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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的悲劇

作者:艾勒里.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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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 哈姆雷特山莊

解說 哈姆雷特山莊

「因此路不通,我要自己改弦易轍,走另一道路,認真檢討第二組可能的假設——即伍德不是隆斯崔案的兇手,只是該案的共犯,他寫這封信是打算供出真正的殺人兇手。
「而伍德的身體特徵我們知道的是什麼?紅頭髮和傷疤在這裡不用談,前者可簡單用假髮來冒充,而後者則擺明了是假的——我所能掌握的最起碼特徵是,伍德是個高而壯的男子。老列車員勃登利,小而瘦弱;年輕列車員湯普森,高而壯碩,於是,湯普森便是我們要找的人。
「聽起來很有道理。」布魯諾頗表贊同。
「但等等!我既已推論出這第三樁命案的兇手是列車員,而第一樁命案的兇手也是列車員,可不可能這兩名列車員其實是同一個人呢?——也就是那個伍德?是的,非常非常可能,畢竟,殺隆斯崔,殺渡輪上的不名男子,和現在的殺德威特,無疑出自同一組縝密計劃下的同一隻手。
「至於第三個假設,伍德被某個不明人物以不明理由殺害,這不能說完全不可能,但未免離譜了些,巧合得太令人不敢相信——這最令人不滿意。」
「彷彿一道耀眼的強光閃過眼前,在那電光閃過的剎那間,我記起一個我曾瞥見過的東西,非常非常不容易留意到的東西,卻是這煩人問題唯一可能的答案——」雷恩平靜地說,「且別管那類驅魔避邪的想法,那是毫無意義的,除此之外,這兩根交纏的手指還可能意味什麼?前提是和湯普森有關的某種什麼?
「巡官,你絕不可能忘記,我不可原諒地扮成你的模樣,前去威荷肯伍德所租的屋子,並不是想借你的身份和權力玩什麼權謀,而是我瞭解此行十分重要,而且我自己也完全不知道查哪些地方、查哪些事。因此我一定得先確定一件事,即我可用不著任何解釋放開手去查詢。我仔細看過整個房間和所有屋內的陳設以及物品,和伍德的身份百分之百吻合,包括雪茄、墨水、紙張以及銀行存摺等等。但這其實是伍德巧妙的偽裝。二位,他有意丟下存摺,犧牲了一筆對他而言絕不算小數目的金錢,只是為了讓這個他所創造出來的小人物樣子更加逼真!我找到銀行,錢還在,沒人提領,而且存款金額的增加方式和數字極符合他的身份,毫無可疑之處;我又查詢他居處附近的各個商店,希望能找到一些蛛絲馬跡、一些有關此人私底下不為人知的情況或曾經和什麼樣的人有過來往,但依然沒有收穫,一點點收穫也沒有;我再走訪了那一帶的藥房、醫生和牙醫,沒有結果,卻反而有意思極了,顯然這個人從未在這一帶看過病,我問自己這是怎麼回事,是否他在紐約市區這邊有固定看病的醫生——有一名藥劑師也曾指出這個可能性——在進一步查證之前,我暫時只能先把這個疑問擺著。
「而且,身為一名售票員,他當然更擁有一般兇手所沒有的另外兩樣優勢。第一,眾所周知,售票員的制服外套口袋,為了裝零錢並且收錢找錢不斷摩擦,因此皆襯著一層堅韌的皮革,他大可放心把凶器放進其中一個口袋,隨身攜帶,一抓住好機會隨時可下手。我猜,售票員極可能把這浸了毒液的插針軟木塞,帶進帶出已數星期之久;第二,身為售票員,他比車上任何人有更多的機會,把凶器偷放進被害人口袋中,因為,正如四十二街電車當天實際情況一般,每名乘客都必須通過售票員身邊,尤其在交通高峰時間大批乘客蜂擁而上時,這個優勢更是確立。於是,加上這兩樣合情合理的心理方面的討論,對我個人而言,更確信了伍德的涉嫌——」
「有的,」布魯諾啞著嗓子說,「史托普一來為了不讓柯洛奇認出他的筆跡,再者為了不讓他起疑,從未寫過恐嚇信給柯洛奇。作案前,他謊稱自己是德威特—隆斯崔證券公司因故被解雇的會計,寫信給柯洛奇,說明德威特和隆斯崔在賬上做了手腳,侵佔了柯洛奇應得三分之一收益中的絕大部分金額,那半年一次的大額支票,其實和柯洛奇應得的數字相距甚遠。當初,三人帶著錢回到美國,柯洛奇堅持要求分得未來收益的三分之一;而對於這位莽撞、殘酷成性又極不可靠的同夥,他只要一天手握三人在烏拉圭的祕密,德威特和隆斯崔也就別無他法,只好答應他佔有三分之一的股份,並分享未來三分之一的公司收益。我所瞭解的是,這些年來,隆斯崔幾次不願再分錢給柯洛奇,但卻被德威特擋了下來。總之信寄到柯洛奇手中,史托普以公司會計的身份謊稱他手中握有侵佔的確實紀錄,若柯洛奇肯前來紐約碰面,他會提供這份證據給柯洛奇。史托普看得極準,抓住了三人的心事及一貫流言——柯洛奇立刻就信了,認定這兩個當年聯手作偽證的老同夥要一腳踢開他了。史托普在信上還說,要柯洛奇到紐約後留意紐約時報的個人通訊欄。柯洛奇完全上鉤,懷著一肚子怒氣和擔心打算到紐約興師問罪,果然在紐約時報上見到史托普給他的消息——要他悄悄結賬離開飯店,十點四十分在威荷肯碼頭搭上渡輪,到北側的頂層甲板碰面,一切行動得隱祕不可引起注意。就這樣,柯洛奇非常合作地上門送死。」
「對柯洛奇此人,」雷恩說,「史托普殺他的手法就可說明一切。這個人才是殺害史托普妻子的真兇,因此,三件命案中,史托普選擇最殘酷的手段殺他。當然,另一方面也是史托普得借用他的屍體,以便讓伍德這身份消失,非把屍體弄得面目全非不可。」
「第二,它解釋了為何右手有事忙著,以及右手正在做什麼。
「第四,它也解釋了何以回數票出現在外套內口袋裡。如果兇手真是列車員,他當然不可讓警方發現車票握在死者手中,理由和前面所說的不可剪票收票一樣——這類被害者臨死前說明意義十足的特殊跡象,是兇手最該避免的——它說明了德威特看到列車員,未及收票,隨即遭害。而另一方面來看,列車員又不能把車票拿走,因為回數票上的日期是案發當天,德威特又有數名同伴隨行,這批人中間可能有人目睹購票經過,而一旦屍體發現時回數票不翼而飛,警方順理成章會產生『車票——列車員』這樣對兇手的不利聯想。不行,拿走車票行不通,最好的方式是保護列車員未和被害人碰面、從頭到尾置身凶案之外的乾淨印象。
十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整
布魯諾和薩姆的坐姿已推進到椅子前端,身子幾乎掉地了,全副注意力投注在雷恩的精巧案情解析之中,雷恩以柔和卻震撼力十足的聲音繼續說:「德威特死前,右手拿著車票的這個說法,是否合理解釋了已知的所有事實呢?是的,的確是這樣。
「我所以能順利解開這第三樁謀殺案,幾乎全憑德威特身上那本五十張新回數票。那是案發當晚在西岸線候車室裡等車時,德威特當著我和亞罕、布魯克面買的,若不是那本回數票,我實在不敢說能否有如此圓滿的收場,畢竟,儘管我知道殺人的仍是謀害隆斯崔的同一個兇手,但我完全不知道他要戴著哪一種假面具來殺德威特。」
說到這裡,雷恩用手摸摸自己喉嚨,「我覺得自己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沒多久前我還能毫不費力連續說上幾小時台詞——我們言歸正傳吧。」接下來,雷恩說的是,謀殺案發當晚稍後,他在西安格塢德威特家中找到那封史托普寄給德威特的威脅信,寄信的日期是幾星期前。說著,雷恩把信拿出來,交給眼前這兩人。
