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閱讀

少年時

作者:柯慈
少年時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手機閱讀請點擊或掃描二維碼
0%
第九章

第九章

他們在列斯特廣場見面,一個週六下午。也幾乎講好要去看場電影了;可是做為詩人,他們有責任充分體驗生活,所以他們不看電影,而是回到她在高爾街的住處,她讓他把她的衣服脫掉。她那裸體的美好線條令他驚異,那象牙白的皮膚。所有英國女人,都是這樣美麗嗎?當她們的衣服除去之後。他暗自驚奇!
他第二個禮拜照樣報到,活動之後還和一個女孩去喝了咖啡,她讀的那首詩,是關於某個朋友的車禍之死,不錯的詩,有它自己的味道,安靜、不做作。她不寫詩的時候,女孩告訴他,是在倫敦,國王學院上課;她的穿著得體嚴謹,深色裙子,黑色長襪。他們講好再見面。
這種事,他聽了該怎麼想?劇裡軋上一角,聽起來就像是個謊言;可是,那是奧立佛在向卡洛琳扯謊,還是卡洛琳在向他扯謊?奧立佛現在一定已經是帶著假牙的老人了。卡洛琳能顧好她自己,對付奧立佛嗎?如果那個邀她下鄉作客的男人,真是奧立佛的話。那種年紀的老傢伙,和年輕女孩在一起找樂子時會怎麼做?一個可能再也沒法勃起的老男人,吃他的醋,合適嗎?嫉妒這情緒,難道說,如今已經過時了嗎?在一九六二年的倫敦。
他可以試著去說服她,誘導她,引誘她;他甚至有可能辦到;可是他卻沒有去嘗試的心緒。她不只是個女人,有著女性的直覺,畢竟,她還是個藝術家。他試把她拉進的那個東西,並不是真實的——她一定知道。
他不懂,為什麼卡洛琳不乾脆和他這號寫字員男友分手。大清早摸黑回家,在與她一夜風流之後,他只能祈禱,拜託她別再跟他聯絡了。事實上,往往也真的一個禮拜過去,沒有她任何音信。然後,就在他開始覺得這場關係終成過去式了,她電話又來了,於是循環重新開始。
這事以後,他就不再去詩會了。反正在那裡他也從來沒有受歡迎的感覺。
不過,他真正最有感覺的語言,其實要算德語。他收聽科隆來的廣播,如果內容不太冗長乏味,他也聽柏林的廣播,而且多數時候都聽得懂;他讀德文詩,也頗能領會。他很贊同德文那種發音方式,每個音節都有它該有的比重。阿斐利堅語的幽魂仍在他耳中不去,因此他對德文的語法很能適應。事實上,他很享受德文句子的長度,以及動詞在末尾複雜的堆積。有時候讀著德文,他甚至忘了自己是在讀個外國語文呢。
不知在哪本詩刊——可能是《域》,還是《議程》——他看到有個詩會主辦的工作坊活動通知,每週一次,為尚未有作品發表的年輕作家舉辦。他在通告所刊登的時間地點出席,穿著他的黑西裝。門口那女人疑惑地打量他,問他年齡。「二十一歲。」他說。這是謊報:他二十二了。
他這種尷尬境況,實在不大公平:他要抗議,只要知道上哪兒去抗議或向誰和-圖-書去抗議。他這些對手們,到底有著什麼樣的工作,可以讓他們高興怎麼穿就怎麼穿?而且,又憑什麼他就得被迫跟著潮流呢?內在的品質,難道不值一文嗎?
有時候,卡洛琳會打電話到他公司,安排和他會面。可是他們一在一起,她卻又不隱瞞對他的不耐。他怎能大老遠地跑到倫敦來,她說,然後就每天把時間花在一個機器上面,加加減減?四下看看啊,她說,倫敦有說不盡的各式各樣新奇、樂趣、消遣。為什麼他不從自己裡頭出來,好好樂一下呢?
靜靜地,他們穿上衣服。「我很抱歉。」她說。他一聳肩。他並不惱火。他不怪她。他也不是沒有他自己的直覺。她對他所下的判決,其實也是他自己的判決。
