅茲而言,半小時不抽菸簡直是有違天理。就算我沒有相同的興趣,通常也很喜歡欣賞人們享受他們的嗜好。
「妳看起來很可愛。這件禮服很漂亮,我不相信妳穿這樣還能跳舞。」
「妳讓我很快樂啊,但困難的是如何一直快樂下去啊。」亨利玩我的頭髮,把我的頭髮打成小結。「克萊兒,妳聽好,我要把妳送回去給那個跟妳一起來的可憐傻瓜。我現在正沮喪地坐在樓上,想著妳到底跑哪去了。」
「小妹妹,妳叫什麼名字?」
「我敢說你正在跟她講你有多崇拜他。」雀兒喜說道,聲音中帶有一絲警告的意味。
「喔,」戈梅茲說道,「我們應該也會把他們吃掉。但我們會把你留下來,因為你會做飯,你做的菜超好吃的。」
「誰啊?」
「戈梅茲會煮飯。」
我走進客廳,打開百葉窗。外面的陽光穿不透煙霧,所以我用力打開一扇窗。「你怎麼弄的?這麼多煙霧,為什麽煙霧警報器沒響?」
「我們要吃的就是這玩意兒嗎?」戈梅茲問。
克萊兒:亨利在準備晚飯時,戈梅茲一直待在廚房裡抽菸、喝啤酒、開玩笑,只要沒人注意,他就會對著我做恐怖的鬼臉,一直到雀兒喜逮到他,比了一個用手劃過喉嚨的手勢,他才靜下來。我們聊著再普通不過的話題:我們的工作、念的學校、在哪裡長大等,那些所有人們初次相見時會聊的尋常事情。戈梅茲跟亨利聊他的律師工作,他是州政府監護的受虐兒和棄置兒代表。雀兒喜用她在造化戲作公司聽來的故事娛樂大家。造化戲作是一家很小的軟體公司,致力於讓電腦聽得懂人們說的話,而她的工作,就是製作我們在電腦上看到的圖樣。亨利說了些紐伯瑞圖書館,還有來看書的怪人的故事。
「我只找得到這些衣服,」我希望那個被我洗劫一空的傢伙離家夠近,要不然現在外面大概只有零下七度。「你怎麼會跟兄弟會的人混在一起?」
主唱哥頓.蓋諾站在麥克風前,瞪視我們所有人。音樂響起,他傾身向前,唱出「Blister in the Sun」頭幾句,我們全都瘋了。我和亨利先是坐著,然後他靠過來喊道:「妳想不想下去?」舞池裡擠滿了人,鬧哄哄的。
亨利:凌晨五點二十五分,門鈴響了。鐵定不妙。我踉踉蹌蹌地走到對講機那邊,按下按鈕。
「你想要證據。」
我搖搖頭,「要是情況變成『我們先把所有的律師殺掉』呢?」
我們找到原來的桌子。真是奇蹟,那位置竟然還空著,大衣也還在。燈光暗了下來,亨利提高嗓門壓過嘈雜的觀眾,「我很抱歉,還沒走到吧台就碰到英格麗了……」
戈梅茲微笑,我的心開始往下沉。
「然後我們去安.莎德斯吃晚餐。」
「如果我扶尼克起來,送他去醫院,你不會介意吧?」
「這還真讓我鬆了一口氣,」亨利順著他們的話題聊著,「我可不希望有朝一日得把克萊兒煮來吃。」
「那股票内線消息呢?」
我穿著淺紫藍色的緊身絲質禮服,這件禮服很有彈性,可以讓我擠進去。今天下午在鏡子前試穿起來還不錯,我只擔心我的頭髮,冬天的空氣太乾燥了,所以頭髮看起來有平常的兩倍多。本來想把頭髮編成辮子,但被亨利阻止了。
「為什麼?」
「電腦那類的,一個全球性的大網絡,一般人只要拿電話線插上電腦,就可以跟其他人溝通了。你可以買進科技股:網景、美國線上、昇陽、雅虎、微軟、亞瑪遜。」他開始做筆記。
「她說你就要跟英格麗結婚了,說你老是喝得醉醺醺的,老跟女人上床,而且骨子裡是個壞蛋,我應該趕緊落跑才對。」
「她會復出?你怎麼知道?」雀兒喜追問。我和克萊兒交換了一個眼神。
不過是圖書館男孩的朝九晚五。
「你會做飯?」
戈梅茲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他沒跟我說我的未來。」
「妳這幾個星期不是幾乎都跟我在一起嗎?」
雀兒喜很不高興地噘著嘴。「我什麼事情都沒跟上,」她對我說道:「我錯過佩蒂.史密斯的演唱會,現在她已經退出歌壇了。我也錯過談話頭最後一次的巡迴演唱。」
「然後呢?」
「我也是啊。」
「吞了一堆安眠藥。」
「克萊兒,我欣賞他,非常欣賞他。他很有魅力,但也很危險,所有跟他在一起過的女人後來都崩潰了,我只是不希望妳冒失地投入這個社會邊緣人的懷抱,雖然他很迷人……」
「噢,戈梅茲。克萊兒,別聽他胡說,他辨別男人的品味很糟。」雀兒喜坐下來,離戈梅茲有呎遠,一副男女授受不親的樣子;但戈梅茲伸出手把她拉到他的膝蓋上。她白了他一眼。
「我愛他,他是我的生命。我一直都在等他,我這輩子都在等他,而現在,他出現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跟亨利在一起,我可以看見所有一切在我面前展開,像一張地圖似的,過去和未來,所有一切都同時發生,他就像一個天使……」我搖搖頭,無法用言語形容。「我可以透過他碰觸到時間……他愛我,我們之所以結婚,是因為我們是彼此的一部分,」我結結巴巴地說著,「這件事情早就發生了,突然就發生了。」我凝視著戈梅茲,想看他聽不聽得懂我說的話。
英格麗是誰?我想到我曾經在亨利的浴室裡,拿著一支口紅。我得知道這些,但黑暗降臨,「暴力妖姬」出場了。
「沒有。」
我仔細檢查了這團災難,「我可以從這些東西裡面做點菜來吃。」
「這是一件裝置藝術。」雀兒喜接口。
「那那張照片怎麼說?你說克萊兒有的那一張?」
「可口可樂就好了。」
「抱歉,克萊兒,」戈梅茲一副正經八百的樣子,「為了大眾的利益,恐怕妳一定得被吃掉。」
