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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化身

作者:塔娜.法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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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法蘭克匆匆穿越房間,將咖啡桌上的紙張推走,一屁股坐下,彎身湊到我的面前,一雙藍眼神情專注。「妳只要張大眼睛,豎起耳朵就好。這件案子最大的難題,就是沒有嫌犯,妳的任務就是找出他來。反正妳不能當面逮捕兇手,因此就算找到線索,法庭也不會採納,所以妳沒必要取得對方自白,這部分交給我和小山姆就好。妳只要點出方向,剩下就由我們搞定。找出是誰躲過我們的偵查雷達,他要嘛來自女孩的過去,要嘛就是女孩後來認識,但沒有向外人透露的傢伙。假如有關係人之外的人接近妳,妳就虛以委蛇,看對方目的何在,蕾西和他關係如何,儘可能要到姓名或電話。」
我有想過,自己是不是將事情想得太過複雜,女孩這麼做根本毫無目的,起碼在個性這部分,她就是做自己。畢竟經年累月披著別人的外衣並不容易,這點我應該清楚。然而,認為女孩心機單純沒有企圖,這樣的想法又讓我難以釋懷。我心裡有個聲音,告訴我低估女孩將會是天大的錯誤。
「明天下午,我們先試個半天,讓妳進入狀況。我晚上通知蕾西的屋友,確定他們會辦個溫馨的派對,歡迎妳回家。妳覺得自己準備好了嗎?」
「才怪,妳根本是故意的。奧莉薇亞去年就清醒過來,和我離婚了。我一個月有一個週末,夏天有兩個星期和女兒荷莉見面。我在妳這裡過夜,小山姆沒抗議?」
法蘭克噴了一口煙。「我不覺得,」山姆頭也不抬說:「他們都是乖小孩,我說這五個傢伙,乾淨得很。他們是會小酌,但從外表看來,別說勁頭更強的玩意兒,我想他們連大麻都沒抽過。女孩的毒物檢測毫無瑕疵,記得嗎?」
「不是青少年,因為兇手太有計畫,又很能自制。但也不是老人,因為拿刀刺人雖然無須運動員的身手,卻也要一定的體力,在小路奔跑、攀過圍牆和拖動屍體。我認為兇手應該在二十五到四十歲之間,頂多年輕或老一點。」
「我來拿吧,」山姆粗聲說道:「你手上東西已經夠多了。」說完就從法蘭克手裡搶過行李箱,逕自朝樓梯走去,輪子敲打台階,發出沉重的悶響。
法蘭克靠著窗框,顯然在想我說的話。他背對光線,我看不見他的表情。「也許吧,」他說:「但這一點也不重要。沒錯,臥底進去是很不保險,妳一開始就曉得。但只要小心別被嚇到,保持耐心,還是能查明真相。記得我以前說過問話的原則嗎?」
女孩扮演的蕾西和我扮演過的不大一樣,讓我稍感安慰。多年以前,我在都柏林大學學院化身蕾西,是個開心外向、喜歡交友、愛當主角的女孩,沒有詭譎多變的個性,心底沒有陰影,無論販毒或買毒的人都不會感到威脅,起碼開頭如此。
「我會記得的。」我說。沒想到薇絲塔行動的後遺症竟然對我的臥底有幫助,我胸腔裡充塞著複雜的感覺,幾乎無法呼吸。但我曉得自己要是眨眼,法蘭克一定會發現。
「正在等你呢。」我說著拎起塑膠袋,法蘭克一手抱住儀器設備,一手抓著行李箱就往門口走。
「兇手追上女孩,」我說:「發現女孩已經死了,便將她搬動位置,檢查口袋,因此我認為他會緊追不捨,是為了女孩身上的東西。他沒有隱藏或暴露屍體,你花半小時找人,不可能只是為了將她拖動幾公尺,因此搬動屍體|位置應該另有目的,可能是找地方隱蔽,免得有人看到手電筒的光,或是為了避雨,以便完成他真正的目標,要嘛想確定女孩真的死了,要嘛就是搜女孩的身。」
「要是不能發問,那我該做什麼?」我自己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我們再複習一次:妳第一週的任務是什麼?」
「你很不喜歡我去臥底,對吧?」我說。
「而且她把手機留在家裡的廚房桌上,」山姆說:「屋友表示這很平常,女孩總是說要帶手機出門散步,卻常常忘記。我們查過這點,目前沒有證據顯示他們說謊。」
「另外一個可能,」我說道:「是他想找出女孩的身分。大夥兒都曉得女孩是個神秘人物,也許兇手起初以為女孩是我,結果起了疑心,或女孩無意間透露蕾西不是她的本名。總之兇手或許在找身分證件,想知道自己刺殺的女孩是誰。」
「但他帶了刀子,」法蘭克提醒我:「妳覺得他帶刀是為了什麼?削木頭嗎?」
山姆雙手搓臉,用力眨了眨眼睛,彷彿試著對焦。「或許你沒注意到,」他停了一下才說:「不過只有他們在場,沒其他人了。如果不是他們,還會有誰?」
撇開我二十多歲就沒再看過錄音帶不說,他們送來的帶子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湯姆.威茲、布魯斯.史普林斯汀和深夜漫漫長路上聽的老歌,例如琵雅芙、海鷗樂團和一位名叫艾瑪利亞的女歌手唱的沙啞葡萄牙歌。幸好這些音樂都還不錯,要是裡面有阿姆的專輯,我肯定會把插頭拔掉。卡片寫了「愛」和四人的簽名,就這樣,簡短得令人感到神秘,似乎隱藏著我無法解讀的訊息。法蘭克把巧克力棒吃了。
星期六下午,法蘭克說:「我想差不多可以上陣了。」
我的工具放在夾層,包括乳膠手套、手機、麥克風備用電池和染有假血的繃帶,讓我每天早晚到浴室裡更換。再來是筆記本、身分證和新的佩槍。法蘭克幫我要了一把點三八短槍,拿起來很順手,也比我之前用的史密斯威森手槍更容易隱藏。另外還有一件塑身束腹(我沒騙各位),鬆緊帶的強度夠你穿在黑色小禮服裡面突顯身材曲線,但其實是臥底用的槍套。束腹穿著很不舒服,一、兩個小時之後會覺得肝臟都被壓出槍的形狀,不過掩飾效果一流。我光是想到法蘭克跑到瑪莎百貨的內衣部去買束腹,就覺得值回票價。
「機密你個頭!她是妳妹妹嗎,親愛的?」
