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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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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場弊案知多少?

科場弊案知多少?

在京現任的大學士、軍機大臣處斬,在清朝開國以來,尚無前例,即令和珅犯了十款大罪,亦不過賜令自盡。柏葰操守清廉,出使朝鮮時,朝鮮李王曾餽銀五千,堅辭不受,所以決無受賄情事,則縱犯科場條例,決不致斬立決。肅順弄權,可畏如此!在廷聽宣諸臣,除了陳孚恩以外,無不震慄失色,刑部潘尚書麟魁,竟至失議。
清朝的科舉制度,分為三級,第一級每年舉行,童生經過考試及格,「入學」者為「生員」,俗稱「秀才」;第二級每三年舉行,即逢子午卯酉之年,在各省行「鄉試」,生員或在國子監肄業的監生,報考取中者即成「舉人」,鄉試多在秋天,故稱「秋闈」者,即指鄉試;第三級亦每三年舉行,逢辰戌丑未之年春天,召集各省舉人集中京師「會試」,是為「春闈」,取中者即為「進士」,復經「殿試」,方始評定正式名次。
到十一月給事中陰應節,具奏參劾兩主考,說弊竇多端,物議沸騰,如取中的方章鉞,是少詹事方拱乾第五子,與方猷相知有素,乘機滋弊,請立賜提究嚴訊。得旨:據奏南闈情弊多端,方猷、錢開宗並同考官,俱皆革職,並連同中式舉人方章鉞,著刑部差員役速拿來京,嚴加詳審。其他情弊,著江南總督郎廷佐嚴查明白,將人犯拿解刑部。
「我從來沒有入過闈。」陳孚恩是拔貢出身,無論「內廉」、「外簾」的差使,都無資格充任,所以見了條子,露出很新奇的神色,「借給我去開開眼界。」
周福清的運氣很壞,不但有陶阿順這個蠢材僨事;更糟的是蘇州知府,光緒三年丁丑正科的狀元王仁堪在座。殷汝璋明知道信是投錯了,但他不能說:這封信不是給我的。而當著王仁堪,又不能默無表示;當下將信交給了王仁堪,請他依法處置,以示無私。
這件案子由於牽涉到督撫互訐,拖延甚久,最後定讞,趙晉、王曰俞、方名都定了斬監候的罪名;吳泌、程光奎及參與行賄的人充軍。其後還發生了一個撲朔迷離的插曲,定讞以後,趙晉在揚州監獄中自縊身死,而傳出來的消息,說死者並非趙晉,是他的同年,也就是康熙四十二年癸未科的狀元,揚州府寶應人的王式丹,入獄探視時,在轎子中,藏著一具丐屍,冒充趙晉自縊。至於趙晉,則由屋頂上逃走了。此案又查了三、四年;事後雖證明不確,但王式丹大受訟累,可說是無妄之災。
榜發以後,人言籍籍。其時漢人有「南北之爭」,這一科順天的主考曹本榮、宋之繩的籍貫,一個是湖北黃岡;一個是江蘇淶陽,都是所謂「南士」。而大學士兼吏部尚書王永吉,雖是江蘇高鄞人,卻依附北派,為了打擊曹宋二人,唆使山東籍的刑科給事中任克溥,於十月十六日疏劾科場大弊,列舉舞弊之人,包括李振鄴在內。世祖震怒,降旨將疏中有名的人犯,拿交吏部會審。
在這三級考試中,都可舞弊,但通常以鄉試的弊端為多。最基層的童生入學為生員,比較無足輕重,故所謂科場案,皆指鄉會試舞弊事件而言;在談這些科場案以前,應先介紹考官的職稱、任務以及產生的經過。
外簾的大堂,號為「至公堂」,各省一律,內簾的大堂,則題名各異,或稱「鑒衡堂」;或稱「文明堂」;或稱「聚奎堂」。
那知「陳公」不講交情,等程炳采到案,嚴訊不已,而且下令用刑,程炳采對那些條子的來歷,並不十分清楚,那就必須要問程庭桂了。
凡定罪,刑部擬輕,皇帝改重,必有特殊原因,乾隆最喜為此,每有長篇大論的上諭,說明理由。但通常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恰好遇到皇帝情緒不好,罪犯便成了他的發洩遷怒的對象。
主考在途,關防極嚴,出京照例由兵部頒發准許使用驛站交通工具的「勘合」,按站而行,名為「馳驛」。經過之處,由地方官供應伕馬、招待食宿,皆有一定的程序;不准攜眷,理所當然。沿途亦不准遊山玩水、接見親朋。一入主試省分的邊境,由總督或巡撫派文武巡捕(文巡捕等於副官;武巡捕等於衛士)來迎接;並在轎門加封條。將入省城時,派新輿迎接,以主考官的銜牌(高腳牌)執事(鼓樂)前導,迎至張燈結綵的接官廳;督撫司道,迎候於此,照例有「請聖安」的儀節。行禮如儀後,將考官送至行轅,隨即封門;每天開門進一次食物什用後,復封如故,直至八月初六日入闈。