「但這裡有個錯誤的前提,即伍德已經死了,被謀殺慘死了。」雷恩手指交疊在一起,並再次合上眼睛,「在如此矛盾的直接照射下,我被迫得重頭來一次,根據此信及當時的情況分兩方面重新分析。
「第一,它解釋了何以德威特用左手留下手勢。
布魯諾忽然得意起來,薩姆更興奮大喊:「這點我和布魯諾總算猜對了!」但他的臉馬上一拉,「但是,」他說,「猜是猜對了——但這個見鬼手勢怎麼扯上伍德呢?這小子迷信嗎?」
雷恩喝一口熱咖啡振作精神,「德威特的驟死,以及該案所呈現的一些事實,清楚地顯示這也是一樁計劃周詳的罪案——極可能和前兩樁謀殺案同為一項連環殺人計劃的一環。
「案發之後,我就從相反方向倒回來思考凶槍的問題。我問自己:如果我是這名凶手列車員,我將會怎麼處置這把棘手的槍械?如何處置最不容易被發現?最惹眼之處——沿線兩旁或甚至就在鐵軌路基邊——是警方的必搜地點,這應該放棄。而說真的,在這條路線兩側的所有可能地點,既適合丟棄凶器又能保證凶器不容易被找到,我純靠推論,馬上就想到最合這些條件的所在,一條河流——於是我察看了沿線的地圖,標定出所有符合這些條件的沿線河流,終於成功找出這把凶槍來。」
雷恩停了下來,看著眼前的兩張臉緩緩浮現出恍然之後,薩姆還試著把手指交纏,若有所悟地點點頭。
雷恩又精神昂揚地說下去:「但整個案子還有一些環節頗為鬆垮,比方說,史托普究竟如何安排他三個不同身份——伍德、尼克森和湯普森——能有效進行而不至於手忙腳亂,這一點我承認自己仍不得甚解。」
「我一直在想您好像有什麼事沒說完,雷恩先生。沒錯,正是如此,有件事我還是不知道,而您也忘了說明,德威特那兩根手指的鬼把戲,剛剛您說您從頭到尾不認為這和鬼神之說扯得上關係,好吧,那到底是什麼意思?」
「關於這一點史托普也做了說明,」布魯諾說,「聽他說起來,並不像想像的那麼困難。扮演伍德,他的工作時間是下午二點三十分到十點三十分;而湯普森部分,則是凌晨十二點整到一點四十分的短時服勤,頗特殊的一樣工作。扮演伍德,他住威荷肯,方便他上列車執勤時換裝變容;至於是湯普森則住在西哈佛斯舊列車的終站,在那兒過夜,第二天早上再搭車回威荷肯住處成為伍德,如此循環不已。至於尼克森這個身份原屬插花性質,很少使用,像渡輪謀殺案當晚,史托普所以選用這個假身份,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當晚列車不用服勤,他無須裝成湯普森,就這麼簡單!——另外,滿出乎預料外的,他的改裝工作也遠比想像簡單。史托普禿頂,這雷恩先生您已知道了,扮伍德時,他只消戴頂假髮,再約略妝扮幾下即可,至於湯普森,那就是他沒變裝的本來樣子——這方面雷恩先生您是行家,完全清楚用不著費多少手腳。當然,扮尼克森稍微麻煩些,但時間相對也較充裕,可慢慢變妝,而且,正如我說過的,扮尼克森的機會並不多。」
「當然,」他說,「在發現此信之前,我已完全解決了這個案子,因此,對我而言,這封信出不出土其實無關緊要,畢竟我已完全知道伍德和湯普森是同一人。
哲瑞.雷恩先生的眼睛亮了起來,「這一樁發生於電車上的謀殺案,有個簡單結論是毫無疑義的。它幾乎是呼之欲出。而直到現在這一刻,我還弄不清為什麼以你們二位如此敏銳的腦子,會讓這麼清楚自我顯現的事實溜出你們的視線和思考之外。總而言之,殺人凶器本身的特性已清楚透露出,兇手不可能用赤手直接使用,而不讓這些毒針刺傷自己從而喪命。巡官,你自己便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這個插滿針的軟木塞——因此你用鉗子來夾,隨即放進香煙盒裡。你已清楚地把這件凶器的特點告訴了我,我也就立刻看出,兇手和_圖_書必定有某種保護自己手掌和手指的措施,方能在電車中,帶著這個精巧的殺人利器,順利放入隆斯崔的口袋之中。我再說一次,我當時立刻看出這一點,儘管我並未親眼見到凶器本身,但由於你的描述這麼清晰,我不可能錯過這關鍵的一點。
「我回過頭來問自己個老問題:伍德究竟仍只是一名共犯呢?或者他直接就是兇手?在我沒發現渡輪上的屍體不是他本人前,我傾向於前者,但現在鐘擺盪回到後者來了。
(全書完)
「然而,我卻沒有任何掙脫泥淖之感,事實上,我反倒更覺得越陷越深。因為,如果這個前提確鑿無誤,我一定得問自己:作為共犯協助謀殺隆斯崔的伍德,何以要主動和警方聯繫,供出自己的罪行?在他揭發兇手罪行的同時,自己涉案的部分也無法避免一起曝光,不管是從警方的追查而曝光,或是真兇被逮之後玉石俱焚地把伍德一起拉下海。
「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在於:如果伍德是殺隆斯崔的兇手(而不是共犯),為何他自己反而喪命於默霍克渡輪上,誰殺了他?」雷恩帶著笑容回憶當時,「從這個問題,我們可順勢得到一些有趣的想法,我馬上看出有三個可能:第一,伍德就是兇手,還有共犯協助行兇,而到頭來這名共犯下手殺了他——可能是這名共犯怕伍德出賣他,或怕伍德以類似教唆犯罪的罪名,將謀殺責任栽到他頭上;第二,伍德是單人作案,並無共犯,而他想將罪名轉給無辜的第三者,但反倒被對方殺了;第三,伍德因其他不知名的理由被殺,和隆斯崔案沒關聯。」
「接下來,我面對的問題改成了:如何把我對本案的理解,轉化成法庭承認的實證。畢竟,知道伍德、史托普和湯普森三位一體是一回事,但如何加以證明卻是另一回事。
「這只有唯一一種解釋——他正打算使用。而我們知道,柯林斯和德威特分手之前,列車員並未前來收票檢票,當天凌晨警方到他公寓逮捕柯林斯時,查出他的車票並未被撕走亦未被剪洞;如果說列車員來過,那柯林斯身上至多只會出現剪了洞的票根。所以說,德威特獨自走入那一節加掛車廂時,列車員尚未前來收票。當然,這個推論我不是案發當晚在車上完成的,那得等到你,巡官,追查柯林斯發現那張未被撕走的車票時,但我當時的確已完成了這樣的基本推論。因此,你的新資料進來時,立刻有清楚的意義,也證實了我的推斷。
「所以為什麼呢?為什麼呢?為什麼要如此不顧自身安危,選擇對自己有百害無一利的告密舉動呢?唯一的答案是——有意思但總有哪裡不對勁——伍德後悔了,對自己協助謀害隆斯崔的罪行害怕起來,他為了自保期望主動告密能獲得減罪的機會。
「但攜帶手帕也許很自然,但一條纏在手上的手帕卻多少不對勁,引人好奇,而更要緊的,對尖銳的針並不能提供足夠的保護。我也考慮過,兇手是否也可能用薩姆巡官的方式來做——就是用個小鉗子來夾,但稍稍一想馬上就可推翻這個假設,畢竟,在兇手夾著避免刺傷自己的同時,這種的操作動作未免太精巧也太明目張膽了——想想看,擁擠不堪的車廂裡,幾乎沒有自由活動的空間可言,這使得這種方式完全不可行。
「我立即檢驗各種可能。比方說,可能德威特在兇手找上來之前,自己把車票給換了口袋——是有可能沒錯,但如此一來,車票換了口袋這事就跟整樁命案毫無牽連,有關他當時右手做些什麼這問題也只好原地踏步了。然而,如果車票換了口袋這事是發生在謀殺前後,那我就能一舉解釋當時右手在做什麼,也能讓德威特不以慣用右手、改用左手留下訊息的現象合情合理。後一種想法的延展性十足,它的確讓所有的事實得到解釋,也正因為牽涉如此廣泛,所以需要更縝密的檢驗分析。這裡,我們先問:這樣一種想法會引領我們到哪裡?
