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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韻事

作者:高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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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二十

這一母所生的兩兄弟,十年不曾見面了。一個即將就木,一個萬念俱灰,過去的恩恩怨怨,此時都不必再談了。皇帝只說:「弟弟,我把侄兒交給你!」
十四阿哥不奉召,於是寶親王弘曆跪在他胞叔面前說:「十四叔,千不看,萬不看,看在太太分上,請去一趟。」
原來皇帝想坐十四阿哥一個謀反大逆的罪名,才能將他守陵的差使撤掉,調回京來,加以幽禁。但十四阿哥已知道皇帝的用心,謹言慎行,防範甚周,無可奈何之下,皇帝只好使出買兇栽贓的無賴手段了。
十四阿哥指出,蔡懷璽經常受把總華國柱的招待,飲酒食肉,談笑甚歡,所以蔡懷璽是范時繹指使出來的!他又責問范時繹,何以不辦蔡懷璽,算不算包庇縱容。
不管他此舉的作用是暗示儲位已定,還是當時手足之間,情勢險惡,深怕一旦遇刺,繼位無人?但大家都相信他所寫的名字是已被封為寶親王的弘曆。
怡親王允祥死於雍正八年五月。這在皇帝是一件非常傷心之事!皇帝沒有幾個真正有感情的親人,允祥是其中之一。因此飾終之典,逾越常度。
既然要逃到關東。怎麼會走到那裏來的呢?那人也有解釋,說兩天之前,他睡在一座小廟裏,夜得一夢,夢見廟神指引,叫他不必往關東,往西北方向走,那裏有個湯山,去投奔十四爺。道是「十四爺的命大,將來要做皇帝」。
從《大義覺迷錄》頒行以後,四海臣民無不知皇帝有此漸德,凡是跟皇帝親近的人,則無不替他難過。於是怡親王允祥在勤勞過度與中懷鬱結的外感內傷交迫之下,一病不起。
何況,曾靜不過僻處鄉村,為流言所搖惑,捏造謠言,誹謗君上的,實在是阿其那、塞思黑門下的兇惡之人,發遣到廣西時,一路造謠。如非曾靜案發,皇帝何由得知真相?
罪名中有許多離奇的情節,有一款是「妄擬諸葛亮,奏稱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時。」從表面上看,將皇帝比做劉阿斗,自然是大不敬。其實不然。
又有一說是,弘時與他的弟弟弘曆不和,洩漏了弘曆的秘密。弘曆在皇帝心目中,至重至寶,因為先帝曾稱許弘曆「福大過我」,皇帝認為這就是先帝默許他大位的明證。若非如此,弘曆之福,何能大過祖父,起碼也要做了皇帝,福氣才能跟祖父相提並論。而要弘曆做皇帝,自然又非讓弘曆之父做皇帝,統緒才能相接。
岳鍾琪如何能接受這種舉人的議論,立刻檢舉。皇帝特派刑部侍郎杭奕祿、副都統海蘭到湖南,會同巡撫王國棟提曾豁審訊,這一下又牽連到浙江名門的一個已故遺民呂留良。
嗣皇帝哀哭盡禮,定期即位,改明年為乾隆元年。不過,在未即位以前,嗣皇帝就翻案了。不是有意違父之命,而是先皇有許多做錯了的,或者不該做的事,一一拿它矯正過來。
為了防止洩密,皇帝將內奏事處的太監都改了姓王。
又一件事是廢皇子改名之例,卻又假託先帝遺命而行。
到了雍正五年,凡是反對的他的弟兄及大臣,死的死,幽禁的幽禁,最後連他親生之子,在他認為不能再留在世上時,亦像太祖殺長子褚英那樣,毅然決然地處了死。乾坤大定,皇位已如磐石之固,可是另一樁惱人之事發現了。
又一說是弘時秘密加入了天主教。而為皇帝所痛恨的貝勒蘇努,全家皆奉天主。皇帝降旨干預時,竟然表示:「甘願正法,不能改教」。此時蘇努以「塗抹聖祖硃批奏摺」的罪名,為刑部定罪「應照大逆律,概以正法」。於是弘時為蘇努求情,說蘇努的子孫有四十人之多,如果一概正法,未免過苛。又說信教亦不算不忠,孝莊太后不就以湯若望為教父?再一追問,原來弘時亦已受洗。皇帝勃然震怒,認為非採取決絕手段,不能將自己的地位淩駕於天主教之上。所以一面以蘇努子孫「多至四十人,悉以正法,則有所不忍;倘分別去留,又何從分別」為詞,「暫免其死」。一面殺了自己的兒子,以為大臣再入天主教者戒!
