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的時候,有那麼片刻,他可以從外面看到自己:一個喃喃自語、擔心憂煩、還是個男孩的男人,無趣至極、平凡至極,你根本不會再有多餘的眼光給他第二瞥。這種頓悟的火花很困擾他:不過他不會抓著不放,卻試圖把它埋到黑暗裡,忘掉它。在這種時刻,他看見的自己,到底只是他看起來的模樣,還是他真正的自己呢?萬一王爾德真是對的呢,萬一的確沒有比外表更深刻的真實呢?有可能這無趣平凡不只是在表面,而且還深入到一個人的最深層,但這人卻仍然還是個藝術家嗎?比方說艾略特,有可能私底下他其實無趣到了家嗎?而且艾略特宣稱:藝術家的個性與他的作品無關;這種說法,有可能只是一種策略,好掩飾他自己其實相當無趣嗎?
有時候,在城中的街道走累了,他會逃到韓普斯德綠地鬆口氣。那裡的氣氛柔和溫暖,小徑上都是年輕母親推著嬰兒車或彼此閒聊,她們的孩子在一旁嬉戲雀躍。何等的寧靜安詳滿足!過去他對什麼花兒含苞、微風和煦的詩總感到不耐煩,如今,身在這片寫出了那些詩的大地上,他開始了解到當陽光回返,那種歡欣喜悅的感覺是可以多麼深邃啊。
他知道答案。這種人會被送到某個地方接受照料——送到什麼醫院、療養院、精神機構去。至於他嘛,很簡單,把他遣返南非就成了。英國自家需要照顧的人已經夠多了,多得是沒通過考驗的人。為什麼還得照顧些外國佬呢?
然而,要是他留了下來,卻通不過考驗,丟臉地失敗了,又怎麼辦呢?萬一,他孤伶伶一個人在房間裡,開始哭泣而且停不下來怎麼辦?萬一哪個早上,他發現自己沒勇氣爬起來,發現還不如就整天待在床上容易些——今天,明天,再明天,待在越來越污髒的和_圖_書床單被窩裡面,會有什麼樣的事,臨到像這樣的人,這種禁不起考驗、脆弱崩潰的人?
他正陷在考驗的幽谷裡,而且表現得不甚理想。然而,他不可能是唯一受到考驗的人。先前一定有人,已經通過了這道幽谷,而且從另一頭出來了;一定也有人根本完全避開了考驗。他也可以避過考驗,如果他想要的話。他可以跑掉,回開普敦,比方說,再也不回來了。可是那真是他想要做的嗎?當然不是,還不是。
地下鐵車站外面,他不小心撞上一個賣報的小老頭。「抱歉!」他說。「看清楚你在往哪兒走!」老頭吼叫。「對不起!」他重覆一次。
抱歉:這個字眼沉重地自他口中發出,像塊石頭。單單這樣一個歸類不明確的字眼,可以算得上講話嗎?他和這老傢伙之間發生的事,可以算是人與人間的一例接觸嗎?或者該形容成一種社會互動,就像螞蟻的觸鬚互觸了一下?對那老頭來說,當然,什麼都算不上。一整天,這老傢伙都站在那裡,帶著他的一疊報,憤憤地自言自語;一直在找機會好臭罵一下哪個路過的人。他自己這邊呢,單單這麼句話,卻持續上好幾天都忘不掉,或許他餘生都忘不了呢。撞上人,說「抱歉!」,被臭罵一頓:這倒是個計策,一種強迫說出對話的廉價方式。可以哄騙寂寞。
每一個對他凝視的回絕,都像一把小刀在鑽在刺。一次又一次地,對方注意到他,發現他不夠稱頭,拒絕了他。不久他開始失去膽量,還沒被拒就先自退縮了。至於女人,他發現比較容易暗地裡看,偷著看。這種看法,看起來好像就是倫敦看人的方法。可是偷來的一眼,卻有點——他沒法驅除自己那種感覺——不夠光明、不夠乾淨的味道。最好還是都不要看hetubook.com.com。最好還是對自己的鄰人缺乏好奇,漠不關心。
手提箱在手,他踱步出了大英博物館,加入大羅素街上的來往人眾:幾千的人,誰會半點兒在意他對福特或其他任何事情的想法呢。當他初到倫敦,他往往大膽地直視這些路人,盯著他們的臉,尋索出每個人特有的根本氣質。瞧,我在看你吶!他是在說。可是大膽直視,在這樣一個城市,卻幫不上他任何忙,他很快就發現了,這兒的男人女人都不迎視他的凝注,正好相反,卻都冷淡地迴避。
整個說起來,處處證明著倫敦真是會打擊人。他的野心早已收斂了許多,變得謙虛多了。起先,倫敦人太令他失望,他們的企圖心這麼貧弱。如今,他卻也開始走上加入他們的路上了。每一天,這個城市都在打擊他;就像是一頭喪家之犬,他逐漸領悟到了。
一個週日下午,他實在累壞了,將夾克捲成枕頭,在綠色的草地上舒展肢體,然後便沉沉入睡了,或竟是半睡半醒,意識在其中並未消失,卻繼續盤旋不去。這是一個他從未曾知曉的狀態:就在他自己的血液裡面,他似乎可以感到地球規律地旋轉著。遠處恍惚有孩童叫喊、鳥在鳴唱、蟲兒嗡嗡,聚成一股力量,共同譜成了一曲歡樂讚美歌聲。他的心滿漲。終於!他想。終於來了,這狂喜、迷醉,與全體合而為一的一刻!他害怕這一刻就會溜走,於是試著要止住思緒的喧囂,只想單單當個導管,讓那無名的偉大宇宙力量流過。
他在希臘街一處門口徘徊,蘇活區。賈姬─模特兒,門鈴上方的名牌說。他需要人與人間的溝通:能有什麼比性的溝通更人性的?從不可記憶的時光開始,藝術家就經常光顧妓院,而且也絲毫不因此有任何不妥,這一點,他從他讀和圖書的東西中知道了。事實上藝術家和妓|女,在社會戰爭的線上站在同一邊。可是賈姬─模特兒:這個國家的模特兒,都一定就是妓|女嗎?還是說,在販售自我的職業裡,還有不同的層級,一些沒有人告訴過他的層次變化?也許希臘街上的模特兒,代表著某種相當專門化的東西,特為某種專門化的品味:女人在燈光下擺著姿勢,比方說,男人則穿著雨衣四下站在影子裡,偷偷摸摸地凝視她、偷覷她?一等他摁了門鈴,有什麼法子可以探問一下,找出究竟,在他還沒有完全被吸進去之前?要是賈姬本人,結果或老、或胖、或醜怎麼辦?而且那該有的規矩又是怎樣呢?造訪像賈姬這類人,就是像這樣嗎——忽然駕到——還是事先應該先打個電話約定?又該付多少錢呢?有個倫敦每個男人都知道,就只除了他不知的行情嗎?要是他立刻就被認出是個鄉下土蛋,一個白癡,結果被敲了竹槓,又怎麼辦?