「換句話說:雖然兇手仍然留在車上,但這裡有個極不尋常的情況,就是執行兇殺的這個重要道具,居然在行兇後不翼而飛了。它不可能被扔出車外,因為隆斯崔一行人上車之後,車窗就沒再開過一個縫;它也不可能被丟出車門外,因為僅有的幾次開門,都由達菲警官親自把關動手,確認絕對沒人可混水摸魚,否則達菲警官一定會注意到且報告此事;這手套也不可能在車上銷毀扔掉,否則搜車時必有殘骸存留而立即被發現;甚至也沒機會交由共犯或偷塞到某個無辜的乘客身上,因為那樣的話手套也自然會浮現,而浮現在共犯身上和在兇手身上基本上並沒兩樣,至於嫁罪其他乘客的情形,很顯然在搜身時證明並未發生。」
「於是,我被迫面對這麼一個結論,極不可能,極異想天開、極其違背外表常理:把手套帶離兇殺現場並予以處理的人,竟是電車售票員查爾斯.伍德。當然,這個結論一開始連我自己都悚然一驚,但卻如此確鑿、合邏輯而且無從妥協,我不得不接受這個結論。」
「第二點,告密信的出現再加上屍體的巧妙身份偽裝,純粹只為了抹去售票員伍德這個人的存在,這麼大費周折的計劃,也說明伍德是兇手,而不是不重要的邊緣人物。
「至此,我認為事情非常明確,兇手把軟木塞放進隆斯崔口袋時,他必定戴著手套。」
「我的推論是,兇手心中雪亮,儘管車外漆黑一片,車子開到哪裡會經過那條小河——這是處置凶器的最佳地點——因此,他寧可多等五分鐘,等到車開到他所熟知的小河再扔。這意味著,兇手極其熟悉這列車的沿線狀況,而這列車上誰最可能如此熟悉沿線狀況呢?不言自明,當然是長期服勤的列車僱員,他們每天同一時間同一路線經過沿線同一處地方,這些人包括司機、機務員和列車員——列車員,又是列車員!兇手是列車員這個推論又一次吻合,儘管這純粹只是心理學上的佐證。
「到此為止,」雷恩繼續,「這個推論已通過每一處細節的檢驗,但我們是否有確證證明兇手就是列車上的列車員之一呢?有一個極有意思的心理學方面的證據。我們知道,列車員是整輛列車上最不容易被留意到的一人,他出現在列車上任何地方都不會引起懷疑或注目,也就不容易有人記得他的一舉一動。也就是說,車上其他任何人有什麼不太尋常的舉止,很容易被注意到——而一名列車員,正如實際上所發生的,可堂皇穿越車廂,跨入最後的加掛車廂,而不在任何人腦中留下記憶。事實上,儘管我應該是當時全車最警覺最留心有任何異狀的人,連我也沒注意到這點,兇手定是在柯林斯跳下車之後通過我們進到加掛車廂裡去的,但我完全沒任何他走過的印象。
「以後一種情形來看,如果這個嫁禍行動成功,德威特必遭警方收押,可是如果審訊後,或因證實清白或因罪證不足得到開釋,則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兇手絕不會善罷甘休,一定會照他原先所擬定的謀殺計劃向德威特下手。我便是基於這一點,」雷恩從法斯塔夫手中接過咖啡壺,為兩位客人續了杯,「基於這一點,我儘管清楚德威特是無辜的,卻寧可他遭到收押審判,畢竟,只要他一天尚置身於法律判刑的危險之中,他就一天能避開伍德的魔掌。無疑地,當時你們二位一定對我這個特別處置不解。沒錯,這很奇怪,但為了把德威特從更險惡的危機中拉出來,我不得不放手讓他置身於另一個危機之中。當然,在此同時,我也爭取到一點喘息的機會,一小段清靜的時間,可供我將全部案情仔細地反芻一番,看是否能理出逮捕真兇的有效罪證。別忘了,從伍德詐死後,他就像斷線風箏般再也不知去向了——另外,德威特遭收押我認為還有一樣好處是,我總希望空前的窘境——面對生或死的審判——會逼德威特和盤托出一切,我已查知他極力隱藏著一些祕密,而這些祕密無疑關聯著這位曾冒名為伍德、如今躲在暗處蠢蠢欲動的兇手。
「然而,這些過節,」布魯諾結論道,「對目前這三樁謀殺案而言,其實也並沒那麼重要。雷恩先生,對於——好吧,至少對我個人而言——您以這樣超乎自然的能力,完全洞見了這一連串罪案的根源,我實在想知道您究竟以何種神鬼之才能做到這一點?」
「第一點:伍德整整花了五年時間,五年如一日地扮演一個不知名的人物,為這個人的被殺做準備——這樣的行徑,說明他直接就是兇手,而不只是客串兇手的謀殺工具。
說著,雷恩一扶椅子把手站了起來——典型的雷恩方式,迅速、平順、似乎毫不費力,薩姆兩人同時仰臉看著他。「在解釋之前,我想先瞭解一件事,史托普有沒有確實交代,在他開槍殺德威特之前,他和德威特之間,情形究竟是怎樣?」
「好,既然——最聰明的方法是不把車票帶走,那該如何處置這張出現在德威特右手的醒目車票呢?當然是重新放回德威特口袋裡——這最合理是吧?但放哪個口袋呢?有關這個,不管是兇手原來就察覺了德威特放置車票的固定口袋,抑或經過檢查知道了德威特放置車票的口袋,當他在德威特外套的口袋中找到過期的老回數票,自然會將新回數票也一併放入,試想,還有什麼地方比這裡更自然更不引起懷疑呢?退一步來說,就算兇手知道德威特的新回數票其實是收在背心左胸口袋中,他也無法把車票放回原處,理由是,這個口袋已被射殺德威特的那顆子彈貫穿,把一本完好的車票擺回一個有彈孔的口袋裡,這等於宣告世人,這本回數票是謀殺之後才放進去的,這樣的疑點兇手也非避免不可。
「接著,我轉去電車公司拜訪人事經理,對自己要追查什麼仍一片空白,但很偶然的,我卻遇見一個奇特、不可思議卻極其引人入勝的細微之事。你們二位該記得那份驗屍報告吧,默霍克遊輪上的被害人,經確認為伍德的驗屍報告,裡頭曾提到,死者下腹部有一道開刀疤痕,是兩年前左右闌尾炎手術留下來的。然而,從公司執勤記錄和人事經理口中,我所親眼看到、所親耳聞到的卻是,在伍德遇害前整整五年時間,他從未請過假休過假,五年內全勤。」
「總而言之,這兩根交纏的手指,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德威特借此指出兇手是誰,而你們曉得,德威特能夠留下兇手身份的線索,證明他認得兇手,熟悉要殺他的人是誰,他才能留下個信號指兇手某種獨有的特徵。
「第三樁謀殺案怎麼來的?」
「比方說,它導出這樣的推論:何以兇案發生當時,德威特的右手會拿著他的回數票?
「謝謝你說明得這麼詳細,」雷恩鄭重地說,在閃爍跳動的爐火映現之下,雷恩修長的身子宛若剪影。「現在,我們回頭來談那個奇特手勢的意義。湯普森和交纏的手指,交纏的手指和湯普森——有何關係?我反覆問自己。」
「你們二位回想一下,在薩姆巡官敘述後的討論時,我曾說謀殺的經過我已大致清楚,但並未進一步闡明,理由是,當時我無從清楚判斷伍德是兇手或是共犯。我懷疑伍德並非真兇,只是共犯,可是,伍德直接涉及這樁命案卻是不爭的事實。因為,若伍德不知情而兇手把手套偷塞到他身上——亦即伍德無辜被嫁罪——如此,手套要不就在搜身時被發現,要不就是伍德自己發現也必然立即報告警方;換句話說,和-圖-書手套既未在他身上找到,又不見他主動報告,那只有一種可能,他利用通知警員墨洛的機會帶走手套並予以消滅,這就表明了他涉案,他知情,不管他處理這手套是為自己還是替別人。」
「二位,現在事情變得很詭異了,」雷恩注視著爐火好一會兒,跟著,他閉上眼,「通過以上的分析,以及我遵從嚴謹邏輯的進一步偵探,我發現我不得不放棄這三個假設的基本前提——伍德並不是隆斯崔一案的主凶,因此,建立在錯誤前提上的三個假設就經不起考驗——非常非常不對勁。
車票上有兩處地方——威荷肯這幾個印刷字旁,以及下面西安格塢這幾個印刷字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留著列車員艾德華.湯普森剪票時特有的交叉符號——X。
「我們回想一下屍體發現時的樣子。德威特的左手中指纏在食指上,形成某種奇怪的手勢,而謝林醫生堅持稱德威特是瞬間致命,因此這兩個奇怪交纏的手指便明白顯示了以下三點:第一,德威特這個手勢是在中彈前做的——因為沒有死前掙扎這回事;第二,德威特慣用右手,但手勢卻出現在他左手,因此,我們可推斷,做此手勢同時,他的右手有事忙著;第三,我們實驗過,要做出這個奇特手勢相當費力,因此,它是有意做出,和謀殺案有某種關聯。
「這小子,」薩姆粗裡粗氣地回答,「什麼都講了,除了沒說您是怎麼解決這整樁案子,不過再給他點時間,我看也快了。他說,在殺隆斯崔前不久,德威特親手送他的——送給列車員湯普森的。這是一些闊佬常有的舉動,沒什麼特別意義——擺闊隨手送根雪茄罷了,就這樣偏偏史托普廢物利用,狠狠地回敬他一下。」
「我先把我對兩者有何關係的臆測方式暫時放在一旁,從另一個全然不同的角度重新來看,這兩個概括交纏的手指外形有什麼意義?形成同這麼古怪的形態研究相似的哪個特定的幾何符號?我想了一下便得出個有趣的答案,和這兩根交纏的手指最接近的幾何符號,毫無疑問是,X!」
「另一個確證是,凶槍的消失和最後的尋獲結果。這把左輪手槍沒留在車上——它的發現地點是距謀殺發生後五分鐘車程的一條小河之中。很明顯,兇手在作案五分鐘之後才處理凶器,這難道只是個偶然之事?——而且又那麼偶然,手槍哪裡不掉,準準確確地沉入到沿線的小河中幾乎不被發現?常理來說。兇手作案後立刻處理凶器,遠比他帶著凶槍等五分鐘要安全多了,但他決定等——為什麼?