「我第一次遇到克萊兒是在一九九一年十月。她第一次遇到我是在一九七七年九月,那時候她六歲,而我三十八歲。她已經認識我一輩子了,我在一九九一年才開始認識她。順道一提,這件事情你應該問克萊兒,她會全盤托出的。」
www.hetubook.com.com
「有,《那瓦烏吉澤海德拉編年史》。這本書是一八五七年時,在印度德里的王宮裡發現的。妳什麼時候有空過來,我拿出來給妳瞧瞧。」
「嘿,我也很高興見到妳……」
「嘿,圖書館男孩。」停手放過痛苦呻|吟的雅痞,一轉頭就看到戈梅茲正靠著垃圾車露齒微笑。
「那為什麼……」
「哪一年?」
「我想你今天晚上會教訓任何嘲諷仙子的人吧?」
亨利半是高興,半是不信。「嗯,有些事情她說對了。我確實常跟女人上床,跟很多女人上床,而我確實也以酗酒聞名,可是我們並沒有訂下婚約,我從來都沒有瘋到要娶她,我們在一起一定慘不忍睹。」
「我很抱歉,」她說。
我點點頭。
「嘿,幹得好,真他媽的精彩。」
當然沒有打擾到。「他自找的,是他自己走過來對我說:『先生,我很需要被大卸八塊。』」
「我好想你喔!」我哭得淅瀝嘩啦。
「喔。你的身材很棒,我剛剛還以為尼克快被你宰了,你好像也臉不紅氣不喘的。」
「我正在跟克萊兒聊天,聊亨利的事情。」
「當然相信。克萊兒非常誠實,她是受天主教的教養長大的。」蘭斯幫我添了更多咖啡,我體内的咖啡因太多了,不過再來一點也無妨。「那你想要什麼證據?」
「喔,晚上要去亞拉岡看『暴力妖姬』?」
亨利吃了一口,然後用叉子指著戈梅茲,「哪一場革命?」
「我的天啊,我差點忘了。」我起得太快,差點跌倒,趕緊伸手扶住桌子,「我去拿。」
「我跑步。」
「他喝得爛醉如泥,根本沒辦法幹架,就像個笨重的大沙包。」
「為什麼不行?」
「我們可以改寫成食譜啊,」戈梅茲說完又吃了一塊雞肉。「你知道的,辣味牛肝菌克萊兒番茄義大利麵、橙汁克萊兒胸肉,或是……」
「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在這同時,戈梅茲一直在櫃檯後面晃來晃去。「別找了,」我告訴他,「這種地方不會留著現金在收銀機過夜的,我們走吧。」我們循原路離開,輕輕把門關上,將柵門拉好。我把原來穿的那套衣服裝在購物袋裡,待會兒再找個救世軍的舊衣回收箱。戈梅茲一臉企盼地望著我,像隻等著撿剩肉渣的大狗。
「嗯,就我所知,我沒有殺過人,也沒有強|暴過誰。」我說話時盯著他的撲克臉瞧,「英格麗,你真的認識英格麗嗎?」
「雀兒喜就只會吃。」
這時雀兒喜走進廚房,戈梅茲突然從我身邊跳開,然後去開冰箱。
「還有做|愛,別忘了這檔事。」戈梅茲提醒她。他看著我,「要喝啤酒嗎?」
「我沒辦法,英格麗,我就是沒辦法。我很抱歉……」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六(亨利分別是二十八歲和三十三歲)
我轉過頭。「幹嘛?」
我點點頭,挺同情他的。「消失那一幕是很震撼。我記得我第一次遇到他時就見識過了,那時候我年紀還很小,他跟我握手,然後『噗』的一聲,就不見了。嘿,他從哪一年來的?」
「戈梅茲。」
「我想吃早餐。」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呃,」我想找些話來說,「近來可好?」
「你說得對極了,他在德行上有缺陷(Il a les defauts de ses qualities),但我敢打賭,教那些事情一定比教一個人如何快樂容易多了。」
「我知道,可是……那個你還沒有變成這個你啊,我是說,你們兩個不一樣啊,煩死了。」我靠在牆上,而亨利壓著我,我們親吻,然後亨利開始舔我的臉,就像母貓舔小貓一樣。我想發出貓高興時會發出的咕咕聲,但我忍不住笑了出來。「你這混帳,你想轉移我注意力,你想讓我忘記你那惡名昭彰的行為……」
「克萊兒。」
「他經歷過很多大風大浪。」坐在這裡跟某個認識亨利的人談他,真是挺不錯的。我突然很感激戈梅茲,可是當他靠過來鄭重地跟我說「不要嫁給他」時,感激之情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熟能生巧啦。」我很謙虛地回答。我們走進裡面,看到一排一閃一閃的紅燈,店家大概想讓人以為這是防盜警報系統,但這可騙不倒我。店裡很暗,我在腦海中回想商品陳列的位置,「戈梅茲,什麼東西都別碰。」我試著笨拙些、不要一副熟門熟路的樣子,小心翼翼地在通道間穿梭。我的眼睛已經適應黑暗了,於是從褲子開始挑:黑色的Levi's牛仔褲,然後挑了件深藍色的法蘭絨襯衫,又抓了件有工業級強度襯裡的厚重黑色羊毛大衣,加上羊毛襪、四角褲、厚重的登山用手套,還有一頂遮耳帽。我在陳列鞋子的地方找到一雙馬汀大夫鞋,就跟尼克大哥穿的那雙一模一樣。真是太滿意了,我已經準備好可以展開行動。
克萊兒:我們正在前往亞拉岡舞廳看「暴力妖姬」演唱會的路上。亨利本來不太想來,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本來很愛「暴力妖姬」的。我們在他那邊耗了一會兒,現在在上城找停車位。我一直在繞,經過了葛林磨粉廠、酒吧、燈光黯淡的公寓大樓,以及看起來像舞台布景的自助洗衣店。我終於在亞蓋爾街停好車,然後我們一邊發抖一邊走到坑坑洞洞的人行道上。亨利走得很快,我們一起走路時我總會有點上氣不接下氣,但我注意到他在努力配合我的步伐。我脫掉一只手套,把手插|進他大衣口袋裡,他用手摟住我的肩膀。我很興奮,因為我和亨利從來都沒有跳過舞。我很喜歡亞拉岡舞廳,即使它那仿西班牙輝煌時期的建築正在朽壞。蜜格蘭外婆曾經跟我說過,她在一九三〇年代在這裡跳過舞,當時還有超過十八人以上的大樂團伴奏。那個時候,一切都很新穎,沒有人會在樓座裡開槍,男廁也不會尿流成河。可是,這就是人生啊(c'est la vie),時代變了,我們人就在這裡。