他們幾乎沒講話。他讓那男人伸進他的衣服撫摸他;他則什麼也不回做。那男的如果有高潮,也不著痕跡。之後他自己出去,回家。
理論上,他應該覺得法語容易才是。他懂拉丁文;為享受閱讀拉丁文的樂趣,他有時會高聲誦讀一些拉丁文段落——不是黃金或白銀時代的拉丁文,而是通俗版拉丁文《聖經》用的平民語(vulgale),完全不管古典拉丁文的語序。他也毫無困難就能唸起西班牙話來。用一本雙語對照本讀瓦耶霍,讀尼可拉斯.紀廉,讀聶魯達。西班牙語裡面,充滿了野蠻音色的字,它們的意思,他甚至連猜都猜不出來,可是沒有關係。至少每個字母的音都發出來了,直包括那個雙重的r音。
照理,他應該也去給自己買一套像那些人一樣的裝束,週末的時候穿上。可是他一想像穿成那副德性,那種打扮,以他的個性來說不只是不搭調,而且看起來像是拉丁風而不是英國味,他就感到自己的抗拒更加堅定。他沒法這麼做:那等於讓自己去表演比手劃腳、做戲一般。
他信仰有熱情的愛情,以及這種愛情有法力使人脫胎換骨。然而他實地的經驗,卻是種種情|色關係吞噬了他的時間,把他累得筋疲力盡,讓他的創作陷入癱瘓。有可能嗎,也許是因為他生來就不能愛|女|人,可能他其實是個同性戀嗎?如果他真是同性戀,那麼他一向以來的悲哀不幸,就都可以找到解釋了。然而自他十六歲以來,他就被女人的美所魅惑,被她們那種可欲卻不可得的神祕所魅。做學生的時候,他就不斷陷入相思病熱,一會兒為這個女孩,一會兒為另一個女孩,有時甚至同時戀上兩個。讀這些詩人的詩,只能使他的熱病更厲害。透過性那使人失明的狂喜,詩人說,會www.hetubook.com.com把人送進無法形容的光亮境界,進入靜默的核心;和宇宙的基本力量合而為一。雖然這種無法形容的光亮,目前為止仍未能讓他嘗到,他卻沒有片刻懷疑,詩人之言絕對正確。
那就是同性戀嗎?就是這麼回事嗎?就算還有比這更多的內容,感覺上也不過爾爾,若和跟女人的性比較起來:又快、又潦草,空空如也,沒有任何可怖,也沒有什麼吸引人之處。似乎沒有任何風險:什麼都沒有輸,可是好像也沒有任何贏。完全就只是小遊戲,專為那些害怕大場面的人;失敗傢伙的玩意兒。
倫敦到處都是漂亮女孩子。她們從全世界各地來:來當打工保母、上語言學校,或只是來觀光遊覽。她們的頭髮披在兩頰;她們的眼睛抹上深色眼影;她們有一股柔媚的神祕氣息。最美麗的,是那些高䠷、蜜色肌膚的瑞典女孩;可是義大利女郎,杏眼、嬌小,也有她們的魅力。義大利式做|愛,他想像,應是激烈的、火熱的,跟瑞典式很不一樣,後者想來如一抹微笑、淡淡地懶散。可是他什麼時候,才真會有機會去體驗呢?如果他真能鼓起勇氣,去跟這些漂亮女孩的哪一位搭訕,他又該說什麼呢?會是撒謊嗎?如果他自我介紹說自己從事數學,而非只是個小電腦程式員?能受到數學家的注目,會讓一個歐洲來的女孩印象更深刻嗎?還是乾脆告訴她,雖然他外表無趣,卻是個詩人,這樣會比較好嗎?
在英國女孩中,他再也沒有其他的機運。IBM裡有的是英國女孩,祕書、打卡員等等,他也有機會去跟她們閒聊。可是從她們身上,他感到一股抗拒,彷彿不太確定他是什麼樣的人,他的動機為何,他在她們的國家中到底在做什麼。他看著她們和其他男生在一起的光景。其他男人和她們打情罵俏,用一種玩笑、哄勸的英國作風。她們也對這些調情有反應,他可以看出這點:她們如花兒一般盛開。可是打情罵俏這事,他從來不曾學過。他甚至不確定自己同意這種做法。而且不管怎樣,他可不能讓這些IBM的女孩們知道,他竟是個詩人。她們會一起咯咯笑他,會把這故事傳遍整幢辦公廳。
