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香港黑社會組織的兩大暴行
——淪陷前的大焚掠及五六年的雙十暴動
暴行天人共憤 醜事遺臭萬年
這種「冷戰」方式的調查報告,北京方面自然不予接受。於是中國外交部又發表聲明,逐點駁斥「報告書」中不實不盡之處,同時提出嚴正要求,要香港政府負起暴亂中的一切賠償責任。這樣,才促使港府進行調查登記,作出極有限度的「賠償」。其實,人的寶貴生命和健康,又豈是幾個銅鈿能賠償得了的?
然則香港政府對這場暴亂的「調查總結」又是怎樣的呢?一九五七年元月一日,港府新聞處發表的「九龍及荃灣暴動報告書」中,指出整個事件係由黑社會及「中國難民」所發動。黑社會則以「十四K」及「和安樂」為主,而「十四K」則係國民黨方面「半官式政治的地下組織」;至於中國方面所指「係由國民黨特務指揮策劃」一點,香港政府經過「深入調查」之後,仍然「無法取得佐證」云云。
十二時,有大貨車一輛駛來欽州街附近,放下幾千張青天白日紙旗,又有人搬下幾籮麵包,但很少人上前取食。×君取了一叠紙旗,分給我們每人十張。此時,耀哥在貨車上招手示意×君上前,耳語良久。貨車離去後×君帶領我們一行十多人,前往長沙灣道球場附近。×君進入球場,囑我們在外邊等候,切勿走開。
此後,凡有車輛進入,我們都上前勒索,代價視車中人打扮而定。雖說事前規定最少十元,但據我所見,最少的亦須付出四十元;最多的一輛係×氏電影公司的外景車,我們開價三千元,否則打爛車上設備。再三討價,卒以八百元成交。其中有兩架巴士交不出保護費,我們便派出五個人上車搜劫乘客,我還獲得勞力士鋼錶一隻。
3.受傷程度不大嚴重,或自行醫治而醫院方面並無記錄的,恐怕調查時手續繁複,
和-圖-書廢時失事,因而放棄登記;
我住在城寨大井街,距東頭村(當時未建徙置區)不遠,抵達時已有近百人集中於村前空地,×君介紹我等六人給為首的耀哥認識。時已接近黎明,耀哥即高聲對在場各兄弟宣佈,說天明之後便分批前往深水埗欽州街及青山道交界處集合,又說我們這百多人均歸「仙君」指揮,「仙君」係上頭派來負責人物,倘若接到「仙君」口頭或文字通知,便須服從。至於做世界時個人所得,不必歸公;集體所得,則平均分配。我方將有幾萬人出動,不必畏懼「花腰」(即警察)云云。
途中遇到「和勝義」的大黑,他帶着三十多人,每個都臂纏白布,像軍隊一般操過來。我和他曾結夥打劫,認識甚久。但見他敞開衣襟,斜插西瓜刀,豪氣萬千地對我說:「××你這時才『蒲頭』,太遲了!今天早上我們在青山道爆開中建公司,個個手足都發了財,我們還『冧』了兩條友(即殺死兩個人)。如今出發去南昌街做世界,你有興趣就跟我來!」我正在猶豫之際,×君急忙示意趕路,於是目送大黑一班人嘻哈大笑地邁步離去。
以下是一名參加這場暴亂的黑人物楊××(福義興人馬)被遞解往澳門後,對筆者憶述當年的身歷情形。
4.暴亂期内,工廠無法生產,商店無法營業,受薪者無法上班等,很難舉出實際的損失數字;
除上述所列各項之外,精神上的損失(筆者親屬之中,曾有人於暴亂中嚇至神經失常者)及其「後遺症」所引致的一切不良後果,更是無法估計了!
其時只見球場之内,豎起一面大布旗(國民黨旗),很多人進進出出,近馬路的一邊鐵絲網,全被打通。臂纏www•hetubook•com•com白布,駕駛單車或電單車的人,穿梭往返。馬路的另一邊,百數十人正在打劫金×美容院及附近各商店,忙忙碌碌地搬取貨物。我們不覺怦然心動,正想上前「打份數」時,×君已由球場出來,叫我們跟着他走。而且邊走邊對我們說,發財機會就快到了,這些小意思何必理會。而且,這是「勝和仔」做的(指洗劫那幾家商店),你們插手恐怕會惹麻煩。如今上頭已有命令,還是做我們自己的事吧!當然我們還不知道所做的是什麽任務,只有跟着×君走,向太子道方面進發。
十日午夜,友人×君拍門甚急。開門後見其面露緊張及興奮之色,問其何事。據說獲得「館口」通知,在這三幾天内,有機會大開拳腳做其世界,問我(憶述人自稱,下同)能否「班馬」參加。
不知是「偶然巧合」還是「別有用心」。九龍大暴動後的一個月,有一個所謂「中國洪門海外昆仲懇親大會」,在台北召開。香港的「十四K」組織,由陸仲×(白紙扇)及李×芳(紅棍)出席。「會議」由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一日至三日,一連三天舉行。「會議」期内,「副總統」陳誠、「行政院長」兪鴻鈞及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張厲生,均向「大會」致「訓詞」。現錄該「大會」向蔣介石及陳誠的「致敬電文」抄錄如下,以作本節之殿。
實則當時的美國,正在全力庇護台北政權,對中國則採取仇視態度。英國政府當時唯美國馬首是瞻,如此横蠻,自然不足為奇。
