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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之神3:網路連續殺人魔

作者:約翰.道格拉斯 史蒂芬.辛格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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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曲

序曲

一九八〇年代中,我在美國聯邦調查局任職已超過十個年頭,期間在維吉尼亞州匡提科鎮協助創設了行為科學小組,透過罪犯性格側寫技術,上山下海、縱橫全國,追查連續殺人犯,並協助執法部門指認美國最危險的罪犯。隨著行為科學小組的成功,名氣愈來愈大,全美各地的警察單位紛紛要求我們協助破解棘手的案件。我沒有其他同僚可代勞,但又有愈來愈多人要求聯邦調查局的協助,我怎忍心拒絕那些追捕連續殺人犯的執法人員?我又怎能忍心不去幫助那些受害者的家屬?我要到何時才學會拒絕?一九八三年終於有了答案。我陷入昏迷,幾乎送命。這次與死神擦身而過的經驗逼得我不得不減少工作量,認真考慮退休。一九九五年,我離開了這份我熱愛的工作。
最重要的是,網際網路進駐家庭,讓我們對這個令人讚嘆的科技產物有了另一層面的思維。這個新思維的核心非常簡單:「充分瞭解電腦的功用以及它能連結到什和-圖-書麼樣的人。電腦能邀請全世界的人到你家,只是,每個人你都歡迎嗎?」
換句話說,你自己得充當人類行為的側寫專家。你不單單要瞭解網路上認識的人、他們的慾望及動機為何,也必須瞭解自己:你的弱點是什麼?你最私密的慾望又是什麼?在何種情況下你最容易受到操縱?你害怕什麼?哪一類的諂媚最容易打動你?你如何看待自己?你希望別人怎麼看你?你覺得你欠缺的哪個部分是只有另一個人能滿足的?你的「情緒按鈕」(emotional buttons)在哪裡?有多容易被觸動?哪一部分的你是你能充分掌握的?哪一部分的你樂意讓別人掌控?
罪犯找到了一個新的獵場,不同的是,過去他們盯上的只有少數幾個人,網路犯罪者卻可以同時聯絡、操縱幾十個、幾百個,甚至幾千個受害者。他們不再在街上徘徊,物色可能的受害者,他們改在網路上搜尋加害的對象。一來,可能性無限,和*圖*書二來,多數執法人員不諳這種最新科技產物,遑論找出這些犯罪者並加以制止。執法單位能夠追蹤網路罪犯的人手經常不足,再加上網路偵查極端複雜,如果他們早個幾年獲得足夠的資源,那麼本書的故事情節將截然不同,受害人數也會大幅減少。
雖然離開了調查局,但是我想教育大眾保護自己、遠離危險罪犯的渴望依舊不減。我在《破案之神:FBI特級重犯追緝實錄》一書中描寫了我在聯邦調查局的經歷,希望提供給普羅大眾一個管道,瞭解聯邦政府如何應用資訊及技術來鎖定並逮捕連續殺人犯。我也應邀在各大學演講,告訴莘莘學子如何避免讓自己成為受害者。每次演講結束,都會有聽眾上前來和我分享他們遭受暴力的經驗。當我握著他們的手、看著他們的眼睛,可以體會這些人曾經被強|暴、搶劫或受到很深的傷害。他們是「沉默的受害者」,恥於、甚至羞於站出來將遭遇告知執法人員,他們害和_圖_書怕司法體系會讓他們二度受傷。我深信罪犯應該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不過我不能指責這些受害音不願挺身作證,因為他們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之中。而教導大眾如何保護自己,避免成為罪犯的獵物,是教我最感欣慰的事。
羅賓森的案例本身是個精彩絕倫的故事,值得寫出來和那些試圖在網路尋找羅曼史和性|愛的人分享。對我個人來說,也是讓我一窺堂奧、瞭解高科技創造出來的新式情感及犯罪世界的最佳門道。新機器創造新罪行,當然,還有新的執法工具。羅賓森在網路上創造了歷史,而將他緝捕到案的執法人員也諦造了歷史新頁。
這些問題有些是信手拈來,有些則不。下面這個故事證明這些問題竟然攸關生死。
二〇〇〇年,與我合作寫書的史帝芬.辛格勒(Steven Singular)告訴我,他曾追蹤發生在堪薩斯城郊區的約翰.羅賓森(John Robinson)一案。我開始研究這個案件,並和幾個偵www•hetubook•com.com辦此案的人士進行訪談。我研究得愈深入,興趣就愈濃厚。這是第一樁利用網路犯案的連續殺人案。羅賓森透過網際網路尋找受害者,運用魅力及美好生活的保證,引誘受害者來到他的地盤,然後將她們殺害。這樁案例是網路被社會上最危險人物濫用的絕佳明證,顯示出具全面性犯罪背景的罪犯能將其犯罪技巧轉移到高科技世界,更凸顯出人在網路世界是多麼脆弱。我先前研究連續殺人犯,很自然地受到這個犯罪故事的吸引。我突然有種新的使命感:告知大眾,在真實世界該提防的危險,在網路上亦然。絕不能一廂情願,以為虛擬世界中每個人表明的都是真實身分,一旦登入網路,開始交換電子郵件,可得更精明,更提高警覺。
本書的目的是教育大眾,也意在警告大眾。網際網路已改變人類自我保護的防禦本能。在真實世界裡,你能察覺到那些可能傷害你的人所發出的訊息,藉由直覺、生存本能、感官知覺及常識,判斷是否有危險https://m.hetubook.com.com靠近。但是在網路空間,知覺感官及其他本能根本派不上用場。你身處於一個超乎想像的幻想世界,根本無法得知在電腦另一端和你互動的陌生人全貌,遑論他呈現的是經過仔細篩選的極小一部分自我。在這樣的互動模式下,必須格外清楚自己的身分及行為分際,並提防潛藏的獵殺者。如果本書提到的女性能有這樣的體認,她們今天可能還活在世上。
我相信執法人員在打擊犯罪這件事上一直在進步,直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新科技出現。網路在九〇年代中問世,為我們社會帶來了諸多貢獻,但也變成一個全新的犯罪溫床,有如拓荒時期的狂野西部重現江湖,不過這次可不是牛仔和印第安人或執法人員和持槍歹徒在美國邊境互相開槍;情況遠比當年複雜得多。新形態的罪犯只要坐在電腦前打打字,就能詐騙、搶劫、操控、引誘全世界的人,甚至謀害人命。看到網路犯罪如此猖獗,我瞭解到我們在聯邦調查局所發現的技巧和見解,可能也可以應用在網路犯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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