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不過,好笑的是,整個溜冰場就數我們兩個溜得最糟了,最糟!溜冰場上也有溜得很棒的人,莎莉的腳一直往裡面彎,差點碰到冰,看起來不但難看,恐怕也很疼。我自己就有這個經驗。我們的樣子大概很蠢吧!因為,至少有一、兩百個人無事可做,就站在那兒伸長了脖子看熱鬧,看每個人摔倒又爬起來。
「去無線電城溜冰?妳是說現在?」
「為什麼不可以?為什麼?」
突然我又興起了一個念頭。
「什麼?」她正在看房間另一邊的一個女生。
「妳有機會最好到男校去看看。」我說。「裡面全都是偽君子!要你做的事就是讀書、求學問、出人頭地!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遇到橄欖球隊比賽輸時,你還得裝出很在乎的樣子,一天到晚就是談女人、酒和性。每個人都在搞下流的小團體,打籃球的抱成一團,天主教徒抱成一團,混帳的書呆子抱成一團,打橋牌的抱成一團,連那些參加讀書會的傢伙也抱成一團!如果你聰明一點——。」
「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完全不是這個問題。」莎莉說。我開始有點恨她了,唉!
「哦,親愛的,我也愛你。」她說。「不過,答應我把你的頭髮留起來,水手式的平頭現在已經不流行了。況且你的頭髮那麼可愛,為什麼不留起來呢?」
我聽那個安多佛混球講了快十個鐘頭的話,最後跟莎莉一起坐進計程車時簡直恨死她了。我已經準備好要送她回家,我真的準備好了,可是她卻說:「我有一個很棒的主意!」她老是想起一些很棒的主意。「喂,你什麼時候要回家吃晚飯?你會不會急著回家?你父母有限定時間嗎?」她問。
「一點也沒有異想天開!我能找到工作,別擔心,妳不必為這個擔心。怎麼了?妳是不是不願意跟我一起去?如果妳不想去,就說出來好了。」
「別對我吼!」她說。她當然是胡說八道,因為我根本沒吼她。
「喂,走吧!我老實告訴妳,妳真是討人厭!」
「我已經寫信告訴妳我要去,妳問了快二十遍了,我當然會去。」
「我們有的是時間。在你進大學以後,如果我們真的打算結婚,我們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還只是——」
「你真好!」看得出來她很希望換其他話題。
可愛個屁!
突然,莎莉竟然說:「喂,聖誕前夕你到底要不要來我家幫我修剪聖誕樹?」她大概是溜冰的時候弄疼了腳,那股氣還沒消下去。
「好得不能再好,我遲到了嗎?」
這就是她要去溜冰的真正原因。她只想看看自己穿那種迷你裙時的模樣。
「不,在我進大學以後,就不會有什麼好地方可以去了。妳仔細想想,到那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啦!我得拿著手提箱之類的東西搭電梯下樓,我得打電話給每個人,跟他們道別,還得從旅館寄明信片給他們。我要去坐辦公室,賺很多很多錢,搭計程車或者麥迪遜路的公車去上班。我天天看報紙、打橋牌、去電影院,看許多混帳的短片、廣告和新聞,新聞!我的天,都是什麼混帳的賽馬啦,某個小姐www.hetubook.com.com替一艘船行下水禮,還有一隻黑猩猩穿著褲子騎自行車等等。到那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妳一點也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沒有,沒有限定時間。」我說,這句話真是再老實不過了,唉!