「然而,審判的進行急轉直下,狀況對德威特越來越不利,這時,儘管我在此期間並無任何收穫,但為了保住他的生命,我遂不得不主動涉入,提供德威特手指受傷的辯護觀點。在這裡我得特別指出,我絕不是仰仗自己洞穿德威特手指受傷這張王牌,懷著愚弄之心,才放手讓你們收押他。
「然而,在我內心深處,我不得不承認,我真沒料想到伍德會選在德威特獲釋當天晚上立刻動手。畢竟,儘管當時我對伍德的新身份,對他身在哪裡,毫無概念,但我總以為他會耐心地等上一星期或一個月再慢慢找機會下手,但伍德完全出我意料之外地會抓時機。
「這次的調查事後證明,成為我脫開泥淖的轉折點,雖然開頭時看似無用,但非常意外,忽然一個不一樣的、全新的視野在我眼前開展出來。當時,我極其驚異——我還是按部就班從頭細說吧。
「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這本新回數票放在德威特身上的位置。在威荷肯終站,德威特將回數票連同為眾人購買的六張單程票,一起放入他背心的左胸口袋內。而後,在他和柯林斯到末節車廂談判前夕,他同樣從背心的左胸口袋掏出六張單程票交待給亞罕,而且我親眼所見他並未將回數票拿出換到另一個口袋。然而,在座的薩姆巡官親手搜查屍體時,我驚駭地發現,這本新回數票不復出現在原來的背心左胸口袋中,而改放在他外套的內口袋中!」雷恩感傷地一笑,「德威特是子彈擊中心臟致死的,這顆子彈穿透他的外套左上部、穿透背心左胸口袋、穿透襯衫、穿透內心,直達心臟。事情再清楚不過了,他中彈那一刻顯然這本回數票已不在背心的左胸口袋之中,否則這本回數票一定也被打出個彈孔來。然而,我們找到這本回數票時,它完好無缺,甚至沒剪過票,也沒有列車員收票的記號。
「我還有另一個確證,一個最有力最直接的確證,但這先保留到一會兒再談。
「有意思了,」雷恩低聲說,「這完全說明了德威特何以不肯透露碰面對象,對於柯洛奇這個人,德威特一定得保密到底,免得柯洛奇在警方偵訊下,一時情急全盤托出過去在烏拉圭的污穢往事。史托普也完全知道德威特會保持沉默——他敏銳地掌握了德威特的性格。」
雷恩的答案是。他再次掏出皮夾,但這回抽出的是一張長形紙片,雷恩興味盎然地看著它,跟著他走到壁爐之前,把紙片放在布魯諾茫然的手中,這一名檢察官、一名巡官把頭湊一塊,身子可憐兮兮地緊靠著。「二位,這只是一張經由列車員艾德華.湯普森剪過的車票票根,」哲瑞.雷恩先生輕柔無比地說,「是你,親愛的巡官,在我們逮捕他之前,你幫我們大家買的車票。」
「但從法律的觀點來看,此信卻十分重要,一眼就可看出,信中史托普的筆跡,和我記憶裡看過的伍德告密信及其識別證上的簽名,完全一致。字跡吻合這個事實,我得再強調一次,對解決案情並不需要,僅僅是法庭審訊才成為重要物證。
「對我們而言很新鮮,」布魯諾說,「但我猜——雖然我完全想不出怎麼可能——我猜您已然完全清楚他的自白內容。」
「這裡,我們再來看渡輪上那具偷天換日的屍體。那具屍體之所以讓所有人深信是伍德,關鍵在於一條腿上的醒目傷疤和頭上的紅髮,至於其他部分則損毀得太厲害而無法作為辨識身份之用。而我們曉得伍德是一頭紅髮,且根據司機吉尼斯的證詞,伍德腿上的確有這麼一道長疤,完全吻合。然而,如果這具屍體不是伍德,那是什麼意思?我想,髮色同為紅色可能是巧合,方便伍德利用,腿上的傷疤則不會那麼巧,必定是有意偽造的——偽造的時間長達五年之久,在他才剛進入電車公司和吉尼斯成為搭檔一開始,他就有意讓吉尼斯看到這道長疤。他認準日後成為默霍克渡輪被害人身上兩樣最醒目的特徵——髮色和傷疤,從一開始就加以偽造,因此,等這具屍體破破爛爛地從河中撈起,誰都毫無疑問地認定是伍德。這也就是說,伍德計劃渡輪上這樁謀殺害最少已有五年之久,而渡輪這樁謀殺案其實是隆斯崔命案的下一個環扣。同理可證,隆斯崔命案的籌劃時間也至少五年,甚至更久。
「這個嘛,」布魯諾負責回答,「他記得相當清楚。大約在德威特一行人上了車之後,他就一直睜大眼睛注意了,找尋一個,聽清楚,一個德威特落單的機會。若情況需要,他還會耐心等下去,再等個一年都不在乎,總之要找一個無人可目擊的謀殺機會。剛好,他看見柯林斯和德威特走到沒人的末節車廂,又從車門看到柯林斯跳下車,他知道苦心等候的時刻終於到了,於是,他靜靜穿過你們所在的車廂,一走進昏暗的末節車廂,立刻看見德威特一人坐在後來屍體發現的位子上。於是,他走進加掛車廂,德威特抬頭發現是列車員來了,立即掏出新的回數票,但湯普森當時心情太激動了,並未留意到德威特從哪個口袋掏出車票,他滿懷怒火,知道這是他一生復仇計劃的最終一步了,他掏出手槍,對著嚇呆的德威特表明了自己的真正身份——馬丁.史托普。他冷笑著斥責德威特,並告訴他血債血還,他罪惡的生命已徹底告一段落。史托普說,那一刻,德威特很奇怪,呆呆看著史托普(或說湯普森)腰部垂掛的列車員剪票夾,像被催眠了一般,跟著,他的臉色慘白如死人,縮在椅子上,一句話也說不出口(應該就是在這一刻,某種意念飛快閃過他腦中,而留下那個奇怪的手勢)。在熊熊的怒火中,湯普森開槍了,這一了百了的一槍,讓他的憤恨心緒像槍響起般爆開,但立刻平復了下來。當他神智清醒過來時,德威特已垂著腦袋死了,手中還握著那本尚未使用過的新回數票。他立刻想到不能帶走這本車票,也不能讓車票留在德威特手中,所以他搜了德威特口袋,把新車票放到裝舊車票的外套內口袋裡。湯普森還說,他完全沒注意到德威特那兩根交纏的手指。事後他知道時相當訝異,但他跟我們一樣,也不曉得那個手勢是什麼意思。」
妻子的慘死,以及夥伴的惡毒出賣,擊潰了這位年輕的地質學者,在他判刑並發配坐牢不久,卻慢慢恢復了神智。這時,他清楚瞭解,自己已陷入完全絕望無助的境地。從那一刻起,為他的妻子、也為他自己報復的熱望在他心中熊熊燃起,他認定自己此生唯此一事未了,否則死不瞑目。那就是他必須逃離這異國的監牢,親手宰了這三個毀了他一生的仇人。他的越獄,是經長久而周詳的計劃,在此期間,內心的煎熬和監牢的苦役使他的容貌憔悴蒼老,但另一方面,卻也使他的身體強健無比。他合理地認定,當復仇的時候來臨時,這三個他的仇敵絕對認不出他的樣子來。
雷恩的聲音昂揚起來,「好,究竟哪個列車員是兇手——湯普森或勃登利?除了最直接的一點,列車的後半部車廂屬於湯普森的執勤責任區之外,我們並無其他直接的證據來分辨出誰是兇手。
「說真的,」雷恩深思著繼續說,「史托普這個人無與倫比的才華和膽識,一再讓我歎服不已。記住,在這整個謀殺過程中,沒有激|情、沒有衝動,甚至沒有一絲一毫的情感滲入其中,而是以長年鋼鐵般的意志力所凝鑄出的冷靜且精準無比的殺人罪行。這個人實在具備了偉大人物的所有條件。你們想想看他是如何進行第二樁謀殺案的,他必須以伍德的身份和柯洛奇在頂層甲板碰面,誘他到角落,拿出手提袋中的鈍器重擊柯洛奇,再脫掉被害人的衣服,讓他換上自己的制服,然後從手提袋拿出另一套新裝束——推銷商尼克森的衣服,再把柯洛奇的衣服包著行兇的鈍器棄於河中。做完這些事還不算結束,他得冷靜地等待,等默霍克渡輪準備靠向威荷肯碼頭這準確的一刻,才將不醒人事的柯洛奇準確地丟向碼頭木樁處,讓船身和木樁的必然擦撞毀掉屍體,接著他還得神不知鬼不覺下到底層甲板,以推銷商尼克森的身份加入那些高呼『有人落水了』的人堆裡。這裡的每一個步驟都說明,此人不僅是個勇者,而且是個聰慧無比的思考者和策劃者。當然,更換衣服一事危險而耗時,而史托普卻簡單以四趟船程來解決,他用來完成謀殺案的時間,可能是前三趟船,包括擊倒柯洛奇、交換衣服及棄掉柯洛奇的衣物等等。他精確地選擇又漆黑又罩著濃霧的夜晚氣候;也精確地選擇這趟航程不遠的過河渡輪,乘客很少會上到頂層甲板;他也瞭解所有的謀殺環節都可慢條斯理來進行,事實上如果真有必要,他還大可來回搭乘八趟,而警方只能乖乖守候在威荷肯碼頭岸上吹冷風。」
雷恩伸出白皙的手制止這兩名激動的聽眾,但這一刻,他卻也敞開懷笑開來,「二位,對不起,你們一下子跳到第三樁謀殺案,會把我要說的話和_圖_書弄亂——這第二樁案子還沒說完啊!