他說他姓蔡,是正黃旗屬下,父親已死,長兄蔡懷瑚襲了莊頭;二哥叫蔡懷璉,三哥叫蔡懷琮,弟弟叫蔡懷珮,他本人叫蔡懷璽。又說廟神告訴他兩句話:「二七便為主,貴人守宗山。」范時繹認為此人既非酒醉,又未病狂,而怪異誕妄如此,本想拿他驅逐出境,又怕他到別處去妖言惑眾,所以暗地裏嚴行監視,奏聞請旨。
那知就在此時,十四阿哥派人將這個蔡懷璽送到范時繹那裏。范時繹不收,派一個把總華國柱將他送回湯山。到了晚上,十四阿哥派人來說,這是一件小事,不奏報皇上了。應該如何處置,請范總兵瞧著辦。
欺罔之罪的前三款是有連帶關係的,一款是「聖祖仁皇帝升遐之日,隆科多並未在御前,亦未派出近御之人,乃詭稱伊身曾帶匕首,以防不測」;一起是https://www.hetubook.com.com「狂言妄奏,提督之權甚大,一呼可聚二萬兵」;又一款是「時當太平盛世,臣民戴德,守分安居,而隆科多作有刺客之狀,故將壇廟桌下搜查。」承審大員雖以隆科多在聖祖臨終時,未在御前,一筆抹煞,其實所言不虛。當時盛傳「江南八俠」聚集京師,匿跡王府,皇帝有被刺之虞,所以隆科多防範甚密,保護甚周,不想這時都成了罪狀。
旗人稱「太太」是指祖母,十四哥看在死去的母親分上,勉強到養心殿東暖閣去見駕。
於是由親信侍衛跟內務府商議。找到了蔡懷璽這麼一個妄人,撞到湯山來跟十四阿哥糾纏。那喇識破奸計,根本不理。趙登科以及他的長官把總華國柱都是知道這件事的,范時繹更不必說,早就奉了密旨,所以故意縱容蔡懷璽,任他在外遊蕩。照常理來說,不管蔡懷璽是真的來投「真命天子」,還是有失心瘋,反正只要說什麼「二七便為主,貴人守宗山」的話,便當逮捕審問。如今大反常態,益見得作奸作偽,是有預謀的,不過手段拙劣如此,令人齒冷而已。十四阿哥屬下抱著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的態度應付此事。蔡懷璽技窮無奈,便寫了張字帖,硬闖十四阿哥府裏去耍賴。
第一件事,定廟號為「世宗」。雍正皇帝,亦如前明的世宗,為晚年的修煉之術所累,養了幾個道士在西苑,後來驟得暴疾,亦可能和服了道士所修煉的金石藥有關。所以皇帝在大行皇帝駕崩的第四天就頒了一道上諭:「皇考萬幾餘暇,聞外間爐火修煉之說,聖心深知其非,聊欲試觀其術,以為遊戲消閒之具,因將張太虛、王定乾等數人,置於西苑空間之地,聖心視之與俳優人等耳!未曾聽其一言,未曾用其一藥,且深知其為市井無賴之徒,最好造謠生事,皇考向朕與親王面諭者屢矣。今朕將伊等驅出,各回本籍。伊等平時不安本分,狂妄乖張,惑世欺民,有干法紀,久為皇考之所洞鑒,茲從寬驅逐,乃再造之恩,若伊等因內廷行走數年,捏稱在大行皇帝御前一言一字,以及在外招搖煽惑,斷無不敗露之理,一經訪聞,定嚴行拿究,立即正法,決不寬貸。」
此言一出,滿都護的態度大變。他是恭親王常寧的兒子,跟十四阿哥是嫡堂弟兄,他不說話,馬爾賽,阿克敦在地位身分上,對十四阿哥就無法作任何嚴格的要求。因此原來設計的利用滿都護來鉗制十四阿哥的計畫,完全落空,范時繹被罵得窘迫不堪,所以對滿都護大為不滿。
