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忘初心
「想聽?」
「哎唷,燙著了吧?」
洪南周連忙拿出小手絹在林冰之胸口擦拭。冰之忙推開他手說:「洪先生,別這樣!」
「是的呀!你呢?今天怎麼起這麼早,隔著幾道門都聽到你家鬧鐘在響呢!」
奧馬又用生硬的塑料中文說話,逗得在場的人全都笑了。
洪南周坐在那兒,有那麼一瞬間,他有些走神兒了,他看到她裙子上的玫瑰一點點地凸起,成為立體有形沾著露水的玫瑰花。
「先生說的極是!」
那天下午,美國記者奧馬跟她談得很好,坐在奧馬身後的人戴著黑框眼鏡一直在看她。他很仰慕大名鼎鼎的著名女作家林冰之,這次正好有機會給奧馬當翻譯,他有一種削尖腦袋往裡鑽的感覺。
洪南周對這次旅行十分看中,心想,能不能追上林冰之,就看這趟正定之行了。好久沒有坐火車旅行,冰之顯得很興奮,一路上不停說話,不停抽煙。車窗外是快速掠過的風景,像夢境中的電影,一刻不停息。
洪南周在翻譯局工作,作為一個單身漢,一個人生活自由自在,在遇見冰之之前,他只有很少那麼幾個朋友,還有一些朋友是外國人,更不可能常來常往。他作為一個單身漢,不要說早市,就連上海的大百貨商場他都很少去。
攤主抬起頭,看著眼前這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像在看一個外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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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之是這麼想的,也是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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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聽我就背一段給你聽。」
走在遠一點的長椅上坐下,遠遠地看化妝師幫冰之化妝。
他貼在林冰之耳邊耳語。林冰之輕輕推開他說,「別這樣,好多人看呢。」
「住口!」林冰之說:「你不能用死這個詞,這樣會傷害我。洪南周,以後只在咱倆還在一起的時候,請你再也不要再提于清華這個名字。」
「你說。」
她不單單是美麗,她是通透。
「嗯?」
清晨,洪南周家的鬧鐘叮鈴噹啷響起,連鄰居家都被吵醒。鄰居太太小聲嘀咕一句「買油條去」,匆忙擦了把臉就下樓去。那是一幢二層小樓,住著幾戶人家。
他接:「皎皎空中孤月輪。」
冰之在他眼裡,怎麼著都美,越看越好看。
「怎麼講?」
他們相視一笑,那種默契的感覺只有相同分量的人才會有。
支走洪南周,冰之想一個人靜靜。對於清華的思念,一時刻也沒有停止過。眼前這個洪先生,對自己是好,俯首帖耳,說一不二,卻無法取代最初那個「他」,初心難忘啊!冰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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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門口有了動靜,冰之連忙衝過去開門,只見老實巴交的洪南周,手裡顫巍巍地端著一碗冒熱氣的餛飩站在門口,看見冰之開門,連忙說:「快吃,我親手包的餛飩!」說著話,就拿白瓷勺舀起一隻滾燙餛飩往冰之嘴時喂,冰之一躲,那隻餛飩從勺中滑落下來,順著冰之的胸口一路滑落,像一隻小精靈,滑了好久才滑到地上。
「比她們都漂亮,你是知性美,那些靠臉蛋的女明星根本比不上你。」
「心鎖?怎麼講?」
單人照片拍好之後,攝影師說還有底片,問冰之要不要跟這位先生來張合影。洪南周平時是個慢性子,這下反應極快,一個箭步衝到林冰之坐的椅子後面,擺好姿勢,跟冰之來了張合影。
「丁太太好幽默啊!」
眼睛里全是玫瑰,
全是水
它們原本只有一朵花,
靜靜地呆在那兒,
然後有了顏色,
有了枝蔓。
從平面到立體,
以風的速度生長,
我的眼睛追不上它。
那些帶著露水的花啊,
長在我心裏,長在你身上。
它們撲天蓋地簡直要
把整個咖啡館淹沒了
眼睛里全是玫瑰
全是水
玫瑰,玫瑰,我愛你!
