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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之神2:解剖動機擒凶錄

作者:約翰.道格拉斯 馬克.歐爾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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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媒體惹禍?

第三章 媒體惹禍?

接獲這通電話幾小時內,兩個年輕男孩在席爾空軍基地接近皮耶與安德魯斯的營房附近的垃圾場裡,找到了被害人的皮夾和皮包。抵達現場的警探正巧曾經在匡提科上遇課,知道偵查技巧,以及我們為了逮捕嫌犯,偶爾鼓吹的戲劇性手法。根據經驗,嫌犯通常會去觀察偵查過程,他認為這些不知名嫌犯很可能藏身於垃圾場圍觀的人群中。
有趣的是,如果這些罪犯沒有落網,本案將讓執法單位得以在媒體上運用前攝手法來協助偵破。我並不是說要操縱或者誤導媒體,而只是發布剖繪分析,並對大眾說明其重要性。
這樁野蠻的案子被稱為「音響店謀殺案」(Hi-Fi Murders)。我們在聯邦調查局學院教授這個案例,我也把這個案例放進《犯罪分類手冊》(Crime Classification Manual)。進行審訊的時候,我們發現這兩名犯人是由觀看克林伊斯威特(Clint Eastwood)所主演的《義勇急先鋒》(Dirty Harry)這部電影的續集《醉酒執法者》(Magnum Force),才想到清潔劑的點子,這部電影在案發前一年上映,他們還去看了兩三遍。
一九七四年四月廿二日晚間六點,戴爾.瑟比.皮耶(Dale Selby Pierre)與威廉.安德魯斯(William Andrews)兩名均為十九歲,而且在空軍服役的年輕人,於接近打烊時分搶劫了一家猶他州奧格丹(Ogden)的音響器材的店鋪,「身歷聲商店」(Hi-Fi Shop)。他們把兩名店員,廿歲的史丹.華克(Stan Walker)和十八歲的蜜雪兒.安斯利(Michelle Ansley)趕進地下室,然後再綁起來。就在這個時候,十六歲的寇特尼.奈斯比(Cortney Naisbitt)恰巧走進來要跟華克致謝,結果這兩名搶匪也將他趕進了地下室上綁。
羅斯的案件與我們在此討論的主題相關之處,在於這個聰明、善於表達、而且從長春藤盟校畢業的傢伙,一直都在替發行量龐大的出版品撰寫文章,針對一些重要話題表達立場,包括救贖、寬恕以及死刑。我不反對任何人有機會發表文章,即使是名被判有罪的殺人犯,但是有趣的是,就是我們看到他名列待處決死刑犯名單上這麼多年來,已經改變了立場,而且你也能發現,這些年來他利用媒體達到目的。
一位名叫彼德.渥辛頓(Peter Worthington)的記者在《麥克林》(McLean's)這份加拿大雜誌上撰文,描述他曾經詢問歐森如何將自己與漢尼拔.勒克特相比,歐森回答道:「彼德,我們兩人根本就無法比較,勒克特只是個虛構人物,而我是真實存在的。」
安德魯斯數次在行刑前獲准暫緩行刑,直至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日,才以毒針注射下面對死亡。行刑時他已經卅七歲,在死刑犯名單上停留了十八年。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和全美有色人種促進會在內許多組織,都曾對安德魯斯的死刑表示抗議,他們宣稱安德魯斯並未開槍殺人,還說本案涉及種族歧視,因為三名被告都是黑人,而所有被害人與陪審團都是白人。他們表示,猶他州白人殘酷地殺害黑人,並不會被判死刑。例如一九八一年間,約瑟夫.保羅,法蘭克林(Joseph Paul Franklin),在兩名黑人陪同白種女子慢跑時,殺了這兩名黑人,就沒有判處死刑。
接著,當年十二月間,他又提出了對於執行死刑與否和成本的不同看法,美聯社記者布里基提.格林柏格(Brigitte Greenberg)報導說,羅斯發了封信給美聯社,信裡表示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自己應該及早處決。「不要再把被害人的家屬捲入,讓他們再承受一次可怕而擾人的證詞,」格林柏格引用羅斯的信說:「雖然我不想死,我的生命卻不值得讓被害者的家屬承受如此痛苦。」
「我參加搶劫,從來沒有想到會演變成比搶劫更嚴重的事,」安德魯斯對《今日美國報》(USA Today)表示:「但是後來發生了這麼多事,就失控了。」
簡而言之,人們是不是會從電視或電影獲得犯罪的點子,然後犯下這些罪行呢?電影、電視、書籍或色|情|影|片或雜誌是不是能讓一個普通人轉化成一個對婦孺施暴的人呢?電視節目或電影過度渲染,會不會讓社會變得麻木不仁,使得有些人失去判斷對錯、適當與失當的能力、或者在一時衝動下失去控制呢?
