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仲恭斷腸集序訂補
朱淑真詩集序的缺謬
但自元明以來,諸家文集筆記所載朱淑真的事迹,有個奇異的現象,卽是那些片段的記載中,雖提及魏仲恭的序,但所記內容,與現存序文大有出入,甚成完全不見於今序。那些零散的資料,如下文所述,大都涉及朱淑真的婚事。隱約之中,吐露朱淑真嫁市井民家後,曾因夫死而改嫁。
舊說悠謬,其證有三:其父旣曰宦遊,又嘗留意清玩,〈東園〉諸作,可想見其家世,何至下嫁庸夫,一證也。市井民妻,何得有「從宦東西」之事,二證也。魏、謝大家,豈友駔婦,三證也。
魏仲恭的〈斷腸集序〉,是硏究朱淑真生平與作品的重要文獻。但現存的序文,被題爲〈朱淑真詩集序〉;由於後人的改動,文中很多地方,已經失去原來面目。今先根據元刊本〈新註朱淑真斷腸詩集〉,把這篇序文抄錄於下:
又同書卷三九〈才媛.朱淑真〉條說:
嘗聞摛辭麗句,固非女子之事;間有天資秀發,性靈鍾慧,出言吐句,有奇男子之所不如,雖欲掩其名,不可得耳。如蜀之花蕊夫人,近時之李易安,尤顯著名者,各有宮詞樂府行乎世。然所謂膾炙者,可一二數,豈能皆佳也。比往武林,見旅邸中好事者,往往傳誦朱淑真詞,每竊聽之,清新婉麗,蓄思含情,能道人意中事,豈泛泛者所能及,未嘗不一唱而三歎也。蚤歲。不幸父母失審,不能擇伉儷,乃嫁爲市井民家妻。一生抑鬱不得志,故詩中多有憂愁怨恨之語。每臨風對月,觸目傷懷,皆寓於詩,以寫其胸中不平之氣。竟無知音,悒悒抱恨而終。自古佳人多命薄,豈止顔色如花命如葉耶?觀其詩,想其人,風韻如此,乃下配一庸夫,固負此生矣!其死也,不能葬骨於地下,如青塚之可弔,幷其詩爲其父母一火焚之。今所傳者,百不一存,是重不幸也。嗚呼!寃哉!予是以歎息之不足,援筆而書之,聊以慰其芳魂於九泉寂寞之濱,未爲不遇也。如其敍述始末,自有臨安王唐佐爲之傳,姑書其大槪爲別引云。乃名其詩爲〈斷腸集〉,後有好事君子,當知予言之不妄也。 淳熙壬寅二月望日醉□居士宛陵魏仲恭端禮書。
從全篇的思想內容看,也可看出「父母失審」的原因很可能爲後人所刪除。而下文「抑鬱不得志」、「憂愁怨恨」、「胸中不平之氣」等詞句,正是與「父母失審」、一段相照應,設若僅祇泛泛的「失審」二字,沒有具體敍明原委,似乎缺乏產生這些文詞的條件和根據。而且如果父母對於兒女的擇偶,,不是犯了重大過錯,像孟子所說的「親之過大者」,魏氏也不會使用這些令道學家側目的字眼,而魏氏顯然站在儒家的立場,來處理這些事件,他說女詩人以詩來消除「胸中不平之氣」,便是依據,「止怒莫若詩」的觀點來立說的。這些奇特的事象,顯然由於後人刪去「父母失審」的原因而引起。明朝的人已看出這個罅隙,便把這句改爲「早失父母」,企圖消滅這條刪削而遺下的痕迹,從根本上杜絕人們的疑謗。清朝的官修書籍,也引用這條改文,可見不是偶然的事情。www.hetubook.com.com