驅逐了道士又警告和尚,著禮部傳旨,通行曉諭:「凡在內廷曾經行走之僧人,理應感戴皇考指迷接引之深恩,放倒深心,努力參究,方不負聖慈期望之至意,倘因偶見天顏,曾聞聖訓,遂欲藉端誇耀,或造作言辭,或招搖不法,此等之人,在國典則為匪類,在佛教則為罪人,其過犯不與平人等。朕一經察出,必按國法佛法,加倍治罪,不稍寬貸。」
皇帝說,當時岳鍾琪將經過情形奏報到京,他看了之後,大為動容。岳鍾琪誠心為國,發奸摘伏,不惜與奸人盟誓,實在令人感動。如今要殺了曾靜、張熙,豈不是讓岳鍾琪違背盟誓,不得善終?所以不能不網開一面。
及至覆奏,勉強替十四阿哥安上的罪名,只是奸人投書,並不奏聞。皇帝不能辦他重罪,只命在壽皇殿外,造屋三間,將十四阿哥幽禁。他有四個兒子,長子已為皇帝所籠絡,次子很孝順父親,皇帝下令把他跟父親拘禁在一起。
又有一說,查嗣庭書法名震海內,有個滿洲大官想求得他的一幅字,託琉璃廠設法。琉璃廠轉託了查嗣庭的小廝,許以重酬,那小廝求主人,查嗣庭答應了他,而半年不替人家寫。琉璃廠天天催逼,那小廝怨恨不已,一天深夜看主人屋中有燈光,從門縫中悄悄張望,但見查嗣庭秉筆疾書,寫完,將一本冊子藏在書架最後層,那小廝便偷了出來交給琉璃廠,因而起禍。
趙登科便指點他十四阿哥的住處。等了一會,十四阿哥的哈哈珠子那喇出來,那人便即跪在他面前,把跟趙登科說過的話說了一遍,求他通報。那喇不理他,掉轉身就走了。
這道理很簡單,因為王是大姓,如果到內奏事處去打聽機密,答說要看王太監,人家必然會問:是哪個王太監?無法作答,就無法找到他想找的王太監了。
除此以外,凡與皇帝不和,或者皇帝所忌的弟兄,幾乎都沒有好下場。皇長子直郡王,雍正十二年幽禁而死,年六十三歲,以貝子禮下葬。
下一天又召集群臣,歷舉怡親王的種種功德,將允祥之「允」恢復為「胤」,配享太廟,謚字為「賢」,上面另加八字:「忠敬誠直勤慎廉明」,稱為「忠敬誠直勤慎廉明怡賢親王」。又將和*圖*書他第四子弘皎封為寧郡王。此外建祠,另定墳寢之制,歲歲賜祭,都是下不為例的特恩。
因此早在雍正元年,祈穀大祀禮成,皇帝便召弘曆入養心殿,將祭品中的神胙,特賜一器,暗示付託之本,讓他承福受祚。
哪知十四阿哥始終不屈,要命可以,要想用他辦不到。回奏中說:皇帝先殺了鄂爾泰,他才能出來受任辦事。這樣的態度,自然不必談了。
另一層是表示皇帝得天下不正,秘密都在他肚子裏,好就好,不好翻將出來,大不了一死。這是提醒,也是要脅,皇帝自然非殺他不可。
雍正做得最蠢的一件事,就是不殺曾靜,示天下以一己之好惡愛憎,可以無視於綱常法紀,任意而為。皇帝在這一點上,是有力矯正過來了。當然,那篇越描越黑的《大義覺迷錄》,本來初一、十五要在學宮為生徒講解的,此時亦取消了。
犯這四十一款大罪,自應斬立決,但說聖祖賓天時,隆科多未在御前。這一點皇帝如果不辦,就成了有意撒謊,隱瞞實情,所以特頒一道上諭:「皇考升遐之日,召朕之諸兄弟及隆科多入見,面降諭旨,以大統付朕。是大臣之內承旨者惟隆科多一人,今因罪誅戮,雖於國法允當,而朕心則有所不忍。隆科多忍負皇考及朕高厚之恩,肆行不法。朕既誤加信任於初,又不曾嚴行禁約於繼。今惟有朕身引過而已。在隆科多,負恩狂悖,以致臣民共憤,此伊自作之孽。皇考在天之靈,必昭鑒而默誅之。隆科多免其正法,於暢春園外附近空地,造屋三間,永遠禁錮。伊之家產何必入官?其應追贓銀數十萬,尚且不足抵賠,著交該旗照數追完。其妻子亦免入辛者庫,伊子岳興阿著革職,玉柱著發往黑龍江當差。」