街上有個男人走過,穿著深色西服,似乎認出他來,似乎想要停下步來跟他講話。那是IBM時代某個資深程式員,那人他沒有太多接觸,不過對他的態度總是很好。他遲疑了一下,然後尷尬地點個頭快步走過。
「這陣子你都在做什麼呢——過著快樂日子?」——這就是那人會說的話,和氣地微笑著。他能說什麼回應呢?說我們不能老是工作,說人生短暫,我們應該好好品嘗它的樂趣,在我們還能的時候?這是個什麼樣的笑話,而且是怎麼樣的醜事啊!他這個蠢蛋——他的祖先過的是那種頑強、卑賤的生活,穿著他們沉暗的衣服,在卡魯的酷熱、灰
和*圖*書塵裡,流汗、苦幹——結果最後他竟變成這副德性:一個年紀輕輕的大男人,卻在一個外國的陌生城市裡閒蕩,坐吃山空儲蓄,找妓|女,還假裝是個藝術家!他怎能如此若無其事地背叛他們,還希望可以逃過他們報復的鬼魂?快活、找樂子,不在這些男男女女的性子裡,也不在他的性子裡。他是他們的孩子,從出生就注定陰沉、受苦。不然,詩怎麼來呢?詩只能出於受苦,如同自石中擠血。
南非,就像他裡面的一道傷口。還要多久,那傷口才能不再流血?還要多久,他必須咬緊牙關堅忍,然後才終能開口說道:「我從前有一度,是住在南非,可如今,我住在英格蘭了?」
實際時間上,最多卻只延續了兩秒鐘,這不尋常的經歷。可是待他起身,揮去夾克上的灰塵,卻感到整個人精神一振,煥然一新了。他長途跋涉,來到這座黑暗的大城,來接受考驗和轉變,而在這裡,在這一片綠地之上,在溫和的春陽之下,有關他進展的報告,卻驚奇意外地,翩然來到了。即使他還沒有完全脫胎換骨,至少他已經得到祝福的暗示:他,屬於這人間大地。
至於辭了IBM的差事,他一點兒也不後悔。可是如今他沒有任何講話對象,甚至連比爾.布里格茲也沒了。一日又一日過去,他終日沒開過半次口。他開始用一個大寫S,在日記裡標註這些時候:無言日。
他踉蹌,打了退堂鼓。
有了自由,高興做什麼就做什麼,他很快就把福特那些龐雜的作品給讀完了。他做出判決的時間近了。他會怎麼說呢?科學可以容許負面報告:實驗結果不克證實假設。人文藝術呢?如果對www•hetubook•com.com於福特他沒有任何新意可言,那麼正當、榮譽的做法,就是承認自己犯了錯誤,放棄他的學業,退回他的獎學金;或者可以不交論文,只交一份報告,指出他這位主人翁是多麼差勁,他對他這位英雄是多麼失望嗎?
自從來到這裡,這段期間他已經變了很多;他不確定這改變是否往好的方向在走。剛過去的那個冬天,有時候他以為自己恐怕會凍死在寒冷和悲哀和寂寞裡了。可是他畢竟熬過來了,總算差強人意。等到下一個冬天到來,寒冷、悲哀,對他的箝制力就會比較小了。然後他就會漸漸變成一個恰如其分的倫敦人,像石頭一樣地硬。變成石頭,雖然不是他的目標之一,可是也許不得不將就接受吧。
或許是吧;可是他就是不信。如果他非得做出選擇不可,在王爾德和艾略特之間,他總是相信艾略特。如果艾略特選擇讓自己看起來枯燥無趣,選擇去穿西裝在銀行上班,選擇把自己叫做普魯佛洛克,那也必然是個偽裝,是藝術家生活在現代必須要有的一種機巧手段。
不曉得到底該怎麼寫福特,如果有任何東西可寫的話,他開始每早賴在床上,賴得越來越晚。等最後終於在桌前坐下,卻發現自己沒辦法專心了。夏日時光更增他的困惑。他所知道的倫敦,是一個冬的城市,沉重緩慢地走過每一天,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期待,只有夜幕來臨和上床時間和遺忘湮沒。如今這芳香宜人的夏日,表面看起來似乎是專為閒適與享樂而設,試煉卻繼續不斷:至於到底是在試煉哪個部分,他卻不再確定。有時候,這試煉似乎只是為試煉而試煉,只是要看看他是否承受得起試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