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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謎案

作者:莫理士.盧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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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藍寶石之謎

二、藍寶石之謎

「其實,我可以親自去調查這個案子。只是近來我事務繁忙。倫敦的搶劫案,洛山同樣的搶劫案件,這些犯罪分子都必須繩之以法;在馬賽有個孩子被誘拐,也必須盡快把他找回來。此外,我還受人之託,去搭救一個有生命危險的小姐。可是現在,我有種分身乏術之感。我一向是精力充沛,然而這次真感到無法一塊處理了。
葛尼瑪馬上申請了張逮捕令,帶著屬下直奔歐尼斯特河岸大街,吩咐手下埋伏在公寓的各個出口,自己則去敲門,開門的是位女門房。
「羅蘋曾對我說過,如果找到絲巾的話,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鐘去找他,同時,囑咐我把另半截帶去。可是,他為什麼要這麼說呢?這小子一定心懷詭計,必有什麼陰謀。但是,我也不是呆子。
於是,葛尼瑪乘著夜色,來到那棟古宅裡,搜查一下,除大門之外,是否其他地方也可以進出。然後返回住處,躺在床上謀劃著種種對策。
當葛尼瑪邁進刑事處的辦公室時,一位同事對他說:「喂,探長,科長剛才正在找你呢!」
「他在哪裡?」
「這些東西有何不妥?」
葛尼瑪有意沒告訴手下,對方就是羅蘋。因為他怕手下知道對手是神龍見尾不見首的飛天寶剎羅蘋時,會因害怕而影響他們的鬥志。
「他去吃晚飯了,一般他吃完晚飯便會回來。」
於是,老探長走遍那段路上所有的食品店。最後,在杉.羅茲車站附近的一家食品店裡,發現那裡包蛋糕的紙盒子,和自羅蘋那帶回來的盒子是同一牌子。
「謝謝你。」
突然,從背後傳來聲「胡說八道。」
「那,我就等他一會吧!」
葛尼瑪猜想這小子想從店面穿堂而過溜走,於是喝道:「甭打什麼鬼主意了,給我乖乖站在那!」一面準備靠近他。突然,他記起羅蘋曾告訴他兇手可能是個左撇子,「這小子沒準想用左手拔槍,危險!」他急忙蹲下身。這時,只聽「嗖」的一聲,子彈擦身而過。
「不要走!」葛尼瑪怒不可遏地撲過來,羅蘋照準他的胃部就是一招惡虎撲食,葛尼瑪頓時倒在地上,昏了過去。
「喂,葛尼瑪,帶來了嗎?」羅蘋訕笑道。
「她買來紅色的絲織布料,花費了數天心血才做成的。可是,不管她如何手巧,業餘人士做的和商店裡的會有所不同。當初我一眼便看出這是手工藝品;不過,這條絲巾作工十分細緻,你瞧,就如這邊上綴的小球,做的多精緻。」
「船上有一條狗,叨著它來回甩,並不時用爪子和嘴扯撕。這時,恰好有位船夫走近一看,發現那是用報紙包著的一個紙包,船夫把那條狗攆走後,打開一看,報紙裡包了一些非常奇怪的東西,於是便把這些拿給他朋友看。而他這位朋友恰是我的屬下,所以,今天一大早便急忙把那些東西送到我這裡,就是這些——」羅蘋站起來,指著桌子上的東西說。
「現在,我把這些證據全都給你了,利用這些線索去進一步地調查,我想兇手很快會水落石出了。喔,對了,這條絲巾我暫時先拿著,另外半截,照理說還在被害人的脖子上,你找到後把它拿來,因為只要一對,就知道它是不是一條絲巾了。
「先別忙,這是一棟荒靜的古宅,不會有人來打擾的,讓我們好好談一談吧。啊?這棟房子嗎?它是路修特勒爾伯爵的別墅,可是他一直不住在這裡,因此本人就借用一下,這可說是本人秘密藏身的其中一處吧。當然,這不是以我的名義租借的,它是以前內閣大臣杜馬路由的名義租下來的。曾經任為內閣大臣的一職的人很多,用這一官銜來避人耳目,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指紋?——那倒有的。」葛尼瑪肯定似地點了點頭,他突然想了起來,「對了,有指紋的,羅蘋拿去的那半截絲巾上有兇手的帶血指紋。」
「這是因為兇手剪斷另一半帶走了。可能由於當時時間緊迫,被剪得參差不齊。」
「把那個傭人叫過來問一下!」