這是託派,亦即受顧命,十四阿哥始終倔強,平靜地答說:「皇上的恩典不敢受。我有病。」
此案株連甚廣,從雍正七年開始,直到雍正十年年底,方始結案。而結果令人大出意外,凡受牽累者,誅戮甚慘,呂留良剉屍梟示,財產入官,呂葆中亦復如此。另一個兒子呂毅中斬立決,其他家屬充軍的充軍,為奴的為奴,獨獨元兇首惡的曾靜、張熙師徒,獨邀寬宥。
不過比起皇帝的骨肉來,隆科多還算是幸運的,至少不曾受過像九阿哥那樣的非人待遇。
文字獄大都發生在江浙,惟有曾靜一案發生在湖南。有個舉人叫曾靜,遣他的學生到川陝總督岳鍾琪那裏去投書,勸他舉義反清。他說岳鍾琪是岳武穆的後裔,而清朝為金之後。岳飛與金兀朮是死對頭,岳鍾琪不該為清朝效力。其中又談到皇帝是如何不堪,有謀父、逼母、弒兄、屠弟種種極惡大罪,根本不配為君。
到得孩子五歲那年,皇帝誅除異己,終於告一段落。繼年羹堯之後,隆科多的下場亦很慘,先是派往蒙藏邊界的阿爾泰地方辦理界務,作為變相的放逐。到了雍正五年,私藏玉牒底本一案發作,皇帝大怒。
不久,由於一樁文字獄,牽連出許多宮廷內幕,皇帝才知道自己在天下子民心目中,竟是如此不堪的一個人物!
皇帝作此出人意表的措施,是有一番解釋的。他說:曾靜、張熙大逆不道,以情罪而論,萬無可赦。但他不殺此二人,實有隱衷。
到得第三天,皇帝駕崩圓明園,遺命以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為顧命大臣,宣讀遺詔:「寶親王皇四子弘曆秉性仁慈,居心孝友,聖祖仁皇帝於諸孫之中,最為鍾愛,撫養宮中,恩逾常格。雍正元年八月間,朕於乾清宮召諸王滿漢大臣入見,面諭以建儲一事。親書諭旨,加以密封,藏於乾清宮最高處,即立弘曆為太子之旨也。其仍封親王者,蓋令備位藩封,諳習政事,以增識見。今既遭大事,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
那知張熙的口風極緊,上了刑器還是不肯吐露。過了兩三天,岳鍾琪情急無奈,只好想了個騙張熙的法子,答應他起事反清,但要他將主謀的人請來主持大事,為了取信張熙,設下香案,盟神設誓,張熙方將曾靜的姓名供了出來。
接著又說,先帝為了二阿哥之事,大為憂煩。懲前毖後,他不能不預作籌畫,只是先帝已有不立儲的指示,所以他不能特建東宮。不過,皇位的繼承人,他已經選定,親筆寫明,封在錦盒之中。這個錦盒擺在乾清宮世祖御筆「正大光明」這塊匾額後面,這是全宮最高之處。錦盒也許擺在那裏幾十年,也許幾個月。只要他一死,受顧命的大臣,就得立刻將錦盒取下來照他指定的皇子,擁護即位。
皇二子,也就是廢太子,早在雍正二年年底,便已死在咸安宮幽禁之地,追封為理親王。
皇十五子在十四阿哥召回京後,封為貝勒,代守景陵,八年二月晉為愉郡王,但守陵等於放逐,所以第二年就抑鬱以終。
逮捕查嗣庭是在深夜,全家十三口,無一倖免hetubook.com•com。書中有一條記浙東有個小市鎮,叫做諸家橋,有個村學究,在當地的關帝廟題了一副對聯:「荒村古廟猶留漢,野店浮橋獨姓諸」。諸、朱同音,顯然未忘大明天下,因而亦受株連,村學究冤枉送了一條命。
