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無誤
這些班長很奇怪,他們為什麼要每樣事情都那麼整齊畫一,好像他們無法忍受懶散草率,好像亂七八糟是個人對他們的攻擊。我想,他們在軍中待了幾年後,所有的事情都變得那麼愚蠢無聊,於是狂躁暴怒便成了他們唯一的發洩管道。
就這樣,我們站得筆直、心中忐忑不已。指揮官高視闊步走進室內,隨從人員跟著進來,班長手上拿著一本小筆記簿。我們服裝整潔,文風不動,眼睛瞪著正前方。透過狹窄的窗戶,外頭的世界好像是由石頭組成的,因為我們能看到的只有閱兵場。
我試著回想,當我上車時看到媽媽和妹妹在車站揮手帕告別,是什麼樣的感覺。坦白說,我不認為我有什麼感覺。我不認為這算什麼冒險,不過是為國盡點義務。我感覺,我思考,我麻痺。我只想盡可能快些度過這段日子,毫無差池地活下來。
我們老是要擦靴子,要把靴子磨得閃閃發亮,也就是說,要比鏡面更光滑明亮,要抹平腳趾擠出來的粗糙皺紋。整整好幾個夜晚,我都用熱熱的擦靴液刷刷抹抹,直到光滑征服了粗糙面,鞋子映出眩目的光彩。
當然,賴基老是被記缺點,因此白天的操練結束後(通常在四點左右),他就得穿上最好的皮靴、最好的軍服、最好的領帶、打扮得整整齊齊,向衛兵室報到。接著,通過檢查後(如果他沒有因為邋裡邋遢又被記缺點),他又得彎身衝回寢室,換上厚棉布的工作服,出去從事被指派的勞動服務,諸如除草、削馬鈴薯皮、或在廚房洗滌殘羹剩肴之類的工作。
整整一天,甚至出庭時,我都在想那件事。我甚至聽漏了一兩處關鍵語句;雖然警長也漏了,因為他有點耳聾。我不常出庭辯護,一來沒錢可拿,二來我也不特別喜歡這種工作。坦白說,我不是能言善道的人,不是培利.馬森那種雄辯家。我寧可辦理能在辦公室處理的案件,大都是些訴訟代理的事務。我的頭腦適合細密的事務而不是大堆頭的工作。
接著他說:
班長走後,那兩個格拉斯哥來的男孩,到賴基面前對他說:「你這隻笨鳥……你自以為幹了什麼事?」諸如此類的話。他們可真是氣得發狂。因為過去這幾個星期來,他們一直談的就是這個週末、談他們要約會的女孩、談他們要參加的舞會……等等。事實上,我想,要是他們有刀的話,一定會拿刀刺穿他。而賴基一逕坐在床上、茫然若失,好像被砲聲嚇呆了,整個人呆若木雞,不吭不響。他甚至沒有哭。有天深夜,我曾聽到他的哭聲。但是我幫不上什麼忙。我能幫什麼忙呢?我得說我覺得這兩個格拉斯哥男孩太過分了,於是我掉頭離去,心裡覺得很不舒服。
當那兩個年輕人被認定有罪後,法官傾身向前對他們說了幾句話。他略微調整助聽器,雖然他沒什麼要聽的。他說:
於是班長走向賴基,臉色因憤怒而歪扭,用手指戳著他的胸部說:「你這個亂七八糟沒娘的混……你這個駱駝屎,你知道你幹了什麼事嗎?你害全排週末的休假取消了。這就是你幹的好事。就算你們這些貴族學校的男人寫信給你們的國會議員也沒用。至於你,賴基,你明天早上去向指揮官報到,我希望他把書扔到你頭上,我真希望他要你當兵當十八年。」
賴基正想用塊破布通槍管,好把槍枝弄乾淨。其中一個格拉斯哥男孩把破布搶走(賴基很柔順地讓他搶走,好像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而事實上,我想他真的是不知道),他拿破布在地板上抹,再拿來通賴基的槍管。另一個則把賴基的床扯到地上,把床上的每樣東西弄得天翻地覆。(此時那個臉頰胖胖的男孩仍在讀費爾班克的書。)