「你今天就是這個提議最棒!」她說。她簡直是在跟自己拚命,太殘忍了!我真有點兒替她難受。
「今天演什麼?」她問。
「我得確定一下啊!」她說完,又開始在這個混帳房間裡東張西望。
「我不明白?也許連你自己也不明白!」莎莉說。這時我們成了冤家,你看得出來,跟她談心簡直是在浪費時間,我真懊悔跟她談心。
我停止玩火柴,將身體向她挪近。這時的我心裡有不少問題。「喂,莎莉。」我說。
於是,我們去了無線電城溜冰場,他們給了我們溜冰鞋以後,還給莎莉一條只遮住屁股的藍色短裙。她一穿上,還真是好看,我必須承認這一點。你別以為她不知道,她總是故意走在我前面,好讓我看看她的屁股有多美,而她的屁股也的確很美。
過了一會兒,我不停地向她道歉,請她原諒我,可是她不肯,她一直叫我走開,別去煩她。所以我最後也照著她的話做了,我去拿我的鞋子和其他東西,然後就獨自離開。我本來不應該這樣做的,可是我當時對一切的一切實在是他媽的厭倦透了!
後來,莎莉上樓來了,我立刻站起來迎接她,她看起來真是亮麗,真的,她穿著一件黑大衣,戴著一頂黑色法國帽。她平時很少戴帽子,可是這頂法國帽戴在她頭上的確很漂亮,顯得光彩照人。好笑的是,我一看見她,竟想立刻跟她結婚。我真的瘋了,我承認,我甚至不怎麼喜歡她,可是突然間我覺得我愛上她,想立刻跟她結婚!我可以發誓,我真的瘋了!
「嗯,我送妳回家。」
「我們最好快走。」我說。「戲在兩點四十分開演。」於是我們下樓,往計程車的方向走去。
「我不知道,倫特夫婦演的,我只能買到這場。」
「別用吼的!」莎莉說。真好笑,我根本沒吼。
「為什麼不可以?他媽的為什麼不可以?」
「唉,我非常痛恨它!痛恨得要命!不僅僅是學校,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紐約!計程車、麥迪遜路上的公共汽車,那些司機老是衝著你大叫,要你從後門下車。你還會被人介紹給一些裝模作樣的傢伙,說什麼倫特夫婦是天使!還有,出門的時候得搭電梯,一天到晚得去布魯克斯讓人替你量褲子。人們老是——。」
「幹嘛?」
「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不停地對她說。
仔細想想,就會覺得整件事情確實很好笑,因此我突然做了一件不該做的事:我竟然放聲大笑了起來,我的笑聲很大,聽起來又很愚蠢。如果我坐在自己的背後看電影,我大概會彎身向前,跟我自己說:請別笑了。我這一笑,更把莎莉氣瘋啦!
說真的,我甚至不明白我為什麼要對她這樣,竟然要帶她到馬薩諾塞和佛蒙特去!即使她答應了,我大概也不會帶她去,和*圖*書她不是那種值得帶去的人。不過,可怕的是,我說要帶她去時,有那麼一瞬間是很認真的,就是這一點可怕,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的是一個瘋子!
「你怎麼能做這種事呢?」莎莉說。聽她的口氣,好像憋了一肚子氣。
「真的嗎?如果你不想去就算了,我無所謂。」
「當然。」莎莉說。
「倫特夫婦!哦,太好了!」
「我根本聽不懂你在說什麼?你一會兒說這個,一會兒說那個。」莎莉說。
「在那裡可以租到一種可愛的迷你溜冰裙。琴妮特.古爾茲上星期就租了一條。」她說。
「妳痛恨它嗎?我知道它的確使人厭煩,可是妳痛恨它嗎?我要問的是這個。」
「什麼?」她說。「我聽不懂你的話。你一下子對著我吼,一下子又——。」
「拿汽車來說吧!」我的聲音十分平靜,「絕大多數人都把他們的汽車當寶貝,如果汽車上面被刮了一道痕,就心疼得要命。他們老是談論一加侖汽油可以開多少英里;如果他們有了一輛嶄新的汽車,就會馬上想再換一輛更新的。我不喜歡汽車,我對汽車不感興趣,我寧可買一匹馬!馬至少是動物,老天,對馬你至少能——。」
「去無線電城的溜冰場溜冰!」
「喂,我在格林威治村有一個朋友,我們可以借他的汽車用一、兩個星期。他從前跟我在同一間學校念書,到現在還欠我十塊錢沒還。我們可以在明天早上開車到馬薩諾塞和佛蒙特逛一圈,那裡的風景美極了。」我越說越興奮,不由得伸出手,握住了莎莉的一隻手,我真是個混蛋。
