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過客,匆匆

作者:飄阿兮
過客,匆匆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後記 關於《過客,匆匆》那些事兒

後記 關於《過客,匆匆》那些事兒

而這個番外,我也恰是在08年2月14日那天,。絡上(那是後來貼的,晚了幾天)。這算是惡趣味吧,我寫《作繭自縛》時是08年8月7日,七夕節那天,同一天將第一章的初稿貼上的。而那個故事的開頭,恰好也發生在這一天。
就這樣,幾千字的番外在情人節的夜晚貼到網路上了,居然有讀者(ms主要是友情的成分)。過了一兩天,這少數讀者中的少數人問:「咦,正文呢?只有番外沒正文啊?」於是我開始寫正文了。
轉入正題。絡言情,然後……被坑得痛苦,被虐得凄涼。我要翻身當主人!我也要寫文,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我想調戲誰就調戲誰,我想虐就虐,想坑就坑,我是奴隸主我怕誰。
後來大概是幾張圖片給了我新的啟示。讓我想想,大約起因就是一張鬱金香圖片,以及一份情人節廣告,我雖然已經對我的宏偉計劃望而卻步,但是萌生了先寫個番外玩玩的念頭。
接下來是江浩洋。因為卡在男主角不知該如何出場的問題上,所以初始版本中,男配江浩洋先出場了。這個角色,或許明眼人能看出來,其實是照著我非常喜歡的一本書中的男主角來設置的。因為太喜歡,不忍心讓他作炮灰,所以在整個故事里,包括各個涉及到他的番外,他儘管戲份少,但是待遇並不差於主角。他沒受過大虐,沒有為了故事進展損傷過形象,甚至在那個書版的番外里,他有一個非常不錯的結局。最初我有想過,他與安若分手的原因是因為他出軌,後來不知怎麼就棄了這個設定,大概當時我想把出軌這條線送給程小二。結果寫到那兒時,小二也沒有真正的出軌,也許在我心目中,男人一旦實質意義上以不道德的方式出了軌,就再不可原諒,所以能免則免了。
後來我的編輯說:「男主角出場是不是太晚了?」我說,嗯,是啊。於是出書版里,這一段提前到了第一章。我更喜歡書版的這個開頭,但是在當時,我根本寫不出來。
所以,每次有小讀者說:這個女主角啊,有什麼好啊,真我們完美的男主角到底看上她什麼啊。我都有一股火氣,噌噌噌,冒上了頭頂。
我一點也不介意別人罵男主角,但是遇上沒完沒了罵我女主角的……
《過客》的結構很像《豆芽小姐》,前面是倒敘,然後故事回到,一直講敘到故事的開頭,再繼續發展。故事中男女的關係多少也是有點像的,男主角對女主角的追求,若有若無,若隱若現。重聚時,因為女主對男主的極度不信任,以至於男主的回頭之路困難重重。過客故事的敘述次序,以及非常平實的文字基調(其實我也只會寫平實基調,稍一華麗就駕馭不了),就是參考這故事來的。另一個參考點,是程少臣的媽媽,蕭老太太的個性,與《豆芽小姐》里男主的媽媽的個性很像,刀子嘴,豆腐心,面冷心熱。
還有兩個看似多餘人物。一個是陳曉城,這個名字發音與小二無比相似的年輕人,其實就是一個惡搞符號。這個故事儘管是第三人稱,但我的敘述角度自始至終只有一個,就是從安若的眼睛看整個的故事,程少臣的想法,永遠無法真實的體現出來。所以我借了陳曉城的嘴,在他即將再度出場前,把他的其實並不浪漫的回頭動機描述了一下。而且安若對陳曉城的態度也很值得玩味,她是個對任何人都友善的女性,唯獨對陳曉城,算不上太友好。可見在她的潛意識裡,她是把他作為程少臣的替身對他很與眾不同,給過他特別的優待,也對他有排斥感。畢竟這孩子與那傢伙確有相似之處,名字,特長,以及那一曲大黃蜂。所以後來安若對程少臣的再度出現那樣的排斥,因為他攪亂了她的生活,在這裏算是一個伏筆吧。