雷恩毫不稍歇地繼續,「我認真的分析這每一種假設,第一種情形——看起來機會不大,因為這名共犯若擔心伍德出賣供出內情,或甚至以教唆罪名裁他為主犯,那對這名共犯而言,伍德活著遠比死對他有利。記住,在這個假設中,我們設定伍德是謀殺主凶,若伍德倒過頭來要招供或要誣陷,共犯只要簡單供出真相就行了,他的罪狀遠比伍德輕;而一旦他殺了伍德,他不僅當場也成為殺人兇手,而且連隆斯崔命案的嫌疑也順勢落到他頭上,無法再丟回已死的伍德身上,在面對官方的審訊時絕對百口莫辯。
「真是神奇得不得了。」布魯諾長歎。
「於是,有個疑問自然跟著浮現:保護手部最自然的方式是什麼?最簡單的答案是:手套。當然,手套對兇手來說是否合用?我們知道,對於他的謀殺計劃而言,手套簡單而實用——手套的厚度提供周全的保護,尤其是皮革質料的手套;而且,對一般人的正常穿著而言,戴著手套比其他任何不尋常的護手方式,要顯得自然不突兀。畢竟,在一件計劃周詳的謀殺案中,我們沒理由認為,兇手會放棄最自然、最適宜、最足以保護手部的手套,而改用另一種奇奇怪怪的護手方法;退一步來說,若戴著手套被人瞧見也不顯眼也不致引起疑問。而我們來想,其他能符合手套的功能,又不至於太礙眼太引人注目的方式還有什麼?應該是手帕。
「我猜,」雷恩說,「要想一個恰當的解釋倒也不難。德威特的道德鎧甲上,除了遙遠烏拉圭那個裂縫之外,基本上,他是個光明磊落的人。也許年輕的歲月裡,他凡事聽從隆斯崔的宰割,但很快地,他對自己當年在脅迫下參與陷害史托普一事非常後悔。我敢說,德威特近些年來,不論是於公的公司業務方面,或於私的個人社交生活方面,都有意和隆斯崔劃清界線;而隆斯崔這個人,可能有某種虐待狂的傾向,他清楚德威特的商業經營長處,是他經濟收入的重要支柱,當然不允許德威特躲開他,當然,當年大家聯手執行的血腥陰謀,便成了好用的緊箍咒套在德威特頭上。我絕不驚訝,隆斯崔可能早就把這段往事,陰險無比地暴露給德威特最鍾愛的掌上明珠珍.德威特。總而言之,毫無疑問這就是兩人齟齬日深的原因。為了保持距離,又要嚴守祕密,一方面,德威特力求制止隆斯崔於公於私的虧空,另一方面,對隆斯崔的種種公開惡行,德威特也只能睜隻眼閉隻眼由他去。」
「答案正如麥克白夫人的野心一般,毫無妥協的餘地——這個矛盾證明了默霍克船下所發現據說死者是伍德這個說法,大有疑問——那具留有兩年前闌尾炎手術疤痕的屍體——絕不是伍德本人,也就是說——由於這片全新處女地的發覺,我的眼前完全明亮起來——也就是說,伍德並未遇害,這只是一幕精心策劃的巧劇,讓所有人以為伍德這個人已一命嗚呼了;簡單一句話,伍德還活著!」
雷恩的聲音激昂起來,布魯諾和薩姆也不自覺越來越傾身向前,彷彿被老演員臉上一分分湧現的喜悅之色給吸了過去。「奉一切戲劇守護聖徒之名,這樣的矛盾如何可能?伍德既在死前兩年動過闌尾炎手術,卻又同時能在死前五年內毫無休假每日執勤?眾所周知,正常的闌尾炎手術至少也得住院十天——這是最少的了,一般總要請病假兩周到六周左右。
「但X,」雷恩用平穩的聲調繼續說,「X通常代表未知數,所以我又錯了。當然,德威特絕不會在死前留給我們沒有答案的未知數!——但X,X——我沒辦法把這個想法驅出腦中,模模糊糊中總覺得我好像更接近答案了,於是我試著把X和湯普森放在一起想。二位,遮蓋著我眼睛的薄紗瞬間撥開來了,我完全記起來了,這的確清楚指出兇手的一個特徵,一個列車員湯普森的特徵,一個明明白白、一個準確無比、一個獨一無二代表湯普森的特徵——正如每個人有他不同的指紋一樣。」
「講白一點好啦,」薩姆解嘲地苦笑,「多虧了您,我們兩個才沒丟工作。」
那個穿出雲霧氛圍的山莊主塔,那些城垛,那些壁壘,還有那個針尖指天的教堂式尖塔——然後,便是那道古雅的小橋,橋邊茅草小屋,以及那位手指「禁止通行」木牌的好氣色小老頭——吱吱呀呀拉開的老木門,小橋,山風迎面撲來的碎石子路,已經如艷火燒天的紅褐色樹林,城堡的大花崗岩石牆——兩人再次跨上護城河上的吊橋,法斯塔夫已恭敬立在橡木大門邊,再次引領他們走入那古老時代的堂皇大廳。久遠的縱橫交錯巨大屋樑,一身鎧甲的忠誠武士,老英格蘭伊麗莎白時代的堅實木頭傢具,而立在那詭異大面具和龐然燭台底下候著的,仍是禿頭多鬚的矮小奎西——經過這整段時光之旅,兩人最後走進了雷恩私人起居室裡,腳前燃燒著溫暖的爐火,舒適極了。雷恩今天身穿一件天鵝絨夾克,在火光掩映間,顯得帥氣而年輕;奎西用他嘎嘎作響的特有聲音,對著牆上一部內線電話一陣劈哩啪啦。很快的,胖而紅潤的法斯塔夫冒了出來,他依然笑口常開地捧來幾杯香氣十足的雞尾酒和精緻的小點心,不知客氣為何物的薩姆當場把所有點心一掃而空。
「布魯諾先生,事情正好相反,我完全是太信任你們的判斷和智慧,才放心讓德威特面對審判的危險,否則我會主動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全說出來。
「巡官,德威特的信息並非以迷信不迷信來指稱伍德或史托普,」雷恩回答,「坦白說,我並沒花心思去解析這個手勢,怎麼說?我覺得這太神奇太異想天開了,因此當時我對這個手勢的意義也完全沒有概念。事實上,若能弄清德威特這個手勢和兇手的關聯,其實對解決整樁罪案非常有效——我得很丟臉地承認,手勢和兇手的關聯非常直接非常清楚,從頭到尾擺在我眼前瞪著我看——
「我們尚可歸納出另一個結論:渡輪謀殺案之前有人看到伍德上了船,而他既沒有真的被殺,後來又消失不見,我想,他有可能是在警方趕到前就偷溜下船,而更可能的是,他搖身變為另一個不相干的乘客,安然接受薩姆巡官的偵訊,再大搖大擺地離開——」「依據我所知的事實,」布魯諾插嘴,「您認為較可能的那個答案是對的,他的確留在船上,這是史托普親口招供的,他扮成珠寶推銷商漢瑞.尼克森。」
布魯諾說:「不至於,應該不至於,當然,從過去三十六個小時我所親身經歷的,萬一再有個棘手的案子冒出來,我一定毫不猶豫再厚顏登門來求教。我想您清楚我們的來意,雷恩先生,我和薩姆都十分感激您——嗨,這該怎麼說才對!」
說完,雷恩轉過身背著兩人,面對壁爐深深吸著裊裊輕煙中所燃放出的木頭香味,布魯諾和薩姆則睜大眼睛看著這最後的證物。
「我們就從整體觀點開始好了,舉例來說,擺在我們面前這三樁罪案,最單純的是第一樁。隆斯崔乍看離奇的死亡,其實有清晰的邏輯可依循。你們二位應該還清楚記得,我所知隆斯崔被殺的情況,是通過間接而理論不足的方式得到的——全是轉述來的,而不是直接接觸到罪案的相關種種,這非得謹慎克服不是親身觀察所必有的落差。然而,無論如何我得再強調一次,」——說到這裡,雷恩帶著感激的神色面對薩姆——「薩姆巡官的敘述非常準確而且非常詳盡,讓我如同親臨現場,目睹這齣兇殺戲劇的前後一切經過和細節。」
「你們兩位現在已知道兇手的真正身份是史托普了。但當時,我對過去這段往事一無所知,我唯一察覺有跡可尋的是,從德威特管家喬肯斯口中,我聽說不久前,德威特家中曾住著個謎一樣的南美訪客——我由此出發,巡官,你得承認在這方面我小小領先一步——這看起來是有用的一條線索,因此我立刻遍尋各個南美領事館,最後才追到烏拉圭的荷安.亞賀斯領事那兒,由他口中問出這段殘酷的往事。這段往事現在你們也都清楚了,但在當時對我而言,卻是一道重要的環扣,讓我可將德威特、隆斯崔和另外兩人聯繫起來——馬丁.史托普,越獄的犯人;以及威廉.柯洛奇,德威特—隆斯崔證券公司的隱名第三合夥人。在這兩人之中,史托普必然就是那個伍德—湯普森,他的殺人動機再清楚不過——復仇,而且目標直接指向其他三人。因此,我做出結論,史托普就是該名列車員,而柯洛奇則是渡輪上的被害人——史托普精心策劃五年,刻意仿冒柯洛奇的一頭紅髮和腿上的傷疤,以便除之而後快。因此,柯洛奇屍首被發現時,由於身體其他可辨識的部分已摧毀殆盡,就被誤認為伍德。
「這個想法使繼之而來的伍德之死顯得較合理。它說明了伍德完全知道誰是真兇,並打算告發,於是,兇手為了不讓自己的罪狀外洩,遂再次殺人。這個推斷的邏輯極其完美,看不出哪裡有缺陷。