這其實很有道理。遭到起訴的嫌犯和他的律師如果在法庭上抗辯時,承認自己強|暴並且謀殺一名年輕小孩,只是為了從中獲得擁有控制他人的強烈快|感、權力感、以及滿足性衝動的話,這種答辯大概不會成功。所以,如果你身為辯方被告,而又無法就案件一一的事實加以爭辯的話,你想讓陪審團或判案法官放你一條生路最好的策略,就是想出一個解釋(就像艾迪.李.亞當斯所做的那樣),這種解釋可以讓你獲取同情而且諒解的光環。某件事必定強烈地影響了你,讓你做出遭到起訴的可怕罪行。如果沒有這種影響,你絕對不會獨力犯下這麼殘暴的行為。
就在本書付梓之前,邁可.羅斯再一次嘗試控制案件發展,這一次他在擁有高度安全措施的康州索莫斯(Somers)北方管訓中心(Northern Correction Institution)吞下過量的可能致命藥物。僅以他能夠取得這種高毒性藥品一端,就足以說明他之狡獪,以及足以應付監牢體系的複雜思想。在我想來,其訊息相當明顯,那就是像通邁可.羅斯這種人永遠要在某些方面作主,有些犯下這種罪行的懦夫甚至會在落網後立即自殺,虐待年輕婦女並加以殺害的性|虐待狂李奧納德.雷克(Leonard Lake)就是如此,當他於一九八五年六月間在舊金山警局接受偵訊時,他吞下氰化物自殺。還有一些人被包圍了,面對可能被捕的後果時,往往會做出我們稱為「由警方執行的自殺行為」。但無論何種方式,重點都一樣,就是要堅持操縱、主宰和控制直到最後。
在一個可以稱為有趣的諷刺情況下,薩摩拉等人的審判是佛羅里達州電視轉播的首件審判案,這是該州最高法院所批准的一項為期一年試驗計畫的一部分,這也是全美第一樁在電視上轉播的謀殺案審判過程。代表辯護薩摩拉的,是卓著的辯方律師艾利斯.魯賓(Ellis Rubin)。沒有人對於薩摩拉殺害鄰居這件事有任何疑問,所以魯賓的辯護策略就是辯稱無辜,理由則是失去理智,薩摩拉由於看了太多電視上播放的暴力內容而發狂。在對陪審團所發表的開庭聲明中,魯賓表示他將向陪審團展示「一名看電視上癮者是如何被創造及毀滅的。」
就在這件駭人聽聞的罪行發生後不久,警方接到了一通密報,這位線民是一位空軍現役人員,兩個月前,安德魯斯曾經向他誇口:「總有一天我要搶劫音響店,要是有人阻擋我,我就要殺了他。」
我和以前的同事從犯案現場、目擊者證詞、驗屍報告或任何其他能夠讓我們協助警方擄獲未知嫌犯的事物中,檢視行為證據。在這個過程裡,我們發展出一個嫌犯的剖繪,這個剖繪的作用之一,就是大膽提出我們對犯罪動機的看法,也就是為什麼嫌犯會犯下這起特定的罪行。接著,如果我們夠幸運,嫌犯也順利落網,我們就能夠就犯罪動機方www•hetubook•com.com面,比較我們的看法與嫌犯的供詞。這一直是件有趣的事,因為嫌犯的意見和我們的不見得永遠都一致。
接下來的一年間,歐森不斷地打電話給我,經常是一天一通。我接他的電話,並且花時間和他談話,儘管我立即察覺他滿嘴狗屁不通,還是個很好的機會可以去挖掘這些罪犯的思想深處。我發現他很合群,很能操縱別人,而且會不著痕跡地讓人上鉤,和約瑟夫.費雪幾乎完全不同。我可以一眼看出他如何哄騙小孩跟他走,或是他如何哄騙執法單位來配合他。在我與歐森進行的多次會談中,我倒從來沒有察覺他對自己所毀滅的生命感到絲毫後悔或歉意。事實上,還更糟糕,他經常寫些威脅信件給某些被害人家屬,直到監獄主管人員發現,開始過濾他的信件,才告停止。就像邁可.羅斯一樣,他的文章也出現在許多報章雜誌上,他也寫許多信給頤記者。在他發表的一些聲明中,他表示如果他離開監牢,就再也不殺人了,因為他已經知道對和錯。而在其他聲明中,他則表示像他這樣的人,唯一的治療方法就是死刑。他不惜一切來爭取大眾的注意,他在牢裡小心翼翼地保存者一捲錄音帶,錄下他對每樁謀殺案的回憶,俾供他日撰寫自傳。他唯一的恐懼就是會被大眾遺忘。
雖然我對美國在審理求處死刑案件上曠日廢時而感到遺憾,我卻無法苛責一名改變心意,懺悔犯行的人。這是屬於他和自己的良知之間的問題,如果他還有良知的話。但是我不得不這麼想,從他先前在媒體上發表的文章,自認應該受死,建立了可信度以後,這個過程卻賦予他現在提出想要逃避死刑判決的新立場,如此將引來更多的興趣、注意、諒解與同情。如果他現在只是利用媒體救命,而非提供被害人家屬一種案件終於了解的完成感受的話,那麼他自稱對這些家屬非常關切的說詞,究竟有幾分可信?我並不支持審查新聞,但是,如果我是報社編輯,而且了解這件案子中媒體的運作,我會三思是否要刊載邁可.羅斯的文章。
格林柏格寫道:
我曾經訪問過一個名叫約瑟夫.費雪(Joseph Fischer)的犯人,他是一名怪異、性情衝動、暴力傾向、酗酒成性而邋遢的流浪漢,因為犯下三件婦女謀殺案而監禁在紐約州監獄中。其中一名被害人是年齡比他大廿八歲的妻子,犯案動機只是他對她感到厭倦而已,但是他希望別人以為他是連續殺人犯中最罪大惡極的。當他於一九七九年在紐約州杜契斯(Dutchess)郡遭警方逮捕時,他自承犯了卅二件謀殺案,警方在偵訊一年後,卻只能將他與其中三件扯上關係。在我和他訪談的整個過程中,他都在演戲,抱怨地的母親有多糟,因為他以為這就是連續殺人犯該有的表現。後來他甚至爭取到上電視的機會,在一個探討連續殺人犯的紀錄片中露面,重演一次自己的犯行,並且對著他以為存在的公眾嘮叨自白。
