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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捕手

作者:沙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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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十六

儘管是星期天,菲比和她的同學不可能在博物館裡;儘管外面的天氣是那麼地潮濕、糟糕,我還是穿過公園往綜合博物館走去。我知道那就是小女孩說的博物館,我對整座博物館熟悉得就像背一本書一樣。菲比的學校也是我小時候的學校,我們那時就常常到博物館去。我們的老師艾格萊丁格小姐,差不多每個星期六都會帶我們去。有時我們去看動物,有時則看古代印第安人做的陶器、草籃等等。我只要一想起這些事情,心情就會變得很好,現在也是。我還記得我們看完所有的東西後,常常到大禮堂去看電影。他們總是放映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電影,哥倫布先花了很大的工夫,向裴迪南和伊薩伯拉借錢買船,後來水手們竟都背叛他。
「我不知道,大概吧。」
「喔,那她可能在博物館裡,我們班上星期六去過了。」小女孩說。
「今天是星期天啊!」我對小女孩說。
公園裡也是糟糕透了。天氣不冷,可是太陽依舊沒出來,整個公園裡除了狗屎以及老人吐的痰和雪茄煙頭外,好像什麼也沒有,那些長椅也是濕漉漉的,簡直沒辦法坐人。這幅景象實在很令人洩氣,而且你走著走著,不知為什麼,隔幾分鐘就會起雞皮疙瘩。這裡一點也沒有快要過耶誕節的跡象,簡直什麼都沒有!可是我還是一直往林蔭路走去,因為菲比總是在那裡玩,她喜歡在音樂台附近溜冰。說起來有點好笑,我小時候也喜歡在那裡溜冰。
雖然我們對哥倫布沒什麼興趣,可是艾格萊丁格小姐身上總是會帶著不少糖果和口香糖之類的東西,再說大禮堂裡也有一種很好聞的氣味,儘管外面天氣再好,你進到裡面還是會聞到一股很好的氣味,彷彿全世界只有這個地方最好、最乾燥、最舒適。我很喜歡那個博物館,我記得到大禮堂去的時候會經過印第安館,那是一間非常狹長的房間,在裡面不准大聲說話,而且總是老師走在前面,學生跟在後面,我們排成兩行,每個人都有伴。大多數的時間,跟我作伴的是一個名叫傑特魯德.萊文的小女生。她喜歡拉著我的手,而她的手又總是濕答答的。地板是清一色的磨石子地,如果你有幾顆玻璃彈珠,只要隨便往地上一扔,它們就會在地上到處亂跳,發出聲響,這時老師就會叫全班同學停下來,走過來查看。可是艾格萊丁格小姐從來不對我們發脾氣。然後我們和-圖-書經過那艘長長的印第安獨木舟,大約有三輛凱迪拉克那麼長,裡面可以裝二十個印第安人,有幾個在划槳,有幾個只是神氣活現地站在那兒,每個人的臉上都畫著武士的花紋。在獨木舟後面,站著一個非常可怕的傢伙,臉上戴著面具,他是巫醫。雖然他會讓我起雞皮疙瘩,可是我很喜歡他。另外,如果你經過時碰到了木漿,博物館裡的人就會對你說:「別亂碰東西,孩子。」他說話的聲音很和氣,不像警察。然後我們會經過一個大玻璃櫃,裡面有好幾個印第安人在鑽木取火,還有一個印第安女人在織毯子。織毯子的印第安女人彎著腰,我們甚至看得到她的乳|房,大家經過的時候,都要偷偷瞄一眼,連女生也不例外,因為她們都還是小孩子,跟我們一樣,沒什麼胸部。就在進大禮堂之前,靠近大門的旁邊,你還會看到愛斯基摩人,他正坐在一個冰湖的窟窿上面釣魚。窟窿旁邊還有兩條魚,是他已經捉到的。唉,在這個博物館裡,玻璃櫃真不少,樓上甚至更多,裡面有鹿在水洞邊喝水,有鳥兒飛往南方過冬。離你最近的那些鳥全都是標本,被掛在一些鋼絲上面,而後面的那些鳥則是用畫的,可是你一眼看去,全都像真的一樣,你如果倒著看,會發現牠們飛得更快。