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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之神2:解剖動機擒凶錄

作者:約翰.道格拉斯 馬克.歐爾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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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槍手陰影

第七章 槍手陰影

槍響大概持續了一小時。下午一時四十五分,即原訂遊行開始時間之後的十五分鐘,市警局突擊隊從附近一所房屋屋頂向露營車發射子彈和催淚瓦斯,他們衝進露營車內才發現六十四歲槍手伊拉.艾特伯利死在裡面。艾特伯利用他的點三八口徑手槍從右耳朝腦門開了一槍。突擊隊員還找到了十五件武器,包括一柄雙管獵槍、一把半自動手槍、九把步槍以及四把點三八口徑手槍。
胡伯迪焊工做得不錯,結果在一家公共事業公司上班。他素來沉迷工作,常常超時工作。他很少談話,但不談則已,開口即滔滔不斷地談他的陰謀論。他和愛特納在離城一哩的地方買房子。少數有機會登堂入室的人說,屋內到處都是上膛實彈的槍。
在飛機飛行時,佛蘭克林長篇大論地告訴達維亞他的各種技能和化裝,甚至還告訴他罪案發生時他身在何處。達維亞覺得很驚奇的是,佛蘭克林對黑人的深惡痛絕幾乎無法自拔。佛蘭克林跟他說,他痛恨密西西比州,因為那是一個「厚愛黑人」的州,他不開凱迪拉克或林肯這兩型汽車,因為那是「黑鬼開的」。接著他又大談猶太人企圖控制美蘇兩國政府的陰謀。他唯一沒有反應的是槍傷喬丹案。我們猜想,避談的原因是他沒有「成功」,只傷了喬丹,有損歷史地位。
他另一名兄弟霍華德說:「自從那次車禍後,一切都變了,他幻想許多不真實的事。」
艾特伯利的兄弟認為他脾氣大而固執,經常吵架,高中輟學後就充當流浪四方的卡車司機。案發前一年,艾特伯利被迫離開一處卡車停車場,原因就是他的疑心太重。他自稱警方不斷監視他,鄰居還偷他的東西。他懷疑一名鄰居偷了他的電瓶,也懷疑警方在他的飲用水中下毒。據萊伊說,最近幾年來,他的疑心病一天比一天重。
惠特曼屬於刺客型人格嗎?我們來看看。
正如惠特曼案,本案也有事前計畫的跡象。遊行前一星期,他要求一家輪胎公司讓他把露營車停在接近遊行起點的地方。遊行前一天,他還洗了車子。遊行隊伍開始集合時,注意到那輛車子的人都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一個顯然花了很大功夫才能占到那麼好的觀賞位置的車子竟然把所有窗帘都放了下來。
我想這件看來荒唐的事其實是很重要的,事實上他在說:「這不是一個屬於我的地方,這是富貴人家停車的地方。他們把車子停在這裡後就搭機不知飛向何處。我只是沙灘上的一顆沙粒。我是一個無名小卒,我要變成重要人物,只有做件驚天動地的事,讓那些重要的人物都受到影響。」正如麥當勞店一樣,噴射機也是現代生活象徵之一。像畢克這種人會覺得搭飛機是成功人士的旅遊方式。假如他能掌握一架飛機,那他他算得上是成功了。他沒有帶身分證明文件,其實是他下意識地告訴自己,他籍籍無名,是一個沒有身分的人。
假如我們看看本案的被害人,雖說他們都不幸在不適當的時間出現在不適當的場合,但他們卻是很具象徵性的。我們可以理解,代表美國的美國總統在任何時代都是一個很受刺客歡迎的目標,麥當勞、可口可樂、迪士尼樂園、國會山莊(最近一場可怕的凶殺案即發生在國會山莊)也是。更有甚者,麥當勞已經成了美國的象徵和重要地標了。胡伯迪跑進麥當勞,看到家家歡聚用餐,共享美好時光,這正是他既不滿也不信任的。他生活在比以往艱難的環境中,周圍都是他不信任的「他人」,他覺得深受迫害。從某方面來說.他有點像但布雷殺手漢彌頓。胡伯迪得不到他認為他應得的東西,就在一個特別為兒童而設的地方,如這家麥當裡殺害無辜的兒童。他選了這家麥當勞,因為最靠近他家,是他最徹底偵察過的一家,也是他覺得最自在的一家。
畢克和胡伯迪及艾特伯利不同的地方,在於他對槍械並不熟悉,卻還是買了一把點二二口徑手槍,然後在二月廿二日早上開車到巴爾的摩—華盛頓機場。他自以為已經會用槍了;還做了一枚土製炸彈,內藏兩加侖汽油與引爆裝置,然後藏在手提箱內。他到了安全檢查站,把槍對準警衛喬治.藍斯伯格開了一槍,藍斯伯格應聲身亡。之後,里克揮舞手槍衝進達美航空公司的DC九型五二三班機,機內已經有八名乘客登機。他下令空服員開門,然後跑到駕駛艙,命令機長駛離飛機。羅夫頓解釋說,飛機輪胎還被固定著,一定要地勤人員移開固定物,才能起飛。畢克不甚滿意,於是跑回客艙,拉了一名女子作人質,迫使駕駛員聽話。機長再度解釋無法開動飛機。畢克就朝他開槍,打傷了他和副駕駛瓊斯,然後又跑回客艙.抓了男一名女性人質。他重複他的命令,羅夫頓和瓊斯解釋說飛機真的開不了,除非有人移開飛機輪子的固定物。畢克再開槍,結果射死瓊斯,羅夫頓則身受重傷。此時,警員特伊亞跑到停機坪,瞄準了駕駛艙裡的畢克,打中他胸膛和腹部。畢克身中兩槍,馬上朝自己的太陽穴開了一槍,立刻死去。
每個人都會有某些理由,但我們往往很難在一幅圖上不偏不倚地找到罪惡所在。這不禁讓我再問一次過去反覆問過的問題:是不是現代人都不必再負責了?