程光奎則是另一案,舞弊的方法很笨,但現在卻很通行,即是「試前猜題」,預先請人模擬了許多篇八股文;如果肯花死工夫,將這些模擬的八股文都讀熟在肚子裡,臨場默寫出來,這不算舞弊。程光奎不願下死工夫,事實上亦沒有足夠的工夫;他是請託山陽縣知縣方名,將這些文稿帶入闈中,埋在一個冷僻的特定地點;程光奎經搜檢入闈後,取出這些文稿,帶入號舍,等題目發下來,找一篇相同的,抄寫交卷。說也很巧,他的這本卷子,恰好分入方名房中,方名也已看過這篇文章,那就更順利了,加上一個極好的批語,一荐即中。事後程光奎為「恩師」方名還了八百兩銀子的債,當然也算受賄。
按:照斬罪減一等的理由是:「雖有交通賄買之情,究未遂其交通賄買之計,其事尚屬未成,若竟照交通賄買關節例,擬以斬決,未免過嚴」、所以衡情酌斷,量予末減。至於自首減等,尚未計算在內;這便是為皇帝留下再予減刑的餘地。向來的慣例是,刑部議罪議得重、留待皇帝減輕,以示恩出自上。所以照常情來說,周福清還不致充軍新疆;那知事有不然,刑部擬流三千里,硃筆批示是斬監候。
全案於咸豐九年二月及七月間,分兩次處分,第一次是殺柏葰,文宗於二月十三在圓明園勤政殿召見王公大臣宣諭:
本日據載垣等奏,會審科場案內,已革大員,定擬罪名一摺,朕詳加披覽,反覆審定,有不能不為在廷諸臣明白宣示者:科場為掄才大典,交通舞弊,定例綦嚴,自來典試大小諸臣,從無敢以身試法,輕犯刑章者。
二、周福清將所有的罪過都攬在自己身上,他的說法,據浙江巡撫崧駿奏述是如此:「七月二十日,周福清攜僕陶阿順由紹興起程,進京探親。二十三日路過上海,探知浙江正考官殷汝璋與伊有年誼,周福清一時糊塗,起意為子求通關節,並願為親友中馬、顧、陳、孫、章、五姓有子弟應試者囑託,希圖中式,俟主考允諾,再向各親友告知,擇其辦理請通諸生列名。周福清素知各親友家道殷實,不患無人承應,事後必有酬謝之資。即由上海催船開駛,二十五日晚至蘇州停泊」以下即敘投函正考官船上的經過,與周錫恩隻字無涉,即殷汝璋及那五姓人家亦毫無干係,因為事前一無所知,完全是周福清一廂情願的想法。
鄉試主考除順天為一正兩副以外,其他各省,均為一正一副。順天鄉試在北京舉行,稱為「北闈」,主考特簡翰林出身的一、二品大員充任;江南鄉試稱為「南闈」,包括江和_圖_書蘇、安徽兩省,正主考往往特簡侍郎充任,文風較盛的浙江、江西等省有時亦派侍郎或內閣學士為正主考,此外則皆自三品以下,七品以上,正途出身的京官中點放。這些具備鄉試主考資格的京官,如果希望擔任主考,須先經一次考試,名為「應考差」,考差及格,記名點放。
二、南闈案結於順治十五年十二月,刑部原擬至考擬絞,同考充軍尚陽堡,舉人方章鉞等革去舉人。向來刑部擬罪,都比較重一點,留下為皇帝減刑的餘地,以示恩出自上。不意刑部擬輕,皇帝改重,正副主考方猶、錢開宗「俱著正法」。所謂「正法」即明正典刑、公開處決;絞刑只在監獄中執行並不公開,因此「正法」便是由絞刑改為斬決。
三月十三日,在西苑瀛台覆試,江南新科舉人,除八股文兩篇以外,另考一篇賦,一首試帖詩,賦題即為「瀛台賦」。每一名舉人,有護軍二人,持刀監視;堂下復羅列各種刑具,氣氛極其恐怖。江蘇吳江名士吳兆騫、字漢槎,與兩兄並稱「江左三鳳凰」,赴試時戰慄不止,竟繳了白卷,命運可想而知了。
這時,「穆門十子」之一,且亦為王鼎的同御門生張芾亦到了,與陳孚恩一起力勸王沆,終於勸服,由陳孚恩別草遺疏,以累疾不治奏上。宣宗有些疑心,但是無從進一步查詢;不過恤典甚優晉贈太保,入祀賢臣祠。
「宸衷茂育」四字便是所謂「關節」;簡言之就是暗號,可由對方授字,亦可由自己設計。周福清的關節,屬於後者;通常事先有接洽的關節,多為兩個字,因為字一多,嵌入某處比較麻煩,如果是常用到兩個字,可指定嵌入八股文的「承題」。因為八股文的體裁,已公式化,起頭「破題」限兩句,以下承題限四句,約廿五字,在這個範圍內,嵌常用的兩字,不致於太困難;如嵌四字,而不落斧鑿之痕,則大可憑真才實學一搏,無不必買關節了。所以自定的四字關節,往往嵌於「起講」之中;起講多少句,並無定法,通常以十句為準,字數在六七十之間。
第二天,刑部擬定諸犯罪名,計分「斬立決」、「絞立決」、「絞監候」三等,上諭「俱從寬免死,各責四十板,流徙尚陽堡」。王樹德本在「斬立決」之判,此時可以不死。北闈弊案,至此告一結束。
兩榜出身的「內閣中書」,出路甚寬,可應考差放主考;亦可報考軍機章京;當差勤慎,可升六部主事。但周福清那一樣都不是,當了十五、六年的內閣中書,直到光緒十九年三月丁憂回籍。
不久,有個御史叫孟傳金,參劾新科第七名舉人平齡的試卷,「硃墨不符」。外間傳言,平齡是個票友,八月間在某處堂會,粉墨登場,時值試期,如在外票戲,則顯然並未入闈,何能得中舉人?於是文宗降旨,派載垣,端華、兵部滿漢兩尚書全慶,陳孚恩認真查辦,不准稍涉迴護。在此之前,文宗派侍衛至禮部,調來本科中試的全部硃、墨卷,派大臣會勘,卷中詩文悖謬者達五十餘本之多,所以有「不准稍涉迴護」之諭。

戊午科場案