而且,事實上,也不是腦子使我回到過去,而是一種氣味。更正確地說,是鬍後水的味道。那時我正站在浴鏡前——每天早上八點半左右我一向如此,因為我是個習慣的動物。而我也不曉得怎麼回事,就是那一小瓶帝國牌鬍後水——那瓶金黃色的液體引我回到過去。或者,更精確點說,是我刮完臉後兩頰的香味,而不是鬍後水的顏色。我想,我曾在讀者文摘讀過,有個法國或德國的作者,曾寫了一整本書討論嗅覺和味覺。我不記得那裡面寫了些什麼。我很少讀書,尤其是小說;當你是律師時,你根本就抽不出這點時間來。
我對他說:「對不起,我就只有這麼一片刀片,就是刮鬍刀裡這一片。」不管怎麼樣,一個人必定得保持乾淨。把刮鬍刀片借人是很噁心的事。為什麼?因為他可能染上疾病。很容易就染上的。軍旅生涯教你要保持乾淨。在我一生中,我從不曾像在部隊裡那麼整潔乾淨。
就這樣,賴基第二天早上去指揮官處報到,並且被罰三個禮拜加強磨練;此外,還招惹了那兩個格拉斯哥男孩。我本想跟他們說幾句話,但是我能得到什麼呢?他們一定也會找我麻煩的。士官長是個有家有室、穩靜溫和的人,他把每件事都交給班長處理。m.hetubook•com•com士官長人真得很好,一個穩重強壯的好好先生。他把包裹分發給我們時態度和藹可親,並且要我們確實在回條上簽名。奇怪的是賴基從來不寫一封信。
「到外頭去。我們要到補給官那裡去領裝備。」
有趣的是,就我們其他人而言,隨著課程的進展,班長變得比較和顏悅色,對待我們比較像人。他在操場上對我們咆哮,但是到了晚上,他會跟我們談天。他甚至跟我們一起聽爵士唱片,雖然他喜歡的是流行歌曲。當大夥兒圍著唱機,班長也在其中時,賴基依然忙著刷刷抹抹或整理床鋪,奔波不停。有時候班長會對他大叫:「動作快,賴基,你是他媽……蝸牛還是什麼東西。」這時賴基會吃驚看他一眼,繼續未做完的工作。
那個早上我記得很清楚。那是個美麗的秋日清晨,平靜得有點憂鬱。我們起得很早,大約五點半就起來了。我仍然記得,我走出寢室門口,注視著朦朧空蕩的廣場。我不是愛幻想的人,但是,當我站在那裡時,我幾乎覺得,它正等著我們,等著我們所能提供的戲劇上演,而且,要是沒有我們,它也就失去了意義。它從我們這裡拿走了很多——也許是我們的青春——不過它也給了我們很多。我同時感到既高興又難過,難過的是我走到了某件事的盡頭,高興,則因為我即將離開這地方。
正午時,我們下車走上往軍營的路。那是條美麗的田園鄉道,兩旁開滿了紅豔的花朵。我想那是指頂花。遠處我看到一個男人開著紅色的曳引機犁田。我自己想道:這是我最後一次看到民間的生活了;下次再看到,還要好長一段時間。
我們仍然穿著髒兮兮的衣服(昨晚穿著睡覺那套),各自提著手提箱,走了一陣子後,到達了軍營入口的大門。有個年輕的士兵站在那兒,年紀不比我們大。他輕鬆自在站著,身前握著一枝步槍,槍托靠在地上。他的頭髮修得整整齊齊,覆在深藍色的小帽下,帽上有黃色的帽徽。當我們向他微笑時,他瞪眼凝視,目光穿透我們,真的是徹底穿透,好像一點也沒看到我們。
「我們要那瓶老酒幹嘛啊?」就是這種語言使得他們異於常人。他們要不是太愚蠢就是太自大,以致看不清這點。除此之外,他們還指控警察逮捕時,用警棍毆打他們。但是,這種事實在稀鬆平常。
由於鬍後水的香味,我迅即想到這些往事;而且,如我所說,即使在出庭時,我仍然想著十五年前那段日子,以致法官跟我說話必須一再重複。