「幾乎,」我說:「但只是走狗運,就這樣。我不認為他找女孩是為了殺她,這裡頭有許多矛盾之處。我星期天也說過,刺人看來是一時衝動,毫無計畫,但那之前之後卻很有條理。兇手知道該去哪裡找人,半夜在荒郊野外的小路上,我不認為他是碰巧遇上女孩。兇手要嘛知道女孩的動線,要嘛就是和她約好碰面。刺人之後,兇手腦袋依然冷靜,而且動作不疾不徐,追上女孩、搜身、清除自己的鞋印,再將女孩的物品擦拭乾淨——這表示他沒有戴手套,也表示他沒有打算殺人。」
「別問我,」我說:「出點子的是妳哥,我是被他拉來湊數的。」
電信公司提供的蕾西手機紀錄找不到線索,接受挨家訪查的民眾不是茫然聳肩,就是舉出無法證實的不在場證明,例如「……『誰是贏家』播完之後,我和老婆就上床睡覺了。」還有人對山楂林屋的有錢小鬼嗤之以鼻,對伯恩、道帝和警方突然對葛倫斯凱大感興趣更是沒有好話。總之,都不是什麼有用的線索。
「還有什麼需要留意的?」山姆逕自問道,我看得出來他很努力不理法蘭克,「妳覺得他會有前科嗎?」
週末通常待在家裡讀書,偶爾天氣不錯就出門野餐。即使還有空閒時間,也頂多是小瑞彈彈鋼琴、丹尼爾高聲朗誦但丁或艾比修理十八世紀的刺纏腳凳。
「為什麼要追她,」山姆問:「在他刺傷女孩之後?為什麼不拔腿離開現場?」
我將相片放在腹部說:「我很專心啊,幹嘛啦?」
「沒錯,」山姆沉默半晌之後說。他深呼吸一口氣,再度拿起筆來,但卻懸在紙上,彷彿忘了要寫什麼。「我想確實如此,當然。」
山姆一臉疲憊,吻我的時候可以感覺他全身的重量,而他呼氣瞬間,整個人彷彿鬆弛下來。「天哪,見到妳真好,」他說,接著瞄到廚房裡的法蘭克,「喔。」
「我知道,」山姆語氣沉重,「謝謝妳,凱西,真的很感謝,但我手上沒有符合描述的人。我查過不少年齡吻合的在地人,包括女性,我得說裡面不少聰明人,做事也有計畫,但都沒有證據顯示他們認識死掉的女孩。我還問過不少女孩的大學舊識,其中幾個幾乎符合所有描述,只是就我所知,他們從來沒有去過葛倫斯凱,更不用說熟悉當地環境。總之,沒有人完全吻合所有特質。」
他們沒有電視,也不想買電腦,丹尼爾和賈思汀共用一台打字機,其他三人想要和二十一世紀保持聯繫就到學校用電腦。他們彷彿來自其他星球的間諜,因為搞錯狀況,所以會讀伊迪絲.華頓的小說,收看美國影集「草原小屋」的重播。為了他們,法蘭克不得不在網路搜尋皮克牌的玩法,教我怎麼打牌。和圖書
地圖與食物讓我們稍微冷靜下來,或許法蘭克會選中國菜,原因就在這裡。肚子塞滿檸檬雞丁,人想緊張也難。
「沒關係,」我對山姆說:「我們正在吃晚飯,你今天有吃東西嗎?」
「她晚上只睡三小時,」山姆站在我身後,口氣緊繃。「我和你也一樣,咱們看起來都好不到哪裡去。」
「好吧,」山姆說完將咖啡一口飲盡,身體一縮,「我得走了。」他起身不經意地拍拍口袋。
山姆之後不再替我準備晚餐,他總是在奇怪的時間來訪和離開,回自己家過夜,發現法蘭克躺在沙發也沒說什麼。他通常只是給我一吻、一袋日用品或簡單報告進度就和我告別。山姆能說的不多,蕾西深夜散步會走的小徑,鑑識人員和支援員警全都一寸寸搜查過,找不到任何血跡、足以辨認的鞋印、掙扎痕跡或隱匿地點——問題就在那天的雨——也沒有兇器。
我語帶刺探,而從法蘭克推開盤子前遲疑了一秒,我就知道自己猜得沒錯,臥底後遺症又發威了。「對不起,」我說:「我不是故意——」
法蘭克翻翻白眼說:「照你這樣講,女孩根本不住在山楂林屋,因為我們也只有他們的證詞。以我們手上有的線索,就算你說女孩一個月前和屋友吵架,搬到謝爾本的閣樓公寓去當沙烏地王子的情婦也說得過去,即使沒有證據。他們四人的說詞完全一致,我們沒逮到半個人說謊,女孩又是在屋外遇害——」
我和法蘭克起初只將蕾西當成特製的精密工具,完全根據需求打造,依照明確的目標聽命行事。
「我有想過這一點,但那傢伙很聰明,會未雨綢繆,而且決心不讓人逮到。移動屍體表示會沾到血,留下更多鞋印,耗費更多時間,說不定掉落毛髮或纖維在她身上……我怎麼都不覺得兇手是這種人,會為了感情額外冒險。他這麼做一定有明確的理由,檢查女孩死了沒有不需要太多時間,起碼比搬動屍體短。因此,我個人認為他之所以會跟隨女孩,搬動她,是為了搜對方的身。」
山姆洗完碗盤,開始用布擦拭,擦乾了還繼續擦。我將所有物品擺放整齊,感覺就像期末考前放下筆記那麼緊張,「沒讀到的也沒轍了」的感覺。我將東西成堆放好,裝進塑膠袋,準備待會兒拿到法蘭克車上。「這樣,」法蘭克伸手一揮將喇叭拔掉說:「應該沒問題了。妳準備好了。」
「這回不一樣,妳要做的完全相反。除非妳很確定要用問的才能知道答案,否則千萬不要開口。換句話說,就是誰也別問,啥也別問。」
他們五人的生活彷彿儀式般規律,簡直令人訝異。想我學生時代不是臨時起意在家裡辦派對,就是瘋狂熬夜用功,連續幾餐不吃或在奇怪的時間大嚼酥烤三明治。然而,這五個傢伙總是一早起床,七點半由女的做早餐,接著一起坐著丹尼爾或賈思汀的車出門。不管有沒有課,他們總是十點左右抵達學校,傍晚六點半回到林屋,由男孩子準備晚餐。
白色純棉內衣,盤寧百貨的標籤還在;褪色牛仔褲,穿得很軟,褲腳已經脫線;棕色襪子、棕色短靴、長袖白T恤和淺藍麂皮夾克,夾克刮損嚴重,但很乾淨,領子帶著鈴蘭花和一種溫暖的味道,幾乎淡不可聞,是蕾西的體香。夾克口袋裡有鄧氏超商的發票,時間是幾週前,買了雞柳、洗髮精、奶油和一瓶薑汁汽水。
「這裡,」法蘭克找出命案現場的相片遞給她說:「妳可以幫她剪成這樣嗎?」
「別用那麼吃驚的眼光看我,」法蘭克對我說:「妳不會有事的,寶貝。妳怎麼不換個角度想,接下來就不用看我這張醜臉了?」他說話的瞬間,我真的覺得「是啊,謝天謝地」。
我改變主意了,法蘭克其實很氣我提起奧莉薇亞,但道歉只會更糟。我還沒來得及想出該說什麼,門鈴就響了。我盡量不讓自己嚇得跳起來,但去開門的時候卻像「粉紅豹」裡的糊塗探長克魯索一樣,小腿在沙發邊角結結實實地撞了一下,只見法蘭克目光銳利,抬頭好奇看了我一眼。
「啊哈,」法蘭克說:「你自己見過那屋子,有誰會想清點?西蒙在遺囑裡只列了狀況夠好的東西,主要是古董家具和兩幅畫,但早就不在了。身後事可不便宜,家裡稍微值錢的東西都賣了付喪葬費。就我勘查的結果,應該只剩閣樓裡的破爛吧。」