及至開宴時,鶴巢派人送了一封信來,說他臨時腹痛甚劇,不能應邀,特意致歉。潘祖蔭只好開席;酒至半酣,他開口說道:「我最近得了一座戰國時代的鼎,細加考證,是魯國的眉壽鼎;特此做了一篇圖說,大家不妨細讀鼎上的銘文,很有趣的。」說完,每人獲贈圖說一份;吳大激將它拿回家,正好有個江西的舉人王同愈來訪,他亦是愛好金石的,將這篇圖說借回家,很下了一番研究的工夫。
於是刑部遵旨,在長安街行杖;下杖極重,彷彿打算拿他們「立斃杖下」似地。刑部左侍郎杜立德雖是北方人,但極富正義感,喝住隸役罵道:「皇上天恩,特賜寬宥,你們是必欲置之於死地,辜負皇上的恩典嗎?我告訴你們,止可示辱,不准重責,有甚麼責任,我一個人擔當;你們如果不聽我的話,我一腳踢死你們!」幸虧有這番仗義執言,才沒有發生慘劇。
程庭桂笑了,「不下百餘條之多。」他打開抽斗,將一大把條子擺在桌上。
一、四月二十二日突傳上諭,北闈繫案諸人,皇帝要親自處分。生死決於一言,如果問成死罪,照例「立決」,所以刑部預備了綁索四十副、「口啣」——一塊長方形小橫木,兩頭繫索,自嘴部橫過,繫於腦後,小橫木恰好啣在口中,目的是禁止犯人在臨刑以前,口出悖逆之言;劊子手四十名。這表示,預計有四十個人將被處死;而事實上繫獄的犯人,總計還不到四十人,因此這樣從寬預備,意味著全體犯人,都有駢首就戮的可能,因此起解入太和門之時,犯人都嚇破了膽,膽汁綠色,因此「便溺皆青」。
那知雷聲大,雨點小,上諭:「多犯一時處死,於心不忍;即於長安街重責四十板,候旨。」

七月十七,文宗復在勤政殿召見惠親王綿愉、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及軍機大臣等宣諭:
見此光景,陳孚恩一改初衷,原來與載垣、端華、肅順格格不入,此時刻意趨奉,尤其是對文宗最信任的肅順;果然,「千穿萬穿、馬屁不|穿」,到了七月裡,由於肅順的援引,得以「頭品頂戴暫署兵部右侍郎」;不久,便發生了科場案。
為甚麼指定在揚州審問呢?這個疑團我最近才在偶然之間打破。原來江寧織造曹寅兼巡鹽鄉史曹寅,是康熙的心腹,其時正在揚州刻書,「全唐詩」刻成後,正在籌備開雕「佩文韻」,常駐揚州,可資以為耳目。
因此,陳孚恩在未奉上諭,參預審訊以前,特地去看程庭桂,他們是好朋友,儘可直言相詢,「聽說本科因為遞條子而中的人很多。」他問:「有這話沒有?」
緊接著正主考左必蕃的奏摺也到了,說「臣典試江南,撤闈後,聞輿論喧傳,有台客縣知縣王曰俞所荐之吳泌;山陽縣知縣方名所荐之程光奎,皆不通文理之人。臣不勝駭愕,或係傳遞代作文字、或與房官打通關節,亦未可定,祈將新中舉人吳泌、程光奎或提至京覆試,或發督撫嚴訊,以正國法。」同時自請處分。得旨:交部議。
其他舞弊諸人,包括陳孚恩之子陳景彥在內,都是充軍的罪名。宣旨已畢,程炳采隨即處決,充軍諸人當日起解。陳孚恩趕到廣安門外,一見程庭桂伏地痛哭,程庭桂說:「不用如此,不用如此!你總算還留了我一條老命」。
程庭桂不疑有他,讓他帶去了,不久,由於肅順的奏請,陳孚恩派為問官;同時禮部覆奏「磨勘官」——特派御史將試卷的硃卷與墨卷調齊,仔細審查,硃墨卷是否不符,或者試卷中有錯誤,而考官未曾看出,名為「磨勘」;這一科順天鄉試卷中,磨勘不合要求的達五十本之多,這顯示主考有重大失職之處,上諭:正考官柏葰先行革職,聽候傳訊;副考官朱鳳標、程庭桂暫行解任,聽候查辦。而奉旨查辦的大員,雖有四人,實際上是由陳孚恩一手主持。
「完了!完了!」柏葰頓足說道:https://m.hetubook.com.com「皇上斷不肯如此,一定是肅六從中作祟。」
房考共十七員,除一員已死亡,其餘十六員均處絞;舉人方章鉞、吳北騫等八員,責四十板,充軍寧古塔。至於所有人犯「家產籍沒入官」,亦就是所謂「抄家」,不消說得。
這件科場案,噶禮確有嫌疑,但張鵬翮因為他的兒子現在安徽當知縣,是噶禮的屬下,因而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張伯行主張嚴審,因而與噶禮發生衝突。五十一年正月,張伯行便上了一道摺子說:「鄉試前風聞總督通同監臨提調,攬賣舉人。迨後取中不公,正考官左泌蕃疏中有或發督臣嚴審語;又風聞總督欲索銀五十萬兩,保全無事。及揚州會審,既得副考官趙晉與程光奎交通關節實情,旋得安徽布政使馬逸姿當役家人,為吳泌行賄供證,督臣震怒。輒令夾脛箝口。尚書張鵬翮因其子張懋誠現任安徽懷寧縣知縣,恐遭陷害,亦瞻顧掣肘。總緣督臣權勢赫蠻,莫敢攖其鋒,臣不敢顧及身家,雖言出禍隨,亦所不惜。況逢聖明在上,督臣雖甚淺險,未必能加害無辜,亦何憚而不言?仰祈敕令解任,一併發審,俾舞弊之人,失所憑藉,承審之官,亦無贍顧,慶真情得出。」