我向來是計劃的巨人行動的矮子。我在每天隆隆鞭炮聲里想啊想,卻又懶於下筆,眼見著假期結束,上班了。沒了鞭炮聲響,我更沒寫字的感覺了。我心想,告非,得,我又一個美好的計和_圖_書劃如肥皂泡一般在我生命里消逝了,再次哀悼一下吧。
受驚嚇的後果是,我的心跳十分鐘后才恢復正常,然後我得到了男主角該怎麼出場的靈感。
(四)
q:這女的真是我見過的最討厭的女主角。
(六)
其實所謂蘿蔔青菜各有所愛,沒有一個故事可以讓所有的人都滿意,何況像我寫的這種缺乏思想境界與生活內涵的小文章。但如果《過客,匆匆》恰好是你喜歡的故事,我會覺得很榮幸,並十分感謝你的喜歡。
麗江嘛,那是我的蜜月地,包括古城裡某位納西族姐姐的感慨,那都是原話。當時天上下了冰雹,我倆在那家店裡避雨,貓先生直到兩年後還對那位姐姐念念不忘,說摩梭女如此純樸,相見恨晚。他說一回我揍他一回。還有,我真的在那家店裡買了三條不同顏色的手織的披肩。
沈安若這個名字,最初我的設想是「沈平安」,後來這個樸實無華的名字因為被某一支境況慘淡的股票牽連,我怕我可愛的女主角被讀者們懺怒,於是忍痛改了名字。現在看起來,「沈安若」當然要比「沈平安」好聽一些。
雖然半秒鐘后我就認出那是屋主之一,但那沒能阻止得了我的大腦與行動的不配套,所以我尖叫「啊」,把半躺在沙發上睡著了的貓給嚇醒了。他說:「半夜三更的,你想嚇死人啊。」喵的,典型的惡人先告狀。
(三)
只是嘛,那個番外寫到大半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不讓他們離婚,這番外我就寫不下去了。所以,我思考了十秒鐘后,決定:離吧。
都市故事一向都很容易撞車,無論框架,或是細節。因為經典的東西太多,有一些幾乎已經成為公式,不由自主地就按那種模式寫了。這個故事里自然有很多處,比如,偶遇,分分合合,豪華的宴會,鮮花美鑽,誤會,流產,一切俊男美女故事里必備的元素,這個故事里都沒缺少,俗吧俗吧大家一起俗。
至於程少臣,最初直到寫了大半的番外時,也沒想好他的名字。不只是名字,連他的個性是怎樣的,我都沒有設定,所以在番外里,他出現的場面非常的少,而且場景模糊。因為女性寫女人時,其實有一種天分,可以自然而然地將自己所熟悉的或者比較欣賞的一種個性代入,而寫男人,就沒那麼容易,何況我對寫故事全無經驗,所以刻意地模糊了他的個性。
喔,還有個細節一定要提,就是關於程小二同志的混蛋事迹之一,馬上要出差了才通知妻子。那是我家貓先生的專屬,而且我記得他做了不止一回。還有一次,我本以為他晚上回來,但是他中午就回來了。可氣的是,他不但沒告訴我他回來了,甚至我因為公公的事撥了個電話給他,他都沒說已經到家了。那時我一心以為他還在上海,因為天氣不太好,我一度擔心得要命。這一個,我好像也寫過了,在開頭。
這樣的地方很多,不再一一列舉。對了,倒是有一處,兩人關係徹底崩潰的那一夜,那一段寫的時候很順理成章,覺得就應該這麼發展,直到寫完了才發現,惡,擦汗,這一段好像與《飄》有些像啊,所以後來出書版我把場景改換了一些。其實恰恰這一段,寫的時候真沒想過要去參照什麼,而且《飄》這本書我有十年沒重讀過了,真是非常的湊巧。
這一點說起來真要感謝貓先生了。故事里,程先生喝得有一點點高,悄無聲息回了家,把剛洗完澡的女主角嚇了一大跳。事實上,就在那之前的一兩天,貓先生又一次捨身為公去做三陪(陪吃陪喝陪聊),我估摸著他至少要夜裡十二點歸家,誰料那日他早回來一個小時。於是一邊洗著澡一邊天馬行空想象著的我,一走出浴室門,就發現黑燈瞎火的客廳里坐著人,而我居然沒聽見門開的聲音。