「克萊兒,很少有人可以在六歲時就遇到靈魂伴侶,所以妳不知怎麼地就度過這段時間。而英格麗非常堅強,甚至可以說是忍辱負重,她很願意忍受我怪異的行為,盼著有朝一日浪子回頭,跟她這個犧牲奉獻的烈女結婚。每當有人如此堅忍不拔時,你就非得感激涕零,可是最後你還是會傷害他們。妳懂我的意思嗎?」
亨利從角落探頭進來。「妳在這裡啊,我還以為妳走丟了呢。」
「我想下去跳舞!」
「怎樣?」他彎下腰攙扶他的朋友,那傢伙還吐了顆牙在他膝蓋上。
「噢。」
「你要知道,這件事發生在六年前,我到現在還是很氣她糟蹋生命。她重度憂鬱很久了,偏要一直沉淪。我什麼也幫不了,這是我們曾經努力過的幾件事情之一。」
「那個黑人。」我用我的長髮模擬,「長得很嬌小,有雙大眼睛,留著蛇髮魔女頭……」
雀兒喜瑟縮了一下,咧了一下嘴。亨利攪拌著燉飯,一聽到他說「開動」,我們全都聚集到餐桌前。戈梅茲和亨利一直喝啤酒,而我和雀兒喜則不停地啜飲葡萄酒。戈梅茲頻頻幫大家添酒,我們都吃得不多,我一直都沒發現我們大家有多醉,直到我差點坐空、好在亨利及時扶住我,而戈梅茲差點為了點蠟燭把椅子燒起來,我才明白我們醉得有多厲害。
「就是無產階級當家、有錢人被吃掉、資本主義被打敗、支持無階級社會的那一場革命嗎?」
我在走廊上漫無目的地走著,終於發現一個空蕩蕩的包廂,裡頭只有一個歌德式打扮的年輕女孩,醉得不省人事地癱在塑膠材質的沙發上,手裡還夾著一根菸。我把她手上的菸拿走,按熄在骯髒的磁磚上。坐在沙發扶手上,音樂從尾椎一路震到頸後,我可以感覺到,連牙齒都在震動。我還是很想尿尿,而且頭很痛。真想哭,我不明白剛剛發生了什麼事……或者該說是,我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可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該把這件事拋到腦後,還是對亨利發脾氣,要他給我一個解釋。我在期待什麼?我希望我可以寄張明信片到過去,寄給這個我不認識的壞蛋亨利,上面寫著「什麼事情都別做,等我就好。真希望你在這裡。」
「當妳覺得氣餒的時候,就想想我過去和現在在妳身上所花的時間吧。新數學、植物學,拼字和美國史,妳現在可以用法文對我說髒話,是因為我曾經坐在那裡,把這些東西灌輸給妳。」
「當然,可是大家也都認定我是個很危險的狂人啊。」戈梅茲佯裝冷漠地說道,但我看得出來他被亨利搞糊塗了。
亨利跟著貝斯旋律擺動。我們就站在搖滾區的外層,一群觀眾正以高速互相推擠,而另一群觀眾正跟著音樂搖臀、拍手。
「啊,你連這個都不知道?西莉亞還真的是選擇性洩漏消息啊。英格麗一直到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才自殺成功,她朝自己的胸口開了一槍。」
「她上完教堂後都是這副模樣。」
他抬起頭看我,彷彿在說他有比取悅瘋子更重要的事要做。戈梅茲試圖用消防員抬離法把那雅痞拉起來,這樣拉,他肯定痛死。果不其然,尼克開始啜泣。「一九九一年。你沒你看起來的樣子清醒嘛。」他走出小巷子,消失在戲院出口的方向。我心算了一下,今天離我跟克萊兒開始約會的日子並沒有太久,戈梅茲和我還談不上認識,難怪他看我的眼神很不友善。
「你介意我跟你一起去嗎?」
「請便。」該死,我正想剝光尼克的衣物,尤其是他那雙幾乎沒有磨損的全新深紅色馬汀大夫鞋。
「戈梅茲,閉上你的狗嘴。」雀兒喜和克萊兒同聲說道。
「介意,」他看起來很氣餒。「好吧,如果你一定要跟的話。」我走進遮擋後門的壁龕裡。這是我第三度闖入這裡,雖然另外兩次都是在更未來的時候,但是我已經很老練了。我得先打開不起眼的密碼鎖;這鎖是用來保護安全柵門的,我把安全柵門往後推,用一枝舊鋼筆筆芯和稍早在貝爾蒙特大道上撿到的別針打開耶魯鎖
和-圖-書,接著拿一塊鋁片插|進雙門之間,把裡面的門栓撬開。好了。我只花了三分鐘,戈梅茲用幾近崇拜的敬畏眼神凝視著我。
「是喔,你們怎麼打發時間?」
「你介意嗎?」
喔,不行,這是個爛主意。「不行。」
戈梅茲舉起一顆電池,「我走之前會裝回去的。」
我們驗了票,隨著觀眾魚貫步入大樓裡。亞拉岡舞廳有很多通道、包廂和樓座,把主廳團團包圍,在這裡很容易迷路,也很適合玩捉迷藏。我和亨利走進一間靠近舞台的樓座,找了張小桌子坐下來。我們脫掉大衣,亨利凝視著我。
「我不是說這個,」她低頭看著她的鞋子,「我是說戈梅茲。」
「嘿。」沒理我。「你從什麼時候來的?」
我試著用克萊兒的眼光看他。為什麼他的頭髮這麼短?我一直都很喜歡我那一頭黑色及肩的波浪狀頭髮,我從高中就開始蓄髮了,但我早晚都得剪掉的。我突然想到,頭髮一定是眾多事項的其中一項,會讓克萊兒感覺到我並不完全是她從小就認識的那個男人。我不過是個近似值,而她鬼鬼祟祟地把我引導成她心目中的他。如果沒有她的話,我又會變成什麼樣子?