大約一年多以後,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美聯社報導道,當時卅九歲的羅斯不願再順從地接受死刑,而「希望展開完整的答辯」。
警探用一把長嘴鉗從垃玻箱內摘取證物,避免證物受損,每當他認為找到了某項證物時,就會特意在同僚及現場群眾面前擺動這件物品,再把證物放進證物封套裡。他注意到兩名旁觀的空軍人員相當激動,他們來回踱步,不停進出營房。後來他告訴我,光憑這一點,他認為這兩個人可能就是嫌犯,他們就是皮耶和安德魯斯。當時,這位警探的舉動,還沒有一個正式名稱,現在,我們稱之為「前攝技巧」(proactive techiques)。這位警探後來還獲得司法部頒獎,至於在匡提科的我們,則因為他在我們這裡受訓成效斐然而深感高興。
我們還要討論另外一種與媒體影響有關的犯罪行為,就是以錢財為動機的案件,這也是我們唯一能夠確認罪犯是直接受到媒體影響而犯案的案型。以下就是一個典型案例。
因此,你可以說薩摩拉在看過電視後變得無所謂,但是他會不會無動於衷到他不再明白或者了解扣動扳機以殺害一位老婦人是不對的呢?即使要賭你的生命,你都該認為那是不可能的!在我自己的經驗中,我從來沒見過任何能支持這個說法的案例。而絕對也沒有任何資料能支持這種說法。薩摩拉當然明白搶劫是不對的,他選擇了殺人,以免因搶劫而惹上麻煩。如果我們在薩摩拉案件中想學到任何教訓,就是如果我們真正了解動機是什麼,我們就不能責怪媒體催眠他,其次就是,在我們嘗試禁止媒體描述暴力之前,我們應該先致力解決暴力。我希望讓潛在的罪犯較難取得槍枝.而不是少看《光頭神探》這樣的節目。
檢方則傳喚了四名十幾歲的青少年,作證指出薩摩拉在案發後僅數小時,便帶他們到迪士尼世界遊玩,還搭海格特太太的車。全程費用都是由他帶在身上的一疊數百元的現鈔中支付。這些男孩表示,他們不知道車和錢都是他的鄰居的,也不知道薩摩拉已經殺了她。
「這是羅斯想要做的事:
皮耶和安德魯斯接著強迫他們的囚犯喝下藍色液體,並將他們調成坐姿以便吞嚥。皮耶說那只是伏特加酒混合了德國製的安眠藥。他們一吞下這種液體,就開始狂亂地咳嗽、嘔吐以及窒息,奧倫假裝也喝了並且模仿別人的痛苦反應。這種液體灼傷被害人的口腔內部與喉嚨,沿食道灼燒內臟,甚至燒傷皮膚。皮耶想用膠帶把被害人的嘴封住,但是由於這種液體立刻在被害人嘴上燒大量水泡,連膠帶部無法固定。皮耶不滿意這種毒藥的效率,就走向凱洛,由腦後開槍,接著又射殺她的兒子.還在近距離朝奧倫開槍,但是沒有射中,接著他射殺了史丹,再走回奧倫那裡,繼續朝他開槍。
但是就像許多其他和電影有關的事物一樣,現實生活和電影還是不同的。現實生活的受害人並沒有立即死亡,過程非常雜亂無章,這些被害人都窒息及嘔吐,還發出聲音,皮耶後來還是得開槍斃了他們。醫檢人員認為要喝清潔劑滅口,可能還得再花上十二個小時。
「只要這個主使人物還沒有落網,從犯就會非常恐懼,因為你們也差不多了。你們唯一的機會就是向警方自首,並且檢舉他。如此,法律過程至少可以保護你們,他卻不可能會保護你們。」
史溫德寫道:
然後,皮耶將蜜雪兒.安斯利鬆綁,她還求他饒她一命,他將她帶到地下室的另一頭,強迫她褪去身上衣物後數度強|奸她。他接著將她帶回其他人併躺的地方,粗魯地將她臉朝下壓在地上,再對著她的頭開槍。由於皮耶懷疑奧倫還沒死,還用店裡音響器材上切下來的電線勒他。這個方法還是沒能殺死他,皮耶就將一枝筆插入奧倫的耳朵,再用戰鬥鞋的後跟用力踩這枝筆,直到穿透奧倫的耳鼓,直達喉嚨為止。
有些嫌犯,特別是那些比較聰明的嫌犯,被捕之後,往往能夠利用媒體進一步滿足動機、需要及欲望。其中翹楚就是邁可.羅斯(Michael Ross)。
薩摩拉被判處一級謀殺罪。檢察官湯姆.黑德利(Tom Headley)並沒有要求判處死刑,但是魯賓要求庭上從寬考量,辯稱在過度觀看電視暴力之下,薩摩拉心理有病且有自殺傾向。法官同時也接獲薩摩拉同班同學所簽署的請願信。但是法官並沒有推翻陪審團的判決,並且宣判薩摩拉應為謀殺罪終身監禁,並在廿五年內不得申請假釋。此外,薩摩拉還因為搶劫及人和_圖_書身侵犯等罪名被處五十三年徒刑。宣判時,法官指出儘管辯方要求從寬量刑,原先曾經審閱過這件案子的少年法庭卻因為這些暴行的嚴重性,而將這件案子轉交到成人法庭審理。