寫著寫著又寫了幾天,我的十位數讀者發現不對勁了:「咦,男主呢?倒底誰是男主?」「放男豬!放男豬!」
年過完了,鞭炮放完了,連幻想中本該hetubook.com.com只是鬧鬧彆扭的男豬女豬都被我搞離婚了,原先構思的那個以新年開始的開頭似乎也寫不下去了。正逢當日工作很煩,領導找我麻煩,同事拖著我講八卦,所以就有了那個模擬了一下《長腿叔叔》開頭第一句話的網路版的開篇。
至於那位施董事長,把他擺出來,也算是為了證明,安若其實是個很有魅力的女性。雖然整個故事始終沒有描述她長得多麼美艷動人,多麼讓人一見便難忘,但她個性里的確有很吸引男人的成分,所以程少臣當初一時興起去追求安若,雖然腦抽的成分是有,但也並沒離譜。安若本來就是他比較欣賞的,認為可以作妻子的那一類女性。而安若對施的落落大方的態度,對比她後來對江浩洋的大方態度,再對比她對程先生後來的無禮態度,足見她對程少臣的感覺永遠與對別人不同。女人只有對自己很重視的人才會任性與失禮,儘管她可能不承認。而她在與男人交往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那種精神潔癖,是程少臣一年半以後再回來,而她仍然留在原地的主要原因(程少臣真tmd幸運)。
a:喜歡她的一切唄。男人啊,就是貝戈戈。
阿蠻是我最喜歡的台灣小言作者之一,而這本書,是我認為她寫的最好的書。但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我曾經向無數人推薦過這本書,有人愛若至寶,比如我,而有人則視為雞肋,比如我表妹。
在開寫《過客,匆匆》一周年到來之際,想搞點紀念,但是文字障礙了,審美疲勞了,所以只好扯些廢話。
我甚至能清楚記得當時的地點。我在廚房裡邊洗碗邊想:我要寫一對不相愛的男女,莫名其妙結了婚,男人有外遇,女人不在乎。但是後來兩人都煩了,於是鬧離婚……當然不能那麼便宜了他倆,離婚時要使勁地折騰幾下子……最後兩人發現,即便是不相愛,但對方已經深深地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成為習慣,想要放棄並不是那麼簡單的事。然後我還想了一句甚是狗血的點睛之語:我或許不愛你,但我已經離不開你(呃,請吐吧)。
一個婚姻的崩潰,往往不是大事件,而恰是一件又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量變引發了質變而導致的。當安若對婚姻沒期待的時候,她得過且過,一旦她投入了很多的情緒進去,而程少臣卻沒有任何改變,甚因為她的入戲而更加地放心,天性敏感的自我保全體質,令她迅速想要逃避。儘管她招了很多讀者罵,可我還是要說,在這個婚姻里,至少一直到離婚之前的幾個月,她是盡到了做妻子的本分的,而那位被寬容讀者稱作完美男人的程先生,倒是始終沒什麼身為人夫的自覺。他被妻子主動拋棄,實在是活該,而且最後的離婚,是由他拍板釘釘,而不是安若。事實上,在那種情況下,在他遭遇失了父親與孩子的雙重打擊的情況下,如果他不想離婚,善良的安若是不會再強逼的。
以前有位朋友提醒我,說這文中的支線人物太多,以至於不細讀分不清誰是誰。我也覺得。但是因為寫得太隨興,難免凌亂,但每個人物的出場,都是有原因的。在讀者看來多餘的東西,在作者這裏,往往跨越不過去。比如被很多人說反反覆復的第四部分,但我恰恰覺得,如果不能順理成章的讓他們複合,那我就會一直羅嗦下去。像安若這種個性的人,怎麼可能那麼容易就被搞定呢?又不是天真單純的小孩子。根本不可能。
當然我因為惡意拆散人家姻緣付出了代價。後來開始寫正文時,我足足折騰了十二、三萬字,才把他倆給搗騰得勞燕紛飛了,而且那是我寫得最不滿意的一部分。要知道,這個文,我原計劃一共寫15萬字就應該打住了,結果我整整多寫了一倍的字。