——洪南周
全是水
它們原本只有一朵花,
靜靜地呆在那兒,
然後有了顏色,
有了枝蔓。
從平面到立體,
以風的速度生長,
我的眼睛追不上它。
那些帶著露水的花啊,
長在我心裏,長在你身上。
它們撲天蓋地簡直要
把整個咖啡館淹沒了
眼睛里全是玫瑰
全是水
玫瑰,玫瑰,我愛你!
——洪南周
「不是配不配的問題。語言有一種奇怪的力量,它殺人于無形。當你提到于清華三個字, 我就像被人用刀子剜心,那個疼啊,你是理解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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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林冰之完成一部長篇小說寫作,交稿之後,洪南周說他正好也有幾天假期,想陪冰之一起出去走走。洪南周想起了河北正定。那裡有一座宋代建起的寺廟興隆寺,洪南周說想去看看,問林冰之想不想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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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西洲曲》。」
「不是活蹦亂跳的嗎?放心!我沒那麼嬌氣!」
「就是你非常愛一個人,但那個人已經離開了,你雖親眼所見,卻不願意接受這個現實和-圖-書,你總覺得他沒有死,你在心裏給他留了位置。你想著總有一天,他還會回來,你把你的心鎖起來,除了于清華,你接受不了任何一個人。問題是,他已經死了!死了!回不來了!」
《戰歌》,那是光,是雷電,是戰鼓,那是漫漫長夜之中唯一的亮色。高光過去之後,一切暗淡下來,冰之無法接受一切平庸的東西,包括人。
「請問這茄子怎麼賣啊?還有這桔子?多少錢一斤?」
靜默了數秒鐘,林冰之像是喃喃自語,小聲道:「可是……我不愛你。」
「你說。」
「冰之,你以前真演過電影?」
「嘿嘿,瞧你臉紅的!叫我猜中了吧?」
「別老先生、先生地叫我。我該叫你先生才是。」
「那有什麼?就這麼說定了,你寫作,我來做飯。前些日子看你這麼飢一頓飽一頓的,我真是心疼。」
二人吃完餛飩,又開始工作了,起草那篇給報社副刊的文章《論新女性》。有洪先生陪著,工作起來更有效率,但除了工作之外,他的人冰之可喜歡不起來。說不上為什麼,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你說什麼?」洪南周的臉紅了。
「過來讓我看看,你看你這臉色紅潤許多,還是大嬸說得對,吃雞大補。」
「丁太太,早上好!又去買豆漿油條啊?」
「哪有你大翻譯官幽默呀!哪天來家裡給我家阿寶補習一下英文吧?他英文是差得來!這孩子一提學習油鹽不進的,還請大翻譯官多多幫忙呀!」
珠聯璧合,答得漂亮。
「那個什麼,我還是先回去吧!」
在丁太太的指導下,他去了東邊那個蓮花大市場。這一去不要緊,迷上大市場了。心裏想著冰之愛吃這,愛吃那,眼睛就亮了許多,紅蘋果,綠辣椒,紫茄子,五顏六色的蔬菜第一次在他眼裡變成了油畫,那麼可愛,那麼美!
他這樣一說,把兩個人都逗笑了。當時他倆是一起在街上散步,談著詩,散著步,冰之好久沒有這種愜意的感覺了。他們走在上海外灘。人群熙攘。清風吹來,冰之冰藍色的大裙擺裙子傘一樣展開,那真是美啊!