「喔,這倆小子一定是一夥的。」老探長繼續跟蹤。那個男人彎下腰挽起了褲腿,接著又放一小塊黃色的桔子皮;此時,對面人行道上的少年看到此舉動,便在旁邊的牆上,用粉筆畫了一個圓,圓中又畫了一個十字。
「絲巾只有半截!」推理幹事小聲說。
「那麼,小刀呢?」
「那是不可能的!」羅蘋冷笑道。
「沒錯,他是位時尚的紳士,酷愛賽馬。自己有五、六匹,除了自己騎外,也租給別人。」
這時,推理幹事說道:「兇手的作案動機必是謀財害命了?屋裡的門鎖被撬壞,衣櫃、壁櫥被翻得亂七八糟——可是,他究竟拿走了什麼東西?科長,你怎麼認為呢?」
那個男的轉身朝前走去,右手在口袋裡不斷伸進伸出,如此進行了六次。探長明白了這是手槍上膛的動作,然後轉身走去。
「假如有指紋,他就無法抵賴了,可是現場偏偏沒有發現像兇手那樣的指紋。」推理幹事建議葛尼瑪道。
「真的和羅蘋的推理一模一樣。羅蘋既然沒有到過現場,他怎麼會如此瞭若指掌?簡直就像他親眼目睹一般——唔,說不定這事是他幹的——不可能,羅蘋絕不會殺人的——那——啊——」葛尼瑪苦思冥想起來。
「想讓你立一功。」羅蘋脫口而出。
兩個人彷彿都在極力琢磨對方的心思,誰也沒有開口;寬闊的大房子裡寂靜之極,初冬的陽光從窗口照入屋內。
兩個人警戒地看著對方。一會兒,葛尼瑪的胸部猶如波濤般起伏不定,呼出似火一般的氣,但並未出擊。因為,過去他曾和羅蘋鬥了數次,結果均落敗,因此不得不三思而後行。

「你到那邊坐一會吧!」
科長接著說:「對!這傢伙一定有問題,必須趕快查明他的來歷,這件事,就交給你去辦吧!」
是神經病嗎?看起來又沒有那麼嚴重,可能是呆子,也說不準。乞丐中經常有這種神經不正常的,沒有人會去理會這種人的。而且,現在又是早上上班時候,對於他那怪異的舉動,急急忙忙趕著上班的人也只是順便瞅一眼,任何人和-圖-書也沒往心裡去,轉身而走開了。
二十分鐘之後,葛尼瑪甦醒過來。當他返回咖啡館時,一個手下向他報告:「不久前,一個上了年紀的油漆工,從古宅裡出來,他讓我把這封信轉交給探長。」
此時,從隔壁的一個房間裡,走進來一個大約二十八、九歲的紳士,儀表堂堂,穿著一件華麗的俄產羔皮豪華裝,像一位典型的白俄羅斯年輕貴族。
「巴勒畢由先生在家嗎?」葛尼瑪問。
「另外那半截絲巾可以找到嗎?」
「不清楚。這些就像一個謎,說不準還有一些其他東西包在一起,可能被那條狗甩到河裡去了。如果東西全部都在的話,說不定可以解開這個謎。葛尼瑪探長,對這方面,你是個行家,看了這些東西有何感想?比方說,是否感覺到有犯罪的動向?我就是因為想瞭解、查清這一點,所以才把您請到這兒來——怎麼樣,探長先生?」
他返回到警局,向六名部下吩咐了些事,然後把他們派出去。晚上,七點鐘左右,有一個屬下急急忙忙趕回來說:「探長,我找到了一個人,他很像是兇手。」
羅蘋冷冷地笑道:「嗨,以我之見,你還是不動手為好。探長先生,你已經歲月不饒人了,可不能和年輕的比呀!不如乖乖回警局去吧!總之,絲巾已屬於你,而且有了指紋,便可指證巴勒畢由就是兇手。同時你也立了大功一件,就委屈一下吧!寶石我帶走了,失陪!」
葛尼瑪拿著那張可作為證據的爛報紙,到一個賣報攤上去詢問。賣報的老者告訴他說:「唔,這是有關賽馬新聞的報紙的碎紙片。不過,這是報社直接郵寄給客戶的。」
羅蘋的推理越來越接近事實。這個小子儘管很是囂張,可是終於找到一條線索,心裡安慰了許多。
「是的,先生——請問,您是哪一位?」他吃驚地反問道。
「開槍吧!看看子彈是否會射出來。嗨,葛尼瑪,你太老實了,幾乎近於愚蠢。實話給你說,你家裡的女傭克苔麗,是本人的手下,她在你今天早上喝咖啡時,乘機把子彈裡的火藥給弄濕了。你還蒙在鼓裡吧?」
羅蘋深深吸了一口煙,又噴出,瞇著眼睛偷偷看了探長一眼。
「閉嘴,把手舉起來!否則,我就開槍了!」
「好的,科長。」葛尼瑪充滿信心地回答道。
「哇!」葛尼瑪大叫了一聲。
「如此看來,這個紳士也不是什麼善類。」葛尼瑪說道。
「嗨,透過光線,你就可以看清血跡,不過是手指印,而且整個手掌和五個手指都清晰可見,更甭提指紋了,這一定可以查出來,這個還給你吧。」
「柏俄大街,好像那裡發生了兇殺案!」
「哈哈!嚇了你一跳吧?探長先生,是我呀!羅蘋!我一大早就去幹活了,現在才回來吃早飯。」他的工作服上濺滿了油漆,紅一片,黃一片,藍一片的,一股油漆味撲鼻而來。
羅蘋並不知道葛尼瑪還有那麼多的手下在咖啡館裡候命,還站在那裡洋洋得意笑著,並且譏笑著探長,「警察的智力真不行。嗨,探長,你們難道對被害人至死都不放圍巾,竟沒有產生懷疑嗎?
