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我在第一個街角轉彎,因為到頭來我還是覺得洛安達勒大道比莫特─皮凱大道理想,因為它讓軍事學校的龐大建築物將那傢伙和最吵鬧的一批警車——應該是事發後迅速從艾菲爾鐵塔趕過來的第一組警方人馬——隔絕開來。於是我轉彎,加快速度,一邊觀望前方的大片灰色建築,迎頭撞上一個逆向衝過來的矮個子。撞上之前,我偶然瞥見他的長相,感覺他是亞洲人,也許是越南人。較之他的輕快步伐,他的外表顯得非常老成,接著在碰撞之後,我感覺他十分精瘦結實,而且異常地有力。
肯欽已無生命跡象的身體都還沒倒下,我已經趴在地上。他碎裂的腦袋在掉落的中途撞上了我,在我外套的肩部留下一條灰灰紅紅的黏液。記得當時我心想,該死,這是新衣服,接著班尼特在我身邊趴下,然後像變魔術似地,咻一下消失。前一秒鐘還趴在陽台的石板地上下一秒鐘便不見了,一如秘密情報人員該有的表現。英國軍隊有句諺語:不報姓名,無人受罰,還是避免被列入紀錄比較好。和-圖-書
我沒有走榮軍院的方向。沒那必要,我推測那名槍手早就離開了,而在我趕往那裡的幾分鐘當中,他只會跑得更遠。遠方傳來警笛聲,很多法國警車還在使用的那種呆板、哀戚的嗶嗶卜卜響的舊式警笛。那傢伙究竟會往哪裡走?不會往北,我想。也不會搭車,因為附近有警車,沿河的幾座橋都阻塞了,除了游泳沒辦法下橋。可是警方也有船,因此他只能走路。往南,或西南。不能和-圖-書往東南,因為蒙帕拿斯火車站就在那個方向,而大眾運輸是警力會馬上聚集的第二個地方,僅次於橋樑。基於同樣的理由,那傢伙也會避開地鐵。他會在地面上,徒步走路,這時應該已經走了幾百碼,或許沿著軍事學校周邊,這表示他應該已經到了莫特─皮凱大道,或者洛安達勒大道。
我轉入加里巴迪大道,這時突然想到,那傢伙應該領先我大約三百碼,正在遠遠的前方經過我的路線。於是我加緊腳步,匆匆趕了三分鐘路,直到抵達尼維賀十字大街,這條路是洛安達勒大道的延伸,這表示前方的一長條街區是商業街,也就是莫特─皮凱大道的延伸。那傢伙肯定是走其中的一條,往西南進入安全又穩當的第十五區。
我睜開眼睛,搜尋著。要和_圖_書不是拉圖爾─莫布爾大道,就是它後方那條小街道,灰色斜屋頂,而且毫無疑問是有著精美石雕窗框的橢圓形布雜學院派窗戶。大約是一千六百碼的距離,將近一哩,以正常走路速度來算,大約是十七分鐘腳程。我轉身,站起,跨過那個還蹲在地上的電腦女,匆匆通過餐廳、客廳、走廊和大廳,跑下樓梯到了院子,衝向街道。
我單手扼住那人的咽喉,把他推開一隻手臂的距離,讓他的拳頭落空。他可以踢我我也可以把他捏得更緊,他似乎也明白這點,我開始把他往後拖。
夠了。
抱著電腦的女人已經蹲下,說是尖叫還比較像是呻|吟,壓低腦袋,手忙腳亂地爬回餐廳。穿藍色戰鬥制服的老警員仍然穩穩站著,姿勢一點沒變,腰部以上暴露在外。我認為這還好,因為https://www•hetubook.com.com我相信那名槍手絕不會多逗留半秒。這裡畢竟是巴黎市中心。我用膝蓋撐著站起,透過陽台扶手窺探,試圖找出剛才看見的槍口閃光的位置。我閉上眼睛,再次看見那景象,就在舊軍醫院左側,因此還要往前推一點,在一扇約有六層樓高的屋頂天窗内。
我取道塞弗荷街,沒有跑步,怕驚動路過的警察,但還是堅決地快步往前走。比那傢伙快得多,這點可以確定。他肯定是吊兒郎當閒晃,沒有特定目標,一派無辜的模樣。可是會帶著什麼呢?總不可能將一把五〇口徑步槍拆解成零件,沒有鋸子和噴燈是辦不到的。而這款槍多半約有五呎長,重三十磅以上。他會用波斯地毯包著帶走?一捲布?還是把它藏在某個角落?
就在這時,警察趕來了。
我放緩一步,讓他彈和*圖*書開,希望他能站穩腳步,然後我可以向他道歉並且繼續往前走。可是他沒彈開。他緊挨著我,兩手抓著我的外套,往下拉,像是兩腿發軟那樣地。我向前一個踉蹌,微微彎身,避免踩上他的腳。他以逆時針方向的弧線把我拉下,然後幾乎是靠在我身上,並且把我拉到路邊。
然後他揍了我一拳。
他將右手從我的外套拿開,往後收回,邊把手指握成典型的一招斃命拳,往下瞄準我的鼠蹊。這本來可以構成大傷害,還好我退縮得夠快,那一拳只打中我的髖骨內側,當然這也是相當敏感的部位。一股神經刺痛沿著腿往下竄,我的腳一下子就麻了。那人肯定察覺到了,因為他再度卯足了力氣向我推擠。我聽見背後的車流聲,非常近。一條窄小的巴黎巷弄,平均車速四十,十個車主有九個忙著講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