「凈秋空,山染修眉新綠。」
翻譯洪南周扶了扶眼鏡,說:「林小姐,你好!你比我想象的還要美!」
就在林冰之還沉浸在對愛人的思念中,有一個人走進她的生活,讓她左右為難。
從那以後,洪南周每周給林冰之煮一次雞湯,搞得冰之邊喝雞湯邊寫文,說:「我這寫來寫去,都快寫成雞湯文了。」
「可那天你恰好穿了件玫瑰花的連衣裙,很漂亮啊!」
「哦,這可不敢!你是著名女作家,我只是一個普通人,和圖書你高高在上吾輩當仰視才見。」
「我就知道林冰之是爽快人!」
男人都不愛逛街,更不要說自由市場。
「簡單來說,我是火焰,不是玫瑰。」
「不愛我也沒關係,只要你允許我呆在你身邊,幫你做做飯,照顧一下你我就心滿意足了。」
「洪南周。」
「好啊!想去!」
洪南周伸手輕輕拍了一下林冰之的臉說:「你真漂亮!」他突然出奇不意地說:「冰之,咱們結婚吧!」
「你跟著我走,我待會指給你看!」
冰之落落大方的勁兒,很是吸引人。
「怎麼?洪先生,你很熱嗎?不停地流汗。」
那花開在空中,他很想伸手去抓。
「沒買過菜啊?太太叫你來的吧?男人啊,有時是得親自買買菜。」
洪南周心想:「這都哪兒跟哪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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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會兒,洪南周說:
丁先生在銀行工作,生活很有規律。丁太太每天早上準時準點去買豆漿油條。風雨無阻。
「洪南周,你幹嘛老這麼唯唯諾諾的?我又不是母老虎,又不吃人?」
她又出題:「浩斷虹霽雨,」
當然,他左手壓住右手,努力克制住自己。從表面上看,他還是一個認真稱職的翻譯,有板有眼,一句一句,但他內心卻如沸騰的水,激動得難以克制。他拿出白手絹擦額頭上的汗,擦了一次,又擦一次。
大嬸從雞籠時抓住一隻最大、叫得最凶母雞,倒提著放在稱上稱了一下,說:「便宜賣給你啦!早生貴子啊!」
他說:「吹夢到西洲。」
「嗯,試過鏡。」
洪南周負責拎包,處處殷勤周到。
他的聲音越來越高,情緒也越來越激動。這是林冰之第一次見他發脾氣,聲音高起來的時候,有那麼一絲尖細,這也讓林冰之不喜歡,她喜歡嗓音混厚的男子,即使大聲說話,也不破音,如雷如鼓。「小海軍」于清華就是那種嗓音,他演講時聲音最漂亮,振臂一呼,萬人響應。
洪南周就垂著頭說:「是。」
「矯情!」
「你這麼漂亮,哪個導演沒用你,真是瞎了他的眼。」
洪南周背莎士比亞的時候,表情自信了一些,語調頓挫,很快進入戲劇感高潮。他英文真好,語調中有那麼一種特殊優雅的味道,可不知為何,聽著聽著,林冰之竟然又濕了眼眶,她想起了她的「小海軍」于清華,也曾背誦過這一段,相似的時光,相似的氣味,相似的文字,冰之卻再也觸摸不到他的臉。
「人是個悶人。不過,見到先生您,不幽默也變幽默了。」
後來他們相熟之後,洪南周把他那天在現場的感
和-圖-書覺寫成一首詩《玫瑰玫瑰我愛你!》念給冰之聽,冰之聽后覺得詩好,就隨口說了句「真是好詩」洪南周就很高興。冰之說,「不過我還沒說下句呢。」冰之說:「又來!」
「雞湯文有什麼不好?大補嘛!」
「于清華,我想你啊!」
她說:「南風知我意。」
二人進門。關起門來吃餛飩。
「不過,這首詩不適合我!」
洪南周說:「冰之,其實你心裏上了一把心鎖。」
洪南周現在每天忙完公事之後,就拎著公事包來冰之這裏,動手做飯給冰之吃。
說著話,虹萊士照相館到了。前兩天林冰之接受美國記者採訪,記者給她拍了照片,但冰之不放心,怕那個馬大哈記者拍得不好,就又來拍照片,這次她特意做了頭髮,定能拍得漂漂亮亮。
「我想買只活雞,去哪家菜市場早好呀?」
「馬大哈」的採訪上了報紙和周刊,林冰之的照片在上海街頭滿處飛,這下她名氣更大了,而洪南周更加謹小慎微,那種唯唯諾諾的勁兒,林冰之可真不喜歡。
洪南周在樓梯口遇見丁太太。
「給我背一段莎士比亞吧。」
買了蔬菜水果,洪南周又去買雞。那一片賣雞的攤位讓洪南周驚掉下巴,面積太大了,幾乎有半個足球場那樣大,品種齊全,生的、熟的、大公雞,大母雞,全都有,這倒又難為洪南周了,只想給喜歡的女人煮個湯,到這兒卻像遇上了人生的大考,眼花繚亂,難以抉擇。
「我真有那麼漂亮嗎?自己都不敢相信,跟誰比,阮玲玉?邱柳寂?」
「心鎖。」每當洪南周想要靠近冰之,冰之都會提到「心鎖」這個詞。于清華,我忘不了他啊!