「非常感謝。」
「難道說在怪盜羅蘋那裡?這決不能告訴推理幹事,如果說了出來,一定會被懷疑與羅蘋有染,可另外那半截絲巾一定有兇手的指紋,一定可以指證巴勒畢由是殺人兇犯。那麼,他不在現場的偽證便不成立了。」
兇殺現場是一座公寓、警察在保護現場,那是二樓的一個房間。
「唔,探長,你可能不知道,被害人珍妮.索非歌星是一個心靈手巧的女士,自己能織帽子和手提包,其中她最拿手的是裝飾品。這條絲巾便是她自己織的。
「不錯,我就是你老罵的死敵怪盜——亞森.羅蘋。」
「他是否經常戴著一副單眼眼鏡?」
「今天費盡心思把你請來,是想聽聽你的高見,沒想你竟然不開尊口。不過,我認為你的想法和我的也無甚大區別。那麼,就先聽聽我的吧!如若您認為有何不妥之處,請不吝賜教。依我的推理,從這些東西得出的結論是這樣的。」羅蘋平靜地說道,「昨日夜裡,在九點到十二點中間,一個裝束新潮的女士被人用刀刺殺,然後又被勒死。行兇之人也是個衣著華貴的紳士,戴著獨眼眼鏡,酷愛玩賭馬遊戲。被害的女士吃了兇手帶去的奶油蛋卷和巧克力奶油蛋糕。」
「雖然我心中有氣,可是,羅蘋的推測卻同案件相吻合,不得不使人心服口服。」葛尼瑪走在巴黎街頭,心中不禁苦笑。
「當然帶來了,你呢?」
「什麼?讓我立功?——」
「所以本人對警局裡面,以及案件的進行程度瞭若指掌,那個左撇子——戴單眼眼鏡的兇手說他在案發時正在戲院看戲,毫無疑問,全是謊話連篇。假若你證明那張戲票是假造的,那他便無所遁形了,再加上這個指紋。你把這絲巾帶回去,和他的指紋一核對,真兇便是鐵板釘釘了。」
「對了,從今天起,一個月後,也就是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我在這裡恭候你。好了,就這麼決定了。還有,那個戴單眼眼鏡的兇手是個左撇子。失陪了!祝你順利,我的朋友!」
羅蘋一面小心地轉動著小球,一面說:「實話告訴你,當時包著的那半截絲巾,我曾仔細地研究過,最終在邊緣的小球上發現了裡面有一枚護身占幣。探長,你認為這是否很有意思呢?」羅蘋衝他笑了笑。又道:「既然這半截上有護身古幣,那麼另半截一定會有些東西,這是按常理推測的。所以,我才想看一看你帶來的另一半。嗨,你瞧,拆開這些紅絲絨,裡面有個木球,就是這個。再看!木球上有個洞。」羅蘋用拇指和食指捏著木球,在探長耳邊搖了搖。
「什麼?」惱羞成怒的葛尼瑪,自口袋裡拔出手槍,用槍指著羅蘋的胸口道:「羅蘋,你還是老老實實地把手舉起來!」
葛尼瑪默不作聲。羅蘋站起來說:「請你接受我的建議吧!喂!讓我再給一些被害人的線索。從她那時髦的穿著上來看,這個女士很可能是一個歌星,否則就是和-圖-書一個舞|女。兇手嘛,可能是住在新橋不遠的紳士,並且很明顯是住在河的左岸。
「那還用說?你看,就是這個嘛,核對核對吧!」
「啊!他一定是打算作案了。但是,在哪裡呢?」老探長集中精神繼續跟蹤。不一會兒,那個男的走進修倫大街的一扇門裡,他匆匆跟過去。伸進頭一瞧,那是一座樹木林立的大庭院。裡面,是棟非常豪華但又陳舊的四層大房子。這是一座被荒廢了的,陰森森的古宅,院裡的樹沒有修剪,任其滋長。四層樓的窗戶上除了四樓之外,其他的百葉窗都緊緊閉著。
「啊?在哪裡?——」
「不知道,據說沒有人曉得。看這個房間被翻得一塌糊塗,兇手很可能也不太清楚寶石的所在。」
刑偵科長托茲依及法醫正圍在屍體旁,被害人叫珍妮.索非,是一個歌星。屍體倒在一張椅子上,渾身鮮血,好像曾有過激烈地搏鬥。被害人內衣破碎,胸部裸|露,白皙而豐盈的肩上有處很深的傷口,鮮血自傷口流出,弄得整個椅子上血跡斑斑:雖說是一具死屍,仍不難看出死者生前是個美人。她緊握雙手,手上攥著半截紅色絲巾,一個手指甲已深陷肉中。
「你是何人?」
亞森.羅賓
「快給我——要不然的話——」
「不管怎麼樣,都要把那半截絲巾找出來不過,為了萬無一失,必須把這半截帶去,比較證實一下質地、顏色以及絲巾邊的剪口。」
「哦,那個巴勒畢由一定也是個左撇子吧?喂,你是想知道我為何會如此消息靈通嗎?呵,呵呵,本人的數名下屬便在警局裡擔任警界的幹將,你不知道吧?