「天哪,不用了,」我說。我沒想到自己這麼餓——我以前食量像馬一樣,羅伯經常對我能夠塞下這麼多食物感到不可思議,但薇絲塔行動卻奪走了我的好胃口。「要喝咖啡嗎?」我剛才先放了一壺咖啡在爐上煮,法蘭克的眼袋已經大得可以嚇壞小孩了。
他說的是羅伯。羅伯可能是我這輩子認識最親近的朋友,但之前那場複雜邪惡的案子辦完,我們的友誼也隨之結束。我轉身抵在山姆胸前,想看著他的眼睛,但他卻抬頭望著天花板。「我已經一陣子沒看妳那樣了,」他說:「活蹦亂跳的。」
「沒錯,去當神秘女孩吧。但記得注意妳的屋友,讓他們多說一點。我不認為他們是嫌犯,我知道那四個傢伙在妳的小山姆腦袋裡,像蒼蠅一樣揮之不去,但我看法和妳相同,他們不符合描述。不過,我有把握他們有事瞞著我們沒說,等妳見到他們就會明白我的意思。他們的秘密也許和案情完全無關,可能只是考試作弊、在後院曬月亮或知道孩子父親是誰,但我還是想知道之後再來判斷。他們不會向警方開口,但要是妳摸對門路,他們或許會和妳說。別擔心其他的關係人,我們目前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涉案,再說我和小山姆也會對付他們。但要是有誰舉止特別可疑,而且很明顯,記得向我回報,知道嗎?」
吃完早午餐,我開始換衣服。山姆還沒離開,我想獨自著裝,因此便到浴室裡。衣服感覺不只是衣服,而是為我手工打造的精緻鎧甲,又像特地為了極機密場合而準備的服裝。我摸著它們,只覺得掌心一陣刺痛。
「隨便都行,」山姆說著翻開筆記本,掏出筆來,傾身向前,目不轉睛盯著我,準備記錄。
「這個星期日?」我說。
「假如像妳說的,兇手確實認識女孩,」山姆說:「也無意置她於死,那他移動屍體有沒有可能是因為關心她?他殺害女孩已經夠自責了,不想讓她淋雨……」
「那你最好快點,」法蘭克依然躺在沙發,瞇起慵懶的雙眼隔著煙霧看著山姆,「因為我打算星期日動手。」
「沒錯,」我說:「兇手要嘛是當地人,要嘛在葛倫斯凱待過許多時間,因此在附近活動非常自在。一般兇手在地盤之外犯案通常會很緊張,做完立刻閃人,但他卻逗留很久。再來,地圖顯示那裡的地形有如迷宮,但他卻能在女孩逃跑後再找到人,而且是深夜,沒有路燈,顯見對當地非常熟悉。」
山姆從墊子後面拿起外套愣愣地望著,彷彿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喔,不是,我不是要回家,我想再去局裡一會兒,查幾份檔案。我會很好的。」
「今天下午,」法蘭克說:「只有蕾西和艾比的指紋。丹尼爾和艾比都供稱,那天早上開車上學途中,艾比將手機遞給蕾西,指紋鑑定也證實這點。手機起碼有兩處地方,蕾西的指紋蓋在艾比指紋上面,表示蕾西在艾比之後觸碰手機。沒有人將手機從蕾西身上取走,女孩死亡當時,手機就在廚房桌上。她的屋友不必追著她跑,就可以確定這一點。」
那一刻你只能咬緊牙關,等驚惶過去。我想到自己要是臨時喊停,法蘭克會怎麼唸我,心情就穩定不少。我再次環顧公寓,燈關了、熱水器關了、垃圾清了、窗戶鎖上了,房間已經準備就緒,將自己關上。寂靜有如角落的塵埃輕輕飄起,開始佔據剛才還有人在的空間。我將大門關上。
「嗯,沒錯,妳頭髮是需要修剪了,」潔姬的指甲留長塗成紫色,雙手專業地撥了撥我的劉海,「妳想剪成什麼樣子?」
法蘭克對蕾西的屋友說她會回家,他們送來一些東西,包括一張慰問卡片、六條吉百利巧克力棒、淺藍睡衣、出院服、面霜(絕對是艾比送的)、兩本美國女作家芭芭拉.金索夫的書、一台隨身聽和一疊自製錄音帶。
「他也許有犯罪的經驗,」我說:「因為他的善後手法非常高明。但他如果一向這麼仔細,很可能從來沒被逮過,但也可能受過慘痛教訓,知道必須小心。你追查紀錄的時候,可以注意有偷車、搶劫或縱火前科的人。這一類犯罪通常需要清理現場,但和被害人無須正面接觸。不用查攻擊或性侵前科,根據他下手的拙劣程度,這傢伙應該沒有暴力傾向,甚至從來沒有用過暴力。」
「嗯哼。」山姆漫不經心應了一聲。法蘭克做出僕人的樣子,彎腰將咖啡遞給他,接著在他背後朝我眨眼,我不理他。山姆辦案有個規矩,就是不和搭檔爭執計較,但總是有像法蘭克這樣的傢伙,以為山姆一緊和*圖*書張就神經粗,什麼都感覺不到。「所以我在想,凱西……現在的狀況是,排除嫌疑可能沒完沒了,但只要沒有犯案動機和線索,我就得繼續做排除的工作,沒辦法開始辦案。我在想,要是我稍微知道自己要找什麼……妳有辦法幫我分析一下嗎?」
「盡量不要露餡,」我說:「還有不要被殺。」
答應之後,我和法蘭克花了一週時間打造蕾西3.0。法蘭克白天四處訪查,瞭解蕾西、她的作息、情緒態度與人際關係,夜裡到我住處將一天的收穫灌入我的腦中。我幾乎忘了他對這種事有多麼在行,有條不紊、鉅細靡遺,而且期望我能立刻跟上。
我需要的個人用品已經收好放在門口,彷彿我即將外出旅行,讓我有種衝動想要檢查護照和機票。法蘭克幫我買了一只很棒的硬殼旅行箱,暗層做了加強,外加一個堅固的號碼鎖,只有保險櫃搶犯才打得開。箱裡裝滿蕾西的東西,包括皮夾、鑰匙和手機,全都是仿製品。另外就是屋友給她的禮物和一罐維他命C片,藥劑師在塑膠罐上特別明顯的地方寫著「抗生素錠,一日服用三次,每次一粒」。
「明天。」我說。這兩個字灼傷我的嘴唇,有如冰雪留下的印記,讓我無法呼吸。
「我知道,」山姆說,看也不看法蘭克,「要是我很快找到他,你們也就不用忙了。」
「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法蘭克說:「你為什麼死抓著他們四個不放?」
我找出香煙,因為我覺得最好不要讓手閒著。「好,兇手熟悉葛倫斯凱,也應該絕對認識死掉的女孩。別的不說,我們知道屍體的姿勢,女孩臉朝一邊,面向牆壁。任何調整死者頭部的動作,無論遮住、毀容或轉成某個方向,通常都涉及私人情感,兇手和被害人顯然彼此認識。」
法蘭克停下腳步,久久凝視著我。「要是我覺得不可能,」他反問:「妳想我還會派妳去嗎?」