我已經跟你說過,她只要聽見是倫特夫婦演的,就會高興得要命。
唉,我一說完這句話,她氣得火冒三丈。我從不跟女生說這種話,我知道我不應該說這種話,要是在平常,我大概也不會說這種話,可是她當時實在把我惹毛了。唉,她真的快氣炸了!我像瘋子似地一直向她道歉,可是她不肯接受,她甚至氣哭了。我開始害怕,因為我怕她回家告訴她父親,說我罵她討人厭。她父親是那種沉默寡言的大混球,對我沒什麼好感。他曾經告訴莎莉,我是個很糟糕的傢伙。
「呃,說不上痛恨,你——。」
「因為你不可以,就是這樣!第一我們都是孩子。再說,你有沒有想過萬一你把錢花光了,又找不到工作,那該怎麼辦?我們都會活活餓死!這簡直是異想天開!連一點——。」
「學校的確令人厭煩。」
「對不起?對不起?真是笑話!」她還在哭,一時之間,我真的後悔自己對她說那種話。
「一個小時就好了,你想不想去?如果你不想去的話——。」
「不,不會的,不會有那麼多好地方可以去,到那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啦!」我又開始沮喪了。
「霍頓!看見你真高興!我們好像有好幾個世紀沒見面啦!」無論你跟她在哪裡見面,她說話的聲音總是那麼大聲,讓人很不好意思。但是因為她長得很漂亮,所以大家都會原諒她,可是我心裡實在很想吐。
「妳知道嗎?」我說。「我現在還待在紐約,完全是和*圖*書為了妳。要不是妳在這裡,我早就不知道到什麼地方去了。在森林裡,或者在什麼混帳地方!我現在還在這裡,完全是為了妳,真的,我敢發誓!」
「我也很高興!」我說。我說的是真心話。「妳好嗎?」
我們脫下溜冰鞋,走進酒吧,你可以只穿襪子在裡面喝東西,看別人溜冰。我們才剛坐下,莎莉就脫下了她的手套,我遞給她一根煙,她的樣子看起來並不快樂。我替她點了一杯可口可樂,因為她不喝酒,我自己則點了一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可是侍者不肯賣酒給我,所以我只好也喝可口可樂。後來我開始玩火柴,我在某種心情下特別喜歡玩火柴,我會讓火柴一直燒到手為止,然後扔進煙灰缸,這是我一種神經質的習慣。
我到比爾特摩時還很早,所以我就在走廊上的皮椅坐下來,欣賞那些女生。許多學校都已經放假,這裡恐怕有一百萬個女生在等她們的男朋友。有的女生交叉著雙腿,有的女生則沒有,有的女生大腿很好看,有的女生大腿卻難看得要死。如果你想對她們做進一步的瞭解,有的女生看起來脾氣很好,有的女生看起來則像一隻母狗。這裡真的很有趣,如果你懂我的意思。不過,看多了也有點令人洩氣,因為你會想,這些女生將來會有什麼遭遇?當她們離開中學或大學畢業後,絕大多數都會嫁給無聊透頂的男人。這些男人有的老是談著他們的混帳汽車,有的如果打高爾夫球輸了,或者在乒乓球之類的無聊球賽中輸了,就會難過得要命,變得非常孩子氣。有的非常卑鄙,有的從來不看書,有的很討人厭。不過在這一點上,我得小心一些,因為我不瞭解那種討人厭的傢伙,我真的不瞭解。我在愛爾克敦.希爾史時,跟一個名叫哈里斯.梅克林的傢伙當了兩個月的室友。他非常聰明,可是卻是我所遇過最討人厭的傢伙。他說話的聲音很刺耳,卻又一天到晚講個不停。更可怕的是,他從來不講任何好聽的話。不過他有一個長處,他吹的口哨比誰都好。他可以一邊鋪床,一邊往壁櫥裡掛東西,一邊吹著口哨,他連古典音樂都能吹,可是他大都吹爵士歌曲。他能吹道地的爵士歌曲,像《錫頂》之類的曲子,他吹得很好聽、很輕快。當他在吹這些歌曲時,你聽了都會靈魂出竅。當然啦,我從沒告訴他,他的口哨吹得很好。我是絕不會走到別人身邊,直截了當地說:「你的口哨吹得真好!」雖然如此,我還是跟他住了差不多整整兩個月,儘管我討厭他,可是他的口哨真的吹得很好,是我聽過最好的。所以,我說我不瞭解討人厭的傢伙。也許你看見某個不錯的女生嫁給他們時,心裡不需要太難受,他們大多不會害人,況且他們私底下也許都是了不起的口哨家呢。誰知道?至少我就不知道!