葛尼瑪默不作聲,他和羅蘋是夙敵,很多次都幾乎抓住他,甚至有一回已經逮住了他,但馬上又被他使計溜掉了。而且羅蘋每次逃脫以後,都要在報紙上公開刊登文章來譏笑他,或者在拘留所的牆上寫一些揶揄和嘲弄的詩句。因此,他對羅蘋可謂恨之入骨,甚至一聽到羅蘋的名字便怒不可遏。葛尼瑪雖然如此痛恨羅蘋,但是,不知為何,對他卻有一絲莫名其妙的感情。一個追,一個逃,互相鬥爭,不知不覺,兩個人竟然有了感情,這確實夠幽默的了。
「還我,還給我!」葛尼瑪急得滿臉漲得通紅,羅蘋把那半截絲巾對準他擲了過去。葛尼瑪把罩在臉上的絲巾扯下,高叫道:「不是絲巾,把寶石還給我!」
這小子一定是殺人兇手了,可是,他卻可以證明當時他不在現場。他說在案發的當晚,他在芳莉.巴吉劇院裡看戲,從始至終他都在影院裡看戲。況且,他的口袋裡有當天晚上的戲票和演出提綱,同時戲票上蓋有可證明的日期、場次的印章。然而,食品店的女售貨員卻指出他就是那晚買奶油蛋糕的男子。另外,公寓裡的女傭人也指出,「就是這個紳士,每天晚上來找珍妮.索非歌星的。」
「本來,他想用絲巾包的。可是,那女士在臨死前,因痛苦緊緊拉著絲巾不放手,在無奈之下只得將沾有自己指紋的那段,用剪刀把它剪下來,然後揉成一團。接著,他把從地上撿起的破碎眼鏡片連同血跡斑斑的刀子、蛋糕盒子一塊包起來。也許,他怕這個包太輕無法沉入河底,便把墨水瓶也包在裡面,為了增加包的重量。他把這些東西包成包,從新橋上朝河裡扔。也許是太背了點,恰好扔在船上。」
在塞納河邊的大路上,正有個男士慢慢朝這邊走過來,他穿著皮大衣,領子豎著。
翌日一大早,葛尼瑪便挑選了幾名精明的屬下,一同前往那棟古宅。
老探長一驚,這不和羅蘋的推理一樣嗎?
他緊握手中的槍,鼓了鼓氣,毅然走上樓梯。四樓和月餘前一樣,房門還是敞著,鎖還是那個壞的。這棟住宅彷彿自上次以後,就再也沒有人住過。四樓上有四個屋,正對咖啡館的那個房間的窗戶開著,同一個月前一樣,可是渺無人蹤。於是,他又去隔壁的房間看了看,也是空空如也,連個鬼影也沒有。
一段長時間的沉默,空氣也變得壓抑起來。老探長終於忍不住了,開口說道:「羅蘋,你的推理很正確,發生的兇殺案也像真的一樣,可是,你打算讓我如何?你把我引到這裡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等一等,」羅蘋很輕鬆地說,「我給了你我的那一半,但是,你那半也得讓我看一看呀!不,我並不是要它,我只是看看罷了。」結果葛尼瑪上了當,他把自己的那半截絲巾從口袋取出,遞給羅蘋。
「越看越像正在進行什麼勾當。」犯罪的跡象愈來愈明顯,葛尼瑪探長的眼睛為之一亮。這一長一少的兩個傢伙,不斷停下來繼續作出使人不得其解的舉動。看起來,那個年長的男人已觀察好了地形,然後丟下桔子塊,少年便依他的暗示在牆上作了標記。
葛尼瑪終於退到門口,把手轉到背後,使勁一扭把手。但是,不論怎麼扭也扭不開,不知何時,門已經被鎖上了,葛尼瑪神色大變,見此,羅蘋哈哈大笑。
「你們竟沒有想過被害人會把寶石藏在哪裡這個大問題嗎?就因為警察雇的都像你們這般沒有腦子,所以至今仍無何建樹。本人卻想到了這一點,所以這顆寶石應該歸我擁有。」
清晨,走在上班路上的葛尼瑪探長、在貝高樂大街上注意到他前面走的一個男人,身上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腳上一雙又醜又大的鞋子,看起來像一個乞丐。可是,巴黎現在已進入冬季,十一月份了,而他還戴著一頂像是從垃圾堆裡撿來的破草帽。
「啊!藍寶石!」葛尼瑪驚呼起來。
警察急忙包圍過來。
當他走到公寓門口時,葛尼瑪從暗處走了出來,問道:「你就是巴勒畢由先生吧?」
現在,老探長已嗅到了犯罪的氣味,於是便跟在這個乞丐後面。這個人的舉止很是蹊蹺。在路邊放置了一片片的桔子皮後,便轉身向葛蘭特梅大街走去。與此同時,老探長發現在街對面人行道,也有一個十二、三歲的小乞丐,他一邊走,一邊同那個男人使眼色。
