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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對:柏楊訪談錄

作者: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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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輯 女權與人權——中國婦女的三千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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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與人權
——中國婦女的三千年路

世界上要使真理真正能成立,一定是相輔相成的,不可能走極端,一邊的意見一直推下去一定會出毛病。我想我們的社會就是有太多對於反面的忌諱,都是講正面的話,講到後來變成僵化腐朽,需要有人起來對那些已經僵化腐朽的、正面虛假的話,做一個反省,才能完成相反相成的作用,使正面的變成真正的正面,而不是假的正面。剛才柏老說的許多話都應該作如是觀,這是我的感想,也許柏老不同意,不同意正表示他是反面文章。

男人迫害婦女時期

柏楊說:在中國歷史上,婦女曾受到許多迫害,如今則是婦女覺醒了之後適應困難的時期。我們應該把建立女權,擴大到建立人權。僅僅爭取女權,很難得到,即使得到,必很有限。

女權是人權的一部份

事實上,婦女本身也沒能做到真正的醒悟,很多人覺得這樣已經很不錯了,在潛意識中,還有三從四德的存在。好像菟絲花、牽牛花、爬牆虎一樣,總要寄生在一個男人身上,才能存在。最近一個女孩子告訴我她們家鄉一句話:「不可小看女人,因為男人的前途是看得見的,女人的前途是不可預測的,一旦嫁給一個王子,她就是王妃;一旦嫁給一個有錢人,她就是富婆。」我承認這是一種社會現象,但這也是女權不能發達的原因之一,女人總是要攀附著男人,攀附著任何一件東西就表示自己不能獨立。攀附著男人,又希望男人來尊重你,這很困難。婦女必須在意識上要能自立,關於這種自立,若干年前,有過許多奇怪的論調,比方「女人不要下廚房」,還有些人家裡掛兩塊門牌,一個是「張先生」、一個是「王女士」。我相信真正的女權不在這方面,真正的女權是需要自己有充實的內容、獨立的思想、人格和能力。
這句話聽起來很功利,不過,假如我們是兄弟姊妹的話,我就建議你注意這一點。往往一個男人把女朋友千方百計地培植成一個電影明星或什麼的,最後她掉頭而去。女孩子對男孩子也是一樣,中國古代有很多這種例子,像刀鍘陳世美,妻子為他犧牲一切,讓他上京趕考,他當了狀元就不要妻子了。這能怪陳世美嗎?其實男人都是一樣。
⊙文載一九八一年四月份台北《婦女》雜誌。
《儒林外史》一開頭講的故事是,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她的未婚夫死了,她的父親就把這小女孩關在房子裡,把她活活餓死,小孩不懂事,一直叫餓,媽媽哭成一團,爸爸就是不讓她吃東西,因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感謝上帝,朱熹已經死了,不然的話,我們要把他捉住,教他餓死一下,看看哪個事大?一個人能看到一個婦女或他自己的女兒,輾轉在破床上,活活餓死而無動於衷,還認為那是應該的,真是禽獸行徑。
另外一位聖人朱熹的名言是:「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曾經有人問朱熹,假使一個寡婦非常貧苦,是不是可以再嫁?朱熹說:不可以藉口貧苦而再嫁,因為餓死是件小事,失節是件大事。

中華民國的建立使婦女地位提高

我們覺得,美國總統林肯解放黑奴,對奴隸來說,有人為你流血,發動戰爭,把你解放了,你至少該有感謝之情,事實不然,很多奴隸不但沒有感謝之情,反而痛恨林肯,覺得當奴隸很好,有人供應吃住,現在解放出來,什麼事情都要自己用大腦、體力,何必過這種生活呢?他們反而抱怨。同樣地,新形象的婦女一旦呈現在社會之後,有很多人不能適應。常聽許多太太小姐們說,還不如以前的媒妁之言好,現在戀愛很辛苦。當然這是抱怨,真正要她回到那個時代,她也不會同意。這說明婦女必須適應新的情況。