除了要我做他的電話聽眾外,他還想要我在前往華盛頓州這趟廣為報導的旅程中,帶著他一起去,他表示,地願意在路上告訴我更多綠河謀殺案的細節以及更多屍體所在。如果我相信他是在對我說實話,就會毫不考慮地同意,並且想盡辦法說服加拿大警方。但是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研究這個案子,所以我知道他根本就滿嘴胡言。他只想獲得注意與認同,好讓他變成一個他原本不是的人物。
重點是這兩個殘酷成性的卑鄙之徒,不論他們聽到或者看了什麼,都會犯下這起罪行,媒體的影響只侷限於犯案細節而已。然而,媒體並沒有讓皮耶與安德魯斯變成這種怪物。如果這件案子一直沒破,而我要提供剖繪分析的話,那麼不論我是否看過或者了不了解《醉酒執法者》這部電影,都不會有什麼不同。犯行本身就說明了一切。
被害人在晚間十點被人發現,當時華克太太和小兒子林恩驚慌失措地到店裡尋找史丹和奧倫。林恩把門踢開並且打電話求援,史丹與蜜雪兒已經當場死亡,凱洛則於送醫急救後不治。奇蹟似地,奧倫和寇特尼卻活下來。奧倫的內臟遭到嚴重灼傷,耳朵也嚴重損傷,寇特尼在醫院中待了兩百六十六天。那個藍色液體原來是工業用的排水設備清潔劑,主要成分是鹽酸。
根據赫塞伍德的看法,所謂的偵探雜誌的危險是他稱為「暴力色情化」(the erotization of violence)的現象,也就是在反社會與有暴力傾向的讀者腦海中聯結暴力與性衝動。一九八六年,他與派克.艾略特.迪茲(Park Elliott Dietz),也就是舉國知名的法庭心理學家與調查支援小組的顧問,聯同心理學家兼法律學教授布魯斯.哈利(Bruce Harry)《法庭科學期刊》(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撰寫了一篇里程碑般的文章,標題是〈偵探雜誌:性|虐待狂的色情書刊?〉他們檢驗許多此類刊物的封面、書內插圖與故事內容,所提出的最嚴重批評,則是這些雜誌經常殘酷地將傳統上的色情畫面(例如美麗而穿著養眼的女郎)及性行為的描寫、與暴力場面及受害人無助的場景相提並論。這三位作者還發現某些性罪犯的幻想與這些雜誌的照片與文章有直接關連,而且這些刊物在大多數的書報攤都有售,未成年人想取得這些刊物都非常方便。
音響店謀殺案的環境與電影情節不盡相符。這部電影是敘述舊金山警局警探哈利.卡拉漢剷除一群騎著摩托車執法的警察幫眾中的敗類,他們對法律無法處死的壞人執行私刑,遂行所謂的正義。他們決定要幹掉一名既殘暴又誇張的壞蛋,他將一輛計程車停進馬廏裡,然後在後座殺了一名妓|女,懲罰她私吞金錢,就是強迫她喝下清潔劑,這名女子也立即倒在計程車裡一命嗚呼。
又是什麼原因促使薩摩拉殺害被害人呢?明顯地,當她意外返家時,他備感訝異而且慌了手腳。你也許可以指稱媒體讓他對於暴力與殺戮的恐怖無動於衷。而我將率先承認我們的社會在許多情況下,的確對暴力變得無動於衷。如果這些暴力發生在我們周遭,那麼我們傾向視為理所當然。只不過,這也包括新聞報導,而我當然不是指新聞媒體不該報導事實。鐵的事實是,暴力會養成更多暴力,而慢慢地,就會對暴力見怪不怪。
我們經常聽到悲慘的童年背景,被當成激發犯罪的理由。我經常說雖然遭虐待或者家庭失衡這些背景,可以解釋你為什麼變成一名心理偏差、不快樂、或者心理方面有其他問題的成人,但是這並不能成為你對其他人施加暴行的理由,也不能讓你脫逃責任。
這些由於《末日航班》影集所引發的勒索案,就被歸類在犯罪企業(criminal enterprise)中,意即,犯罪的動機就是要錢。我們仍然可以指出,這種犯罪行為還是發自有犯罪思想的人,任何誠實的人都不會在看完影集後對自己說,這真是個搞錢的好主意,我可以在航空公司最脆弱的時候威脅他們,還不必自找麻煩去搞個炸彈!但是我們也必須指出,當時,如果沒有這個節目,就不會發生這些勒索案,瑟林的劇本確實給這些壞傢伙提供了不難執行的構想。這個假設也獲證實,因為五年後,這個節目在電視上重播時,也重演了類似的威脅事件。
該案的證據很明顯,毋庸置疑,如果沒有這本雜誌上的故事的影響,就不會用種手法法來犯案。但是我們同樣也不用懷疑,如果案犯沒有看過這本雜誌,他還是可能會謀害妻小,可能根據另外一本雜誌、一部電影、或者出於不正常的想像力。
這部影片大受歡迎,晉身當季收視率最高節目榜。但是,影片播出一周後,就接二連三發生要求贖金的勒索案,被勒索的對象包括東方航空(Eastern Airlines)、澳洲航空(Qantas)、環球航空(TWA)、汎美航空(Pan Am)、以及西北航空(Northwest)。有些航空公司付了錢,但是,所有勒索案都沒有發現真的炸彈。其實,這是一宗現實生活中模仿另一宗模仿現實生活的藝術的案例。羅伯特還告訴羅德一樁沒有廣為報導的事件,這是一則真實的勒索案,遭到勒索的是美國航空公司(American Airlines)的班機,結果機長足智多謀地將航線轉向至丹佛地區的史戴普頓(Stapleton)降落,儘管當時,美國航空公司的班機還沒有飛過這個機場。