一天晚上,他讓自己被個男人勾搭上。那人年紀比他大——事實上,是另一代了。他們坐計程車到了斯洛恩區,那男人住的地方——看起來像是他一人住——公寓裡到處都是帶流蘇的墊子,和黯淡的桌燈。
可是他的努力卻毫無結果。他對法語沒感覺。聽法語學習唱片,多數時候,他也沒法分辨前一個字在哪兒結束,下一個字怎麼開始。雖然他可以閱https://www•hetubook•com•com讀簡單文章,耳朵裡面卻聽不見它們的聲音。這個語言根本就在抗拒他、排除他,他找不出路子進去。
我們稱之為美的東西,其實只是恐怖的初嘗,里爾克告訴他。我們降伏在美之前,感謝它竟然降貴紆尊來毀滅我們。她們也會毀滅他嗎?如果他冒險靠得太近,這些從其他世界來的美麗生物,這些安琪兒,或者,她們會覺得他太微不足道,根本懶得去毀滅?
「我們有些人被創造出來,並不是為了玩樂。」他回答。她把這話當成他的小幽默之一,不打算去了解其中的意思。
法國人,是世界上最文明的民族。所有他崇敬的作家,都浸淫在法國文化裡面;多數更視法國為他們的精神家園——法國,就某種程度而言,他們也同樣看待義大利,雖然義大利似乎已經有點時運不濟了。十五歲時,他郵匯了五鎊和十個先令給帕爾曼函授學校,購來一本法文文法書,以及一套作業本,寫好後寄回去打分數,自那時起,他就已經試著在學法文。他的行李箱裡,一路從開普敦帶來,有五百張卡片,上面是他寫下的法文基本字彙,每卡一字,隨身帶著背誦;他的腦袋裡面,啪嗒啪嗒跑過一串串法文慣用語——je viens de,我剛剛;il me faut,我一定要。
最可能的是,勞倫斯.奧立佛,如果那真是他,會擺開全套鄉間別墅的譜來招待她,包括派司機去車站接她,還有個男管家在晚餐桌上服侍他們。然後紅酒之後,她迷迷糊糊,他把她帶到他的床上,瞎搞她,她也隨他擺佈,出於客氣,謝謝他一晩的款待,也為她自己的事業前途。他們這樣一對一獨處的時候,她會不怕麻煩地提到,幕後還有位情敵嗎?一個寫字員,在加減機器公司工作,住高門路上的一間單房,有時在房中寫詩。
剩下來就只有荷蘭了。至少,他對荷語有自己人的內部知識,至少,他佔著這個便宜。在倫敦所有的詩人圈中,有個荷蘭詩人圈子嗎?如果有,他對荷語的熟悉程度,可以讓他取得入場資格嗎?
他隨身帶著本詩集放在口袋裡,有時是賀德林,有時是里爾克,有時是瓦耶霍。在火車上他裝模作樣地拿出他的書,全神貫注地讀起來。只有特殊的女孩子,才會曉得他在讀什麼,也才會看出他身上也有一股特殊的氣質。可是火車上的女孩,沒有半個注意到他。這些女孩子一來英國,首先學到的事情之一,似乎就是別去理睬男人放出的信號。
在英國,女孩子都不注意他,或許是因為他這人身上仍有股殖民地的呆氣縈和*圖*書繞不去吧,也或許,只因為他的衣服穿得不對。他不|穿他那幾套IBM西服,正式打扮的時候,就只有幾件灰色法蘭絨衫和一件綠色運動夾克,是他從開普敦帶來的。他在火車上、街頭看見的年輕人,卻正相反,都穿著窄窄的黑長褲、尖頭鞋、上面有許多鈕扣的緊身四方夾克。他們的頭髮留得很長,蓋到前額和耳朵,而他自己卻還是那種前後兩邊都短短的髮型,還有整齊的分邊,是童年鄉下小鎮理髮師在他頭上壓出的髮線,並且獲得了IBM的贊允。火車上,女孩子的眼光都溜過他,不然就是滿臉不屑地瞧他。
四下坐在皮椅裡面,他那些詩人同行拿眼瞟他,疏遠地點頭招呼。他們彼此似乎都認識。只他一人是新來的。他們都比他年輕,事實上,都只有十幾歲,除了一個中年男子,帶著點跛,是詩會的什麼人物。他們輪流讀出自己的最新詩作。他自己讀的那首,是以「我那一波波失禁怒浪」結束。那跛腿男人認為他的用字不當。任何人在醫院做過事,他說,都知道失禁是指尿失禁,或甚至更糟。