我心中一直想著賴基。
好笑的是,我記不清賴基的面貌。我試了整天,就是辦不到。我想他是個小個子、黑髮、身體瘦瘦的。我甚至無法確定他在西維街幹什麼營生,不過我相信,我曾聽說他是個水管匠的助手。
我不常去想過去那段日子。畢竟,這麼做實在是浪費時間。
「你最好把我們弄出去,老爹。」
長長的靜默間,我可以聽到上頭大開的窗戶邊蒼蠅嗡嗡叫;窗外,我可以看到閱兵場。
我知道,要是賴基沒刮鬍子就去參加閱兵會有什麼事降臨他身上。我望下瞧著我的刮鬍刀,而且記得袋子裡還有幾片刀片。我望著咧嘴而笑的男孩,知道是他們拿走了賴基的刀片。
我們在衛兵室辦好登記,提著手提箱被帶往營房。當我們前進時,都很緊張——至少我是這樣。我們經過廣場,恐怖的聲音正對著新兵咆哮。新兵大約有二十來個,在開闊的廣場中央看來非常微渺,全都陰沉沉像石頭般文風不動。
我不曾看過他寫信。我覺得他好像不太會寫。事實上,他讀漫畫的時候,你可以看到他的嘴唇翕翕張張,手指沿著書頁滑動。有一次,我甚至看到班長撿起一本漫畫,坐到床上,埋首於其中好一會兒。
我不曉得別人是否也覺得難過,不過,他們自然都覺得高興。他們發瘋般地胡鬧,互相從臉盆裡潑水,並且用最大的音量唱歌。那天,浴室變成眾所矚目和最可愛的場所。雖然,我還記得從前在那裡,面對著破鏡、用最冰冷的水修臉。而今天,無論如何已不一樣。幾個小時內,我們就將站在廣場上,然後腳步配合著風笛聲行進。
那些日子裡,我們真的得保持光鮮整潔。我們的臉也不例外。那時候,每個人都得刮光鬍子,刮得徹底乾淨。為了使臉頰光鮮,我使用鬍後水,就是使我想起往事的鬍後水。除了鬍後水外,其他的似乎完全沒有氣息、沒有味道。
他們倆傲慢穩靜地望著他。我相當高興看到法官給予他們嚴刑峻罰。畢竟,受害者也需要保護。像這類被寵壞的男人實在太多了。我討厭出庭的工作。我寧可待在小小的辦公室裡處理土地設定、或是討論遺囑如何分配較恰當的事。
「如果容我表達個人的意見,我會很高興地說,我認為陪審團認定你們有罪是正確的。如今有很多像你們這樣的人。你們以為你們可以破壞法律而不受懲罰,你們信仰暴力的儀式。除和*圖*書了判決外,我要加上幾句話。我時常想到這幾句話,也希望在上位的人能聽聽。依我看,這個國家廢止徵兵制時犯了極大的錯誤。假如制度此時還在的話,也許你們現在就不會在這裡了。你們會變得服從紀律,而且有人教你們保持整齊乾淨。你們就必須把頭髮剪掉、端端正正地走路,而不會像現在這樣的傲慢無禮、懶懶散散。你們不可能遊手好閒又酗酒。我很高興能把你們判最重的刑期。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要寬大為懷。」
終於到了我們結業閱兵、接受旅長校閱的時刻。旅長是個戴著單片眼鏡、紅帽和指揮杖的軍官。當然,我們的指揮官屆時也會在場。
「現在,你們這些傢伙大概會想我是個混蛋。你們會想回家找媽媽。你們會像奴隸一樣工作,並且詛咒自己來到這個世界的那一天。你們會每天每晚恨我,假如你們還有精力作夢的話。不過我要告訴你們一句話,這句話就是:如果你們好好對我,我也會好好對你們。聽懂了嗎?」