a:告非啊。乃不喜歡有什麼用啊,你家小二喜歡啊。
(一)
現在我再回想一下,居然想不起我當初究竟想寫一個什麼東西,當初我幾乎連大綱都打好腹稿了的。只隱約記得是個從校園開始的成長文和圖書,一直講到他們踏入社會。扼腕啊扼腕,都怪貓這廝毀掉我的雄心壯志,不然興許我能寫出一本小白小黑小黃版的《致我們終將衰敗的/毀滅的/凋謝的/墮落的/荒蕪的/清倉的……青春》,然後大紅大紫大黑。唔,開個玩笑。
一直以來都有讀者不住地問:番外呢?啊?番外呢?嘆口氣,我再回答最後一遍吧,番外全寫進正文里去了。我都快成祥林嫂了。
(五)
回頭說支線人物。比如靜雅的戲份,按說不需要多。還有晴姨,她的戲份是可以全刪的。安若婆婆的戲份也可以刪。但我把這三個女人寫了很多,是為了表達她們的故事嚇到了沈安若。
不是我不想放他出來,而是我不知道怎麼把他放出來(尤其當我還不知道他應該是個什麼德性的時候)。後來……在我寫了足足一萬字,又熬了一個很沒勁的夜之後,終於把他踢出來了。
秦紫嫣這個女子,她雖然戲份不太少,但實實在在是個女龍套。每次提到她都不安,因為這故事里的角色,我最愧對的就是她。這個原型是從瓊瑤阿姨那兒借來的,連名字也是,紫煙,很詩意很我見猶憐(當然也可以說雷),容易激起男人的保護欲。絡版我讓她改了一次名,書版里就直接讓她叫紫嫣。雖然這角色不怎麼討喜,但她心腸不錯,也沒做過什麼壞事。程少臣與安若都很明白不是?她不過是個借口而已。至於很多讀者覺得她的故事要交待清楚……其實沒必要了,我那麼多事沒講明白,都已經被批拖沓羅嗦,如果再寫上她的一萬字,那這故事就更凌亂了。
這就是《過客》這個故事最初的構思。當然實際上完稿后的故事跟這個差距很大,所以我最近寫了一個中短篇《同床異夢》,想忠於我原先的構想把這故事重述一遍。但由於我文字障礙的原因,這故事現在還坑在那兒呢,慎入。
於是,在我被整整又虐又坑了半年之後,我記得正是在2008年的春節那七天假日里,我開始構思我的故事。
也有一些細節,因為有明確的靈感來源,所以我以某種形式加了備註。比如他倆在三次婚禮上相遇,這個構思的確來源於《四個婚禮和一個葬禮》,所以我點明了。還有兩處書中很重量級的細節,一處是程少臣將沈安若盛裝打扮后帶她參加宴會,並送她很貴重的手鐲,另一處是兩人重逢后,安若自願地被程少臣騙到酒店裡,在電梯里安若自嘲自己是應|召女郎,這兩處靈感來源於同一部電影,《漂亮女人》,后一處我也把這部片子點出來了,而前一處,含糊地寫了一句,「就像一部經典電影的橋段」。
這一段話癆結束之前,我再說一點件關於這文的八卦。其實……按我最初的設定,這兩人本來是用不著離婚的。畢竟離婚是件多麼傷筋動骨的事兒,而且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而我向來是樂於為和諧社會做貢獻的好公民。
最後再說一點。我讀很多的言情故事後會發現,很多的故事里,會受到另一個故事的很大影響。並不見得是框架相似,或者細節相似,而是某一種相似的感覺,或者說是筋骨或風骨吧。非常細心敏感的讀者(比如敝人我),會從蛛絲馬跡里發現這個秘密,而有些讀者則完全看不出來。
說點有趣的事。這故事一開始,差一點取名叫作《最長的電影》,周杰倫的一首歌。女主角,即優樂美奶茶廣告的女主角,實在無愛,所以,棄之。
前面講過了,有三個人,安若的領導張總,賀秋雁,林虎聰,是分別按我的第一位領導,我的很要好的一位女友,以及一位男同事來描述的,個性方面很像。因為他們三個都是最早出現的角色,即早在正文開寫前的番外里就出場了,那時我對這整個故事還沒什麼完整的構想,所以角色個性自然而然也撿了身邊現成的來寫。