表面上,他是個典型的美國男孩,相貌英俊,討人喜歡。他的妻子是個漂亮的金髮女郎,有一份教職等著她,可謂前途光明。惠特曼從陸戰隊退伍,馬上就要開啟他在工程方面的專業了。但讓人不安的是他的內心世界。
這名槍手從露營車向六名警員開火時,還不停的喊著:「叛徒!叛徒!叛徒!」
他們也往往用別的辦法補償。其中就是對槍械的狂熱。最先讓他們見識到槍械和狩獵的往往是他們的父親。長大後,他們對槍枝的狂熱日甚一日,開始收集武器和彈藥。槍枝能夠彌補人格的不完整,讓他們在必要時實現操縱、主宰和控制這三重目標。


從某一角度看來,惠特曼加入陸戰隊有一點得自父親的優勢。查理斯自稱是一個槍械狂,也是一個「很了不起的獵人」。他把經驗傳授給兒子,結果他很快就成為陸戰隊的神槍手兼本領高強的狙擊手。我們可以透過佛洛姆加入曼森家族的行為解釋惠特曼加入陸戰隊的動機,兩人都希望從一個較大、較團結一致的組織得到人生的意義和指引。但惠特曼和陸戰隊的關係也一如其與父親的關係一般艱難。

那只軍用木箱裡的軍火數量驚人,還有一份求生訓練口糧。他的武器包括一柄鋸短了的十二毫米口徑獵槍、一柄裝了四倍放大瞄準器的雷明頓手動/自動上膛步槍、一柄手動上膛的雷明頓點三五口徑步槍、一把點三〇口徑的卡賓槍,一把九毫米口徑的魯格爾手槍、一把點三五七口徑的重型手槍、七百多發子彈、一把開山刀和一把小型斧頭。他的口糧袋裡有罐裝的義大利肉餃、香腸、肉、水果、水、火柴、汽油、高倍數望遠鏡、咖啡和Dexedrine及Excedrine兩種藥物,以及一台收音機供他收聽電台報導。
一名婦人、她的女兒及其男友當時跑過露營車旁邊。當時女兒男友肩上還坐著婦人的兒子。槍手一把拉住小孩,想要強拖進露營車裡,但小孩的親人合力又把他拉回來。
此後,他開始用炸彈攻擊猶太教堂和猶太人。但他真正的拿手好戲是放冷槍。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他一度受傷,結果一隻眼睛失明。他槍法神準,其實就是要補償這道傷害。事實上,假如我們細看他的背景——他練就好槍法、化名以及參加仇恨組織——都會發覺他要彌補自身的缺陷。自覺不足的人要讓自己覺得有分量,就得找更卑微的人。假如個人優點不足以服人,這種人就會憑種族和信仰去貶低別人,黑人和猶太人就經常成為這種人的目標。這一點符合我的分析。佛蘭克林看到《好色客》雜誌裡有一幅各種族裔的人混在一起拍的巨幅照片,就動了修理發行人費林之念,以保持他的種族尊榮。
為什麼艾特伯利會選擇一群與他素昧平生的人洩怒,而非一個特別有名的人下手,進而一舉成名呢?原因可能是他還不夠高明,想不出掩飾自己行徑的「訴求」。也許他充分了解自己的感覺和動機,才覺得無此必要。
本案又是一名疑心重,獨來獨往的人的典型案例:案犯沒有配偶或朋友,離群索居,卻擁有多枝槍械。他還住在露營車裡,隨時可以看到他的財產。據說,有人敲門,他也不會開門,他只會從窗帘後面查問敲門的人有什麼事。
胡伯迪和愛特納生了兩個女兒,一個叫謝麗亞,www•hetubook.com.com另一個叫卡珊卓(小名波比)。有時胡伯迪會打老婆或女兒出氣。愛特納小心翼翼地過日子,盡量避免讓胡伯迪受到壓力。胡伯迪並不寫日記,卻記下一些詳細的紀錄,稱之為「債」,裡面巨細靡遺地記錄了他認為別人對他或家人的輕視。他常常打電話到警局抱怨鄰居,假如沒有滿意的答覆,他就直接去恐嚇鄰人。
另外一個顯著的特微是刺客的表達方式。他們大多會寫日記,記下的並不是每天發生的事情或自己的感覺;他們記下自己遭到白眼或輕視的所有事件,也記下憑空想像出來的陰謀以及解決問題的詳細計畫。由於這些人往往沒有密友或心腹死黨,只有透過這些祕密方式自我溝通。不少案例中,這些人利用日記來驅策自己犯罪。
詹姆斯.胡伯迪抱怨共產黨的威脅、蘇聯特務,也埋怨中情局跟蹤他,及軍力使他找不到工作。他抱怨卡特總統,後來是雷根總統。鄰居想到他的脾氣以及動輒衝突的作風,對他收藏大批槍械然後在家中開槍的行為更感緊張。他家的窗帘永遠不掀起來,門外則有「小心惡犬」及「不得擅闖」的標語。
兩人回家後,愛特納為兩個女兒弄午飯。胡伯迪則換上他的迷彩野戰長褲及一件茶色短袖襯衫,然後對愛特納說:「我要和妳吻別。」
我們可以從另一卷錄音帶深入探討他的心態。這是他當天早上在機場停車場停車時錄下的,他稱之為「潘朵拉的盒子」(「潘朵多拉的盒子」源自希臘神話,意指一切煩惱的根源)。錄音內容顯示,他策畫了整個過程,但最初他只打算在必要時槍殺副駕駛,以脅迫機長聽話。他要等到飛機撞向白宮時才槍殺機長。
他和十二歲的謝麗亞講的話就更不祥了,他親了她,然後說:「再見,我不回來了。」當時他手上用藍白兩色毛毯裹著一些狹長物件。警方發現,胡伯迪至少在麥當勞裡面開了兩百五十槍,受害人年紀最小的只有八個月大,最老的則高達七十四歲。

有人指出了另一項可能觸發惠特曼大開殺戒的原因。大屠殺翌日,病理學家狄陳納在驗屍報告中指出惠特曼大腦灰白質中心視丘下方有一顆腫瘤。過去卅年來,這顆腦瘤成了眾說紛紜的題目,還扯上反社會暴力行為起源的辯證。相信暴力行為源自生理因素的人據以解釋惠特曼突然抓狂的原因。我覺得這顆腫瘤只是一項偶然的發現,惠特曼殺人事件真正的答案還是在人格類型之中。
祕勤人員熟知山姆.若瑟.畢克(Samuel Joseph Byck)此人,他們比較在意畢克會不會行刺美國總統。一九七二,畢克寫信給尼克森總統,除了投訴一大堆事情以外,還揚言說,假如他的要求沒有回應,他將採取行動。後來他因為未獲當局許可在白宮門口示威,結果兩次遭到公園警察逮捕,事後交由精神科醫生進行評估。一九七三年聖誕前夕,他打扮成聖誕老人回到白宮大門,對著記者說:「我倒要看看他們敢不敢逮捕聖誕老人。」
假如這種人結婚成家或活在一個結構性比夠強的社會.我們比較有機會知道,但我們往往也都錯失了這種機會。
惠特曼生於一九四一午六月廿四日,家中連他共有三個兒子,他是長子。在他六歲之前,起碼搬過八次家,最後在佛羅里達州華斯湖定居。惠特曼高中時就讀四棕櫚灘一家天主教學校,因為母親瑪嘉麗特是一名虔誠的天主教徒,認識她的人都說她高雅大方。惠特曼小時候還一度成為全世界最年輕的鷹級童子軍。他從小鋼琴就彈得很好,對槍卻非常狂熱。父親查理斯小時候大部分時間都在喬治亞州一家孤兒院度過的。但他發憤向上,以毅力和努力彌補正式教育之不足。但他常常打老婆,有時嚴厲地體罰三個兒子。多年後,查理斯承認自己的脾氣很壞,但他回想自己管教兒子的方式時覺得並無不妥。屠殺案發生後,他接受了《新聞周刊》訪問,表示:「我三個兒子都聽我的話。依我看,打他們屁股根大不需要慚愧,我還覺得打得不夠哩。我應該再多打他們一點。」長大後,惠特曼放棄了上喬治亞州理工學院的計畫,改而投軍,加入陸戰隊,他要讓他父親知道,他也很強悍,可以應付任何局面。