這齣舞臺劇並沒有像我以前看的那麼糟糕,可是也不怎麼好。故事內容是一對夫婦的一生。剛開始時他們都很年輕,女方的父母不答應她跟那個小伙子結婚,可是最後他們還是結婚了。接著他們的年紀越來越大,丈hetubook.com•com夫去打仗,妻子的弟弟是酒鬼,我看了都快睡著啦!我對他們家有沒有死人沒有興趣,他們不過是一群演員罷了。不過那個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對挺不錯的夫婦,有點兒小聰明,可是我對他們並不太感興趣。尤其他們整場戲裡一直在喝茶,你每次看見他們,都會有個傭人端茶到他們面前,或者是妻子正在倒茶給什麼人喝。還有,戲裡不斷有人進進出出,你光是看那些人就會看得頭昏眼花。阿爾法萊德.倫特和琳.芬丹演那對夫婦,他們演得非常好,可是我不喜歡他們。不過憑良心說,他們的確與眾不同。他們演得不像真人,也不像演員,簡直讓人很難解釋。他們在演戲的時候,好像知道自己是名演員。我的意思是說,他們演得太好了!比方說,其中一個剛說完話,另外一個就會接話,看起來就知道在學真實生活中,人們彼此打斷對方說話的情形。他們的表演有點像歐尼彈鋼琴,不管你做什麼,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小心就會在無意之間賣弄才華,那樣的話,你就沒有那麼好了。不過,不管怎麼樣,我得承認,戲裡面就只有他們兩個人,我是說倫特夫婦,看起來像是真正有頭腦的人。
「我沒說我不想去。」我說。「我當然想去,如果妳想去的話。」
「我可以自己回家,謝謝你!你要是以為我會讓你送我回家,那你就瘋了!我活到這麼大,從來沒有一個男人對我說過這種話。」
第一幕演完後,我們跟其他那些傻瓜一起出去抽煙。天啊!我這輩子從沒見過這麼多偽君子聚在一起,每個人都在拚命地抽煙,大聲談論這齣戲,想讓別人聽見他們的聲音,知道他們有多麼了不起。有一個傻氣的電影演員站在我們附近抽煙,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可是他經常在戰爭片裡擔任那種膽小鬼的角色。他跟一個很漂亮的金髮女人在一起,他們兩個都裝出很厭倦的樣子,好像不知道周圍有人在看他們。莎莉除了誇獎倫特夫婦外,很少說話,因為她正擺出一副迷人的樣子,忙著伸長脖子東張西望。突然,她看見走廊的另一端有一個她認識的傻瓜。那個傢伙穿了一套深灰色的法蘭絨衣服,一件格子襯衫,是道地的名校大學學生。他靠牆站著,拚命地抽煙,一副十分厭煩的樣子。莎莉不停地對我說:「我認識那個小伙子。」不管你帶她去什麼地方,她總會認識一些人,或者她自以為認識什麼人。她不停地說,後來我聽煩了,就對她說:「妳既然認識他,幹嘛不過去吻他呢?他一定會很高興!」她聽了很生氣。最後,那個傻瓜終於看見她,趕緊走過來跟她打招呼。你看他們打招呼時的樣子,一定會以為他們有二十年沒見面了。你還會以為他們小時候都在同一個澡盆裡洗澡,是一對老得不能再老的朋友,真叫人作嘔!好笑的是,他們也許只見過一面,還是在某個裝模作樣的舞會裡!最後,他們客氣完了,莎莉才介紹我們兩個認識。他的名字叫喬治什麼的,我不太記得了,是安多佛大學的學生,很了不起。可惜你沒看見莎莉問他喜不喜歡這齣戲