「哎!」
「原本以為你姓林,就是林黛玉,想不到你是薛寶釵啊!」
冰之無話可說,不說行,也不說不行。
洪南周坐在記者和冰之兩張沙發之間的一張木椅上,能近距離感覺到冰之的氣息。她的玫瑰花裙子上,真的有玫瑰花的味道。
冰之竟情不自禁呼喊出來。書房一片寂靜,洪南周更是不敢出聲,剛才剛剛撿回的一點自信也沒了,好像有個魚骨頭卡住了喉,進退兩難。
這一笑,緊張情緒有所鬆動,採訪又繼續了。
「黛玉、寶釵我都不是我,我就是我,不一樣的煙火!」
「這真是你親手包的?真好吃!」
「不行了,受不了了!我又要作詩了!」
他們走出巷子口,丁太太南著東南方向指了指,告訴洪南周:「喏,那邊有個蓮花大市場,一早什麼都有賣的,不要說一隻雞,你就是想買一隻老虎,尋一尋恐怕也是尋得到的。」
洪南周走後,林冰之鋪開稿紙,又和_圖_書開始奮筆疾書。她整天沒日沒夜地寫作,寫作時狂抽煙,吃飯沒規律,飢一頓、飽一頓,對身體傷害極大。洪南周看在眼裡,疼在心裏,他下決心要照顧冰之,幫她養好身體。
冰之伏案寫作,抽了一屋子煙。寫了很久,直寫得昏天黑地,兩眼冒金星,待抬起頭來的時候,見窗帘外的天都已經黑了,這才想起洪南周這個人來。叫他去買兩碗餛飩,怎麼兩個鐘頭過去了,他連影兒都沒有,到底去哪兒了?
「想聽。」
「當然是我包的,外面買的哪有這樣好吃?」
林冰之還是不能接受「小海軍」的死。
「因為我也愛你!」
「哪裡,洪先生客氣了。坐吧,咱們坐下慢慢聊。」
洪南周說小心翼翼地說:「仰慕,仰慕。」
「為什麼不提?難道我不配?」
「這麼說,就是我臉蛋不漂亮嘍?」
「啊?是的,是的!」
丁太太的話,如天上的毛毛雨,又多又密,如不及時剎車,能從早晨聊到日落偏西。洪南周告別了丁太太,迎著陽光,興沖沖買雞去。
冰之雙手托腮,趴在窗台上等洪南周回來。
「我餓了,你下去給我買碗餛飩。」
「別,你這一個大男人,天天做飯給我吃,真的好嗎?」
「只要待在你身邊就好。」
「你倒挺懂幽默。」
「你憑什麼理解?」
「我理解,我理解。」
「林小姐,你好!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翻譯洪南周。他英語很好,當然啦,他中文更好。至於我的中文嘛,一點點,只有一點點。」像所有外國人一樣,他說著怪腔怪調的中文,好在意思都能聽懂。
就這樣,他們一直保持好友關係,對詩作畫,卻不越雷池一步。
他自認為了解冰之。他決意從吃字入手,徹底改造冰之,把她變成一個忘記過去的「正常人」。
聽了他的話,冰之倒又「噗嗤」一聲笑出聲來。「越說越嚴重了,搞得我像學校里白髮的先生。」
「對不起啊,丁太太,吵到你們了。我有個問題想問你啊?」
身體是寫作的本錢。
冰之對他談不上喜歡,也不討厭。他做飯,她就吃。飯後他還洗碗,幫她把家時收拾得乾乾淨淨。晚飯後,他倆也會聊會兒天,對對詩,氣氛十分融洽。
「江天一色無纖塵,」
「給女朋友熬湯啊?那用這隻大母雞最好。」大嬸湊近洪南周的耳朵小聲說,「女朋友懷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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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呀!再會!再會!」
「這叫泡泡餛飩,在我們家鄉那兒是有名的小吃。冰之,你要是喜歡我天天做給你吃。」
「沒關係,我有的是時間。我等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