艾特伯利在密蘇里州靠近阿肯色州州界的農莊長大。家中共有七男二女。案發十五年前,他在俄亥俄州涉及一宗死亡車禍,兩名闖紅燈女子喪生,他的卡車撞個正著,大人也受困在駕駛座裡長達兩個小時,一直都在擔心車子會起火燃燒。後來在一家退伍軍人醫院住院幾個月,健康一直都很差。這宗意外實際上為他的卡車司機生涯畫下句點,但經濟上他仍能自給自足。他有儲蓄、退休俸、殘障津貼以及出租農場的租金等。假如他覺得自己的人生還有意義與方向的話,也許就不會出事。但是到了他無法工作時,疑心病就一天比一天重,心裡除了懷疑就別無其他思慮。一九七五年他給自己買了一個墓碑。
這種人格會演變成刺客人格或群眾殺手嗎?他會不會動手對付美國總統或著名的搖滾歌手?端賴其情緒發展及其技能和興趣而定。惠特曼有過人的狙擊技能,比較可能根據這方面的能耐營造幻想。艾特伯利沒有惠特曼的槍法,他的計畫一定要完全投入才能大肆作孽。像畢克這種人,假如他能夠想出如何接近美國總統加以行刺,就不會弄個複雜的劫機計畫。
查普曼把約翰藍儂奉為偶像,想盡辦法要模仿這位前披頭四歌手,約翰藍儂娶了小野洋子,於是查普曼也找了個亞裔女友。娶了個比他大四歲的日裔女子。查普曼希望成為約翰藍儂,最後他終於明白這是不可能的事,他自覺的不當性格(譯按:inadequate,見張春興《張氏心理學辭典》,本書他處為行文計,譯作不足或不健全者)已經無法承受了。在夏威夷工作時,他已經自殺過一次了,還被送到醫院救治。他告訴太太葛羅莉亞說打算刺殺約翰藍儂,但她並未當真。一九八〇年十二月八日,查普曼在紐約曼哈頓達科達大廈約翰藍儂住家外槍殺藍儂,當時他已經失去了楷模,大可舉槍自盡。秘勤組幹員肯恩.貝克(Ken Baker)在獄中和他訪談時,他說,藍儂一死,他的問題就解決了。他扣下扳機,藍儂倒下後,他不再籍籍無名,他的名字將與他的偶像永不分離了。

佛蘭克林一九五〇年生於阿拉巴馬州莫比爾市,本名詹姆士.克萊頓.沃漢二世,自稱兒時受到酒鬼父親虐待,也痛恨管教他過於嚴厲的母親。他在校成績很差,大家都認為他是搗蛋鬼,結果高中未畢業就輟學。當時他只有十幾歲,為了擺脫父母的掌握,遂改名若瑟.保羅.佛蘭克林。「若瑟.保羅」是為了紀念納粹德國宣傳部長若瑟.保羅.戈培爾,「佛蘭克林」則是為了紀念班傑明.佛蘭克林。這個人是不是有點糊塗或內心有些衝突呢?我覺得這可能性很大。
這也是一宗全無意義卻使人震驚的凶殺案。一如惠特曼一樣,艾特伯利係典型的猜疑性刺客人格。根據他的弟弟萊伊說,艾特伯利退休前是獨行的卡車司機,這個行業裡的人都不免孤伶伶一人;他已經多年沒有正常的工作了。萊伊比艾特伯利小十四歲,據他說,艾特伯利生前體重超重,而且有心臟病,可以領取殘障津貼。二次大戰期間,艾特伯利曾在海岸防衛隊服役。萊伊說,艾特伯利也打獵,除此以外並未接受過射擊訓練,家人聽說他藏有那麼多武器時,都吃驚不已。此外,他從未結婚,打了一輩子的光棍。
一九六二年八月,大學一年級的暑假,他和愛人凱瑟琳結婚,婚後他的性情一度有所改變,外人眼中,他們是對金童玉女。
這卷錄音帶不但讓我們充分了解案情,也使我們對他個人及其動機有更深入的了解,他覺得自己像是沙灘上億兆顆沙粒中的一顆。他行凶前把車子停在收費昂貴的停車場,而不停在收費較低的長期停車場,也令他懊惱不安。他自知荒謬,因為他也明知他不會付停車費的,而且根本不會回去取車。但他對於車子停在那裡仍感到不安。他也說明自己沒帶身分證明文件。
這些殺人犯並非個個皆一事無成。假如若瑟.保羅.佛蘭克林(Joseph Paul Frankin)真喜歡搶銀行的話,他大可繼續行搶多年,且生活得很愜意,但一如其他殺手一樣,他另有所圖。
本案有一些滿特別的地方。這不是一宗凶徒在陷入絕望後臨時起意的案子,里克至少花了半年時間策畫。據收到其生前錄音的專欄作家傑克.安德森說,畢克計畫開飛機到華盛頓,就撞進白宮。事成的話,將會hetubook.com.com驚天動地。
但我要強調的一點是,不論具體細節如何,不論凶犯所謂的訴求為何。暴力行為是刺客內心深處自覺有嚴重缺失而引起的後果。這種案子背後有所謂崇高博愛理想的例子根本太少了。
本案的各項事實交代了不少案情。惠特曼很仔細地規畫了一生中最後的一天,全無衝動或突發的成分。他一個多星期前就偵察過作案地點,還準備了大批武器,足夠數天至數星期使用的食物、水和補給品。他把假冒母親字跡留下的字條貼在公寓大門上,爭取時間安排一切,還打電話給他太太的老闆請病假。但他和李斯特及畢夏普不同,他無意脫身。他只想完成計畫。
於是一家又搬回美國,住在聖伊斯多洛市棉花路一幢只有兩個房間的公寓裡。社區內,只有他們一家不是西班牙裔人。胡伯迪晚上常在露台上開槍,不但驚醒了鄰居,也嚇怕了他們。他向一家保全公司求職,但在面試後,這家保全公司經理認為他人格不穩定,履歷表也不真不實的,即不予雇用。最後,他終於擔任一幢公寓大廈的夜間警衛,此後就更沉迷於槍械了,而且還透過雜誌社訂購了他生命中最後一天所穿的迷彩野戰長褲。未幾,他的上司也覺得他太不穩定了。於是便開除了他。胡伯迪認為,他多次遭人解雇,都是國防部在搞鬼。
這種人即使在獄中,也難以交談。他們不願意正眼看人。他們很不信任別人,特別是像我這種代表聯邦調查局的人,而聯邦調查局很可能就是他們的猜疑心理的一環。他很難相處,要他加入同謀,幾乎不可能,因為他不信任任何人。反過來說,也沒有人會信任他,因為他怪怪的。我訪談布萊瑪的時候,一無所獲,因為他很懷疑我,老是以為我別有用心。他和所有刺客型殺手一樣,一定不用正眼看我,我正視他的時候,他就很不自在。諷刺的是,因為華萊士主張種族分離,因此在布萊瑪行刺失敗數年間,竟然成了不少黑人獄友眼中的大英雄。所以儘管他要在監獄中度過餘年,有一段時間他還達到他殷切渴望的地位。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三,四十一歲的胡伯迪身著迷彩野戰長褲跑到加州聖地牙哥郡,最東南方聖伊斯多洛市離家約一條街的麥當勞店裡面。胡伯迪走進麥當勞後,就端起溫契斯特十二口徑手動上膛獵槍開火。他沒有打中任何人,於是他又拿出一柄九毫米烏茲衝鋒槍掃射,近距離擊中廿二歲女店長納娃.肯恩。肯恩中彈後幾分鐘後氣絕身亡。除此之外,胡伯迪還拿了一把白朗寧九毫米半自動手槍。這場屠殺進行了約一個鐘頭又十五分鐘,結果殺死了廿一人,另有九人受傷,然後他在警察包圍下開槍自盡,死前警方突擊隊也曾一槍擊中他的胸膛。
那時已經是下午一時廿四分,從鐘樓第一槍響起已經過了一個半鐘頭。