「但他告訴妳了。」
「沒錯。」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正準備睡覺,所以讓我睡一會兒吧,要不然你接下來五年都會覺得過意不去。」
我把鑰匙繫在鞋上,決定沿著湖慢跑。我往東跑到德拉瓦街,然後跑到密西根大道,經過天橋,轉往北方沿著自行車道旁的橡樹街沙灘前進。只有硬漢才會在今天出來慢跑、騎自行車。密西根湖是深灰藍色的,潮水退了,露出深咖啡色的狹長沙地。海鷗在頭上盤旋,又飛回遠處的水面上。我的動作很僵硬,天氣冷對關節實在不妙,過了很久我才知道湖邊相當冷,可能有零下六、七度,因此我跑得比平常慢一些,先熱熱身,提醒我可憐的膝蓋和腳踝它們這輩子的任務,就是在我需要時盡快把我運送到目的地。我可以感覺到肺裡的乾冷空氣、心臟怦怦怦地敲打。等我跑到北方大道時,感覺挺不錯的,於是開始加快速度。跑步對我來說意義良多:生存、平靜、幸福、孤寂,是我肉體存在的證明,是我在空間中控制移動能力的證明,也是我的身體遵循意志的證明,即使時間短暫。在我跑步時,空氣往我的身後流逝,我身邊的事物來了又去,步道移動起來就像我腳下的幻燈片。我記得在我小的時候,電玩和網路還要好一陣子才會出現的時代,我會在學校的圖書館裡,把幻燈片裝在小巧的幻燈機裡,盯著這些幻燈片看。我想不起這些幻燈片長什麼樣子、有什麼內容,但我記得圖書館的氣味,以及每次讓我嚇得跳起來的嗶嗶聲。我現在正在遨翔,這種感覺真是太美妙了,我好像可以就這樣跑進空氣裡,所向披靡,沒有什麼東西可以阻擋我,沒有什麼東西可以阻擋我,沒有什麼東西、沒有什麼東西、沒有什麼東西、沒有什麼東西……
「今天幾號?」
七點十四分,我很明顯還醒著,起床喝杯咖啡好了。我穿上內褲還有運動褲,伸伸懶腰。最近我的膝蓋很痛,所以我在膝蓋上裹上護膝,穿上襪子,把破損不堪的慢跑鞋繫緊,我的慢跑鞋太爛或許是膝蓋出毛病的原因,我暗暗發誓明天一定要買雙新的慢跑鞋。我應該問問我的不速之客,他那邊天氣如何。唉,十二月的芝加哥,天氣惡劣是一定的。我套上已經穿成古董的「芝加哥電影節」T恤、一件黑色的長袖運動衫,以及一件厚重、前後有反光大X的橘色帽T。我抓起手套和鑰匙,出門走進白晝裡。
戈梅茲看起來很不自在,「聽起來好像是尼克的錯,他喜歡修理……同性戀,而亨利昨晚穿得就像個娘兒們。」我可以想像。可憐的亨利。
「我們敬的是哪一場革命?」我和雀兒喜很警覺地交換了眼神,但為時已晚。
我們在跳舞。音樂貫穿全身,音波在脊椎裡流竄,沒有經過大腦就從雙腳跑到臀部,再跑到我的肩膀。「Beautiful girl, love your dress, high school smile, oh yes, where She is now, I can only guess.」我睜開雙眼,看到亨利一邊跳舞一邊凝視我。當我舉起手臂時,他抱住我的腰把我舉得高高的。我現在可以看到舞池全貌。有人朝我揮手,但在我試圖看清楚時,亨利把我放下來了。我們一會兒貼著,會兒分開。「How can I explain personal pain?」我身上的汗珠一直向下滴,亨利搖晃他的頭,頭髮甩成黑色一片,汗水都噴到我身上了。他們的音樂很煽動人、不停地嘲弄人。「I ain't had much to live for, I ain't had much to live for, I ain't had much to live for.」我們全神投入。我的身驅靈活,雙腿卻已經麻木了,有種白炙的滾燙感受從下體竄上頭頂。我的頭髮都濕了,一束束黏在我的手臂、脖子、臉頰,還有背上。樂器撞擊到牆上,音樂聲戛然而止。心臟怦怦跳,我把手放在亨利的胸口,我很驚訝他的心跳似乎只有快了一些。
克萊兒在一九九一年以前就有我的照片了?這我還不知道呢。「那張照片看起來是什麼樣子?」戈梅茲盯著我瞧,「看起來比較像你現在這樣子,比較不像你幾個星期前吃飯時的模樣。」才兩個星期前?天啊,這是我和戈梅茲第二次見面。「那張照片是在戶外拍的,你在微笑。照片背後的日期是一九八八年六月。」菜上桌了,我們先打住,在我們那張小桌子上把菜一一排好,然後我就開始狼吞虎嚥,好像明天是世界末日似的。
「我在勸她盡早抽離。」
「亨利……」
「這作品還沒完成。」克萊兒說。
「嗯?對啊,我覺得我們以前有見過。」
「沒有。」
「我們去法色斯看彼得.格林納威的電影,然後吃摩洛哥菜,之後去了他那裡。」
還好嘛,「然後呢?」
「我什麼都想知道。我想知道一個溫文儒雅的圖書館員,為什麼有辦法打扮得像個幼稚園老師無緣無故把一個傢伙揍到不省人事;我想知道英格麗.卡米契爾八天前為什麼想要自殺;我想知道為什麼你現在看起來比上次見面還要老十歲,你頭髮都已經開始變白了;我想知道你為什麼會撬開耶魯鎖;還想知道為什麼克萊兒在遇到你之前,就有一張你的照片了。」