不過,博物館的好處是,所有的東西都待在原來的地方,誰也不會移動。哪怕你去了十萬次,那個愛斯基摩人還是剛捉到兩條魚,那些鳥還是往南飛,鹿還是在水洞邊喝水,牠們的角還是那麼地美麗,牠們的腿還是那麼地好看,還有那個裸|露著乳|房的印第安女人,她還是在織同一條毯子,誰也不會改變。唯一變的是你自己!雖然不一定是變老,不過反正你就是會變,就是這樣。比如說這次你穿了一件大衣,而上次跟你排在一起的那個孩子得了猩紅熱,所以這次換了另外一個人排在你旁邊。或者帶領學生的已不是艾格萊丁格小姐;你昨天聽見媽媽和爸爸在浴室裡打了一架;你剛剛在街上跳過一窪一窪的積水,水面上的浮油泛出彩虹般的色彩。我的意思是說,反正總有一些地方不一樣了,唉,我說不清楚,即使我能說得很清楚,我也不一定想說。
「哪個博物館?」我問她。
經過體育場時,我停下腳步,看見兩個很小的小孩子在玩蹺蹺板。有一個孩子比較胖,我就把手放在瘦孩子的m.hetubook.com•com那一頭,幫助他們平衡,不過我看得出來他們不喜歡我在他們旁邊,所以我只好走開。
「嗯,我是她哥哥,妳知道她在哪裡嗎?」
我往百老匯走去,沒有任何目的,我已經有好幾年沒去那裡了。再說,我也想找一家唱片行,替菲比買一張《小秀麗賓史》的專輯,那是一張很難買到的專輯,歌曲內容是說一個小女孩因為掉了兩顆門牙,覺得害羞,所以不肯離開屋子。我曾在潘希聽過,住在我樓下的一個學生有這張唱片,我知道這張唱片一定會讓菲比著迷,所以很想把它買下來,可是那個學生不肯賣。那是一張非常了不起的舊唱片,是黑人女孩艾絲戴爾.弗萊契在二十年前唱的。她用狄克西蘭爵士的唱腔演唱這首歌,可是聽起來一點也不會覺得低俗。如果換成白人女孩演唱就會變得十分做作,只有艾絲戴爾.弗萊契知道怎麼唱,那的確是一張很少聽到的好唱片。或許我能在某一家唱片行裡買到,然後帶著它到公園去,今天是星期天,菲比常常在星期天到公園溜冰,這是她的習慣。
我到了那裡,卻沒有看見她。有幾個小孩子在那裡溜冰,還有兩個大男孩拿著壘球在空中拋來拋去,就是沒有看見菲比。後來我看見一個跟她差不多年紀的小女孩,獨自坐在長椅上綁她的溜冰鞋,我想她也許認識菲比,能告訴我她在什麼地方。所以我走過去在她身旁坐下,問她:「請問,妳認識菲比.考爾菲德嗎?」
我一路走著,從口袋裡掏出那頂鴨舌帽戴到頭上。我不知道會不會遇到熟人,外面的天氣那麼潮濕。我一邊走,一邊想著菲比在每個星期六和我一樣去博物館,我想著她如何觀看我過去常常看的一些東西,每次看的時候,她是不是會有所不同。當我這樣想時,心裡雖說不上沮喪,卻也快樂不起來。有些事應該保持原貌,你應該把它們裝進那種大玻璃櫃裡,不要去動它們。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那樣也很糟糕。我一邊走,一邊想著這一類的事情。
「菲比.考爾菲德,住在第七十一街,四年級,就在——。」
她抬起頭來看看我:「哦,那她就不在那裡了。」
「她是不是凱隆小姐班上的?」小女孩問。
天氣已經不像昨天那麼冷了,可是太陽仍然沒有出來,散起步來並不怎麼舒服。有一件事情倒是讓我覺得很愉快:有一家人走和圖書在我前面,看得出來他們剛離開教堂。他們一共有三個人,父親、母親,還有一個大約六歲的小孩子。他們好像很窮,父親戴著一頂銀灰色的帽子。一般的窮人如果想要打扮時,就會戴那種帽子。他和妻子一邊講話一邊走路,完全不注意他們的孩子。那個孩子卻很有意思,他並沒有走在人行道上,而是緊靠著馬路旁的界石。他像其他孩子那樣,沿著直線走,一邊走一邊哼著歌。我走近他,想聽聽他在唱什麼。他正在唱《如果你在麥田裡捉到我》。他的嗓子還不錯,他只是隨便哼哼,你聽得出來。汽車來來去去,剎車聲此起彼落,他的父母卻一點也不注意他,而他呢,只顧沿著界石走,嘴裡唱著《如果你在麥田裡捉到我》。這使我的心情舒暢了不少,真的,我再也不像先前那麼沮喪了。
我買了票後,就搭計程車到公園。我本來應該坐地鐵去的,因為我的錢已經不多了,不過我實在很想趕快離開那個混帳百老匯,越快越好!