本案件中有沒有和惠特曼案裡類似的腫瘤作祟?艾特伯利那次車禍有沒有造成生理方面的轉變?這不過是一種推斷。艾特伯利並非是一個外向而隨和,然後人格驟變的人。即便如此,即使他疑心有人在對付他,我們也沒有證據顯示他不明白是非曲直及其行動後果。
突然間,聚集在格雷森街和百老匯街交口的五千多人紛紛趴下找掩體。原來有一名據說攜帶了大批軍火的槍手從露營車上向人群開火。這輛綠白兩色的Winnebago露營車原來停在遊行路線起點附近。兩名婦女中槍喪生,約五十人受傷,其中至少有卅人受到槍傷。被害人當中,最先成為槍手目標的是六名在兩條街口站崗的警員,然後就是在場看熱鬧的人。這名槍手和慎選目標的惠特曼不同。一名目擊者說,只要會動的東西都不放過。
但他卻不斷走下坡.成績退步,陸戰隊取消了獎學金,改派他到北卡勒尊營服役,凱瑟琳則留在德州完成學業。一九六三年十一月,惠特曼因為多項罪名受到軍法審判,包括恐嚇袍澤及非法藏有武器等。結果他被判九十天勞役,關禁閉卅天,並降級為大頭兵。在這段期間,惠特曼開始寫日記,記下他對陸戰隊的痛恨(陸戰隊是不是已經成了另一個嚴父了呢?)以及只有他對凱瑟琳的愛才不會使他爆炸等。他稱日記為「惠特曼的每日紀錄」。
十一月初,聯邦調查局將他移送鹽湖城起訴。我們想,假如用私人飛機把他送回鹽湖城,那麼將很有機會在途中偵訊他。我們也知道他不喜歡搭飛機,因此.飛行途中的壓力就會相對提高,會向旅伴尋求安慰。我們派了一名資深而且很有權威架勢的幹員偵訊他,但是先按兵不動,還身穿聯邦調查局的全套制服——漿得發硬的白襯衫、黑西裝,總之全副行頭——讓他滔滔不絕的講話。我想,假如我們能夠觸動他的自我,讓他建立「歷史地位」,策略就會奏效。幹員勞勃.達維亞(Robert Dwyer)穿得非常體面,一身全套三件式西裝,膝上還堆了一大堆佛蘭克林各案與相關的資料。佛蘭克林開始找話講,還拜託達維亞讓他看看這些資料,達維亞答應了。然後,佛蘭克林還想再講下去,達維亞就說,他要打開錄音機了,而且他還把他的權利念給他聽。佛蘭克林全答應了。
他決定搬到墨西哥,只為生活費用較低。同時,他以為只要他搬到一個遙遠的異國,就會賺到很多錢,屆時就可以回來秀給對不起他的人看。於是一家人就搬到提哇納,謝麗亞和卡珊卓在聖伊斯多洛市上美國學校,愛特納則每天開車跨國接送。三個月後,胡伯迪又覺得行不道。他不會講西班牙語,也沒有賺到多少錢。
在一九六六年的美國,惠特曼所犯的罪行仍未夠得上日後人稱的「接踵而至的公憤」,但也夠震驚社會大眾了。不到一個月前,理查.史派克闖進芝加哥一間公寓行竊,竟然殺死了八名護校學生。當時美國好像突然進入了一個隨時隨地會發生恐怖事件的年代,美國已經失去了童真。大家都想知道為什麼,調查是免不了的,答案很多,似乎都不足以解釋這一切。
以殺手來說,胡伯迪的年齡可說大了一點。大部分刺客最活躍的時間是他們廿幾歲到卅歲以前,自覺生活沒有前途,要大幹一場以博取知名度與生命的意義。但年紀較大的刺客,如艾特伯利和胡伯迪,他們突然抓狂的原因往往是生活中某些成分突然瓦解。
我想唯一可以觸動他的情緒的話題只有他女兒。我們提起她的名字時,他對他前妻限制女兒和他聯絡一事,不禁有點淒然。我們帶了一具照相機去看他,他要求我們給他拍照,再寄給他女兒。我們同意了。他馬上擺出幾個威武的功夫架勢讓我們拍,而且還一臉認真。
據艾特伯利的房東說,他是一個安靜、獨來獨往的人,常用現款支付房租,因為他不信任銀行。他還把所有的窗口都遮超來,擋住他的房間。他對房東說,遊行結束之後.就會離開一段時間。
恐怖事件結束後,胡伯迪的父親艾爾認為,他從小以來的健康問題是他突然抓狂的原因。愛特納則控告麥當勞,她丈夫大開殺戒,是因為吃了太多麥當勞漢堡和炸雞塊,這些食物人含高量的單鈉麩胺酸,這些單鈉麩胺酸和他擔任焊工時體內累積的鉛和鎘發生作用。我個人從未聽說任何焊工突然發神經濫殺無辜的案例。前舊金山警員丹.懷特於一九七八年殺死了市長穆斯康和長官哈維.米爾克,卻無罪開釋,他辯稱吃了太多含大量糖分的垃圾食物,損及個人功能,這就是有名的「吃糖論」。諷刺地是,他在一九八五年十月自殺,改正了這項司法上的錯誤,當時是他從獄中獲釋後一年半。
我們覺得假如在偵訊中向他施加足夠的壓力,我們在他著陸後廿四小時內將收穫更大。所以,當飛機飛越在空中很容易辨認的猶他州監獄時,達維亞告訴他這是蓋瑞.吉摩爾(Gary Gilmore)遭槍決的地點。他還告訴佛蘭克林,行刑後剖驗吉摩爾屍體,發現四顆子彈把他的心臟打碎了。他還說,假如佛蘭克林被控各項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的話,這裡就是行刑的地方。結果不到廿四小時,佛蘭克林就向鹽湖城監獄若干獄囚和盤托出他的犯罪經過。他絕不是一個聰明或心思深沉的人,一心希望得到讚賞,要人歎服。他全無悔意,講話只是照實講。
事發後頭幾個小時裡,死亡人數再增兩人。警方發現他妻子凱瑟琳和母親瑪嘉麗特的屍體,兩人胸部都連中多刀,分別陳屍家中。不僅如此,他還朝母親後腦開了一槍。惠特曼留在兩具屍體旁邊的字條說自己深愛母親和妻子。他還留了一張用母親身分寫的字條說,今日將很晚起床,請大廈管理員不要打擾她。然後又打電話給他老婆任職的公司說她生病了,不能去上班。hetubook.com.com
佛蘭克林在美國各地都曾以刺客手法行凶殺人,主要的地點是在美國南部和中西部,但他的足跡西至猶他州,東北則遠及賓州。他的行凶對象多半是黑人,他坦承自己近乎病態地痛恨黑人。一九七七年八月,他在威斯康辛州麥迪遜市殺害了一對異族通婚的夫婦;兩個月後,又在密蘇里州里奇蒙山殺了一名剛要離開教堂的猶太男子,死者的兩名女兒目擊整個經過,嚇得目瞪口呆。一九七八年七月,一對異族通婚的夫婦離開田納西州查頓奴格市一家必勝客餐廳時慘遭毒手。一九七九年八月,他殺了維吉尼亞州瀑布教堂市一家漢堡王餐廳的黑人經理。一九八〇年元月,他又在印第安納波里斯市一家肯德基炸雞餐廳裡面槍殺一名排隊購物的黑人。兩天後,同一個城市某個市場內,又有一名黑人枉死,同年四月,他又槍傷了一對異族通婚夫婦。同年五月,他在威斯康辛州讓一名女子搭便車,然後在州立公園裡宰了她。同年六月,他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殺了兩名路過黑人青年。同年八月,他在猶他州鹽湖城殺了兩名陪伴一名白種女人慢跑的黑人。同年某月,他在西維吉尼亞市路易士堡市殺了兩名想搭便車的白種女人。這些只是他認罪或被判罪名成立中的犖犖大者,他本人也不確定自己到底殺了多少人。他和一般近距離行凶的連環殺人犯不同,他和被害人之間完全沒有感情糾葛。