更可怕的迫害時期

婦女沒有真正醒悟

婦人打秋菊,打夠約二三十馬鞭子,然後又蓋了十欄杆,打得皮開肉綻,才放出來,又把她臉和腮頰都用尖指甲掐得稀爛。

台灣省立高雄師範學院曾昭旭教授也曾在場發表意見:

⊙台北《婦女》雜誌讀者午餐會講辭。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女孩子可以受教育了,不論男女,如果不受教育,就沒有做事的能力,受了教育就可以勝任職業工作。婦女能受教育,有繼承權,又不纏足,這已經到了一個新的天地,也就是在座各位太太小姐一生下來就有的環境。過去婦女所受的悲慘命運,你們不會瞭解,也不會有什麼難過。我上個月在吉隆坡演講時,談到往日大陸的貧苦歲月,和我在河西走廊、太行山,所受的種種痛苦,吃糠、挨餓,我講得很痛心的時候,底下有人在笑,我很不愉快,我說:「你們為什麼對這麼嚴肅的問題會笑呢!」結果一位聽眾站起來向我道歉說,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太幸福了。過去婦女所受到的種種迫害,你們不知道,講給各位聽,大家不過聽聽罷了,因為各位太幸福了,一生下來就是這麼一個比從前完美的和*圖*書時代。
另外一個故事是從書上看來的:有一個人生了孩子,鄰居向他道賀說:「你生了個兒子,恭喜,恭喜!」他說:「不是兒子,是女兒。」鄰居很不好意思地說:「也罷!」這時正好街上來了頂轎子,由四個男子抬著一位官太太,主人說:「你看,四個恭喜,抬了一個也罷。」從前人生下女孩,放在瓦片上,叫「弄瓦之喜」,生了男孩子,放在玉上,叫「弄璋之喜」。由這些例子可以看出女人的地位非常卑賤,即使是四個「恭喜」抬了一個「也罷」,那個「也罷」之所以能坐在轎子上,也不是因為她本身的能力,而是因為另外有個「恭喜」,如果另外那個「恭喜」不是官的話,她也坐不成轎子。
因叫她(秋菊)到跟前,跟春梅拿過燈來,教她瞧得我這鞋上的齷齪,我才做的,恁奴心愛的鞋兒,就教你奴才糟蹋了我的。哄得她低頭瞧,提著鞋拽巴,兜臉就是幾鞋底子,打得秋菊嘴唇都破了,只顧搵著搽血。那秋菊走開一邊,婦人(潘金蓮)罵道:「好賊奴,你走了。」叫春梅:「與我過跪著,取馬鞭來,把她身上衣服與我扯了,好好教我打三十馬鞭子便罷,但扭一扭兒,我打亂了不算。」春梅於是扯了秋菊衣裳,婦人教春梅把她手扯住,雨點般鞭子掄起來,打得這丫頭殺豬也似的叫。
從什麼時候開始,婦女的地位這樣低落?從什麼時候開始,女人比較不值錢,男人比較值錢呢?就我們所知,這種現象,至少有五千多年之久。我們可以把這個過程,分成若干時期。人類在初民的社會中,男女是一樣的,在初民部落中,不是個別的婚姻,也不是家庭的婚姻,而是部族的婚姻。我這個部族的女孩子,整體嫁給你那個部族所有的男孩子,我部族全體男孩子,同樣娶其他部族所有女孩子,在這種情況之下,女人和男人應該是地位平等的。