本來文字獄在雍正朝已非一件,最早是查嗣庭典試江西獲罪。有人說他出了一個題目,叫做「維民所止」。有人告他,「維止」二字,乃是雍正去頭,大不敬,因而被誅。
八阿哥是在一個月以後,死於監所,他所受的罪,並不比九阿哥來得少。至於十四阿哥,只有十四款大罪,為王公大臣所公議。第一款說:「十四阿哥性質狂悖,與阿其那尤相親密。聖祖仁皇帝於二阿哥之案,將阿其那拿問時,召入眾阿哥,諭以阿其那謀奪東宮之罪,現交議政究審。十四阿哥與塞思黑等,同向聖祖仁皇帝之前,十四阿哥奏云:阿其那並無此心。若將阿其那問罪,我等願與同罪。聖祖仁皇帝震怒,拔佩刀欲殺十四阿哥,經允祺力勸稍解,將十四阿哥重加責懲,與塞思黑一併逐出。」
第十一款說:「皇上謁陵回蹕,遣拉錫等降旨訓誡,十四阿哥並不下跪,反使氣抗奏。良久,阿其那見眾人共議十四阿哥之非,乃向十四阿哥云:『汝應下跪』。便寂然無聲而跪,不遵皇上諭旨,止重阿其那一言,結黨背君,公然無忌。」
接下來便是為他父親補過了,「昔年諸叔懇請改名,以避皇考御諱,皇考不許。」他在上諭中這樣說,「繼因懇請再四,且有皇太后祖母之旨,是以不得已而允從。厥後常以為悔。屢向朕等言之,即左右大臣亦無不共知之也。」接下來講一篇避諱的道理,歸結於「朕所願者,諸兄弟等修德制行,為國家宣猷效力,以佐朕之不逮,斯則崇君親上之大義,正不在此儀文末節間也。」
弘時之死,引起了許多流言。一說是他為人耿直,對於皇帝誅除異己,屠戮手足,頗有反感,一次公然批評皇帝做得過分,以致奉旨賜死。
到了七月十五,塞思黑患了泄瀉。八月初九以後,「飲食所進甚少,形容只日漸衰瘦。」於是言語恍惚,神智昏迷,再後來「聲息愈微,呼亦不應」,但仍拖到八月二十七方始斃命,臨死以前,「昏迷不起,不能轉動,目暗語喑,唯鼻息有氣,兩手搖動,喉吻間有疾響而已。」
皇十子敦郡王,在皇帝看,他亦是八阿哥、九阿哥一黨,所以早在雍正二年四月,便以小小的罪名,張大其詞,將他削爵幽禁,到今還在高牆之中。
這意思是皇帝認為曾靜給了他一個解釋謠言的機會,將功折罪,所以寬宥。事實上,皇帝確是因此而作了一篇空前絕後的文章,題目叫做《大義覺迷錄》,就外間所說的謀父、逼母、弒兄、屠弟四大款罪名,一一申辯,詳盡非凡。
因此皇帝整肅宮禁,首先從裁抑宦官著手,他將跟外廷官員在職務上有交接的太監,都改了姓,姓氏一共三個:姓秦、姓趙、姓高。合起來謂之秦趙高。意思是這些人都像秦始皇帝宦官指鹿為馬的趙高一樣,藉以提醒外廷官員及這些太監自己的警惕。
原來十四阿哥最聽阿其那的話。當初皇帝封阿其那為廉親王,目的就在期望他能夠約束十四阿哥,誰知八阿哥不受籠絡,算是很對得起十四阿哥,所以十四阿哥仍如以前那樣敬重八阿哥。
對於他父皇的弒兄屠弟,皇帝確是非常痛心的。尤其是弘時之死,在他猶有餘悸。一個人何致於連親生骨肉都不顧,為了權威,毫無矜憐之心,皇帝多年潛心默化。認為太監陰狠殘毒,常在一個人左右煽動進讒,不知不覺會受此輩的影響,先帝的殘忍一半由此。
解送的官兵,早受了籠絡,也是出於同情,不會去干預他們。地方上的小官,不知他們是何來頭,又是這種「瘋話」,不敢干預。高高在上的封疆大吏,得到報告,裝作未聞,因為這些事管不得,一管就會有極大的麻煩,皇帝問一句:既然如此,你何以不拿他們即時抓起來?試問何詞以答?反正只是路過,住一宿,打個尖,送走了不就沒事了?