事實顯然並非如此。茱蒂繼續從影還擔綱導演,事業如日中天,還兩度贏得奧斯卡金像獎。電影《沉默的羔羊》拍攝過程中,我有幸充當顧問,向她說明我們的作業流程。辛克萊則得在華府聖伊麗莎白精神病院苦候廿年來冷卻他的情緒,原因是法庭以精神失常為由裁定他謀殺雷根總統、雷根的新聞秘書布萊德迪和其他人的罪名不成立。但在另一層面,他的計畫成功了;他雖然永遠無法得到心儀的女孩,卻不再是無名小卒了。一如查普曼一樣,他的名字此後就和他的偶像分不開了。
他經常開車到處跑,找目標,像打獵一樣。他也告訴我們,一旦他決定了目標,就會花盡心思計畫,甚至連穿什麼衣服都會事先考慮,才能混跡在人群中。他會在作案前晚把傢伙收起來,上面的序號他也會預先磨掉。他知道下手之後,武器必須盡快拋棄。每樣東西都會戴上手套擦拭乾淨。有時他會偷一輛自行車從案發現場騎到停車的地方,目擊證人就不能認出他的汽車。同時,他也會監聽警方的通訊頻道。
這並不奇怪,因為在這個混亂的時期,他的成績每況愈下,他很擔心再度遭到退學。更麻煩的是,他已經開始仿傚他父親的行徑了。他和凱瑟琳吵架,至少動手打過她兩次。據說,她有一次對房東說,她不敢把惠特曼的槍拿給別人保管。他很可能會再打她。她偷偷告訴父母,她很害怕他會一時失控把她殺掉。這一點倒反映了惠特曼擔心父親會殺死母親的感覺。
但事實上查普曼並非如此,他在達科達大廈門外等了幾小時,終於碰到藍儂。藍儂很親切大方,還在唱片上簽名留念。當時查普曼覺得也許這樣已經足夠了。他有了藍儂的親筆簽名,也許他該回家了。但是此行的任務還是很重要。於是,他又等了幾小時,等藍儂錄音後回家下車時,他趨前對著藍儂連開五槍。他事後回憶說,當時他心裡只想到,手槍運作正常,非常滿意。
惠特曼是一個群眾殺人犯,史派克也是,史派克同時也是許多人印象中的第一個。在設法了解惠特曼的罪行與其動機時,我們要從所謂「刺客人格」的角度來了解他,更重要的是引發殺機的過程。我在聯邦調在局任職期間發現,這種人格有些頗為一貫的特徵和觸媒。刺客人格型的人往往是自尊有問題,獨來獨往的男性白人。這並不意外,大部分暴力「掠食者」都有同樣的特徵。更具體地說,這些人往往都是功能性的偏執狂,但是不能和精神分裂的偏執狂混為一談;後者有嚴重的精神分裂,往往稱之為人格破碎。我們研究的對象可能會妄想,但無幻覺。他們偏執之處也許可以視為一種有高度組織或有規律的自欺系統。假如你接受讓這個系統看來言之成理的前提;換言之,假如你相信每個人都在找特定對象下手,也能隨時傷害此特定對象(這是一個自欺欺人的前提),就可以導引出一個頗有說服力的結論:就是我們必須先下手為強,制止這個要對付人的敵人,讓他無法動彈。
胸部遭刺多刀,我想有很多比較不痛楚的死法。惠特曼唯一比較體貼的地方是趁她在睡夢中殺她。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近距離而且以很個人的方式殺死自己認識的被害人。對於陌生人,他則在遠距離外,用比較超然的態度射殺。但惠特曼其實只是用所謂「最佳的解決辦法」開脫他的自私和自我中心行徑,有點約翰.李斯特的味道。但兩人最大的分別在於惠特曼知道殺死了母親和妻子之後該如何做。第三段他說明了弒母的理由,和殺妻大同小異。
雖然他也有偏執狂及偏差行為,但只要他的生活仍有一定的結構——有老婆、家庭生活與工作——他就還算正常。但到了一九七四年二月,他的世界開始解體了。失婚失業之外,還接受抑鬱症治療。四十三歲的他似乎步入谷底了。
也許由殺手自覺的不健全而引起的行刺(或謀刺)事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馬克.查普曼行刺約翰藍儂和約翰.辛克萊行刺雷根總統。
在我們對刺客作了那麼多觀察之後,我們能否對另一件行刺案說點有意義的話呢?這件行刺案從發生的一剎那一直到現在都還在美國人的腦海中徘徊不去。也就是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廿二日下午美國總統約翰.甘迺迪在德州達拉斯遇刺喪生事件。我知道,假如我告訴讀者,雖然本案的調查過程有嚴重的缺失,但我的分析認為在行為科學和法醫學兩方面都顯示奧斯華是唯一的凶手,一定會有很多人感到不滿和失望。證據告訴我們,奧斯華的確符合我們推斷出來的刺客特徵,他屬於典型的刺客型人格,他心中充滿猜疑,無論想加入什麼團體,都格格不入。
胡伯迪長大後孤獨退縮,小兒麻痹症使地走路姿勢奇特,大家一眼就會看到他。但他發現了槍械的威力,第一次覺得自己擁有力量。他對槍械日益入迷,入迷到可以自行製造彈藥。
但佛蘭克林最臭名遠播的兩宗罪案卻是殺人未遂,被害人倖存的案子。其一發生在一九七八年三月六日,當時他在喬治亞州勞倫斯維爾槍擊色情雜誌《好色客》(Hustler)發行人賴利.費林(Larry Flynt),結果費林下半身癱瘓,且日後經常感到痛楚。但在一九九七年他接受《畫廊》(Galley)雜誌(另一本色情雜誌)訪問時,卻表示後悔槍擊費林。一九八〇年五月廿九日,他在印第安納州韋恩堡市槍傷民權領袖兼城市聯盟主席維隆.喬丹。在這幾宗案件中,他都花了近一年的時間跟蹤被害人。他在槍傷喬丹之前,本來要對付前喬治亞州議員兼民權運動活躍分子胡立安.龐德,但是,龐德一家人很久都沒有回家,害他撲了個空。在這裡打個岔,佛蘭克林在辛辛那提殺害兩名黑人青年的動機是:他不滿傳播媒體不認為他槍傷喬丹是基於種族主義的動機。
之後,他就開始向下面開火,火力範圍涵蓋四條街。地上的人突然看到身邊有人倒臥在血泊中,無助地抬頭看,根本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情。驚惶失措,慌忙躲到任何掩體後面,那怕是一輛汽車、一根燈柱、一個郵筒、甚至是垃圾桶都好。傷者躺在曬得有如熱鍋的地上,一動也不敢動地裝死,希望槍手不會再注意到他們。奧斯汀警方聞訊趕到已成「殺戮戰場」的德州大學現場一時也束手無策。惠特曼深諳碉堡和高地的重要,爭取了不少時間繼續屠殺。
這種人也不是前無古人的。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刺客約翰.韋克斯.布斯(John Wilkes Booth)在行刺林肯總統之後不斷寫日記。他在日記中說,自己沒有因此成為眾人心目中的大英雄,讓他深感震驚。我猜想,最讓佛蘭克林開心的事是眾人的掌聲,即使要上電椅才辦得到,他也甘心。另外一件讓我不斷猜想的事是,不管布斯在政治上對林肯的看法如何,假如他像他當演員的哥哥艾德文那麼有成就,他還會計畫並及行刺林肯嗎?