第二點值得提出討論的是:「蚤歲」之下,「不幸父母失審,不能擇伉儷」一句,從句意看,當是承上文而來。因爲旣說「父母失審」,必有失於審諦的原因。但這句所說的,祇是一個事實的結果,至於形成這個事實的原因,並沒有說出來。而「不幸」一詞,又分明是上文已陳述那件事情,所以這裏接著說另一件意義相反的事情。可見原序在「蚤歲」與「不幸」之間,還應有一個陳述原因的分句,說明何種事情引發起這「不幸」的事情。
按葉適〈水心文集〉卷一三,載有〈宋故宣敎郞通判平江府姚君墓誌銘〉,記姚君「淳熙十年十一月十三日,終於蘇州官舍」。如是姚君去世時,上距魏仲恭作序一年又八閱月。可知魏氏此時已不在通判任內,而魏氏作序時的情形,於此不難想見。他在序中所說「比往武林」云云,可能指的他通判平江任滿,受代歸闕的情況,原序就是他抵臨安後,在客館中所作。和圖書
況周頤在引用材料上,有很大的偏差,朱淑真詩集中,有不少自述嫁市井民家實況的作品,況氏不應視若無睹。不過,我們若就他所擧的那些作品加以考査,卻也有些近於事實。其中贈外之作〈送人赴試〉,及寫「從宦東西」的〈春日書懷〉等詩,都載在後集,爲晚出的作品,可說魏仲恭未及見;但酬酢之作,如〈飛雪滿羣山〉、〈宴謝夫人堂〉等詩,都收在魏氏撰序的十卷本,何以序中竟無一字提及?因此,況氏抓著這一點,指摘「舊說悠謬」,而丁國鈞承襲其說,甚至懷疑此序是「淺人偽撰」。
元刊本這篇序文,在標題的次行,有「宋通判平江軍事魏仲恭撰,錢塘鄭元佐註」兩行。從序文的尾款與題下的署款,可知魏仲恭字端禮,號醉□居士,宛陵(今安徽宣城)人,曾任平江(今蘇州市)通判。原序作於南宋孝宗淳熙九年(一一八二)二月十五日。
夫臨安王唐佐,別有傳。
然而,從〈海寧州志稿〉所記朱淑真的史事看來,便知況丁二人是片面的看法。〈州志〉卷一六〈藝文志.朱淑真〉條,引錄今本和-圖-書魏〈序〉「蚤歲」至「固負此生矣」一段,並加以按斷,說:
這篇序文的體裁,很值得我們注意。它首先用一段小小的議論,引出花蕊夫人和李易安來陪襯朱淑眞,繼而對她的詞,給予高度的評價。然後敍寫她嫁市井民家的狀況,並根據她的生活環境,推闡作品的思想意義。最後,對她的坎坷遭遇,深致同情,並厚加吿慰作結。雖然對她出嫁的原委,所記甚是疏略,頭尾始終似覺交代不清。但綜合看來,可知魏氏作序主要目的,不在說明編輯〈斷腸集〉的緣起和旨趣,而在敍述朱淑真的生平及作品,因而本序與普通的序文,大不相同。
一是〈州志〉一方面引錄「蚤歲」的事實,一方面又另書其夫王唐佐,兩相對舉。隱示「市井民家」,是她早年所嫁的夫家;「下配一庸夫」句中的「庸夫」,是指後夫王唐佐言。這是因受客觀環境影響,不便直書其事而採用的參互法。
第三點值得提出討論的是:「觀其詩,想其人,風韻如此」三句,明明說「其詩」,卻無詩可觀,那麼所稱「風韻如此」,豈不是空話了嗎?這三句承上文「自古佳人多命薄」云云而來,意在朱淑眞死後,以觀詩知人的方法,對她的生平與作品加以論斷,所以下文有「固負此生」的話。從而不難設想,原序這個地方,當錄其具有代表性的詩若干首,以爲例證。
第一點值得提出討論的是:魏〈序〉自「蚤歲」起,爲敍述朱淑眞的生平事迹。而按照記述人物的常例,應該先寫當事人的邑里和家世,讓讀者有個槪略的認識。但魏〈序〉對此隻字未提,甚至連「朱淑真不知何許人」亦無,開頭就說她少時如此如此,不是有點突兀麼?