由程序層面來看,這樁罪行是仔細計畫過的。我們知道他們策劃了數個月之久,他們租下一間倉庫,用來存放贓物,他們選擇的犯案時間讓他們不會在犯案時被打擾,而且他們自認為想出了一個滅口的好點子,這個方法從一部他們非常喜歡、看了不只一次的電影中學到的。
我們承認自己都受到媒體影響,也都希望所作所為備受注目。我在職業生涯中,曾經多次登上報刊,我也得承認,每回看到關於自己的新聞時,總是精神為之一振,就像下列的報紙標題:「聯邦調查局超級警探在威廉斯審判中大發神威」(出現於《亞特蘭大新聞及憲法報》〔Atlanta Journal and Constitution〕)、「聯邦調查局的新福爾摩斯」(《聖路易環球民主報》〔St. Louis Globe-Democracy〕)、或是「電影《沉默的羔羊》中探員範本,聯邦調查局的約翰.道格拉斯提供了不寒而慄的案件細節」(《今日美國報》〔USA Today〕)。
發表於《回家天主教報導》的文章中,他不提死刑這些話,而改用「與光合而為一」的字眼。但是在郝華.史溫德(Howard Swindle)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廿一日在《達拉斯晨報》(Dallas Morning News)的文章裡,羅斯又再度仔細描述自己童年時期、精神狀況以及為何犯下這些可怕案件。
因此,我們剖繪出這起暴行的首領,並透過傳播媒體傳播訊息。接著我和*圖*書們還會得到下一個理論:本案是一件失控的集體搶劫,我們了解整個案情,相信可以破案。但是主犯讓整件事失控,並再度失控。現在他擔心共犯會屈服自首,所以要先下手為強。
他們並沒有搶走現金和小家電,相反地,他們花了一個鐘頭把店裡的音響搬上貨車。當史丹的父親,年齡四十三歲的奧倫.華克(Orren Walker)走進店裡,查看為什麼兒子遲歸時,他們聽到了後門傳來的腳步聲就躲進地下室。皮耶用槍抵住了奧倫,逼他下樓,和其他人質押在一起。由於很明顯地動怒了,皮耶對著地下室的牆壁開了兩槍,使得蜜雪兒與寇特尼開始慌亂。蜜雪兒要求綁匪饒她一命,史丹則要搶匪拿走所有他們想拿的東西就走,所有人都不會指認他們的。現場證據顯示在整個折磨的過程中,人質均未曾反抗或對這兩名搶匪造成肢體威脅。
根據我們在《犯罪分類手冊》中的分類,這件音響店謀殺案屬於無差別重案殺人事件(indiscriminate felony homicide),這是一種以重案手法犯下的殺人事件,之所以稱之為無差別,因為犯案者打算將殺人納入犯罪行為,事先卻不知道殺什麼人。我也認為該案有著殘酷殺人案的意味,這是另外一種犯罪分類,因為戴爾.皮耶似乎在操縱、主宰與控制受害人,並對他們施加肉體與情緒上的折磨,獲得感官的滿足。他甚至狂暴地強|奸了一各被害者,強|奸與他原本劫盜財物的動機毫無關係。只是當時讓他有機可乘,而他也把握機會遂行強|奸.再加上她哀求他饒她一命,可能更讓他滿足。
至於雅格瑞拉則對二級謀殺罪罪名不提抗辯,以交換終身監禁,但卻沒有薩摩拉所被判處的廿五年內不得要求假釋的嚴苛處分。
兩次自白都沒有錄音存證,也沒有記錄下來,但是這兩次證詞就罪行是如何開始的這點上卻都符合。薩摩拉和雅格瑞拉兩人缺錢,他們也知道薩摩拉隔壁這位年邁的鄰居將錢放在家裡,所以他們闖了進去,找到了整個信封的錢和一把點三二口徑的左輪手槍。海格特太太恰巧回來,發現了這兩名男生,表示要報警。他們哀求她不要,在這之後,薩摩拉的兩次口供就有所不同了。
皮耶要安德魯斯從貨車裡拿些東西過來,那是個包在紙袋中的瓶子。安德魯斯倒了些藍色液體到紙杯裡,命令奧倫灌那三個躺在地上的人喝下去,奧倫拒絕,皮耶就將他的手腳綁住,叫他臉朝下的趴在地上。那個時候,寇特尼的母親,五十二歲的凱洛.奈斯比(Carol Naisbitt)正好跑進店裡找兒子,搶匪抓住了她,綁了起來,叫她躺在兒子旁邊。
他們很謹慎地指出:「無疑地,偵探雜誌提供了充分的性|虐待資訊……但是我們所研究的案例卻並不能證明偵探雜誌『導致』性|虐待狂或是虐待性的暴行。」但是他們也表達了關切,就是持續將暴力與色情畫面連結.容易讓年輕人開始將這兩樣事物聯想在一起。
原本很單純地只是一件侵害美國社會老人的典型案件。由剖繪立場來說,我們的主要鐵律就是,被害人年紀越大,加害人的年齡就越輕,除非被害人的選擇及其他慣用手法顯示較高層次的犯罪複雜度,就像在亞當斯案件中所展現的那樣。當我們試著在暴力犯罪案件中判斷嫌犯的年齡時,我們通常由廿五歲開始,然後根據犯罪的複雜度,增加或者減少歲數。當被害人的年齡是七十或者八十多歲時,我們則將開始判斷的嫌犯年齡壓低至青少年階段,尤其是如果犯罪本身與性有關時(但是在前述案件中,並沒有這個元素)。獨自孀居的婦女最容易成為被害人。她需要幫手來維持家務,而許多能夠擔任這種幫工的人,年齡都很輕;此外,由於她不方便外出,家中也會存放現金。如果一個年輕人缺錢,還有誰比這麼一位住在附近,又幾乎沒有反抗能力的老太太更合適呢?