「十二月十四日。」
「什麼行為?我那時又不知道妳存在。我跟英格麗約會的時候並不快樂,然後就遇到了妳,我認識妳不到二十四小時就跟英格麗分手了。不忠這種事情並不溯及既往啊!」
「你在哪裡學到這些功夫的?」
當天晚上(亨利分別是二十八歲和三十三歲,克萊兒二十歲)
她們一定一直瞪著我吧,「我很抱歉。」我說道,然後逃之夭夭。
「嗨,同志!」把花和酒交給他,我們彼此打量,達成某種「和解」,戈梅茲用很誇張的方式把我請進公寓裡。
就早冬這種時節來說,今天天氣並不壞,地上有零星雪花,風逗弄似地,一下子把它們吹到這裡,又吹到那裡。迪爾本街的交通打結了,一堆引擎噪音合奏,天空很陰沉,慢慢地一點一點變亮。
電鈴聲很嚇人,我把門打開。「往上走就對了!」一個低沉的男性嗓音喊道。我慢吞吞地爬了四段樓梯。嗓音來自一個高大的金髮男性,留著舉世無雙的龐巴度髮型,叼著一根菸,穿著波蘭「團結工聯」的T恤。他看起來很面熟,但我一時想不起曾在哪裡見過他。對一個有著西班牙名字「戈梅茲」的人來說,他看起來太像……波蘭人了。後來我才知道他的真名是楊.戈莫林斯基。
我們排隊等了幾分鐘。亨利看起來很煩躁,好像在提防什麼。他握著我的手,卻又目不轉睛地盯著四周人群。我逮到機會好好看看他。亨利很英俊,及肩的頭髮又黑又亮。他把頭髮往後梳,像貓一般瘦削,散發出不安和肉體的氣味,看起來像會咬人似的。亨利穿著黑色大衣、帶有法式袖口的白色棉質襯衫,襯衫下襬就垂在大衣下方,沒有塞進去。他打著一條可愛的草綠色絲質領帶,領口稍微鬆了鬆,剛好可以讓我看到他頸部的肌肉。他還穿著黑色的牛仔褲和黑色高統的帆布鞋。亨利把我的頭髮攏在一起,纏在他的手腕上。有那麼一會兒,我成了他的囚犯,直到隊伍開始移動,他才把我放了。
「我認識西莉亞.艾特雷。」
他看起來很驚訝,「對,你和一個金髮女孩在一起,英格麗.卡米契爾,我總習慣看到你們倆一起出現。」戈梅茲和我同時看向克萊兒。她狠狠地瞪了戈梅茲一眼,他則回以微笑。然後她把眼神從他身上移開,卻沒有往我這邊看。
他悄悄地打開電梯門,走到走廊上,一|絲|不|掛,鬍子也沒刮,頂著一頭很短的頭髮。我們很快穿過空蕩蕩的走廊,急忙鑽進公寓裡。我關上門,兩人站了一會兒,彼此注視。
「克萊兒說你會憑空消失。」
「喔,沒什麼大不了的。今天過得很愉快啊,我不介意做飯。」
雀兒喜很親暱地摸了摸亨利的手臂,「我們不會真的吃掉誰的,我們只會重新分配他們的財產。」
「然後我們非法闖入海陸軍剩餘物資店。」
我、雀兒喜和亨利也舉起杯子,「敬革命!」我們開始大快朵頤。燉飯很順滑清淡,冬南瓜很甜,雞肉嚐起來就像浸泡在奶油裡。我都快喜極而泣了,真是太好吃了。
雀兒喜跳出來解圍,「你自己去看伊吉,卻沒有帶我去?」
「二〇〇〇年,他看起來老很多。」
「不相信。你相信嗎?」
我想起來了。「里維拉戲院,看伊https://www•hetubook.com•com吉.帕普?」
「嘿,需不需要我幫忙啊?」
「什麼?」
他笑了。「可惡,今晚真的遜斃了。」他走到我的床邊,爬上去把被子拉到頭頂。我在他身邊砰地一聲坐下來。
「靠!戈梅茲,你在浪費我的寶貴時間,還讓我再說一次,你不相信她嗎?」
亨利看起來像鬆了一口氣,「好啊,太棒了!我們走吧!」他扯掉領帶,塞進大衣口袋裡。我們奔下樓,走進主廳。我看到雀兒喜和戈梅茲,應該算在一起跳舞吧,雀兒喜渾然忘我,像發狂了似的,而戈梅茲看得出來就只有在動而已,嘴裡當然叼了一根菸。他看到我了,對我揮了一下手。這種情況要在群眾中前進,就像在密西根湖裡跋涉一樣,我們被捲了進去,浮在上面,往舞台的方向漂過去。觀眾都在大喊「Add it up! Add it up!」,「暴力妖姬」就瘋狂舞奏樂器來回報他們。
「這對事情並沒有幫助,我們的生命早就糾結在一起了。我的童年因為他而截然不同,但他什麼事情也做不了,他已經盡力了。」我聽到雀兒喜把鑰匙插|進門鎖裡。
「她說……」
「紐伯瑞圖書館裡是不是真有一本用人皮做的書?」雀兒喜問亨利。
「嘿,如果我不想被人吃掉呢?」
我突然發現,見到過去和未來所認識的亨利,實在令我太高興了,高興到把現在的亨利忘得一乾二淨,我真是太羞愧了。突然,我心中升起一股幾近母性般的渴望,想去安慰那個男孩,那個男孩正在努力變成眼前這個既會吻我,還會講一堆話教訓我的男人。在我上樓時,我看到未來的亨利縱身躍入正撞來撞去的觀眾中,而我夢遊般地前去尋找,找我此時此地的亨利。
亨利對我眨眼,「那克萊兒會很不好過喔。你們打算怎麼處置知識分子?」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日(克萊兒二十歲)