最後一款是:「奸民蔡懷璽,造出大逆之言。明指十四阿哥為皇帝,塞思黑之母為太后,用黃紙書寫,隔牆拋入十四阿哥院內。十四阿哥不即奏聞,私自裁去二行,交與把總,送至總兵衙門,全是酌呈完結。及欽差審問,始理屈自窮,悖亂狂妄顯然。」這更是一件皇帝栽贓的大笑話。
於是,滿都護便傳十四阿哥來問話。皇帝派滿都護為欽差,就因為他是貝勒,而十四阿哥此時已降成貝子,爵位低一級,如果不來,便可坐以抗命之罪。十四阿哥知道皇帝的用心,所以來了。
死後的第二天,皇帝親臨奠酒,隨即頒了一道上諭:「怡親王薨逝,中心悲慟,飲食無味,寢臥不安。王事朕八年如一日,自古無此公忠體國之賢王,朕待王亦宜在常例之外m.hetubook.com.com,今朕素服一月,諸臣常服,宴會俱不必行。」
玉牒乃是皇家的家譜,其中有皇帝削奪十四阿哥爵位,以及借避諱而改名奪名的種種痕跡。如今隆科多私藏底本,顯然有留待將來翻案的打算。這一來,他就算死定了。
九阿哥在雍正四年四月,與八阿哥同時勒令除宗,廢為庶人。既非皇室,自然不能用玉牒上的名字,所以又得改名。八阿哥改為「阿其那」,九阿哥改為「塞思黑」,這都是滿洲話,意思是狗和豬。
上諭中說:「曾靜大逆不道,雖置之極典不足蔽其辜。乃我皇考,聖度如天,曲加寬宥。夫曾靜之罪,不減於呂留良,而我皇考於呂留良則明正典刑,於曾靜則屏棄法外,以呂留良謗議及於皇祖,而曾靜止及於聖躬也。今朕紹承大統,當遵皇考辦理呂留良案之例,明正曾靜之罪,誅叛逆之渠魁,泄臣民之公憤。著湖廣督撫將曾靜、張熙,即行鎖拿,遴選幹員,解京候審,毋得疏縱洩漏。」
他本來以為宮禁秘密,只有京中少數人知道,一方面厲行鉗制,一方面修改有關的文獻紀錄,可以遮蓋得很嚴密。哪知道歷年以來,各王府下屬被充軍的,沿路為他「賣朝報」,沸沸揚揚,成了頭號大新聞。尤其是充軍到廣西的,取道湖南,所經之處,頗多人口稠密的集鎮,那些被充軍的,一到了宿店,頭一件事就是高聲招呼:「你們都來聽新皇帝的新聞!新皇帝冤枉我們,只有老百姓能替我們伸冤!」又說:「至多問我們的罪,那好封我們的口。」等百姓聚攏了,便大談新皇帝的新聞。聽的人目瞪口呆,但是要不相信又何可得?因為沒有一個人會有那麼大的膽造這種謠言,而況講這些新聞的又不止一個人,更何況沒有官,沒有兵去禁止他們不准這麼說!