戴爾.皮耶和威廉.安德魯斯均以一級謀殺罪名遭到起訴,並且判處死刑。另外還有一名名喚奇斯.勞伯茲(Keith Roberts)的人,則因與案情有關而判處入獄,但他最後獲得保釋。皮耶在一九八七年八月間以毒針注射處決,這是自從蓋瑞.基爾摩(Gary Gilmore)於於一九七七年由火槍隊執行死刑以來,猶他州首度執行死刑。事實上,據說當基爾摩沿著監獄長廊走向火槍隊所在的行刑場時,嘴裡還喊著:「皮耶和安德魯斯,我們地獄見了。」猶他州立監獄的警衛人員指出基爾摩在說這些話的時候面帶笑容,但是皮耶和安德魯斯則默默聆聽,臉上並無笑意。
在一篇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五日登載於《國家天主教報導》(National Catholic Reporter),以及另一篇非常類似,於七月四日刊登於《克里夫蘭平原商業》(Cleveland Plain Dealer)的文章中,羅斯只寫到請求被害人家屬和解,寫著他願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請求上帝賜予他「力量、韌性與道德毅力,讓我在執刑前,完成人生的旅程。」
接下來,一九七八年春天,薩摩拉和他的父母按鈴提出索償兩千五百萬美元的民事訴訟,控告美國三大電視網美國廣播網(ABC)、哥倫比亞廣播網(CBS)和國家廣播網(NBC),聲稱這三家電視網所播放的暴力節目「教導易受影響的青少年……如何殺人。」在此同時,美國最高法院剛剛同意加州所提出的一件控告案,控告國家廣播網及其位於舊金山的關係電視台,控方係一名年僅九歲卻遭多日性侵犯的女孩的雙親,因為在該台播出《生來無辜》(Born Innocent)一片後,這名女孩即遭侵犯,而這部電影詳細描述了與她所遭受的暴行類似的犯罪。一九七八年九月間,美國地方法院法官威廉.霍維勒(William Hoeveler)駁回薩摩拉所提出的控告,指出魯賓並沒能指出三大電視網的疏忽之處,並表示如果對薩摩拉的指控做出正面裁決,將導致對廣播業必須制訂新法律,但是這種新法律卻是無法執行的。(關於《生來無辜》節目一案,後來也同樣不予受理。)
羅斯先生利用自己在死刑名單上等死的時間,撰寫文章與社論來反對死刑:「我們也許注意到讓一個人被判處死刑的犯罪舉動……」他在《遠慮期刊》(Providence Journal)中寫道:「但是我們幾乎都不去了解他們究竟是些什麼人。」
重點是我們在這件罪行中發現了明顯而且有說服力的動機,那就是貪婪。薩摩拉心知肚明自己的動機是要偷錢和其他財物。這個選擇跟他們所謂電視暴力中毒說法完全不相干,難道是電視暴力讓他去掠奪一棟主人不在的住宅嗎?讓他身處犯罪現場的動機,與他由《光頭神探》或其他節目中所見到的暴力內容都毫無關係,事實上,如果他如此認同光頭神探,而要求自己的繼父剃光頭的話(謠言甚至傳說,他還要求繼父像薩瓦拉那樣咬根棒棒糖),他就該去打擊犯罪,而不是犯法。
他於一九五九年生於康乃迪克州,雙親經營一座養雞場。羅斯在高中時期就對動物學相當拿手,並且於一九七七年就讀康乃爾大學,巧合的是,這所大學曾經通知我,由於我的高中學業成績未達標準,他們無法讓我入學研讀獸醫系(不過,他們是對的)。羅斯一九八一年畢業,在中西部一些農場裡工作了一段時間。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八日,當他騎著自行車橫越伊利諾州時,www.hetubook.com.com綁架了一名十六歲的女孩,並且在警方抵達前將這名女孩綑住。他承認非法拘禁的罪名,被判兩年假釋及五百美元罰鍰。羅斯返回康州,又數度觸犯相同的法律,包括企圖陷住一名女子逼迫她就範,這名女子卻是個當時沒在值勤的警官。
諷刺的是,媒體在本案中可能也扮演一個重要角色,協助破案.而非促使案件發生。
不消說,只要在謀殺罪起訴的法律程序中涉及明顯的不公平待遇時,我總是感到非常困擾。我希望見到死刑執行能夠更公正一致、而且坦白說,更快一點。這樣一來,我們就不用爭論像威廉.安德魯斯這樣一個雖然沒有實際扣下扳機,卻策劃了整個致命的行動,而且本意就是覺得被害人都該死的人,究竟是否該判處毒針注射。皮耶和安德魯斯兩人究竟是不是真正的犯人這點,已經毫無疑義,不必討論。如果我們研究動機的話,顯然,不論是誰開槍,這兩人都知道必要的時候,就要動手殺人。
如果我們把音響店謀殺案當成一起未破獲案件處理,很快就能明顯看出案犯不只一人。因為,一個人的力量不可能控制五名人質,更別提獨力將笨重的音響器材搬上貨車了。由這條線索以及我們在其他類似案件中所汲取的經驗,我們假設兩名(或者三至四名)嫌犯中有一人為首,負責掌控全局並控制人質,遭到強|暴的遺體則透露只有一人涉及這項既殘酷又惡毒的性侵犯。
現在,即使羅斯拒絕了公設辯護律師,選擇自己辯護時,專家仍然認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這篇文章在警界與法庭心理學界都獲得極大的注意,還促使雜誌出版商改變封面主題,以及避免使用過於露骨的施虐或者受虐狂畫面。這確實是非常正面而且給人帶來希望的發展。同樣重要的是,而且我們應該記住,那就是在此類案件與其他我們曾偵查過的案件中,媒體並沒有導致犯罪。媒體能夠做的,只是影響並強化細節,媒體並不會在本身沒有動機的人心裡創造動機。動機發自內心深處,深沉得多也驚人得多。
一九八八年,羅斯對《哈特福新聞報》(Hartford Courant)傳給他的書面問題發表了回應,指出死刑並不具威嚇力量,因為殺人犯在犯案時不會想到死刑這種後果,因此死刑只是政府在「以牙還牙」。一九九五年二月,他又為《美國》(America)雜誌寫了一篇文章,分析死刑,主張儘管死刑合法而且讓許多人達到情緒上的滿足,但是要將一名已經被判有罪的犯人送上死刑台,所要花費的金錢與法律資源,實在太過龐大,還說我們應該讓他留在牢裡,把這些資源用在其他地方。好吧,這也不算是獨特的立場,羅斯也算是個很不錯的作家,論點也具說服力與邏輯。
第一次自白時,薩摩拉聲稱他是在意外情況下開槍的。「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說:「那把槍就是走火了。」中彈後,她要求喝些威士忌,但是在薩摩拉去拿酒的時候,她卻倒地死亡。
事實上,他和皮耶拿電影情節當作範本。另外一件事實是,安德魯斯從卡車上把那瓶清潔劑拿下來,他以為他們要拿這瓶清潔劑做什麼?