於是江寧、蘇州、提州都有人鬧事。江寧「貢院」匾額,為人蒙上一層紙,大書「賣完」二字;蘇州則秀才千餘人集會玄妙觀,叫人將五路財神像抬入蘇州府學,學官勸導不聽,將財神像鎖在明倫堂,象徵財神貪贓要受孔聖人之罰。至於嘲笑的歌謠聯語,不計其數,流傳最廣的一副是:「左丘明有眼無珠;趙子龍渾身是膽。」由此可知左必蕃失察,而趙晉是賣舉人的主角。
魯迅的祖父周福清,同治十年辛未科三甲進士,點了翰林;三年散館,外放為江西金谿縣知縣。光緒四年因案降調,改為教職。翰林去當教諭、訓導的「學老師」,情所難堪,便捐了個內閣中書去做京官。
由於陳孚恩手中握有一大把條子,按名傳訊,株連甚廣,首先查出兵部主事李鶴路,代刑部主事羅鴻繹勾通同考官編修浦安;呈荐後又託柏葰的家人靳祥代為求情,得以取中,事後浦安得銀三百兩;李鶴路得銀二百兩。浦、李、羅三人均處斬,浦安有一子,後來大貴,即是光緒末年入閣拜相的那桐。
到了光緒十九年,科場又起風波。光緒二十年甲午慈禧太后六旬萬壽,例開恩科;前一年癸巳為恩科鄉試;浙江副主考周錫恩,接受條子,行賄的是魯迅的祖父周福清,此案始末經過敢說只有高陽一人完全瞭解。
送關節常有趣聞,有個「眉壽鼎進士」的故事,可以一談。光緒十五年己丑科會試,工部尚書潘祖蔭已內定為會試「四總裁」之一,由於科名、地位最高,得以主持全局。試期將近時,他在家宴客,客人一共八位,除了吳大澂以外,其餘都是即將入闈的舉人,其中之一是南京人許鶴巢,由舉人捐了個內閣中書,文名甚盛,而會試屢次不利,愛才的潘祖蔭,每每為他惋惜。
這一科江南的正主考為翰林院侍講方猷;副主考為翰林院檢討錢開宗。發榜以後,輿論譁然,好事之徒,作詩文嘲罵;這本是落第舉子,為了洩憤,常有之事,但這回有人作了一部雜劇,名為「万金記」,方字去一點為「万」,錢字留邊旁為「金」,其中描寫兩主考納賄情狀,至為不堪。又有老名士尤侗,亦作了一部傳奇,名為「鈞天樂」,主考名叫「胡圖」,為「糊塗」的諧音,其內容可想而知。這兩個劇本,不幸傳入禁中,順治皇帝便有了先入之見。
「那末,亦有人給老兄遞了條子沒有?」
「條子之風,不始於今日,何足為奇?」程庭桂坦然說:「有的人遞條子中了;有的人遞了條子不中,可知條子並無多大用處。吾輩衡文,都靠自己的眼力;一個人要中,文章之力居八九,條子之力不過一二而已。」
到得會試第二場,照例考五經,詩經的題目是「以介眉壽」;獲贈圖說的人,恍然大悟,無不引用眉壽鼎的銘文入試卷,王同愈亦復如此。果然潘祖蔭已經交代十八房的房官,凡有引用眉壽鼎銘文的卷子,一律呈荐——取中與否,是主考之權;房考初閱,建議錄取,稱為「荐卷」。結果,許鶴巢坐失良機,而王同愈則撿了一個大便宜。
丁酉科場案所以鬧得如此之大,是因為適逢順治最拂逆抑鬱之時,為順治封為皇貴妃的董小宛,生了一個兒子,尚未命名,即封為「榮親王」,顯然就是將來的皇太子,那知此子福薄,十五年正月就夭折了。自此以後,案情就一步一步昇高了。
「大事化小」的唯一法門,就是避免株連;尤其是不能連累到殷汝璋。因此,經過周詳的考慮設計了一套只是周福清一時之誤的說法,在浙江巡撫崧駿呈奏本案發生經過及處置辦法的奏摺中,強調了如下幾點:

文宗震怒,肅順等危言聳聽,大獄將興,已可預見;但其間的關鍵人物為陳孚恩。此人籍隸江西新城,是個陰險無恥的小人,先以趨附道光朝的權相穆彰阿起家。其時朝中正人君子,首推情操絕俗的東閣大學士王鼎,鴉片戰爭既起,宣宗心無定見,忽戰忽和,措置乖方;最後聽信穆彰阿的主張,忍辱求和,而歸罪於以前所全力支持的林則徐。王鼎憤憤不平,力爭不得,自草遺疏,嚴劾穆彰阿誤國,然後閉戶自縊。這是所謂「死諫」,對穆彰阿是非常嚴重的打擊。
這天上午,柏葰照例,戴設有「頂戴」的大帽、穿著沒有「補字」的外褂,由監獄中提到藥市口,先朝北磕頭、名為「望闕謝恩」然後在官龐中,與他在等候訣別的親友見面;大家都是形容悽慘,但柏葰卻很鎮靜,他跟他的長子說:「皇上必有恩典!我回頭在夕照寺等候部文起解,你趕緊回家,把長途應用行李什物,收拾好了,送到夕照寺。」
葉九思不肯收禮,但是答應幫忙,關照吳泌寫一個「記號」來;所謂「記號」便是關節,當時員炳通過介紹人在布政司書辦李啟家中,商定了關節,用「共寶有」三字,嵌入第一場八股文的「破題」中。
趙光與肅順同為刑部尚書,奉旨監斬。當天在圓明園勤政殿宣旨已畢,肅順、趙光則在園稍留等候最後的消息;因為清朝沿明制、處決欽命要犯、宣了旨不算,要發了「駕帖」才算。駕帖猶之乎執行命令,皇帝如果最後一刻,改變心意、可扣住「駕帖」不發,作為赦免犯罪的表示。結果那天「駕帖」還是發了,不過不是由趙光帶來;照定制由京畿道御史賷到刑場。
案起於揚州一個鹽商的子弟吳泌,願意花八千兩銀子買一名舉人,找到一個名叫員炳的人設法。員炳是安徽巡撫葉九思的門生,便備了一份重禮去見葉九思,假託吳泌是他的表弟,求「老師栽培」。