而典禮完後,我們所有人都將離去——所有人,也就是說,賴基除外。我們甚至為了要離開班長而難過。隨著一週一週過去,他已變得愈加和藹可親、比較人模人樣不擺架子,而且幾乎用平等的字眼跟我們說話。甚至有人知道他分送香菸、在地方上的酒吧裡請人喝酒。也許,畢竟只因為他需要表現出很粗暴無情的樣子。我們必須常常記住,他要應付的是什麼樣的人。例如,有個服了四年志願役的阿兵哥,每次一有機會就翻牆逃亡,害得憲兵得找偏整個北英格蘭。當然,這樣做很蠢。你不能責怪軍部,你該自己認命。反抗不能讓你走到哪兒去。我相信,他們每次把他抓回來後,他在禁閉室裡一定很難過。但是他就是這麼不屈不撓。就某個角度而言,你幾乎不得不崇拜他。
伊安.克里希頓.史密斯
當然,接下來有個調查,但是並沒因此出什麼事。最後還是沒人寫信給國會議員或新聞界,即使那些上流學校的學生也沒寫。甚至大家對班長都有點同情;畢竟,他還要幹下去,而且有許多人比他還糟糕。那兩個上流學校的學生後來成為軍官:一個在步兵部隊,一個在教育單位。我不曾再見過他們。也許班長現在是士官長了。不管怎麼樣,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雖然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的死亡。
嗯,有趣的是:我們入伍時,起初就像電影(後來就比較真實了。)有個下士班長進來時,我們正坐在床上(至少他自己告訴我們他是下士班長。第二天有人告訴我稱呼士官長要叫「先生」,以表敬意。)起初我們只知道班長的靴子踩在地板上卡答卡答響,然後爆出一股聲音叫道:「站起來!」我可以告訴你,我們都迅速起立,靠著床邊發抖。
這個班長塊頭不大,蓄有短髭,看來非常健壯結實。你幾乎可以感到他的鬍髭正生機勃勃冒出來。他穿著晶亮的黑皮靴,皮帶釦閃閃發光,繫著黃皮帶,戴著小藍帽,帽徽也閃閃發亮。當我們以全神貫注的姿態站著時,他開始在我們面前踱來踱去,有時在一個人面前停下來,然後又到另一個人面前說話,他的臉幾乎碰到他們的臉。接著他說道(就像他們在電影裡頭說的):
後來我深感震驚,也許他認為我教唆被告對抗警方。不管怎麼樣,我們絕不能中傷警方的權威;他們要忍受一大堆事,即使他們不時使用警棍,我們也該記得他們對付的是什麼樣的人。我相信心理學在某種範圍內有用,但是受害者也需要保護。
接踵而來的處罰實在是可怕的折磨,你必須把所有的衣服燙得平平整整,好接受衛兵室的檢查;皮靴帽徽必須刷得亮晶晶,皮帶也要一塵不染。你整天要不斷地吐口水刷刷抹抹,熨熨燙燙,以致弄得頭昏腦脹。而唯一能做這些事的時間,只有在你完成任務之後,偏偏那些任務時常極盡所能,專門用來把你整得髒兮兮的。來來回回換衣服的時間很短暫。勞動服務後,你必須再換回軍服,到衛兵室接受第二度檢查。我必須說,我經常為賴基感到難過。
我記不清楚當初到底如何,不管怎麼樣,我們總算在營舍停了下來,坐在床上。床上鋪著綠色的被單,底下有一兩張毛毯。這樣的大床一共有十二張,每邊六張。室內還有附煙囪的火爐。
我離開法庭時,外頭是個晴朗的夏日,到處都沒有陰影,到處都那麼新鮮,正是這個小鎮我最愛看到的面貌。