在這個期間有兩件事情開始流行,對女人造成最大的傷害,深入骨髓。第一個是古時已有,現在更盛的納妾制度,使很多女人有同一個丈夫。古代部落戰爭,殺傷厲害,部落中的男人大量減少時,女人們能得到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的丈夫,比一點也得不到要好些。在部落時代或部落戰爭中,這件事並不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旦成為一種迫害的理論的根據,婦女就受到很大的羞辱。
第三個最重要的突破是繼承權,國民政府頒佈的法令中規定,女孩子可以繼承財產,這是破天荒的一件大事。五千年傳統文化中,女人不算人,沒有繼承權,武照當女皇帝時,最大的一個困擾,就是沒有女兒繼承王位的理論根據。許多皇帝有女兒,沒有兒子,往往發生宮廷政變,殺人千萬,血流成河。古時女人不但在政治上不能繼位,在財產上也不能繼承。但是中華民國的成立,使女孩子有了繼承權。甚至很多已經出嫁了的女兒一聽說有繼承權,都回來爭遺產,傷了一向和睦的手足之情。
新的婦女遭遇到的壓力很多,在觀念上、意識形態上,婦女認為現在已經是新的女性,應該跟男人完全一樣,可是,卻逐漸發現並不一樣,男人還是在很多地方佔強有力的優勢,婦女因而感到困擾、困惑、痛苦,甚至於起來進一步地反抗。所以現在有許多新女性,提出對婦女地位和角色的再檢討。我認為一個新的女性比一個舊的女性,在某一點說來,困難和痛苦都要加倍。從前的婦女只要煮飯、帶孩子,沒有別的事情。現在的婦女要上班、上學,回家之後還要煮飯、帶孩子,多了一倍的工作,這就是一種困擾。明明學識、地位、薪水都和丈夫一樣,甚至還高些,可是回到家裡,他是老太爺,你要伺候他,你一定會有很多懊喪。不過我以為,這是一個適應期間,五千年的社會積壓下來的許多殘餘意識,還沒有完全消除,男人們總認為自己是一家之主。抗戰時,一位朋友帶著太太、兩個孩子,和很多行李逃難,到了某一個地方,安定下來,很高興,拍拍胸脯說:「總算把他們都安頓好了!」這種感慨和表情都非常正常,但是也有一種顯示,顯示孩子和太太都是他的零件。男人們多少都有這種想法。記得剛來台灣時,我在一所學校教書,一個同事每天中午由太太送便當到學校,有一天太太送得遲了,我們都在吃,他一個人沒得吃,飢火中燒,這時太太來了,他站起來照著太太的臉上左右開弓,打了兩個響亮的耳光,他太太站在一邊,好像心安理得地挨打,我們都跳起來,說怎麼可以隨便打人,大家起哄要揍他,他驚訝的程度遠超過我們的,他說:「我打我太太,你們這是幹什麼,瘋啦!」這就是觀念問題,他認為太太送飯遲了應該打,他的太太也認為挨打是應該的,而我們卻覺得不應該打人。