過不了幾天,京中派來三名欽差,一個貝勒滿都護,其餘兩個都是御前大臣。將蔡懷璽拘來一問,自道曾向十四阿哥府中投書,細問他字帖中的言語,拿出來與十四阿哥原送的字帖核對,少了兩行,是「二七便為主,貴人守宗山,以九王之母為太后」這幾句話。
太監的職司中,有一個很重要,名為內奏事處。各部院衙門、各省督撫將軍的奏摺,以及皇帝的硃筆批諭,都經由內奏事處收發。即全固封,但某人上某摺,可曾批下,或交軍機,或者留中,能夠知道,亦可猜測出一個大概的結果,因此,到內奏事處去打聽的人很多。
不是他獨有的發現,只是通國皆知,最後才讓他知道,他已經有了四款播傳人口、宣揚四海的人倫大罪:「謀父」、「逼母」、「弒兄」、「屠弟」。
凡是為皇帝禁錮的,一定活不長久。因為不必加以私刑,只要按照一般囚犯的虐待,就能將這些錦衣玉食的貴族折磨得但求一死。
原來曾靜是呂留良的學生,當捕獲到,嚴刑審訊時,曾靜自道他的種族之見,得自師傅。於是已死多年的呂留良,復受株連。他有個兒子叫呂葆中,是康熙四十五年的探花,即令身死,也跟他父親一樣,不能免禍。
皇帝自信過甚,大逞辯才,那知效果適得其反,真合了「欲蓋彌彰」這句成語了。
廢為庶人,治罪自然如常人的待遇,所以塞思黑在西寧押解進京時,一路已受了許多折磨,到得保定,暫行羈押。直隸總督李紱仰承皇帝的旨意,以檢束江洋大盜的苛虐手段對待塞思黑,他在奏摺中說:「現在給與塞思黑飲食,與牢獄重囚,絲毫無異。鐵索在身,手足拘攣,房小牆高,暑氣酷烈。昨已報中熱暈死,因伊家人用冷水噴漬,逾時蘇醒,大約難以久存,蓋不善所致,即有皇恩亦難逃於天殛也。」
「我是溪州人,有三個哥哥,一個弟弟,我的大哥是大糧莊的莊頭。只為家裏不和,我大哥把我鎖了起來,是我三哥和小弟私下把我放了出來,給了三千制錢,叫我逃往關東。」
來是來了,卻將范時繹跟滿都護狗血噴頭地痛罵了一頓,同時揭破一個秘密。
原來御名弘曆,下一字已將曆字下面的「日」改為「止」,寫成「歷」字;上面一字依雍正之例,亦應改寫。所以特頒上諭,說他與弟兄的名字,都是聖祖仁皇帝所賜,載在玉牒,如果因為他一個人,讓弟兄的名字統統改過,於心實有未安。
上諭中只說皇三子弘時年少行事不謹,削爵除去宗籍,接著便宣佈了弘時的死訊。其時是雍正五年八月初六。
原來隆科多的意思有兩層,一層是他之保皇帝,猶如諸葛亮保劉阿斗。沒有諸葛亮不會有劉阿斗的天下,同樣地,沒有他,就不會有雍正的天下。
到了這年秋天,皇帝在乾清宮西暖閣宣諭滿朝文武,道是「皇考在日,曾經降旨給你們諸大臣,在萬年之後,一定選一個堅固可託的人,為你們作主,一定會讓你們心誠悅服。我自即位以來。上念列祖列宗付託之重,夙夜兢兢,唯恐不克負荷。從前我在藩邸時,待人https://www•hetubook•com•com接物,無猜無疑,飲食起居,不加防範。但那時候未任天下之重,今類比昔,哪裏可以疏忽?」
當然,大家最注目的是雍正弒兄屠弟一案,如何翻法?皇帝首先是矜恤阿其那、塞思黑的子孫,而且將他們兩人說成「不孝不忠獲罪於我聖祖仁皇帝」,很巧妙地說成「皇考即位之後,二人更心懷怨望,是以皇考削籍離宗」,表示雍正屠弟是行家法。不過「阿其那、塞思黑孽由自作,萬無可矜,而其子若孫,實聖祖仁皇帝之支派也。若俱屏除宗牒之外,則將來子孫與庶民無異。」最後又為先帝開脫,說「當初辦理此事,乃諸王大臣再三固請,實非皇考本意。其作何辦理之處,著諸王滿漢文武大臣,翰詹科道,各抒己見,確議具奏。」並且聲明,有兩議三議,亦准具奏,表示並無成見橫於胸中,只求集思廣益。
於是隆科多被召還京,交王公大臣會審,定下大不敬之罪五,欺罔之罪四,紊亂朝政之罪三,黨奸之罪六,不法之罪七,貪婪之罪十六,共四十一款大罪。
年羹堯死而有知,唯一值得安慰的一件事,是劉虹生了一個男孩,朱真不敢說他姓「生」,只說姓沈。不過就在孩子出世的那天晚上,將他的身世經過,細細寫下,密密封緘,留待孩子成年以後開拆。