聽他這麼說,我才突然明白自己之前甚少向山姆提起家暴組的工作,其實透露了許多訊息。
「說到這個,」山姆放下筆說:「等一下,妳不能因為他們是中產階級出身,就排除他們涉案。我們辦過不知道多少案子,嫌犯原本都是可愛可敬的——」
「這不表示女孩認識他,」法蘭克說:「只表示他認識女孩而已。兇手可能跟蹤她一段時間,覺得自己和她關係非比尋常,也很清楚她的生活習慣。」
遇到這樣的行動,我實在不曉得什麼叫「準備好了」。「準備好就好了。」我說。
「但你不認為我會發現什麼,」我說:「對吧?」
「好吧,」我直接開口,根本不需要檔案資料。我已經想了很多,這幾天當法蘭克像頭水牛躺在沙發呼呼大睡,窗外從黑到灰再到金黃,我一直在想。「首先,兇手應該是男性。我們無法排除女性犯案的可能,要是有可疑對象,千萬不要忽略。但純就統計來說,刺殺通常是男性所為,因此可以暫時假定兇手是男人。」
「妳看這裡,」法蘭克一手拿著叉子努力叉起剩下的米飯,一手指著地圖說:「這裡是拉索文路上的加油站,從早上七點開到半夜兩點,主要賣煙和汽油給根本不會在這裡買這兩樣東西的當地人。妳有時會到這裡買煙。還要嗎?」
「是啊,凱西,」法蘭克甜甜地說:「妳覺得呢?」
「我很好,」山姆沒有明答,他將大帆布袋扔到地上,掙扎地脫下外套。「我可以私下和妳講幾句話嗎?假如妳現在沒事的話。」
「喔,當然可以,我來想想,」我說:「不過你應該知道我能做的有限,對吧?光靠一件犯行實在沒辦法。」大部分罪犯側寫都以模式犯罪為主,根據單一案件分析很難確定是巧合或線索,經常受限於兇手的生活形態或難以穿透的心理機轉。星期三夜裡發生命案不算什麼,之後三起命案都發生在週三就表示兇手那天有空動手。要是多看兩回,或許就能揪出老婆星期三忙著玩賓果的傢伙。單一強|暴案的手法沒有意義,四起強|暴案都是同樣手法,就表示某人的女友、老婆或前妻肯定認得這是自己男人愛玩的把戲。
我在山姆身旁坐下,盡量靠近但沒有碰他。「怎麼樣?」我問。
我們反覆研究手機裡的錄影,法蘭克每隔幾秒就會手指一彈強調細節:「注意到沒有?她笑的時候,頭會微微偏右。妳做一次我看……注意她看小瑞,還有這裡,注意她看賈思汀的樣子,她在和他們調情。她看丹尼爾和艾比都是直視,但看那兩個人的目光卻斜斜上揚,記住這點……看到她拿煙的姿勢沒有?她不是叼在右嘴角,和妳的習慣不一樣。她手會貼著,從左邊吸氣。讓我看妳做一遍……注意這裡,妳看賈思汀看到霉菌很不舒服,艾比和蕾西立刻互看一眼,開始稱讚瓷磚,轉移他的注意力,這表示他們很瞭解對方……」
不知何故,側寫比我想像的還要困難。我已經分析過所有已知的事實,擠出所有蛛絲馬跡,重讀手上所有教科書,但就是無法掌握兇手的形貌。我只要伸手去抓,他就會像一道輕煙從我指間散逸,飄向地平線彼端,留我獨自張望,卻只見到蕾西的身影。我不斷告訴自己,側寫就和後空翻或騎腳踏車之類的技能一樣,只要疏於練習,直覺就會生鏽,但不表示永遠消失。
山姆小心翼翼將一疊地圖挪到旁邊,抬頭看我們一眼,確定沒有弄亂東西,接著才將馬克杯放到地上。法蘭克一屁股坐到沙發邊緣,手掌交叉抵著下巴,興致高昂。我低垂目光,不讓他們見到我臉上的神情。桌上有一張蕾西的相片,半藏在裝飯的紙盒下,是蕾西站在山楂林屋廚房的梯子上,穿著連身工作服和男性襯衫,沾滿白油漆。這是我頭一回看到女孩覺得很好:我手腕上的銬痕將我拉向地面,冷水般的巴掌打在我的臉上,將一切轟出我的心房,我差點就要伸手壓在相片上。
「他沒那麼差勁,」山姆輕聲說:「女孩還是死了。」
警署的官方說法是,蕾西因為昏迷而喪失短期記憶,忘了自己遭受攻擊,也幾乎不記得前一天發生的事。
「有可能,」我說:「但別忘了兇手是再次追上女孩的。小屋離小路很遠,當時天色昏暗,除非事前知道位置,否則可能連小屋都看不見。女孩從逃跑到被追上隔了一段時間,顯示兇手並不著急,我很懷疑他真的看見女孩跑進小屋。再說,女孩進屋靠牆坐下,除非打開手電筒被兇手發現,否則從小路根本看不見。而且一個躲避狂徒追殺的人,怎麼會打開手電筒?因此,兇手會到小屋一定有理由,我認為他知道女孩喜歡小屋。」
潔姬用大拇指和食指指尖捏著相片,目光懷疑地看了一眼。「這個,」她說:「那女的死了?」
「後來到星期六,」他說:「我知道我們吵了一架——」他輕輕摟我一下,在我額前印下一吻,「但不管。我後來還是明白一點,就是我們會吵架是因為兩人都很投入,對於這個案子,因為妳很在乎,感覺……」他搖搖頭,尋找合適的話語,「在家暴組不是這樣,」他說:「顯然不是,對吧?」
「也可能是他們拿走她的日記,」山姆說:「因為我們只有他們的證詞,說女孩沒有日記。」
麥克風很小,和襯衫鈕釦差不多,扣在我胸罩前端,雙乳之間。「幸好蕾西不|穿低胸內衣,」法蘭克說著看了看錶,「到鏡子前面稍微彎身,看可不可以。」電池在刀傷的位置,用手術膠帶固定在我的腰側,再用白色厚紗布蓋好,離販毒小子在蕾西一號身上留下的刀疤只有幾公分。法蘭克對著複雜的器材微調幾下,透過麥克風傳出的聲音清晰穩定。「我都挑最好的器材給妳,寶貝。傳輸範圍十一公里,視情況而定。我們已經在拉索文分局和重案組裝了接收器,不管妳在家或在三一學院都接收得到,只有開車通勤會超出範圍,但我不認為會有人把妳推下車。妳身上沒有錄影設備,所以有什麼需要我們看的,就用嘴巴形容。要是情況緊急需要援助,妳就說『我喉嚨痛。』支援幾分鐘內就會趕到。但可別真的喉嚨痛,就算痛了也不要說。妳要盡量多和我碰頭,最好是每天一次。」
「但你還是希望女孩死在其他地方。」我說。
我試著回想,山姆有沒有抱怨過任何事情。「我知道,」我說:「你沒有。」
「不要牛奶,兩顆糖,」山姆頹坐到墊子上說:「謝謝。」我敢說他一定很餓,但卻不想碰法蘭克買來的食物,而他帆布袋裡絕對裝滿比檸檬雞丁好上百倍的食材。我真想將手放在山姆肩上,花五分鐘按去他的緊繃。我原以為這件案子最棘手的就是臥底,但現在看來卻不是這麼回事。
「還有,」法蘭克發現我們的小動作,兇巴巴地說:「記得閉上嘴巴,別講出去,聽到沒有?這事非比尋常。」