道光三十年正月,宣宗駕崩,皇四子接任,是為文宗,年號咸豐。文宗久知穆彰阿之奸,這年十月予以罷斥,永不錄用。陳孚恩頓失奧援,且與怡親王載垣曾有衝突,不安於位,辭官歸里,奉旨在https://m.hetubook•com•com籍幫辦團練,雖因守城之功,獲賜花翎,但於咸豐七年到京後,並未再授官職;咸豐八年初、御史錢桂森保荐陳孚恩才識明敏、宜入值軍機,或辦理洋務;詔斥錢桂森朋比。由此可知文宗對陳孚恩的印象,仍舊很壞。
清朝的一切制度,皆沿襲明朝已有的規模,加以改良,尤以考試制度,更為周密完備。對於科場紀律之整飭,遠較明朝為注重;考官及士子舞弊,罪至大辟,乾隆以後,執法更嚴。因為非弊絕風清,真材不出;亦非弊絕風清,不能使寒士奮發向上,揚眉吐氣。考試的公平,人人機會平等,為政治上極重要的安定力量。中國歷代的變亂,其起因不外乎貪官污吏搞得民不聊生,農民不得不起而反抗;但如此種反抗出於知識份子的領導,亦即農民與知識分子結合的變亂,往往就會威脅到一個政權的生存。清朝的變亂,大致都是農民與邪教的結合,從無知識分子參預,故皆能危而復安;不能不歸功於考試制度的公平,及考官的不敢輕易以身試法。
除順天鄉試以外,各省主考,在鄉試之年的四月初起,按照途程遠近,陸續點放,點放先後,大致以恰能於試期前數日到達為準,順天鄉試則於八月初六日點放,命下之日,立即入闈,使得考官與士子之間,沒有時間來勾結舞弊。

江南覆試結果,最幸運的一個叫吳阿嗚;其時會試已過,特准參加殿試,亦就是未參加會試而取得了進士的資格。另外,有七十四人准仍作舉人,但已耽誤了本科的會試;有二十四人,雖仍准作舉人,但罰停會試二科,按會試的年分為辰戊、丑未,本年順治十五年為戊戌不算,下一科辛丑,再下一科甲辰,停科須至丁未年方得參加會試;至於文理不通,革去舉人者,亦有十四人之多。
這一下陳孚恩問不下去了,回去一問他的兒子刑部候補員外郎陳景彥確有其事;陳孚恩不能不奏請迴避,並自請嚴議,將伊子革職;奉上諭:「陳景彥著即革職,歸案辦理。陳孚恩並不知情,著改為交部議處。此案關涉陳景彥之處,陳孚恩著照例迴避,餘仍秉公會審,毋庸迴避全案。」這自然是肅順的曲意迴護。
不意柏葰以一品大員,乃辜恩藐法,至於如是!柏葰身任大學士,在內廷行走有年,曾任內務府大臣、軍機大臣、且係科甲出身,豈不知科場定例?竟以家人求請,輒即撤換試卷,若使靳祥尚在,加以夾訊,何難盡情吐露?既有成憲可循,朕即不為已甚。但就所供情節,詳加審核,甚雖可原,法雖寬宥,言念及此,不禁垂淚;柏葰著照王公大臣所擬,即行處斬,派肅順、趙光,前赴市曹監視行刑。
於是此案中的關鍵性角色,便由員炳轉到了陳天立身上。吳泌既肯出八千兩的鉅數,事情便很好辦了;入闈以後,陳天立向趙晉言明,臥中吳泌,送銀五百兩。房考那裡,他自己去料理。闈中錄取的程序。分層負責房考有推荐,即所謂「荐卷」之權;而主考則有取中之權。趙晉只等房考荐卷,寫一個「中」字,便可得銀五百兩,輕鬆之至,欣然同意。
第二種是在場外找槍手,這需要先勾通闈中的執事人員,題紙發下後,包一塊石子,丟出牆外;接應的人連夜找槍手起草,用同樣的方法,將草稿傳入闈中,送入號舍。這個槍手,當然沒有身份的限制。至於致送槍手酬勞,大致先送一筆定金;餘數寫一張借據,具名是「新科舉人」某某,下署發榜以後的年月日,如果不中,即非「新科舉人」,這張借據,自然無效。
「皇上原不肯下筆批駕帖、說了句『罪無可逭,情有可原。』肅六在旁逐接口:『雖是情有可原,究竟罪無可逭』。逼著皇上批了駕帖。」趙光說完後又痛哭。
一、周福清緝拿未獲,出而自首。
殷汝璋、周錫恩各有坐船;周福清交代陶阿順,先到周錫恩船上投帖,如果不見;再將預先備好的一封信投遞。
這就是說,用一萬銀子買六個舉人。這六個入闈者,「小兒用吉」很清楚,就是魯迅(周樹人)、周作人,以及周建人三兄弟的父親。「馬;官卷」者,表示此一姓馬的秀才(生員)是現職官員之子,自不難查獲姓名,此外就不知是甚麼人家的子弟了。我以為這票「買賣」,那五家各出正價兩千銀子,另付周福清居間的佣金,大概二至三成;而周福清則在「整批交易」中,將他的兒子周用吉夾帶在內,信手檢個便宜。
但各省舉人,雖已雲集京師,只以南闈的弊案,正在辦理,而御史上官鉉又奏請江南新榜舉人,照北闈成例,請皇帝欽定試期,親加覆試。這一來會試便無法按期舉行;因而禮部上奏,說「直省士子雲集,闈務不便欠稽,其江南新科舉人,懇停止會試。」批諭照准。江南新科舉人無辜者,遭受了池魚之殃。
不久,涉嫌的房考官涇縣知縣陳天立,在看管期間,突然自殺,案情由此逐漸明朗。原來張鵬翮雖蓄意想將此案由大化小,由小化無,但皇帝別有獲悉真相的特殊管道,即是責成江寧織造兼兩淮巡鹽御史曹寅秘密奏報。曹寅即曹雪芹的祖父,內務府的包衣出身;曹寅的母親為康熙皇帝的保母,關係密切而且曹寅能幹忠誠,深獲寵信;他受命私下偵察其事、密奏直達御前,所以皇帝對此案的內幕,甚至比主審的張鵬翮與赫壽還清楚。