在一九七六午六月四日,名喚艾麗娜.海格特(Elinor Haggart)的八十二歲婦人,於她位於佛羅里達州邁阿密海灘市(Miami Beach)的住宅中遭人槍殺,遭到殺害的原因是她突然回家,嚇到兩名強盜,這兩人是當時十五歲的鄰居隆納德.薩摩拉(Ronald Zamora)和十四歲的戴瑞爾.雅格瑞拉(Darrell Agrella)在遭到逮捕後,薩摩拉這名身材尚稱壯碩,身高五呎三吋,還在高中讀書的哥斯大黎加移民,兩度坦承槍殺海格特太太。但是在兩次供詞中,他對事件的起末提出了不同的說法。
所有的執法人員亦同,我並不是說因為有些反社會與有犯罪心態的模仿者,扭曲與利用了神聖的自由表達的權利,我們就該放棄這種表達權。但是,就如我們將於下一章討論到的,這些罪犯呈現另一個層面的動機,而這種動機是我們所不能忽視的。
皮耶和安德魯斯究竟是不是被媒體影響而犯案的呢?從某個很挑剔的層面而言,他們當然是。但是他們早已決定結夥搶劫,只不過還少一個方法而已,在電影《醉酒執法者》中,被害妓|女被迫喝下清潔劑後,幾乎立即死亡。站在滅口的這個角度來看,這是多好的點子啊!乾淨俐落,又容易執行,沒有槍聲,也不會在衣服上留下血漬。就連哈利探長在聽說這名妓|女如何死去的時候,似乎也留下深刻的印象。
瑟林是與我共同寫作的馬克.歐爾薛克的朋友,也是他早期的良師,他幾乎被自己的劇本的效應擊垮。他對蜂擁而至來訪問他的記者表示:「我向上帝禱告,希望我沒有寫這個劇本,而是寫了約翰韋恩領銜主演,關於驛馬車的故事。」直到他在一九七五年英年早逝之前,瑟林都還為《末日航班》所衍生的問題所擾。
「如果此案中只被認定有惡劣因素,而沒有和緩因素的話,死刑即為必然結果,羅斯也將成為康州自一九六〇年以來第一名死刑犯。」
辯方還是設法找到了一位能夠出庭的證人,那就是心理醫師麥可.吉柏特博士(Dr. Michael Gilbert)。他作證指出「扣動扳機的動作,實際上是一種制約反應,而這種制約反應,則是因為他的電視癮及喜愛觀看諸如《光頭神探》等暴力犯罪節目的結果。」吉怕特博士表示,薩瓦拉的角色就是薩摩拉的英雄,而薩摩拉的腦袋聽到槍聲,見到被害人倒地後,開始重新回憶一集《光頭神探》內容。吉柏特博士還指出,薩摩拉實在對《光頭神探》非常著迷,以至於他曾經要求自己的繼父把頭髮剃光,就像薩瓦拉那樣。
「最後,他希望不要有人因為他心理不正常而作證,即使州政府方面已經握有一份心理分析報告,而(州最高法院)法官引用這份報告推翻了他的死刑。
有關在落網後,還要搞操縱、主辜與控制的,更怪異與明目張膽的例子,就是加拿大溫哥華地區的克里夫.歐森(Clifford Olson),他專門姦殺年輕女子與孩童,而且自認為是連續殺人犯裡的超級明星。他一被捕,就提出一個條件,表示他願意以一具屍體一萬元的代價,指出那些遭他殺害,卻一直無法尋獲的被害人遺體所在。加拿大皇家騎兵警隊當然非常憤怒,並且拒絕了這項提議,但是英屬哥倫比亞總檢察官阿倫.威廉斯(Allan Williams)基於人道立場駁回了警方的決定,同意接受,讓被害人家屬有個交代與安寧。歐森特別指定警方將大部分的錢匯入其子的基金帳戶,其中部分款項還是直接進了他的口袋。他在金斯頓監獄(Kingston penitentiary)牢房中的電視機,就是用這筆錢買的。當時他還開玩笑說,基於誠意,他還免費指引警方多找一具屍體。由於喜愛成為焦點,歐森又進一步提議以十萬元的便宜代價,向警方提供廿個被害人埋屍地點,加拿大警方卻沒有接受。他於一九八二年一月認罪,判處十一個終身監禁。最後,他實在過於聲名狼藉,其公開聲明也令被害人家屬非常憤怒,加拿人法官判決他再也不能接受任何訪問。
接下來利用靈活的公關宣傳手法,魯賓希望讓演員泰利薩瓦拉(Tally Savalas)出庭,就他領銜主演的熱門電視影集《光頭神探》(Kojak)柯傑克可能對這名年輕的被告所產生的影響作證。薩和圖書瓦拉接到了法院的傳票,並未拒絕出庭,不過,他說自己實在沒有什麼好說的,稍後,他獲准免於擔任證人。同時,辯方原本打算傳喚的一位心理學家也向法官坦承,她還沒聽說過,電視節目實際上會促發殺人罪行的。魯賓把電視描述成薩摩拉的「教師、洗腦、催眠的工具」。他聲稱自己的委託人「無法分辨自己究竟是在電視節目中表演,還是在進行一樁冷血的預謀殺人」。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國家廣播公司播映了一部名為《末日航班》(Doomsday Flight)的電視電影,編劇是曾獲得六座艾美獎,構思出電視影集《陰陽魔界》(Twilight Zone)的電視界老前輩羅德.瑟林(Rod Serling)。這是個引人入勝,而且寫得很好的驚悚片,內容為一名心懷不滿,曾經任職於航空公司的人,把炸彈安置在載客噴射機上。(有趣的是,正如我們所發現的,多年以來,飛機上擺設炸彈的案件裡,假定未知嫌犯是個心懷不滿,又曾經在該航空公司任職的人,已經成為我們辦案時的理論了。)瑟林的故事情節為該炸彈是由高度來引爆的,放炸彈的人設定在高度低於四千呎引爆炸彈。機長終於想出解決辦法,將飛機降落在丹佛機場,因為丹佛的高度比水平面高出四千呎以上,即使飛機著陸,也不會引爆炸彈。瑟林在編劇時,其兄羅伯特還提供技術協助,羅伯特本身也是一位成功的作家,曾任合眾國際社的航空編輯。我們必須補充說明,這位哥哥一開始就對劇情感到很緊張,他寫了封信給羅德,提醒他道:「我希望你能思考周詳,會不會有人從這個戲得到靈感,還真去使用無液體炸彈。」