既然我不忍心讓程小二真實出軌以至於安若絕然離去,就只好弄些別的來攪和。還包括安若的小傻妞屬下叢越越要自殺,以及某位出軌的同事的妻子到公司m•hetubook.com.com來鬧那兩件事,雖然與正文無關,但這兩件事,包括前面那幾位女子以及紫嫣的經歷,都給了安若強烈的心理暗示,令她對男人這整個物種都絕望,結果就是程先生代全體男士受過了。
所以,那個情人節番外,是與我的寫文日期完全同步的,2008年2月14日。我在特地在初稿里寫過,「春假上班的第二天」,出書稿修成什麼樣子我忘了。後來將番外改到正文中時,似乎變過一次時間,將具體日期隱藏了。那是因為我滿心以為這個文,我08年5月底便能夠完結,那樣的話,僅僅3個月的時間不夠我發展劇情。但後來那文其實又拖了2個月,所以故事的完結時間也自然而然地拖到了7、8月份,這樣一來,2月14日那天,男女主角重逢就變得合理了,所以出書版我又改了回來。
再如在婆家過年的那幾個段落里,安若找碴般地看的那兩部片子,《龍鳳配》,《鴛夢重溫》,前一部我的確是在暗示,與紫嫣同學曾經有暖昧的,其實是大哥而不是小二,但紫嫣最初喜歡的卻是小二,這便是程少臣因懷著愧疚之情對她一直很保護的原因之一。當然,不要理會那部電影的細節,我只用了框架。因為這段故事一直不願意說明白,所以考據派的讀者可以自己去體會,喜歡速讀的讀者,不妨一略而過。至於后一部片子,因為這故事到了這裏還不到一半,但他倆離婚的結果已經是提前揭示過的,所以儘管從文字表面上看,是安若諷刺程少臣,事實上,本作者在向細心的讀者劇透後面的故事發展。
q:同告非,我家小二到底喜歡她什麼啊?
寫文一周年之際,留下這篇後記,權作紀念。
08年春假結束,上班的第一天是2月13日,農曆初七。這一天我難得rp了一下,從那天晚上便開始陸續寫了一點文字。但是真正成稿是在第二天,那天做了挺多的工作,想好了故事的名字(後來覺得這名字取得太悲觀了),想好了男女主角的名字,晚上拖著貓先生去吃了一頓飯,很不客氣地買了一枚小小的鑽戒。雖然貓氣得夠嗆,但那枚鑽戒卻給了我另一個靈感,我順手也寫在番外里了。
話說,我早在2002年便萌生出寫一個故事的念頭,雖然只是火花一現,但似乎還構思了好幾天。結果尚未動筆,我遇上一回挺小的交通事故,也遇見一個男人。都是小事,而且本沒有什麼關聯。但是因為我行動不便,沒有及時甩掉那男的,所以後來他成了我現任的老公貓先生。雖然,但是,總而言之,這兩件小事害我擱淺了一個計劃。
不離當然是不行的,不然我那六七千字的番外豈不是白寫了?於是在經過了艱苦卓絕的奮鬥后,這兩人終於一拍兩散了。據說有心軟的讀者哭了,然後無良的區區在下我樂不可支,我終於把最難啃的骨頭給滅掉了,哈哈哈。
q:這女的太不討人喜歡了。我家完美的小二啊。
雖說寫番外時腦子是亂的,連男主角個性都不確定,但幾位配角,張總,賀秋雁,以及林虎聰,這三個人卻是有生活原形的,一位是我的第一任領導,另兩位是我的好友,所以每次寫到他們時,都十分的流暢。
再回到當初構思《過客》的那一天。當我想出一條主線時,小區內突然爆響了鞭炮聲,炸得我耳朵痛,因為是過年么。所以我在漫長的洗碗時間里,順便也構想了這故事的第一個情節:新婚兒媳在婆家過年的那些三三兩兩的事兒。絡版則是在第三卷中,春假那一章。但是當初,我本想用這些情節作開頭,來充分體現一下這一對夫妻是如何的貌合神離。結果正式寫文時,都變卦了。