「他們就要結婚了,然後亨利突然翻盤,他跟英格麗說他很抱歉,千萬別放在心上,這件事就不要再提了。我跟她說,沒有他會過得比較好,可是英格麗就是聽不進去。他對她很壞,喝酒喝得就像釀酒商要停產似的,還經常無緣無故不見人影好幾天,然後又突然出現,好像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而且一直以來,都隨便跟女人上床。這就是亨利。當他整得妳只能哭泣哀嘆的時候,可別說沒人提醒過妳。」她突兀地轉身,走回英格麗身邊。英格麗還是瞪著我,萬念俱灰地瞪著我。
「我問過了,她已經告訴我了。」
「你說什麼?」
「我來幫妳。」戈梅茲說完便跟著我走進廚房。我穿著高跟鞋,走進廚房時被門檻絆了一下,踉蹌地往前倒下去,戈梅茲趕緊抓住我。我們有一會兒是貼著站的,我可以感覺到他把手放在我的腰間,然後放開。「妳喝醉了,克萊兒。」
「他還沒跟我求婚耶。」
我鮭魚都已經吃完一半了,他還呆坐著。我讓金姆太太上身,用她的口吻說道:「吃啊,吃啊。」他拿起一根薯條,沾了番茄醬後用力嚼下去。「別擔心,我會全盤托出,你就讓我平靜地吃完這最後一餐吧。」他終於投降,吃起他的漢堡。在我掃光水果盤前,我們都沒開口。蘭斯幫我添了好幾杯咖啡,我在裡頭攙了牛奶、攪拌開來。戈梅茲用一副很想搖醒我的樣子注視著我,我決定好好玩玩他。
亨利去了很久還沒回來。暖場的樂團已經表演完了,掌聲稀稀落落的,場務動手拆下樂團的樂器,又把另一堆看起來差不多的樂器搬進來。我終於等不下去了,丟下我們的座位和大衣,努力穿過樓座裡擁擠的人群,下樓走到吧台所在的昏暗通道。亨利不在那裡。我慢慢穿梭在走廊與包廂之間,尋找他的身影,還得裝作沒有在找人的樣子。 我在一條通道的盡頭看見他。他離一個女人很近,起初我還以為他們在擁抱,她的背靠著牆,亨利靠著她,一隻手撐在她肩膀上方的牆面,樣子很親密。我差點透不過氣來。她有一頭金髮,很漂亮,很像德國人,很高,令人印象深刻。
「妳明白我的意思。」
雀兒喜咳嗽著走進來。「喔,甜心,你等很久了吧?」
「閉嘴啦,戈梅茲,」雀兒喜制止他,「你在傷害克萊兒。」
我坐在扶手沙發裡,等著戈梅茲告訴我為什麼他會改變心意。他在捲另一根菸,好不容易點好菸後,望著我。
戈梅茲用叉子尖端清他的指甲。「你不覺得讓這個世界運轉的原則,其實就是吃人或是被吃嗎?」
「我昨天晚上和妳男朋友在一起。」
「謀殺。」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六、二〇〇〇年五月九日星期二(亨利三十六歲)
「歡迎光臨,圖書館男孩。」戈梅茲響亮地說道。
這間公寓是那種沒有盡頭的火車車廂公寓,在一九二〇年代完工;這種公寓很棒,有一條長廊房間一間接著一間,就好像是後來才想到要加蓋似的。這間公寓結合了放克和維多利亞時期的美學風格,幾幅絲絨貓王畫作旁,放著一張帶有笨重雕花椅腳的小圓點古董椅。我可以聽到走廊盡頭放著艾靈頓公爵的「愛情傷透我心」,而戈梅茲正帶著我朝那個方向走去。
「克萊兒知道怎麼點披薩。」
我想著另一個我。他蜷成一團,看起來像隻豪豬,臉朝向另一邊,睡得很熟。我很嫉妒他,他就是我,但我卻不是他,我還不是他。他已經多過了五年,而那五年對我來說還很神祕,還是緊緊捲成一團等我掰開,等著我去齧咬。不管這當中有什麼樂趣,他都已經擁有了;但對我來說,這些樂趣還在後頭等著,就像一盒還沒打開的巧克力。
「一九九一年嗎?好吧,這是英格麗第四次自殺了。」
戈梅茲解釋:「妳那時候出城去了。」
「《神話學:生食與熟食》。」雀兒喜回答。
「你好啊,同志。」我丟下那個被我海扁一頓、患有同性戀恐懼症的傢伙,走到戈梅茲身邊。那傢伙連滾帶爬地溜到人行道上,一副感激涕零的模樣。「近來可好?」我看戈梅茲還挺高興的,一副滿心歡喜的樣子,不過他可沒我高興。
「不行,」戈梅茲回應,「沒有律師的話,什麼事都辦不成。如果沒有律師出來維持秩序的話,革命會在十分鐘内把所有的事情都搞得一團糟。」
「馬馬虎虎,今天是什麼日子?」
「『絕對命令』是什麼東西?」亨利問道。
我走近了一點,發現他們不是在接吻,他們在吵架。亨利對著那個女人大吼大叫,不管他在吼什麼,他空著的那隻手都在比畫以加強語氣。突然間,她冷峻的臉龐變得很憤怒,眼淚幾乎奪眶而出。亨利往後退了幾步,舉雙手投降,走開時,我聽到他說了幾句話。
「謝謝。」
「你幹嘛把他揍成那樣?」
這倒提醒了我。「快餓死了,我們去安,莎德斯餐廳吃飯吧。」
「戈梅茲,會發生的就會發生,但事先知道會讓所有的事都變得……很詭異。不管怎麼說,什麼事情都無法改變。」
「我知道,你也是啊。」我把咖啡機的按鈕按下去,咖啡開始滴到壺裡。我靠著流理檯,小心翼翼地把蓋在裝著布朗尼的盤子上的玻璃紙拿掉。戈梅茲挨在我後面,輕聲對我說話,他挨得很緊,呼吸搔得我的耳朵很癢。「他也是那種男人。」
「亨利為什麼要把尼克痛扁一頓?」