「女孩沒有日記,」法蘭克朝著天花板說:「我問過驚奇四超人了。」
「凱西的意思是說他們很娘。」法蘭克點起打火機,這麼對山姆說。
「這是機密。」法蘭克說。
「我覺得,和-圖-書」山姆一邊潦草做著筆記,一邊說:「他應該熟悉當地。」
「好啦、好啦!」潔姬從袋子裡拿出梳子和剪刀說:「非比尋常。去幫我們泡茶,這總行吧?希望妳不介意,親愛的。」這後半句話是對我說的。
我聳聳肩說:「威脅她吧,也許。或是嚇她,讓她佩服,我不曉得。但以他這麼仔細謹慎的傢伙,要是原本有意殺人,絕對不會搞得這麼狼狽。攻擊非常突然,女孩肯定嚇了一跳,兇手大有時間把事情搞定。但最先反應的卻是女孩,是她先逃,而且跑了很長一段距離,兇手開始動作,我覺得這表示他就和女孩一樣吃驚。我認為兩人碰面應該另有目的,沒想到出了大錯。」
法蘭克的妹妹潔姬是美容師,因此星期五傍晚,法蘭克帶她到我住處幫我理髮。潔姬身材清瘦,頭髮染成金色,一點也不崇拜自己的哥哥。我喜歡她。
「手機的指紋鑑定報告出來沒有?」我問。
「不過,這不表示兇手知道女孩沒帶手機,」我說:「但也可能他要找的是更特別的東西。或許女孩曾經給過他什麼,而問題就出在這裡:女孩反悔了……兇手要嘛已經將東西取走,要嘛就是女孩根本沒帶在身上。」
「嘿,我不是來吵架的。」法蘭克從我們面前走過,將器材扔在咖啡桌上說:「我其實很高興她這樣,感覺就像真的在加護病房待了十天。嗨,寶貝。」
我們不曉得重看了多少遍,直到清晨五點,法蘭克才和衣臥倒在沙發上。當我闔眼睡去,之前的影像紛紛湧現,丹尼爾粗魯俐落的嗓音對照賈思汀的輕聲細語、壁紙的花紋與艾比雜亂的笑聲,全都宛如暗流拉扯我的夢境。
「要很多,我們還有工作要做,又是漫漫長夜了,寶貝。」
「要是妳會被人懷疑,肯定是剛到的頭幾天,還沒站穩腳步,大家眼睛都盯著妳看的時候。因此,妳第一週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別露餡。這次任務難度很高,剛開始會很累,只要一心多用,絕對會出紕漏,但妳禁不起任何錯誤。因此,放輕鬆點。盡量找時間喘息,例如早點上床或讀書,不要和其他人玩牌。妳只要撐過一週,就會抓到節奏,大家也會習慣妳回來,幾乎不再看妳,妳就會有很多時間。在此之前,妳盡量保持低調,不要冒險、不要刺探,不要做會讓人起疑的事情,連案子都不要想。就算下週這時候妳沒有發現任何有用的線索,我也不在乎,妳只要確保還能留在山楂林屋就好。要是發現什麼,我們會再評估,看接下來怎麼辦。」
我沒想到山姆會這麼說。就算你閱人無數,還是很容易被他的臉龐騙過。山姆有一張鄉下人的臉,雙頰紅潤,灰眼澄澈,眼角開始浮現皺紋,單純直率得讓你覺得不可能隱藏什麼。「謝謝,山姆,」我說:「謝謝你。」
山姆語畢,我感覺房間突然暗了下來,籠罩著徹底的憂傷,有如煙霧無法消散,令人窒息。我之前辦過的兇殺案,總是盡量在家裡做罪犯側寫。夜深人靜,我和羅伯喝著威士忌,他窩在沙發用橡皮筋玩花繩,絞盡腦汁在我做的分析裡找漏洞。薇絲塔行動期間,我們找了山姆支援。音樂與飛蛾不停地輕敲窗戶,山姆對我靦腆微笑,我只記得當時非常快樂,即使狀況頻頻,三人渾然不知大禍將至,還是一樣開心。但此刻這裡彷彿變了一個地方,顯得又擠又躁。冷掉的中國菜味道油膩,我的小腿疼得要命,法蘭克不時飄來看好戲的目光,感覺就像走進我家在哈哈鏡中嘲弄人的詭異倒影,而我心裡只有一個可笑的念頭,就是:我要回家。
山姆點點頭,抱著我的雙臂微微收緊。「開會的時候,」他說:「我其實一直在考慮該不該下達指令,要法蘭克滾回去。這件案子是兇殺案,我是承辦警探,只要我說不行……但我看妳說話的樣子,全神貫注,拚命思考……我心想,幹嘛要掃妳興致?」
由於道帝和伯恩在村裡人緣欠佳,做事又不起勁,因此便被派去重看成千上萬小時的監視錄影畫面,指認經常出現的陌生訪客。然而,監視攝影機不是為了監視外來客而架設,因此他們頂多只能確定命案發生當晚十點到兩點之間,沒有車輛直接進出葛倫斯凱。於是,山姆再度認定屋友可能涉案,但法蘭克立刻指出兇手有許多方法可以進入村裡而不被拍到。伯恩開始抱怨「穿制服的」從都柏林湧入葛倫斯凱,瞎忙一氣,浪費眾人時間。我有預感,暴力室裡一定愁雲慘霧,充滿一觸即發的較勁意味,以及走投無路與意志消沉的凝重氣氛。
「最後一件事,」法蘭克從桌上起身,找出我和他的咖啡杯,拿到廚房。我們後來幾乎不分日夜,隨時都有一大壺濃咖啡放在爐上保溫。我想我們要是再忙上一週,可能會直接用湯匙舀咖啡粉來吃。「我一直想找妳聊聊,已經想了一陣子了。」
「就算假定他們其中一人跟蹤女孩,」我說:「而且為了某種原因帶著刀子準備恫嚇對方,他覺得接下來會發生什麼?難道他真的認為可以逍遙法外?他和女孩的社交圈彼此重疊,很小又很緊密,蕾西大可以接受他的要求,然後直接回家,告訴其他三人事情的經過。一陣驚嚇恐慌之後,這位拿刀談判的老兄,除非他是丹尼爾,否則很可能會被逐出山楂林屋。他們都是聰明人,山姆,不可能忽略這麼明顯的事實。」
我陪山姆下樓,在前門和他吻別,看他手插口袋,低頭頂著強風朝車子走去。也許是強風灌進樓梯間,跟我一起回了房間,但山姆離開之後,我感覺公寓變得更冷、更荒蕪,空氣鋒利如刀。「他本來就會走,法蘭克,」我說:「你沒必要那麼機車。」
他抓著我的手輕輕一捏,伸長手臂到落在墊子後頭的大衣,拿出筆記本。「嗯,我想滿好的,還可以,主要就是清查與排除嫌疑。杜爾,就是發現屍體的人,他的不在場證明沒問題。我們查過妳提報的家暴關係人,全都排除涉案可能。我們正在追查其他資料,包括妳在重案組辦的案子,但目前沒有什麼發現。」我想到重案組的同事一邊檢閱我的辦案資料,一邊在腦中記起種種傳言和我的受害身影,頸間便忍不住抽搐,直達鎖骨。「女孩似乎從來不用網路,學校電腦沒有任何登入紀錄,也沒有My Space之類的網頁在她名下,三一學院給她的電郵信箱原封不動,從網路找不到任何線索。女孩在學校不曾和人爭執,連鬥嘴也沒有。英文系特別喜歡蜚短流長,要是女孩和誰有過麻煩,我們肯定會聽說。」