但事實上,如果聯繫上下文義來看,原序當非如此空疏。從上文「比往武林」云云,可知這裏不說朱淑真的邑里,則她與武林究竟有何關係,便缺乏應有的交代。更重要的是,這裏沒寫她的容貌與個性,則「天資秀發,性靈鍾慧」兩句,不但失卻投射作用,而且全部落空;同時下文「顏色如花」、「風韻如此」云云,也等於無的放矢,毫無意義。這樣看來,便知原序這一段包含的內容,當比我們所能設想的要豐富些。
魏氏寫這篇序文時,距朱淑真去世不遠。這時候,王唐佐爲她作的傳仍在留傳。m.hetubook.com.com她的詞已有鈔本傳誦。魏氏經眼的大量詩稿,更是硏究她的生活與思想的重要資料。在這種情況下,序中所記的生平事迹,理當精確完備。我們從魏氏筆下流露的濃厚感情,可見此序並非枉己徇人的酬世之作。
這種現象,雖使人對今序的情節,發生是否完整的疑問,但並沒有影響其基本內容的眞實。到了清代,由於〈生査子.元夕〉詞的作者問題,引起爭論,接觸到朱淑真的戀愛與結婚問題。有些人對於魏氏記她嫁市井民家的事,提出異議。他們的意見,可以推況周頤爲代表。他在〈淑眞事略〉一文中,根據朱淑真的詩文,由她的家世、丈夫、交遊等方面,作了一些考辨。其文略云:
父官淛西。淑真〈璿璣圖記〉有云:「家君宦遊浙西,好拾清玩,凡可人意者,雖重購不惜也。」其家有東園、西園、水閣、桂堂、依綠亭諸勝。
與曾布妻魏氏爲詞友。嘗會魏席上,賦小鬟妙舞,以「飛雪滿羣山」爲韻,作五絶句。及宴謝夫人堂有詩,今竝載裁集中。
我們基於這些理解,把今序加以仔細檢査,便會看出其中不少地方,有經人竄改的痕迹。這裏先就序中一些顯著的地方,提出三個問題來討論。
再釋「庸夫」。王安石說:「後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這是「庸夫」的最佳詮釋。前所提及的朱淑真贈外詩有云:「賈生少達終何遇,馬援才高老更堅。」就是這個「庸夫」的反面說明。所以,這裏的「庸夫」,就是俗儒的意思,當無疑義。由此可知朱淑真初嫁市井民家,後來改嫁平凡的陋儒,就是〈州志〉記載的王唐佐。
二是「下配」與「庸夫」都是多義詞,我們必須參考上下文義,確定它的意思。「下配」一詞,本於〈詩經.大雅.下武〉:「下武維周」、「王配于京」。鄭〈箋〉:「下猶後也。」亦卽是繼。朱〈傳〉:「配,對也。」亦卽匹配。故「下配」就是後嫁,也就是繼嫁。這和當時人稱夫死再嫁爲「後繼」,正相符合。況氏把「下配」看作「下嫁」,顯係曲解。和-圖-書
魏仲恭父名良臣,字道弼。溧水人,徙居宣城。宋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進士。高宗紹興二十五年(一一五五)累除參知政事。卒年六十九。仲恭兄伯友,字端仁;弟叔介,字端直,皆以蔭入仕。良臣女姪,適范成大(一一二六—一一九三)。〈石湖詩集〉中,有〈夜至寧菴,見壁間端禮昆仲倡和,明日將去,次其韻〉、〈次韻魏端仁感懷俳諧體〉等篇,可知仲恭弟兄能詩。
接著,況氏對朱淑真的嫁市井民家,提出三點反證:
我們把這兩條記載,與今序互相參看,可得三點認識:
三是〈州志〉說其夫王唐佐「別有傳」的「別」字,當然是別於魏〈序〉而言,就是把魏〈序〉作爲傳記看待。王氏作的旣是家傳,那麼魏作就是別傳。
若這個看法不錯,則今序在「嫁爲市井民家妻」句下,沒有隻字提到她的丈夫,卻在「下配一庸夫」的「庸夫」頭上,冠上「一」字,顯然是後人妄爲。這樣作的用意,對「下配」來說,是用來迷亂讀者對其意義的辨認,企圖使讀者誤以爲此「一庸夫」,乃前述的「市井民」。
適臨安王唐佐。所遭非偶,一生抑鬱不得志。
夫家姓氏失考。似初應禮部試,其後官江南者。淑真從宦常往來吳、越、荊、楚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