和_圖_書「對,這個藍寶石就是那個白俄羅斯貴族送給她的。哈,哈,這是世間稀有的而又珍貴的寶石。」羅蘋由衷地笑了,用右手的兩個指頭捏著藍寶石。高高舉起的美麗的寶石在日光照射下,光彩奪目。「怎麼樣?探長,這個寶石可歸我了。」
「這很容易,用放大鏡看絲巾就知道了。這上面有帶血刀子抹過的血跡。當那個女士被勒住脖子時,掙扎著用手揪住絲巾的手印,這上面還有兇手帶血的指紋。
葛尼瑪下了下決心,然後一口氣衝向四樓。四樓的房門大開著,當他踏進之後,才發現聲音是由隔壁的房間傳來的。老探長推開門一看,不禁一愣。原來,剛才的兩個乞丐在屋裡,拿著椅子在地上「劈啦吧啦」地摔打,同時嘴裡慘叫、怒罵著。假如不是親眼目睹,還真以為有人在打鬥。不知他們兩個人在這裡搞什麼鬼,葛尼瑪被眼前此景弄得目瞪口呆。
「什麼?歌星?——」葛尼瑪的臉馬上陰了下來。
「明天不就是二十八號嗎?太好了!」
「不,謝謝你,我們就在這兒等他啦。」
「這件兇殺案的證據幾乎已齊全了。因此,調查起來難度不太大,怎麼樣?葛尼瑪,有沒有立一功的意思?」
「打擾了,謝謝您——嗨!還不趕快向老闆道謝!」中年男子接過鈔票,向少年說道。兩個乞丐連連鞠了幾個躬,然後轉身離去。
「當時,那女士儘管身中一刀,好像仍然作過一番拚搏和鬥爭,跳起來和兇手拚命。當時,那女士也許抓住那個男人單眼眼鏡上的吊帶,把他的眼鏡拉掉,摔在地上跌碎了,於是男人便用絲巾把她勒死了。後來,他便從口袋裡掏出報紙,把有可能作為證據的東西統統包起來。這張報紙上有昨天的賽馬新聞,由此可知他是一個熱衷於玩馬票的人。
他每走三十步就停下來,重新繫一下鞋帶,或者有意把手杖掉在地上,再把手杖撿起來。每次他蹲下時,便從口袋裡拿出一小片小片的桔子皮,然後把桔子皮整整齊齊地擺放在石頭路邊。
羅蘋點了一支雪茄煙後繼續說道:「嘿,探長先生,你冷笑什麼?是對本人的推理不以為然嗎?不要以為對於搜查證據和犯罪推理,只有您才有辦法,葛尼瑪兄。可能你看不起外行人,可是,本人的推理比你們這些專業人士更正確、精密。那是一種無懈可擊的推理。而且,每一個細節都有證據,並不是憑空想像的。注意,案發的時間在21點以後,這是根據這份報紙推理的。」
「到哪裡去了?」
為了對付我,你居然調動這麼多手下,我真是感到榮幸之至!託你鴻福,使我可以平安離去。對於剛才的事,還要請你海涵;可能我的出手重了些,但願你沒有因此而受傷。
「哈哈哈,打不開吧?這門有特殊裝置,你居然毫不考慮便跑進來,真是個不折不扣的笨蛋,竟然愚蠢到這種地步。跟本人共事,還是多用些智力吧!」
葛尼瑪急忙轉身,只見一個穿著工作服的油漆工幽靈般地出現在門口。
得意忘乎所以的羅蘋,似乎並沒注意到葛尼瑪退向門口的舉動。
「哪裡,哪裡,用不著如此客氣!雖然你我勢不兩立,但是,另一方面,我們確是肝膽相照的朋友。這次,只要能讓你有功可立,我便欣慰了。那麼,這半截絲巾你就帶回去吧!」
「唔,生氣了嗎?葛尼瑪兄。對,是我不對。本來嘛,我應打個電話邀您前來的。但是,如此一來,你可能不會爽快答應,就算答應也會帶許多警察,少說嘛,也有一個營。這樣一來,本人的麻煩就多了,所以,就想了一個辦法,表演了一個小把戲,把您請來了。」
「唔,沒來?——羅蘋這混蛋大概知道有危險,所以嚇得不敢來了。」葛尼瑪小聲嘟囔著。
「唔,葛尼瑪先生,歡迎光臨。」
「嘿!那個人真奇怪!」葛尼瑪雙眼忽然閃爍起光芒。葛尼瑪是巴黎聲名卓著的老探長,是警界的風雲人物,是警界的元老。
「那個傭人知道那顆藍寶石藏在什麼地方?」
「啊——」警察蜂擁而上。巴勒畢由被撲倒在地上,接著是手銬的聲音。
當他們走到香西利大廣場時,年長的站住不走了,從口袋裡拿出一支香煙,點著。那個少年走到那個男子的身旁,想不到如此小的年紀也拿出支香煙來,向他借火。乘此功夫,兩個人小聲交談起來。老探長從街上的一棵樹後望去,看見少年正把什麼東西一件件地交給那個年長的乞丐。
對於我說你的女傭是我手下,不必解釋,這只是危極之下應付之辭。你的那位克苔麗女傭確實對你忠心耿耿。因此,在這裡請你善待她。有勞了,有勞了。