某次衝動之下,他跟在一對看起來頗有可能是這類人的男女身後蹓躂,那是在綠地那個地方。男的個頭高,蓄著大鬍子,女的則有長長的金髮,不經意地梳向後面。他很確定他們是俄國人。可是待他走得夠近,可以偷聽到他們說話時,卻發現原來他們是英國人;他們在談奚爾公司家具的價錢。
卡洛琳也從沒解釋,她到底打哪兒來的錢付肯辛頓的公寓,還有她不斷穿著出現的新裝。她在南非的繼父,經營汽車生意。這生意這麼賺錢嗎?能夠供應一個繼女,在倫敦過著尋歡作樂的生活。卡洛琳晚上在夜總會的那些時光,到底真的都在做些什麼?在衣帽間掛大衣收小費?端盤子送飲料?還是說,在夜總會上班,其實是別種事情的委婉說法?
他再三讀英娥柏格.芭赫嫚;讀布萊希特、漢斯.安森柏格。德文裡有一種譏諷暗流吸引著他,雖然他不太確定,自己是否完全懂得為什麼會有這股暗流——事實上他也暗忖,也許根本只是他自己在想像。他可以去問,可是他不認識其他任何也讀德國詩的人,正像他也不認識和*圖*書任何講法文的人一般。
他最高的渴望,比有個英國女朋友更高,甚至比有個瑞典或義大利女友更高的渴望,是能有個法國女友。如果他能和法國女孩談場熱烈的戀愛,他很肯定,那他就一定會被法國語言的優雅、法國思想的幽微,所觸動、所改進了。可是為什麼會有法國女孩,就像英國女孩一樣,願意屈就來跟他講話呢?更何況,他在倫敦幾乎沒見過半個法國女孩呢。畢竟,法國人有她們自己的法蘭西,世上最美麗的國家。她們有什麼必要,跑到寒冷的英國來,照顧這些當地人的小嬰兒呢?
然而在這座巨大的城市裡面,一定有數以千計的人浸淫在德國文學裡面,更多的人在讀以俄文、匈牙利文、希臘文、義大利文寫的詩——在讀、在譯,甚至在寫:那些流亡詩人,留著長長頭髮、帶著角質框眼鏡的男人,還有那些有著尖削的異國臉龐、飽滿熱情芳唇的女人。在迪龍斯買的雜誌裡,他就找到了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存在:那些翻譯,一定是出於他們的手筆。可是他要怎樣才能見著他們呢?他們都在做什麼?當這些特殊人物,不在讀不在寫不在譯的時候。他,是否在自己不知情下,在人人戲院的觀眾群裡,坐在他們之中,也是否在韓普斯德綠地,行走於他們之中?
在她俱樂部建立的人脈關係當中,她告訴他,包括勞倫斯.奧立佛。奧立佛對她的表演事業很感興趣。他已經答應她,可以在他哪部劇裡軋上一角;他也邀她到他在鄉間的房子作客。
荷蘭詩,總令他覺得相當無趣,可是西門.文克努格這名字卻老是在詩雜誌裡跳出來。文克努格,正是一個似乎已經突破藩籬、打進世界舞臺的荷蘭詩人。他讀文克努格寫的每一首詩,只要大英博物館有,卻不曾感到任何鼓舞。文克努格的文字喧鬧刺耳、粗糙愚鈍,缺乏神祕層次。如果荷蘭就只拿得出文克努格來,那麼他最不堪的懷疑就得到證實了:在所有國家之中,荷蘭人是最板滯,也最反詩的。他的尼德蘭遺產就只這樣了。還不如乾脆只會一種語言算了。
裸著身子,他們躺在彼此的懷裡,可是他們之間卻沒有溫暖;而事情變得很明顯,溫暖的感覺,也不會生發出來。最後女孩抽出身,在胸前環起雙臂,將他的手推開,無語地搖搖頭。
  • 字號
    A+
    A-
  • 間距
     
     
     
  • 模式
    白天
    夜間
    護眼
  • 背景
     
     
     
     
     
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