我應該詳細描述閱兵分列式的情景,但是我現在已無法精確抓住我的感覺。起初我非常笨拙,腳步跟不上風笛的樂音,但是,當氣溫逐漸溫暖、當天色逐漸明朗、當陽光照在我們的靴子和帽徽上、當我看到旅長站在受禮台上、當我的身體逐漸明白它本身已跟我分離時,我得到某種特殊的體驗,覺得hetubook.com.com自己成為某種龐大意識的一部分,進入一種神祕的和諧境界。在這之前和之後,我不曾有過那種感覺。我體會到那種存在於眾人間的親屬關係,大家都成為某一件事的專家,而且能執行某項精密的動作,就像是一個人做出來的樣子。這像是個神祕的體驗。我不敢奢望現在能描述那次經驗。也許一個人必須年輕結實、活力充沛才能體會得到。也許一個人必須能覺得生活在他眼前充滿了許多的可能。如今,我只想到雪拉和一個沒有孩子的婚姻,以及一間律師的小辦公室。也許,在我生命中有那麼一次,我曾感受到宇宙可能的和諧。也許,我們只能感受那麼一次。即使在性|愛中我也不會感受到那種調和,那好像是我跟和諧墜入了愛河,好像我很感激軍隊賜給我這番經驗。而且,不管怎麼樣,我在那個年紀,很容易相信音樂。我敢發誓,大家都做得那麼好,是因為他們能很熟練地配合風笛的節奏行進。要是有哪個人腳步錯了,那就完了;和諧一旦遭破壞是無法忍受的。我開始瞭解班長,也為那些從不曾體會到我這種經驗的人難過。
這實在是無法解釋的錯誤,幸好他有點重聽。
「而且,你們誰也甭想幫這個混蛋,不准再幫!」格拉斯哥男孩轉向我們威脅道。我記得,那個拳擊手溫順地露齒而笑。我猜,即使他也怕這兩個格拉斯哥男孩,不過到底如何我並不清楚。他的肌肉也很發達,班長跟他講話比起對我們輕聲多了。
賴基第一天就很突出。首先,他踩不準步伐。我們前進時要把手臂擺到額頭。這時遠處就會傳來一股聲音穿過廣場叫道:「部隊,立定!」然後小個子班長就會輕快地穿過廣場,來到賴基面前,臉孔幾乎衝著他的臉孔說(廣場在七月中的大熱天下灼熱炙人):「你是什麼東西啊,賴基?」於是賴基會說:「我不知道,班長。」然後班長便說:「你是個混蛋,是不是,賴基?」於是賴基會說:「我是個混蛋,班長。」然後隊伍再度行進,而賴基依然踩錯步伐。
就這樣,那個七月天的早晨,我待在浴室裡,正準備去上班。辦公室離家其實只有五百碼左右的,因此我甚至不必坐車去,反而可以待在浴室裡,等著跟雪拉共進早餐。就這樣我想起了十五年前在英格蘭的往事。是的,整整十五個年頭了。因為那時也是七月。
我們戰戰兢兢把步槍的螺栓旋開,指揮官瞇眼斜視槍身,檢查是否有油漬。我的槍過關了。但是過了一會兒,我聽到指揮官一聲嚇人的尖叫,彷彿他受了致命傷。我甚至不能轉過頭去。
有天早上有項檢查——每個禮拜六我們都有檢查。這次指揮官(那個遙不可及、一絲不苟、穿著毫無污垢制服的指揮官)要來!排內的士官長、中士、下士都隨侍在側。喔,還有少尉(我們的少尉曾讀過劍橋)。當然,我們全都要站在床邊,準備好步槍,好讓指揮官徹底檢查槍身,接著讓他身邊的隨從人員吹毛求疵一番。假如有任何一點油漬,我們就慘了。我們得把所有的東西都擺到床上讓他們看。刀叉湯匙、內衣內褲、還有許多我現在記不起來的東西。全部都得陳列出來,當然,要一塵不染、無疵無瑕。
我把眼光轉離咧嘴而笑的格拉斯哥男孩,瞪著眼前的鏡子,身體前傾,彷彿如此便可以越過鏡中的裂隙看清自己。我小心翼翼地修臉,因為這是個大日子;我用白毛巾包住頸項,輕易地把肥皂泡沫下短硬的髭鬚刮掉。
「你今晚最好待在裡頭,」格拉斯哥男孩說:「要是讓我在外頭碰到你……」他做了一個割斷賴基喉嚨的動作。賴基坐在地板上望著他,臉色慘白、喉結上下跳動不停。
在那一刻,所有的事都遺忘了,那些憤怒的字眼、野蠻的營舍、不斷地吐口水刷刷抹抹、還有那些令人悲傷的夜晚——當我失眠躺在床上,看著月光把地板變成黃色,聽著「最後一站」無止盡的憂鬱曲調——所有的這些事都忘了,只因為我當時體會到的心緒,因為我支撑完成了自尊、因為我是他們的一分子、因為我不是個不適應者。