胡伯迪在俄亥俄州蘋果溪市韋恩岱爾高中畢業後上了康頓市的美隆大學,不久就輟學,改上賓州的一家葬儀學校,希望畢業後回家開設葬儀社。後來,他和在美隆大學認識的愛特納.馬肯蘭結婚,而且還任職於康頓市一家葬儀社。但不到兩年,就被開除了。他做事做得不差,只是全無和圖書應對技巧,搞得喪家和弔唁的人都很不自在。他下一份差事則擔任焊工,躲在防護罩後面工作,不必面對外在世界。
警方認定,最好從空中反擊。於是他們徵用了一架小型飛機,駕駛員為飛行教練員兼威廉森郡副警長吉姆.布德威,隨機的狙擊手奧斯汀分局副隊長馬里昂.李伊,希望從空中擊倒這名槍手。飛機逼近鐘樓時,強烈的亂流使李伊無法瞄準惠特曼。假如他沒有把握擊中槍手,就不會貿然開槍,避免傷及無辜。惠特曼朝飛機開了兩槍,子彈穿透機身。
這名退役陸戰隊隊員名叫查里斯.若瑟.惠特曼(Charles Joseph Whitman),佛羅里達州人。直到當天早上,他還是籍籍無名,除了家人和朋友外,沒什麼人認識他。但是,一個半小時後,十三個懵然不知情的人將死於他的槍下。再過一個鐘頭,他就成了與世聞名的「鐘樓狙擊手」。惠特曼的名字成了起於一時衝動的恐怖事件的同義詞。
一九三一年,馬里蘭州羅雷爾市,企圖行刺阿拉巴州州長兼總統候選人喬治.華萊士的亞瑟.布雷莫就有一部很詳盡的日記。一九六八掛在洛杉磯行刺參議員羅伯.甘迺迪的施爾漢.施爾漢(Sirhan Sirhan)也有。布雷莫和華萊士之間全無個人恩怨。事實上,他最初想暗殺的是尼克森總統,想因此備感光榮,並得到傳播媒體更廣泛的報導。但總統的安全措施太嚴密,使他無法接近。在他企圖行刺華萊士失敗後,聯邦調查局發現了地的日記,日記上顯示他是一個很深刻地覺得自己有缺陷的人,他既無約會,也沒有密友。他在日記中幻想自己搶了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一家銀行,逃到一條大橋上與警方對峙,他從橋上一躍而下,還沒墜落水裡,就舉槍自盡——如此驚人之「壯舉」。
調查發現了些可怕、但耳熟能詳的事實。一如許多刺客,胡伯迪一生坎坷。他於一九四二年十月在俄亥俄州康頓市出生,父親艾爾是一家軸承鋼珠工廠的驗貨員,但一心務農。胡伯迪七歲時,艾爾實現了他的夢想,在離市區約廿哩的地方買下了一所農莊,卻繼續在工廠上班。妻子艾素拒絕過問任何農莊的事情。她覺得自己前途在傳教,於是離家到西部的印第安人保留區擔任傳教士,把胡伯迪和姐姐露芙留給艾爾。胡伯迪患了小兒麻痹症,兩條腿都要裝鋼架,成為同學取笑的對象。小小的他不明白,到底是那一門子上帝讓他如此受苦,還奪走了他的媽媽。
但是,比較一下他在飛機內的行為,他在駕駛艙和客艙之間來來回回,挾持一名人質後又換過一人,也缺乏明顯的理由。更重要的是,他開槍打傷飛機上唯一會開飛機的人,這樣還能有什麼指望呢?這個人基本上是在眾人眼前崩潰了。
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他從陸戰隊退役,一九六五年重返德州大學。新學期沒有改變他的沉湎和凶狠,他在生活中許多方面亦然,他還服用一種名叫Dexedrine的處方藥安非他命,可以好幾天不眠不休。
至於所謂政府陰謀論,則更貽笑大方。因為即使奧斯華盲從,也絕不會有人讓他參加陰謀,因為沒有人會信任他。假如你擔任特務,也絕對不會培養此人。他太不可靠、太無法預測,行徑也太怪誕了。他不但個人問題多,也不夠聰明。雖然,他曾在陸戰隊受訓,槍法還可以。但是在許多方面,奧斯華的確走邪運,其中之一是甘迺迪總統下令敞篷車上不套透明的保護罩。另外一點是甘迺迪總統背痛,穿了一件緊身背心,假如沒有這件緊身背心支撐的話,第一發子彈就會把他打得向前傾,而偏離火線。
除了妻子和母親外,惠特曼的被害人都是隨便挑的。他在鐘樓上準備時,就已經動手殺了三人。首先,他碰到鐘樓的接待員愛特納.唐士萊。她招呼惠特曼到觀景台時,惠特曼突然用獵槍的槍柄敲打她的頭部,力量之大,連顱骨也打裂了,然後他再對準她聞槍。惠特曼在掩藏唐士萊的屍體時,一對年輕男女剛好從觀景台下來,看到這名相貌英俊,手持兩把步槍的年輕金髮男子。他們覺得有點奇怪,惠特曼和他們打招呼,他們便走下樓梯去乘電梯。第二天,當地的傳播媒體稱兩人是「奧斯汀最幸運的一對」。
惠特曼把信留在凱瑟琳的屍體旁邊讓警方發現。
幾年前在甘迺迪總統遇刺時也險些成為槍下亡魂的德州州長康納利,馬上委派特別委員會深入調查。最後,這個由知名精神病學家和科學家組成的特別委員會的結論是:「大會缺乏對惠特曼精神病理的最新評估,無法作成正式的精神病學診斷。」
有趣的是,假如查普曼去紐約刺殺藍儂未果,他還有一套備用計畫——去自由女神前面自殺。他在獄中說:「從來沒有人在那裡自殺過。我要去那裡做一件轟動的事。」在這個案子裡,我們有一位具高度象徵意義的偶像,也聽到「轟動」一詞,而轟動就是這些慘案最後一幕的核心所在。
葛羅莉亞也提供了一項有趣的觀察,她發現查普曼在赴紐約前出奇的安靜。這點和其他刺客的情緒特徵相符,他們一旦決定如何採取行動後,壓力和衝突會暫時消失。
七月十八日星期三早上,胡伯迪因為交通違規要上法庭,但法官只有警告他了事。事後他和愛特納在市內的麥當勞餐廳吃午飯,之後去動物園散步。愛特納還記得,胡伯迪在動物園對她說:「社會已經有過機會了。」
一名警員對記者說:「他的彈藥足夠發動一場戰爭了。」