和*圖*書
時他的樣子,他就是那種假得不能再假的偽君子,回答別人問題時,還得先替自己騰出一些地方。他往後退了一步,正好踩到他後面的那位太太,他大概把她的腳趾全都踩斷了。他說戲本身不怎麼樣,可是倫特夫婦,當然啦,完全是天使、天使!老天,我聽了差點笑死!後來,他和莎莉開始聊起他們認識的人。我這輩子從沒聽過如此裝模作樣的對話。他們用飛快的速度不斷地想出一些地名,然後再想出住在那些地方的人,說出他們的名字。等到我回到座位上時,我都快要吐了!真的。等到下一幕戲演完時,他們又繼續那令人厭煩的混帳談話,他們不斷地想出更多的地方,說出更多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個傻瓜有一種十分虛偽的名校學生聲調,就是那種極疲倦、勢利的聲音,聽起來簡直像個女人!他竟然毫不猶豫地站在我們中間,那個混蛋!戲演完後,我還以為他會坐進混帳計程車裡,跟我們一起走呢!因為他跟著我們穿過了整整兩條街。幸好他說他還得跟一群偽君子見面去喝雞尾酒。我可以想像得出來,他們全都坐在酒吧裡,穿著格子襯衫,用那種疲倦、勢利的聲音批評著戲、書和女人。他們差點讓我笑死!那群混蛋!「我不是開玩笑!」我說。「我大概有一百八十塊錢存在銀行裡。明天早上銀行一開門,我就可以把錢領出來,然後我就去向那個傢伙借汽車。我們可以住在森林小屋,直到我們的錢用完為止,等到錢用完了,我可以在哪裡找一份工作,我們也可以住在溪邊,過些日子我們就可以結婚,到了冬天我還可以出去打柴,老天,這是多麼美好的生活呀!怎麼樣!妳願不願意跟我一起去?」
事實上她遲到了大約十分鐘,可是我對她說沒有,我真的一點也不介意她的遲到。《星期六晚報》上所刊登的那些漫畫:一些在街頭等待的男人因為女朋友遲到,都氣得要命。那是騙人的!如果一個女生跟你見面時打扮得十分漂亮,豔冠群芳,誰還在乎她是不是遲到了?誰也不會在乎!
在去戲院的路上,我們在汽車裡親熱。起初她不願意,因為她嘴巴擦著口紅,可是我很急,她簡直拿我沒辦法。當汽車在紅燈前突然停住時,我差點從座位上摔了下來。這些混帳司機!他們從來不注意車況。然後,你知道我有多瘋狂嗎?當我們在熱烈的擁抱中清醒過來時,我竟然對她說我愛她!我當然在撒謊!不過問題是,當我這樣說的時候,聽起來很像真心話。我真的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的瘋了!
她想到的都是這種主意。
「哎,聽我說,有不少人在學校裡學到了許多東西。」莎莉說。
「妳曾經覺得厭煩嗎?我的意思是說,妳曾經覺得所有的事情變得越來越糟,無法補救嗎?妳喜歡學校以及所有的一切嗎?」
無所謂才怪哩!
「妳想不想進去找張桌子,喝點什麼?」最後我提議。
「我同意!我同意有些人學到了東西!可是我就是只能學到這些,明白嗎?我什麼都學不好,我不是什麼好學生,我是一塊朽木,不可雕琢的朽木!」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