下午四時,另一批人前來「接班」,為首者遞過來一張條紙,由「仙君」簽後。×君便率領我們返回長沙灣球場候命。此次共收得保護
和圖書
費約六千多元,一半由×君交回「總部」,我們每人分得一百八十多元。1.經過這場暴亂,許多受害者或其親屬,都視香港為「九反之地」,沒有信心居留下去,從而遷徙別處或返回國内;
×君偕同我們到達大世界戲院(今已拆卸)附近,每人發給白布一條,紙旗一叠。白布一端寫上「仙君」兩個墨筆字,×君吩咐我們先將白布纏於右邊衫袖,然後說:「上頭吩咐,凡進入荔枝角道的車輛,均須購買『國旗』一面,否則燒車兼『砌人』。紙旗代價多多益善,最少十元。全部收入,由我扣起一半交回『總部』,其餘照人頭均分。」說畢,便吩咐開始工作。
民國四十五年戌佳
十月十九日,英國駐北京代辦歐念儒,謁見北京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申述英國政府對這場暴亂的意見。歐念儒說英倫方面正訓令香港政府徹底調查暴動的起因及背景,目前作出結論,仍屬言之過早。同時,英國政府認為中國及香港左派報章所提出的抨擊,實屬誇大渲染,不實不盡。因此,英國政府向中國提出「反抗議」云云。
總統副總統鈞鑒,中共匪幫,勾結俄帝,竊據大陸,瞬將八載。戕殺國人、朘削同胞,殘酷慘烈,曠古所無。言之心酸,聞者髮指!凡有血氣,莫不思滅此朝食。幸賴鈞座抱定殲匪決心勵精圖治,完成反攻準備,磨礪以須。誠我中華民族之救星,自由世界之先導也!我洪門秉承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之懿訓,心存國族,志篤忠貞。謹以至誠,在鈞座領導之下,敬供逐策。尤祈早張撻伐,殛彼巨兇,收復山河,拯斯黎庶為禱!肅電致敬,伏維睿察!m•hetubook•com.com
其時巴士仍未停駛(按當時尚未戒嚴),由上海街及太子道折入荔枝角道的車輛,雖比平時稀少,但並不是沒有。可能我們比較倒霉,第一輛進入荔枝角道的車輛,竟自稱是「香港×報」的採訪車,車頭插有布製小旗,迎風招展。「×報」係國民黨報,自然不能收取保護費。車上一名四眼佬還向我們說:「各位辛苦了!」
下午六時左右,×君說晚上轉移工作地區,到九龍城一帶發財,吩咐我們準備「架撑」,九點正在侯王廟前集合。於是我們仍然步行離開北九龍區……。
天明後,×君偕同我等約十五人為一批,步行前往深水埗。沿途看到幾輛被推翻的汽車正在焚燒,在大埔道及界限街交界處,則發現屍體兩具,至嘉頓公司附近,則見有七具屍體,平排放在安全島附近,蓋以黑布,政府黑廂車正停在附近工作。各街口則有千多人擠塞圍繞,以粗言穢語高聲呐喊,但並沒有採取行動。
周恩來總理提出的嚴重抗議,一直至十月十七日,英國政府才有官式的反應。當日倫敦外交部召開記者招待會。該部發言人稱,英國已拒絕北京方面的抗議,把這場暴亂說成是香港「難民」對左派的「報復」,而且,由始至終,香港政府處理此事並無不當。因此,英國政府決定拒絕這項照會。
2.暴亂中,曾發生多宗黑人物及若干不良分子乘機互相仇殺事件。此類傷亡,自不敢登記及索取賠償;
中國洪門海外昆仲懇親大會叩
章漢夫副部長即力斥其非,指出香港政府不但對香港的中國居民和中國在香港的企業機構保護不力,且還替國民黨特務洗脫罪嫌;而港督葛量洪和_圖_書對中國政府的正當要求,竟指為「干預内政」,實在無理之極。最後,章漢夫副部長要歐念儒代辦將其口頭抗議,立即轉告倫敦。
這場轟動中外的大暴亂,九龍及新界居民,其生命財產損失的程度到底多少,實在很難統計;即使官方於一九五七年之初,宣佈賠償暴亂中所有損失,並且通知受害市民進行登記。但和實際的死傷及被燒被劫數字,相信仍有很大出入。理由是:
以上由楊××口述,筆者當場筆錄,詞句未經修飾,只求保存口述者的原意。當天(十一)晚上,這批人轉移到東頭村道「發財」,上文已有提及,不再贅述了!
×君係「十四K」人馬,與我不同「格屎」,但因一起在城寨販賣白粉,故而交情不惡。我當時因賭博負債甚多,聞得有此機會,便乃欣然應允,並邀同「堂口」兄弟共五名,隨×君往東頭村木屋區聚集。
轉入欽州街,只見每條横街均塞滿人羣,所有商店則全部關門閉户,和街上人頭洶湧的情形很不協調。×君囑我們一行人在基隆街口蹲下休息。有頃,石硤尾方面傳來槍聲,跟着人羣像潮水一般向欽州街及青山道方向奔跑。遇到舊識牛×四亦在人羣之中,詢問之下,原來警察發射催淚彈,故而人羣急速散開。牛×四又說我們太「執輸」了,昨天(即十日)已有不少人發了大財,不過為時未晚,聞說尚有幾天機會,如能打入幾間左派銀行,大家便可「撈粗嘢」了!言訖匆匆離去。
由一九五七年起,拘留在漆咸營的五千多人,已陸續「甄審」完畢。其中近千人被警方終身遞解出境。其餘的也陸續提控於法庭,控罪絕大多數是「破壞戒嚴令」;至於部分給冤枉抓進去的,縱能「查明釋放」,但已平白吃了幾個月的「皇家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