百老匯的街道上熙熙攘攘,到處都是人。今天是星期天,現在才十二點,已經到處都是人了。每個人都要去電影院——派拉蒙、奧史特、史特蘭德或者凱比托爾任何一個混帳地方。他們都穿得很整齊,因為今天是星期天,真是糟糕!你看得出來他們全都想要到電影院去。我看著他們,心裡難受得要死。我可以理解有些人是因為沒事才會到電影院,可是如果有人把看電影當成唯一的目的,甚至還加快腳步趕場時,我看了就會沮喪得要命。尤其是我看見許多人排成可怕的隊伍,站滿了一整條街,用極大的耐性等候著座位。唉,我恨不得插翅飛離這個混帳百老匯!我的運氣還不錯,我進去的第一家唱片行就有《小秀麗賓史》。這一張唱片要五塊錢,因為它已經很難買到了,我不在乎,唉,我高興極了,巴不得馬上跑到公園,看看菲比在不在那裡,把唱片送給她。
「有印第安人的。」
吃完早餐後剛好是十二點,我和莎莉.海史的約會是兩點,為了消磨這段時間,我決定去散步。我一直想著那兩位修女,我想像她們在沒有教書時,拿著那只破舊的草籃到處去募捐。我努力想像我的母親、我的姑姑或者莎莉.海史的混帳母親,站在百貨公司門口拿著那只破舊的草籃替窮人募捐。這幅情景實在很難想像,我的母親倒還好,可是另外那兩個就不行了。我姑姑www.hetubook.com.com是很有愛心的人,她做過不少紅十字會的工作,可是她非常愛打扮,不管她做什麼慈善工作,總是打扮得漂漂亮亮,還擦著口紅。她如果只穿一套黑衣服,不擦口紅,我簡直無法想像她還能做什麼慈善工作。至於莎莉.海史的母親,老天!只有一種情況下她才可能拿著籃子出去募捐,那就是人們捐錢給她時都會拍她馬屁。如果他們只是把錢扔進她的籃子裡,卻對她不理不睬,連話也不跟她說就走開,那麼要不了一個鐘頭,她自己也會走開的。她會覺得厭煩,她會把那只籃子還回去,然後到一家高級的餐廳裡去吃午飯。我喜歡那些修女的原因就在這裡,你看得出來,她們從不到那些高級的地方去吃午飯。想到這裡,我不禁難過了起來,她們為什麼不到高級一點的地方去吃午飯呢?我知道這不是重點,可是我的心裡就是很難過。
「你認識菲比?」
我離開唱片行,經過一家藥房,走了進去。我想打電話給琴,看看她回家了沒。我走進電話亭,撥了一通電話給她,討厭的是,接電話的人是她母親,我只好把電話掛了。我不想在電話裡跟她長談,我不喜歡在電話裡跟女朋友的母親說話。唉,我至少應該問她琴放假了沒,不過我當時沒那個心情,我要在心情好的時候才會問。
「謝謝。」我說。我站起來正要走,卻突然想起今天是星期天。
「誰?」她說。她只穿了一條運動褲,身上則套了好幾件毛衣,衣服上面全是毛球,看得出來一定是她母親自己勾的。
她費了很大的勁兒在綁她的四輪溜冰鞋,她沒戴手套,兩隻小手凍得又紅又僵,於是我幫了她一下。唉,我有很多年沒摸過溜冰鞋啦,可是現在卻一點也不覺得陌生。哪怕是五十年後,在漆黑的狀況下,你把溜冰鞋的鞋盒塞到我手裡,我都知道這是溜冰鞋鞋盒。我幫她把她的溜冰鞋綁緊後,她不停地向我道謝。她是一個很好、很有禮貌的女生。老天,我就喜歡那樣的孩子,你替他們綁溜冰鞋,他們就會熱情地向你道謝,大多數的孩子都會這樣。我問她願不願意跟我一起去喝杯熱巧克力,她拒絕了。她說她得去找朋友,唉,孩子們總是要去找他們的朋友。