很明顯地,佛洛姆在刺客型人格中是頗不尋常的,因為她是個女人。但在其他方面,她很吻合刺客人格的特徵。其一是她願意臣服在一個較大的團體之下,追隨一名威權領袖。刺客往往不是領袖,他們受到強悍而富有領袖魅力的人所吸引,以彌補他們本身的情緒缺陷。一如連續殺手一樣,刺客多半有一個坎坷的童年。
兩名死者分別是廿六歲的艾達.朗格和四十八歲的愛瑪麗亞.卡斯特洛。卡斯特洛女士用身體保護六歲大的孫女,結果中彈身亡。她自己兩名八歲和十一歲的兒女也受了傷,後來才康復。
經過再三思量之後,我決定今晚接了凱瑟琳回家後就殺死她。我愛她,她是任何男人都喜歡的好太太。我無法理性地說明我的理由。我不知道這算不算自私,或是我不想讓她尷尬。此時,最主要的理由是我真的不覺得這個世界值得留戀,我打算一死了之,我不希望她獨活受苦。我打算讓她盡量沒有痛楚的死去。
之後,又產生了他生命中另一項觸發犯罪的壓力。一九六六年春天,他的父母親分居,瑪嘉麗特終於受夠了。惠特曼怕父親會殺死母親,於是親自從佛羅里達州開車接她到德州奧斯汀。查理斯馬上打電話來求她回家,還答應以後碰都不敢碰她。但惠特曼不信,好像母親的決定終於讓他解脫了,他可以面對那些可怕的感覺了。他還告訴一位教授,他想作掉他父親。德州大學一位診療過他的精神科醫生說,惠特曼渾身散發出敵意。
一九七九年四月廿七日午後一時左右,約卅萬名觀眾聚集在德州聖安東尼奧市街道兩旁,觀看花車「花戰節」遊行。花車遊行是從一八九一年哈里森總統訪問聖安東尼奧市開始的傳統。當時聖安東尼奧市民模仿法國人,合力表演一場花戰歡迎哈里森總統,彼此以鮮花互擲。這一次雖因雨掃興,花戰仍然是聖安東尼奧市的年度盛事,同時也向為德州而死的德州人致敬。一九七九年,讓觀眾掃興的事遠比下雨要嚴重。
查普曼和圖刺雷根總統的辛克萊都是病態的白人,生活上都是失意人,同樣都只有廿幾歲,但是他們同樣沉迷於沙林傑的小說《麥田捕手》,小說的主人翁同樣幻想破滅。事實上,辛克萊是在知道查普曼這個人之後才去看《麥田捕手》的。對辛克萊而言,查普曼已經成為一個模範,好像《麥田捕手》的主人翁荷頓.科菲德把他們的行為合理化了,並且賦予人格一樣,使其生活有具體的內容和意義。一九八一生三月卅日,雷根總統發表演說後從希爾頓飯店出來準備上車時,辛克萊就動手行刺,即使在當時,他的罪行也沒有任何政治成分。我們都知道,他只是想讓他的偶像影星茱蒂福斯特對他另眼相看。當時茱蒂是個富有又美麗的著名演員,與辛克萊這種一事無成的無名之輩毫無關係。事後回想,她在耶魯大學接聽辛克萊的電話可能是個錯誤。她為了表示親切,無意中竟鼓勵了他的幻想,她對他說,假如他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她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他想,假如他幹下一樁轟轟烈烈的大事,茱蒂就會是他的人了。
佛蘭克林和布萊瑪一樣,從來不認為自己會在行凶m.hetubook.com•com時被捕。但他仍四處找目標滿足他個人,發洩他的憤怒,及為自己揚名立萬。但他無法揚名,於是頓覺沮喪。
他在陸戰隊表現優異,贏得了陸戰隊和海軍的獎學金,得以接受大學教育,並晉升軍官。一九六一年九月十五日,他進入德州大學,主修工程。此時一切還算正常,未幾,他就顯露出一些讓人警覺的性格特徵。他常打牌,卻輸錢不還,也經常非法打獵。有一次,一名沙烏地阿拉伯籍學生坐錯了他的位置,他竟然海扁他一頓,而且還用槍恐嚇其他駕駛過。有一次,他對一名友人說,假如從德州大學鐘樓向下開火,只要守住鐘樓,就可以抵擋一支大軍。連續性掠食者的罪行起於幻想,惠特曼的屠殺行為亦同。
他在衣服上配戴納粹黨徽並加入了若干白人優越主義組織,如白人國社黨和三K黨。但即使在組織裡,他也是獨來獨往,他覺得其他同志都不是玩真的。他隨時可以為組織行動,他們卻只會空談。他也擔心聯邦調查局已經滲透了這兩個組織。
惠特曼在計畫他遺臭萬年的行動時,也寫了一封信。信上說:「我不明白為什麼我要用打字機打這封信。也許我想留下一些模糊的理由說明我的所作所為。」他花了不少篇幅說明他受到的壓力。第二段的開頭則是這樣的:
最後,他還企圖一項訴求,直稱這是「我覺得應該替天行道的事」。據他自己的解釋,他有此動機,原因是他覺得別人偷走了他的尊嚴,而且他幾乎目睹了他的國家遭到強|暴蹂躪,「我不能置之不理,容忍這種事情發生」。他把自己視為現實生活中的獨行俠。他在信裡說,自己的墓碑要刻上如下碑文:「他不滿他所看到的一切,決定採取行動加以改善。」他卻也擔心別人對他「另眼相看」,自稱:「我只希望別人不要把我視為狂人或瘋子。」
李伊無法瞄準惠特曼,卻轉移了惠特曼的注意力,地上的人不但可以趁機逃脫,奧斯汀分局兩名警官得以伺機率領一支突擊隊攻進觀景台上。兩名警官一人為廿七歲的拉瑪洛.馬丁尼茲;另一人則是廿六歲的休士頓.麥蓋伊。兩人一看到了惠特曼,手持手槍的馬丁尼茲馬上開火。惠特曼以卡賓槍還擊,但石牆遭槍彈擊中濺開的碎片和灰塵使他視線模糊,無法瞄準。這時尾隨馬丁尼茲而至的麥蓋伊瞄準了惠特曼頭上的白色髮帶,然後扣扳機,正中雙眼和鼻子中間。惠特曼中槍後摔到在地。馬丁尼茲為萬全計,用麥蓋伊的槍朝惠特曼還在扭動的軀體再開了一槍。
有時,這個自欺系統是有幾分事實根據,但是,這系統所界定的問題與其解決方案是全無關連的。例如,我曾和「尖嗓門」蓮娜特.佛洛姆談過。佛洛姆是曼森家族一員,曾經企圖行刺福特總統。我和她在西維吉尼亞州艾德森市的聯邦監獄交談。佛洛姆告訴我查理斯.曼森指出了許多和環境汙染與惡化有關的問題,但我覺得她的話很空洞。這些問題和行刺總統有什麼關係呢?當然,她可以說行刺總統是為了「引人注意」,但事實上要引人注意,有很多更有效的辦法。不論想像力有多豐富,都想不通何以行刺總統能夠改善她自稱關注的環境問題。其次,這種行動反映出底層的情緒問題,政治成分只是一種企圖開脫暴力行徑的藉口罷了。