「對不起,我疏忽了這點,」雷恩輕柔地回答,「這絕妙的一點,巡官,很高興你提醒我,真的,非常絕妙的一點,也是整個罪案中最引人入勝的部分,」雷恩線條清楚的臉嚴肅起來,聲音也清晰有力,「在我完全確定湯普森殺了德威特之前,我完全無力對這個手勢提出任何解釋,唯一能確認的是:德威特,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刻想起了我講給他聽的故事,有意留下這個手勢,來指出兇手是誰。因此,這個手勢必然和湯普森此人有某種關係,要不然,我那一整套看起來還不錯的小小邏輯推論,將當場崩塌殆盡。因此,除非對這個手勢的意義我也能找到滿意的解釋,否則,我不能貿然進行逮捕湯普森的行動。」
在一段幾乎個人窒息的沉默之後,薩姆真心讚美地深深歎口氣,雷恩又展顏一笑,用沉穩的聲音繼續說下去,「於是,這第二樁謀殺案原已確認的一切全盤崩潰了,得從新想過。伍德仍活著這個鐵一般的事實,說明他親手所寫的那封告密信只是煙霧,是接下來安排伍德這個人死亡的一步妙棋而已,他從頭到尾無意跟警方真正碰面告發隆斯崔一案的兇手。而警方這邊,發現伍德答應說出兇手姓名的前夕突然遭害,只會順理成章認定,伍德被害是真兇殺人滅口,這麼一來,他就算被察覺有某種程度涉嫌,也從此搖身變為被不明真兇所害的無辜第三者了。那封告密信,加上那具精心安排身份錯覺的屍體,巧妙地誤導了警方,讓警方的追查方向遠離了真相,更遠離了伍德這個人。
「如此說來,這幽靈般的手套究竟怎麼憑空消失的?」雷恩停下來,喝了一小口咖啡,那是稍前胖法斯塔夫端來給這主客三人的。「推論至此,二位,我真心告訴你們,我心裡非常振奮,布魯諾先生你提到奇蹟,這一刻擺在我眼前的不就是個奇蹟嗎?但儘管手套的消失如此神祕難解,但我依然不相信較無稽的解釋,只簡單尋求不違背古老邏輯法則的理性解釋,意即它必定是經過某種方法、經過某種媒介處理掉的。手套既沒有扔出車外,也沒留在車上,那答案很單純了,就是有人下車順便帶了出去。我們知道,事發之後,僅僅只有一個人下過車,這個人就是售票員查爾斯.伍德,經過達菲警官下令並親自開門,前去通知警員墨洛以便向總局報案。至於在第九大道執行交管任務的警員希坦菲德,看見可疑主動跑來一事,由達菲親手開門,而上車後也hetubook•com•com就從此一直待在車上;至於伍德找來的警員墨洛,情況和希坦菲德一模一樣。也就是說,兇案發生後,有兩個人上了車,全是警員,但離車的人就只有一個伍德,當然,他是去而復返,最後仍留在車上。
雷恩露齒一笑,繼續說:「好,是查爾斯.伍德帶走手套並予以消滅,究竟他就是兇手或他只是共犯?是否他只是利用事發的騷亂聲,由兇手手中接過手套負責消滅證據?」
「正好相反,」雷恩和煦地笑著,「關於馬丁.史托普先生,有很多方面我仍然一無所知。」
整整五個星期了!
「當我看了信且知道伍德是寄件人,而我又確定伍德知情,絕非只是無辜的目擊者,由此分析這封信的意義便只有以下的可能:第一,這封信出自兇手手中,想誤導警方,把嫌疑栽到另一個無辜的人頭上;或是第二,這是作為謀殺共犯的伍德,基於某種理由想供出誰是真兇,或在兇手的指使下,要嫁禍給第三者。
「他仿冒柯洛奇,在星期二當天早晨打電話給德威特,約德威特塔當晚十點四十分的渡輪,在底層甲板碰面。他特意以極其尖利又緊張的口氣,說有要事相商不見不散,還叮囑德威特『千萬小心』,不要被看見——他也同樣叮囑柯洛奇,把兩人在船上偶遇的機率降到最低點。」
「史托普坦白,那個插針軟木塞是他親手做的,至於純尼古丁毒液則正如謝林醫生在驗屍報告中所說的方法——從市面上買回殺蟲液加熱蒸發,來得到純度極高的純尼古丁毒液,然後,他再將針浸到毒液之中。至於,他將凶器放入隆斯崔口袋的時間,是隆斯崔站在後車廂幫同伴買票、等著找回零錢那一刻。在進一步自白中,史托普也提到,他原先的確計劃找個好天氣晚上下手殺隆斯崔,但當天晚上,他一見有一群人跟著搭車,覺得有機會把嫌疑轉嫁到這些人身上,這樣的機會不可失,使他顧不得天氣的問題。」
「因此,我求助於亞賀斯領事,從烏拉圭政府當局要來史托普指紋的電傳照片。逮住湯普森時,巡官,我要你馬上採下他的指紋,你也照做了,經過比對,湯普森的指紋果然和史托普的指紋照片完全吻合。就這樣,湯普森就是史托普這一點,我得到了牢不可破的法庭所需證物;而從筆跡的比較,又可證實伍德和史托普也是同一人,依據最基本的代數定理,湯普森自然也就等於伍德,在三位一體一事上完全得到證明。」
「正如哪位學者專家所說的,思考勝於實證。」薩姆插嘴。
「第五,從上述四點,我們可簡單歸納出——德威特死前右手拿著車票這個推論,也合理解釋了回數票上何以沒有彈孔。列車員無法再對著車票再開一槍製造一個一模一樣的彈孔,以便把車票神不知鬼不覺放回原來的背心口袋之中。而且,我還可以再加一個理由,再開第二槍等於要再次冒著被聽見槍聲的危險,而這第二槍也很可能在車上留下彈頭或彈痕被警方發現。總之無論如何,這些補救手法顯然都太冒險、太費事、太容易留下破綻也太不明智了,不行。因此,經由每一方面的分析,兇手只能選擇最自然,也是看起來最安全的一條路。」
雷恩歎口氣,把腳伸向壁爐的木架,「但不管事實真相究竟如何,接下來我的行動路線清楚擺在眼前,或正確地說,不可避免地擺在我眼前,我必須深入追查伍德的私生活及一切背景資料,以期能找出這位懷疑是謀殺共犯人物的真正身份——當然,也有可能此人即真兇。
「這裡有三個很明確的心理學理由,證明伍德是隆斯崔案兇手的理論。
「至於匿名信到達之後,很不幸的,我們沒有人知道伍德是寄匿名信的人,等我們做完筆跡鑒定知道真相,第二樁兇案已經發生,根本來不及防止。警方剛接到匿名信時,外表看起來,很像一個無辜的目擊者,意外得知了這可能帶來生命危險的兇殺真相,因此為了保命而冒險和警方聯絡。
說到這裡,雷恩站起來,拉了牆上的拉鈴,法斯塔夫立刻冒出來,雷恩吩咐他再弄一壺咖啡過來。重新坐下來後,雷恩接著說:「很明顯的,下一個問題變成:伍德為何要誘騙德威特上船,並且用雪茄來栽贓他呢?——為了符合伍德只是整樁凶案的共犯這一步一步的設計。他以某種有效的手法誘德威特上船,極可能是察覺了德威特和隆斯崔的長期齟齬,以至在警方眼中,德威特涉嫌最重;也可能是——這非常非常重要——伍德不僅要對付隆斯崔,也同樣要對付德威特。
「雷恩先生,」薩姆說,「這是我有生以來所聽過最神奇準確的推理,我得實話實說——一開始,我一直以為您嘴上吹噓,根本就腦袋空空,但這個——老天啊,這樣的推理能力簡直就是神了。」
「超乎自然?」雷恩搖搖頭,「我從不相信奇蹟,自然,我也不可能創造奇蹟。若說在這一連串引人入勝的調查中,我會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就,我所有的,不過是觀察、詢問、談話和思考,如此而已,毫無神祕可言。
「第三點:所有的設計,所有的細節安排很明顯,都指向保護伍德這個人的安全——更清楚說明伍德就是整樁事情的真正核心,而不是外圍搖旗吶喊的人物。
「總而言之,這第二樁謀殺案的最終面貌是:伍德,這名殺了隆斯崔和一位無名被害人的兇手,以漂亮的手法扮成被害人,從兩樁謀殺案永遠抽開身去,並順勢讓德威特不明不白捲入這兩樁謀殺案的漩渦中心。」
「我們也十分確定,車上所有人稍後在車庫接受偵訊,經過徹底的搜身,並沒有任何手套的蹤跡;而且,你們也必定記得,這批人下車到進入車庫這一小段路,兩旁全站著警員和刑警,事後這段路一定範圍之內也未發現手套。還有,巡官,你仔細回憶一下,在你跟我敘述完所有經過之後,我是不是特別問到,這批人的隨身攜帶物品是否有手套一類的東西,當時你也斷然否認。
就像事情一開始一樣。哈德遜河躺臥在遠遠的下方,有輕快的小白帆,也有蹣跚的河上渡輪。如五個星期之前,汽車在曲折的山坡道快速地攀升而上,裡頭坐的仍是薩姆巡官和布魯諾檢察官。此刻,壯麗的哈姆雷特山莊也再一次似美似幻傲立眼前,從深秋一片紅色的樹林間隙裡看過去,美好如傳統故事中的古堡城樓。
「第二個假設——一樣並不對勁。首先,伍德打算栽贓殺人罪名的無辜第三者,沒理由事先知道伍德的嫁禍計劃並已去信向警方告密,而能搶先一步動手殺人;其次,就算他不知為什麼事先察知,那他只消說明自己並未涉案,何必貿然殺人?