及至一問程庭桂,問出一個絕大的意外,程庭桂說:「你知道不知道,令郎亦有條子交在我手裡?」
其時由於靳祥聞風潛逃,將無法從他身上去追究柏葰;於是陳孚恩辦案的方向,轉向程庭桂。那一大把條子,大部分是程庭桂次子程秀所經手,而程秀並未受賄,只是一班貴公子聽說他父親點了副考官,交條子請他轉遞;因此問心無愧的程庭桂,認為不會有甚麼大不了的事,對他的長子程炳采說:「你弟弟的脾氣不好,到堂以後,如果出言衝撞,就會出事;你代你弟弟去過一堂,陳公跟我交情很厚,決不要緊。」
咸豐八年順天鄉試,正主考為大學士柏葰,蒙古正藍旗人:副主考為戶部尚書朱鳳標,吏部侍郎程廷桂。發榜後,軍機大臣焦估瀛,為母稱壽,在湖廣會館,大宴賓客;席間,程廷桂談起,正主考柏葰有在闈中改換試卷情事。其時文宗所信任的是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端華及其弟肅順;此即後來「辛酉政變」為慈禧太后所誅的所謂「三凶」。在「三凶」中以肅順為尤受寵信,而肅順此人介乎邪正之間,愛才重士,而專與毫無作為,坐享厚祿的大老作對;聽得程廷桂的話,對柏葰頗多不滿,準備找機會發動攻擊。
更不幸的是,董小宛不僅痛子,而且順治已經跟他不同床,今後再無生育之望,後顧危危,生趣索然,以致抑鬱成病。順治跟她不同床,並非失寵,而是覺得「夫婦之誼,義同老友」,看她懷孕時仍舊強自掙扎,執行「代理皇后」——「攝中宮」的繁重任務,非常辛苦,所以決定分床。事實上寵信更甚,看她久病不癒,心裡煩得不得了,以致多殺了十七個人。
考試地點,名https://m•hetubook•com•com為「貢院」,各省皆有,規制大致相同,大門兩旁為鼓樓;大門之後為儀門、為龍門。龍門之後為甬道,中有高樓,名為「明遠樓」,樓凡三層,一登頂層,全闈皆在目中;甬道兩旁,即為士子應試的「號舍」,人各一間。
這一下,陶阿順當然被捕了,周福清一見事敗,趕緊逃回紹興。事雖出在江蘇,但主犯是紹興人,所以江蘇將陶阿順解送浙江審辦。其時科場風氣已遠非咸豐戊午以後那二、三十年可比;又以第二年為慈禧六十萬壽,自軍機處到地方大吏都不願掀起大獄來殺風景,所以對周福清這一案,有個共識,就是「大事化小」。
清朝的江蘇,督撫分治,兩江總督噶禮駐江寧;江蘇巡撫張伯行駐蘇州。噶禮是旗人,能幹而貪;張伯行河南人,家境很不錯,而又是講道學的人,辦事的才具有限,而且性情有些剛愎,但極廉,為康熙譽為「天下清官第一。」這樣兩個人在一起做官,不能和睦相處,是可想而知的。
在此以前,北闈的弊案已鬧得滿城風雨,這一科順天鄉試,共有十四名房考官,大理寺左右評事李振鄴、張我樸亦皆入選,李振鄴膽大妄為,經他的手而通關節者,達二十五人之多。這二十五人的卷子,不可能都分到他那一房,因而用房考專用的藍筆,開了一張名單,命他的書僮靈秀,到各房去搜覓,結果查出能中的只有五個人。事後,李振鄴忘了將名單索回,靈秀以示他的同事馮元。李振鄴待馮元刻薄寡恩,所以,馮元將這張名單密密搜藏,準備必要時作為挾制勒索之用。
李振鄴到堂後,坦承受賄不諱,又攀出張我樸及國子監博士蔡元曦等人。王永吉為了討好北派,蓄意要興大獄,將馮元喚了來,用好言騙出那張名單,不道所中的五人之中,第二名就是他的胞姪王樹德。於是王永吉上疏自劾;世祖批的是:「王樹德審明處分,不必先期陳知。」
這是丁酉科場案風波的第一波;第二波則為問罪判刑,而北闈輕,南闈重,此為「南北之爭」,北派占了上風之故。茲分述如下:
此奏到京,已在十二月十二日;第二年是慈禧太后六十萬壽,刑部題奏,有種種基於吉凶而來的限制,所以類此有關生死的大案,必須在年內辦結。刑部完全同意崧駿的法律見解:「請於斬罪上量減一等,擬杖一百、流三千里」、其餘各人包括陶阿順在內、因概不知情,「均無庸議。」
光緒二十年甲午,慈禧太后六十萬壽,例開恩科;前一年癸巳,舉行鄉試。浙江主考放的是殷汝璋、周錫恩。丁憂中的周福清,表示與周錫恩相熟,可以設法通關節,於是有五家人家相託,講定銀數後,周福清帶同「銀主」所派,用意在查證周福清是否與周錫恩相熟,真有打通關節一事的傭僕陶阿順,追蹤正副主考的坐船,到了蘇州。
中國自唐初開科取士以來,直至清末廢科舉,歷時一千兩百餘年的考試制度,構成了文官制度的骨幹;因此考試制之是否公平合理,科場風氣紀律之是否良好,影響於政治之是否清明,至深且鉅。
這個關節送給葉九思以後,他關照員炳去見涇縣知縣陳天立。向例鄉試房考官由本省督撫保荐舉人以上出身的知縣充任,陳天立即係葉九思所保荐;但葉九思要員炳去託陳天立,另有一個原因,陳是副主考趙晉的親戚。
此外馮元名單中人,以及在第一次審問口供中牽涉到的人,盡皆拿問。其中大部分已回家鄉,刑部行文各省督撫,逐一逮捕進京,同時世祖降旨,所有順天鄉試取中的舉人,加以覆試;日期是順治十五年正月十五,地點在太和門,由世祖親自命題,結果有八個人文理欠通,革去舉人,其餘皆准會試。