又走題了。還是說程少臣這個名字的事兒。當初姓氏我是早想好了的,沈,程,這是百家姓中我最喜歡的兩個姓,發音好聽,字形也有氣質。但是程小二的名字,初始我想加一個「正」,再加一個「kai」字,楷,鍇,鎧,還是凱,沒想好。友,恰恰寫了一篇小短文,文中的男主名字里hetubook.com.com有個楷,為了避免撞車,大改之。這也是同事給我的靈感,我有一位同事永遠念不清zh、ch、shi、r和z、c、s、l的區別,卻常常bs我標準的捲舌音(因為他發不出來呀)。於是我把男主角的名字改成現在這個再繞舌不過的名字,三個音全是捲舌音,我一邊想像著我那同事一定會念成「cengsaocen」,一邊覺得十分的有趣,於是男主角的名字就這麼定了。
如前面所講的那樣,這個故事,只有一條主線,沒有大綱,寫最初六七萬字的時候,完全是準備寫之前才想:咦,接下來我要寫什麼東東呢?每一個推進,每一個細節,都是臨陣磨刀的結果。寫到六萬字時,我驚然地發現,完了,寫扭了。我明明打算讓這二人一直相敬如冰下去,怎麼婚前居然也有甜蜜時光呢?但回頭看看,就好比你爬山爬到山腰,仰頭向前看暈,低頭向下看也一樣暈。只好硬著頭皮繼續掰故事湊字。
(二)
a:那明明是我心目中女性的典範,是我學習的榜樣好不好。
程家的二公子頰邊有一個梨渦,只有笑的深時才看得見,很多人以為那是照著趙文瑄大哥的樣子寫的,其實不是,那枚梨渦長在我家貓先生的頰上,只是我把方位換了一下而已。程小二的一些小動作,喜歡躺在沙發上睡覺,在床上時喜歡蜷成一團,還有一些惡質的壞習慣,也取材於貓先生。
還有對川菜的愛恨交加啊,安若的睡眠強迫症啊,程小二的恐高症啊,當然都事出有因。甚至有一些看似無關的內容,比如第三部分里,有一段安若同事聚會時的閑聊八卦,還有一段安若同事出軌的片段,那個,嗯,諸如此類。
真可惜,都怪我一直致力於假裝成一個有氣質的白文作者,所以,上述對話我始終沒有什麼機會說個過癮。
我當然沒安若那麼好的修養。貓,你這廝,可終於讓我揪住你的小辮子了,看我咬不死你。我小題大做,借題發揮,後來他好像再也沒敢犯同樣的錯誤。
談芬這個人出現得比較意外。最初我只是需要一個在情人節番外里出現的名字元號,因為她是男主的秘書,所以我向讀者徵集姓名。這是她一位好友的名字,問我能否用得上?我欣然接受了。起初為了體現我的親媽品質,我很想把秦紫嫣配給江浩洋。後來我覺得,江與程少臣很相似,既然程根本不可能愛上秦,那麼江也不會。那他像那樣理性的人,如果再找一個女子,想必也同安若第二次的選擇一樣,再找一個與他的前女友很相似的那一類(雖然他有過很多的女友,但考慮過結婚的,安若應該算是唯一的),而談芬,她與安若是有很多共通之處的。所以談芬的戲份到後來多了一些,成為戲份很獨立的配角。而秦小姐,則成為本文中真正的炮灰(實在對不起啊,我總不能一一兼顧)。
《過客》也有一本參照物。我曾經請過很熟的讀者來猜這本書的名字,但沒有一個人猜對過,可見的確很隱藏。好吧,我來說,是阿蠻的《豆芽小姐》,很吃驚吧,因為這兩本書的重合度非常的小。如果我不提,應該少有人能將兩本書聯想到一起。
在努力拆散他倆的時候,因為我一直是按部就班的人,做不來呼啦一下就離婚的事,於是翻來覆去地折騰,心急的讀者說:拜託,快讓他們離婚吧,早死早超生。厚道的讀者說:拜託,你就忘了番外那碼事兒吧,讓他們鬧一鬧合好吧。
這個故事里的男主女主都不完美,優點缺點都十分明顯,在外面的天地里固然人模人樣,但是回歸二人世界時,那個智商與情商的指數,一度與當前的股市似的,慘不忍睹。
好吧,雖然我拒不承認這個文是寫我自己的故事(怎麼可能?我有那麼好命么),不過這故事里的確有許許多多的細節取材自我的生活。比如,第一次出場的重要道具白色鬱金香,那是我最喜歡的花;比如安若喜歡美國老電影,收藏水晶石,討厭小動物……這些癖好本屬於我。
繼續說說關於這個文中的角色設置。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