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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仙

作者:陳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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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5章 使用年限(下)

第2805章 使用年限(下)

反正何宗良發話了,他不過問一下也不好,於是打個電話跟劉曉莉了解一下,劉記者卻是肯定地回答,墓地使用期限就是二十年,「……我專門落實了的。」
不到兩平米左右的一塊地——按建築面積算,也超不過三平米,劉曉莉拿自己的工資比較了一下,明面上她的工資是九百多,一年不吃不喝,也才勉強死得起一次。
果然,你就是捱過一陣算一陣啊,陳太忠聽得頗為無語,他真沒什麼好說的,這年頭的幹部本來沒幾個勇於任事的,推諉扯皮的現象極為嚴重,現在上面都有文件了,下面的不作為那就是理直氣壯了,「凌廳長,咱們就不能做點啥嗎?」
「可是部里有文件,咱能做啥?我就不知道,他們怎麼算出來這二十年的……他們拍腦袋做個決定容易,夾在裏面受氣的,還是咱下面辦事的。」
他相信,這裏面是該有些說法的,比如說死人跟活人爭奪生存空間之類的,但是這二十年也……太短了一點吧?你起碼定個一百年,到時候也就沒啥紛爭了不是?
無非是一個憑弔先人,寄託生者哀思的地方,偏偏就變成了眼下這樣,劉曉莉在文章的末尾寫道,「想到自己死後二十年,兒女們該為我考慮續費的問題,一時間就有點困惑——死者會打擾生者的平靜,這墓地到底該不該買呢?」
「我們就是蓋個章,具體還是得下面操辦,」凌洛猶豫一下,估計他自和_圖_書己也忖度瞞不過陳太忠,於是就又嘆口氣,「二十年使用期限,這是部里規定的……我這兒能做的也有限啊。」
「凌廳長你這麼說可就沒意思了,民營公墓的審批,廳里也不管?」陳太忠冷哼一聲,殯葬這一塊,可是民政系統難得的肥美部門,是劉愛蘭一聽都不想插手的。
宣教部里,不少人都知道,這劉曉莉跟文明辦陳主任關係不錯,於是這個消息就輾轉傳到了陳太忠的耳中。
他這話雖然對部里很不敬,但是對方既然都考慮「闢謠」了,他也就不怕說得再直接一點,陳太忠聽得悵然一嘆,默默地掛掉了電話……那些高高在上的公僕,怎麼就敢發文,將使用期限定在二十年呢?
素波現有的五家墓地里,有兩家是民辦的,但是五家中最便宜的一家,想買一塊墓地,也得花八千塊,買一送一的話倒是能便宜一點——就是那種合葬墓地,打折下來也是一萬三。
「這傢伙還真不消停,」陳太忠聽說此事,也很有點哭笑不得,才說你沉默了一段時間,馬上就又整出這麼大的動靜來。
至於說下面人的彙報中,沒說明文明辦里具體是什麼人在支持,他也沒再問——本來就是一時興起過問一下的事情,知道那麼多幹什麼?
憑良心說,一般人死了才能佔多大一塊地?而且公墓也都是建在荒瘠的場所,既非耕地也非林地——至於那些不和*圖*書一般的人,墓地不但大,人家肯定也不受二十年的限制。
「謝謝頭兒的關心,」陳太忠微微一笑,接著又壓低了聲音,「我是聽說離省警察廳不遠的銀河賓館,有人昨天就買了機票,今天好像……也不會退票。」
他一震怒,手下立刻有人去調查此事,反正商報是掛在經貿廳下的,分分鐘就有人敲定了發文作者——「這個劉曉莉在民營媒體里很有名,文明辦有人對她的工作很支持。」
那就我來吧,陳太忠心說那也算我的招呼打到了,於是走回辦公室給凌洛打電話。
「你想做什麼,先跟我商量,能支持的我一定支持,」秦連成隨口答他一句,又嘆口氣,壓低聲音發話,「你今天在市警察局,很不冷靜啊。」
這裡有個典故,民國時期軍閥楊森統治成都,對挑糞者收取稅費,有人作詩云「自古未聞糞有稅,如今唯有屁無捐」,而何秘書長以文采自矜,一眼就看出了記者的影射。
「唉,」陳太忠一聽也是嘆口氣,部里規定的,下面真是沒有權力推翻,「可是這人埋進墓地二十年之後,還得續費……老凌你不覺得荒唐嗎?」
不成想這篇文章被省委秘書長何宗良看到了,一時間大怒,「這麼寫是什麼意思?這是影射咱們的制度,還不如楊森統治下的四川!」
「我也想做啊,今天跟我反應這篇文章的,也不是一個兩個,還有省領導呢,」凌洛苦惱地www•hetubook.com•com嘆口氣,《天南商報》是一大早發行的,現在都下午四點了,他確實接了幾個電話。