自從我們五週前入營以來,那是我們第一個週末假期。我們不曾離開過營房和操場。刷刷洗洗、走路行進、吃飯睡覺、早上六點半起來、時常用冷水刮臉,那就是我們的日常生活模式。我們甚至不曾到過城裡,不曾去喝杯咖啡或看場電影。除了福利社的工作人員,我們也不曾看過一個老百姓。因此,你當然可以猜得到我們的感覺。我並不是有什麼渴望。我對女孩子並沒有特別感到興趣(雖然後來我在醫院時跟一個護士打得火熱)。我也不喝酒。我要的只是熬過這十個禮拜。但是,我也想穿上一次乾淨的制服,到城裡某個不知名的街道上自個兒散散步,不用被人大吼大叫;並且看看人們,即使我不跟他們說什麼話。只要能離開營舍,逛逛橱窗,在清涼的晚風m.hetubook.com.com中散步,或者坐坐公車,我就很高興了。
那時,我還不曉得軍旅生涯是怎麼回事。他們之中有一兩個曾進過軍校(我記得有個個子小小、臉頰胖胖、天真無邪、年方十八的青年曾進過英國某個上流學校的實習軍官團。他看來像個天使,正在研讀費爾班克的著作。)但是其他人可不曉得會有什麼情形發生。當然,我看過跟軍隊有關的電影(雖然我看得並不多;因為我是個老老實實的學生,很少光顧電影院。)而且認為這種電影相當誇張。不管怎麼樣,就我記憶而言,這些電影使得軍旅生活成為一種有趣的經驗,其中包含了一大堆艱苦的工作;而且儘管班長或下士看來那麼恐怖,其實他們的心地也很善良。當他開口用髒話罵新兵時,通常眼睛會閃閃發光;而同一個晚上,他在餐廳喝得大醉時,卻總是跟同袍吹嘘自己的班兵有多棒。這些就是我從電影得來的印象。
大學畢業後,我直接入伍服役。我仍然記得,我搭的那列火車跑了整晚,直到翌日中午。當我們不停地飛越英國的火車站時,許多男孩在玩牌。
在法庭上,我愈看這兩個人,愈確定他們真的打了那老頭,儘管他們發誓要是有打的話會瞎眼。他們一再堅持他們是警方的犧牲者,甚至在警察局還被打了一頓。他們還指認其中一位警察施暴。不過警察鄭重其事駁倒了這項指控。其中一個年輕人說他一生中從來就不喝那種牌子的酒,因為他認為只有流浪漢才喝那種酒;至於他本人,只喝威士忌或啤酒。他講得非常憤慨,幾乎讓人相信他。他們也指控那個女孩陷害他們,因為其中一個年輕人曾經跟她哥哥在巴士上打過一架。可是他們的態度實在是旁若無人,這些說法並沒給他們帶來什麼好處。我太太昨天去看她媽媽,因此我必須到阿姆斯壯的店裡吃午餐。阿姆斯壯的餐廳就在法院對面,緊鄰著警察局。我進餐廳時,正好跟局長擦身而過。但是我想,局長只冷冷地跟我打個招呼,他長得高大結實,深以自己的階級為榮;你可以看到他站在街角,臉色凝重,官架子十足,手上戴著白手套,瞪著來往的車流,身旁站著他寵信的部下之一,通常是個警官。我奇怪他為何如此冷漠,尤其是我們時常一起玩滾球或打上一局高爾夫。
但是,日復一日,固定的沮喪表情滲入了他的臉龐。他變得似乎是動輒得咎,好像他沒有權利存在。他原本無憂無慮的開朗神情逐漸隱去,代之以悲傷的白色面具。有時候你會猜想這樣子到底對不對。
他的床位就在我旁邊。我很少跟他說話。原因之一是他唯一的讀物是漫畫,我們彼此很少有相同之點。另一個原因——雖然這一點很難解釋清楚——是我不希望被他的楣運感染到。而且,就算我能跟他溝通交談,我又能幫他什麼忙呢?