「我是個時空旅人,現在三十六歲,從二〇〇〇年五月九日的下午過來的。那天是星期二,我正在上班,才剛為一群卡克斯頓讀書俱樂部的會員說完書,回到書庫想把書放回架上,突然就發現我人在一九九一年的學校街上。跟平常一樣,又碰上無衣可穿的問題。我在某個人家的門廊躲了一會兒,很冷,一直沒有人經過,最後來了個年輕的傢伙,他穿得……嗯,你也看到那是什麼樣子了。我襲擊他,搶走他的錢,還有他身上所有衣物,内褲除外。我把他嚇得暈頭轉向,他一定以為我要強|暴他,還是幹什麼骯髒事。反正我有衣服穿了。好吧,在這附近穿成這樣的確會被誤會,所以我整晚都遭人白眼,而你朋友剛好又是最後一根稻草。如果他傷得很嚴重的話,真的很抱歉,我非常想要他的行頭,尤其是鞋子。」戈梅茲看了看桌子底下。「我發現我老是陷入類似的情境,我根本就不是故意的,就是有些地方不對勁,就是會無緣無故在時空中迷失。我沒辦法控制自己,我永遠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生、會到什麼年代,還是什麼地方。為了應付這類情況,就只好撬鎖、順手牽羊、扒竊、行搶、乞討、闖空門、偷車、撒謊、扁人、傷人等,只要你說得出來的,我大概都幹過。」
「我只會煮羅尼速食米飯。」
亨利:克萊兒邀我和_圖_書今晚去她的公寓吃飯,她的室友雀兒喜,還有她男友戈梅茲也會作陪。中原標準時間晚上六點五十九分,我緊張得要命地站在克萊兒公寓的門廊,盛裝打扮,一手拿著芬芳的黃色小蒼蘭,和一瓶澳洲卡伯奈葡萄酒,另一隻手手指按著門鈴。我不曾來過克萊兒的住處,也沒見過她任何一個朋友,我不知道我該用什麼樣的心情來面對。
「誰說?」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六(亨利二十八歲,克萊兒二十歲)
亨利嘆了一口氣,「妳真是太可愛了,竟然不了解大多數感情都存在的扭曲邏輯。相信我,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我是個廢物、混蛋兼畜生,因為我見識到妳是個真正的人,而我也想當個人,所以才慢慢振作起來。我到現在還在努力,但我沒讓妳知道,是因為我還不了解在我們之間,所有的矯飾為裝都是徒勞的。但是現在的我跟現在正在跟妳說話的我,中間還有相當大的一段距離。妳必須幫助我,我沒辦法靠一己之力變成一九九六年的我的。」
「你要做什麼?」
「但他不是正義的那種律師啊,」戈梅茲反駁,「他為有錢人爭取權益。至於我,我可是受壓迫的窮人子弟的代表……」
「喔,主啊。那是西莉亞.艾特雷,她很討厭我,因為她愛著英格麗。」
我動也沒動地坐著,看著在膝蓋上緊緊交握的雙手。我很冷,也很生氣,戈梅茲一臉憂慮地望著我。
他只顧微笑。
「只是隨口猜的。」我告訴她。我們開始發掘彼此的音樂品味,然後發現我們都很熱愛龐克。戈梅茲跟我們說他在佛羅里達州看「紐約娃娃」演唱的事,就在強尼.桑德斯離開那個團的時候。我跟他們描述琳恩.羅維奇的某場演唱會,那是我在一次時空旅行時想辦法趕上的。雀兒喜和克萊兒很興奮,因為「暴力妖姬」幾個星期後就要在亞拉岡舞廳開演唱會,而雀兒喜已經弄到免費的票了。晚風徐徐吹來,克萊兒送我下樓,我們站在外門和内門中間的玄關裡。
克萊兒和雀兒喜正在廚房裡忙。「我的小貓咪們,我給妳們帶了一個新玩具,」戈梅茲自顧自地說道:「他的名字叫亨利,妳們也可以叫他圖書館男孩。」我和克萊兒四目交錯,她聳了聳肩,把臉湊過來要我親她,順著她的意,我在她臉上小心地啄了一下,才轉身跟雀兒喜握手。雀兒喜長得嬌小玲瓏,一頭烏黑長髮,看來很和藹可親,讓我萌生一股想要對她告解什麼的衝動,什麼事都好,我只是想看看她的反應。她就像小一號的菲律賓裔的聖母瑪莉亞,用一種甜美、「別操|我喔」的嗓音說:「戈梅茲,拜託你閉嘴。你好,亨利,我是雀兒喜.波納馮。請你當作沒有戈梅茲這個人,我是因為需要有人搬重物才跟他在一起的。」
「喔,我們是法律系的同學。」我們走到「海陸軍剩餘物資店」的後門時,我突然非常渴望穿上正常的衣物,便決定冒個險嚇嚇戈梅茲,我知道他承受得住。我停下腳步,「同志,我有些事情要處理一下,只會耽誤你一點時間,你可以到巷子底等我嗎?」
「妳剛剛才離開他家?」
「你沒發現說這些已經太遲了嗎?你說的這個人,我可是從六歲就認識了,我很了解他。你才見過他兩次,竟然還想叫我跳下火車。嗯,我辦不到。我已經看見我的未來了,我無力改變;就算我能改變,我也不會這麼做的。」
「我才沒有!克萊兒願意為了革命被吃掉的,對吧,克萊兒?」
短髮。除非他在剛剛那半個小時裡剪了頭髮,要不然我現在注視著的,就是我最喜歡的時空錯亂傢伙。我一躍而起,衝進他懷裡。
「你知道的,就是『黃金律』啊,除非你願意被人吃,要不然就不要吃人。」