有些事件是很多偶然釀成的。一九一四年六月廿八日在塞爾維亞首都塞拉耶佛刺殺奧國斐迪南大公(Archduke Ferdinand)及太子妃蘇菲的刺客格維洛.浦林斯普(Gavrilo Princip)只是個十九歲的塞爾維亞青年,卻因此把歐洲投入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戰火中。在浦林斯普之前,當天曾有其他六名刺客為種種原因謀刺斐迪南未果。後來斐迪南改變參訪路線,浦林斯普覺得無法接近斐迪南,打算放棄行刺,就跑到當地一家酒吧喝酒,赫然發現斐迪南的馬車朝他而來,原來大公突然決定要去參觀一家醫院。浦林斯普爬進馬車,就改寫了歷史。
一九六六年八月一日上午十一時廿五分左右,天空一片晴朗,熱得讓人透不過氣來,典型的德州中部天氣。一名身高六呎,體重二百九十八磅,陸戰隊退役的建築工程系學生開著一輛黑色雪佛蘭Impala型汽車在路上疾馳。他腳上穿了一雙運動鞋,身上穿的是連身有袖藍色尼龍工作服,裡面還穿了一條牛仔褲和一件紅色有褶襯衫。車子開到奧斯汀德州大學旁邊的鐘樓附近。鐘樓高三百零七呎,表面由石灰岩砌成。他把車子停好,從後座拿出一個茶褐色的軍用木箱,乘運貨電梯到了廿七樓,然後爬樓梯走到圓形的觀景台,觀景台上方就是鐘樓的四個大鐘。當時沒有任何他會自行走下鐘樓的跡象。事實上,他把那天視為他生命中最後的一天。
後來,這家麥當勞結束營業,捐出一百萬美元給凶案中倖存的生還者,然後拆掉餐廳,把整塊土地捐給市政府興建公園。
一九八二年,雇用胡伯迪的公共事業公司關門,他在這家公司上班十三年後失業。對於胡伯迪這種人來說,一旦失去安定的生活(另一例子是愛特納離他而去),就會失去正常的心理防禦。事實上,他還告訴另一名同遭解雇的工人,假如他無法再養家活口,就會自殺,而且還要帶很多人走。第二年八月,胡伯迪發生追撞車禍。此後,他的健康日益惡化,雙手也會抖動。胡伯迪擔心日後不能再以焊工為生了,他考慮過自殺,但愛特納說服了他。他們賣掉房子,偏偏所得很少,讓他們大失所望。這一點只加強了別人陰謀對付他的印象。
假如因為身體狀況而衝動行凶,那麼惠特曼也該向進入射程內的汽車開槍;可是,他只對人有興趣,當天他還開槍射中了一名距離五百碼以外在過馬路的男子。一如我們處理過的其他暴力犯罪一樣,惠特曼明知後果如何與道德有愧,仍然執意行凶。
後來碰到惠特曼的人就沒那麼幸運了。十六歲高中生馬丁.蓋博爾和他的十八歲哥哥米克當時隨著父母和其他家人一行六人同遊鐘樓。他們在廿七樓出了電梯後,正要拾級登上通往觀景台的樓梯。當時惠特曼已經把唐士萊的桌子搬到樓梯最高一級,想到觀景台的人皆不得其門而入。米克和馬丁推開桌子,然後從窄縫中擠進去。惠特曼注意到他們後,馬上轉過身來朝他們開槍,兩人均中彈,跌跌撞撞的走下樓梯。惠特曼則繼續朝他們家開火,馬丁和瑪格麗特當場死亡,米克和他的母親則身受重傷。這一家是最後一群干擾惠特曼在觀景台布陣的人。觀景台四周高達四呎的胸牆是絕佳的射擊掩體,長方型的排水口則是絕佳的射擊窗口。
他的想法是,假如他黑人殺得夠多的話,其他白人就會跟進加入戰團。據他自己說,這正是曼森的「亂七八糟」論。佛蘭克林結過兩次婚,兩次都只維持了一年左右。據說,他也凌虐這兩任妻子。
從執法的再度看,問題是我們該如何監視這類型的人物。獨行俠,並未表示一定有刺客型人格。但假如沒有人在一旁觀察,你又怎知他是否會變成危險人物呢?像艾特伯利這類人已經成了現代生活中一項不可逆料的危險。
終於,他在十月月廿八日在佛羅里達州雷克蘭市一個血庫出現,他要賣血漿換錢。血庫的護士認出了他。佛蘭克林曾恐嚇卡特總統,而卡特總統馬上就要到雷克蘭市訪問,因此調查人員曾在該地到處張貼他的照片。護上打電話密報聯邦調查局,幹員循線逮捕,偵訊時問他要不要一點吃的或喝的,他說想吃漢堡,但是只吃不是「黑鬼」做的,也沒有「黑鬼」碰過的漢堡。他什麼都不承認,第二天卻在法警辦公室吹牛,幾乎全盤托出各項罪行。
雖然我無意在短短的討論中說服任何人,我仍相信奧斯華只是個不斷換工作、不斷加入和退出各種團體以及不斷找尋訴求的多疑殺手,他只希望找到可資寄託信仰和人生意義的東西。不幸的是,他跑到德州教科書倉庫六樓的窗台,將來福槍對準拐了一個彎到了達利廣場他前面下方的車隊時,恰巧趕上歷史了。過了幾天,另一個多疑的失敗者傑克.魯比(Jack Ruby,即刺殺奧斯華之人)也想,只要搞一次大膽的行動,就可以留名千古了。
本書完稿時,佛蘭克林收押於密蘇里州礦物角,普托斯管訓中心的死囚牢中。他怨懟不平的是,他在死囚牢中竟然不如其他連續殺手和刺客知名,他還覺得他們的成就遠不如他哩。
惠特曼不同於一般政治刺客,沒有特定的洩怒目標.這就是為何那麼多人送命的原因。我想他的動機就是要為他自己向他多年來無法趕得上的人作某種公開的宣示。
佛蘭克林在行凶殺人時,全靠搶銀行和便利商店為生。搶劫雖然要動腦筋計畫,但他願意投注心思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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