他把手下留在咖啡館裡,獨自從正門進去,寬闊的院子裡鴉雀無聲。他檢查了下槍裡的子彈是否上了膛,然後便把它插在右邊的口袋裡,以便隨時拔槍自衛。葛尼瑪側耳傾聽,四周了無聲息。他輕輕推開正廳的門,正廳裡也沒有動靜,門窗關得嚴嚴的,屋裡黑乎乎的,如此氣氛使人喘不過氣來,而且還暗藏殺機。
羅蘋把包著東西的報紙打開,接著說:「喂,你瞧,這是昨天的晚報,而且,這絕不是從報攤上買來的,是報社通過郵局直接寄給長期客戶的。你再看,這上面有粘著沒有撕掉的封條,郵戳是二十一時。所以,兇手作案的時間一定是晚上九點以後。可是,這些有可能成為證據的東西是今天凌晨一時從新橋上扔下來的,依此推算,女士被害的時間大概在二十四點前後。
老探長雙目盯著羅蘋的側面,腦袋急速轉動著,「這個怪盜羅蘋用桔子皮的遊戲把我引到這裡來,究竟有何企圖?」
氣憤不已的老探長聽了此話,把手槍往衣袋裡一裝,接著便撲了過來,羅蘋一腳把他擊退,立刻擺出格鬥的姿式。
「你也忒性急了吧?話不多,五分鐘便可搞定。」羅蘋也拉過一張椅子,椅背向前,像騎馬一般兩腿分開坐下;又把兩個胳膊搭在椅背上,兩手托著下巴道:「昨夜凌晨時分,當一艘小船和*圖*書從新橋下駛過時,突然,一包東西自橋上掉下來。依我琢磨,那包東西本意是丟入河中,讓它沉入河底的,沒想恰掉在船上。
「巴勒畢由。」
「好像是一位女歌星。」
那是一些破舊的報紙,墨水瓶(瓶蓋上繫著一根長線)、玻璃片、破破爛爛的紙盒,另外還有一條被截為二段的紅色絲巾的其中一段。絲巾邊上綴著和絲巾一樣質地、顏色的圓形絲穗。
葛尼瑪不在意地回應了一聲。心裡想:「羅蘋的推測夠精確的了,我做刑警這麼多年了,深信觀察的眼光不會遜於任何人,可就是總輸給羅蘋,這小子的推理和敏銳的觀察力,真叫人心悅誠服——這小子不簡單——」葛尼瑪不禁吐了下舌頭,好像現在才知道羅蘋具有這種非凡的本領。
葛尼瑪皺著眉頭把來信拆開。它是用鉛筆寫的,字跡龍飛鳳舞。在信低上還粘著一些藍的、紅的油漆,而且一股油漆味撲鼻而來。
晚上,葛尼瑪待在寢室裡,翻來覆去地觀察這半截絲巾,可是並沒有任何可疑之處。這個和羅蘋所拿的半截一模一樣,甚至邊上綴的珠子也分毫不差。
羅蘋笑著轉動著門上的把手,撥動了下機關,旋即房門無聲地被推開了。
葛尼瑪坐上地鐵趕往柏俄大街。
「我是警察局的,今——」與此同時,藏在暗處的幾名警察衝了上來;巴勒畢由一看形勢不對,馬上轉身就跑,跑到已打烊的店門口,背靠著門,警惕地擺出準備應付的架勢。
當時鐘指向九時,女門房打開葛尼瑪藏身的二樓窗戶,向葛尼瑪喊:「喂,他回來了!」
「假如,一定要說兩者有何區別,那就是這半截絲巾上沒有沾上血跡罷了。可是,一定有原因。羅蘋好像很希望得到另一半,就是看上一眼也滿足了。這小子詭計多端,不知又在搞什麼鬼,那麼我就來個扮豬吃老虎,設計把那半截絲巾弄過來。」
「呸,感情?——滿口謊言,這小子的友誼令人難以相信!可是,他的真正目的是什麼?」葛尼瑪無法理解羅蘋留下證物的真意,他把桌上的東西,包裝進衣袋裡,急忙返回警局。
「看起來,兇手住的地方離新橋不遠,而且在河的左岸,這很可能就是事實。但是,被害人卻住在柏俄街。那麼,兇手一定是在從新橋到柏俄街的路上買的蛋糕。」
「好吧,那麼你就拿這半截絲巾去核實一下!」推理幹事把它遞給老探長。
「這些雞毛蒜皮小事就不用提了,還是言歸正傳吧!你找我有什麼事?」
公寓的樓下是一般的小店,二樓的房間出租出去了。由於天氣已晚,小店都已打烊了,他便藏在不遠的一個角落裡。
可是,僅憑這些還無法說他就是兇手,必須有使他無法狡辯的確鑿的證據。
「噢,她抓得如此緊,兇手有心拿走絲巾,也不能輕易辦到。」探長很同情地看著那死去歌星的臉。
「哦,原來你就是羅蘋。」葛尼瑪拉了一張椅子坐了下來,然後問道:「羅蘋,你有何貴幹?」
在嚴肅的詢問之下,從傭人的回答中知道如下情況:被害人珍妮.索非並不似其他一般的歌星的生活奢侈無度。她的私生活非常檢點。可是,自從一個月前的一天晚上十點半以後,每天她從劇院回來,都會有一個男的和她聊天,凌晨才離去。這位紳士長得英俊瀟灑,據說他曾向珍妮求過婚。但是,從沒有人看見過這位男士的面容。每當他經過公寓的門房時,都會把帽子壓得低低的,而且把大衣的領子豎起遮住面孔。索非每次在這位紳士來之前,都會把傭人支使出去,或者讓她回家休息,好像不願意讓她知道那紳士長什麼樣似的。