「下一場。」
他的微笑消失了。「好吧,我承認我對這件事有一點困惑。」
「那你幹嘛相信他?」
戈梅茲好像在想些什麼,「說真的,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放聲大笑,戈梅茲對我微笑。「然後他告訴我妳說過的精彩故事。」
「對,這樣說很接近事實。可是你自己不就是利他主義的一個例證嗎?」亨利問道。
「我昨天晚上過得可沒這麼充滿文化氣息,可波折了。我在戲院旁的小巷子裡碰到妳那笑容可掬的男朋友,他把尼克打成肉醬。川特今天早上告訴我,尼克的鼻梁斷了,肋骨斷了三根,手掌五塊骨頭碎了,軟組織受損,縫了四十六針,還得裝顆新門牙。」我沒什麼反應,尼克本來就是個大惡棍「妳應該親眼看看的,克萊兒,妳男朋友對待尼克的方式,就好像他是個沒有生命的東西,就好像尼克是件雕刻品,而他正在雕刻似的。他的技巧真的非常純熟,先考慮從哪裡下手才能達到最大的效果,然後就使勁猛打。如果對象不是尼克的話,我真的會佩服得五體投地。」
戈梅茲舉起他的杯子,「敬革命!」
「你說什麼?」
「克萊兒,別生我的氣,我只是想幫妳。」
他往吧台走去,我趴在樓座的欄杆上欣賞觀眾:穿著復古禮服的女孩,穿著迷彩服的女孩,留著摩霍克頭的男孩,穿著法蘭絨襯衫的男孩。穿著T恤和牛仔褲的男男女女,都是二十幾歲的大學生和年輕人,零零星星點綴著幾個老人家。
「還有泰國菜,我也會點泰國菜。」
「請別這麼做,我想看妳把頭髮放下來的樣子。」
我猶豫了一下。「克萊兒。」終於說出口。
「有啊。」我露齒而笑,「我們是好朋友啊。」
開場了。我們耐心聆聽,所有人都跑來跑去、說話,或抽菸。主樓層沒有座位,吵得要命。亨利靠過來在我耳邊大吼:「妳想喝點什麼嗎?」
「嘿,讓我進來。」我又按下按鈕,傳來一陣糟糕、聽起來像是「我溫暖舒適的家」的嗡嗡歌聲。四十五秒後,電梯咚地啓動上升。我穿上浴袍走到外頭,站在走廊上,透過安全玻璃看著電梯纜線緩緩移動。梯廂晃動了一會兒後停住,沒什麼好懷疑的,裡頭的人就是我。
克萊兒:今天是個陽光普照的星期天早晨,我剛離開亨利的公寓。返家途中,街道路面都結冰了,還積了幾吋瑞雪,萬物潔白得令人眩目。我跟著艾瑞莎.弗蘭克林唱:「R─E─S─P─E─C─T(尊重)!」我一邊唱,一邊從艾迪遜街轉到侯因大道,定睛一瞧,前方就有個停車位,今天真是我的幸運日啊。我停好車,哼著歌走進前庭。我開始習慣做|愛、習慣在亨利的床上醒來、習慣在早上回家。我悠哉悠哉地上樓,雀兒喜上教堂去了。我想洗個貴妃浴,讀讀《紐約時報》。等我打開家門,才發現屋子裡還有別人。戈梅茲坐在客廳裡,煙霧瀰漫,百葉窗沒開,襯著紅色壁紙和紅色天鵝絨家具,看起來就像金髮的波蘭貓王撒旦。他就坐在那裡,我什麼話也沒說地回房。我還在生他的氣。
「對不起,我錯了。」除了教皇無誤說,我從沒聽過戈梅茲承認其他事情。他的聲音很低沉、沙啞。
「說說我的未來。」
亨利提出反對意見,「那又不是真正的食譜,我不覺得李維史陀有提供什麼食譜。」
「這句話是『小飛俠彼得潘』裡面的句子啦,你這沒知識的傢伙。」我突然覺得很想吐,但我不想在這裡引起騷動。我跳起來,「跟我來。」我往男廁跑,戈梅茲緊跟在後。我闖進奇蹟般空無一人的男廁裡,汗水從臉頰上流下來,,汗水從臉頰上流下來,一口吐在洗手檯裡。「天啊,」戈梅茲說道:「該死,圖書館……」不管他後面說了什麼,我都沒聽見,因為我光溜溜地側躺在鋪了亞麻油氈的冰冷地板上,四周一片漆黑。我的頭很暈,所以我在那裡躺了一會兒。我伸出手,摸到書本的書脊,原來我在紐伯瑞圖書館書庫裡。我站起來,蹣跚地走到通道盡頭,開了燈,光線打亮我站著的這排,我的眼睛一時無法適應。隔壁那排走道的推車上有衣服和我正在上架的書,我穿好衣服,把書放好,輕快地打開書庫的安全門。我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警鈴是不是開著的,可是警鈴沒響,所有事情都保持原狀。伊莎貝爾跟第一次來圖書館的人指示閱覽室的方向;麥特走進來,還朝我揮了揮手。陽光從窗戶灑進來,閱覽室的時鐘指針指著四點十五分。我消失了不到十五分鐘,艾蜜莉亞看見我,伸手指了指門,「我要去星巴克,要不要幫你帶杯爪哇咖啡?」
「克萊兒,甜點吃什麼?」
「不對。」
「因果只會前進,事情就是會發生,而且只會發生一次。如果你事先就知道的話……我大部分時間都覺得自己被困住了,如果你與時俱進,什麼都不知道的話,那你就自由了。相信我。」他看起來很洩氣。「你會是我的伴郎,我也會是你的伴郎。你的人生很美好,可是我不會告訴你詳情的。」
克萊兒點點頭,「採買的工作我還做得來,難就難在料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