「我總覺得,也許能做點什麼,」陳太忠皺著眉沉聲回答,他想說的是,我總不能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冷漠和麻木,不能習慣無動於衷,但是這話想一想可以,說出來未免就惹人恥笑了,因為這是不成熟的表現——哪怕秦主任跟他關係很好。
所以他只能苦笑一聲回答,「這個東西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等到期了,肯定不止一個人到期,這群情一激憤,上面的領導做決策的時候,也得考慮不是?」
「出這個拍腦袋建議的,還有通過這個決定的,也不知道腦子裡想的是什麼,」陳太忠悻悻地嘆口氣,可能那些人怕殯儀館亂收費,定個二十年的上限——這是最好的猜測了,然而,要是真的因為這個緣故的話,那才是真正地可笑。
這是用既成事實和民意綁架政府,陳太忠聽得明白,心說到時候反正你老凌退了,板子再怎麼都打不到你身上,「難道咱們現在就不能辟個謠什麼的,安定一下民心?」
不過這事兒說大不大,說小也不算小,《天南商報》不但歸宣教部管,同時墓地這種現象,似乎也跟精神文明建設有點關係——生者對死者的思念,肯定是屬於精神範疇的。
這僅僅是說收費周期,跟使用年限似乎還沒啥關係,但是等到了98年,民政部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m.hetubook•com•com理意見的通知》,明確了這個模糊的概念:「今後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
他正忿忿不平呢,秦連成推門進來了,隨便聊了兩句之後,就看到了桌上的天南商報,苦笑著搖頭,「嘿,你也在看這個?民政部的規定,咱們也做不了什麼。」
到那時候我早就退了!凌洛不以為然地撇一撇嘴,然而遺憾的是,這話他只能放在心裡想一想,卻萬萬不敢說出來,哪怕再實打實地過二十年,陳太忠也才四十齣頭。
下面人聽說了「楊森和四川」的點評,專門找人了解了一下,就知道何秘書長到底是因為什麼生氣了,所以對宣教部那邊,消息傳遞得就很到位。
「哈,你這傢伙,害得我白為你擔心,」秦連成聽得笑了起來,不過他心裏,卻是有點小吃驚,你小子監視中紀委的人也就算了,居然還敢跟我說出來……
一聽說有這種事兒,劉愛蘭也愣住了,好半天才笑著搖搖頭,「這個事兒恐怕我不行,還得陳主任你去,殯葬這一塊,凌洛不可能跟我鬆口。」
文明辦?何宗良一聽也有點頭大,文明辦可不就是宣教部的?管宣傳的人里,都有人支持,這件事怕是……又要費點周折,「把這個情況,跟宣教部說一下……積極向上的事情那麼多,為什麼一定要報導這種負面消息?」
凌廳長也不知道在忙什麼,好半天之後才接起電話,一聽說是這事兒,和*圖*書他就苦笑一聲,「你快別說了,商報那篇文章,讓我被動得不得了,她一口一個民政系統啥的,這年頭的公墓,都是歸各地民政局管的,廳里就管著仨烈士陵園,還有倆托地方代管了。」
這話才一出口,他就後悔了,果不其然,凌廳長在電話那邊重重咳嗽一聲,「我說陳主任,你讓咱民政廳……辟部里的謠?」
你限定了數量,也禁不住別人炒單價不是?
這還不算什麼,尤其要命的是,為了報道的公正性,她還特意地查證了一些文件,發現這墓地,死者也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未來的某個時刻,死者可能面臨拆遷或者喪失使用權的問題。
——這個劉曉莉,居然揣測國家政策是死後二十年還要收費,這心思就太惡毒了,史上從未聽說埋進墓子二十年還要收費的情況,簡直比楊森收「大糞稅」還惡劣嘛,信口開河,這不是一個合格的記者該做的,也不是一個有責任感的媒體該刊載的。
陳太忠最近沒怎麼在意《天南商報》,而劉記者這篇文章,寫的也沒有什麼針對性,純粹是對現在社會現象的報道,別人看了也就……只是看了。
那就找劉愛蘭吧,陳太忠想起來最近劉主任跟民政廳聯繫得比較緊密,說不得拿起報紙去找她,還好,劉愛蘭居然在辦公室。
這個時間有多長呢?1992年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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