女人到了這般田地,還不算最悲哀的時代,到了十一世紀宋王朝中葉,理學興起,對女人的迫害,更加嚴厲。紀元前十二世紀男人就有經典規定女人沒有地位;到了十一世紀,理學開始,御用聖人出面。御用聖人一出面,事情就不好辦了,因為聖人御用跟老虎屁股一樣www•hetubook.com•com,是不可以碰的。理學大師的程頤,曾發出「男人可以休妻,女人不可以離婚」的指示,這絕對不是平等的標準。我們看朱買臣休妻「馬前潑水」的故事,他的太太想和他離婚,但是太太不能這樣要求,只能要求他把她「休」掉,她不能與丈夫站在平等的地位,即使她不要丈夫,也得在形式上表示丈夫不要她。也就是男人可以離婚,女人不能離婚。妻子死了好像牆上的泥皮掉下來,隨時可以補上去;丈夫死了卻是失去了「天」,不可以再嫁。這是御用聖人講的,沒有人敢反抗。
許多人讚揚我們母親、祖母,或祖先時代的女權運動,卻不贊成今天的女權運動。事實上每一個時代都有新的問題產生,需要去面對和克服。婦女節的前夕,本刊邀請了作家柏楊在讀者午會上,就「女權與人權」,發表演講,他從歷史的觀點,對中國婦女地位的演進,和今日的處境,作了精闢的分析。
這種情形延續到十九世紀末葉鴉片戰爭以後。關於鴉片戰爭,許多人把它當成國恥,我想,在某一點說來,它是國家的恥辱。堂堂天朝被洋鬼子打得頭破血流。但是從另外一個觀點來看,鴉片戰爭帶給我們中國的,卻是劃時代的棒喝。我們不能想像,假定鴉片戰爭早一百年發生,中國早一百年受到西洋文明的衝擊,我們的國家會進步到什麼程度?我們也不能想像,到現在還沒有發生鴉片戰爭,又會怎樣?各位也許不會坐在這裡,都在家纏足去了。鴉片戰爭給中國帶來許多東西,西方文化像一把利刀,橫著從西方移植到中國,中國人對這個文化最初是驚訝、反抗、瞧不起,最後發現這玩意兒可真是很厲害,於是大部份都接受了,其中有一項,就是開始知道應該尊重婦女的權利。中國婦女們第一次大開眼界,發現世界上竟然還有這麼一個天地,女人可以跟男人站在同等的地位。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短短不到三十年時間,是實際轉變時期,婦女噩夢初醒,雖然這個覺醒腳步非常慢,甚至到現在還沒有完全覺醒,但是從那時開始,婦女是真正進入覺醒的管道。通常一個大的轉變和震撼發生,除了本身努力以外,還需要有外力,西洋文化就是一個很大的外力。
問:家庭主婦把一生的歲月都貢獻給家庭,可能與社會脫節,丈夫和孩子有時又並不盡如期望,常有一種失落感,應該怎樣平衡。
於是,婦女界中出來一個人——有名的班昭,她寫了一篇文章〈女誡〉。這篇文章只有一千六百字,可是已經夠了,她站在婦女的立場,不是呼籲婦女覺醒,而是呼籲婦女肯定自己是男人奴隸的地位。在這一千六百字裡,她特別強調婦女最重要的事情是應該自卑,承認女人是天生被男人欺負、虐待的,假定你不知道這一點,或反對這一點,你就是叛徒。其次,她說:婦女天生是弱者,沒有力量和男人抗衡,假定要和男人抗衡,就是狂妄,就是毀滅。在文章的第二部份,她告訴女人怎樣侍奉男人,怎樣取悅丈夫。最後她提出「婦德」「婦容」「婦言」「婦工」的最高品德,婦德主要是如何捆綁自己,婦言是不可說冒犯男人的話,婦容是如何取悅丈夫,使丈夫看到非常歡喜,婦工是要牛馬般的幹活兒,或做針線,或下田。這時期可說是女人迫害女人的時期,使女人肩膀上的枷鎖更為沉重。

