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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寫又寫3

作者:倪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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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寫.趣事 八、雞同鴨講

吾寫.趣事

八、雞同鴨講

至少有兩種不同的認知。有一方認為,「司法」獨立,不受政府管轄,自行其事,按法律行事,行政命令,軍事力量都不得干涉,干涉司法,是一種罪惡。
所以,當一方根據自己的認知,提出了「司法和政府要互相支持」之類的提議,提出者和*圖*書由於他的認知,一點也不會覺得有甚麼不對。可是持另一種認知的人,卻一聽就聽出了大大的不對頭,立刻指出、抗議。
其實,可以理解為:並非是有意地要河水犯井水,而是由於根本上認知不同,所以一方把自己認為理所當和-圖-書然的事說了出來,可不是嗎,司法怎麼可以和政府對幹呢?當然要和政令配合的嘛!
這種情形,不但有,而且還很普遍,例如大家都說「司法」,對這個名詞,由於認知的不同,理解就截然相反。
俗話說「雞同鴨講」,是指因為hetubook.com.com使用的語言不同,所以,怎麼也說不到一塊兒,無法溝通。別以為只有使用不同的語言,才會有這樣的情形出現,就算使用的語言相同,也有因為對同一句話,同一個名詞的認知不同,而產生怎麼都說不到一塊,怎麼都無法溝通的情形www•hetubook•com•com
本來是兩種完全相反的觀念,硬要據說是「人類歷史創舉」而並置於「一國」之中,自然而然會出現這樣的情形。雖然一再說過「河水不犯井水」,但仍不可免。
可是,另有一方卻認為,「司法」是國家專政機器的一部分,國家機器由黨開動專政,司和_圖_書法自然也天經地義受黨的控制,一切都以黨的利益為主,「司法」是專政的工具。兩方的認知,是如此不同,如此相反,大家都把自己的認知當作是天下最正確的道理。
根本不知道甚麼是「司法獨立」,那是想都沒有想到過的事,而且,「獨立」?不要黨的領導了嗎?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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