「沒有『還有』,」法蘭克從我面前走過,手指湊近我的眼睛彈了一下,「喂,妳專心一點,這不是鬧著玩的。」
狂風拍打窗戶,玻璃砰的一聲猛烈搖晃,隨即安靜下來。「所以,除非我們漏了什麼重大線索,」我說:「否則他們涉案的機率不高。」
房裡徹底沉默了一秒,就連窗外的強風也似乎漏了一拍。法蘭克之前一直沒有提到確切的日期,我斜眼瞄向桌子,只見地圖與相片猛然顫動,具體成形為波紋玻璃、閃耀陽光的樹葉與風化光滑的石頭,成為真實的景物。
「當然會,」我說:「只要你覺得有趣,不管結果如何,你都會毫不猶豫地派我去。」
週日傍晚,我們踏出重案組辦公室,他將蕾西的一週作息和論文資料影本遞給我,星期一又給我厚厚一疊「關係人」資料,包括相片、語音、出身背景和高明的剖繪分析,讓我方便記憶。星期二,法蘭克拿了葛倫斯凱村空照圖,要我記下所有細節,直到腦中也有一張地圖為止,接著他才縮小範圍,開始和我鑽研山楂林屋的樓層配置與相片。這些資料蒐集起來都很費時,法蘭克這個混球早就算準我會答應擔任臥底。
山姆抵著我的頭,我感覺他微微頷首。他一手緩緩撫摸我的頭髮,感覺很舒服,胸膛卻硬得像塊鐵板,彷彿屏住呼吸。
「這麼說還有其他好處,」法蘭克說:「要是妳搞錯小細節,就可以裝出不安無助的樣子,低聲說起昏迷的事,大家就會不好意思再追問下去。」
「還真是意外啊,」我說:「你在我這裡過夜,奧莉薇亞沒說話?」
「藏寶圖嗎?」法蘭克好心提議道:「還是皇家首飾?」
經過漫長的十天,週日感覺過得很快,有如到達頂點終於破碎的浪濤。法蘭克下午三點到我住處,幫我裝上竊聽裝置,四點半將我送到山楂林屋。那天早上,我和山姆依然照著週日的作息做事,在床上看報紙喝茶、沖澡、烤吐司、煎蛋和培根,但頭上始終懸著一只巨大的鬧鐘滴答作響,等著一瞬間讓蕾西起死回生。那四位屋友正在期待,預備歡迎蕾西回家。
「好吧,」山姆眨眼說:「我是說不用了,只要咖啡就好,謝謝。假如你們在工作,我就不留下來。我只是想……你們在忙嗎?」
「妳說的幾種可能都有一些共同點,」法蘭克雙手交叉枕著腦袋躺在沙發上,目光裡的驕傲閃爍得更加明顯:「我們要找的人計畫和女孩碰面,表示他不排除以後還有機會和她見面。他沒有打算殺人,表示接下來不大可能還有人遇害。還有這傢伙並不住在山楂林屋。」
「為什麼?」山姆問:「我和_圖_書們都曉得兇手不是為了錢。」
我想了想。以目前的情況,許多地方根本毫無章法,我應該嚇壞了才對。「不會,」我說:「很興奮。」
「其實,」法蘭克在地板上摸索,想找他的煙:「還真的有。英文系有一位女研究生叫葛芮麗,她和蕾西的指導教授是同一人。」葛芮麗在關係人名單裡,身材豐|滿,兩隻眼睛像凸出的醋栗,雙頰圓潤開始下垂,一頭薑黃色的鬈髮。「她很喜歡說長道短。五人搬到山楂林屋同住之後,她問蕾西會不會沒有個人隱私。我猜她會這麼問,其實是想探聽見不得人的男女關係。但蕾西只是一臉茫然,說她每晚都會獨自出門散步,而她只需要這樣的隱私,謝謝,她不喜歡往人群裡跑,除非是她喜歡的人,說完她就離開了。我想,我們的葛芮麗可能沒聽出來,蕾西其實是在損她。」
「妳不用理他。這個——」潔姬又看了相片一眼,接著拿得遠遠的遞給法蘭克,「真是有夠噁心,實在是。你為什麼不找正經一點的事情做,法蘭克?例如指揮交通之類的,起碼有點用處,何必大老遠花兩小時把我從——」
「妳看起來真讚,」法蘭克站在門口打量我,語氣相當滿意。他的雙臂夾了一堆黑色電子器材、線路和對講機,感覺很像〇〇七電影裡的道具,就為了幫我安裝竊聽器。「眠袋太美了。」
山姆也有沒破的案子,任何警探都有。但我敢說他只要確定兇手的對象不是我,絕對不會在意懸案又多一件。「你上星期六也沒有線索,」我說:「但你卻還是堅決反對我去臥底。」
「我只想得到三種可能,」我說:「一是確定女孩身上沒有能夠指認他的東西,例如女孩沒有將兩人的約會寫在日記裡,或將自己在女孩手機裡的號碼刪除等等。」
「但不會像這樣,」山姆將筆橫放在筆記本上,手指壓著眼角說道:「他們當然會幹蠢事,但不會做毫無道理的事情。」
蕾西,我心想,蕾西不會要法蘭克少管閒事,她自己知道該怎麼辦,我直覺認為,蕾西也絕對不會回答。蕾西會朝法蘭克打呵欠,或要他別像老太婆嘮叨說教,甚至說她想吃冰淇淋。「餅乾吃完了,」我伸懶腰說,相片從我腹部滑下去撒了一地。「我去拿,奶油檸檬口味。」法蘭克滿臉驚訝,我朝他哈哈大笑。
山姆的手又開始移動,只是顯得漫不經心。「案發那天,」他過了半晌才說:「妳到現場來,和法蘭克那傢伙打打鬧鬧,妳還記得嗎?他嘲弄妳的穿著打扮,妳也不甘示弱地嘲弄回去,感覺就像妳之前在重案組和……」
「還有我。」山姆背對我說。法蘭克蹲在地上,瞇眼盯著接收器的旋鈕,連嘲弄的眼神都懶得給我。
「我沒有排除他們,山姆,」我說:「問題不在殺人。假如女孩被人勒死或頭部撞牆喪命,我會覺得他們很有可能。就算拿刀刺人,我也認為他們做得到,只要他們手上正好有刀。問題是那傢伙根本不會帶著刀子,除非他真的想殺死女孩,但這和我之前的推斷不合。我敢打賭這四個人都沒有隨身帶刀的習慣,就算想要威脅或說服某人,也不會想到用刀,這不是他們會做的事,跟他們的出身不合。他們和人起衝突,心裡想的是如何辯贏對方,而不是亮出刀子。」
「我沒有,山姆,真的。我只是很好奇,你當初為什麼會答應。」
他在問我,但法蘭克卻大方回答:「那有什麼問題,請坐,請坐,」他揮手要山姆坐在墊子上,「要加牛奶還是糖?」
他低頭看我,臉上依然掛著微笑,但眼角周圍洩漏了其他情感,近乎悲傷。「妳感覺很開心,這星期,」他只說了這麼一句:「很高興看妳又再開心起來。」
法蘭克目光沉著,沒有閃爍迴避,語氣堅決,話裡聽不出怒氣,但意思非常明顯:別再多問。「他沒問題,」我說著起身去看咖啡,「只要和工作有關就沒事。」
是山姆。「答案來了,」法蘭克咧嘴微笑,吃力從地板上站起來說:「對妳,他是隨時隨地相信,但對我可就緊盯不放了。我去弄咖啡,摟摟抱抱就交給妳了。」
「是嗎?星期天他的重點好像不是擺在工作上。」