這個時期長達八百多年之久,到了一世紀九〇年代,開始出現更特別的現象。個人或群體,受到迫害,多少會產生一種反抗的自覺意識,被迫害的人有了這種意識的話,對掌權的人,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有一部影片,可能是《賓漢》,片中一個奴隸對某個問題發問,判斷很正確,他的主人馬上把他綁起來要殺他,別人問為什麼,他的主人說:「有思考的奴隸是危險的。」奴隸必須安於命運,如果不安於命運,就會想到為什麼要受這麼多苦。這是一個火花、一粒種子,會給既得利益份子,帶來很大傷害。同樣地,婦女受到這樣大而長久的迫害,婦女本身會有自覺,假定婦女自覺的話,不但對男人是一種威脅,對婦女本身也是一種震盪,尤其是在一、二世紀的時候,那時皇宮中,皇帝有上萬個妻子,包括皇后、小老婆群、宮女。這麼多妻子,每個人看一眼都會把皇帝累死,更別說談情說愛了。可是站在男人的立場,卻是多多益善。當時宮中的婦女所想到的,全是怎樣取悅皇帝,沒有人想到自己不應該處於這個不合理的環境。男人要想統治這個社會,必須要婦女自動自發地感覺到自己是被統治者,而且以被統治、被玩弄為榮,這樣,男人的權力才能穩固。
答:我想我剛才沒有講清楚,女權、人權與政府沒有關係,那只是人性的尊嚴。我剛才舉的例子可能有點混淆,我只是說中國的人權不發達,不大受重視,中國有一句話是「人命關天」,只要出了人命就是天般的大事,但這要看是出了什麼人命?誰害了人的命?小民的人命可能就不及王孫和*圖*書公子或有錢人的人命值錢。兇手如果是王孫公子、有錢人,和兇手是小民也不一樣。西洋有句話說,做壞事是需要有資格的。我講的人權問題,不一定是政治問題,例如女人的選舉權、罷免權、離婚權、職業權、繼承權,可以說是政治問題,也可以說不是政治問題,我想我們應該把政治兩個字拋開,壓力就比較輕一點。
問:您提到女權和人權,是否要女人爭取到女權後,再爭取政權?
我想提醒各位幾句,聽柏楊先生的話要會聽,如果不會聽的話,恐怕不會得到益處。原來柏楊先生說的話都是反面文章,雖然柏老教大家不要太愛兒女,並不是表示柏老是個沒有愛心的人,事實上他的同情心非常深厚。但是為什麼要說一些反面的話呢?就是因為如果世界上只有正面的話,沒有反面的話,正面的話就會過份,產生流弊,變得僵化,因此需要有點反面的話來反省一下,這個反面的話,並不是跟正面的話相反的,剛剛柏老很慶幸聖人朱熹已經死掉了,這是反面的話,如果你能瞭解這跟朱熹正面的那些並不矛盾的話,那你就是會聽了。