「您還不曉得嗎?葛尼瑪,我真有點不好意思!大偵探的眼光也有走眼的時候。所以啊,人不能老啊!喂,葛尼瑪!我是羅蘋呀!」
「你聽,是不是有動靜?大概也是護身古幣吧!——唔,不對呀。」羅蘋把木球上的孔朝下,搖了幾下,自球孔掉出一件東西,落在羅蘋的手心上。
「至於我說兇手是個講究裝飾的紳士,這是為什麼呢?你瞧,從這些碎玻璃中,可見,這非一般的玻璃,而是一個沒有鏡框的近視鏡片,而且,在眼鏡片的邊上有一個小圓孔,那是用來穿帶的。換句話說,那是一個單眼的近視鏡碎片,單眼眼鏡不是一般人戴得起的,只有那些貴族紳士,愛好新潮,講究裝飾的才能配戴得起。
葛尼瑪探長:
「滾開,我和你們這些警察沒有關係!」他大聲叫喊。這時,只見他的右手握著一根粗手杖,左手伸到背後,大概想打開店門。
但是,葛尼瑪老探長卻一直用疑惑的眼神注視著他,不讓這個人走出自己的視線。老探長是個熱心、勤懇而又固執的人,假若有任何感覺出人意料的事時,必定要探個究竟。平素他是個溫文爾雅的老頭子,可是,一旦發現了案件,馬上便變成另外一個人似的。執著追查絕不輕易放棄,猶如一隻追尋獵物的獵犬,不顧其他,一味向前追去。
刑偵科長托茲依搖了搖頭說:「被害者雖說是個歌星,可是並沒什麼出眾之處,只不過長得比較迷人,很受歡迎罷了。目前可能是個人氣巨旺的歌星。據說在兩年以前,她到蘇俄作巡迴演出時,那兒有不少的貴族捧她的場,其中一個貴族送給她一顆非常名貴的藍寶石。她的傭人曾說,自從她擁有那顆藍寶石後,便以此為榮,十分珍惜,甚至很少戴在身上;可能把它藏在了一個秘密的地方。兇手也許就是為了那顆藍寶石殺了她吧?」
「喔!是手槍。」老探長不禁自語道。
這時,法醫正向科長報告驗屍結果,「死因很明顯,被害人先是中了兩刀,但這並不是致命傷。在她激烈反抗時,被兇手用絲巾勒死。」
「剛剛出去。」
羅蘋從窗戶上取下絲巾,把它遞給葛尼瑪。葛尼瑪麻利地把那半截絲巾裝進口袋裡。「失陪了,我拿走了啦。」
「喂,你是誰?」
「嘿,羅蘋,稍等片刻。」葛尼瑪探長有話尚未問他,急忙趕到門口。可是,門已經被鎖上了,他花了十分鐘打開房門,https://www•hetubook•com•com又花了同樣的時間打開第二扇門,費了好大勁走到走廊上,然後一口氣衝到三樓的樓梯,羅蘋早已蹤跡全無。
「兇手帶著蛋糕一類的東西去約會那位女士,從這個紙盒子,一眼便可以看出。因為這是一個裝蛋糕的盒子,並且盒子裡還沾有奶油,當然奶油還不只是一種,有奶油蛋卷和巧克力甜蛋糕兩種。
對於我說你的子彈被弄濕了,那只是我一個善意的謊言。如您不信,大可把槍口對準太陽穴,扣動扳機試一下。如此一來,我的話是真是假便顯露無遺。可是,我並不能保你平安無事。
「他住在歐尼斯特河岸邊一家公寓的二樓,叫巴勒畢由,他長期訂閱賽馬新聞報。前天黃昏時分,他從門房那裡拿了一封信和一份賽馬新聞報後,便離開了公寓。當時,他穿著一件皮大衣,大約凌晨時才回來。這些都是門房告訴我的。」
「你還要怎麼樣?嗨,探長,我為何想要那半截絲巾?假如你靜靜地分析一下,就該知道我別有目的。可是,你居然沒想到這一點,傻乎乎地尋查了四天,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兇手。這雖說是大功一件,可你竟沒發現這裡面藏著珍貴寶石,簡直是愚昧之至。」
青年紳士關上門,轉身向葛尼瑪說道:「非常抱歉,有勞大駕。由於我有件非常重要的事,不得不請您來。再次感謝您的到來,哈哈!」他一面笑著,一面伸手準備同他握手。葛尼瑪把他的手甩開,臉漲得紅紅的,很不友善地瞪著對方。
售貨員說:「是的,昨晚十一點多一點,有一個身著高貴大衣,並用豎起的皮領子遮住面孔的年輕紳士,曾來這裡買了奶油蛋糕,和巧克力夾心蛋糕。由於他戴著一副單眼眼鏡,所以對他印象非常深刻。」
「唉,你怎麼還這麼蠢。」
「什麼?你就是羅蘋?」