肅順此人非常跋扈,個性亦很偏激,不過,他沒有滿漢之見,唯材是視,很喜歡提拔年輕而有才氣的人;相反地對那些以科第起家,暮氣沉沉的大老,極其痛恨,認為國事都敗壞在這批盤踞高位,只重私利;不求進取,亦無力進取的老朽昏庸手裡,總想去之而後快。文淵閣大學士軍機大臣柏葰,就是他心目中想剷除的人。
做一回槍手,時價不一,大致可得三千到五千銀子;這三年的生活過得很優裕,但他必須有所犧牲,即是自己本可中舉而必須放棄,因為倘非秀才的身份,即無法報考入闈。在闈中槍手與雇主先互換試卷,槍手親筆所寫的履歷,自然是雇主的履歷;同樣的,雇主所寫的履歷,實為槍手的履歷。
上論是噶禮與張伯行並皆解成聽勘,仍交張鵬翮與赫壽審明具奏。總督,巡撫一起吃官司,是難得的奇聞,有人特為花了盤纏到揚州去看熱鬧,結果看到一齣精彩的鬧劇,噶禮與張伯行在揚州府衙門前,由互罵而互毆,兩人滿地打滾,畢竟張伯行年輕,占了上風。
其時陳孚恩當軍機章京,一向為穆彰阿倚重,這天看王鼎未曾入朝,心知有變,趕到王家,入門便聽得全家號哭之聲;而屍首尚未解下,因為凡大臣自縊,必先奏聞,派大員檢驗之後,方可解下。陳孚恩擅作主張,率領王家僕人,將王鼎的屍首解了下來,在衣袋中發現遺疏,劾穆彰阿而荐林則徐,於是陳孚恩對王鼎的兒子,翰林院編修王沆說:「皇上最近的脾氣很大,不願再聽到任何主戰的話。尊公的遺疏一上,恤典必不可得;老兄只怕亦將終身廢棄。如果你願意回老家了,不必說它;否則,此奏決不可上,另草遺疏,可得優恤。」
陳孚恩看到了這一點,等科場案發,在他便如當年王鼎死諫那樣,又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但要扳倒柏葰,非興大獄不可;欲興大獄,又必須從程庭桂身上下手,因為傳說程庭桂接了許多條子,能打聽出內幕,就不愁無波瀾可翻。
康熙以後,雍正、乾隆、嘉慶三期,科場案極少,查嗣庭任河西主考,曾興大獄,但屬於政治清算範圍,不歸於科場案。乾隆朝對此格外注意,真可說弊絕風清,得人亦最盛。但自和珅當國後,風氣漸壞;至道光朝則「遞條子」之風,幾乎公然無忌,於是而有咸豐八年的戊午科場案。
一九八八年九月
第三種便是主考「賣關節」。所謂「關節」,是約定幾個常用的字,分嵌在某一篇文章的某幾個地位;試卷雖然彌封,但主考仍知是某人所作。有些主考愛才,故意暗示題目範圍,說起來亦是關節,不過不「賣」而「送」而已。
這陶阿順是個蠢人,連名帖帶信,一起投到了殷汝璋船上;而且索取收條。殷汝璋的家人懂官場的規矩,考官出京到所派省分,一路上關防嚴密,不得接見賓客、交際應酬。如果收信出收條,便是「交通」的一項證據,自然不肯,因而吵了起來。
清朝的科場弊案,以順治十四年丁酉科場案,及咸豐八年戊午科場案,為最駭人聽聞。此兩案雖皆具有政治因素在內,但對端正科場風氣,確實是有重要的正面作用。尤其是戊午科場案,大學士柏葰畢命西市,更具嚇阻作用;同光得有短暫的中興,人材輩出,一個不可忽略的因素,即為戊午https://m•hetubook•com.com科場案所顯示的,至少在考試制度方面,法治的權威未墮,從而產生的激勵作用使然。
此案縱不能說是冤獄,但處置之嚴酷,實為罕見。尤其是不分已中未中,概置之於重典、有失其平。不過,科場風氣則由此而大為改善。此後約有三十餘年,科場幾近乎弊絕風情不能不說是嚴於執法之功。

張伯行做事很潑辣,出奏以後,以咨文致噶禮,暫停會審。噶禮當然要反擊,列舉七事,奏劾張伯行失職,並表示張伯行冤枉他貪污、「臣不欲求得生」,結下了不解之仇。
本日據載垣等奏,科場案內審明已革大員並已革職官等,定擬罪名一摺、科場為掄才大典、考試官及應試舉子,有交通囑託,賄買關節等弊,問實斬決,定例綦嚴,不得以曾否取中,分別已成未成。此案已革工部候補郎中程炳采,於伊父程庭桂入圍後,竟敢公然接收關節條子,交家人胡升轉遞場內,即係交通囑託關節,情罪重大豈能以已中未中,強為區別。程炳采著照該王大臣等所奏,即行處斬。已革二品頂戴左副都御史程庭桂,身任考官,於伊子轉通關節,並不舉發,是其有心蒙蔽、已可概見。雖所收條子未經中式、而交通已成,確有實據,即立予斬決、亦屬罪有應得,惟念伊子程炳采已身罹大辟,情殊可憫,若將伊再置重典、父子概予駢首,朕心實有不忍,程庭桂著加恩發往軍臺、效力贖罪。
那末周福清以何為生呢?京官光靠微薄的俸祿,是無法養家活口的,可想而知別有生財之道。原來江西金谿出紙,名為「清江紙」;這種紙的品質不高,適於印製蒙童所用的「三、百、千、千」以及「闈墨」等等價格較廉的印刷品。因此,京師的書舖分為兩類,一類是在琉璃廠,為達官朝士所光顧;另一類集中在前門外打磨廠,專賣前述的廉價印刷品,以批發為主。這些書舖的店東,大都是金谿人;他們還有一樣副業,便是作科場的「經紀人」,誰要想買個關節;謀個考差,他們都有門路可鑽。