女人迫害女人時期

答:我想男人不會害怕的,女人不愛男人愛什麼呢?一個男人應該以自己的妻子能幹是一種榮耀,而不是一種威脅,除非是妻子瞧他不起。至少我覺得妻子的榮耀就是我的榮耀,就好像妻子把丈夫的榮耀當做自己的榮耀一樣。我認為:沒有自信的男人在對妻子的栽培上,不可以超過他所能控制的範圍。沒有自信的女人在對男人的栽培上,也不要超過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範圍。
最近一位從美國回來的女孩子說,她十幾年沒回來,回來後發現一種現象很奇怪,跟女同學聚會時,每個人都談丈夫和孩子,從來沒有人談到自己。女人已經不存在了,消失在丈夫、孩子的影子裡了。你自己這樣不自尊、沒有自我,先把自己拋棄了,怎麼能怪社會和男人拋棄你?這需要自己的覺悟和努力。一個人想要別人愛你,首先要使自己可愛,自己不可愛,教別人愛你,怎麼可能?你要社會不拋棄你,首先要自己不拋棄自己,要多看書、多接觸、多吸收、多思考,不能讓自己被家庭埋葬。
我有個朋友在慕尼黑做事,家對面住了一對德國年輕夫婦,每星期天早上,這對年輕夫婦都要出門去看父母,一面等車,一面唉聲嘆氣。他問他們:「既然不喜歡去,何必要去?」他們說:「不去不行,因為父母的遺囑上規定如此。」做父母的很可憐,明知道子女的愛是購買來的,還是要購買。這件事給我們很多啟示,各位還年輕,要知道,將來兒女孝順不孝順,看你定的標準而定。
從十一世紀到十九世紀末葉,漫長的九百年,是中國婦女更悲慘的時期,可稱為更可怕的迫害時期。從男人的迫害,女人自己的迫害,到御用聖人的迫害、政府法令的迫害,在十九世紀以前,女人可以說是一種最可憐的動物,最絕望時期,隨時隨地被人虐待、玩弄、羞辱、殺戮。
問:許多人都鼓勵婦女獨立自覺,而當婦女真正獨立了,男人的感覺是如何呢?會不會覺得惶恐,怕女人不再愛男人了,或自己的既得利益被瓜分了?
我們的女權現在遇到這麼多困擾,需要婦女自己努力,靠男人是沒有希望的,假定自己認為已經夠好了,就無法再往前進一步。婦女們現在所遇到困擾僅僅是過渡期間每一個人都會遇到的困擾,不足為奇,也不必抱怨。權是要爭取來的,不會由天上掉下來。我們也應該把建立女權擴大到整個人權,如果人權建立起來,男女所得到的實惠完全相同。單講女權,即使得到,也很有限,正如一個人的肌肉不可能某一點特別發達。
在這種情況下,新的女性誕生,這個新的女性的意義就是剛才說的,在納妾制度取消下的社會中,不纏足,有財產繼承權,有選舉、當選的政治權利,可以受教育和就業。然而,大家對現在得到的這些。卻不珍視。在我這樣年齡的人看來,各位三生有幸、祖上有德。然而每一個時代都有每一個時代的問題,常常有很多的政治家、革命家,希望能發明一種思想或制度,把人類所有的困難,一次解決,這種想法我們非常佩服,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人類的問題總是不斷地在產生,到了一個新的時間、環境,會有新的問題。好比現在空氣污染問題,各位已習慣於它的存在,可是我這一代的人,覺得這真是怪事,空氣還會污染嗎?它竟然真的污染了。新的女性產生後,所面臨的是新的問題,雖然不再是傳統的屈辱地侍奉男人的問題。但確是面臨很多的壓力。這個時期,是婦女覺醒之後適應困難的時期。
要談到這些,這已不是女權問題,基本上是人權問題。因為不僅是女人受迫害,男人也受迫害。女人受迫害也不限於男人對女人的迫害,女人對女人的迫害有時還超過男人。我今早抄了一段《金瓶梅》中女人迫害女人的慘事,大家都認為潘金蓮的反https://m.hetubook.com.com抗性很強,武大郎不漂亮,不想要他,他不肯離婚,就毒死他。我覺得這很了不起,因為中國人挫折感特別強,中國男人假定被一個女人甩掉,那自尊心簡直破碎得無法收拾。武大郎應該答應潘金蓮離婚,如果不答應,這種男人就應該把他毒死。但是,許多人認為潘金蓮具有叛逆性,為了爭取婚姻自由、愛情美滿,勇敢地嫁給西門慶。我覺得潘金蓮不是這麼一個人,現在,唸一段潘金蓮怎麼打她的丫頭的文字,給大家聽:
除了戰爭這個原因之外,第二個原因就是生兒育女,世界上所有的動物,以人類最為脆弱,因為人類的幼年期間最長。一隻羊、一隻狗生下來,很快就能自立,只要母親將他身上的血跡舔去。風一吹,他的骨骼就開始硬朗,就可以站起來,自己跑去吃奶。只有人類的幼年期太久、太弱,凡是有兒女的人都看過自己懷抱中的小孩,簡直隨時隨地都可以被毀滅。因為分工的關係,這生兒育女的工作就由婦女來負責,女人因此就進到家庭,男人就走到野外。
我們正處於一個矛盾衝突的時代,應做的是:每個人都要有「打人是不可以的」的觀念,送飯遲了固然不對,打人同樣不對;使丈夫認識與太太是平等的,兩人不過分工而已,在意識上不可以認為自己有權隨便打人,有權把太太不當人。我們必須發動社會輿論制裁的功用,不允許發生這種暴力現象。在這種困惑的時期,包括事業與家庭上的衝突,愛情與婚姻上的衝突,以至上一代與下一代的衝突,新女性的煩惱,與日俱增,這主要是由於男人仍殘留有沙文主義意識形態,總是覺得沒有機會則已,一有機會,還是要騎到女人頭上。

男女分工

演講後,讀者們提出一些問題與柏楊先生討論:

以下是演講的全文——
《婦女》雜誌給我的題目是「女權與人權」,現在就這個題目說說我的意見,請大家指教。我記得兩個故事,我小的時候,故鄉兵荒馬亂,家中常常只有我和嫂嫂、嬸娘,和其他小孩子,這時外面若有人敲門問:「家裡有沒有人啊?」我的嫂嫂或嬸娘就會回答:「沒有人,請改天再來!」當時我心裡想,難道嫂嫂、嬸娘,和小孩子們不是人嗎?但我知道她們實質上的意思是說:「家裡沒有男人,只有女人」。女人不是人,所以沒有開門跟你打交道的權利和義務。
國民政府也明令規定不准婦女纏足,現在各位一定和我一樣,永遠不瞭解為什麼女孩子要把腳纏起來。在我少年時代,比我稍大的婦女,像我的姊姊、姑母、阿姨等,全都是纏足的。我有一位堂兄,是高級師範畢業,在我們那一帶是位紳士,他娶親唯一的條件就是要新娘子天足,結果在附近幾個縣都找不到一個天足的女孩子。我小的時候,縣政府派很多女學生擔任「放足委員」,到各縣去宣傳不能再給女孩子纏足啦,已經纏足的要放開,結果被鄉裡的人打出來,這些鄉人有道德上的根據,有聖人的支持,做母親的會說:「如果我不給女兒纏足的話,我對不起我的女兒和我的良心。」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了不平等,只知道它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戰爭,上帝賦予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之處,是體力上的差別。我們常聽到丈夫打太太的事,很少聽到太太打丈夫。當然也有,去年報載,高雄有一個太太當街把她丈夫打得痛哭流涕,不過這是少數。有人說,太太比較好心腸,不想打丈夫,恐怕不見得,有時候太太把丈夫恨得會在碗裡下毒藥,但是她沒有打他,因為打不過他,這是體力的不同。男人因為體力比女人強壯,所以不得不扮演一種殘忍、凶暴的角色,那就是作戰。是不是女人比男人心地要慈愛祥和一點,我們不知道,不過我們知道在戰場上需要殘忍凶暴,許多女人看見血就會發抖,這種人在戰場上只有替她的國家帶來災難。因為男人要作戰,要防衛野獸、天災,所以男人擔當了另外一種職務——家庭以外的職務,使女人可以安心地生活在洞穴、樹上、房屋之中。
年紀大的人總覺得孩子不孝,在埃及金字塔裡就發現責備兒女不孝的紀錄,幾千年來,包括我們自己、我們的父母、祖父母在內,都是不孝的子孫。我願有一點離經叛道的建議,對兒女的愛心是不是可以用理性來稍稍節制?固然很多人說愛兒女不希望兒女報答,話所以這麼說,那是沒有遇到節骨眼上,人只要有付出,總希望回報,至少希望兒女對你笑一笑,從遠處回來時給你抱一抱。你付出的愈多,潛意識裡希望他回報的也愈高,一旦達不到你希望的水準,你就會非常傷心。現在工商業社會,每個家庭都必然崩離,兒女離開父母,就像沒有兒女一樣。假定你不能認識這個傾向,不訓練自己適應這種情況,不肯在這方面努力,就要付出代價,悲悲慘慘地過老年的日子。假如你能夠覺得人生就是如此,內心覺悟對兒女到此為止,你才會有快樂的老年。
答:男女平等應該求實質上的平等,而不是形式的平等,男女生理結構不一樣,生兒和_圖_書育女一定是婦女來從事,婦女不能說我只管生,不管養。男人不能餵奶,除非餵牛奶。孩子需要人來撫養,以母親最適合。家庭主婦待在家裡,如果不想與社會脫節的話,必須設法使它不脫節,必須付出代價,那就是,不斷地求知。有些女人結婚三年後,就變得面目可憎,既不看報,又不看書,以前的氣質完全沒有了。婦女自己脫節了,怎麼能怪社會不要你呢?你不要脫節,必須不斷地充實自己,這是其他人幫不上忙的。
婦權運動的第五個時期,應該是從二十世紀初,一直到現在,也許還要再延後若干年。中華民國的成立,使婦女的地位實質上向前躍進,尤其是一九二七年以後,國民政府成立,頒佈了很多法律,婦女地位有很大的突破,例如取消納妾制度。我們常譏笑美國人離婚快,認為美國人容易離婚,中國人不容易離婚,其實都一樣,美國沒有納妾制度,必須離婚,不離婚就會鬧出人命,中國因為有納妾制度,可以妥協。美國社會,國下面,就是家,他們重視家庭,遠超過中國人萬倍,所以不允許兩妻並存。中國人對家並不重視,很多人下班以後雲遊四方,東竄竄、西竄竄,就是不回家。因為中國社會比較複雜,人際關係也比較複雜。外國人下班必須回家,固然也有人去酒吧,但是少數。
我覺得我非常瞭解柏楊先生的話,雖然我跟柏楊先生不是很熟,可是我跟他的夫人張香華女士很熟,因為柏楊夫人的緣故,才認識柏楊先生,見過幾次面,印象非常深刻,我覺得他說的話我非常瞭解,我希望大家聽他的話一定要會聽,不然的話,就會聽錯了。
發生在這個時期的第二件事是婦女纏足,我實在不瞭解中國為什麼會出現纏足文化,為什麼中國女人甘願把自己弄成殘廢?為什麼中國男人要歌頌三寸金蓮?這兩件事發生後,使婦女的悲慘地位,更加確定。而使婦女悲慘的地位更加確定的主要力量,是婦女迫害婦女,而不僅是男人迫害婦女。一個現象一旦到了內部發生問題的時候,這才是真正的問題,婦女自己甘心情願地作馬牛,受人管轄,就造成了嚴重場面。各位都很羨慕的神仙眷屬是《浮生六記》中的沈三白和芸娘,他們夫婦間非常美滿。但不知道你注意到沒有,芸娘第一件考慮的事竟然是為丈夫娶個小老婆,假定芸娘不考慮這件事、不允許這種事的話,恐怕婚姻就不見得那麼幸福了。一個女人一旦甘願放棄自己的權利,那是男人最歡迎的,因為不需要男人來壓迫,她自己已經變成很理想的奴隸了。