皮耶和安德魯斯遭到逮捕,警方搜索他們的營房。在地毯下面,起出那間音響店的傳單和一個儲藏倉庫的租約,循線查獲贓物,還有一瓶排水設備清潔劑,瓶子已經半空了。
我們再來看看另外一個惡名昭彰的案子,其動機已經成形,媒體則提供了一項重要細節。
「我不想讓(這些家庭)再承受更多傷害來保住我毫無價值的性命。」羅斯寫道。
「他同意自己的案件中包含許多惡劣因素,即其罪行之惡意與無情。他希望表明,此案中並沒有所謂的和緩因素,例如心理損傷,儘管他相信是性|虐待狂這個心理病症逼他殺人的。

我們來看看幾個關於媒體與暴力犯罪間關係的不同案例,這些案例都是我在匡提科授課時所使用的。
但是近幾年來,有另外一種所謂影響或者和緩的因素開始為人所用,那就是媒體。隨著社會中媒體的整體影響力,我們顯然應該研討媒體在動機剖析方面的影響。
在電影《沉默的羔羊》(Silence of the Lambs)殺青上映,媒體開始將我與片中傑克.克勞福(Jack Crawford)這個角色連在一起後,我在匡提科的辦公室接到了一通歐森打來的電話。模仿電影中接到聯邦調查局女探員克萊莉絲.史塔林邀請,就其目前正在偵辦的謀殺案提供線索的智慧型殺人狂漢尼拔.「食人狂」.勒克特的情節,歐森當時正就綠河謀殺案(Green River Murders)接受訪問,以未知嫌犯的角度來分析案情。他了解這件長久以來沒有破獲的謀殺案在我個人的生命中占了多麼特殊的地位,因為在承辦該案時,我差點就死在一九八三年,歐森在電話裡曾經說他就是綠河謀殺案的凶手。
根據我多年研究與觀察後發展出來的論點是,媒體確實能提供罪行的點子(包括慣用手法和罪行特徵),對於那些原本就傾向於採取暴行的人,媒體也許扮演了具影響力的因素。媒體也可能讓大家對真實的恐怖事件感到麻木,但是除了少數幾類案件外,媒體(這裡所指的媒體也包括色情媒體)並不會引導善良人民或原本守法的公民從事反社會暴力行動。

在《末日航班》播映多年後,瑟林終於累積了足夠的觀點得到了標準答案。他對馬克說:「我對記者說,我對社會負責,但我沒有錯。」
《末日航班》這類經驗的教訓,不會讓人開心或安慰,而且這類教訓還真不少。我們必須了解與接受這個事實,那就是總會有人想藉任何機會,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像總有些變態與戀童癖,只要盯著百貨公司郵購型錄裡的兒童相片,就能產生其他人得從最噁心的兒童色情錄影帶產生的性衝動。這些打電話進來的假威脅者,也可能只是看過美國航空公司事件的報導後,就產生的反應。
第二次自白,也是邁阿密海灘市警局警官保羅.阮塔能(Paul Rantanen)認為比較誠實及可信的自白,這兩名年輕人表示曾經與海格特太太談了個半鐘頭,並且不斷幫她調製威士忌加水,直到比例讓她滿意為止。她讓他們看自己和過世丈夫的相片,他們以為她已經同意不報警了。當她最後表示還是要報警時,薩摩拉說他把槍包在枕頭山開槍。接下來他們徹底搜查房子.可能留下的指紋都擦乾淨,帶著幾件海格特太太的財物,包括兩台電視逃之夭夭。
被告的母親優蘭達.薩摩拉(Yolanda Zamora)也作證指出,自己的兒子在案發前兩周有自殺傾向,她表示他曾於當年春季做了一次心理測驗,測驗結果也顯示他有自殺傾向。她在證人席上痛哭失聲,描述自己的兒子看太多電視,不與任何人交談。
當一名侵犯者真正地由媒體得到殺人或傷人的點子時,那通常相當明顯。我的同事洛埃.赫塞伍德(Roy Hazelwood),也是匡提科現代行為科學的先驅研究者,有一次受邀前往德國處理案件,這件案子中有一名美國軍人很殘忍地殺害了自己的妻小,情節則完全取材自一本偵探雜誌。我們知道這件事的原因,是因為那本雜誌就放在電視機上面,還翻到描繪這起暴行的那一頁。使用的武器是相同的,被殺婦人屍體的姿勢,也和雜誌中描述的一樣,整件案子的風格,就像是模仿這本雜誌似的。
為了形象,歐森對我描述他如何被囚禁在一間塑膠玻璃隔間的牢房裡,就像電影中的漢尼拔那樣。我自己洽詢的結果才知道他們在歐森的牢房門口加裝玻璃,是因為其他囚犯非常討厭這名殺小孩的凶手,每每朝他丟擲裝著糞便與尿液的杯子。這就是最了解他的群眾對他的認同。
最後,他身繫六件殺人案,被害人為從十六至廿三歲的女性。康州法院宣判他有罪,判處他一百廿年徒刑及死刑。
而今,他(指羅斯)每個月注射一次退魯普倫(Depo-Lupron),這是一種人工化學去勢藥品,以降低其睪固酮,並且減輕性失調的症狀。
連續殺人犯亦然,許多人對自己的「成就」深感自豪,即使坐牢以後,還希望大家以為他們就是最大、最壞也最厲害的大壞蛋。讓人覺得死不足惜的已伏法殺人凶王泰德.邦帝就常常因為學者寫信給他,表示他們想要研究他複雜的犯罪心理而沾沾自喜。另外一名罪犯亨利.李.魯卡斯則宣稱自己至少犯下了七十樁其實並不存在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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