原來柏葰意料中文宗一定會將他的死刑改為充軍新疆,照例在廣安門外夕照寺等候兵部的解差。那知話剛完,只見刑部尚書趙光,下了車一路痛哭而至,柏葰知道事情壞了。
於是陳孚恩主稿,以載垣的名義具奏:「程庭桂接收關節案。俟人證齊後再行審理。」又說:「此案情節甚多,非革職逮問,不能徹究。」於是柏葰、朱鳳標、程庭桂皆下獄。同時潛逃的靳祥,在潼關為陝西巡撫曾望顏拿獲,解京歸案,案未結而庾死獄中。
王鼎的原疏,為陳孚恩私下帶走,向穆彰阿表功,不十年當到兵部尚書;但王沆不能成父之志,為他的陳甘同鄉所鄙棄,請假回籍後,不復再出,鬱鬱以終。
鄉試舞弊的方法,大致分為三種:一種是雇人代考,俗稱「槍手」:槍手除了八股文|做得好以外,還要能揣摩風氣及主考的好惡。所謂風氣是文風,有時頹靡,有時剛健,隨世運而轉移;主考欣賞文章的口味,亦各不相同,有的喜歡華麗,有的喜歡簡樸,如能投其所好,高中的希望就會大增。
周福清因為做過金谿知縣,跟這班人很熟;也成了三百六十行以外的,另一行業的「經紀人」。
因此,崧駿認為自首既應「於本罪上減一等科斷」;而「中途求通關節,較之交通關節已成而未中者,情節似有區別」,意謂又應減等科斷。如此一減再減,周福清可無死罪。
張伯行看秀才鬧事,不能不管,一打聽下來,這一科南闈的監臨是藩司;但賣舉人的醜聞,噶禮亦脫不得干係。不過他在奏摺中並未指出噶禮的名字,只報告有此鬧事的情形而已。
不過,科場弊案,在會試中很少發現。因為會試取中,接下來是殿試;殿試只有一天,特派王公大臣監視,決無作弊的可能,如果殿試卷子文理荒謬,再調出會試卷子來一看,原形畢露,那時會有身家性命之禍。
清朝的科場案,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順治十四年丁酉,即是所謂「丁酉大獄」。
丁酉科場案,共有三闈出了問題:順天、江南、河南。順天闈通稱「北闈」;江南闈包括江蘇、安徽兩省,通稱「南闈」,是最大的兩闈。且從南闈談起。
自順治十四年丁酉以後,康熙五十年江南辛卯科場案,也鬧得很大。這一科鄉試,南闈的主考是副都御史左必蕃,廣東順經人;副主考編修趙晉,福建閩縣人。重陽日榜發,士論大譁,因為其中文理不通者,頗不乏人。
到第一場下來,由謄錄房「糊各易書」,分發各房後,陳天立便大事搜尋,尋到句容縣知縣王曰俞那一房,看破題中嵌了「共寶有」三字,便知是吳泌的卷子了。當下跟王曰俞說:這本卷子跟副主考趙晉有關,拜託他呈荐。當然也許了好處。吳泌便是經過這麼一番曲折,而成了新科舉人。
其時肅順跟京畿道御史都已到了,下令開刀;劊子手打個扦說:「送中堂升天。」一刀下去,即使了帳:不過腦袋在咽喉之處,一塊皮還連著頸項,這是劊子手「刀下留情」,因為這樣不致於身首異處,腦袋比較容易縫得起來。
由任克溥指名參劾,經審問屬實者,官員有李振鄴等五人;行賄的舉人二人,「俱著處斬、家產籍沒,父母兄弟妻子俱著流徙尚陽堡(在吉林省)。」此為前朝所未有的嚴厲懲罰。
及至事發會審,噶禮蓄意袒護,凡關鍵之處,均略而不審;張伯行則一概從嚴,在刑訊王曰俞時,迸出陳天立曾來查尋破題中有「共寶有」三字的卷子;陳天立知道事將敗露,畏罪自盡。
同案處斬的,尚有已革編修浦安,已革舉人羅鴻繹、已革主事李鶴齡。處決之地自明朝開始,即在宣武門大街與廣安門大街交叉的鬧區,地名「藥市口」;南面的胡同名為「北平截胡同」、口子上有一座官龐,是監斬官休息之處,如為犯官,亦在此處等候行刑。
號舍最後,東面各有一座「望樓」,供警戒之用。自望樓開始,為另一部分,是外簾官辦公之處。辦理鄉試的官員,分考官、闈官兩類,闈官即辦理行政工作的官員,又分外簾官、內簾官兩種;內簾官隨考官入內簾門;此門與外簾門相對,如有緊急事故,監臨(總攝闈場事務,例由巡撫充任)須與主考會商時,開內簾門,隔門相語。
鄉試的房官,定制在本省舉人以上出身的知縣充任。王曰俞、方名所荐的卷子,既有問題,便不無納賄的嫌疑。禮部議奏,先將吳泌、程光奎解京覆試,果然文理不通,再進一步嚴究。但康熙的批示,交由在江南出差的戶部尚書張鵬翮,會同西江總督、及江蘇、安徽兩省巡撫,在揚州地方「澈底詳察,嚴加審明是奏。左必蕃、趙晉但著解任,發往質審。」
這一吵驚動了船中的殷汝璋,查問究竟,家人將封面上並無受信人姓名的一封信送了上去;拆開一看,內有一張紙條,一張名片、黏在「憑票支銀一萬兩」的所謂「空票」上。名片自然是周福清的姓名;紙條上寫的是:「計開:馬;官卷、顧、陳、孫、章;又小兒用吉。均用『宸衷茂育』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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