她好像稍微聳了聳肩膀:「我不知道……就是博物館嘛。」
接著,發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我剛走到博物館門口就算你給我一百萬我也不想進去。我那時就是沒那個心情,可hetubook.com.com是我剛才還急切地穿過整個公園,往博物館走來,恨不得趕快進去呢!要是菲比在裡面,我或許會進去,可是她不在裡面。因此,我在博物館門口叫了一輛計程車,往比爾特摩駛去。我並不想去,可是我沒有辦法,因為我已經和莎莉約好了。
「嗯,是有圖片的呢,還是有印第安人的?」
我買了一份報紙,看看今天上演什麼。今天是星期天,我得趕緊去買兩張混帳票,白天只有三場而已。於是我買了兩張《我知道我的愛》的前排票,那一場是義演,我並不怎麼想看,可是我知道莎莉是天底下最裝模作樣的女生,她一聽我買了這場舞臺劇的票,尤其又是由倫特夫婦主演,一定會高興得要命!她最喜歡看這種枯燥低俗的舞臺劇,什麼倫特夫婦!我跟她不一樣,我根本不喜歡看舞臺劇,如果你要我說實話的話,其實它們不像電影那麼糟糕,可是也沒什麼值得稱讚的。因為,我討厭那些演員,他們從來不像實際生活那樣,他們自以為演得很好,雖然有幾個演員的確很棒,不過並不值得一看。一個演員演得再好,你還是看得出來他知道自己在演戲,而那就足以糟蹋一切。拿勞倫斯.奧列維爾爵士來說吧!我看過他主演的《哈姆雷特》,D.B.去年帶菲比和我一起去看的。他先請我們吃一頓午飯,然後再帶我們去看戲。他自己已經看過了,吃午飯時,他把戲說得天花亂墜,連我也巴不得馬上去看。可是我看了以後,卻覺得沒有像他說的那麼好。我實在看不出勞倫斯.奧列維爾爵士好在哪裡?他有一副很好的嗓子,長得也很英俊,他走路和鬥劍時的場景也很不錯,可是他一點也不像D.B.說的哈姆雷特,他像一個混帳將軍,而不像那個憂鬱、不如意的倒楣蛋!整齣戲裡演得最好的是奧菲莉亞的哥哥,就是最後跟哈姆雷特鬥劍的那個人。當他準備動身時,他的父親給了他許多忠告,而奧菲莉亞卻不停地逗他,把他的匕首從鞘裡拔|出|來,用各種方法逗他,他卻依然假裝對父親的胡說八道很感興趣。這場戲的確演得不錯,我看了非常快樂,可是像這樣的戲並不多。而菲比只喜歡一幕,就是哈姆雷特拍那隻狗的腦袋那一場,她覺得那很好玩,也很有意思,事實上也的確如此。不過,每次遇到這種情況,我就會重新把劇本讀一遍。如果由演員來演,我是不會專心的,我總是擔心他下一分鐘會不會做出裝模作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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