雍正十三年八月,皇帝得了心疾,暈厥復蘇,自知不久於人世了。特旨召見十四阿哥。
皇帝想了半天,只歎一口氣。
皇三子誠親王,一向為皇帝所忌,先是把他的門客,主修圖書集成的陳夢雷充軍到遼東;雍正六年,將誠親王以「貪利」的罪名,降為郡王;八年二月復晉為誠親王;但三個月後,就藉故論罪,削爵拘禁於景山永安亭;又兩年死在幽所,以郡王禮下葬。
皇五子恒親王是九阿哥的同母兄,也是宜妃的長子,為人謹慎小心,總算平平安安,但抑鬱寡歡,與誠親王同年同月同日同時死,一直成為疑案。
最駭人聽聞的是皇帝的第三子,實際上亦就是皇長子弘時,在雍正五年八月初六,突然暴死,傳說是皇帝所殺。
不久,又將他的胞叔自圓明園關帝廟中釋放,同時做了一件使他胞叔稍減怨氣的事。恂郡王的長子弘春,在雍正時,竟出賣他的父親,為先帝封為貝勒,後晉封郡王。皇帝對這個賣父求榮的堂弟,深為鄙視,特頒上諭:「弘春蒙皇考聖慈,望其成立,晉封郡王,加恩優渥,此中外所共知者,乃伊秉性巧詐,愆過多端,於上年奉旨革去郡王,仍留貝子之職。冀其悔過自新,伊仍不知悛改,家屬之間,不孝不友。其辦理旗下事務,始則紛更多事,後則因循推諉,種種不妥之處,深負皇考天恩,著革去貝子,不許出門。令宗人府將伊諸弟帶領引見,候朕另降諭旨。」不許出門等於幽禁,所以大快人心。
再有件大快人心的事,是曾靜終於難逃一死。本來這一案的處理,顯失公平,令人不服。皇帝第一個就是這樣在想,不過不能在翻案之中暴露先帝的過愆,所以反覆推敲,才找得一個理由。
隱衷是什麼?是保定岳鍾琪。當張熙奉師命到岳鍾琪那裏投書以後,岳鍾琪驚惶過甚,處置方面,並未細細籌算,隨即邀集巡撫西琳、臬司碩色,在密室中嚴審張熙,要查出主使之人。
於是趙登科回營稟報范時繹。趙登科不抓住他已經奇怪了,更奇怪的是,范時繹亦不抓他,只命趙登科繼續跟蹤誘問,而那人也就說了「實話」。
皇帝一看十四阿哥將字帖前兩行裁去,根本不涉做皇帝之事,要誣賴都誣賴不上,便硃批指示,已另派人前來審理。蔡懷璽不妨抓起來審,「二七便為主」這一句,「你只作不知,從蔡懷璽口中審出就是」。這是皇帝教大臣用買通盜賊誣賴的手段,去害同母的胞弟。
這件案子是馬蘭鎮總兵范時繹所經手。他在雍正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奏報,說他手下一個負責探訪兵丁,名叫趙登科,面報一件怪事:他在湯山看到一個人,身攜行囊,神色可疑。於是上前搭訕。那人起先應對含糊,不肯道明姓名,經趙登科好言誘騙,終於說了實話。
十四阿哥手下不打他、不罵他,只將字帖前兩行裁去,連蔡懷璽一起送給范時繹。糾纏到此,實在無計可施了,范時繹只好將經過情形,詳細奏報,雖不敢明說蔡懷璽的真正身分及來意,不過吞吐其詞,明眼人一望而知,內有蹊蹺。
其時十四阿哥已改禁在圓明園旁邊的關帝廟,可能怡親王臨終時曾為他求恩,所以皇帝命大學士鄂爾泰去跟十四阿哥說:打算把他放出來,加以重用。
又有人說,查嗣庭做了一部書,叫做《維止錄》,說是取明亡如大廈將傾,得清維持而止之義。其實不然,內中所記,多是宮廷曖昧,第一頁就是「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四口,天大雷電以風,予適乞假在寓,忽聞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由這語氣,可以想見,對皇帝是不會有好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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