就是這樣。我感覺好像撞上了一顆炸彈。在我過去的生活中,從沒碰過像他這樣的人。尤其是對一個大學的畢業生,情況就更糟糕了。即使我所碰過最惡劣的老師,也比不上他那樣猙獰殘忍、精力旺盛。你覺得他好像憎恨你的存在,似乎你亂七八糟、一塌糊塗,他在此處,就是要使你乾淨到不可能的地步。
我們排裡龍蛇混雜。有兩個是被退學的英格蘭人,還有一大堆蘇格蘭人,其中至少有兩個來自格拉斯哥。有個拳擊手講話帶著地方上的莊稼腔。來自上流學校的學生中,有個人擁有一部唱機;他把唱機也帶來了。他是個狂熱的爵士樂者。我仍然記得,某個秋夜,他在燈光下把唱機插上,播放一首曲子名叫:「愛情,喔,愛情,喔,無憂無慮的愛情」。第二首曲子,我想,是「你像醇酒飛向我腦海」。這些上流學校的學生非常沉著鎮定(他們未來必然是軍官),那個臉頰胖胖的老是在讀詩集。
「記下他的名字。他的槍真髒。」於是士官長交代下去,班長把名字記在筆記簿上。司令官繼續巡視室內,用手杖嫌惡地東挑西剔,並且盯著人們的臉看是否刮乾淨了。我記得那時我想到,這好像是農夫用刺棒戳刺牲畜,看牠們是否夠肥胖夠健壯。有個地方,他甚至要士官長叫某個人抬起腳來,看他靴底內的腳趾是否還正確無誤地存在。然後他走向隔壁的營房,跟班隨行在後。
兩個年輕人深夜在街上散步,看到一個流浪漢坐在長板凳上。他正在喝一瓶威士忌。這兩個年輕人走過去向他討口酒喝,而他說什麼也不給;根據警方的說法,他們便毆打他。當他倒地時,他們還踢他的臉,差點就殺了他。事實上,他此刻正躺在醫院裡,瀕臨死亡的邊緣。當然,年輕人否認以上所述,說他們一生中從不曾見過他,而且他們也不曉得,警方到底根據什麼拘捕他們。
無論如何,我在庭上仍然一直在想當兵時的事,有一次甚至稱呼推事「班長」。
還有一次,賴基幾乎用手榴彈炸掉整個排。其後一陣子,營內幾乎沒人肯m•hetubook.com•com跟他多說話。起初他們還常跟他開玩笑,例如弄亂他的毛毯,不過那是在班長專門跟他找麻煩之前(不,嚴格說來這並不正確,格拉斯哥那兩個男孩後來還是常跟他搗蛋)由於他常犯錯,大多時候我們連他的影子也看不到。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不跟他說話。我想他身上有某種東西令人不舒服:我只能這麼說,我們覺得他是天生的受害者。好像他會招惹麻煩,而我們可不希望麻煩來臨時與其為鄰。我們可不要十週的訓練再重來一遍,而賴基肯定要如此。
他們給庭上留下一個壞印象。其中之一說道:
如今我想,部隊裡每個排必定都有個怪人,就是那種老是踩錯步伐、步槍老是擦不乾淨、褲子老是燙不平的人。我們的排裡也有個怪人,他的名字叫賴基。(隔營房也有一個,不過我記不起他的名字。可不像賴基,他是個學者型的人物,戴著圓圓的眼鏡,而且是主教的兒子。我記得他有一大本費雪的歷史著作。他老是讀個不停,即使我們在福利社買牛奶蛋糕、麵包捲和紅茶時也不例外。我很想知道,他到底讀完了沒有。)
案子本身很糟糕,不是我們在這個優美的小鎮上經常接手的那類案子,不是在這個大家彼此認識、路旁種著成排樹木的鎮上可能發生的那類案子。這件案子的背景是這樣的:
