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二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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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一百一十年的姐妹死而同穴。
他起身打開電視,然後靠回椅子,滿懷期待地笑著。
她想越過我跑向窗戶,但我抓住她的腰帶,一拉,腰帶鬆脫。我兩手捲起兩端,套住她的脖子。這時她不再是隻驚恐、不知所措的小綿羊了,而是變成一頭為生命搏門的母老虎。
從開始挖坑建游泳池,他就料定和-圖-書他們會挖到瑪莎的遺骸,他只希望那根手指骨仍安穩地在塑膠裹屍布裡。不過就算骨頭化掉了,他們還是會找到那個戒指。因為每一家的新聞都有報導,警方徒手、鉅細靡遺地搜索那個坑,每一吋都沒有放過。
她看著我把門上鎖。
她一定從我的眼睛看出了什麼,因為她一手抬起掩住她的嘴巴。她應該很想尖叫,因為她脖子的肌肉在動,可是她叫不出來,她發出的聲音比耳語大不了多少。「不要,拜託你。」和-圖-書
早先有發佈新聞,說警方會在十一點舉行記者會。差五分就十一點了。
塵歸塵,土歸土。瑪莎.勞倫斯上了各大報的頭版新聞和-圖-書,甚至連《時代雜誌》也把她列為封面報導。想想的確有這個份量,一個年輕貌美、失蹤了四年多的少女,她的屍骨終於被發現。故事的本身就已經具有新聞性,如果再加上她是上流社會出身,就更具賣點了。要是警方有釋放出在那層裹屍布裡發現了戴著戒指的無名指骨頭,只會更聳動。要是他們有找到,希望能看出他把那根手指頭放m.hetubook.com.com在瑪莎的掌心,好讓她緊握著。
當時瑪莎的手仍是溫的、軟的。
當然,期望警方能偵察出瑪莎跟曼迪琳是同樣的死法,就未免對現代的科技太寄予厚望了。她們的死法一樣,都是被勒斃:瑪莎是被絲巾勒死,曼迪琳則是在逃走時,被她自己的腰帶勒死。
事後,我洗了澡,換過衣服,然後去她家看她父母。這時,她的父母因為不知道她的去向而正處於焦急狀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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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我什麼都還沒開始做,曼迪琳卻已經感覺出她跟我進屋是一個錯誤。雖然她臉上的表情並沒有任何改變,可是她原本提著裙子的纖纖玉指已變成緊張的抓握。
他可以憑記憶背誦那段情節:
「你為什麼要那樣做?」她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