「這不一定,」山姆說:「假如是屋友所為,不管是男是女,都有可能將手機從蕾西身上取走,確定她沒有打電話報警或錄下任何畫面。我們知道女孩經常用手機攝影,兇手很有理由擔心自己的名字出現其中。」
「不過,」法蘭克雙腳甩上沙發,馬克杯放在腹部說:「也可能只是意外,兇手將女孩放到地上,她的頭部正好轉向一邊。」
山姆和法蘭克隨便挑了兩人偵訊,免得媒體大作文章。他們仔細撰寫文稿,說明葛倫斯凱的攻擊案件,還刻意語焉不詳,表示被害人已經送往威克勞醫院。他們在醫院派人盯梢,但女孩沒有訪客,就連屋友也沒出現。
山姆沉默片刻之後說:「沒錯,」他小心闔上筆記本,將筆夾著,「我想我該去尋找重大線索了。」
山姆嘆了一口氣,我感覺他胸膛一起一伏。「這個案子說不定是件好事,誰曉得?」
我差點以為今晚能夠這樣過去,兩人閉口不談明天,但我想是太奢求了。「還好。」我說。
山姆咧嘴微笑,用手指彈了彈我的鼻尖。「沒錯,」他說:「妳這個小潑婦。」但他眼裡依然帶著陰影。
「記得,」我說:「假裝無辜,在不被起疑的情況下,盡量多提問題。」
法蘭克放下馬克杯,開始玩我的鹽罐,夾在指間小心轉動。「我實在不想提,」他說:「但又有什麼辦法,活著有時就是這麼機車。妳有沒有發現,該怎麼說呢,發現自己有一點焦躁?」
「就是我們剛剛側寫的那個人。」法蘭克提醒山姆。
「那間屋子到處都是老玩意兒,」山姆說:「要是其中一樣很有價值……那小子繼承屋子的時候,有沒有清點家產?」
「那你怎麼不制止呢?案子是你的,你想喊停隨時都能做到。」
「該做的就是要做,」我說:「家暴組是和重案組不同,但也很好。」
「現在喊停也不容易,臥底行動已經就緒,是法蘭克的心血結晶,我無權置喙。但要是妳改變主意,我會想辦法——」
「是有一點,」我說,眼睛繼續盯著相片。伊莎貝拉、布萊恩.萊恩——這傢伙的爸媽要嘛沒有多想,要嘛就是有很詭異的幽默感——歐雷利……「我也發現了。」
「好吧,」我說:「這樣的話,我就真的想不出他們涉案的可能,起碼照目前的狀況來研判。他們有人需要和蕾西私下談話,很重要的事情,重要到不能用平常不顯眼的方式,例如找她到學校喝咖啡之類的,或是跟她一起散步或偷偷跟蹤她。不管是前者或後者,這人都打破了平常的規矩,但這五個人特別重視規矩,因此其他人一定立刻察覺有地方不對勁,包括蕾西。於是那人帶了刀子,但他們都是善良的中產階級知識分子——」
「好吧,」法蘭克開心朝山姆揮手告別,「那就祝你玩得開心囉。要是找到主嫌,記得打電話過來。」
「歡迎光臨蕾西實驗室,」法蘭克開心地說:「要喝咖啡嗎?加糖還是酸豬肉?還是配蝦餅?」
「沒錯,留下來,」法蘭克張開雙臂,朝山姆咧嘴微笑說道:「我們可以辦睡衣派對,烤棉花糖,玩真心話大冒險。」
我背靠沙發,雙手抱膝,再看蕾西助教學生的相片一眼,試著裝出無動於衷的模樣。法蘭克在房裡走來走去,越接近行動日期,他就越坐不住。
「知道了。」我說。
法蘭克很體貼,放我週六晚上休息——真是好心腸啊,老法——讓我和山姆道別。山姆做了咖哩雞當晚餐,我試做的提拉米蘇有點失敗,看起來很好笑,但味道還可以。我們談些雞毛蒜皮、無足輕重的小事,隔桌觸碰對方的手,像剛交往的戀人一樣不停交換信物,例如童年的往事和青少年做過的蠢事,彷彿分享海邊拾到的貝殼。蕾西的衣服掛在衣櫃門上,在角落裡閃爍發光,有如沙上的豔陽,但我和山姆絕口不提,一個字也沒有說起。
「誰曉得,」法蘭克說著坐直身子,開始將外賣紙盒疊好,「但話說回來,我看過手機的錄影,蕾西遇到這種情形不會說『機車』,而是『討厭』,有時會說『有夠討厭』,或是『蠢蛋』和『豬頭』,記得這一點。要是妳能告訴我怎麼從林屋走到小屋,而且不偷看,我就幫妳洗碗。」
是我讓山姆面露疲憊,我覺得自己真是混球。「他們吸毒嗎?」我問:「比方古柯鹼之類的?吸毒偶爾會讓腦袋失靈。」
「妳可不可以專心剪妳的頭髮?」法蘭克氣得雙手抓頭,將頭髮耙成一束一束,對潔姬說道:「別再轟炸我的腦袋了,潔姬?」潔姬偷偷瞟我一眼,兩人嘴角同時浮現女孩才懂的淘氣微笑。
山姆沉思良久,手指輕輕繞著我的鬈髮。「是啊!」他說:「那是當然。但希望沒有什麼意義,既然遇到了,就要充和*圖*書分運用才行。」
法蘭克走到樓梯間,轉頭回來等我。我一手按著門把,心裡突然莫名驚慌,害怕得魂飛魄散,恐懼有如尖石猛然朝我身上壓來。我曾經有過同樣的感覺,在我搬出姑姑家、失去處|子之身和宣誓成為警察的時候,在我期盼已久的事物終於出現,距離咫尺之外朝我奔來的時候。感覺就像不停上漲的無底河水,一旦橫越就再也無法回頭。我使盡全力才讓自己不像溺水的小孩一樣尖叫出來:我不想幹了。
我沒有對山姆說,我那一週其實過得很愉快,因為我覺得自己不該這麼感覺。我喜歡挑戰,雖然我偶爾會想起自己的處境相當詭異,而且只會越來越怪,但這件案子就像莫比烏斯帶,很難讓人頭腦清醒。我身旁四處都是蕾西,彼此接觸交疊,直到複雜得無法明辨,搞不清你講的是哪一個。有那麼幾次,我差點脫口而出,問法蘭克蕾西過得如何。
「是,」我說:「抓出神秘怪客。」法蘭克說得頭頭是道,但他說話向來如此。我還是覺得山姆直覺正確,法蘭克這麼做不是因為他認為有可能逮到兇手,而是這個案子千載難逢,怎麼也想像不到會有如此離譜的巧合。但我決定不去理它。
「妳覺得呢?」山姆打斷法蘭克的話,直接問我:「他們有誰吻合側寫嗎?」
「妳覺得自己辦得到嗎?」
「過去這幾個月,我應該是很差勁的伴侶吧。」
「我不曉得是因為這個案子,還是之前就已經這樣,我也不需要知道。如果只是臨場緊張,只要踏進屋子大門就會沒事,但我還是要跟妳說,要是不是,千萬別慌。不要胡思亂想,否則只會把自己逼瘋,但也別試著隱瞞,而是反過來利用它。蕾西這陣子會六神無主是很自然的,妳沒有理由不好好發揮。總之兵來將擋,不管是不是和妳的預期不一樣。妳手邊有什麼都可以當成武器,小凱,都可以。」
穿著完畢,我對著門後的全身鏡檢視自己,竟然一時認不出鏡子裡的影像,接著莫名其妙地很想大笑,因為感覺很諷刺:這幾個月在家暴組,我每天穿得像粉領芭比,現在臥底喬裝成別人,反而穿得更像原本的自己。「妳看起來不錯,」我走出浴室,山姆淡淡一笑說:「感覺很自在。」
