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二 改革與内鬥
自由而無秩序,終將喪失自由
台灣社會今天有什麼樣的收穫,是我們昨天撒下什麼樣的種籽。有的人撒得多,有的人撒得少;那些沒撒的,如果嚴以責己,也許要爲沒有阻止別人撒下壞種籽而負一些道義責任。每個明年都有收穫季,所以每個今年都要播種。
康德是哲學家,哲學主要是研究人怎麼想和怎麼做的學問。他曾說:「自由就是意志不受別人約束的獨立狀態。只要自己按照普遍法則,同一切人的自由並行不悖,那麼就可以斷定,這種自由乃是屬於具有『人』的品格的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我們可以檢視一下,自己的自由是否與「一切人的自由並行不悖」?還是相牴相剋?我們現在視爲權利的那種自由,是否具有「『人』的品格」?
彭www•hetubook.com•com婉如證實遇害,政府首長發表聲明表示哀悼,並指示盡速破案。人民遭難,公僕慰唁,或屬應有之義;但是有同樣遭遇的人成千上萬,人民豈僅需要一個只管善後的政府?再說,高級官員就職時,要宣誓恪遵憲法、盡忠職守;但是大家按著法律本子辦事了嗎?體制紊亂是怎麼來的?奪權鬥爭是怎麼來的?台灣今天的亂象是冰凍三尺的結果,那麼公權力爲什麼不維護?金權政治爲什麼要縱容?黑道參選爲什麼會提名?在上位者沒有爲風行草偃起一點示範作用,那麼對這種政治風潮下受害人的「補償」,不是哀悼,而是自省。
當然,責任並不完全在於那些政治人物,雖然他們要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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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責任。回過頭來看看我們自己:老百姓中不是有家財萬貫死後卻不繳半分錢遺產稅的企業家嗎?不是有坑銀行、騙大衆的商人嗎?不是有選校長時照樣請客、送禮的大學敎授嗎?不是有只問言論自由不管社會責任的媒體嗎?不是有專敲政府竹槓的「頭家」嗎?不是有動輒就要「顛覆」什麼的「某某人類」嗎?等而下之,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破壞環境生態的,觸犯公共危險的,以迄販賣毒品的、經營色情的,種種切切,不都是「兩千一百三十萬人」中的一分子嗎?彭婉如可能爲計程車司機所姦殺,民進黨多位領導人含淚發表談話,要求政府加強管理計程車業。我們當然同情彭婉如,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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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某些計程車司機爲民進黨上街打拚,揮鐵棒子,擲汽油彈,封鎖交通,毆打路人,包圍官府,弄得大衆驚惶不安,那時民進黨爲什麽不要求「管理」?只有私是私非而無公是公非的社會,大衆行爲規範自然無法建立。立委質詢警政首長,彭婉如案如不能破,就應引咎下台。警政官員當然有破案的責任,可是目前每三個計程車司機中就有一人有犯罪前科,交通部早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送達立法院,希望有以矯正,但立院一拖七年,不直不審,現在反過頭來責備別人,還有沒有半點是非羞惡之心?某些立委凡打架也,罵人也,拍馬也,唱高調也,關說也,包工程也,什麼事都幹,就是不幹本行正事。這些人與和_圖_書警政官員相比,究竟誰更應該下台?
——原載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八日《聯合報》
誰說「天公疼好人」?難道彭婉如不夠好?天公不一定會疼好人,但拿世界其他民主安定的國家比對,我們會發現:天公倒一定會疼「愛自由而重秩序」的好人。
法學大家格老秀斯說:「上帝把生命賞賜給人,不是讓人去毀滅,而是要人去維護。爲了讓人能維護生命,又給人分配了充分享受人身自由的權利,以及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在台灣,很多人都已「充分享受了人身自由的權利」,不過還看不出來有多少「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
周人蔘案、宋七力案、伍澤元案、劉邦友案、彭婉如案hetubook.com.com、空軍士兵蔡照政濫射案……一案接一案,這就不能不叫人懸念:明天還會發生什麼事?在有了負責掃黑的治安人員和黑道聯手貪汙之後,在有了政治人物和知識分子依附怪力亂神之後,在有了夜晚出門的女子被砍了三十五刀之後,在有了處決式的集體屠殺官員和民代之後,在有了保國衛民的軍人持槍掃射無辜之後,明天無論發生什麼事,還會使我們感到意外嗎?
總而言之,我們很多人,只想到權位,沒想到責任;只想到一時的利益,沒想到來日的災禍;只想到自己的方便,沒想到他人的損害。今天的台灣,人人都想把自己的意志伸張到極限,只要我歡喜有什麼不可以,誠所謂「典章制度豈爲吾輩而設」?有自由而無秩序,結果是人人都將喪失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