「這一定是什麼暗語。」片刻,那個人又向前移動。這回,男人一邊掉下桔子皮,一邊撿起丟在地上的東西。少年便又在附近牆上畫了一個圓,裡面又加了一個十字。
「兇手帶著這些東西去女士那裡。從紅色的絲巾,我們可以想到那位女上一定是一位摩登女性。因為既然會繫這種絲巾,很明顯,必是位美麗而新潮的女人。
「唔,真的!非常感謝,我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羅蘋。」探長非常激動地點了點頭:「不客氣,禮尚往來嘛!你瞧,這是左手印,我之所以說他是個左撇子就是根據這。你抓住的那個兇手——嗯?他叫什麼?」
葛尼瑪探長走進院內,沿著碎石汽車道,來到正廳的前而。大門沒有上鎖,他推門走進去,然後順著右邊的樓梯,悄悄摸上二樓。
經過嚴詞盤問,巴勒畢由的行為和作案經過水落石出。巴勒畢由只是其化名,他真名叫特莫.杜勒科,是個慣犯。警察在他的住處找到了同捆報紙一樣的一團繩子。同時,又發現了一柄與被害人傷口極吻合的匕首。
「嗯,他在哪住?叫什麼?」
「你怎麼知道兇手曾用小刀刺傷過那女士呢?」葛尼瑪用懷疑的眼神看了羅蘋一眼,然後說道。
羅蘋一轉身,剎時,他的背影便在門外消失了。
「也許,當狗咬著報紙包時,甩到河裡去了。」
「沒錯。咱倆雖然是仇敵,可是,我們之間有著一種無法形容的感情。我是你的心頭禍患,可是不知為何,我卻感到你和藹可親。如果沒有你,我會非常寂寞的。我好像特別地仰慕你,不過,這個案子感覺有點奇怪和恐怖,兇手不會是個小角色。假如你把他緝捕歸案,這不是大功一件嘛。這個美差我想讓給你,略表鄙人對閣下的敬意。
「推理幹事,有指紋的——。」
「哼——」葛尼瑪一聲冷哼。可是,他怎麼看也不像是羅蘋,反而像一位高貴的俄羅斯紳士。因為他早就知道羅蘋善長喬裝打扮,因此也就無話可說了。
「可是,不知為何,那個紳士要用小刀殺死那個女士。因為她沒有馬上斃命,所以便用這條絲巾把她勒死。」
探長氣得齜牙咧嘴,肺簡直快爆了,全身顫抖不已。他一面盯著羅蘋,一面退向隔壁的一扇門。因為從隔壁那間房子可以看到對面那家咖啡館,只要把玻璃打碎,伸出頭示意,那些部署在那裡的手下,將會蜂擁而至。
「它在——」葛尼瑪說到一半,突然緘口。
「非常謝謝,」葛尼瑪來到賽馬新聞報社,查了一下訂戶的名單,記下了住在新橋附近訂戶的姓名和地址,特別是新橋左岸的。
年輕紳士沒有回答葛尼瑪的問話,而是逕自走向那兩個男子,說:「有勞了,你們的任務已經完成了。來,這是說好了的獎賞。」青年紳士遞出一百法郎的票子。
這時,老探長突然聽到四樓傳來嘈雜的聲音,搏鬥和腳步聲、傢具翻倒在地聲、喝叫聲、慘叫聲、隨著就是槍聲——。
「喔,被害的是什麼人?」
如果他懷疑誰是嫌犯,決不會放過他,就像一隻獵犬咬上獵物一口,便死也不肯放過一樣。在案發的現場、有時,一些初出茅廬、辦案比較慢的年輕的檢察官和局長也會被他呵責得不留情面,甚至督察也對他另眼看待。
「記住,那棟宅子只有一個正門,除此別無他處,那小子如果想逃走,必定是從正門溜出來。我一人進去,你們埋伏在正門前的一座咖啡館裡。如果,看見我從四樓的窗戶裡探出頭向你們示意,便趕快衝進來;如果一個小時後我仍未有暗示,也沒出來,那就是遭那小子毒手了,你們便立刻衝進來,不論裡面有誰,都統統把他們抓起來。」
這時,老探長感到有些尷尬,打了一個冷顫,小心謹慎地注視著羅蘋的一舉一動。可是,羅蘋像什麼事也未發生般,悠然地吐煙納霧。
於是,他們倆人把那兩個半截絲巾鋪在桌子上。葛尼瑪一邊鋪著絲巾,一邊偷眼觀察著羅蘋。羅蘋漫不經心地拼好兩截絲巾,然後對葛尼瑪說:「沒錯,被剪的吻合對縫。你不是想看這半截絲巾上的指紋嗎?喂,你過來,這樣你就看得清清楚楚了。」羅蘋把他帶到一間朝陽的房間,把自己的那半截絲巾,用圓釘釘在玻璃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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