「不過,」法蘭克又好心說道,顯然因為太無聊了,想轉換立場,「這世界上做蠢事的聰明人比比皆是。」
「不是,」我說,我起碼還確定這一點:「絕對不要。」
剪完頭髮,我簡直變了一個人。我從來不曾將劉海修得這麼短,雖然只有毫釐之差,卻讓我的臉龐感覺更加年輕、素淨,明眸大眼,給人有如模特兒般純真的錯覺。那天晚上就寢之前,我看著浴室鏡子裡的身影,越看越覺得那不是自己,越看越想不起我原本的模樣,直到完全忘記。我放棄再想,朝鏡子比了中指,上床睡覺。
我搖搖頭說:「我不排除跟蹤狂犯案的可能,但就算如此,女孩也該認識他。還記得女孩是胸前中刀嗎?她沒有逃跑,也不是背後遭人突襲,而是兩人面對面。女孩看到兇手,甚至和他談了一會兒。女孩沒有出於自衛而受傷的痕跡,我覺得這就表示她毫無提防。兇手離她很近,女孩也很自在,直到對方拿刀刺了她。換成是我,假如有陌生人三更半夜出現在鳥不生蛋的地方,闖到我面前,我絕不可能那麼放鬆。」
法蘭克眉毛一挑。「我不想一直提,」他說:「但我和凱西警探就是在忙這件事。」
當然,這一切都讓法蘭克火冒三丈,講話越來越不留情,越罵越誇張:「我想他們根本是邪教徒,認為科技是撒旦的詭計,月圓的時候會對家裡的植物唱歌。別擔心,要是他們開始亂搞男女關係,我就立刻把妳調走。看他們那個樣子,我想妳有得好受了。這年頭怎麼有人家裡不擺電視?」我沒有對法蘭克說,但我越想越覺得他們的生活一點也不奇怪,反而讓我深深著迷。都柏林近年來步調飛快,擁擠競爭,人人都怕被甩在後頭,只好大聲嚷嚷免得被時代淹沒。我從薇絲塔行動開始也是如此匆忙,一路咬牙往前,無論遭遇什麼都不停下腳步,他們四人毫不在乎的優雅生活(刺繡,天哪!)彷彿甩了我一巴掌。我不但忘了緩慢,也忘了怎麼去要一樣緩慢、輕柔、寬廣而步調堅定的事物。山楂林屋和四人的生活在我心裡宛如井水一樣清新,又像炎熱午後橡樹底下一樣蔭涼。
相較之下,女孩扮演的蕾西善變許多,飄忽任性,反覆無常,感覺有如暹羅貓,面對朋友蹦蹦跳跳,嘰嘰喳喳,不時耍點淘氣,對外人卻冷淡如冰。這點讓我很頭疼,我無法回溯女孩的行徑,瞭解她目的何在,想用蕾西這個精心設計的工具完成什麼。
「嗯,」山姆輕聲說:「沒錯。」
我真不曉得這個男人怎麼受得了我。「而且你很清楚,要是你替我做決定,我一定會把你屁股踹扁。」
我白天都在練習,模擬蕾西的筆跡、走路的方式與口音。我運氣不錯,她講話帶一點老派的都柏林郡腔,可能從電視或廣播談話節目主持人學來的,和我口音相去不遠。我模仿她說話的抑揚頓挫和笑聲,當我第一次發出同樣的笑聲,輕快無助有如泡沫,尖細彷彿被人搔癢的小孩,我差點沒被自己嚇死。
山姆聳聳肩說:「法蘭克講的確實沒錯,我們對這件案子毫無頭緒,臥底可能是唯一的辦法。」
我就知道。我像小孩翻動學習卡一樣翻閱相片,努力集中精神將人名記住:華爾、奈麗根、蘿洛……「說吧。」我說。
山姆的頭僵住不動說:「妳要我喊停嗎?」
「妳會緊張嗎?」
「這些分析要派上用場,」法蘭克說:「也得先搞清楚女孩究竟認識哪些人才行。」
法蘭克搖搖頭,大步走向水槽。潔姬將我的頭髮梳到眼前,朝我眨眨眼睛。
「我實在不想這麼說,但我早就和你們講過了,」法蘭克邊找杯子邊說:「但人生有時就是得做不想做的事。」
山姆非常希望兇手是那四人之一,我也很想說是,管他偵辦會受影響。我只想讓枯竭的表情從山姆臉上消失,讓他眼裡恢復一點神采。「就統計來說,」我回答:「他們確實很接近。年齡符合,是當地人,頭腦聰明,又認識蕾西,而且是最認識她的人,通常兇手十之八九是這樣的人。他們都沒有前科,但我剛才說過,他們之中可能有人曾經在哪裡做過什麼,只是我們不曉得。起初我也覺得應該是他們沒錯,只是我越往下聽……」我雙手搔頭,不知道該怎麼表達:「他們有一件事讓我不是很相信。我們有除了四人之外的依據,證明女孩通常自己散步嗎?從來沒有其他屋友一起?」
山姆點點頭說:「我也這麼認為,妳覺得兇手應該多大年紀?」
另外,我回農莊向姑姑、姑丈和朋友報告,含糊說起我要接受訓練,接下來幾週不會出現。山姆散播消息的方法是找奎格利聊天,他是重案組的誤會大王。山姆私下對奎格利說我留職停薪,打算讀完學位,這樣要是有人在城裡看到我一副學生樣,才蒙混得過去,奎格利這個人屁股大,嘴巴也大,而且向來不喜歡我。我想不出二十四小時,警署裡所有人就會曉得我離開工作,說不定還不忘加油添醋,說我懷孕、精神病發作,甚至染上毒癮。
星期四,法蘭克開始連珠砲似的對我發問:妳早餐坐在哪裡吃?鹽巴放在哪裡?星期三早上誰載妳到學校?妳指導教授的辦公室是哪一間?只要我答錯,他就會集中火力,從各個角度切入,不管是相片、往事、手機影像或訪談錄音,直到一切彷彿變成我的親身記憶,答案脫口而出為止。接著他又開始追問:妳前年耶誕節在哪裡過?星期幾輪妳採買食物?坐在沙發上的法蘭克,簡直就是真人發球機。
星期二傍晚,我和法蘭克坐在我家地板上,地圖相片散落一地,兩人對著充當咖啡桌的破爛木頭矮櫃吃中國外賣。那天夜裡風雨交加,強風狂亂襲擊窗戶,有如喪失心智的暴徒,我和法蘭克都有點神經緊張。我背了一整天的關係人資料,精力過剩,法蘭克來的時候我正在倒立,免得彈到天花板上。法蘭克動作匆忙,一把將桌上的東西掃開,嘴裡唸個不停,將地圖和餐盒擺好。我不曉得在他有如XBox遊戲機的腦袋裡藏了什麼,也沒必要問,而他也沒對我說。
「想到什麼都可以。」
山姆就住在我說的那種地方,荒郊野外的詭異新社區。他已經筋疲力竭,窗外又開始狂風大作,掀動屋瓦。「別開那麼遠路,山姆,」我說:「尤其是這種天氣。你今晚就留下來,我們會忙到很晚,不過——」
晚飯之後,我們蜷在沙發上。我點了壁爐,山姆將光碟放進音響裡。這一晚就像其他夜晚,除了我明天要換上的衣服和我體內加速的脈搏,這一刻只屬於我和他。「妳都好嗎?」山姆問。
山姆笑了,但不是很明顯:「我不是在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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