「於是這個假設得到證實了,德威特在進入加掛車廂之前,列車員尚未前來收票。然而,依據我進一步推論,何以在他死前一刻右手會拿著回數票呢?最自然最合理的解釋是什麼?答案很簡單:列車員來了。偏偏兩名列車員都宣稱並未看見德威特,如此,是我的推論有誤嗎?不,不見得,我們不難想到,如果這兩名列車員之一曾見過德威特,那他就是兇手,而正因為他是兇手,所以他得謊稱並未見到德威特。」
「至此,我終於走到這盡頭的一點:德威特是湯普森所殺的,而我有充分理由相信,這位殺人的湯普森,也必定是殺人的伍德。
「尼克森?哦?」雷恩說,「非常聰明,這個人其實應該成為演員——他對裝扮成各種不同的人物,擁有極其了不起的天賦。我一直無法確知兇案過後,伍德究竟是否仍留在船上,現在聽你說他扮成推銷商尼克森,更讓我覺得謀殺的每一個細節都接得如此巧妙:尼克森是推銷商,隨身帶著和伍德拎上船一樣的廉價提包完全合情合理,因為伍德非帶這個提包上船不可,一方面他得攜帶事後扮成推銷商的必要行頭,一方面他更得攜帶殺人的必要凶器,而這個重擊被害人的凶器,事後可連同被害人的衣物沉入河中——的確聰明極了,一個巡遊四處的推銷商,他既不用交代明確的住址,在特殊的時候他避不見面亦合情合理,比方說如果警方發現他的行蹤不明,也會自動以他工作需要的理由作為解釋;尤有甚者,他殺人後仍保留手提袋,裡頭預先裝了廉價的珠寶飾物——這時他已換好一身推銷商的衣著,把被害人的衣物連同殺人的鈍器沉入河中——自自然然,毫無破綻。而且更細微的是,我記得,他還備有訂貨單,單子預先印了他推銷商的假名,也寫上他暫時落腳的租屋地址;此外,為了順利轉換成尼克森這身份,伍德特別去買了二手新手提袋,因為原有的舊手提袋有好幾個人見過,可能有哪處特徵被認出是伍德所有,如此換由推銷商尼克森帶下船,當場就穿幫了。因此,他考慮周到地故意先弄壞舊手提袋的把手部分,使每一環細節都完美無比。我不得不說,這個人什麼都想到了,甚至連萬一在警方趕到無法順利溜下船這情況,他都預留了極其聰明的退路。畢竟,他無法事先確定,在屍體扔下河中引起騷動之際,有沒有機會趁亂下船,在一個完美的謀殺計劃中,他得事先將這個風險消除乾淨。」
布魯諾和薩姆茫然地對視一眼。檢察官眉頭深鎖,巡官則拚命模仿那個手勢,手指交叉,分開,再交叉,再分開,最終,他狠狠一搖頭。「不行,我放棄了。」他極度不耐煩地喊著,「我八成是笨驢一隻。雷恩先生,饒了我吧!到底是什麼?」
「他一發現德威特獲釋當晚機會絕佳,便毅然緊抓不放,在這方面,伍德無疑比我敏銳多了,才能如此有效地致命一擊。當天晚上,柯林斯找上德威特時我一點也不以為怪,因為我太清楚柯林斯絕不可能是伍德扮成的,總而言之,」——在雷恩清澈的眼中,有一抹自責之色——「在這樁罪案中我並無資格宣稱勝利,我還是不夠敏銳,不夠敏銳到能將被害人從兇手魔掌中救回來,我甚至認為,自己只能算個業餘的半吊子偵探罷了,如果將來還有機會參與任何的探案工作的話——」他歎口氣,繼續說,「我所以接受德威特邀請的另一個理由是,德威特允諾我第二天早晨會說出一切祕密,當時我猜想——現在我已完全確定——他要告訴我的是他一段祕而不宣的往事,也就是史托普自白書裡所說的往事,更是何以德威特家裡會出現那位南美訪客的原因——巡官,我猜你不知道有過這麼個南美訪客吧!——我追查這名南美訪客,依循線索找到烏拉圭領事亞賀斯先生——」
「不可思議,」布魯諾這時再次讚歎,「不可思議到可怕的地步了,雷恩先生,您所說的和史托普的自白,每一處細節都完全吻合,而我清清楚楚您並未和史托普談過話。
「當然,」布魯諾說,「有些事史托普也無力解釋,比方說,德威特和隆斯崔的不合,他知道,但也不曉得原因何在。」
「另一方面,伍德的謀殺計劃其實應避開雨天,雨天迫使車門和車窗密閉,因此選在好天氣的日子下手比較有利。若是好天氣,他隨時有機會將手套偷扔出車門或車窗之外來消滅罪證,而警方也無從認定丟棄者是誰——這一點對伍德很安全——畢竟整輛車上誰都有機會也有嫌疑;同時,好天氣時,電車一路開來乘客上上下下頻繁,警方也非得考慮兇手早已離車這種可能性不可。那既然選擇好天氣下手最有利,何以最後他卻在個暴雨滂沱的日子來謀殺隆斯崔呢?這實在困擾我相當一段時間,但經過一段專心推敲,我認為不管晴天或下雨,這個特別的晚上可提供兇和圖書手一個幾乎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最重要的原因是,當天隆斯崔有一大群朋友同行,其中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嫌疑犯。可能正因為這個突如其來的好運氣太誘人了,讓他顧不得原訂的計劃毅然出手,而惡劣的天氣果然也干擾了他本來更周詳的殺人計劃。
布魯諾和薩姆滿眼驚訝地看著雷恩,「南美訪客?烏拉圭領事?」薩姆唾沫四濺,「為什麼我從沒聽過有這兩號人物?」
布魯諾舔舔嘴唇,「薩姆,我百分之百支持你的說法,我看過兇手的自白書,已知道謀殺案的基本來龍去脈了,儘管如此,我還是想不出雷恩先生究竟是如何打通這三件謀殺案的所有關節,而能乾淨利落地一擊中的。」
「清清楚楚——跟拍下照片來一樣清清楚楚。」薩姆低聲應著。
「不止這樣,」薩姆插嘴,「史托普這狡猾的魔鬼還說了他誘騙德威特上船的經過。
薩姆和布魯諾面面相覷,雷恩閉上雙眼,用低沉平靜的聲音繼續說:「我們知道,軟木塞放進隆斯崔口袋的時間,是他上車以後的事,從事後每個人的證詞都可確定這點;而我們也知道,打從隆斯崔上車之後,車門和車窗就再沒打開過。當然有兩個例外我們不能忽略,但其實這也毫無疑問,兇手必定是事發之後薩姆巡官偵訊過的、還留在電車上的一員,而從隆斯崔及其友人上車之後,就再沒有人離開電車一步,除了一個例外,這個人奉達菲警官之命下車,但很快回到車上來。
「而從這個手勢,我們可知道更多的事。不管它代表什麼意義,它出現在左手,表示面對兇手當時,德威特所慣用的右手正做著某件事,如同我剛才說過的。現在,我們就來想想,他的右手可能在做什麼?現場並無任何格鬥的痕跡,會不會他當時用右手抵著兇手呢?但依現場看起來,德威特以左手做手勢時。右手似乎也不太像做這事——我們再強調一次,做這個手勢頗費幾分力氣。我不斷問自己,還有沒有更適合的解釋呢?從屍體發現的情況,有沒有任何象徵顯示出右手可能做些什麼呢?有的,有特徵!——就是我所知道車票換了口袋這件事。
兩人不相信地搖搖頭,雷恩也不進一步解釋,只要求布魯諾把史托普的自白詳細說一遍,於是布魯諾只好從頭——從一九一二年在烏拉圭無名狂熱的年輕地質學家開始——雷恩完全不插嘴也不評論,但他似乎好奇每一絲細節,碰到有亞賀斯領事沒告訴他的部分,馬上打破砂鍋問個一清二楚。
「巡官,這兩人的事先按下不表,」雷恩說,「我們把話題帶回來,當我知道了伍德只是改名換姓,仍好好活著的這個致命事實後,伍德是謀殺案共犯的所有可能性,一下子全不存在了,他千真萬確就是殺人兇手,用好幾年的時間來籌劃每一處細節,使這一系列的謀殺案,手法極其大膽、想像力十足且幾近完美。而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得承認,對於這麼一個兇手的長相身形,我連一點點概念也沒有,扮成查爾斯.伍德,那個我所見過的查爾斯.伍德,已徹底從這個世界消失了,至於他將以怎樣的身份怎樣的容貌復出,我除了臆測一無他法。但有一點我卻完全可確定,那就是他的殺人計劃勢必復出,這就是我所等待的。」
「推論至此,往下的答案似乎便昭然若揭了,依照伍德在隆斯崔一案的必然涉嫌和他寄至警方的這封告密信綜合來看,最合理的解釋是,伍德同樣是被殺隆斯崔的主凶所殺,原因是,伍德密告,背叛了主凶。」
「但這位伍德—湯普森究竟是何許人?很明顯,這三件案件源起於同一個動機,而這動機至少已有五年之久,甚至更久。於是,我的下一步路就明白出現在我眼前——我必須追回隆斯崔和德威特兩人的陳年往事,去找出究竟是何人有如此強烈的殺人動機,籌劃多年,非置這兩人於死地不可。
「第三,它解釋了何以車票未經列車員處理。因為,若兇手果真是列車員,當他殺了德威特後,發現他手上的車票,列車員絕不會如常撕票剪洞,這票根上所剪的洞將成為鐵證,證明他可能是最後一位見到被害者的人,也因此必然涉嫌重大,或至少成為警方調查的重點對象——自然,對一名計劃周詳的兇手而言,這絕不是件愉快的事。
「我立刻自問:在德威特被殺之前,究竟是什麼緣故這本回數票會被移到另一個口袋?
