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一 整理那飛蚊一般的觀念
文藝和色情
同步發展的是喉嚨文學,哺乳文學,肚臍眼文學,鼠蹊部文學……
當年討論文學中的色情描寫,有人提出一個尺度:「你在客廳裡朗誦給十七歲的女兒聽,你自己不會臉紅」。現在的情勢是女兒朗誦給你聽,只有你臉紅。
以床戲而論,起初是男女衣履完整,男子把女子推倒在床,自己撲上去,鏡頭立即切斷轉場。後來男女只裸上身,仍然穿著褲子,然後女子全|裸,男子半裸,床上擁抱翻滾,鏡頭輪流拍出上半身和下半身。五十年代末,我在臺灣做影評人,有一部片子的床戲引起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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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全|裸的女子躺在床上張開雙腿,全|裸的男子由兩腿中間跪下去,經過一再「會審」,檢查機構還是把它剪掉。今天誰還在乎這個?以我看電影的經驗而論,最初女性穿著長裙,她站在路邊,提高裙子,露出小腿,引誘駕駛人停下來載她一程,那是我看到的初期性感。後來「身不由己」,漸次要露出大腿,露出乳壕,上身赤|裸,全身赤|裸。「全|裸」經過爭論,初步協議是全|裸,但是只照背影,不久就改成全|裸,但是只顯示https://www.hetubook.com.com正面,靜立不動,據說這樣像一尊銅像,不傷風化。沒有一道閘門能攔住洪流,「裸像」動起來,由獨動到男女互動,由女裸男不裸到男女全|裸,全|裸的男子不能露出生殖器,最後生殖器也赤|裸裸。
文學藝術的最高要求是創新,畫家大澤人稱爲「越雷池一步」「無所不用其極」,劇作家魏明倫稱之爲「喜新厭舊,得寸進尺。」當代思潮所謂「顛覆」、「解構」,其精神大抵如此,有爲者求突破,闖禁區,前有古人,後有來者。
性是很大的賣點,「無性不成
和_圖_書
書」,商業需要與藝術需要混淆難以判斷,非難者遭受假道學和開倒車的指責,漸漸喪失發言權。首先我得說,藝術品有商品的性格,藝術創作的規律和市場規律有局部疊合,市場投資講求利潤:「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如所周知,追求利潤就要追求更多的消費者,消費者的結構像金字塔,素質越高,人數越少,文藝作品上市要努力吸引大多數人,遷就他們的水準。
這僅僅是其一。
接著出現如下的情勢:人在市場,身不由己,「競爭」是他的宿命,消費者要求以同樣價錢買和_圖_書到更多的東西、或者更便利的工具、或者舒適的享受,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商業導引作家競爭,作家配合商業競爭。本來商品可以競爭,藝術品不宜過分競爭,後來也顧不得了。
兩千年三千年以來,作家藝術家高度開發,四海已無閒田,惟有「性」尙有很大空間。文學表現人生,「性」是人生重要的一部分,如何禁止創新者染指?創作需要自由,而且需要完全的自由,作家得此護身符,可以恣意操弄性潮,衝入文學聖殿,包圍文學獎,左右文學評論,甚至成爲高行健得到諾貝爾獎的一個理由。
藝術和色情
www.hetubook.com.com的恩怨糾葛說得清楚嗎?
如此這般,究竟有多大成分出於藝術上的需要呢?道德步步後退,道德從來是後退的,藝術又究竟因此「進」了多少呢?題材大膽與藝術成就是否成正比呢?好像已經沒有人願意回答這些問題了。
一位牧師說過,人生在世最喜歡三樣東西:「一是不合法的,二是不道德的,三是使人發胖的」。文藝中的色情向法律和道德挑戰,迅速佔領金字塔的底層,多年奮鬥,法律和道德尺度一再退縮,爭議也縮小了範圍,有商業作後盾,這些爭議或許終歸寂然,因爲商人能修改一切道德標準。
這僅僅是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