新的女性誕生

看了這一段,我有一個感想,這是女權問題嗎?《紅樓夢》裡我們最崇拜的晴雯,多麼美,為了賈寶玉,半夜不睡覺,給他織補衣服,非常可愛,那是因為賈寶玉是她的主人。她對下人,對丫頭,卻是另一副嘴臉,一言不合,劈臉就打過去,而且堅持她們跪在瓦片上問口供,惡毒得可怕。這不單單是女權問題,而是人權問題。我想與其單獨的提出女權,為什麼我們不考慮這是整個人權?女權是人權的一部份,婦女是人、男人是人、兒童也是人;大官是人、囚犯也是人;大商是人、窮人也是人,每個人都有人性的尊嚴,不但不可以迫害婦女,也不可以迫害兒童,也不可以迫害男人。所以女權不可能單獨存在,中國自從立國以來,王朝不斷地更換,每一個王朝的更換,都殺人千萬、血流成河,結果一個新的政權成立,在經過若干年之後,又是殺人千萬、血流成河,不斷地惡性循環。為什麼我們中國人不能像英國人一樣,建立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為什麼我們打來打去,不能建立議會政治?為什麼我們的婦女受到這樣的迫害,遲遲不醒?因為我們中國文化中缺少人權思想,所以婦女不過是大迫害中的一部份而已,即使把女權提高得和男權一樣,沒有人權同樣會受到迫害。中國人始終沒有能力成立議會制度,所以打來打去,也一直在帝王將相的圈圈裡轉。儒家思想中唯一的希望是聖君賢相,問題是,如果君不聖、相不賢的話,人民一點辦法也沒有。西洋國家有議會制度,君不聖也無法發揮獸|性;有議會牽制,相不賢就請他走路。比較起來,西洋社會的人權比較受到保障,我們比較缺乏。

按說這個分工應該是很好的,是一種合作,但這是一種在不平等條件之下的合作,男人仗著自己強大的體力,組織了一個社會。有社會就有政府,有政府就有法律,有法律就有男尊女卑的理論。這種理論至少在紀元前十二世紀、周王朝的初年,已經確立:中國最古老的書籍之一的《禮記》,就規定女人有三從,在家應該聽父親的話——沒有說應該聽母親的話;結婚後應該聽丈夫的話;尤其可哀的是,丈夫死了,要聽兒子的話。這種觀念早就有了,不知道已在社會上行了多少年,不過一直到紀元前十二世紀的時候,才凝結出一個體系,作為男尊女卑的理論基礎。假定我們說中國婦女的命運,至遲從紀元前十二世紀就開始倒楣的話,也並不能說是大錯。所以紀元前十二世紀開始,可說是男人迫害女人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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