「這就是第二樁兇案發生後,我向兩位要求失蹤人口報告的理由。早在聽亞賀斯領事所說的往事之前,我一推論出屍體並非伍德開始,我就知道伍德一定殺了某人,而這些失蹤人口報告裡也許有某些線索也說不定。直到聽了亞賀斯領事所言,我才知道死者就是柯洛奇,畢竟,史托普不可能只因為需要一具屍首詐死,而隨便殺個不相干的第三者來頂替,卻得花整整五年時間去模仿他的紅髮和傷疤。至於史托普是如何誘騙柯洛奇上渡輪來進行謀殺,我不知道,直至現在還不知道,布魯諾先生,史托普有沒有說明這點?」
「兩位講這些客氣話幹什麼呢?」雷恩溫和地揮揮手,制止兩人再吹捧下去,「我看報紙,說史托普已俯首認罪了。他們不知從哪裡、用什麼方法聽說我也參與了一部分此次的調查工作,幾個頑固的記者成天到哈姆雷特山莊騷擾,真是麻煩——對了,史托普的自白裡,有什麼有意思的地方嗎?」
「這裡,有個關於心理學上的驗證,」雷恩輕柔地繼續解說,「我們依據邏輯再來清理伍德的涉嫌,當然,他不應一開始就存有如此僥倖心理,希望自己行兇後有機會離車並扔掉手套,不,他絕不該冒這個險,而應該有一個最基本的心理準備,即他沒機會處理掉手套,事後的搜身,這副手套會在他身上被發現,而這正是這個巧妙的謀殺計劃中最最絕妙的一環!因為即使伍德身上發現手套,即使車上再無任何一副手套,他仍能理直氣壯面對審訊。畢竟,售票員戴著手套一向被視為理所當然,就算在炎熱的夏天,手套仍是他執勤時的正常配備。想想看,一位售票員,整天得收錢找錢,他擁有這一點基本的心理方面優勢,即手套在他身上發現會被看成理所當然。順著這可信的推論,使我對自己有關手套的整套想法更加確信,畢竟,如果伍德事先並無把握消滅這保護他行凶的必要道具,那他就得使用最尋常最不惹眼的護手方式,比方說手套。手帕既不自然,也難以確保隔絕毒針。
等大家滿意且慈眉善目地坐回爐火邊,而法斯塔夫也縮回他的廚房老巢,雷恩才悠然開口,「我猜兩位今天前來,是希望從我這裡聽到一番詭譎驚人的解釋,有關過去幾個星期我任性的行動的一番解釋。我想,兩位這趟前來,該不會哪裡這麼快又冒出個謀殺案來吧!」
「雷恩先生,」薩姆想了想,興師問罪起來,「您自己應該還記得吧?那批電傳照片送到哈姆雷特山莊來時,是我第一次聽說史托普這名字,當時我問過您這叫史托普的是個什麼鬼,您曾告訴我,馬丁.史托普是得為隆斯崔、伍德和德威特從這個世界消失負責的人,差不多這類的話。現在想起來,您把伍德也包含在裡面,不是誤導我嗎?史托普怎麼可能又扮成伍德,又把伍德給宰了呢?」
雷恩笑出聲來,「親愛的巡官,我並沒有說史托普殺了伍德啊,我說的是,他得為伍德離開這個世界一事負責,你想想,這是不是百分之百正確?殺了柯洛奇,替他換上伍德的衣服,他的的確確是讓伍德這個角色從這個世界消失掉了。」笑談之後,三人有短暫的一陣沉默,各自陷入深思。爐火旺了起來,布魯諾注意到雷恩雙眼已然平和地閉著。這時,薩姆忽然大手重重一拍大腿,啪的一響把布魯諾的眼光吸了過去。「好傢伙!」薩姆嗓門不小,並傾身向前,輕拍雷恩的肩膀,雷恩睜開眼睛。
「我們先跳到第三點開始。如果德威特生性迷信,那這兩根怪手指可能就是某種驅魔避邪的手勢,而且可能是他在知道自己將死,本能做出這種有關鬼神的手勢以驅趕即將臨身的邪靈惡鬼。但眾所周知,德威特連最輕程度的迷信都沒有,因此,這個他有意留下的手勢,必然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和兇手有關。毫無疑問,德威特所以會在死前留下這個手勢,源於德威特被柯林斯找去前,我、他、亞罕和布魯克的一段談話,我提到一個被謀殺的人,在死前奮力留下信息以揭發兇手的身份,因此,我十分確信德威特這可憐的人,在面對死亡的一剎那間突然想到這剛剛聽來的故事,留下信息給我——對不起,我應該說,留給我們——意圖指出殺他的人是誰。」
雷恩仍帶著微笑,「巡官,從你這麼一個實證主義者口中說出,這樣的讚美我覺得非常光榮——我繼續說下去,現在你可清楚了,從你對第一樁命案的敘述,我完全確定伍德的涉嫌,但我無從判斷他究竟是兇手,或只是個共犯,甚至只是另一位我所不知的兇手暫時利用的工具而已。這些,當然是警方接到匿名信之前的情形。
「而且,伍德活著這個重要無比的觀點,對我們也有另外的啟示。他之所以安排這一樁詐死的謀殺案,理由是伍德這個人必須消失,這在我們下面談到第三樁謀殺案時就可看得很清楚。進行第三件謀殺案時,他是以列車員艾德華.湯普森的身份,因職務所需得以合理出現在兇案現場作為證人,來掩飾自己兇手的身份,這和第一樁隆斯崔謀殺案的列車員查爾斯.伍德身份,完全如出一轍——類似的時機、類似的現場和類似的身份掩飾,因此,他非得讓自己成為完全不相干的兩個人才不會引起懷疑。巧妙的是,伍德安排自己成為受害者的這樁謀殺案,事實上是一石兩鳥之計——他不僅借此讓查爾斯.伍德完全消失,也同時按計劃殺掉另外一位他本來就想殺的不知名人物——就是渡輪上那具身著伍德制服的屍體。
事情大約是這樣的:一九一二年,馬丁.史托普和同伴柯洛奇兩人,深入蠻荒的烏拉圭內陸。史托普自己成功地探到了錳礦,但這時錢已花光,急需資金挹注以便開採,因此,他們找到另外兩名出資人,並答應付以較低比例的分紅——這兩人就是隆斯崔和德威特,拉線的人是柯洛奇。馬丁.史托普對於他被控謀殺妻子一事,做了痛心無比的澄清,用馬切提小刀殺他妻子的人,其實是柯洛奇。案發那晚,史托普自己待在礦坑附近沒回來,柯洛奇酒後亂性,竟意圖強|暴史托普的妻子,但她堅決不從,柯洛奇遂殺了她。隆斯崔這罪魁禍首,逮住了這個機會,擬出個惡毒的計劃,聯合三人指控史托普謀害自己妻子,意圖把整個錳礦從史托普手中奪過來——當時這個礦尚未正式註冊。柯洛奇當時犯了重罪,嚇個半死,只要能脫罪什麼都幹,立刻全盤接受;至於德威特,史托普說,此人性格比較軟弱,一向被隆斯崔騎在頭上,在威嚇利誘下也就昧心加入這個計劃。
「史托普有沒有解釋,」雷恩好奇地追問,「他究竟怎麼把德威特的私人雪茄,放到柯洛奇的屍體來嫁禍德威特?」
「隨德威特的無罪開釋,他的安全問題立刻變得迫在眉睫了,」雷恩這時臉色變得陰鬱,聲音也開始黯然下來,「案發當天晚上,我曾一而再再而三想說服自己,德威特被殺責任不在我,很清楚,我從頭到尾一點也不敢掉以輕心。事實上我也答應陪德威特回他西安格塢家裡,甚至還打算留在那兒過夜,我當然也無法完全把一切預備得天衣無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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