「我希望這個混……不要再發出吵人的聲音。」他們是那種在校品行不端的年輕人;由於老是沒工作,總是沒有錢找女孩子;於是把憤怒發洩到別人身上。我看他們已無可救藥,要是在蘇俄,他們可能被推到牆邊槍斃掉。不過,無論如何,還是得有人為他們辯護。其中一個冒冒失失對我說:
起初,賴基看來相當開朗。初次上輕機槍射擊課那天,他甚至設法製造了一個笑談。他沒把槍設定在單發射擊的位置上,一口氣就把整條彈帶打個精光,差點就把靶子打得稀爛。我看到班長在他身邊慢慢彎下腰去,並且慢條斯理對他說:「你真是個既愚蠢又白痴的混……,賴基。」他那次一樣被記了缺點。
作者簡介
我必須承認,這對年輕人並不討人喜歡。他們毫無教養、留著長髮、既傲慢又自大。他們穿著皮夾克,其中一個有輛摩托車。他們在舞廳裡有過暴行記錄,而且其中有個還動了刀子。我不喜歡他們。我不喜歡他們,因為我不瞭解他們。我們自己膝下猶虛(雪拉為了彌補這點,畫了許多小孩子),但這並不是我不喜歡他們的理由。他們也不喜歡我,而且還叫我「老爹」。他們能幹下比警方說的更大的案子。事實上,有個目擊者,是個年輕的女孩,當時正跳完舞回來。她說她聽到其中一個年輕人說:
閱兵完後,我跟其他人衝進營舍裡。除了賴基躺在床上外,寢室裡沒有人。我走向他,想他可能生病了。他把步槍放進嘴裡,並且扣板機射穿了自己。床上綠色的被單染了整片殷紅,血液正滴到洗刷過的木頭地板上。我衝到外頭大吐特吐。如今回想起來,是訓練致使我如此。我不願意吐在乾淨的地板上。
無論如何,我在浴室發現自己站在賴基身旁。從我旁邊的鏡子裡,可以看到賴基瘦削的面容。那張臉上沒有任何快樂,也說不上什麼悲傷,像是無動於衷,完全沒有任何感覺。我看到他把手伸進放刮鬍刀的袋子裡,再看了一眼,然後變得大為恐慌。他把每樣東西都倒在架子上,卻找不到他要的東西。我直瞪著眼前的鏡子,鏡中的我支離破碎而且濕淋淋的。他轉向我。
「你有刮鬍刀的刀片嗎?」他說。在他的另一側,我看到那兩個格拉斯哥男孩對我露齒而笑。那種神情,儘管帶著微笑,我認為是種恐嚇。
我想,要不是我擦了鬍後水,就不會再度想起往事。我甚至不曉得為什麼今天我會用鬍後水。也許因為這是個美麗的夏日早晨,我覺得無憂無慮、快樂無比。我很少用鬍後水,儘管我常用美髮霜,因為我已有點禿頭。我把禿頭歸罪於服役那兩年必須整日戴著帽子的惡果。那是種深藍色的扁圓絨帽。就是鬍後水使我想起這些往事。
如今我想到,那兩年的事幾乎都是類似長靴、皮帶和制服之類的瑣事。我們有兩雙長統靴,一雙最好的,和一雙僅次於最好的,如果這麼分別有什麼意義的話(嚴格說來,用「最好」這個字形容兩件物品似乎是錯的,不過這是我第一次犯這種錯誤。)。)另外我們還有一套最好的戰鬥服,和一套次好的。(又來了,就是這兩樣而已。)
伊安.克里希頓.史密斯(Iain Crichton Smith,1928~1998)畢業於愛伯丁大學。他以擅長英文和蓋爾文的詩作聞名於世,除詩之外,史密斯也寫作蓋爾風本另外還出版了四本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